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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类似“午时三刻,秋后问斩”,古代把时间和活动固定对应的俗语

时间: 2022-09-29 17:00:56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6次

有哪些类似“午时三刻,秋后问斩”,古代把时间和活动固定对应的俗语

古代为什么“秋后问斩““午时三刻”行刑?

关于秋后问斩 早在汉代起便有"秋冬行刑"的规定,除谋反、谋大逆等罪犯即时处死外,其他的死囚均待秋季霜降后至冬至前进行。 隋唐以后,重案要案一般需中央复审复核,死罪更要多次复奏后由皇帝亲笔勾决。 明清两代又引入了"秋审""和"朝审"制度。每年霜降后十日,三法司同三品以上高官会审京畿附近的死囚,称为"朝审";而每年八月中旬复审各省死刑案件则称为"秋审",朝审与秋审后把死刑案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祖四类,除情实类由皇帝勾决后执行死刑外,其他三类均可免除死刑。 执行死刑一般是在秋冬季节,这与古人的自然神权观念有关,即顺应天意。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而秋冬是树木凋零的季节,象征肃杀。人的行为包括政治活动都要顺应天时,否则要受到天神的惩罚。皇帝即是天的儿子,更要遵守天意,按照天时行事。处决犯人也是如此。
什么是“秋后问斩”?

《魏其武安侯列传》是司马迁《史记》中的名篇。作品叙述了魏其侯窦婴和武安侯田蚡之间的矛盾斗争,既曲折地反映了汉武帝(前140~前86)与其祖母窦太后、其母王太后之间的斗争,也深刻地反映了重黄老刑名的西汉初期,向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西汉中期过渡的复杂激烈的斗争。虽然同是外戚贵族,但是窦婴凭借赫赫战功获得了爵位,田蚡以裙带关系平步青云。窦婴为人正直、忠于汉室、不贪钱财;田蚡则善于仅术、专横跋扈、贪婪骄奢。结果因汉武帝依违其间,不主公道,窦婴遭田蚡陷害,终于在元光五年(前132)十二月(农历)的最后一天被田蚡杀头示众干渭城。田蚡之所以急杀窦婴,是因为按当时制度,春季不宜用刑,甚至可能遇赦。这就是古代的“秋冬行刑”的制度。

我国历史上,有关“秋冬行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而关于刑杀与时令的论述最早见于《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

古时候,由于科学文化的落后,人们不能正确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认为在人类和自然界万事万物之外存在着一个能支配万物的造世主。灾害、瘟疫、祥瑞、丰年都是上天赐予的,因而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天意。设官、立制不仅要与天意相和谐,刑杀、赦免也不能与天意相违背。春夏是万物滋育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古人认为,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人间的司法也应当适应天意,顺乎四时。

西汉中期儒学春秋公羊派大师董仲舒(前179~104)继承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创造出一套“天人感应”的迷信学说。他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的,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如果违背天意,就会招致灾异,受到上天的惩罚。从此,“秋冬行刑”遂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汉代法津规定,刑杀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唐、宋律规定:从立春到秋分,除犯恶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杀主之外,其他罪均不得春决死刑。清代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也需在秋季处决。

西汉时期行刑的时间在农历九、十、十一、十二月,到了唐代,死刑执行的时间定在十、十一和十二月。唐代这一规定一直为后世采用,直到清末。

“刑以秋冬”的制度虽然不致耽误农业生产(秋冬一般为农闲之日),对统治者恣意妄杀起某种缓冲作用,但其政治实质则主要是封建统治者借天意之名,行杀罚之实,表示用刑是天命所定,不得违抗,让老百姓俯首贴耳地任其宰割,使其统治得以巩固。正因如此,一旦形势处于紧急状态或危及其根本利益的重大案件,统治阶级就不顾一切,而以“斩立决”“决不待时”加以处决。例如,清末,戊戌变法失败,1898年9月2日,谭嗣同等6名变法维新派人士被捕。凶残的慈禧太后,竟未经提审,就将这6位变法志士于9月28日在北京菜市口刑场处以极刑。
秋后问斩的由来
早在汉代起便有"秋冬行刑"的规定,除谋反、谋大逆等罪犯即时处死外,其他的死囚均待秋季霜降后至冬至前进行。
隋唐以后,重案要案一般需中央复审复核,死罪更要多次复奏后由皇帝亲笔勾决。
明清两代又引入了"秋审""和"朝审"制度。每年霜降后十日,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同三品以上高官会审京畿附近的死囚,称为"朝审";而每年八月中旬复审各省死刑案件则称为"秋审",朝审与秋审后把死刑案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祖四类,除情实类由皇帝勾决后执行死刑外,其他三类均可免除死刑。
执行死刑一般是在秋冬季节,这与古人的自然神权观念有关,即顺应天意。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而秋冬是树木凋零的季节,象征肃杀。人的行为包括政治活动都要顺应天时,否则要受到天神的惩罚。皇帝即是天的儿子,更要遵守天意,按照天时行事。处决犯人也是如此。

古代斩首为啥都要午时三刻秋后问斩,有什么讲究吗?

午时三刻开刀问斩,是影视剧中经常出现的说法,与之相配套的还有秋后问斩,推出午门斩首,菜市口砍头等等。

这些说法有什么讲究呢?

古人把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以十二个字代替,午时就是正午十二点,一刻十五分钟,午时三刻就是现在的正午12:45.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间点杀人?因为古人认为杀人是“阴事”,而阴气对人是有害的,所以的选个阳气重的时候。而一天之中午时三刻阳气最盛,最适合杀人。

但并非所有的罪犯都在午时三刻行刑。午时杀人也分为午时问斩和午时三刻问斩两种,午时虽然阳气重,但罪犯被杀后依然可以再入轮回,午时三刻杀人,就是魂飞魄散,再无半点残留,所以只有罪大恶极的人才会被午时三刻问斩。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死刑犯从大早被提出来押赴刑场跪等行刑,期间不吃不喝,等到了午时已经虚脱了,再被中午太阳一晒,整个人昏昏沉沉,这时候砍头省去很多麻烦。至于午门斩首,则不受时间限制,因为午门有一个“午”字,阳气最重,即便不是中午也保管一切顺利。

而菜市口杀人,一来可以震慑吃瓜群众,二来菜市口车水马龙,阳气很盛,适合杀人。至于秋后问斩,倒是学问较大,西汉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对四季做了区分: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董仲舒认为帝王的法令要与四季变化匹配,春夏应该行赏,秋冬才可行刑,此即后来所说的“秋后问斩”。西汉的秋后定位农历九、十、十一、十二月,到了唐代,死刑执行的时间定在十、十一和十二月,这一做法一直延续到清代。

生死之事,即便是现在也说不清楚,但除了生死,再无大事,所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午时三刻”是现在的几点,为何古代都在这个时间行刑?

相传袁氏有位忠臣名为审配,兵败邺城后被曹操俘虏,因坚决不愿投降而被曹操问斩。那么问斩到底是什么呢?古时又为何会在午时三刻问斩呢?

一、古时科技落后无法解释许多自然现象,信奉阴阳学说

中国自古以来都流传着阴阳学说,杀人和问斩,都属于阴气的范畴,古代的人对于阴阳学说还是深信不疑的,所以他们选择将杀人问斩放在一天之中阳气最盛的时候进行,即午时三刻。这样一来,不仅可以防止死后的人变成恶鬼来找行刑者寻仇或折磨行刑者,保障活人的安全,而且可以让死后的人连鬼都做不成,甚至于得到灰飞烟灭的下场。



问斩会使人身首分离,破坏人体的完整性,按照阴阳学说的说法,今生以人体不全态死去者,来生也会以人体不全的姿态活着。由此可得,今世被问斩的人,来世也定然是身首分离的。但从常识来看,身首分离的人是不能存活的。

所以,以身首分离姿态死去的,即被处以问斩之刑的,是生生世世不能做人了。这也是古人选择在午时三刻问斩的重要原因。

如果押送犯人的过程中出现了延迟,超过了午时三刻,犯人就要被重新押回监狱,等待明天的午时三刻。古代对午时三刻行刑规定的执行不可谓不严格,也侧面反映了古人对阴阳学说的推崇。如此来看,来世生不能为人,今世死不能为鬼,午时三刻问斩也可称的上是最狠刑罚了。

二、古人上午劳作中午休息,午时三刻可来看刑

午时三刻的概念则来源于时刻制,即十二时辰制和百刻制的混合使用。中国古代计时方法多种多样,例如,十时辰制、百刻制、十六时辰制和十二时辰制。西周以来,中国的历法逐渐确立了一岁十二个月的概念,并将一日划分成了十二个时辰。



众所周知,一日是有24小时的,把一日划分成十二个时辰,就代表着一个时辰真正包含的是两个小时。午时即中午11-13时。百刻制中的刻一般代表着15分钟。由此可见,午时三刻问斩则是指中午11.45时的时候问斩。

除此之外,古人一般都在上午进行劳作,然后中午休息。午时三刻恰好在人们休息的时间段,因此人们可以在这个时间来看刑。并且,古人骨子里对鬼魂的恐惧是根深蒂固的,他们害怕犯人死后会来寻仇。

所以,斩刑一般在菜场或午门进行,能让更多的人来看,来看刑的人愈多,阳气就愈盛。从而更有利于驱散鬼魂。午时三刻问斩不仅可以利用活人的阳气对犯人死去的鬼魂进行威胁,而且可以利用对犯人的处刑对来看刑的人们进行威慑,达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这种做法对统治政府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做法,因此统治政府也乐于推行这项刑法,使这项刑法能够长久留存。

三、午时三刻犯人易疲惫,体谅犯人

午时三刻问斩虽然可以称得上是最狠的刑罚,但它也有自身独具的仁慈。午时三刻如果明确地来讲的话就是指中午11.45,即将近中午12.00。这个时候的人们经过一个上午的辛苦劳作或脑力劳动,或多或少都会感到疲乏困倦。而午间的阳光温暖强烈,不仅会让人感到明朗舒爽,而且很容易使人感到困倦,变得懒洋洋的,犯人也不例外。

另外,犯人在被问斩的当天,按照规定是不能吃东西的,要一直饿着肚子。并且为了保障执刑的严谨性,犯人一般会提前被押到刑场,确保能在午时三刻准时行刑,不会延误时间。而犯人在监狱里本来过的就不是很好的日子,吃不饱穿不暖,还整日受欺负。



可想而知,在这样的生活下,突然不让犯人吃饭,并且还要让他们跪着在阳光下暴晒一个上午,他们在这种极疲惫的情况下,意识可能就不太清醒了。因此选择在此时进行问斩,可以在犯人困倦、意识不清时结束他的生命,从而减少他死前的痛苦。从这方面来看,午时三刻问斩也是一种体谅犯人的表现。

四、午时三刻阳气最盛,鬼魂易散

在古代,人们普遍认为午时三刻是一天中阳气最盛的阶段。此时,太阳在天空正中央悬挂,地面上阴影最短,阳气盛,鬼魂不敢兴风作浪。在封建迷信的古时候,人们普遍都认为杀人是“阴事。”即使是处置罪有应得的犯人,官员也会害怕犯人死后,鬼魂也会来找他们索命。所以选择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进行处刑,使犯人死后的鬼魂不能成形。

除了午时三刻问斩的说法以外,普遍流行的还有一种秋后问斩的说法。古代的人因为对自然世界没有足够的了解,所以就极为信仰鬼神和天意,认为万事万物都要顺着神旨和天意来。春夏两个季节是万物复苏、生机勃勃的季节,所以就不能杀生,而秋季寒凉肃杀,是行刑的好时节。



所以多有秋后问斩的说法。并且,秋天是丰收的季节,按常规来看,丰收过后农民就会闲下来,有大把的空闲时间,就会有时间来看行刑。这样的做法不仅会使犯人的心理压力和羞耻感增加,而且对人民起到威慑的作用,一举两得。

汉代董仲舒认为,帝王的行为要和天意相适配,天有四种季节,帝王就该有四种执政方式。因此庆、赏、罚、刑是与四季变化相适配的帝王的四种执政方式。秋后问斩的规定也也由此而立,直至清末这项规定才废除。而在唐宋时期,从立春到秋分都是不能行刑的,有大型节日的情况下也是不能行刑的,并且规定行刑时间是从下午一点到下午五点,并不是在午时三刻,即中午11:45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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