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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在朱元璋时期被查出贪污50亿两白银,我应该做什么才能保命

时间: 2023-09-11 16:01:07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6次

假如我在朱元璋时期被查出贪污50亿两白银,我应该做什么才能保命

在古代遇到朱元璋和刘邦这样的老板,该如何保命?

如果你在古代遇到了朱元璋他们这样的老板,是学张良还是学石守信退休?

你的老板要是朱元璋的话,想在他下面就不求工资有多高,待遇有多好,有没有节假日了,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好好的活着。要么就是自我放逐,远离这些纷争。尽量调到朱元璋的手伸不到的地方,要么就是在政治斗争中彻底的抽身。绝对不要参与政治斗争,然后还要得到朱元璋的绝对信任。

毕竟朱元璋是历史上为数不多的草根皇帝,他一路走来确实坎坷,很怕自己的江山被别人抢了去,帮助他一起抢江山的人基本上都被他以各种名义杀死了,就算是有一些已经告老还乡的人,都被重新召回了宫里面去,以一个借口杀害了。所以说你和他最好就不要扯上利益关系,你就安安心心的当他的下手。

而刘邦稍微就要比朱元璋好一点,但他仍然是一个只要威胁到自己利益就会痛下杀手的人。想当初因为曹无伤跟项梁通了信,在他从鸿门宴回来之后直接就杀掉了曹无伤,一点也没有念及十几年的情谊。所以说如果你是在他手底下办事,千万不要想着你为他所做的贡献就能让他网开一面。

唯一的就是,在他们没成功之前,就兢兢业业的帮助他们,千万不要有一点想要脱离他们阵营的想法,因为这样就会让他怀恨在心,在他们夺得了帝位之后,你的下场绝对是很凄惨的。如果你在帮助他们成功之后,一定要主动的把权力上交,然后换一点闲钱,找个离皇宫不是太远的地方安家。不能太近,是因为皇帝可能会觉得你对皇宫的安全造成了威胁,不能太远,这样就会让皇帝觉得你是故意在躲他会不会有什么别的心思。

也不能生活极度奢侈,不能手底下有自己的兵,也不能有太多的家奴,并且一定要让自己的老婆和皇后搞好关系。这样的话可能在你有生命安全的时候,皇后能求一求情。但是一定一定不要和皇子扯上关系,任何关于争权的政治都不要扯上关系,拒绝一切上的官场来往。除了皇帝召见你,谁都不要见。

并且如果你想让自己的子孙不惨遭毒手的话,也尽量不要考取功名,就算是中了秀才,要当官也一定要让他去一个远一点的地方。

并且在皇帝身体不是很好的时候,你就算是一个健康的人,也要吃一点毒药,把自己搞得半残。如果这样皇帝仍然怀疑你,你就说自己快死了,要告老还乡。如果皇帝确实已经下了要杀你的决心,那么回家之后就算是自杀也要让自己死掉,因为这样才能保自己后世的平安。

我个人认为,当遇到朱元璋和刘邦这样的老板时,自己应该情商高一点,平时装笨一点,尽量把什么话都不说,当个哑巴是最好的。
遇到朱元璋和刘邦这样的老板,最后少说话多做事,千万不要多说话,也不要多做坏事,最好能避就避离他们远远的。
如果你遇到朱元璋那你一定会累死累活,但是如果遇到了刘邦,那恐怕连命都保不住。如果是我,我应该会学石守信退休。
如果是朱元璋的话,尽量的保持一个中庸,不要出头,也不要垫底,如果是刘邦的话,尽量就要展现你的一个才华

明朝法令怎样严惩贪官

  明朝建国之后不久,官吏贪赃枉法的事到处发生,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朱元璋想出了一个惩治贪官污吏的办法。他让各府、州、县和卫所在衙门的左边,修一座小庙,里面供土地冲,在官衙大堂公座的左边,悬挂着一个人皮揎满草的
  袋子,叫“皮草囊”,据说全国都是如此。土地庙到处都有,为什么这座小庙必须修在官府衙门的左面呢?原来这庙是扒贪官皮的场所,因此人们叫它“皮场庙”。
  用这种手段惩治贪赃枉法的官吏,是很残酷的,尽管也说明了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愤恨心情。
  朱元璋年轻时候过流浪生活时,亲眼看到各地官吏贪赃枉法,欺压百姓,元朝朝廷放任不管,弄得民怨沸腾,到处揭竿而起。朱元璋深深懂得“官逼民反”的道理,他从元朝的灭亡中总结出一条经验,他说:“元朝因为宽容放纵贪官污吏,把江山丢掉了,如今我得了天下,若不用严刑峻法便不足以矫正积弊!”因而他建国以后,多次严申惩治贪官之令,法禁十分森严。规定官吏贪赃八十贯钱(每贯一千文钱,约折银一两)的便绞死示众,然后剥皮实草,做成人形袋子,挂在当地衙门的大堂上,以儆效尤。朱兀璋还颁布了一道命令,允许乡亭老人(里甲编制中负责水利兴修、风俗教化以及民事纠纷的人)有参议政事的权利。如果当地官吏有害民之处,可以到衙门去当面规劝,三劝不听,就到京城来告,以便朝廷捉拿审讯。
  洪武四年(公元一三七一年),朱元璋严惩贪吏,派人对所有官吏进行考查,杀了一大批贪婪的官僚,尤其杀了那些污吏。因为这些人把持了府州县的衙门,直接欺压百姓。其中收钱粮的“师爷”,更是营私舞弊,勒索乡民。可是杀了这些吏,谁替国家征收赋役呢?朱元璋想了个新办法。他叫主管赋税的户部查勘百姓的土地,以赋税一万石为一个单位,选其中地多的当粮长,由粮长负责征收所管范围的赋税,上纳国库。他以为这些大户对小民有仁爱之心,不至暴戾行事。
  但是没过多久,朱元璋又觉得这些粮长并非良善。他们为了躲避赋役,把自己的田产假托在亲戚、邻居、佃户和仆人的名下,和官吏勾结,乡里欺骗州县,州县欺骗府,使国家税收受损失。他们巧立名目盘剥百姓,甚至吊打百姓替他们缴纳税粮。在编粮册的时候,又从中捣鬼,多派加征,以至谎报灾情,贪污中饱。他们和贪吏相比,也好不了多少。朱元璋发现这种情况,非常生气,一次就杀了不法粮长一百六十名。
  朱元璋觉得这个办法也不行,怎么办?就只好靠严刑峻法了。他对大臣们说:“只要官吏贪污害民,一定要严办,罪恶虽小也决不饶恕。”有一次,朱元璋听说福建参政(协助主持地方政务的布政使办事的官员)魏鉴、瞿庄用鞭子打死了一个贪吏,非常高兴,亲自写了一封玺书嘉奖他们。信中说:“自古治理乱世,就在于君臣能否驾驭。君能驾驭大臣,大臣能驾驭下属胥吏(衙门中办理文书的小吏),天下就能大治。不然,天下大乱也就从这儿开始。我所以制定法令,就是想让官员约束胥吏,用法令严格管束他们。你们能用极刑惩治奸吏,我非常高兴,你们始终如一,就能做个好官。”
  洪武十八年(公元一三八五年)三月,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的郭桓案。
  郭桓在洪武十七年五月当户部尚书(主官户部的官,相当于今天的部长),第二年一月降为户部侍郎(相当于今天的副部长)。在头一年收缴浙西(现在浙江省北部)秋粮的时候,他和地方官黄文通、奸吏边源等人相互勾结,通同作弊,大搞贪
  污活动。本来,浙西税粮应上缴国家粮仓四百五十万石,他们只缴了六十万石,另缴八十万锭银子给国库,以当时银价和粮价折算,这八十万锭可以顶二百万石粮食,其余的一百九十万石粮食都被他们贪污了。他们还合伙私分浙西各府钱钞五十万贯,郭桓又和官吏张钦合伙吞没应天等五府所属州县十万亩官田的夏税秋粮。
  郭桓利用自己是征收赋税最高主管官员的有利条件,上述几桩大的贪污罪行都没有暴露。他胆子越来越大,手也越伸越长,竟然把军用粮仓里的三年积蓄盗卖一空。当时全国除京师应天外,总共有十三个布政使司(相当于今天的省),他利用职权,和十二个布政使司的官吏相勾结,盗卖存在仓库里的粮食。还和管理贮存金银钱钞的府库官员范朝宗、张裕合伙偷盗金银,假借名义窃取钱钞六百万张。如果把郭桓贪污盗窃的金银钱钞折成粮食,加上他合伙贪污的粮食七百万石,总共达二千四百余万石精粮,这个数字和当时全国的秋粮实征总数几乎相等。
  这个案子使朱元璋大为震惊,几天都没睡好。他不是不知道官吏有贪污行为,郭桓案发生之前,他就反复琢磨,官吏刚提拔的时候,还忠诚廉洁,可是在任一久,便都奸诈贪污,很少善始善终,多是贪赃枉法被杀,这是什么缘故呢?他想,六部和府州县官多是儒生,不懂这一套,多是奸吏捣鬼,拉官员下水,所以他让当时的刑部(主管法律、刑罚的机构)尚书开济把记载钱粮数目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防止奸吏涂改账目,从中贪污。后人又把“陌阡”写作“佰仟”,这就是至今还在沿用的大写数字的由来。
  这次郭桓贪污案数目这么大,审案中又发现这个案子和户部侍郎胡益、王道亨,礼部尚书赵瑁,兵部侍郎王忠,刑部尚书王惠迪,工部侍郎麦志德等以及整个六部上下大小官员几乎都有关系,这就无法用好吏捣鬼来解释了。
  朱元璋像从“睡梦中惊醒”,突然感觉到朝廷大小官员“都是些贪婪之徒”,便吐出了一个“杀”字。下令把赵瑁、王惠迪、主犯郭桓以及从六部左、右侍郎以下官员都杀了,江南不少富户也牵连被杀,总共杀了几万人。
  这下子引起了社会上下的不满。可是他们不敢说盗卖官粮合法,也不敢说杀那些贪官污吏不对,就把矛头对准具体处理这个案子的御史和法官,一时议论纷纷,咄咄逼人。
  朱元璋心里明白这是对着他来的,觉得这个矛盾再发展下去,对自己非常不利,就在公布郭桓等人的罪行的同时,把审判此案的法官吴庸等人杀了,还下了一道诏书,名为“大赦天下”,对此案不再追究,实际上是多少承认了自己在处理这一案件中有扩大化的错误。对其他人进行安抚,从而结束了这个案子的蔓延。
  为了进一步防止贪污案件的发生,朱元璋还亲自编写了《大诰》,其中有不少法律是针对贪官污吏的
明朝建国之后不久,官吏贪赃枉法的事到处发生,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朱元璋想出了一个惩治贪官污吏的办法。他让各府、州、县和卫所在衙门的左边,修一座小庙,里面供土地冲,在官衙大堂公座的左边,悬挂着一个人皮揎满草的
袋子,叫“皮草囊”,据说全国都是如此。土地庙到处都有,为什么这座小庙必须修在官府衙门的左面呢?原来这庙是扒贪官皮的场所,因此人们叫它“皮场庙”。
  用这种手段惩治贪赃枉法的官吏,是很残酷的,尽管也说明了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愤恨心情。
  朱元璋年轻时候过流浪生活时,亲眼看到各地官吏贪赃枉法,欺压百姓,元朝朝廷放任不管,弄得民怨沸腾,到处揭竿而起。朱元璋深深懂得“官逼民反”的道理,他从元朝的灭亡中总结出一条经验,他说:“元朝因为宽容放纵贪官污吏,把江山丢掉了,如今我得了天下,若不用严刑峻法便不足以矫正积弊!”因而他建国以后,多次严申惩治贪官之令,法禁十分森严。规定官吏贪赃八十贯钱(每贯一千文钱,约折银一两)的便绞死示众,然后剥皮实草,做成人形袋子,挂在当地衙门的大堂上,以儆效尤。朱兀璋还颁布了一道命令,允许乡亭老人(里甲编制中负责水利兴修、风俗教化以及民事纠纷的人)有参议政事的权利。如果当地官吏有害民之处,可以到衙门去当面规劝,三劝不听,就到京城来告,以便朝廷捉拿审讯。
  洪武四年(公元一三七一年),朱元璋严惩贪吏,派人对所有官吏进行考查,杀了一大批贪婪的官僚,尤其杀了那些污吏。因为这些人把持了府州县的衙门,直接欺压百姓。其中收钱粮的“师爷”,更是营私舞弊,勒索乡民。可是杀了这些吏,谁替国家征收赋役呢?朱元璋想了个新办法。他叫主管赋税的户部查勘百姓的土地,以赋税一万石为一个单位,选其中地多的当粮长,由粮长负责征收所管范围的赋税,上纳国库。他以为这些大户对小民有仁爱之心,不至暴戾行事。
  但是没过多久,朱元璋又觉得这些粮长并非良善。他们为了躲避赋役,把自己的田产假托在亲戚、邻居、佃户和仆人的名下,和官吏勾结,乡里欺骗州县,州县欺骗府,使国家税收受损失。他们巧立名目盘剥百姓,甚至吊打百姓替他们缴纳税粮。在编粮册的时候,又从中捣鬼,多派加征,以至谎报灾情,贪污中饱。他们和贪吏相比,也好不了多少。朱元璋发现这种情况,非常生气,一次就杀了不法粮长一百六十名。
  朱元璋觉得这个办法也不行,怎么办?就只好靠严刑峻法了。他对大臣们说:“只要官吏贪污害民,一定要严办,罪恶虽小也决不饶恕。”有一次,朱元璋听说福建参政(协助主持地方政务的布政使办事的官员)魏鉴、瞿庄用鞭子打死了一个贪吏,非常高兴,亲自写了一封玺书嘉奖他们。信中说:“自古治理乱世,就在于君臣能否驾驭。君能驾驭大臣,大臣能驾驭下属胥吏(衙门中办理文书的小吏),天下就能大治。不然,天下大乱也就从这儿开始。我所以制定法令,就是想让官员约束胥吏,用法令严格管束他们。你们能用极刑惩治奸吏,我非常高兴,你们始终如一,就能做个好官。”
  洪武十八年(公元一三八五年)三月,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的郭桓案。
  郭桓在洪武十七年五月当户部尚书(主官户部的官,相当于今天的部长),第二年一月降为户部侍郎(相当于今天的副部长)。在头一年收缴浙西(现在浙江省北部)秋粮的时候,他和地方官黄文通、奸吏边源等人相互勾结,通同作弊,大搞贪
污活动。本来,浙西税粮应上缴国家粮仓四百五十万石,他们只缴了六十万石,另缴八十万锭银子给国库,以当时银价和粮价折算,这八十万锭可以顶二百万石粮食,其余的一百九十万石粮食都被他们贪污了。他们还合伙私分浙西各府钱钞五十万贯,郭桓又和官吏张钦合伙吞没应天等五府所属州县十万亩官田的夏税秋粮。
  郭桓利用自己是征收赋税最高主管官员的有利条件,上述几桩大的贪污罪行都没有暴露。他胆子越来越大,手也越伸越长,竟然把军用粮仓里的三年积蓄盗卖一空。当时全国除京师应天外,总共有十三个布政使司(相当于今天的省),他利用职权,和十二个布政使司的官吏相勾结,盗卖存在仓库里的粮食。还和管理贮存金银钱钞的府库官员范朝宗、张裕合伙偷盗金银,假借名义窃取钱钞六百万张。如果把郭桓贪污盗窃的金银钱钞折成粮食,加上他合伙贪污的粮食七百万石,总共达二千四百余万石精粮,这个数字和当时全国的秋粮实征总数几乎相等。
  这个案子使朱元璋大为震惊,几天都没睡好。他不是不知道官吏有贪污行为,郭桓案发生之前,他就反复琢磨,官吏刚提拔的时候,还忠诚廉洁,可是在任一久,便都奸诈贪污,很少善始善终,多是贪赃枉法被杀,这是什么缘故呢?他想,六部和府州县官多是儒生,不懂这一套,多是奸吏捣鬼,拉官员下水,所以他让当时的刑部(主管法律、刑罚的机构)尚书开济把记载钱粮数目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防止奸吏涂改账目,从中贪污。后人又把“陌阡”写作“佰仟”,这就是至今还在沿用的大写数字的由来。
  这次郭桓贪污案数目这么大,审案中又发现这个案子和户部侍郎胡益、王道亨,礼部尚书赵瑁,兵部侍郎王忠,刑部尚书王惠迪,工部侍郎麦志德等以及整个六部上下大小官员几乎都有关系,这就无法用好吏捣鬼来解释了。
  朱元璋像从“睡梦中惊醒”,突然感觉到朝廷大小官员“都是些贪婪之徒”,便吐出了一个“杀”字。下令把赵瑁、王惠迪、主犯郭桓以及从六部左、右侍郎以下官员都杀了,江南不少富户也牵连被杀,总共杀了几万人。
  这下子引起了社会上下的不满。可是他们不敢说盗卖官粮合法,也不敢说杀那些贪官污吏不对,就把矛头对准具体处理这个案子的御史和法官,一时议论纷纷,咄咄逼人。
  朱元璋心里明白这是对着他来的,觉得这个矛盾再发展下去,对自己非常不利,就在公布郭桓等人的罪行的同时,把审判此案的法官吴庸等人杀了,还下了一道诏书,名为“大赦天下”,对此案不再追究,实际上是多少承认了自己在处理这一案件中有扩大化的错误。对其他人进行安抚,从而结束了这个案子的蔓延。
  为了进一步防止贪污案件的发生,朱元璋还亲自编写了《大诰》,其中有不少法律是针对贪官污吏的
回答者: 三千锤炼 | 二级 | 2021-6-17 19:46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经对他的大臣们说过这样一番动感情的话:“从前我当老百姓时,见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心里恨透他们,今后要立法严禁,遇到有贪官敢于危害百姓的,绝不宽恕!”朱元璋是说到做到的,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因为朱元璋的人生哲学正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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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九月初三,朱亮祖与长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没有跟他废话,充分发挥了自己动手的精神,上来就用鞭子抽了朱亮祖。侍卫们一看皇帝亲自上阵,士气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许后,纷纷开始动手。朱亮祖与他的儿子朱暹就这样被活活鞭死。 dedecms.com

  杀掉朱亮祖和朱暹后,朱元璋下令将参与此事的恶霸全部杀死。他念及朱亮祖有功,给他留了全尸,但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气了,朱暹等人的皮都被剥了下来,悬挂在闹市,供众人参观,以为后世警戒。朱元璋对这件事情的处理让很多官员胆战心惊。而朱亮祖也在无意中创造了一个纪录:他是第一个被当廷打死的大臣。不过他并不是最后一个。此后,当廷打死大臣这一明朝独特的现象就此延续了下去。终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这种极端的刑罚打掉了性命。

本文来自织梦

  此后,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态度越来越严厉,他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但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强,明代的实施者并不多。与这种群众检举揭发相比,朱元璋肃贪的主要线索来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检校。这些人遍布全国各地,一旦发现官员有贪赃枉法等问题即可上奏。朱元璋使用了这么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说贪污行为应该绝迹,然而情况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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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元璋制定了法律,规定当时的刑罚限于笞、杖、徒、流、死五种,从字面上也很容易理解这五种刑罚,客观来说,在封建社会这些刑罚并不算重。这也是朱元璋考虑到前朝的刑罚过重而作出的一种改进。但朱元璋并不是个按规矩出牌的人,在对付贪官污吏和反对他的大臣上,他用的绝不是这几招。在他实施的刑罚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技术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据说最高纪录是割3000多刀,把肉都割完了人还没死。除此外,还有所谓抽肠(顾名思义)、刷洗(用开水浇人,然后用铁刷子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阉割、挖膝盖等等。 dedecms.com

  然而在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艺术前,官员们仍然前腐后继,活像一群敢死队,成群结队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完一批,又来一批,朱元璋急眼了,于是他颁布了更严厉的法令:“我想杀贪官污吏,没有想到早上杀完,晚上你们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60两为限,全部杀掉!”可就是这样也没能止住,官员反倒是越来越少,于是在当时的史料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滑稽的记录:该年同批发榜派官364人,皆为进士监生,一年后,杀6人。后面还有: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358人。 织梦好,好织梦

  大家明白了吧,这300多人一个没漏。再说说这个戴死罪、徒流罪。什么叫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呢,这可是明朝的一个奇特景观。很多犯罪的人过堂,上到衙门才发现当官的也戴着镣铐,和自己一模一样,后面还有人监视。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脱脱就是个犯人。

内容来自dedecms

  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因为官员被杀的太多,没有人干活了,朱元璋虽然勤劳,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员。于是他创造了这样一个戴死罪、徒流罪办事的制度,具体操作方法是,官员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就在官员给伤口涂药,估计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牢里突然来了个人,不管死活的把受罚官员拉出去,塞到马车上,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 dedecms.com

  想死?便宜了你,活还没干完呢!结果是被判了死罪的官员给下面跪着的犯人判死罪,然后自己再到朱元璋那里去领死。我们可以看到,这是很值得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气肃贪的,但效果并不是太好,分析的。应该说,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了问题,官员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们自己不法行为,但官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经对他的大臣们说过这样一番动感情的话:“从前我当老百姓时,见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心里恨透他们,今后要立法严禁,遇到有贪官敢于危害百姓的,绝不宽恕!”朱元璋是说到做到的,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因为朱元璋的人生哲学正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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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苦,是历史上继汉高祖刘邦后唯一由布衣起兵,驱除鞑虏统一天下的皇帝。由于他少年时贫穷和对元朝腐败的痛恨,在他创立大明王朝后,发誓要铲除贪污腐败。在定都南京后,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银子以上者,杀!”

朱元璋亲自动手并指挥侍卫用鞭子抽打朱亮祖直至活活鞭抽死,创造了历史上第一个被当庭鞭死大臣的记录。朱元璋又下令将参与此事的土豪恶霸全部杀斩,把贪官的皮扒下用草充实摆在他当初做官的衙门警示后来的官员。此后朱元璋又在其后的年间,接连处理了“胡惟庸案”、“郭恒案”等一系列腐败案件,用铁腕手段和极刑杀掉了一大批贪官污吏。

其次,他建立了一系列肃贪的法令制度,编篡了《大明律》,对待贪官污吏的处罚越来越严厉,创造出以往封建社会中最为严厉的政策。例如,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这些官员绑起来送到南京治罪。如果有人敢阻挡,不但要被杀头,还要株连九族,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从这些可以看出朱元璋对贪污腐败现象的痛恨程度,这与他从小被元朝蒙古贵族官府的欺压、自己父母被饿死的悲惨遭遇有很大关系。在他内心认为,这一切都是贪官污吏所造成的,要维护其大明王朝的统治,就必须采取极刑来整肃腐败现象。
洪武帝的通常做法是:剥皮、塞草、竖到衙门口。
《大明律》规定:监守自盗,一贯一下杖八十,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受财枉法,一贯一下杖七十,满八十贯处绞刑;贪赃不枉法,满百二十贯杖责百下,流三千里。同时,所有犯赃官吏,官除名,吏罢役,永不叙用。
洪武还有《大诰》共二百三十六条,有一百五十条专门惩治贪官,但凡触犯基本除以凌迟、枭首之刑。

明朝的反腐风暴,贪污超过60两就是死罪,为何还屡禁不止?

反腐倡廉是经久不衰的话题,不仅现在提倡,古时候也有很多反贪反腐的故事。其中明太祖朱元璋就是个很注重这一问题的皇帝,甚至定过贪污超60两就是死罪的严苛规矩。那么他为什么如此痛恨贪污?反贪的最终成效又如何呢?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下朱元璋的“反腐之路”。

我们都知道,朱元璋是一个草莽皇帝,在登上皇位之前,他曾做过:放牛娃、和尚、乞丐……等工作,可以说是生活在底层中的底层。那时,正值元朝末年,旱灾和瘟疫频发,但腐败的统治者仍在残酷的剥削百姓,巧立各种名目向人们收取苛捐杂税。过节要收“追节钱”,生辰要收“生日钱”,实在想收又找不到名目的,就说要个“撒花钱”。

朱元璋就是其中被迫害的一分子,他的父母兄长都是困饿而死的。

可以说,太祖皇帝是有“童年阴影”的,估计小时候没少骂“狗官”之类的粗话。他反贪的决绝来源于对官僚集体的不信任,认为只有严厉惩罚才能杜绝贪官欺压底层百姓,也就能避免底层出一个像自己一样的牛人揭竿起义,威胁到王朝的统治。

于是,他在上位后,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严厉的反贪法:贪污超过60两的官员,立杀!

《明史·食货》中记载,当时的一两白银,可以买两石米。明清时期,一石大概相当于现在的140斤(参考:《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也就是说一两银子能买280斤米,60两就是16800斤。现在的米价各地各时节不太一样,基本上是3元左右,这么简单算下来,明朝洪武年间贪污60两银子,大概相当于侵吞了5万人民币。贪污五万,杀无赦,你敢想吗?

而且立杀,也不仅仅是砍头那么简单,为了增强威慑力。据传闻,朱元璋下令在各地的县衙中增设一土地庙。这可不是普通庙宇,它有个专属名词叫“皮场庙”,凡贪污被杀的官吏,死后的人皮都会被剥下来,塞满稻草供在庙里。继任者走到此处,看到前任官员的惨状,心理阴影面积可想而知……

吏守贪酷,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以为将来之戒。

——《稗史汇编》

但是这么严厉的规定,却没有取到多好的成效,贪污不见止住,当官的却越来越少,甚至出现一个滑稽的记录:某年派官364人,杀6人,戴死罪和徒流罪的358人。一年总共收了那么多官,一个不漏,全是重刑犯……(注:此处的戴死罪指应该判死罪但暂时不执行的犯人,因为杀的官员太多,人手不够,所以部分死刑犯还得在行刑前戴着镣铐上一阵子班……)

究其原因,除了人性贪婪这种老生常谈的话题之外,还跟当时明朝的薪俸水平有关。老朱搞反腐倡廉,但是发下去的工资实在不多。按规定,明朝一品大员的月俸是八十七石米,等级低的逐步递减,到了知县一级,只有7.5石。

套用购买力平价理论,按照之前说的一石=140斤,一斤米三元换算,明朝知县的月薪大概相当于现在的3000元人民币——比如今县长的基本工资都要低出很多。

朱元璋定的这个薪资水平应该是经过仔细计算的,他从贫农一路坐到皇帝的位置,深刻了解底层民众都过着什么样的生活。站在他的角度上,可能还觉着给这样的薪水算是优待了——如果把这么多钱发给普通老百姓,他早就感恩戴德了,你要是还贪,我就治你的罪!

但是官员们拖家带口的,本来日常开销就比老百姓多,还得给身边的办事员:亲信、常随、奴仆发工资。到什么节日庆典,迎来送往,搞个社交也得烧钱,这么点工资,哪够啊?

所以,明朝的官吏面对着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低级官员靠俸禄不够维持基本生活,高级官员靠俸禄不够维持豪华生活(不豪华一些怎么体现高级?)

于是,高级官吏要豪华,得靠各地方送礼;低级官吏怎么才有闲钱送礼呢?得靠搜刮百姓。

那有没有真的高风亮节,一点都不贪的人呢?

有,但都过得很惨。

比如明英宗时期,被构陷冤杀的大臣于谦于少保,他可是从一品官。但朝廷抄家时,发现他家里除了生活必需品之外,什么都没有(家无余财),翻箱倒柜也没找到他半点贪污证据。

历史剧《海瑞罢官》里面的那个海瑞,也是一生清廉,家里穷的叮当响,死的时候连棺材都买不起,棺材本都是别人给凑齐的。给他料理后事的佥都御史王用汲看到他家里的样子,当场失声痛哭。

于谦和海瑞这样的人,值得被历史记住。

但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这样,绝大多数都是普通人,都想过好生活,吃好东西。

所以说,老朱的铁血手腕,对当时的腐败分子还是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可惜不注重为政的宽柔相济,一边严厉打压贪腐行为,一边又用苛刻的薪资条件造就了贪腐的风气,效果不好也在常理之中。于是,朱元璋逝世之后,这些不合时宜的严厉规定很快就被废止了。

因为明朝官员的俸禄实在太低,官府靠每个月的俸银甚至连日常运作都有困难,那些官员们只能想办法贪赃。
因为当时明朝官员的工资比较低,根本就无法满足家庭生活。如果官员不进行贪污,自己就会饿死。所以这种现象屡禁不止。
因为明朝的官员的工资很低只能够养家糊口,没有多余的钱来享福,所以才要冒险贪污。
文章标题: 假如我在朱元璋时期被查出贪污50亿两白银,我应该做什么才能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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