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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知县或者地方官吏丢失城池会被朝廷革职问斩吗

时间: 2023-06-25 21:00:27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88次

古代知县或者地方官吏丢失城池会被朝廷革职问斩吗

清朝一个候补知县被杀,嘉庆大怒处死数人,革职流放总督巡抚?

题主说的应该是与《杨乃武与小白菜》、《杨三姐告状》、《张文祥刺马》并称清代四大冤案之一的《淮安奇案》。这一案件曾被多次改编成影视作品登上荧幕,题目中提到的候补知县,就是这个案件中的那主角,名叫李毓昌。

淮安赈灾

李毓昌是山东人氏,从小便以品学兼优而闻名于乡里,在乾隆五十九年的时候,李毓昌考中了举人,那一年他刚满23岁,之后在嘉庆十三年他又考中戊辰科进士,中了进士后,李毓昌被分发江苏抚署候缺。

那一年淮安水灾,李毓昌被临时派往淮安赈灾,当时的山阳知县王伸汉大肆贪污清廷派发的赈灾银粮,听说朝廷派来了赈灾官员后,他便对前来的官员进献巨额的贿赂,但前来的十名官员中只有李毓昌不为所动。

李毓昌到达灾区之后,亲自率人到各地核查赈灾钱粮分发情况,每到一村都按照人数严格核查,记录实际受灾情况,有没有漏赈和冒领现象,一系列的行动让当地百姓赞不绝口,而他这样的举动让山阳知县王伸汉甚为不安。

山阳被害

在实地勘察的过程中,李毓昌查出了王伸汉贪赃枉法、克扣赈银的诸多证据,并准备上报淮安知府。没想到淮安知府与山阳知县王伸汉官官相护,并设计将李毓昌调回了县衙,设下酒宴企图收买他,但李毓昌不为钱财所动,并义正言辞地指责了王伸汉,然后拂袖而去。

李毓昌的行为让王伸汉动了杀心,他收买了李毓昌的三名仆人,在水中下毒,毒死了李毓昌,然后又用丝带伪造自缢身亡现场,让李毓昌受屈蒙冤而死。

嘉庆十四年,李毓昌的妻子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了写有“山阳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的禀贴残稿,对丈夫的死产生了怀疑,通过开棺验尸,发现了李毓昌是死于中毒,并不是自缢。为了给李毓昌申冤,李毓昌的叔父李泰清进京城告状。

沉冤得雪

当时的嘉庆帝对贪官污吏极为憎恨,他责令下面彻查此案,很快案件就真相大白了,嘉庆帝亲自批示,将谋害李毓昌的王伸汉、王毂、包祥、李祥、顾祥、马连升等全部处死,将两江总督铁保、江苏巡抚汪日章革职流放,同时处罚了其他涉案的官吏和9名查赈大员。冤死的李毓昌也终于沉冤得雪。

事后,嘉庆帝追封了李毓昌知府衔,并按知府例赐恤,加赏为李毓昌进京告状的李泰清为武举人,由于李毓昌没有后代,又同意将他的侄子李希佐继承为嗣,并加恩赏为举人,嘉庆帝还亲自作《悯忠诗》表达对李毓昌的认可。

至此,淮安奇案宣告结束,嘉庆帝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对当时的贪官污吏起到了震慑作用,也算告慰了李毓昌的在天之灵。

清朝一个候补知县被杀,嘉庆大怒处死数人,革职流放总督巡抚?

清朝的会试过后,考中了进士就进入了候补知县的行列,已经成了公家的人。要说天下的官员多如牛毛,皇帝恐怕只能记得一些重臣,大多数官员的名字他都记不住。但是今天要说的,却是一个候补知县,此人一死令皇帝大动肝火,甚至亲自为他出头。

李毓昌,生于1772年,老家是山东即墨(属青岛)。此人从小品行端正又懂得孝敬长辈,是一个勤奋好学的读书人。他23岁时考取了举人,36岁时考中进士,也是在这一年他被朝廷安排到候补知县行列中,成了预备役官员。

清朝要考取功名非常困难,李毓昌勤学苦读多年,因为人品端正又饱学多才,因此在家乡口碑极好。很快他就被朝廷委以重任,只是这个任务并不是好差事,很多人避之不及。

原来嘉庆年间很不太平,不是白莲教闹事就是南方出现水患,百姓生活非常艰辛。李毓昌被安排做候补知县的这一年,正逢江苏山阳出现水患。当地大雨不断,山阳很多村庄被淹没,面对重大灾情嘉庆帝下令筹措20万两拨发给受灾的山阳县。这些救灾钱却有大部分都进了官吏的手中,没多久地方上又上奏折伸手要钱,这令嘉庆愤怒不已。

做了十多年皇帝的他明白,这些钱这么快就用光,八成是被各级官吏中饱私囊了。虽然气氛于贪官的无耻,但是也不能放着数万灾民不顾,皇帝只能再次下放救灾银。只是这次,嘉庆要求两江总督安排督察官员下乡,随同赈灾银两一同前往灾区。皇帝是希望在严防死守下将救灾钱都发给需要的灾民,防止有贪官浑水摸鱼。

李毓昌初入官场,还没有沾染上官场上的恶习,再加上本身名声好,受到了两江总督的任用。前一次救灾银有一半都被山阳知府截下了,他自己扣下大半还不忘在官府上下打点,此人已经捞钱成性,根本不容人插手。很多一同来的官员都收了知府的好处,他们打着官腔,根本不理会知府谎报人数、冒领受灾银的恶行。

李毓昌每天都走访在各个受灾村落,亲自核实受灾情况,来到山阳县不到一个月,他就复查完了两个乡的救济情况。通过这些走访他掌握了很多山阳知府的罪行,决心把走访到的情况都写入奏折据实上报。但是他没想到,自己每天的工作都被山阳知府掌握,此时对方已经起了杀心。

几番周转后,案件呈到了金殿上,嘉庆帝为此大怒。他派人严查后了解案情,亲自为此案作出了裁断:两江总督、江苏巡抚被革职流放,害死李毓昌的山阳知府和一众恶仆都被处死。为了表彰忠臣,皇帝还下令以知府的规格为其重新下葬,又赏赐他的侄子为举人,同时让地方官府捐资一千两给李毓昌的后人,供他们日后生活所用。

有这件事,因为被杀的候补知县是因为不参与冒领受灾银之恶行而被杀的,而杀他的人就是知府,所以会让嘉庆大怒。
因为这个官员贪污了很多钱,嘉庆知道当时很多的官员都这样干。
嘉庆帝是在补他爹留下的锅。千补万补,大清朝还是走向没落,走向衰亡了……

古代官职升降用语

升官、平级转调、降职、在古代时的专用名词、都是什么..?

一、关于提升职务的有:

擢、升、拔擢(用于由低级到高级的升迁)——《汉书·赵充国传》:“擢为后将军。”(后将军:武官名。);李密《陈情表》:“过蒙拔擢,宠命优渥。”

进(用于较高职务)——《史记·孙膑传》:“于是忌进孙子于威王。”

起复(恢复原职务)——《红楼梦》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判断葫芦案》:“雨村道:“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事关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正竭力图报之时,岂可因私枉法,是实不忍为的。”

超迁、超擢(越级破格提升)—— 《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等同参预新政”;《史记·贾谊传》:“孝文帝说之,超迁,一岁中至太中大夫。”

二、关于调动职务的有:

转、移、调、徙(一般的调动,调迁)——《汉书·袁盎传》:“调为陇西都尉。”;《史记·淮阴侯列传》:“徙齐王信为楚王。”;《宋史·理宗纪》:“程大元、李和以下将士六百一十三人补转官资有差。”

迁(调动官职,一般指升官)——《汉书·翟方进传》:“方进转为博士。数年,迁朔方刺

史。”;《后汉书·张衡传》:“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

出(指出京受任)——《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指张衡离京任河间王的相。)

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诸葛亮《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补(补充缺职或由候补而正式任命)——《汉书·萧望之传》:“是时选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补郡国守相,以望之为平原太守。”

三、关于降级免职的有:

罢、免、解、黜、夺(官员因过失而解除职务)——《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窦太后大怒,乃罢逐赵绾、王臧等。”;《汉书·贡禹传》:“免官削爵。”;《国语》:“公将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齐。”;韩愈《送李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放(“委任委派”的意思,有时也指京官调任外地)——《谭嗣同》:“即放宁夏知府,旋升为宁夏道。”

贬、谪(因过失而降级)——《旧唐书·刘禹锡传》:“贬连州刺史。”;《岳阳楼记》:“滕子京谪守巴陵郡。”

革、褫(皆为“革除”的意思,指撤职查办。褫,音chì)——谢庄《上搜才表》:“张勃进陈汤而坐以褫爵。”(张勃因推荐陈汤而被革除爵位)

左迁(降级使用,贬官)——《三国志·魏书·卢毓传》:“心犹恨之,遂左迁毓。”

还有开缺(官员因故去职或者死亡,职位一时空缺,另选他人充任)、致仕(带职退休)等等。

扩展资料:

古代官职指的是古代的从政人员的官职。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选官用人是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人才制度主要有两大类:世袭制和选拔制。

秦以前主要是世袭制度。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而选拔制主要有察举、征辟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察举制实行于汉代;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存在的时间最长,从隋朝一直延续到清末。

从明代起,科举制的考试方法又产生巨大变革,改用八股方式衡文取士。历代小说以及人们对科举制的诟病,大多不是针对科举制本身,而是针对明清以后的八股文取士。

从历史发展脉络来看,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

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

以后,我国古代官吏选用又分别出现了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古代官职

1、除

【解释】: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

【示例】:

文天祥 《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2、赏

【解释】: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官衔或爵位。

【示例】:

《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  

3、擢

【解释】:既由选拔而提升。

【示例】:

《海瑞传》:“是瑞已擢嘉兴通判, 坐谪兴国州判官。”  

4、迁

【解释】:改官。常见的有三种情况:一是升迁;二是改任,相当于转调原职品级的官职;三是降职。

【示例】:

《海瑞传》:“迁淳安知县。”海瑞由原教谕官提升为知县。

《张衡传》:“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

《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即指被降为江州司马。  

5、徙

【解释】:改任官职,多指一般的调职。

【示例】:

《张衡传》:“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 

6、谪

【解释】:官吏降级,相当于贬。

【示例】:

《琵琶行》:“我从去年辞 帝京,谪居卧病当浔阳城。” 

7、拜

【解释】:授予官职,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职。

【示例】:《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

《张衡传》:“公车特征拜 为郎中。”  

8、去

【解释】:卸职。

【示例】:

《张衡传》:“自去史职,五载复还。”

9、黜

【解释】:废免,革职免官。

【示例】:

《屈原列传》:“屈原既黜,其后秦 欲伐齐,齐与楚从亲。”  

10、放

【解释】:放逐。

【示例】:

《史记•屈原列传》“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

11、复

【解释】:恢复旧职。

【示例】:

《书博鸡者事》中“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

一、表示任职的:

1、任:担当,担任。

2、征: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

3、授:给予官职。

4、拜:授予官职,任命。

5、举:推荐,推举,也指由地方向中央推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

6、起:重新启用,任以官职。

7、简:任命,选拔。

8、进:出来做官。

9、拔:提升没有官职的人。

10、辟(音b):征召,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任以官职。

11、赐:赏赐有功之臣以爵位。

12、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

13、选:通过推荐或科举选拔任以官职。

14、复:恢复原职务。

15、仕:做官。

二、表示升职的:

1、升:升官。

2、陟:进用,升职。

3、擢:由选拔而提升。

4、迁:调动官职,一般是提升调用。但左迁则是指降职、贬官。

5、徙:升职。

6、超迁:越级破格提升。

7、加:加封,即在原来官衔上增加某种荣衔,一般可以享受一些特权。

8、拔:提升没有官职的人。

9、提:提拔。

10、晋、进:晋升官职,提高职位或级别。

三、表示降职、免职的:

1、贬:降职。

2、谪:被罚流放或降职。

3、出:离开京城外调,一般指贬官(与入相对,古人一般以入京任官为荣)。

4、左迁:降职(贬官)。

5、放:特指京官改任外官(地方官),也指贬官流放。

6、迁:流放,放逐。

7、夺:削除。

8、黜:官员因过失而解除职务。

9、窜:放逐、贬官。

10、免:罢免官职。

四、表示兼职的:

1、领:本职之外兼较低它职。

2、假:暂时代理。

3、行:代理官职。

4、署:指代理无本官的职务。

5、兼:同时掌管,兼任。

6、权:暂代官职。

7、判:高位兼低职。

8、摄:暂代官职。

五、表示职位调动的:

1、调:调动官职。

2、转:转任,平调。

3、徙:调动官职。

4、改:改任官职。

5、补:补任空缺官职。

6、迁:调动改派,调职。

7、累迁:表示多次调动。

8、出:京官外放,与放意思相近。

六、表示辞官、退休的:

1、告老:官员年老辞职。

2、解官:辞去官职。

3、乞骸骨:古代官吏请求退职,意思是使骸骨归葬故乡。

4、请老:古代官吏请求退休养老。

5、乞身:古时认为官吏做官是委身事君,躯体不再由自己支配,因此称请求退职为乞身。

6、移病:上书称病,为做官者请求退职的委婉语。

7、谢病:托病引退或谢绝宾客。

一、古代官职任免升降的术语
关于任职授官的有:任、授、除、拜、封(用于爵位)、赠(用于追封已故者)征、辟、荐、举(多用于布衣作官)、点(用于口语)。
关于提升职务的有:抉或(用于由低级到讥级)、进(用于较高职务追加)、起复(恢复原职务)、超迁。
关于降级免职的:罢、免、解(因非严重过失而解除职务)、贬、谪(因过失而降级)、革、褫(撤职查办)、开缺(奉命或自请解除职务)、致仕(带职退休)、左迁(降级使用)。
关于调动职务的:移、调、徒、量移(调的比原职稍好)、补(由候补而正式上任)
关于兼职的:领(以本官兼较低职)、摄(暂时兼任比本官高的职务)、权(临时代职)、行(代行某职而尚无此官衔)、 (代替无本官的职务)、护(原官短期离职,临叮守护印信)

二、古代官职变动用词
1、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如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如果是“左除”,则是降级授职之意。
2、赏,是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官衔或爵位。如《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
3、擢,既由选拔而提升。课文《海瑞传》:“是瑞已擢嘉兴通判,坐谪兴国州判官。”
超擢则是越级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等同参预新政”。
4、迁,改官。用法较复杂,常见的有三种情况。一是升迁,如《海瑞传》:“迁淳安知县。”海瑞由原教谕官提升为知县。二是改任,相当于转调原职品级的官职,如《张衡传》:“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新职太史令与旧职郎中官职级别相同。三是降职,即“左迁”。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即指被降为江州司马。
5、徙,改任官职,多指一般的调职。《张衡传》:“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即说张衡所居官职一直未得到改任。
6、谪,官吏降级,相当于贬。白居易《琵琶行》:“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当浔阳城。”
7、拜,授予官职,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职。《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张衡传》:“公车特征拜为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中的“出”,就是指张衡离京任河间王的相。
9、去,卸职。《张衡传》:“自去史职,五载复还。”这里的“去”,就是卸职之意。
10、黜,废免,革职免官。《屈原列传》:“屈原既黜,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
要注意,“黜”与“贬谪”相同,但有区别,贬谪是出自皇帝的诏令,黜有时则是上司对下属官员的处分,《书博鸡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对“臧使者”的处分。
11、放,放逐。如《史记·屈原列传》“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中的“放”就是贬谪放逐的意思。
“放”有时也指京官调任外地,如《谭嗣同》“即放宁夏知府,旋升为宁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如诸葛亮《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陟”即指提升和进用。
“陟”常和“黜”连用表示人材的进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韩愈《送李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
13、夺,罢官免职。如《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14、罢,革除官职。《书博鸡者事》“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中的罢是指被革去了官职。
15、复,恢复旧职。《书博鸡者事》中“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复”指重新任命,恢复旧职的意思。
一、表示任职的:
1、任:担当,担任。
2、征: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
3、授:给予官职。
4、拜:授予官职,任命。
5、举:推荐,推举,也指由地方向中央推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
6、起:重新启用,任以官职。
7、简:任命,选拔。
8、进:到朝庭做官。
9、出:到地方做官。
10、拔:提升没有官职的人。
1l、辟(音b):征召,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任以官职。
12、赐:赏赐有功之臣以爵位。
13、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
14、选:通过推荐或科举选拔任以官职。
15、复:恢复原职务。
16、仕:做官。
二、表示升职的:
1、升:升官。
2、陟:进用,升职。
3、擢:由选拔而提升。
4、迁:调动官职,一般是提升调用。但左迁则是指降职、贬官。
5、徙:升职。
6、超迁:越级破格提升。
7、加:加封,即在原来官衔上增加某种荣衔,一般可以享受一些特权。
8、拔:提升没有官职的人。
9、提:提拔。
10、晋、进:晋升官职,提高职位或级别。
三、表示降职、免职的:
1、贬:降职。
2、谪:被罚流放或降职。
3、出:离开京城外调,一般指贬官(与入相对,古人一般以入京任官为荣)。
4、左迁:降职(贬官)。
5、放:特指京官改任外官(地方官),也指贬官流放。
6、迁:流放,放逐。
7、夺:削除。
8、黜:官员因过失而解除职务。
9、窜:放逐、贬官。
10、免:罢免官职。
四、表示兼职的:
1、领:本职之外兼较低它职。
2、假:暂时代理。
3、行:代理官职。
4、署:指代理无本官的职务。
5、兼:同时掌管,兼任。
6、权:暂代官职。
7、判:高位兼低职。
8、摄:暂代官职。
五、表示职位调动的:
1、调:调动官职。
2、转:转任,平调。
3、徙:调动官职。
4、改:改任官职。
5、补:补任空缺官职。
6、迁:调动改派,调职。
7、累迁:表示多次调动。
8、出:京官外放,与放意思相近。
六、表示辞官、退休的:
1、告老:官员年老辞职。
2、解官:辞去官职。
3、乞骸骨:古代官吏请求退职,意思是使骸骨归葬故乡。
4、请老:古代官吏请求退休养老。
5、乞身:古时认为官吏做官是委身事君,躯体不再由自己支配,因此称请求退职为乞身。
6、移病:上书称病,为做官者请求退职的委婉语。
7、谢病:托病引退或谢绝宾客。
七、表示皇帝登基:
1、践祚(zuo):特指皇帝登临皇位。
2、践阼。 3、践极。4、践统。
5、践位。 6、践国。 7、践帝。

清末四大奇案之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为何会导致上百名官员被革职?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导演王晶连续上映两个电影,一个是《九品芝麻官》,另一个是《满清十大酷刑》,这两部电影都是以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为原型,将这个故事再次带入人们的视野。

本文再次梳理杨乃武案的审理过程,并且深入解析,为何会出现上百名官员被革职的现象。

杨乃武是杭州余杭县人,家中有一定的产业,而杨乃武也是举人,在中国古代社会地位很高,可以说,杨乃武在当时即使不是豪门大户,也是家境殷实。

而小白菜原名毕秀姑,因为长得好看,加上平时穿绿色大褂,系白色围裙,颇似白菜的形象,因此人们都称其为小白菜。

这两个人能够发生关系,主要是因为当时杨乃武是小白菜家的房东,小白菜嫁给做豆腐的葛品连为妻,此后就租在杨乃武家,做豆腐都是起早贪黑的活,跟武大郎卖烧饼是一个道理,古代的妇人在家没什么事做,小白菜就与杨乃武的妻子交好,因此,小白菜也经常到杨乃武家做客。

在此期间,作为文化人的杨乃武还教小白菜认一些字,两家的关系也很好,当时经常有人去骚扰小白菜,经常为杨乃武驱逐,然而后来杨乃武的妻子去世,那些市井流氓就造谣说杨乃武与小白菜是非正常男女关系。

中国的社会风气就这样,莫说是古代,就是现在社会,男女之间也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倘若一个妇人到一个单身男人家中,也会被认为是作风有问题。

这种声音传到葛品连的耳中,也是无法忍受的,这个葛品连选择和武大郎一样的做法,搬家!

不管杨乃武与小白菜之间到底有没有事情,从他们搬家后就应该没啥多大关系了,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不久之后,葛品连离奇死亡,当时仵作在勘验的时候,向官府报告说葛品连是中毒而亡。

当时初审此案的刘锡彤,对杨乃武与小白菜之间的风言风语也有耳闻,因此,在审理的时候,就有故意陷害杨乃武的意思。

那么,知县刘锡彤为何会针对杨乃武呢?原因就是前面提到的,杨乃武是举人身份,在当时的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如果对举人不了解,大家可以回想一下高中时候学的课文《范进中举》,范进中举的时候,大家都来给他送礼。

估计这个杨乃武平时跟刘锡彤有很多矛盾,因此得罪过刘锡彤,刘锡彤以葛品连为毒死的根据,开始审理犯罪嫌疑人小白菜,在古代,由于刑侦技术比较落后,最常使用的手段就是“大刑伺候”。

屈打成招的案件因此比比皆是,小白菜是一名妇人,自然经不起官府的刑罚,最终按照刘锡彤的授意,说自己与杨乃武有奸情,杨乃武为夺小白菜而毒杀葛品连。

中国古代,前面屈打成招后,可以根据人证以及一些推理,只要合理就可以判案。

比如前几年,在北京一个卖煎饼果子大妈和一位顾客的事情,一位顾客拿到煎饼果子发现少了一个鸡蛋,而和大妈发生争议,大妈给出的理由是,我一个月收入三万元,怎么会给顾客少一个鸡蛋呢!

这种逻辑在现实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当一个人质疑一个人的人品的时候,他往往会说,我家多有钱,怎么会拿你的东西。其实,这种以情理来推测案情是不恰当的,如果有钱人都不干坏事,那些偷税漏税的事都是哪来的。

很明显,在主观臆测之下,不管杨乃武与小白菜是否有奸情,人们都已经认定你们有奸情了。

当然,尽管刑侦技术很落后,但是审讯的程序却很健全,从余杭县知县认定杨乃武与小白菜是杀人犯之后(当时杨乃武还没有认罪),杭州知府也采取大刑伺候,杨乃武此时也只得认罪,相对于死,折磨才是最痛苦的惩罚。

知府一级之后,再次上报浙江按察使(省级司法体系),浙江臬司接受此案件后,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再次进行审理,如果是现在的话,当堂翻供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杨乃武与小白菜都因为害怕用刑,而不敢翻供,浙江臬司上报浙江巡抚杨昌濬后,最终按照最初的判决杨乃武“谋夫夺妇”的罪名上报朝廷。

按照正常的案件,一般刑部认为此案没有问题,杨乃武与小白菜就等着秋后问斩就可以了,然而当时杨乃武的姐姐与杨乃武的继任妻子在胡雪岩的支持下上京告御状,甚至惊动慈禧太后,慈禧太后随即要求此案重审,浙江巡抚杨昌濬随即重审,杨乃武与小白菜乃敢翻供。

随即特别派遣钦差到浙江审理此案,然而这个钦差大人重新审理的时候,又施加酷刑,杨乃武与小白菜没有熬过重刑,最终只能维持原口供,钦差也上报维持原判。

到这里,此案已经审理六次,再加上当时上海《申报》对此案一直跟踪报道,在当时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尤其是当时江浙士绅都认为此中必有冤屈,在杨乃武同窗的奔走下,江浙士绅联名上书,要求此案重审,在京的浙籍官员也都联名要求将此案调到北京来审理,在当时江浙籍的官员翁同龢,作为帝师影响力最高,他向两宫皇太后进言:“此案如不平反,浙江将无一人肯读书上进矣”。

在这样的背景下,慈禧太后要求刑部再次重审此案,一个案件如此这般开审达六七次之多,审理期间将近四年之久,在中国古代也是少见的,最后刑部官员从勘验尸体方面入手,发现存在问题,刑部将葛品连的棺材抬到北京,开棺验尸后发现当初葛品连之死,并非毒死,而是病死,最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得以沉冤昭雪。

当然,此案并未就此结束,慈禧以杨乃武与小白菜生活不检点为由,朝廷不再录用杨乃武,而浙江籍的官员则来了一个官场震动,包括浙江巡抚杨昌濬在内一百多位官吏因此丢掉顶戴花翎,永不录用。

一个命案竟然搞掉一个巡抚的顶戴花翎,在当时不能不说是有着深意的,其实包括杨昌濬在内的浙江籍官员,都是湘军镇压太平天国后任用的湘军体系的官员,导致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薄弱,有人认为此案可能是慈禧借此削弱湘军的势力而进行的。

清朝四大奇案中的刺马案,也被人怀疑有此种因素,案情具体如何,因为掺杂了太多的政治因素,此案的真相也越来越扑朔迷离,因此称为奇案。

概括古代遏制腐败的措施并分析影响

概括古代遏制腐败的措施并分析影响
在两千多年漫长的封建制度当中,腐败是伴随封建社会的一大顽病痼疾。腐败愈演愈烈,必然导致王朝崩溃倒台。因此,历代有识之君都将反腐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想出不少别出心裁的惩防措施。这些各种形式的反腐手段,确实结结实实地打在贪官污吏“死穴”上,让贪官污吏无处藏身,给历史留下了浓重的一笔,在我国大力“打苍蝇老虎”的今天,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唐太宗、隋文帝:钓鱼执法   唐太宗即位之初,一方面,由于隋末唐初连年战乱的影响,官员贪污受贿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另一方面,行贿受贿又具有很强隐蔽性,很难被发现。唐太宗想出了一个办法,密令左右向大臣行贿,以此判断受贿之人。不幸果真有一人中招,受绢一匹。唐太宗勃然大怒,下令将其处死。民部尚书裴矩获知事情来龙去脉后,向唐太宗进谏:“为吏受赂,罪诚当死。但陛下使人遗之而受,乃陷人于法也,恐非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出自《论语》。孔子曾强调:“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单纯用政令律法予以约束,百姓虽然遵法却会失去廉耻之心;只有用道德引导、用礼教感化,百姓才会真正归服。   
唐太宗的做法,用现在的话说,就叫“钓鱼执法”,也就是执法者在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的情形下,以欺骗手段诱使其做出违法行为,然后对其进行惩处。   
同样是头顶巨大荣誉光环的帝王,隋朝开国君主隋文帝杨坚历来被人们认为是一位较为贤明开化的君王,经过他前期的治理,隋王朝在短期内出现了难得的富庶和安定局面,所有这些,与杨坚铁面肃贪的措施不无关系。  
他积极强化对官员的监督,《隋书》中有记载,杨坚曾让亲信“密查百官”,发现贪腐行为便严惩不贷。隋文帝在任期间,曾经有过一次罢免河北52州贪官污吏 200人的记录,导致了河北官场“整体沦陷”的局面。   
隋文帝曾命令人悄悄把金银财宝以及丝绸和南方出产的缎子送给一些大臣和官员,以此来衡量一个大臣和官员是不是有贪贿行为。   
假若某个大臣接受了金银财宝等钱物,不但以贪贿罪处理,甚至还面临在朝堂之上当着其他大臣的面被砍下头颅的风险。   
隋文帝用这种 “钓鱼执法”的反腐高招,搞得满朝文武胆战心惊、如履薄冰。   
在开皇十三年(即公元593年),隋文帝曾暗中派人向一些他认为可能有贪腐行为的官员行贿,晋州刺史、南阳郡公贾悉达,显州总管、抚宁郡公韩延等官员都中了隋文帝的“计”而被砍头。   这种“钓鱼执法”的手段简单而直接,却成绩赫然,受贿官员面对的风险如此之高,铤而走险者自然望而却步。于是,隋初的贪腐之风也就此基本禁绝。  
明太祖:用酷刑   
朱元璋时代,贪污杀头的起刑点是60两白银,如果按照购买力折算的话,相当于如今1200元人民币。   
相比前两位皇帝登基前的身份,朱元璋出身于布衣,可谓白手起家,这多少使朱元璋的反腐手段多了几分跟出身相关的“特色”—杀人,就是这位平民皇帝在任期间最大的反腐手段。   朱元璋时代,贪污杀头的起刑点是60两白银,如果按照购买力折算的话相当于如今1200百元人民币。   
有一次,朱元璋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拍马屁求“上进”的信件后,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   
结果发现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他立即诏令天下:“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   
由于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这些人贪赃枉法的现象非常严重。朱元璋为此下诏,声称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是贪污,不管涉及谁,决不心慈手软,一查到底。  
这样的酷刑治贪下,也直接导致了明初官场风声鹤唳,甚至出现了一些手戴枷锁的官员审案的情况发生。   
后来,为解决官员因涉贪而“青黄不接”的困境,朱元璋还专门成立了培养人才的国子监,为年轻读书人提供入仕升迁的机会。朱元璋对这些新科进士和监生厚爱有加,还经常教育他们要尽忠至公,不为私利所动。  
然而,洪武十九年,朱元璋派出大批进士和监生下基层查勘水灾,结果发现有141人接受宴请,收受银钞和土特产品,朱元璋的做法是全部杀头,一个不留。   
洪武十八年 (即公元1385年),朱元璋“总结”了他多年的反腐经验和成果,编撰了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   
这部耗时近两年时间编纂的刑典,堪称是中国有史以来最严格的治腐法典,书中对朱元璋亲自审讯和判决的一些贪污案例成果进行了详细的记录,书中还阐述了他对贪官的态度、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   
朱元璋甚至还下令,国内必须每户有一本《大诰》,如果没有,将治欺君之罪。   然而,面对这样的严酷治腐方式,朱元璋认为,仅仅是斩首就太便宜贪官们了,后来他规定,如果官员犯贪污罪被斩首的,处死后还要将官员剥皮添草以示众。   为了便于操作,朱元璋下令在地方官府的广场边设立一座土地庙,将腐败官员剥皮的刑场就放在这里,民间因此称此庙为“皮场庙”。贪腐官员被处死,皮剥下来后,用草填充,制成“贪官标本”并悬挂起来,“使之触目惊心”,以此警示官员要廉洁自律。   
雍正皇帝:抄家   历史发展到清朝,腐败也随着经济、文化等发展达到登峰造极的阶段。在清朝官场之中,官员们将之称为“陋规”并明码标价确定下来。   
康熙帝亲手开创了“康乾盛世”,但也为子孙留下了无尽的烦恼。   
据史料记载,雍正帝接手清朝帝国之时,吏治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国库储银仅八百万两,亏空的数字却大得惊人。   
那时的大清帝国,看似强盛无比,内里却空空如也。雍正帝认为,造成这样局面的根本原因就是吏治腐败,所以,他下决心整顿吏治。  
雍正元年正月,雍正连续下了十三道谕旨,颁布到所有总督、巡抚、布政司、知府、知州、知县、文官武官,告诫他们不许贪污,不许受贿,不许克扣;武官不许吃空额,违者严重治罪。   随后雍正便派出直属自己指挥的钦差大臣,代表朝廷去各地查账,还从各地抽调了一大批候补州县人员随钦差到各省一起查账,查出的贪官污吏,就地免职,然后从钦差团队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雍正也开创了监察者接任罢免者之职的先例。   
雍正处理腐败分子的手段也算是独辟蹊径,他不像以往的其他皇帝抓到贪官就入狱或者杀头,而是先抄家、要钱。   
在雍正时期,官员造成的亏空一经查出,一方面严搜衙署,另一方面要行文原籍官员,将其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   
官员贪腐罪行一经核实,就会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仅雍正元年,被革职抄家的各级官吏就达数十人,其中有很多是三品以上大员。   
不仅仅是其他官员,雍正连自己的家人也不放过。   
雍正的十二弟允衶被查处后,还不起钱,祈求雍正宽赦,雍正不允,逼得允衶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   
雍正曾直截了当地告诉文武百官:“朕平生最憎虚诈二字,最恶虚名。”   
雍正,用他独有的反腐制度去根治腐败,使得当时的社会风气逐渐改变。仅仅五年,大清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   
后人曾有“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也是对雍正治国反腐的历史评价。   
综上所述,这些皇帝们都不约而同地对当时的积弊敢于大动干戈、大刀阔斧,无论涉及什么人,都决不宽贷。在那些贪墨成风的年代,不下这样一个决心,就刹不住腐败之风。
文章标题: 古代知县或者地方官吏丢失城池会被朝廷革职问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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