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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繁城之下》中的典史没有品级还算是官吗,里面的皂班、快班、捕头、捕快、白役都是什么

时间: 2023-10-24 10:00:18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1次

电视剧《繁城之下》中的典史没有品级还算是官吗,里面的皂班、快班、捕头、捕快、白役都是什么

清朝捕头是几品

问题一:大清总捕头是什么级别 古代没有捕头一说,只有衙役。快班衙役被称为捕快,现在影视剧里的捕头、总捕头只是杜撰的。
明清两代有三班衙役。
三班衙役:即皂、壮、快三班衙役,是州县衙门一个庞大的阶层,最低级的组织。一般来说,皂班值堂役,快班司缉捕,壮班做力差,其实也没有截然分开,皂、壮二班共负内勤、站堂、行刑、警卫、呵道等责任;快班又分步快和马快,专管缉捕,这些人的头目就是所谓的捕头,也只是一个普通衙役不是官员。

问题二:清朝的捕快属什么部门 捕快属于团练的兵种。可以由各级地方官员调动。每个衙门会配属捕快,这些人其实就相当于现在的警察。由各级地方官府招募。因为一个省除了提督以外。没人可以调动当时清朝的常驻军队,八旗和绿营。即使要跨省调动,也需要兵部勘合。所以一个捕快只属于招募他的官府。如果被裁员就变成普通平民了。但一般情况下捕快是铁打营盘流水兵。官常换捕快不换。第一是对当地熟悉。第二,时间长了变成地头蛇。新官上任需要这些老捕快,而捕快的工资是由招募这个捕快的衙门支付。

问题三:清朝,师爷,幕宾,刀笔小吏,捕头,管家都有什么不同 师爷:官员私人出钱聘请的助理,为官员,以官员的名义为官员处理他的本职工作。根据专业不同,大体分成钱谷师爷、刑名师爷。也就是处理财政工作、行政审判工作。清朝多数官员是满蒙贵族出身,无才无德,需要有忠于私人的助手处理公务,所以清朝官员,特别是部门长官,必有师爷。
幕宾:是师爷的雅称,是一样的
刀笔小吏:没有品级的清朝 *** 基层公务人员,从九品是清朝官制中的最低一级,比从九品更低的,就是“吏”。因为最早的“吏”做文案工作的时候,用毛笔在竹简上写公文,要修改,不是用橡皮擦,而是用小刀削去错别字,因此”刀、笔“是他们主要办公器具,后来也就成为他们的象征。
捕头:相当于县公安局的警官
管家:有钱人家私人聘请的管理家庭生活、生活物资采购、经营家庭产业、管理奴仆的家庭事务的管理人员。

问题四:请问清朝的时候,是捕头的官大还是锦衣卫的官大? 清朝的时候哪有锦衣卫?锦衣卫是明朝的特务机构。
你要是问明朝的话,那确实是锦衣卫官大,因为锦衣卫是皇帝亲卫,成员都是有国家编制和官员品级的;而捕快绝大多数都是没有品级的差役。
刚刚看了一下资料,清朝确实也有过“锦衣卫”,不过仅有其名,未有其实,只是皇帝的仪仗队,只存在了一年就改名“銮仪卫”。因为銮仪卫是有品级的,所以也比捕头官大,不过没什么实权。

问题五:一般衙门有多少捕快?捕头和捕快工资多少?捕快和衙役是一个意思吗? 捕快原来分为捕役和快手,到了明清时,则称之为捕快。捕快是捕役和快手的合称,他们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
各州县在编的“经制正役”的捕快,因州县大小而决定其人数。
捕快是没有工资的,每年的伙食补贴即“工食银”不过十两银左右.
史上的衙役
衙役的地位低于吏员。吏员尽管没有品级,但好赖还是官方人员,而衙役根本没有官方身份,只属于为衙门服役性质。这些人负责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解押等事务。以清代州县衙门为例,胥役分为四班,即皂、捕、快、壮班(也有学者称分为三班衙役,不包括捕班,或捕快合一)。各班均有班头,或称头役,统领本班。衙役也有定额编制。如清代大兴县衙役定额为:门子2人,皂隶16人,马夫12人,禁卒8人,轿夫与伞扇夫7人,灯夫4人,库卒4人,仓夫4人,民壮50人。但实际上的衙役数量,都大大超过了编制。一般来说,一名正式衙役,手下往往有三四名“白役”。通常,小县有衙役数百人,大县有上千人甚至数千人。据清代曾任四川巴县知县的刘衡记载,他到巴县上任时,衙役竟有7000人之多。许多人以为古代官衙机构简练,实际上往往是不计算吏员和衙役造成的误解。一个数万人口的县,有数百名吏员,上千名衙役,怎么也不能说成是“小 *** ”。   衙役的身份分两种:民壮、库丁、斗级、铺兵为良民,皂、快、捕、仵、禁卒、门子为贱民。这些贱民同倡优奴婢同列,其中捕役社会地位最低,几乎被看作准罪犯。贱民衙役包括子孙都不能参加科举(限制三代),也不准捐纳买官,为士绅所不齿,有些家庭严禁子孙从事衙役。各种衙役在清朝可以得到三至十二两年薪,平均每天薪水在两文左右,相当于一顿饭钱。所以,一干吃不上饭的闲人无赖,往往去当衙役。况且衙役根本不靠薪水生活,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陋规。多数衙役的规费,属于书吏和衙役分享。只要派差,就能得到规费或贿赂(例如,一桩杀人案,从勘查现场到审结案件,各种规费可达数万钱)。一般州县也认为,衙役办差向当事人收取的车费驴费鞋袜费和饭费茶水钱都属于“正常收费”,只是不准借机勒索敲诈。捕役由于发案不规律,没有案件时就没有额外收入,所以主要从娼妓户和宰牲户收取陋规。这样以来,小地方的捕役,缺乏规费来源而生活像乞丐,但大城市的捕役,则规费花样繁多而十分滋润。有的衙役,这种陋规收入一年甚至有数千上万两银子的进项。

问题六:唐朝县一级的警察叫什么,捕头捕快是明清两朝警察的称呼,那唐朝呢 没有什么正式的职称吧,就是吏吧

问题七:明朝的捕头穿什么样的服饰? 代官吏服饰公服:明代穿公服的官吏。其制为盘领右衽,袖宽三尺。袍服所用的纹样及颜色,因级别而异:一至四品,用绯色;五至七品,用青色;八至九品,用绿色。纹样也不一样,一品用大朵花,径五寸;二品用小朵花,径三寸;三品用散花,无枝叶,径二寸;四[品五品用小朵花,径一寸五分;六[品七品用小朵花,径一寸;八品以下,无花纹。以上服饰,与展脚幞头搭配,多用于重大朝会。明代官吏常服 明代文武官员服饰主要有朝服、祭服、公服、常服赐服等。
官员戴乌纱帽、幞头,身穿盘领窄袖大袍。“盘领” 即一种加有圆形沿口的高领。这种袍服是明代男子的主要服式,不仅官宦可用,士庶也可穿着,只是颜色有所区别。平民百姓所穿的盘领衣必须避开玄色、紫色、绿色、柳黄、姜黄及明黄等颜色,其他如蓝色、赭色等无限制,俗称“杂色盘领衣”。明朝建国二十五年以后,朝廷对官吏常服作了新的规定,凡文武官员,不论级别,都必须在袍服的胸前和后背缀一方补子,文官用飞禽,武官用走兽,以示区别。这是明代官服中最有特色的.麒麟袍为官吏的朝服。其服装特点是大襟、斜领、袖子宽松,前襟的腰际横有一,下打满裥。所绣纹样,除胸前、后背两组之外,还分布在肩袖的上端及腰下(一横条)。另在左右肋下,各缝一条本色制成的宽边,当时称“摆”。明代太监刘若愚《酌中志》一书,就专门叙述到这种服饰。他说:“其制后襟不断,而两旁有摆,前襟两截,而下有马面褶,从两旁起。”这种服装所采用的质料和纹样,按规定,都有一定制度。
《明史・舆服志》称:正德十三年,“赐群臣大红贮丝罗纱各一。其服色,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级皆与焉;惟部曹五品下不与。”本图所绘的服装,就绣有麒麟纹样。麒麟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形状象鹿,全身有鳞甲,牛尾马蹄,有一只肉角。后人将它作为吉祥的象征广泛用于各类器物的装饰。麒麟的形象也经过一番变化,将头绘成龙首并有两角,尾绘成狮尾等等。明代官服绣麒麟,似不限四、五品,职位特殊的锦衣卫指挥侍卫等也能服用展角幞头,取自唐代的巾,但有硬盔,并以铁线为硬展脚,脚长一尺二寸,须有职之人,在朝堂上穿公服者所戴。蟒袍是一种皇帝的赐服,穿蟒袍要戴玉带。蟒袍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本不在官服之列,而是明朝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

问题八:在古代总捕是什么职位 古代负责逮捕犯人的叫捕快。县里捕快的负责人叫捕头,府里设立总捕头。是比捕头更大的官。

问题九:衙门里有什么职位比如捕快捕头什么的大虾们详细点吧 明代时宛平县衙门里,“循(大堂、二堂)两阶而前为六房”,但具体名目有吏房、户房、粮科、礼房、匠科、马科、工南科、工北科、兵南科、兵北科、刑南科、刑北科、铺长司、承发司、架阁库等多项。除此之外,牢狱、监押所、常平仓、马号、吏廨乃至官吏们供奉衙神的祠庙等,也都属于衙门的各个部分,按不同方位组合在一块。
排场恢宏、气象万千的衙门以知县廨为中心,但知县以次,还有丞、尉、主簿、典吏等其他佐官和属员。
按秦汉以来的传统,他们并不与县太爷合署办公,而是另有专门的廨署。这些廨署可以是放在县衙门内部或连在一起又单独对外开门的,也可以是靠近县衙门但单独建造的。比如清朝时天津县署在东门内仓门口内,典史署在县署西,而驿丞兼巡检署则在西门外。同时代的上海县署在城中央,县丞署在县仪门外东偏,主簿署在其西偏,典吏署又在主簿署之南,黄浦巡检署则在闵行镇。
县丞、主簿、训导、教谕、典史、巡检、驿丞、税监之流,尽管都是八九品乃至不入流的芝麻绿豆官。

问题十:在清朝在县有哪些职务 有知县,县丞、主簿,典吏,巡检,驿丞,闸官,税课司大使,仓大使,河泊所大使,
医学训科,阴阳学训术,僧会司僧会,道会司道会
清制,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为知县。除此之外,下面还设有县丞、主簿等事职及典史等事务性官员。 1、县丞:按制县丞为正八品官(京县除外)。县丞的来源有贡生及会同馆大使、鸿胪寺鸣赞、序班、刑部司狱、汉军九品笔帖式、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县主簿、府州县训导、府照磨、通判等。县丞任满后如考绩优异予以升任的话,可以升为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丞、京府经历、知县、布政司理问、按察司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和州判。 县丞设有自己的衙署办公,与主簿一起佐理知县,分掌一县之粮马、税收、户籍、巡捕等事务。每县设置县丞与否、设置人数多少,与该县的大小有关,有些事务繁多的县设几个县丞,而有些事务简单的县也可以不设县丞。 2、主簿:与县丞一样,为知县的副手,但品级比县丞低,只有正九品。主簿的来源有:监生、吏员、宣课司大使、兵马司吏目、司狱、府税课司大使、州吏目、府仓大使、巡检、典史、道库大使。主簿任满若予以升任的话,可以升为州判、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盐运司知事、按察司照磨。 主簿的设置与县丞类似,有自己的专署办公,与县丞分管粮马、税收、户籍、巡捕等事。事繁之事设一人,事简之县可不设。 3、典史:典史的品级为未入流,掌管一县监察狱囚之事。若事简之县不设县丞和主簿,则县丞和主簿的职能也由典史一人兼领。 4、巡检:请代在各州、县的关隘、渡口等要冲之地设巡检司,掌缉捕盗贼、盘诘奸伪之事,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巡检司的巡检为从九品官。 5、驿丞:驿丞管理各驿站,掌邮传及迎送过往官员之事,相当于现在的邮政局兼招待所的职能。驿丞的品级为未入流。 6、闸官:亦为未入流官,掌各闸储泄、启闭之事。相当于现在的水库管理人员。 7、税课司大使:亦为未入流官,掌税收的征收。 8、仓大使:未入流,掌仓库的保管与守卫。 9、河泊所大使:未入流,掌征收渔业税。 10、医学训科:未入流,为一县之医官,相当于现在的县立医院院长。 11、阴阳学训术:未入流,掌管星相(天文)。 12、僧会司僧会:未入流,掌管一县僧人。 13、道会司道会:未入流,掌管一县道士

在清代县衙的编制都是什么职位?共有几人?

清代县衙的编制人数,各县情况不同,中等大小的县大约为百人。根据清代咸丰至同治年间陕西省紫阳县衙人员的俸银资料,其中咸丰十一年资料表明,计有县衙各类人员105人领取俸银、工食银,年总需银两为833两1钱8分。

清代县衙的编制如下:

1、知县,正七品。

掌一县民政治理、决讼断狱、劝农赈贫、讨奸除猾、兴养立教等事。主要精力在刑名和钱谷两项。刑名即司法审判,一个案子从勘查检验到缉捕人犯、羁押禁监、审理宣判,知县都要亲力亲为。还有收钱粮征商税也要知县亲自过问。

由于地方事务都由知县一手包办,知县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县百姓命运。因此有人将知县称为“父母官”。

2、县丞,正八品。

明以前主文书、管仓储。清代与主簿一起协助知县分掌一县粮马、征税、户籍、巡捕、盐业、水利等事项。钱塘县和仁和县还增添劝农县丞一员,主管农桑。

3、主簿,从九品。

宋以前是主管文书、簿籍和印鉴的官员,职责为记录门下众事,审核签发文书。至明清为知县佐官,以掌管治安为主。

4、县学教谕,正八品。

虽非佐官,但地位较高,为县学长官,负责生员学习事务,县学训导为其佐官。

5、典史,从九品。

也称县尉,管理全县治安和狱囚,负责缉捕盗贼。典史虽品位较低,但在县丞、主簿不在时可代行他们职权。

6、巡检,从九品。

负责抓捕盗贼和设卡盘查。在各关津要害处都设巡检司,以统率卒役,确保地方安全。

7、胥吏,也称书吏、房吏、司吏,没品级。

是县衙中没有品级的低级公务员,但有编制限额。吏与官不同,大都为本地人,有文化、有背景、无功名。经官员推荐或考试而录用。大部分在县衙“六房”(吏、兵、户、礼、刑、工房)任职,一部分在所属巡检署、课税署、河泊所、驿站等机构办事。

“六房”是县衙具体办事机构,由官员分管,胥吏组成。吏房,主司人事,管理县衙文书及衙内总事务。兵房,主掌募兵操练,管理地方武装、驿站及“三班”衙役。户房,负责征收田赋商税,管理户籍、仓库及财政收支,差派徭役。

礼房,掌管祭祀、考试、学校教育,旌表节孝,教化民众。刑房,掌管诉讼断案,进行司法审判,负责囚犯管理。工房,掌管实业,负责屯田、水利、工程修造。一个县胥吏大约有100余名。

扩展资料:

清代县衙的无编制人员--衙役。

清代的县衙衙役人数众多,又无编制。他们是司法的具体执行者,同百姓的关系最为密切,对百姓来说,祸害往往不在官吏而在役。

县衙衙役通称“三班”,包括以下人员:

1、坐班皂隶,职责是守卫县衙,知县坐堂审案时站堂、报事、行杖全由皂隶执行。

2、捕班快手,任务为拘捕人犯、通缉逃犯、勘查取证、押解囚犯。

3、壮班民壮。负责看守监狱,维护治安。另有门丁、随从、禁卒、刽子、轿夫、库丁、铺兵、仵作、盐差、粮差、稳婆、官媒等。

4、还有一批跟随差役办事的“白役”。清时仁和县、钱塘县有正身白役1500多人。他们既无编制,也无俸禄,平时只能拿微薄的“工食银”,一般每年只有白银十几两,光靠这点钱只能勉强养活夫妻二人。

清朝规定,官员和胥吏无事一般不出衙门,以免扰民。一切公务全由差役具体执行。他们往往利用手中的传票和铁链,狐假虎威,仗势欺人。通过敲诈勒索,带来各种额外收入。

传唤当事人,收取“鞋袜费”、“舟车费”,勘察取证收取“踏勘费”,拘捕人犯到庭收取“解绳费”、“开锁费”,保释人犯收取“取保费”。

他们往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全看当事人出钱多少。即使是堂上打板子也有讲究。有的外重内轻,表面头破血流,实际不伤筋骨,三两天就没事。有的外轻内重,看看只是皮肤红肿,却是往死里打,留下残疾。

清朝学者方苞在《狱中杂记》中曾记载,同是行杖,送30两银子的杖后需养伤半个月;送60两银子的伤口一天就能痊愈;送180两银子的当晚就能步行如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县衙

自秦朝实行郡县制以来,县级政权作为基层政权一直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历代封建王朝都是通过县衙门征收赋税、维持兵源、统治人民的。它上承朝廷、郡、府、省,下衔百姓。自上而下的各项政令、法规都要由县一级政权向百姓传布推行,赋税徭役要靠县一级政权来征收,其它如维护社会治安,编制户籍,处理初级诉讼,兴修农田水利,兴办修桥辅路、赈恤救灾等公益事业,均在县官的职权范围之内。因此,《清朝经世之编》中称:“天下之治始于县”。雍正三年(1723年),皇帝在给知县的敕谕中特别指出:“县令乃亲民之官、吏治之始基也。”因为县官处于国家政权的基层,最接近百姓,所以人们常称县官为“亲民之官”,百姓则称其为“父母官”。按清朝制度规定:县官出巡,其仪仗中没有回避牌,其意义就在于“与小民朝夕相处,勿使隔绝不通也。”

由于县级政权在封建统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因而对县衙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也逐步走向规范化。清代朝廷除在《清会典》、《吏部处分则例》中对县署制定了有关法规条令外,还特别编修了《钦颁州县事宜》,使县衙门行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达到封建社会基层行政组织较完备阶级。现就清代同治年间即墨县衙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作如下介绍:

知县 是县衙的最高行政长官。其职责是掌管全县赋税征收、决断刑狱、劝农稼穑、赈灾济贫、除奸除霸、兴善之教、贡士、读法、祭神祭孔等无所不包。其秩为正七品,多由进士、举人、贡生等经吏部铨选授职。年俸银29两2钱5分9厘,清乾隆三年始,年给养廉银1400两,公银160两。

县丞 是知县的辅佐官(相当于副县长),其秩为正八品,也是朝廷命官。其职责是主管全县的文书档案、仓库、粮马、征税等,下设攥典1人协助其处理公务。清康熙三十八年,即墨县衙之县丞被裁缺,后再未设。

主簿 是知县的佐贰官,别称“书记”。其秩为正九品,主管全县户籍、文书办理等事物。下设攒点1人协助其办公。明崇正年间即墨县衙尚设此职,清初即裁缺。

典史 此职始于元朝,明清因之。是知县的佐杂官,未入流。掌管缉捕、稽查狱囚、治安等事宜。清康熙三十八年即墨县裁缺县丞后,县丞、主簿的职责均由典史兼管,形成县衙的二把手,无所不管。因此清代称其为杂职首领官。即墨县典史年俸银31两5钱2分,养廉银80两。其属下有攒点1人协助其办理公务,公家不付俸资。有门子1名,年工食银5两5钱5分9厘。马夫1名,工食银5两5钱5分9厘。

以上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均由吏部铨选,皇帝任命。故称“朝廷命官”。

六房 县衙日常办公的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六房是县属的组织机构,附于县公堂之左右,每房设典吏1人,其工作人员称“攒点”、“书吏”、“书办”、“书役”、“胥吏”等。六房的办事人员均没有俸禄和工食银,只能靠微薄的纸笔费、抄写费、饭食费等维生,因而他们只能靠谋取各种私利,以补其收入之低微。这些人大都读过书,科举无望,但又“文理明通,熟于律例,工于写算。”(《大清会典事例》),因而便通过各种手段,进入县衙门当一名胥吏。五年役满后,即由知县给予一定赏赐开缺。清代即墨县衙设十房,其职责分别为:

吏房,设典吏1名(亦称“吏书”)攒点1名,管理本县所属吏员的升迁调补,下委任状,以及登记本县进士、举人等在外地做官的情况。吏房是管官吏的,有权有势,在知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户房,设典吏1名(亦称“户书”),攒点1名,主管全县征收税银,交粮纳税,并把所收皇粮折成银两,然后签点银匠将碎散银两入炉融化铸成元宝(50两)、中锭(10两)、锞子(5两)等型号,上解朝廷国库。另外,户房还掌管“鱼鳞图册”、钱粮地清册等。如遇灾荒三年,户房还具体经办赈灾放粮等事宜。

礼房,设典吏1名(亦称“礼书”),攒点1名。该房主管祭神、祭孔、庆典等事。科举考试时协助知县、教谕等考官组织考生应试、监场、发放和收缴考卷等。还主管知县出巡时的仪卫、鼓乐和祭孔时的佾生,生员参加乡试时,礼房组织“送学”、“宾学”等礼节仪式。礼房下设柬房,设柬书1名,掌管知县的信件、名片和帖子,以及出示县谕,办理请柬等。

兵房,设典吏1名(亦称“兵书”),攒点1名,主管全县征集兵丁、马匹、训练丁壮。另如驿站、铺兵、城防、剿匪等事宜亦属兵房管辖。

刑房,设典吏一名(亦称刑书),攒点1人,其职责是主管全县民事、刑事案件。其下有仵作4名,年工食银22两2钱3分6厘,看监禁卒8名,年工食银88两9钱1分3厘。

工房,设典吏1人(亦称“工书”),攒典1人,主管全县蚕桑、织造、修筑署衙庙堂、兴修水利、铸造银两、销毁制钱等。

此外,尚设有负责登记收发文件、誊写状榜等事宜的收发房;负责管理县属银钱出入的库房,又称账房;有专司知县审官司时原、被告应填之表格及口供笔录事宜的招房;又负责管理粮仓的仓房,仓房下属库子4名,年工食银22两2钱3分6厘,斗级4名,年工食银22两2钱3分6厘。

清代县级衙门法定编制简略,实行知县负责制,虽有典史协助处理公务,但由于人少事繁很难胜任。因此,其正式办事的是六房胥吏,他们实际上承揽了衙门的全部事物和权力,虽然其人员编制没有法律规定,亦不从国库中支付俸银,但事实上成为县衙内固定的办事机构,并为最高政权所认可。这些人员由于他们没有薪俸,然握有实权,因而便千方百计利用手中权力,横征暴敛,索贿受贿,中饱私囊。特别到清朝中叶以后,书吏擅权以成为积重难返之弊病。清代曾流行一句话曰:“任你官清似水,难免吏滑如油。”这是对县衙胥吏的真实写照。

三班 清代即墨县衙设三班:即皂班、壮班和快班。他们和禁卒、门子、仵作、稳婆等统称为衙役,他们服务于县衙,担负站堂、行刑、拘捕、查脏、催科、征比、解囚等差事。虽享有国家规定的低微工食银,但常凭借手中的实权,鱼肉百姓。因而《大清律例》将他们贬为贱籍,其子孙三代不得入仕为官。

皂班,负责知县升堂问案时站班、行刑等事宜。即墨县衙共设皂隶20名。其中为知县听差的16名,年工食银66两7钱8厘。为典史听差的4名,年工食银22两2钱3分6厘。

壮班,又称民壮,承担力差、催科、征比等。即墨县衙设40名,年工食银320两。

快班,又称捕快。负责缉奸捕盗、破案、解囚等事。工食银124两5钱3分5厘。

此外,为知县听差的尚有门子2名,年工食银11两1钱1分8厘。轿伞扇夫7名,工食银38两9钱1分3厘。为典史听差的门子1名,工食银5两5钱5分9厘。马夫1名,工食银5两5银5分9厘。

县属各官

教谕,为儒学署首席学官,秩正八品,由举人或贡生除授。掌管训迪学校生徒,考察学校课艺业之勤惰,组织考试生员、祭孔等事宜,直接听命于省学政。其年俸40两。

训导,为儒学署副学官,秩从八品,其职责主要是协助教谕处理有关事宜,年俸40两。

巡检,是巡检司的首领官。清雍正十二年裁撤鳌山卫及雄崖所、浮山所后,即墨境内设浮山、鳌山、栲栳岛及雄崖四巡检司,后浮山及雄崖两巡检司移驻外县,县内只有鳌山、栲栳岛两处巡检司,而栲栳岛巡检司亦移驻雄崖。

鳌山司巡检,秩从九品,年俸银31两5钱2分,养廉银80两。下属有皂隶2名,年工食银12两4钱。初有马步兵50名,至同治年间削减为20名,年工食银62两。

栲栳司巡检,秩从九品,年俸银31两5钱2分,养廉银80两。下属皂隶2名,年工食银钱12两4钱。马步兵初为30名,清同治年间削减为20名,年工食银62两。

巡检的主要职责是掌管辖区内缉捕盗贼、盘诘奸究、维护社会治安等,虽是县衙的派出机构,但在其辖区内权力很大。

驿丞,是递铺司的首领官,掌管邮传、递送等事宜。清初,县内设总递司,东北路铺司4,西路铺司5,西北路铺司7,计有司兵71人。至同治年间裁减后,全县有司兵29名,年工食银158两4钱8分,里甲马夫2.7名,工食银34两,白夫6名,工食银47两5钱3分3厘。

另外,县衙属官中尚有住于医学署中主管全县人医和兽医的医官1人;住于庆城寺内的僧会司僧会1人,掌管全县僧人;住于城隍庙内道会司道会1人,掌管全县道人。这些都不是正印官,亦不给予俸银,故称“杂职官”。

县衙除设有上述机构和人员外,还有知县私人聘任的幕僚。这些人或擅长刑律,或能写会算,或谙练官场事物,具有一定的聪明才智。知县聘请他们作为心腹为自己出谋划策,处理公务。他们泛称师爷,再按其专长分为书启师爷、刑名师爷、钱谷师爷。师爷们无俸禄和工食银,年终知县给予束脩。他们往往左右知县施政之明暗,为官之清廉。他们和知县是宾朋关系,来去自由。
清朝一个县衙门有一个正七品的官,是知县,按现在的叫法是县长,有两个正九品的文官,一个是县丞,就是副县长,还有一个县主薄,和县丞分管粮马、征税、户籍等工作,叫二尹,又称“左堂。”县主薄称三尹,还有一个叫典史,俗称四老爷,主管县文书等事,实际上是县公安局长,因为他没有品位,也叫未入流,九品十八级,典史不在这级别里,但也是官员,戴镂花金顶,也穿五蟒四爪的官服。一个县就这四位官员。
安康市收藏爱好者罗先余发现了清代咸丰至同治年间紫阳县衙人员的俸银资料。该资料为手抄本,记录着从知县到轿伞扇夫的“年工资”。 在资料中详细记载了清咸丰十一年至同治三年,共4年间紫阳县在县衙领取俸银、工食银的相关情况。其中咸丰十一年资料表明,计有县衙各类人员105人领取俸银、工食银,年总需银两为833两1钱8分(同治元年至同治三年人员及银两收支情况略有变化)。其中知县方面共72人,知县本人年俸银20两4钱2分6厘。   另有儒学(管教育官吏)方面,共9人。训导(管教育官员)本人年俸银40两,斋夫(教师)3名,每名年领10两;廪生(享有津贴的学生)2名,每名年补助3两4钱;禀膳(厨师)15名,每名年领3两3钱8分。希望对你有帮助
帮你找了份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安康市收藏爱好者罗先余发现了清代咸丰至同治年间紫阳县衙人员的俸银资料。该资料为手抄本,记录着从知县到轿伞扇夫的“年工资”。 在资料中详细记载了清咸丰十一年至同治三年,共4年间紫阳县在县衙领取俸银、工食银的相关情况。其中咸丰十一年资料表明,计有县衙各类人员105人领取俸银、工食银,年总需银两为833两1钱8分(同治元年至同治三年人员及银两收支情况略有变化)。其中知县方面共72人,知县本人年俸银20两4钱2分6厘。   另有儒学(管教育官吏)方面,共9人。训导(管教育官员)本人年俸银40两,斋夫(教师)3名,每名年领10两;廪生(享有津贴的学生)2名,每名年补助3两4钱;禀膳(厨师)15名,每名年领3两3钱8分。

一般衙门有多少捕快?捕头和捕快工资多少?捕快和衙役是一个意思吗?

  捕快原来分为捕役和快手,到了明清时,则称之为捕快。捕快是捕役和快手的合称,他们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
  各州县在编的“经制正役”的捕快,因州县大小而决定其人数。
  捕快是没有工资的,每年的伙食补贴即“工食银”不过十两银左右.
  史上的衙役
  衙役的地位低于吏员。吏员尽管没有品级,但好赖还是官方人员,而衙役根本没有官方身份,只属于为衙门服役性质。这些人负责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解押等事务。以清代州县衙门为例,胥役分为四班,即皂、捕、快、壮班(也有学者称分为三班衙役,不包括捕班,或捕快合一)。各班均有班头,或称头役,统领本班。衙役也有定额编制。如清代大兴县衙役定额为:门子2人,皂隶16人,马夫12人,禁卒8人,轿夫与伞扇夫7人,灯夫4人,库卒4人,仓夫4人,民壮50人。但实际上的衙役数量,都大大超过了编制。一般来说,一名正式衙役,手下往往有三四名“白役”。通常,小县有衙役数百人,大县有上千人甚至数千人。据清代曾任四川巴县知县的刘衡记载,他到巴县上任时,衙役竟有7000人之多。许多人以为古代官衙机构简练,实际上往往是不计算吏员和衙役造成的误解。一个数万人口的县,有数百名吏员,上千名衙役,怎么也不能说成是“小政府”。   衙役的身份分两种:民壮、库丁、斗级、铺兵为良民,皂、快、捕、仵、禁卒、门子为贱民。这些贱民同倡优奴婢同列,其中捕役社会地位最低,几乎被看作准罪犯。贱民衙役包括子孙都不能参加科举(限制三代),也不准捐纳买官,为士绅所不齿,有些家庭严禁子孙从事衙役。各种衙役在清朝可以得到三至十二两年薪,平均每天薪水在两文左右,相当于一顿饭钱。所以,一干吃不上饭的闲人无赖,往往去当衙役。况且衙役根本不靠薪水生活,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陋规。多数衙役的规费,属于书吏和衙役分享。只要派差,就能得到规费或贿赂(例如,一桩杀人案,从勘查现场到审结案件,各种规费可达数万钱)。一般州县也认为,衙役办差向当事人收取的车费驴费鞋袜费和饭费茶水钱都属于“正常收费”,只是不准借机勒索敲诈。捕役由于发案不规律,没有案件时就没有额外收入,所以主要从娼妓户和宰牲户收取陋规。这样以来,小地方的捕役,缺乏规费来源而生活像乞丐,但大城市的捕役,则规费花样繁多而十分滋润。有的衙役,这种陋规收入一年甚至有数千上万两银子的进项。

古代各级衙门都有捕头吗?

知县设捕头,知府设总捕头,道台,巡抚这些衙设什么

我们现在的古装片电视剧中经常会出现“捕头”这个角色,那么古代捕头是个什么职业呢?

其实准确的来说,古代是没有捕头一说,只有衙役。《文献通考·职役一》:“帝之力主免役也,知民间通苦差役,而衙役之任重行远者尤甚,特创免法。”古代衙役的地位很低,衙役负责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解押等事务。

古代州县衙门,胥役分为四班,即皂、捕、快、壮班,渐渐的人们把捕快捕役和快手合称,就叫成了捕快。以前的四班也就变成了我们在古代小说所熟悉的三班衙役,即皂、捕快、壮班。各班均有班头,或称头役,统领本班。

一般来说,皂班值堂役,捕快司缉捕,壮班做力差,其实也没有截然分开,皂、壮二班共负内勤、站堂、行刑、警卫、呵道等责任;捕快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捕快的头目就是所谓的捕头,县一级的捕头就相当于现在的刑警大队长,府一级的捕头就相当于现在的刑警支队长。

那都头呢?和捕头有什么区别?

都头是古代的军职名。四大名著《水浒传》中武松曾担任都头一职。《水浒传》当时的背景是北宋时期,北宋的都头该是一个军职,宋各军指挥使下设此官,属低级军官,相当于现在的连长。

如果说捕快是警,捕头是刑警队长,那么都头是军队的编制,也就相当于武警大(支)队长的样子,同样是负责地方治安管理。

所以说捕头和都头的区别就相当于军警的区别,其职责都是维护地方治安,但隶属的部门不一样。捕头是地方序列,都头是军队序列,但都头又要服从地方管理,属于双重领导。

古装片里的捕头一般都是带领着一帮捕快缉拿罪犯,威风八面,那么古代的捕头是个多大的官呢?

刚才前面也说了捕头就相当于现在的刑警大(支)队长,现在的刑警大队长一般都是正科,支队长一般都是副县,按照这个推理,那县一级的捕头起码是九品吧,府一级的捕头应该也有八品吧。

其实不然,古代的县衙也就县令、县丞、县尉,这三个职位算是“官”,以下的什么捕头,师爷,捕快之类的都只能算做“吏”。

“后世流品,莫贱於吏,至今日而等诸隶仆。”一般百姓可以参加的考试,胥吏不允许参加。他们基本没有官方地位,也没有固定的收入,但是却熟悉法律条文,文书格式,具有办事能力。胥吏是古代官僚体系终的基层人员,胥吏大多出身自贫穷而清白的家庭,地位甚低,甚或毫无地位。

所以所谓的捕头,在古代也只是一个普通衙役而不是官员,没有品级。

捕头在古代是一种官名,负责捕捉犯人的一种武官。在封建社会的县里都设有衙门,相当于警察局。捕头就相当于警官,是衙差的最高统帅,必须武艺高强。
捕头和衙役都没有品级,捕头归主簿管,负责缉拿,但不负责行政和案件审理
  捕快原来分为捕役和快手,到了明清时,则称之为捕快。捕快是捕役和快手的合称,他们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
各州县在编的“经制正役”的捕快,因州县大小而决定其人数。
捕快是没有工资的,每年的伙食补贴即“工食银”不过十两银左右.
史上的衙役
衙役的地位低于吏员。吏员尽管没有品级,但好赖还是官方人员,而衙役根本没有官方身份,只属于为衙门服役性质。这些人负责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解押等事务。以清代州县衙门为例,胥役分为四班,即皂、捕、快、壮班(也有学者称分为三班衙役,不包括捕班,或捕快合一)。各班均有班头,或称头役,统领本班。衙役也有定额编制。如清代大兴县衙役定额为:门子2人,皂隶16人,马夫12人,禁卒8人,轿夫与伞扇夫7人,灯夫4人,库卒4人,仓夫4人,民壮50人。但实际上的衙役数量,都大大超过了编制。一般来说,一名正式衙役,手下往往有三四名“白役”。通常,小县有衙役数百人,大县有上千人甚至数千人。据清代曾任四川巴县知县的刘衡记载,他到巴县上任时,衙役竟有7000人之多。许多人以为古代官衙机构简练,实际上往往是不计算吏员和衙役造成的误解。一个数万人口的县,有数百名吏员,上千名衙役,怎么也不能说成是“小政府”。   衙役的身份分两种:民壮、库丁、斗级、铺兵为良民,皂、快、捕、仵、禁卒、门子为贱民。这些贱民同倡优奴婢同列,其中捕役社会地位最低,几乎被看作准罪犯。贱民衙役包括子孙都不能参加科举(限制三代),也不准捐纳买官,为士绅所不齿,有些家庭严禁子孙从事衙役。各种衙役在清朝可以得到三至十二两年薪,平均每天薪水在两文左右,相当于一顿饭钱。所以,一干吃不上饭的闲人无赖,往往去当衙役。况且衙役根本不靠薪水生活,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陋规。多数衙役的规费,属于书吏和衙役分享。只要派差,就能得到规费或贿赂(例如,一桩杀人案,从勘查现场到审结案件,各种规费可达数万钱)。一般州县也认为,衙役办差向当事人收取的车费驴费鞋袜费和饭费茶水钱都属于“正常收费”,只是不准借机勒索敲诈。捕役由于发案不规律,没有案件时就没有额外收入,所以主要从娼妓户和宰牲户收取陋规。这样以来,小地方的捕役,缺乏规费来源而生活像乞丐,但大城市的捕役,则规费花样繁多而十分滋润。有的衙役,这种陋规收入一年甚至有数千上万两银子的进项。
文章标题: 电视剧《繁城之下》中的典史没有品级还算是官吗,里面的皂班、快班、捕头、捕快、白役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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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都是  快班  捕快  捕头  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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