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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诛山东黄氏二贤九族的事,是真的吗

时间: 2021-05-03 12:06:01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9次

朱元璋诛山东黄氏二贤九族的事,是真的吗

朱元璋真的屠杀过山东吗?

听老人们讲朱元璋当年曾"大屠山东",基本上把山东人杀了个干净,然后又从山西等地方移民过来,是不是真有这回事.有的话又是为什么?为什么史书上并没有相关的记载?

他并没有专门针对山东,朱一共进行了两次大规模屠杀,零星屠杀一直没停。 朱元璋同刘邦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两个平民出身的皇帝,而与刘邦一直保持着平民的本色、保持着草莽英豪所特有的豁达大度的气质不同,朱元璋是深以他的平民身份为耻,深以他当过乞丐和当过和尚为耻。在他充满自卑的情意结中,异常羡慕官员和士大夫所保持的优越地位,因而产生强烈压制别人的暴虐意念,以求自己心理平衡。他除了对功臣大将疯狂屠杀,还建立了故意建立摧残人权的制度——即其后三百年间使人闻而颤栗的“诏狱”与“廷杖”,以及绝对的专制制度,辅以用八股直接禁锢人们的思想,这一系列的举动才是真正的罪大恶极。这一切导致了中国此前数千年领先世界的文明进程基本停滞,当300年后面对异族侵略时,已经完全堕落成为一个白痴般的民族从而任人宰割。数百年的血与火,从朱明王朝建立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了未来的命运。 朱元璋所发起的屠杀,从他登基那天开始,直到死亡时也没有彻底结束。在无数次恐怖的事件中,名气最大、影响最深的要数“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1380年(此时战火尚未平息,云南等地仍然在蒙古王公的手中,狡兔未死已开始烹走狗了),有人告发胡惟庸谋反,勾结日本企图在宴会上杀害朱元璋(关于告发的学问,武周酷吏来俊臣的《罗织经》中有详细的描述,不过来的手段比起朱元璋来,也只能说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了)。朱元璋把胡惟庸磔死,屠灭三族。10年后,朱元璋杀性再起,宣称他又发现已死的胡惟庸的新阴谋和新同党(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于是展开全面逮捕。连朱元璋最尊敬的开国元老,七十七岁的太师李善长,都包括在内,共处决二万余人。朱元璋还编撰一本书,名《奸党录》,附录李善长的供词,昭告全国。 1393年,朱元璋发动第二次大屠杀。有人告发大将蓝玉谋反,立即逮捕下狱。然后发表蓝玉的供词,蓝玉在供词中承认准备发动兵变。于是蓝玉被磔死,灭族。根据口供牵引,被灭族的有一万五千人,其中有一个公爵,十三个侯爵,二个伯爵。若干人早已死亡,但朱元璋的法律是追溯既往的,所以死者的子孙仍要抵罪。朱元璋又编撰一本书,名《逆臣录》,昭告全国。 这两次大屠杀不过只是整批死亡。事实上零散的屠杀时刻都在进行,下面简要说说一些朱明王朝开国功臣的下场。 宋濂,朱元璋尊称他是“圣人”,皇太子的老师,贬窜而死; 刘基,朱元璋最信任的智囊,毒死; 汪广洋,宰相,绞死; 傅友德,平定云南的大将,父子一同被赐死; 朱亮祖,平定广东的大将,父子一同被鞭死; 李仕鲁,大学士,被武士活活摔死在皇宫台阶下; 徐达名义上是病死,事实上死于处决。他患一种疽疮,最忌鹅肉。朱元璋偏偏送了一碗鹅肉给他,并命送鹅肉的宦官在旁监督着他吃掉,徐达一面吃一面流泪,当晚毒发逝世。 …… 14世纪的最后30年,中国彻底成为了一个恐怖世界,官员们每天早上入朝,即跟妻子诀别,到晚上平安回来,合家才有笑容。首都应天(南京)如此,全国各地皆然。朱元璋在各州县设有“录皮亭”,官员一旦被指控贪污,即被剥皮,悬皮于亭中,以示警戒。根据统计,中央政府副部长以下和南直隶(江苏及安徽)一省大小官员,因贪污罪名死于监狱或被判决作苦工的,每年都有数万人。而严厉的追缴赃款制度,更使大逮捕向四方蔓延,全国中等以上人家,几乎全部破产。严惩贪污使人歌颂,但问题在于诉讼法,即被指控贪污的官员,是不是真的贪污。在酷吏酷刑之下,连灭三族的谋反罪名,都坦承不讳,更何况仅杀一身的贪污。不过真正的恐怖并非死刑,而是追赃。死刑一死即了,追赃则遗祸无穷。死囚的财产不足以赔偿赃款时,在拷打中只好供出曾寄存某家若干,于是某家即被摧毁。如果仍不能够足额,那一家在拷打下也只好再供出曾转存到另一家若干。辗转牵引,干里外素不相识之人,都会成为窝主,家破人亡。 对于朱元璋无休无止的屠杀,有人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皇太子懦弱而皇太孙年幼,后来皇太子又很早死去。为了保持政权,不得不如此。但仅此现象不一定非产生无止境的屠杀不可,10世纪宋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就曾使用杯酒释兵权的方法作为对应。公元前2世纪西汉王朝开国皇帝刘邦的情形相同,但刘邦只对少数的将领惩处。7世纪南周王朝开国皇帝武则天的处境更为严重,也只个别打击。朱元璋所以如此,主要的在于他的性格,一种绝对自私和愚昧的蛇蝎性格——他的后裔也具有这种性格,表现在行为上的是短见、冷血,喜欢看别人流血、看别人痛苦、看别人跪下来向他哀求,而他又拒绝宽恕。这是人类中最卑鄙最可怕的一种品质,具有这种品质的普通人,对他的朋友和他的社会,都能造出最大灾害。身为皇帝而具有这种品质,更使这种灾害扩大到难以想象的地步,根本无法加以控制。历史上任何一位暴君,偶尔都还有他善良的一面,而朱元璋身上,则完全没有发现任何一点。 朱元璋的疯狂屠杀仅仅是明王朝诸多黑暗血腥故事的开始。从朱元璋起,中国开始进入了两千年来最为黑暗的时代。
那是朱元璋左眼瞎了,军师说:“只有把山东人杀光,才能好。”朱元璋便下令屠杀山东人,事后,朱元璋觉得太残忍啦,就下令停止屠杀。可眼睛还没好,军师劝朱元璋接着杀,朱元璋才把山东杀得“百里无烟”,那眼真好啦。清朝不知那个皇帝又从山东附近弄来一些百姓,山东这才有了人。
听老一辈的人讲,朱元璋乞讨路过山东宜县,当地老百姓不给她施舍还嘲笑他,朱元璋当了皇帝之后,下了一道命令,说把山东宜县杀光,大将军听错了,听成了把山东一线杀光,之后大肆屠杀山东人,之后山东人大部分是外地移民过来的

胡惟庸在奏折里写他家水井能喷酒,朱元璋看后为何却诛其九族?

朱元璋为何诛他九族?

伴君如伴虎,朱元璋看见有如此神异之事,想着为什么发生在自己臣子的家里,却没有发生在宫里。觉得天下所有神异的事只有君王才能够得到,而其他人得到了,都是侮辱了君王,所以才会诛了胡惟庸的九族。

要知道朱元璋这个君王因为年少的经历,做事情都是非常自我和霸道的。他觉得天下有什么特别的事情,都是由他先发现,并且由他享用的才行。或许你们觉得这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在朱元璋的心里,这样才是对的,不然为什么他是君王而不是其他人是君王。

所以胡惟庸会死都是因为他太炫耀。我们想想,要是他不写奏折告诉朱元璋这件事情,他自己后院的事情,谁会知道呢。毕竟都城这么多官员,不可能每一个官员家里君王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或者他就算写这件事情,折子上也要写得好听一点。比如什么天降大福,天上的人觉得我对君王忠诚,所以就在我家里开了一个可以喷酒的水井,让我来献给君王。你看如果他这样写,朱元璋看了会不会觉得他家有这个喷酒的水井,都是因为他对我忠诚才有的。

所以他要是这样做可能就不会死了,还会得到朱元璋的大力表彰。


做人做事还是不能过于直接了当,尤其是胡惟庸这件事情。或许在胡惟庸心里,他只是跟自己的君王分享了一下这件奇异之事。可在君王心里就不同了,他会想着你这是跟我炫耀,既然我得不到的东西你也别想得到。





有句俗话: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胡惟庸就是犯了这一点,所以被诛九族了。
因为事出反常必有妖,朱元璋认为此事不吉,所以将其斩杀。
主要是胡惟庸当时触犯到了朱元璋的权威,这才使得他被灭了九族。
胡惟庸这样写明显是不可能的,欺君之罪,所以就被杀了。

朱元璋赏给34人免死券,为什么其中有32位被诛九族?

为什么其中有32位被诛九族?

朱元璋一步一步走到君主这个位置上来,可以说是历经了许多磨难,而他的麾下,也有一批跟随他忠心耿耿打江山的人。待到朱元璋成功掌握大权的时候,朱元璋为了表示对这些开国忠臣的感激,分别为功劳显著的34位开国功臣发了免死卷。但是令人感到讽刺的是,这34人中有32人被诛了九族。这件事情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来大致分析一下。

所谓的免死卷,应该就是和免死金牌功用差不多的东西,除了象征的荣誉之外,其实也表现了君主对其的忌惮之心。

我们来想一想,君主为何给功臣发免死卷呢?如果君主绝对相信臣子,一般来说是没必要给臣子发免死卷的,想要让臣子光荣光荣,可以有多种方式,比如加官进爵什么。因此,有网友推测,君主给大臣发免死卷,主要还是为了稳住大臣的忠心。

一般拿到免死卷的人,都是功高盖主的存在,而朱元璋发免死卷的那34个人,基本都是他的开国功臣,这样的开国功臣,手中握住的可不是仅仅只有权力这么简单,他们还有民心。要知道当初他们与朱元璋一起打天下,除了立下赫赫战功,他们也是深入人心的大英雄。一旦这样的人造反,会让朱元璋很头疼,难以收场。

因此,有网友推测,朱元璋之所以给34人发免死卷,只是想稳住他们,等到大势已成,再通过各种方法将他们一个一个除去。这样不仅能除掉威胁到自己实力的权臣,也能稳住民心,因而才有了后面32位被诛九族的情况出现。

一般而言,皇帝喜欢有能力的人,却又忌惮他们功高盖主。如果臣子权力过大,皇帝便会被架空。到了那种时候,免死券也救不了他们。
在洪武十三年之时,爆发了一起著名的“胡惟庸案”。在这起案件之中,有很多人受到了牵连,其中就包括了多位拥有免死铁券的开国功臣。
能够得到这个东西,并不意味着是一件好事,因为皇帝一般都会忌惮权臣。为了稳固皇家统治,权臣的结局肯定不会太好。
因为倘若一个臣子的势力开始威胁到皇帝的时候,他们的未来便堪忧了,即使是免死铁券就不能救他们,这应该是朱元璋设下了一个圈套吧。

诛九族诛的是哪些人?

还有三族又是哪些人?
说法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

n 说法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n 相关故事:

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於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

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於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

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於太子早逝,遗诏传位於太孙允炆。

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他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满朝廷(其实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带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

以今日观点,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权」中势力极大,若方孝孺肯表态,文官系统就可收编,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门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这代表了当时江南民气,导致朱棣不得不迁都燕京(今北京)。

九代的直系亲属,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类:「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 关于九族说法不一: 一种认为是从本人算起向上五代,向下五代,共是九代为九族;另一种认为是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二(代),为九族。n说法一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n说法二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n相关故事: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于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于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于太子早逝,遗诏传位于太孙允炆。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它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满朝廷(其实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带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以今日观点,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权」中势力极大,若方孝孺肯表态,文官系统就可收编,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门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这代表了当时江南民气,导致朱棣不得不迁都燕京(今北京)。
说法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

n 说法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n 相关故事:

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於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

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於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

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於太子早逝,遗诏传位於太孙允炆。

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他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满朝廷(其实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带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

以今日观点,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权」中势力极大,若方孝孺肯表态,文官系统就可收编,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门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这代表了当时江南民气,导致朱棣不得不迁都燕京(今北京)。

九代的直系亲属,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类:「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 关于九族说法不一: 一种认为是从本人算起向上五代,向下五代,共是九代为九族;另一种认为是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二(代),为九族。n说法一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n说法二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n相关故事: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于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于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于太子早逝,遗诏传位于太孙允炆。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它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满朝廷(其实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带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以今日观点,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权」中势力极大,若方孝孺肯表态,文官系统就可收编,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门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这代表了当时江南民气,导致朱棣不得不迁都燕京(今北京)。

参考资料:http://www.xiaoi.com/browseDetail.do?qid=245024

汉语大词典对三族的解释有几种说法。
(1)谓父、子、孙。《周礼.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郑玄注:三族,谓父、子、孙。《仪礼.士昏礼》: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请吉日。郑玄注:三族,谓父昆弟、己昆弟、子昆弟。按,前注据父言之,故云子、孙后注据子言之,故云己与子,二注义同。参阅孙诒让《周礼正义》
(2)谓父族、母族、妻族。《大戴礼记.保傅》:三族辅之。卢辩注:三族,父族、母族、妻族。《庄子.徐无鬼》:夫与国君同食,泽及三族,而况父母乎!成玄英疏:三族,谓父母族、妻族也。《后汉书.杨终传》:秦政酷烈,违啎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李贤注引《汉书音义》:父族、母族、妻族也。
(3)谓父母、兄弟、妻子。《史记.秦本纪》:法初有三族之罪。裴骃集解引张晏曰:父母、兄弟、妻子也。
若是说法二,那么夷三族好像重一些。

三族
历史上的解释有几种:

1.三族指的是父族、母族、子族;

2.三族指的是父、兄、子三族

史上最早出现在商代,而后出现了五族、七族、九族,明成祖时代曾有过登峰造极的十族。常见于中国古代的刑法中,作为一种极为严酷的刑罚,叫做:“诛三族”,即族诛。

秦代的诛三族主要步骤有:

1.在额头上刺字;

2.剜掉鼻子;

3.割掉手指脚趾;

4.乱棍打死;

5.将死尸的头割掉;

6.剁成肉酱。
族刑的概念在古代有多种解释,主要是有三族、九族之分。三族者,一说"父母、兄弟、妻子":一说为"父族、母族、妻族",到底何者为是,古人对之也有歧见。现在一般认为前者较为准确。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大可不必细究。因为古代的所谓"夷三族",本身便是一种极具任意性的滥刑。这种任意性一方面表现在对象方面,到底什么样的犯罪适用族刑,很难有统一的标准。统治者也不愿制订出统一的适用标准,而是由兴所致、心血来潮地临事议行。只要最高统治者认为罪大恶极,必欲置之极刑、大开杀戒而后快的犯罪,都可能成为族刑的目标。任意性的另一方面,则表现在范围上。以族刑惩治重罪,意在斩草除根,以儆它人,法律上不预先划定范围,可以迎合统治者针对不同案件,因事因人而作出不同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三族既可能是"父母、兄弟、妻子"、也可能是"父族、母族、妻族"。我们也不妨将前者视作严格意义上的,将后者视作扩大意义上的。至于"九族",也有异说,或谓"上自高祖,下至元孙,凡九族":或谓"九族者,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参见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刑制考》)。其实,九族应为一虚称。在我们的文化中,"九"是最高之数。故九族之说恐非一一落实的实指,乃是概括性地包容与之有亲缘关系的所有宗支族系。在古代,九族之诛往往施之于重大政治犯罪,一旦大狱炼成,只要是与犯罪人沾亲带故,都将受到无辜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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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连九族是哪九族? zt

一人犯死罪,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的刑罚制度,在古代称为"族",故"族"者,即意味着由一个人的死罪扩展为家族成员的共同死罪。这一违背人性、情理以及古代统治者自己津津乐道的恤刑原则的暴虐刑制在中国古代长盛不衰的根源,实在是中国传统法律中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我们知道,中国传统法律中那些独具特色的制度或现象,无不具有经典意义上的理论依据,这种依据也是传统精神的共同准则,由此而获得权威性,并以文化的作用方式影响和规束法律。
然而,就族刑而论,却是一个罕见的例外。在族刑问题上,经典之中有明显对立的观点。椐《尚书》记载,夏启和商汤在出征之前的训词中威胁部下,警告他们如果在战争中不听从命令,就会将犯者连同其子一起处死,这被称作是族刑在立法上的最早记载。值得注意的是,明令宣布这一野蛮刑罚的,既非夏桀,也非商纣,竟赫然为两位后世所追仰效法的"圣王"--夏启和商汤。这实在是一个令后世儒子们感到尴尬的事情,并由此导致他们在注疏中或干脆否认,或妄断"圣王"之语不过是"迫胁"而已,并非会付诸实施(参见)《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孔颖达疏》)。作为经典,《尚书》的这些简短记述给后世的统治者肆无忘惮地滥施族刑提供了理论上的口实。但同是儒家经典,《孟子·梁惠王下》却提出了"罪人不孥"的原则,这一原则也是符合儒家的基本精神的。而"父子兄弟,罪不相及"这句有名的口号更表现了古代哲王的思想立场。作为儒学大师的荀况曾对族刑进行过声讨。荀子视"以族论罪"为"乱世"之举,可谓大胆尖锐之论。且荀子的看法并非曲高和寡,在西汉时著名的盐铁会议上,代表学术正统的"贤良文学"曾以经典为依据,对族刑提出了大胆的异议。
这些议论代表着一种极其普遍的思想倾向,且持之有据,言之成理。但令人大惑不解的是,既然儒家圣贤以及经义精神对族刑有如此明白而又强烈的反对意见,那末,以儒家的德治和礼义相标榜的古代法律为什么毫不掩饰地保留了这一极端的刑罚呢?其原因恐怕要从两方面去寻找。首先,是古代政权的性质及其贯常的镇压手段决定的。中国传统的集权专制政治在本质上是反人民的,为维护和巩固暴政,无所不用其极,视人命如草芥,任何惨无人道的杀戮,既便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也不会使任何一位暴君虐臣产生什么负罪感。他们甚至还可以为其刑罚的酷滥寻找到堂皇的借口,即所谓的"以刑去刑"理论。族刑连坐法最著名的实践家商鞅曾说:"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民不敢试,故无刑也。"(《商君书·赏刑》)商鞅本人虽以其法家的名声而难为后世正统所垂青,但他的这一理论却完整地为后来者心照不宣
地接受,并贯彻于刑事镇压之中。族刑在古代的经久不衰,正是中国重刑主义传统的重要表现。其次,则又要从文化的角度去寻找。简言之,即古代家族主义的文化传统和家族本位的社会形态营造了族刑的生存空间。中国古代家族本位的社会基本结构决定了任何个人的存在都是以一定家族的存在为前提的,即离开了家族背景,个人的生命意义及生存价值便被抹煞于无形之中。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只不过是家族最高利益下的附属物,权利的享有与义务的承担,全以家族利益为转移。因此,个人的行为被赋予了家族的含义,成功或发达,首先是家族的荣耀,所谓"光宗耀祖"是也;沦丧或犯罪,则意味着家族的耻辱,所谓"家门不幸"是也。在这些观念的影响支配下,族刑也就具备了其存在的立足点,即就某些重大犯罪而言,整个家族有义务与犯罪者共同承担罪责。另一方面,在统治者看来,对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单纯惩治个人尚不足以达到威慑与防范的目的,于是,家族作为个人的母体也就相应地成为了杀戮的目标。
族刑的概念在古代有多种解释,主要是有三族、九族之分。三族者,一说"父母、兄弟、妻子":一说为"父族、母族、妻族",到底何者为是,古人对之也有歧见。现在一般认为前者较为准确。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大可不必细究。因为古代的所谓"夷三族",本身便是一种极具任意性的滥刑。这种任意性一方面表现在对象方面,到底什么样的犯罪适用族刑,很难有统一的标准。统治者也不愿制订出统一的适用标准,而是由兴所致、心血来潮地临事议行。只要最高统治者认为罪大恶极,必欲置之极刑、大开杀戒而后快的犯罪,都可能成为族刑的目标。任意性的另一方面,则表现在范围上。以族刑惩治重罪,意在斩草除根,以儆它人,法律上不预先划定范围,可以迎合统治者针对不同案件,因事因人而作出不同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三族既可能是"父母、兄弟、妻子"、也可能是"父族、母族、妻族"。我们也不妨将前者视作严格意义上的,将后者视作扩大意义上的。至于"九族",也有异说,或谓"上自高祖,下至元孙,凡九族":或谓"九族者,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参见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刑制考》)。其实,九族应为一虚称。在我们的文化中,"九"是最高之数。故九族之说恐非一一落实的实指,乃是概括性地包容与之有亲缘关系的所有宗支族系。在古代,九族之诛往往施之于重大政治犯罪,一旦大狱炼成,只要是与犯罪人沾亲带故,都将受到无辜株连。
最极端的,当属"十族"的特例。说在特殊,是因为这一骇人听闻的暴行在一部漫长的古代史中仅有一例,是特殊时期,由于特殊的原因,发生在特殊人物身上的特殊案件。这一惨剧的主角是明初学界巨擎方孝儒。明惠帝时,方孝儒因主修〈太祖实录》、《类要》等重要典籍而名高一时。不料祸起萧墙,燕王以"清君侧"这一古老的借口起兵南下,并最终推翻惠帝,自立为帝,是为明成祖。篡位者为了向天下正名,欲借方孝儒之名草拟登极之诏。不料方孝儒一派愚忠,本着不事二主之心,拒不合作,且"大书数字,投笔于地,曰:’死既死,诏不可草!’\"成祖威胁道:"汝独不顾九族乎?"方孝儒毅然说道:"便十族,奈我何?"成祖盛怒之下,竟不顾"杀孝儒,天下读书种子绝矣"的劝告,将其门生数人连同其九族并而诛之,是有"十族"之说,罹难者竟达八百余人之多,可谓族刑的登峰造极之作,充分暴露了古代统治者的凶残本性(参见〈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八)。
族刑的历史发展线索并不难寻觅。春秋时期,始有"三族"的记载。除秦国外,其它诸侯国也不乏族刑之例。当然,秦国在当时,在许多方面总是要先行一步。尤其是商鞅当政后,过于看重刑罚的威慑功能,广泛制定了一系列的刑事连带责任制度,即连坐制度,这就为族刑的实施和范畴的扩大提供了前提。不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商鞅自己最终也难逃"灭家"之灾,正所谓作法自毙也。
至秦始皇时,情况变得更加严峻和糟糕。作为"千古一帝"的秦始皇,崇尚重刑思想,并毫不手软地贯彻于实践之中,为巩固中央集权,大凡"以古非今"、"挟书"、"妄言"、"诽谤"皆施以族刑,这是与秦之暴政相适应的法律措施,既造成天怒人怨,加速了王朝倾覆的进程,也为后世所广泛抨击和挞伐。此后,汉朝虽也曾偶见废族刑之举,但终未能持之以恒,君王们往往自食其言。汉以后至唐以前,族刑不废,其株连范围开始走向规范化,形成了某些惯例,如族刑对象限制在谋反、大逆等重大犯罪的范围,出嫁之女只随夫家连坐,并出现了不杀祖父母、孙及女性亲属的倾向。这就为《唐律》对族刑的限制性规定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唐律》中,规定"谋反"、"大逆"两罪,父、子年十六以上一同处死,其它亲属均免去死刑,只是按其亲疏关系,或收、或流。而一般死罪,只杀本人,亲属受免死之刑。这种不入于死刑的缘坐,已非严格意义上的族刑了。所以,相比而言,《唐律》对族刑的范围控制得较为狭窄。
然而到明、清时,族刑株连的范围又得以扩大。明太祖朱元璋是"以刑去刑"思想的信仰者,他所授意制定的《大明律》,贯彻了"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指导思想,即对属于"典礼及风俗教化"性质的一般犯罪减轻处罚的同时,加重了诸如"谋反"、"大逆"这类重罪的惩罚,有犯不仅本人凌迟处死,其祖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凡年十六以上,不限籍之异同,不论笃疾废疾,一律处斩。显然,与唐朝相比,这将使被杀的人数成倍增加。所幸"刀下留情",尚未波及女性亲属,但她们仍难逃"给付功臣之家为奴"的厄运。清律在族刑上完全照搬明律,且在具体执行上更呈宽滥的趋势。清朝臭名昭著的文字狱,在处罚上多施用族刑,极尽惨无人道之致。
族刑连坐制的废除,是清末法律变革运动的成果之一,这与当时修律大臣沈家本、任廷芳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在他们的大力倡导下,清庭终于在1905年正式宣布废除连作。至此,族刑连坐制度正式在法律上被废止了。不过,这种废止是有极大保留的。这种保留,深刻反映了统治者对这一古老制度的恋恋不舍之心,而一旦有必要、有可能,统治者也会毫不犹豫地重新拾起这柄锈蚀的屠刀杀向人民。对我们这个素以保持对传统的自信与自诩为满足的国度而言,要真正彻底革除陈规陋习并非一纸明文所能完成,尤其是对那些可以为暴君和暴政服务的陈规陋习而言,更是如此。所以,像族刑连坐这类极富浓厚传统文化色彩的惩罚手段,很自然地为某些暴政的制造者所缅怀是不足为奇的。这也使我们对族刑连坐在现代社会的沉渣泛起现象有了一种历史文化意义上的认识。

值得注意的是,明令宣布这一野蛮刑罚的,既非夏桀,也非商纣,竟赫然为两位后世所追仰效法的“圣王”——夏启和商汤。
http://baike.baidu.com/view/78413.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311993.htm
从自己算起,上至高祖,下至玄孙,称之谓九族,具体的来说这指的是高祖、曾祖、祖父、父、子、孙、曾孙、玄孙共九代。
三族就更简单了:那就是父亲、自己、然后就是儿子了。

古代诛九族被诛的是哪些人?方孝孺为何要被诛十族?

诛杀九族是指犯罪者这一族,还有嫁出去的姑母和她生的孩子、姐姐妹妹生的孩子还有她们的孙子,还有母亲那一边的祖父祖母的家人及其孩子,妻子的父亲的直系亲属和母亲一家的直系亲属。只要是有一点血缘关系的,全都跑不掉,统统会被处决,所以古时候诛九族也只是极少数才会判的,毕竟涉及的人实在是太广,对于一些犯了谋反等大罪的确实要斩草除根才行,不小心放过的那一个,那真的是血海深仇,日后绝对是很危险的存在。方孝孺出生于1357年,他从小就是别人家孩子的存在,热爱学习,勤奋刻苦,最重要的是天生聪慧,长大后便被宋濂收为徒弟,后又被人推荐给朱元璋,朱元璋见到他后,觉得此人很可靠印象十分好,便想要把方孝孺留在太子身边,辅佐太子可以辅佐到老,方孝孺被人陷害,朱元璋也没有定他的罪,还是选择相信并且把他放了出去。太子因病去世,朱元璋遭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但好在还有朱允炆太子的血脉,所以朱元璋把对太子的期望全都放在了朱允炆的身上,还让朱允炆当上太子,但这惹得朱元璋的其他儿子们,十分不满心中愤恨。如果朱标还活着那他必然是皇上,其他的弟弟们理应为他镇守山河,但哥哥去世了,侄子反而坐到了他们脑袋上,就算无法接受,也只能忍着。等到朱元璋逝世后,方孝孺也成为了朱允炆的心腹大员,听从这些心腹的办法,对叔叔们展开了一系列的镇压,这使得燕王朱棣被夹在中间很是为难,最终选择了起兵谋反。朱棣成功坐上皇位,想要拉拢方孝孺,朱元璋确实没看错,此人宁死不屈,在大殿上直指燕王篡位,来路不正。朱棣大怒,直接下令诛杀方孝孺十族。

诛杀九族是指犯罪者这一族,还有嫁出去的姑母和她生的孩子、姐姐妹妹生的孩子还有她们的孙子,还有母亲那一边的祖父祖母的家人及其孩子,妻子的父亲的直系亲属和母亲一家的直系亲属。只要是有一点血缘关系的,全都跑不掉,统统会被处决。朱棣想要拉拢方孝孺,但是方孝孺宁死不屈,在大殿上直指燕王篡位,来路不正。朱棣大怒,直接下令诛杀方孝孺十族。
九族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方孝孺始终认定,朱允炆是皇位的合法继承人,而不是朱棣。 方孝孺拒绝了朱棣 ,任朱棣如何威逼利诱,方孝孺宁死不从.
文章标题: 朱元璋诛山东黄氏二贤九族的事,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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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山东  朱元璋  黄氏  二贤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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