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的国王与教皇之间权力之争是怎样形成的?
(2021·黄冈)公元8世纪,法兰克王国宫相丕平在教皇的支持下夺取了王位。丕平继位后,帮助教皇打败了他的敌人,并将意大利半岛中部包括罗马城在内的土地(即拉温娜到罗马之间的“五城区”)赠送给教皇,史称”不平献土”。丕平献土说明教皇和西欧封建国家统治者的关系日益密切,互相利用。
教皇可以有信徒,不过国王完全可以消灭教皇,但会拉拢各种信仰教派的人一巩固自己的地位,尤其是侵略者。
欧洲中世纪长期处于教会和国家、王权与神权的二元统治制下,政教之争是中古西欧政治史上极重要的内容。王室与教会作为并存的两大政治力量,二者之间的冲突与合作并存。中世纪前期,王权与教会的关系错综复杂,两者既相互为援,又不乏激烈的权益纷争,处于对立、统一状态;中世纪中期,教会的实力不断增强,“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之间展开了长期的以争夺最高统治权为核心的政治斗争;进入中世纪后期,王权在与教权的合作与斗争的制度化进程中走向强大,而教权则日渐没落。 (一)中世纪前期:教权与王权的二元统一—— “双剑论” 中世纪前期(5-11世纪),王权与教权之间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利用的关系。一方面,教会需要国家的保护,需要王法处理世俗事务,并且教皇的选任也需要国王的认可;另一方面,王权也需要教会的支持、祈祷,并从教皇那里获得自己合法存在的依据。这样,教会和君主各有其独立管辖的领域,二者相互依赖、相辅相成,共同管理人间的事务。 这里的教权是产生于公元一世纪罗马帝国时代的基督教权。罗马帝国灭亡后,基督教及其教会却被保留了下来,当罗马教皇的权力向各教区延伸时,以国王为首的世俗权力也要求对所在地区的教会行使权力,这样就产生了教权与王权的关系问题。涉及这一问题的理论,首推教皇拉西乌斯一世在公元5世纪提出的“双剑论”,即上帝把象征最高宗教权力的剑交给教皇执掌,把象征最高世俗权力的剑交给皇帝执掌。 西罗马帝国统治的后期,日耳曼部落开始大迁徙,并在迁徙过程中建立了许多小王国,其中最大的是法兰克王国。法兰克人首领克洛维在建立王国的过程中曾和高卢北部的主教建立了良好的关系,496年圣诞节又接受了罗马基督教的洗礼,正式皈依基督教。这对克洛维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其在此之后的侵略扩张得到了基督教的大力支持,而教会也从克洛维手中得到了大量的土地和财富。克洛维死后,751年,法兰克王国宫相矮子丕平在教会的支持下当上了国王,为酬谢教会,丕平两次向与教皇为敌的伦巴德人开战,占领的意大利的中部地区,并把中部地区连同罗马城一起献给教皇,这一历史事件称为“丕平献土”,由此奠定了西欧教皇国的基础。从克洛维皈依基督教到“丕平献土”再到教皇国的出现,这一阶段,王权与教权是和平相处,相互利用的,但教权始终臣服于王权。统治阶级为稳定统治,给自己的统治罩上了一层神秘的光圈,使人民安于天命,企图借助于神权来神化自己的统治,由此,统治者开始不断向教会供奉土地和财富,从而形成了强大的教会经济。教会则借助于世俗权力来维护自己至高无上的宗教地位。这种关系在查理大帝写给教皇的信中表现的淋漓尽致,他说,“我的天职是用武力保卫教会,使他不受异教徒的攻击,而神圣的教父,你的职责是用祈祷支持我的武力。” 公元751年以后,政治形势发生了变化,查理曼帝国分裂,拜占庭皇帝失去了对中部意大利的控制,教皇斯蒂芬二世借机提出了接替拜占庭统治意大利的要求。为了替教皇的领土要求提供理论基础,罗马教会在公元8世纪晚期伪造了一份文件——“君士坦丁的赠礼”。文件的大体内容是:当君士坦丁皇帝迁都君士坦丁堡时,曾经把帝国西部的统治权授予罗马教皇西尔维斯特一世执掌。②这一文件是基督教急于摆脱君权控制、实现对封建神权统治的一个信号,其实质是欲为教皇统治西欧和意大利制造理论基础。 实际上,罗马教皇从来没有真正实现对帝国西部的直接统治,但教皇从来没有放弃统治帝国西部的梦想,并且经常借为世俗君主加冕的方式努力实现着他的梦想。中世纪由罗马教皇主持的加冕礼有两次最为著名,一次是公元800年,教皇利奥三世为法兰克国王查理加冕并称他为“罗马人皇帝”,另一次是公元963年,教皇约翰十二世为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加冕,同样称他为“罗马人皇帝”。联系到先前的“双剑论”和“君士坦丁的赠礼”,不难看出教皇借加冕及所赠予的头衔所表现出的意图,即教皇自认为代表上帝把统治帝国西部的权力转赠给了世俗君主,实际上是扶持世俗君主作为西罗马帝国的皇帝。教皇对世俗君主的加冕,一方面是对君权神授理论的实践,另一方面也将世俗权力置于教会的从属地位,尤其是置于教皇之下。 公元10至11世纪,格里高利一世在改革天主教会的同时,对“双剑论”进行了修正。他提出,上帝曾经把宗教权力和世俗权力都授予了教皇,而后教皇又把世俗权力委托给了世俗统治者,但是教皇保留了对世俗权力进行规范的权力,因而如世俗君主对权力使用不当,教皇有权罢免世俗君主。格里高利的新理论代表了中世纪天主教会的社会理想,即在尘世建立起一元化的神权统治,实际上是建立起教皇权的一元化统治。 (二)中世纪中期:教权至上、王权衰落——“日月论” 中世纪中期(11-14世纪),是天主教会势力增强的时期,教权在此时臻于极盛。他不仅与各国君主逐鹿西欧,还一度控制他们成为共主,形成唯我独尊的局面。教皇权力的增强及其鼎盛,首先表现在摆脱了世俗政权的控制,教会取得了完全的独立,教皇真正主宰了教会。 10世纪中叶后,教会内部掀起了一场旨在改革教会腐败,加强教会组织纪律、反对世俗君主授任神职的克吕尼运动,其目的是统一教会。克吕尼派教皇戈利哥里七世在位时,围绕教会统一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目的是:由教皇控制西欧各国的教会,发动十字军取得领导权,发展宗教法,提高教会的管理效率。当时,统一教会的主要障碍是俗人授职权的风行,教皇与君主就此展开了40年之久的授职权之争,此番争斗的实质还是由谁来统一和治理欧洲。皇帝宣称君权神授, 鼓吹上帝不仅赐给他们世俗统治权, 同时还授予他们教会管理权, 教皇的加冕表明了教会对这种权力的承认。王室基于此而坚持政府在世俗事务中有绝对权威,只承认教会在精神事务上有绝对权威。这些观点自然不被教会改革家所接受,教皇戈利哥里七世认为政府必须听命于教会,教皇是上帝的代言人,唯有教皇一人有权制定新法律,有权任命主教,教皇甚至有权力认可或否认人民在某种情况下选举的统治者。在当时要摆脱欧洲的政治分裂与混乱, 唯一的出路就是政府放弃一部分权威,承认教皇为他们的共同宗主。在1076年,亨利七世终于屈服,他赤足披毯,到意大利北部的卡诺莎城堡向教皇请罪,求得了教皇的宽恕,保住了皇位,稳定了国内政局。直至1122 年签订的沃姆斯宗教协定, 规定主教和修道院院长的任命必须得到教皇和皇帝双方的认可, 教会与君主才达成了妥协, 延续了几十年的政教之争暂告结束。教会虽然没有彻底制服君权, 但至少也可以与皇帝平起平坐。 至此,教俗的力量对比处于暂时的平衡状态。此后,冲突并没停止,并在13世纪再一次出现了激化。这一时期的罗马教皇明显加快了与帝国政权斗争的步伐,斗争的目的是想进一步摆脱皇帝控制,建立一个以罗马为首的“世界教会帝国”。 教皇权势的颠峰时代出现在英诺森三世时期,随着他登上彼德宝座,教皇的奥古斯都时代开始了。他积极干预各国政事,对各国君主指手划脚,从他写给欧洲各国君主的6000余封书信中来看,满纸都是威胁警告之辞。当他在位时,其权势已伸张至全欧洲,国王与皇帝为这位白色衣袍的上帝众仆之仆执蹬,并吻其足,至此,教皇的权势已经达到人类野心所能企及之最高点。教皇英诺森三世在《宇宙的创造者》中表述的“日月论”可以生动的描述当时的教权与王权的关系。英诺森三世声称:“主交给彼得治理的不仅是整个教会,而是整个世界。他说:宇宙的创造者在天空中安放了两个发光体,光度较大的一个管白昼,光度较小的那个管黑夜。在以天上之城见称的普适性教会的天空中同样如此,他设立了两大尊位,较大的那个主管灵魂,较小的那个主管肉体,这二者就是教皇的权力和君主的权力。不仅如此,月亮从太阳那里得到光亮,并且月亮无论从它的大小和能量上均小于太阳。同样,君主的权力因教皇的权力而取得威望,因此,他愈逼近那个权力的光环,自身所显出的亮度就越小,反之,越是退避一些,亮度则越强。”此后到卜尼法斯八世间的教皇,权势虽不及英诺森时显赫,却基本上能够控制世俗君主。
欧洲教皇与国王的区别和联系?
皇帝”(Empror)和“国王”(King)两个词,在欧洲历史上有着截然不同的定义。“国王”从一开始就指世袭专制君主,而“皇帝”在拉丁文中最早是“将军”“军事统帅”的意思。因此,罗马帝国的君主可以自称“皇帝”,但绝不能自称“国王”——因为从理论上,罗马皇帝的权威来自人民和元老院,是元老院授权的首席元老、执政官、军事统帅、护民官和大祭司,并不是“世袭专制君主”。
事实上,早期罗马帝国很少使用“皇帝”一词来称呼君主,而一般称之为“恺撒”或“奥古斯都”(到了哈德良时期,“恺撒”又被用来称呼皇帝的继承人),直到现在,德语、俄语中的“皇帝”和“恺撒”还是一个词根(“沙皇”就是“恺撒”的意思)。到了戴克里先执政之后,拉丁文的“皇帝”一词才普及起来,成为罗马君主比较常用的称呼。
欧洲的第一个皇帝是罗马元老院“第一公民”屋大维(虽然当时“皇帝”的称呼并不普及),理论上讲,此后的欧洲各国的所有皇帝,继承的都是屋大维传下的罗马皇冠,否则就是不合法。那么,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从屋大维开始的帝国皇冠,后来究竟传给了谁?有多少个家族、多少个帝国,曾经有幸拥有“皇帝”这个至高无上的称号?
从屋大维到戴克里先,虽然帝国的中心向东转移,但罗马在名义上还是帝国的首都。戴克里先即位后,实行“四帝共治”,帝国的四个首都中根本不包括罗马,这标志着罗马帝国开始丧失向心力、丧失统一的政治基础。公元4世纪末,罗马帝国正式分裂为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和西罗马帝国(狭义的罗马帝国),象征分裂的“双头鹰”从此成为帝国徽章。这样,欧洲就有了两个合法的皇帝系统。其中西罗马帝国很快于公元5世纪灭亡,皇冠无人继承;而东罗马的皇帝系统则一直维持下去,直到1453年被土耳其人灭亡。
西罗马帝国覆灭后,西欧经历了一段“没有皇冠的”时代。虽然法兰克王国的势力非常强大,也诞生了克洛维、丕平这样的强大君主,但他们毕竟是“国王”,是继承蛮族法统的地方君主,不是继承罗马法统的“欧洲共主”。直到公元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在罗马大教堂接受了教皇的加冕,教皇宣布他为“罗马人皇帝”“奥古斯都”,这才结束了西欧300多年没有皇帝的历史。“罗马人皇帝”可不仅仅是一个荣誉称号,它意味着查理是罗马帝国的合法继承人,罗马帝国的权利和义务都转移到了查理及其继承人的身上,早已灭亡的西罗马皇帝系统,现在由查理重新接续。
但是查理的帝国很快分裂,皇帝头衔由查理的孙子、中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继承。中法兰克王国继续分裂,帝国皇冠落到了意大利北部的一群小王公手中,丧失了它的神圣性。直到公元11世纪,出身东法兰克(今天的德意志)贵族的奥托从罗马教皇手中再次接过了皇冠,宣布建立“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从此直到19世纪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一直是名义上的欧洲共主,一切其他国家君主都没有资格称帝,在名义上都必须服从神圣罗马帝国管辖。神圣罗马帝国的疆土,包括今天的德国、奥地利、匈牙利、捷克、意大利北部和法国东部、荷兰、比利时等地区,但这个帝国是由许多封建领地构成的,很不稳定,皇帝根本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到了13世纪以后,皇帝不再世袭,而是由波希米亚(捷克)国王、科隆大主教、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边地侯等“七大选侯”选举产生。从16世纪开始,来自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又逐渐把持了皇帝位置,“选举”成为走过场。由于东罗马帝国已经于1453年灭亡,因此欧洲只剩下一个合法的皇帝,那就是来自哈布斯堡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东罗马帝国的灭亡,给了同为东正教的俄罗斯以可趁之机。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在东正教教士的强烈建议下,决定以“东罗马帝国继承人”的姿态出现,将莫斯科称为“第三罗马”,自称“沙皇”(恺撒),到了彼得大帝时期又改为“皇帝”(但一般习惯上仍称“沙皇”),这也是欧洲历史上诞生的第四个帝国(前三个分别是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俄罗斯帝国。俄罗斯帝国虽然在名字上与“罗马”没有什么关系,但历代沙皇都称莫斯科为“第三罗马”,并声称自己继承的是东罗马的东正教传统,因此从法统上来说,沙皇的皇冠仍然是来自罗马帝国。
从以上的历史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直到18世纪,“皇帝”这个称号都是与罗马帝国分不开的,只有罗马帝国精神的继承人,才有资格称为“皇帝”。18世纪欧洲最强大的君主是“太阳王”路易十四,但他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自称“皇帝”,因为法国王位与罗马帝国并没有什么联系,而且西欧当时还存在唯一合法的皇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但是到了19世纪初拿破仑掌权时,形势就大不一样了。拿破仑将教皇召到巴黎,要求其为自己加冕,称自己为“法兰西人的皇帝”——这也是近2000年来,皇帝的称号第一次脱离“罗马”二字。但是,拿破仑此后又迅速解散了神圣罗马帝国,取消了哈布斯堡家的“皇帝”称号,事实上也是想造成一种“法兰西皇帝是欧洲正统”的印象,而这个“正统”与罗马也是分不开的,否则拿破仑又何苦一定要罗马教皇为自己加冕,且封自己的儿子为“罗马王”呢?
拿破仑帝国只存在了短暂的十多年,但拿破仑却开辟了一个称帝的先例,那些和罗马皇位没有任何关系的君主也都蠢蠢欲动,准备称帝。拿破仑覆灭后,哈布斯堡家族迫不及待地再次自称“皇帝”,但这时神圣罗马帝国已经灭亡,哈布斯堡家族只好改称“奥地利皇帝”。英国本来与罗马皇位没有任何关系,而且英国的民主传统也不允许其君主自称“皇帝”,但既然印度已经成为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君主也就改称“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和哈布斯堡、罗曼诺夫家族平起平坐。1849年,拿破仑的侄子路易·波拿巴篡夺了法国政权,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自称继承拿破仑帝国的法统。这样,在欧洲就同时存在三个半皇帝——奥地利皇帝,法兰西皇帝,俄罗斯皇帝和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算半个),是有史以来最多的一次。
1871年建立的德意志帝国,是欧洲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帝国。普鲁士王国连续战胜了丹麦、奥地利和法国,成为欧洲大陆最强大的国家,威廉一世在巴黎的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皇帝。虽然德意志帝国是在奥地利、法兰西两个帝国的废墟之上建立起来的,但普鲁士人并不认为自己的皇位是从奥地利或法兰西“夺取”的,而是高傲地宣称自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因此这个帝国也被称为“第二帝国”,与后来希特勒的“第三帝国”遥相呼应。虽然德意志帝国认为自己才是正宗的罗马帝国继承人,但他们也并没有取消奥地利人的皇位,只是法兰西帝国被革命推翻而已,欧洲仍然维持“三个半皇帝”的状态,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三个帝国纷纷被推翻。
(注:国内翻译往往称阿拉伯、奥斯曼乃至英国为“帝国”,这是不太准确的。阿拉伯的君主自称“哈里发”,即“先知的继承人”;奥斯曼的君主自称“苏丹”,即“军事长官”;英国虽然也偶尔自称“帝国”,但英国国王只担任印度皇帝,而不担任整个大不列颠的皇帝,他们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皇帝”)
教皇是整个欧洲的共主,一国国王的继位必须得到教皇的加冕,不然就是不合法.当然了那些国王,大公们都想摆脱教会的控制,有个国王为了对抗教会,公然停止了进贡,当时的教皇开除了他的教籍,他的王位危机,最后赤脚走到教皇国,在教皇门外一直站立(呵呵,欧洲版的程门立雪啊.大冬天,是德皇吧,不太记得了)最后保住了王位.
欧洲的国王们通常用两种方式来对抗教会,一是在教皇选举时,推选自己支持的主教.二是通过控制国内教会,使它独立于梵第冈,让它成为国教.有的是利用宗教改革来对抗教廷
一个是宗教领袖,一个是世俗领袖
教皇一个,国王一大帮
他们权利此消彼长,中世纪教皇无比强大;但是文艺复兴以后,市民阶层借助国王反对教皇,教皇势力式微,被挤压得只剩下梵蒂冈那巴掌大一块地可以说话算数了。
皇权和教权。
1.教皇直接加冕的是皇帝,962——1806年间只出现过两种情况:一是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加冕,二是拿破仑称帝那年教皇庇护七世为拿破仑皇帝加冕。
2.国王由本国大主教加冕即可,德意志王国国王有大主教加冕,但德国国王未必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必须由教皇加冕后才成为皇帝。在某些国家,大主教由教皇委派,在英国这样以国王为宗教(英格兰圣公会)首脑的国家,大主教不由教皇委派。
3.中世纪教皇曾一度强大。格里高利七世曾对皇帝亨利四世处以绝伐(开除教籍),使得亨利四世成为众矢之的;英诺森三世时代教廷对欧洲诸王的影响力空前强大,法王圣路易、英王约翰和德皇腓特烈二世都受教廷辖制。最后一位对世俗有强大政治影响力的教皇是加塔尼家族的卜尼法斯八世,14世纪初他被法王腓力四世击败,不久郁郁而终。此后教皇长期驻扎在法国亚威农,中世纪教皇辖制诸王的时代结束。
4.意大利王国建立之后,教皇被剥夺领地和世俗权力,避居梵蒂冈,罗马成为意大利首都。
材料一中反映出教皇与国王呈现怎样的关系
材料一 中世纪的欧洲分布着大大小小的王国,国王是最高的世俗统.治者。但国王的权力受到教.皇的制约,国王无权任命本国境内的教职人员,甚至连国王登基也要经过教.皇加冕才算有效。
——岳麓书社《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二 国王只有在行仁政的时候才是国王,如果施行暴.政蹂.躏子民,就成了暴君。在执行法.律时任何人的权力都不能大于国王,但国王如果犯法就应当像最微贱的平民一样受到法.律的制裁。——13世纪英国.法.学家亨利·布莱克顿
《英国的法.律与惯例》
材料三 詹姆士一世曾对议会下院的议员们说:“国王在世上可以行使一种神圣的权力„„任意处置他的臣民:或加以提升、或加以贬斥;或生、或杀;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对他们进行审判,除上帝之外,国王不对任何人负责。” 请完成:
(1)材料一反映出教.皇与国王呈现怎样的关系?出现这种关系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2)材料二、三的思想主张有什么不同?材料三的思想与实践对英国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解析:解答第(1)问,要抓.住“连国王登基也要经过教.皇加冕才算有效”所反映出的信息,即世俗王.权是从教.皇手中获得的和教.会权力高于世俗王.权的历.史事实;第(2)问关键是读懂、读全材料,“在执行法.律时任何人的权力都不能大于国王,但国王如果犯法就应当像最微贱的平民一样受到法.律的制裁”说明国王的权力受到法.律的制约与约束;第(3)问,材料三突出反映了君主.权力的至高无上且不受任何限.制的现状。
答.案:(1)关系:教权高于(制约)王.权或君主的权力是上帝通.过教.皇授予的。原因:基.督教.会是整个西欧世界的精神和政.治主.宰,人们普遍信.仰基.督教。
(2)材料二主张君主的权力受法.律的约束;材料三认为“君权神授”,王.权至上,君主专.制。詹姆士一世厉行专.制,触犯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引起议会和国王之间的尖锐对立,最终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
古代西方教皇跟国王是什么关系
就是国王和教皇的关系啊,国王都有教籍,教皇是宗教领袖,名义上所有教众都要听教皇的,然而国王们显然不这么想,罗马被攻破不是一次两次了,皇帝立的对立教皇也不是一任两任了,法王更是在阿维尼翁“囚禁”掌握了教皇70年。
文章标题: 中世纪教皇与国王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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