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被凌迟的除了袁崇焕和刘瑾还有谁
请详细的介绍一下他们的生平崇祯帝剐了进士3600刀
崇祯皇帝剐过两位名流,一位是忠诚报国的袁崇焕,罪名是叛国通敌,剐3543刀,残肉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分吃。另一位是天启进士郑曼,罪名是棒打后妈,奸儿媳,奸妹,剐3600刀,残肉出售,做调制疮疥中经的原材料。
最后被凌迟的清末恶棍
直到光绪31年,这一存在1000多年的刑罚才被废除。最后一个被凌迟的人是清末恶棍康小八。有一天他去理发,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大骂康小八,康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不认识,康小八冷笑一声说:“今天叫你俩当个明白鬼。”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后将其捉拿归案后被判处凌迟之刑。
延伸阅读:千刀万剐:明朝太监刘瑾被凌迟3357刀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历史长河中,有一种残酷的刑法叫“凌迟”。凌迟的本义是指山势渐渐累积增高。而作为一种酷刑,是把犯人一刀一刀割下来的肉逐渐累积成一座小山的意思,说白了就是“千刀万剐”。在明朝的历史文献中,曾经详细记录了一例凌迟的执行情况,受刑的是权倾朝野的太监刘瑾。
刘瑾在明孝宗在位时侍奉太子朱厚照,朱厚照成为武宗皇帝以后,刘瑾自然成为权倾朝野的人物,专横跋扈,背着皇帝干尽坏事。那时坊间的百姓都说,北京城有两个皇帝:一个是金銮殿上的“坐”皇帝朱厚照,也叫“朱”皇帝;另一个是司礼监的掌印太监“站”皇帝,也叫“刘”皇帝。后者说的就是刘瑾。
大臣杨一清巧妙利用太监之间的矛盾,让另一个大太监张永弹劾刘瑾十七条罪状。武宗皇帝大怒,亲自带人查抄刘瑾的家。果然,搜出了玉玺、铠甲、弓弩等违禁物品。刘府的财宝也多得惊人,共查出黄金24万锭又5.78万两,元宝500万锭又158.36万两,宝石两斗,相当于当时明朝150多年的财政收入。刘瑾不仅贪婪而且图谋不轨,皇帝下令,凌迟处死。当时参与执行的官僚——刑部河南主事张文麟完整地记录下了刘瑾的凌迟过程。
一般来说,罪行越大,凌迟的刀数越多。根据刘瑾的罪行,他被判凌迟3357刀,而且,要分三天割完。第一天,要割刘瑾357刀。随着行刑官一声令下,刽子手先从刘瑾的胸膛上动手,割了10刀。然后对着刘瑾大声吆喝,怕他昏死过去,并借机休息一下,等刘瑾苏醒过来,再割10刀,如此反复。
第一天割完357刀,刘瑾被押回牢里,居然胃口很好,喝了两大碗粥。第二天,依旧是10刀一歇,割了数十刀后,刘瑾终于熬不住,气绝身亡。但按照刑律,就是犯人死了也不能放过,刘瑾依然被割足了3357刀。
唐中期安史之乱时,颜杲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与袁履谦等人同时被凌迟。
北宋熙宁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余姚县主簿谋反,李逢在被捕后受审时,供词中又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朝廷诏令有司审理此案,结果,李逢、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
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刘天叙等谋反,兵败被擒,为首的七人被磔死。这里的“磔”即是凌迟。
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宫婢杨金英等人谋害明世宗未遂,事发被捕,杨金英、杨莲香等十六名宫女不分首谋和协从,一律凌迟处死,并且锉尸枭首。
明万历七年(1579)五月,礼部侍郎董传策被府中的奴仆杀死,有司将凶手捕获,下狱审理,第二年把他们全都“剐于市”。
明金吾后卫知事靳谦让妻子击鼓鸣冤,经审讯所诉不实,便判决靳谦犯了诽谤朝廷的罪,将他凌迟处死。
明崇德县民李付一任本县里甲时,因扰民而被人告发,县官传讯,他不予理采,公差王某前去拘捕他,他设计请王某饮酒,当王某喝醉时,李付一将王某绑缚起来,声称王某骗吃骗喝。李付一的行为虽然实属无赖,但还不至于构成死罪,结果他以诬诳罪被凌迟处死。
又有北平道御史柯哲与都御史詹微有隙,于是何哲联合另外两名御史任辉、齐肃及四川道御史魏卓等共十八人一同捏造事实,陷害詹微。当时明太祖朱元璋正信任詹微,因而授意有司将何哲等人治罪,结果何、任、齐、魏四人被判为凌迟示众。
从康熙二十年年底攻下昆明后,至次年二十一年五月,圣祖又逐批处决了吴三桂属下已投诚的将吏,他们是:
原任贵州提督李本琛,以“从逆”论处,判磔刑,他的孙子李象乾、李象坤和民籍亲弟之子李济善、李济民一律处斩;《清圣祖实录》,卷100,14页。
三桂任命的将军王公良、王仲礼、巡抚吴谠、侍郎刘国祥、太仆寺卿肖应秀、员外郎刘之延等,“即行处斩”。原任清镇远副将、受三桂封为将军、镇远伯江义,以“情罪甚重”凌迟处死。以上被处死者的首级皆“悬示”。他们各自的十六岁以上的儿子一并处斩,家产籍没,其妻及未及成年之子,查交内务府,其余一般人员可分发山东、河南、湖广、江西安插。《清圣祖实录》,卷102,4页。
胡国柱、王绪、李匡已自缢、自焚死,他们的家属投诚。圣祖以胡国柱三人“情罪重大,伊等子弟法难宽宥”,“悉行处斩,妻女、家口、财物籍没,送交内务府”。《清圣祖实录》,卷102,5页。
彭时亨、谭天秘先叛于四川,后投诚,复叛,“情急归降”,以“罪恶重大”,“即凌迟正法”,割首级示众。《清圣祖实录》,卷102,
石达开是被凌迟处死。
中国历史上有鱼鳞剐这种刑罚吗?死于鱼鳞剐之上的最后一人是谁?
民间传说中有“鱼鳞剐”一说,凌迟之刑的行刑方法,即将受刑人衣服剥净,用渔网紧紧勒在身上,使其皮肉块块凸现于网眼之外,刽子手持一柄极薄极利之刀,细细脔割,至死方休。有时受刑人皮肉殆尽,而呼吸尚存,只见骨架之间,心脏仍在微微跳动。
鱼鳞剐又称“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也就是说,“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补充: 鱼鳞剐又称“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也就是说,“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康小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有一天,他在一家剃头棚理发时,发现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在闲谈,并大骂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谁认识这种混账的东西。”康小八“嘿嘿”冷笑一声说:“今天康八爷就叫你们俩当个明白鬼。”说着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
唐代以前最重的刑罚是“斩首”,五代才开始在刑法之外增设了“凌迟”的条款,元朝开始把“凌迟”作为正式条款列入刑法,直到清末。随着封建社会的结束,“凌迟”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也随之被废除了。
“凌迟”一词见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本义是指逐渐缓慢升高的山坡,把“凌迟”一词借用来作一种刑罚的名称,是“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凌迟刑在史籍中有支解、磔等多种名称,虽然说法不同,但施刑的手段差不多。这一刑法始于五代。“凌迟”是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被正式列入刑法法典始见于《辽史·刑法志》:“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沈家本先生说“凌迟之刑始见於此,古无有也。”(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辽代以后,宋、元、明、清的史书中均有关于凌迟刑的记载。《宋史·刑法志》介绍:“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大明律》、《大清律》中都有明文规定:“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绞斩以外有凌迟,以处大逆不道诸罪者。”市井骂人“小挨刀的”“干刀万剐”的说法是有所据的。官修的史书不便把这种酷刑的手段说得太详细。明人王明德就说得比较清楚了:“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寸磔,就是一寸一寸地割。“相传有八刀之说,先头面,次手足,次胸腹,次枭首。皆刽子手师徒口授,他人不知也,京师与保定亦微有不同,似此重法,而国家未明定制度,未详其故。”(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八刀凌迟不能算作寸磔,凌迟究竟割多少刀,正如沈家本先生所说法无明文,全凭刽子手具体操作。据记载明正德五年(1510)大太监刘瑾伏诛,以凌迟处死,“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先十刀一歇一喝。头一日该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开刀……凌迟三天刑毕。”
明末崇祯年间郑鄤被凌迟处死,时人记下了当时的场面“黎明脔割之旨乃下。行刑之役具提一筐,筐内均藏铁钩利刃,时出刃钩颖以沙石磨利之。埊阳(即郑曼)坐于南牌楼下,科头跷足,对一童子嘱咐家事絮絮不已。鼎沸之中忽闻宣读圣旨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百人群而和之如雷震然,人皆股栗。炮声响后,人拥挤之极,原无所见,下刀之始不知若何。但见有丫之木指大绳勒其中,一人高距其后伸手取肝肺两事置之丫颠。忽又将绳引下,聚而割之如娟。须臾小红旗向东驰报,风云电走,云以刀数据报大内。”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
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清嘉庆八年(1803)亦有一人因“大逆”遭凌迟处死。是年二月二十日清仁宗颙琰从圆明园回宫进神武门。此时一人从神武门西侧俗称“黑老呱殿”之后冲出欲刺嘉庆。此人被捕后审不出所以然来,只知名叫成德是一杂役。因其罪恶滔天,定凌迟处死,同时被杀的有他两个十来岁的孩子。成德凌迟处死应在菜市口,据云成德被凌迟过程中到后来“血尽但流黄水而已”,“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剐到一半成德对刽子手说:“快些”,刽子手回答他“上让你多受些罪”,“遂闭目不复言”。凌迟后还要枭首陈尸示众,以警效尤。菜市口西鹤年堂一带就是刑杀之地,沿途冥衣铺、棺材铺独多,为此地是杀人场也。凌迟从辽代开始定为正式刑罚,一直沿袭到清末。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沈家本奏请,颁布《大清现行律例》后才下令将凌迟、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具改斩决”。凌迟等酷刑被废除,死刑仍分绞、斩两种,而且各种名目的酷刑并没有禁绝。酷刑是随着封建统治的倒台而废除,随着封建意识的消亡才会绝种的。
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
民间传说中有“鱼鳞剐”一说,凌迟之刑的行刑方法,即将受刑人衣服剥净,用渔网紧紧勒在身上,使其皮肉块块凸现于网眼之外,刽子手持一柄极薄极利之刀,细细脔割,至死方休。有时受刑人皮肉殆尽,而呼吸尚存,只见骨架之间,心脏仍在微微跳动。
鱼鳞剐又称“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也就是说,“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这个是真的有,有明文规定。
凌迟在金代正式进入法典,之前是法外之刑。
到了明清,就用滥了。
你说的最后一人很难说,就算清朝灭亡了,但是有些地方也会用私刑。
那时候毕竟很乱。
还有外国人士拍下了黑白照片网上还可以看到。
有啊!最后一人是康小八。
文章标题: 历史上还有哪些类似于明末袁崇焕被千刀万剐这种大快人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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