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5-07 19:00:37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0次
古代如果在科举的时候出现了冒名顶替的情况,一旦被发现,那肯定是要受到严惩的,所有的涉案者都会被斩首示众,严重的甚至还会波及家中的老小。
实际上在嘉庆年间,其实就出现过类似的顶替科考大案。在嘉兴三年,湖南这边有一个考生叫做傅晋贤,这个人的家境特别的好,但是奈何学识有限,所以每次科考基本上都是止步于乡试,时间长了以后傅晋贤也是动了一些歪念,于是便花了1200两银子买通了当时的两个书吏,这两个人就是樊顺成与罗文秀 ,不过由于这两个人只是书吏,权力并不算是特别的大,所以只能够想办法调换傅晋贤和其他考生的试卷封面。但是这个计划如果想要成功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保证调换的另外一个人所写出的文章能够中举才行,于是他们便把目光盯向了彭峨 。
彭峨这个人当时在当地也是非常的有名,虽然家里的条件不是特别的好,但是从小就是非常的刻苦,在当地也算是一个有名的才子。当时在岳麓书院读书的时候就特别的受欢迎,而且他的老师罗典也是特别的器重他。原本樊顺成与罗文秀的计划可以算是天衣无缝,但是奈何中途却出了个岔子,但岳麓书院所有的学生考试出来了以后,他们的老师罗点也是要求所有的学生把文章全部默写出来交给他查看。当罗典看到彭峨写的文章时也是特别的开心,认为这确实是一篇好文章。
但可惜的是后来的彭峨既然没有证据,反而不学无术的傅晋贤却是中了解元,罗典也是大吃一惊,当即就觉得有猫腻,于是便找到了湖南巡抚,要求比对考生的字迹。而也正是因为有了弱点的出面,所以这件案子才摆到了人们的眼前,当然最终作弊的这三个人通通被砍了头。
要知道在古代科举考试,如果被发现了代替别人去考试的,将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在古代实行的是科举考试制度,这种考试制度其实是在隋唐时期就已经开始盛行了,国家通过这种制度来让当时底层社会人民有能够进入仕途的机会。同时这种考试制度也为当时的国家选拔出了非常多的优秀人才,可以说既有利于当时这些底层人民,同时又有利于当时的统治者。
而古代制定的这种考试制度,也有一个相对于完整的考核方法和判断标准,可以说古代的这种科举考试制度,已经是最公平的考试方式了。如果在这种考试制度下出现了有替考情况的话,那么整个政府也会非常注意。并且会对那些冒名顶替的人进行非常严厉的处罚。
在科举考试当中,如果发现了有冒名顶替的人的话,那么考官会马上取消这名考生的考试资并且当即就把他赶出考场。在取消考试资格之后,此后证明考生也不能再参加科举考试了。如果是在考试之后发现这名考生一开始是让人顶替通过的这场考试,那么即使这名考生考取了一个非常不错的成绩,但是也会被取消资格。不仅如此,如果被政府查到的话,还要对证明考生进行治罪。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甚至有可能让这名考生坐牢。
要知道当时如果人进了牢狱的话,那么就相当于这个人的前途就给毁了。所以这种惩罚对于当时这些书生来说,也是非常恐怖可怕的。不仅如此,当时如果发现有人替考进入考场的话,那么负责考试的考官也必须要受到惩罚。要知道当时这些人能够进入考场的话,肯定是与当时的考官传统仪器的,所以在被发现之后这些负责考试的官员也会被革职。
各个朝代的惩罚各有特征,大抵归为以下方面:对考生轻则驱除考场,永不录用,以下三代不得科考,如明朝的徐霞客,就是由于其祖父科考作弊,其不能科举;普通的惩罚就是,一旦发现作弊,依照《大清律例》戴枷三个月示众,杖一百,最后还要发往边疆充军;重的杀头灭族。对监考及主考官更严,一旦发现,普通处以极刑。
详细的处分方式因朝代不同而不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罚科,就是一段时间内取消考生参与考试的资历,少的罚一届,多的罚五届,每届普通为三年。
在宋代则实行互保连坐制,为鼓舞考生之间互相监视,将同一地域的十个考生编为一保。其中假如有考生被发现作弊,其别人也都会被取消当年的考试资历。另外,考生进考场前会被考官严厉的搜身,有的朝代以至请求洗澡更衣,连鞋袜也要改换,一旦发现夹带小抄,宋代是驱赶出场,并取消下一界的考试资历;明代则是杖责,严重的还会发配边疆充军。
在清朝一旦发现作弊,依照《大清律例》戴枷三个月游街示众,杖一百,最后还要发往边疆充军。假如作弊的人是官员,则会被直接贬为庶民。
在历史上,处分最惊心动魄的是顺治年间的“丁酉科场案”。顺治十四年,江南乡试一完毕,就传出了主考官方猷、钱开宗承受贿赂、两袖清风的音讯,并酿成了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考生群体性上访事情。这件事儿最后惊扰了顺治皇帝,他下令严查。经调查后发现状况属实,方猷、钱开宗及其他十八名考官,全部被绞刑处死,其家产全部罚没入官,他们的父母、兄弟、妻子被放逐宁古塔为奴。受贿的考生也全部被处死,其他考生一概重考,若重考成果不及格,则一概按作弊处置。
所以比之如今的考试作弊惩罚,古代来得更猛烈,更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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