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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发生大规模火灾后,有没有类似于现代消防部门的专业机构负责救火减灾

时间: 2023-08-30 20:00:39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9次

中国古代发生大规模火灾后,有没有类似于现代消防部门的专业机构负责救火减灾

火灾事故调查由哪个部门负责?

一、火灾事故调查由哪个部门负责
1、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2、法律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五条
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二、火灾现场的保护时间是多久
火灾现场的保护时间应从发现火灾时起至失去保护价值时止。在保护时间内,对确需及时恢复生产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视情况予以批准。对需要保留的现场,可以整体或局部保留,应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妥善措施进行保护。对不需要继续保留的现场,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遇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可能发生民事争议的火灾;当事人对火灾原因认定提出异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为有必要保留的火灾现场,应当保留现场,直至案件终结。
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一、火灾事故调查由哪个部门负责
1、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2、法律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五条
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消防救援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二)较大火灾事故由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调查;
(三)一般火灾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组织调查重大以上的火灾事故,直辖市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调查其他火灾事故。
以上就是关于发生火灾相关的部门所管辖的区域。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我国消防组织除了公安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外还有一种什么形式

我国消防组织不仅包括公安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还设立了企业消防保卫部门,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自行组织、管理和运行。

我国消防组织形式包括公安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企业消防保卫部门。其中,公安消防队是国家设立的专门执勤的队伍,主要负责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任务。义务消防队是由志愿者组成,主要在社区、乡村等地开展志愿消防服务。除此之外,我国还设立了企业消防保卫部门。企业消防保卫部门是指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自行组织、管理和运行,负责该单位内部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机构。企业消防保卫部门的设置和管理,以及员工的职责和权利等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企业消防保卫部门主要负责对企业内部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等,同时还要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应急演练等。此外,企业消防保卫部门还要确保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工作。

企业消防保卫部门在火灾处置中有哪些职责?企业消防保卫部门在火灾处置中的职责主要包括: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员工疏散和火灾扑救,向公安消防队报告火灾情况,并配合公安消防队的工作。同时,企业消防保卫部门还要对火灾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企业消防保卫部门是我国消防组织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对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提高,确保消防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各单位、个人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不得妨碍他人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和灭火药剂,采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古时候大多都是木建筑,人们是怎样防火的呢?

为了防范火灾,古人可没少花心思。历代先贤们不仅还想出了许多防范火灾的方法,还出版了应对火灾的法律文献。

荀悦·《申鉴·杂言》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

荀悦在这里提到的,就是当时的人们应对火险的一种方法。

在古代,火是古人照明和热量的重要来源,也是古代生活里不可或缺的必需品。然而,由于古代的建筑物多为木质结构,极易过火,因此古人对于火灾的防范也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一,源起殷商

古人关于处置火灾的法令可以追溯到距今3600年前的殷商时期。

《殷王法》中规定,“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不能把没有燃尽的灰烬随意弃置在道路上,若是有人违反了就要被砍掉手。

现代科学理论已经证明,燃烧物如果未经充分燃烧,就会有复燃的可能。殷商时代的古人,在制定这条法规时早已考虑到这类隐患,因此有了这项防范于未然的规定。

无独有偶,春秋战国时期,古人对于火灾的法令也是十分严格。

秦国法律规定:“弃灰于道脸刺字”,就是如果把燃烧后的灰烬扔在道路上,便会受到在脸上刺记号并且涂黑的处罚。



仅仅是道路遗灰就要上刑,由此可见古人对于防火的重视程度了。

除了法令规定,古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十分注意防火。据《周礼·天官》记载,每年的春秋两季,负责用火安全的官员都要摇木铎来提醒大家防火。

这种人工提醒防火的方式十分好用,以至于后来民间的打更人经常念叨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以此来提醒百姓安全用火。

春秋战国时代,狼烟四起,烽火连天。火攻成为了战场上的常用手段,这时候,防止火势蔓延或许就有着扭转战局的意义了。



墨子就是防火方面的专家,他发现如果在建筑物上面加一个不可燃烧的保护层,就可以有效防止建筑物过火,从而防止火势蔓延。

于是,墨子发明了在城门上涂湿润泥土防火,以及用麻布做水斗、皮革做水盘、城门楼上设储水器等一系列的防火措施,极大的推动了防火技术的发展。

二,宋代发展

时光的脚步来去匆匆,防火的方法传承千年,转眼已是宋代。

南宋时期,有个叫衰甫的人幼年时家中曾发生了几次大火,火灾过后倾家荡产,损失惨重。

或许是火灾的童年阴影给衰甫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衰甫去歇县做知府时,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防范火灾。

为此,衰甫专门成立了专职防火的“防虞员”和救火的“潜火军卒”,还给他们配备了灭火工具,这便是消防队最初的雏形。



不过,衰甫个人的力量对于消防事业的推动是远远不够的。

公元1201年,临安城御史台吏杨浩家发生了一场大火,由于临安并没有专职灭火的消防队,导致这场大火接连烧了四天,一口气烧了御史台、军器监、储物库等等官舍。

官舍烧毁固然可惜,但民间的损失却更为严重。据史料记载,受此影响,临安受灾居民达五万余家,共十八万多人,死而可知者五十九人。

火势控制住以后,宋宁宗又是心疼又是生气,于是寻找防火减灾的方法成了摆在宋宁宗君臣面前的头道大事。



公元1208年,一个对付火灾的好方法终于问世了。

临安知事赵与惫在这一年创建了第一支政府组织的消防队,其中防隅军兵二十队、潜火军兵七队,总人数达五万三千一百一十六人,专职负责消防救火。

虽然这支消防队的实力在当时数一数二,但主要侧重于服务士族和官员阶层。民间百姓则索性自发成立了“水铺”、“义社”等民间消防队。

三,清代金龙

历史的风云瞬息万变,古人消防和防火的技术也在不断进步。

清代时期,紫禁城为防火灾,专门准备了三百口大缸装水,取名“太平缸”,作为火灾发生时的救急水源。



不过,虽然清代防火依然十分严格,但偶尔也有火灾发生。

公元1791年,乾清宫大火,搞得十分爱面子的乾隆皇帝也不得不下罪己诏,气急败坏地说这场大火“皆朕之过”。

晚清时,灭火工具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小型的消防灭火车“水龙”,这种灭火工具刚开始只有木头制作的“水龙”,俗称“土龙”。后来清朝又陆续出现了“铁龙”和“金龙”。



再后来,工部局从宝顺洋行买了一辆蒸汽救火车,消防工具至此总算跨入了机械时代。

古人防火工具的日益精进,与其说是技术的发展,不如说是古人和自然不断磨合的过程。那一只只水龙,一口口太平缸,都是消防发展史的最好见证者。

他们会做好隔离措施,就是建造一面隔断墙。这个墙要比普通的墙要高很多,差不多五米高。
很多人的院子里都会有一口水井,这些水井就是在发生火灾的时候用来救火的,而且还会在非常显眼的地方,放上一口装满水的大缸,这也是为了防止火灾。
院子里的缸子盛满水。古人一般都会在缸子里的水盛满,以免出现没有水救火的现象。
古代具有完备的防火措施。一般会在建筑的四周放上一个大缸,缸中装满水以用来救火。

古代有专门的消防队吗

一、古代就有“救火兵、消防兵”
政府中掌管火事的部门早已有之,早在黄帝时就设了专门管理用火安全的官员,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在安排国计民生时,就明确提出要有节制地使用火,以防范火灾,为此,黄帝还设置了专门管理用火安全的官员,称为“火政”。到周朝时称司煊、司耀。
二、专职消防队出现
宋朝称军巡铺、防隅,这也是中国最早意义上的专职消防队,宋仁宗即位制定了严密的防火措施,挑选精干军士,建立军巡铺。主要任务是“夜间巡警”,督促居民按时熄灯,消防火灾隐患。发现火警及时报告;扑救中各支部队配合密切,有的警戒弹压,维持秩序:有的救护,安置受伤居民;有的抢救财产;有的运水灭火,纹丝不乱。
到元明时期称救火兵丁,清朝初年称防范火班。
据史料记载,晚清时期南京地区火灾频发,从1875年到1903年,全城共发生了513场火灾。为了应对火灾多发的局面,时任两江总督的李鸿章先后从上海洋炮局购进4架新式洋水龙,以备应急之需。当时负责操作水龙的“消防员”每救一次火,就能领到赏金一千四百文。当时,绿营军、湘军、淮军等驻宁军队也参与灭火,他们主要负责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水龙局运水,或是将着火建筑用铙钩拉倒防止火势蔓延。
三、现代消防制度
中国现代的消防队制度始建于晚清,1868年,香港成立了中国地区最早的现代消防队,成员是当时英国驻香港总督召集的志愿者。内地第一支消防队,是在八国联军攻占天津后才出现的。意大利首先效法其国内,招募了一批华人在天津租界组织起一支官办救火队。
1902年,清朝政府在天津成立南段巡警总局后,租界消防队移交由清政府管理,改称南段巡警总局消防队,成为中国第一支现代意义的消防队。
曾有学者评估:中国的近代消防始于民国,民国的近代消防又始于上海,而上海的消防近代化又始于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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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减灾  救火  类似于  中国古代  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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