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8-30 20:00:39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1次
为了防范火灾,古人可没少花心思。历代先贤们不仅还想出了许多防范火灾的方法,还出版了应对火灾的法律文献。
荀悦·《申鉴·杂言》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
荀悦在这里提到的,就是当时的人们应对火险的一种方法。
在古代,火是古人照明和热量的重要来源,也是古代生活里不可或缺的必需品。然而,由于古代的建筑物多为木质结构,极易过火,因此古人对于火灾的防范也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古人关于处置火灾的法令可以追溯到距今3600年前的殷商时期。
《殷王法》中规定,“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不能把没有燃尽的灰烬随意弃置在道路上,若是有人违反了就要被砍掉手。
现代科学理论已经证明,燃烧物如果未经充分燃烧,就会有复燃的可能。殷商时代的古人,在制定这条法规时早已考虑到这类隐患,因此有了这项防范于未然的规定。
无独有偶,春秋战国时期,古人对于火灾的法令也是十分严格。
秦国法律规定:“弃灰于道脸刺字”,就是如果把燃烧后的灰烬扔在道路上,便会受到在脸上刺记号并且涂黑的处罚。
仅仅是道路遗灰就要上刑,由此可见古人对于防火的重视程度了。
除了法令规定,古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十分注意防火。据《周礼·天官》记载,每年的春秋两季,负责用火安全的官员都要摇木铎来提醒大家防火。
这种人工提醒防火的方式十分好用,以至于后来民间的打更人经常念叨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以此来提醒百姓安全用火。
春秋战国时代,狼烟四起,烽火连天。火攻成为了战场上的常用手段,这时候,防止火势蔓延或许就有着扭转战局的意义了。
墨子就是防火方面的专家,他发现如果在建筑物上面加一个不可燃烧的保护层,就可以有效防止建筑物过火,从而防止火势蔓延。
于是,墨子发明了在城门上涂湿润泥土防火,以及用麻布做水斗、皮革做水盘、城门楼上设储水器等一系列的防火措施,极大的推动了防火技术的发展。
二,宋代发展时光的脚步来去匆匆,防火的方法传承千年,转眼已是宋代。
南宋时期,有个叫衰甫的人幼年时家中曾发生了几次大火,火灾过后倾家荡产,损失惨重。
或许是火灾的童年阴影给衰甫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衰甫去歇县做知府时,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防范火灾。
为此,衰甫专门成立了专职防火的“防虞员”和救火的“潜火军卒”,还给他们配备了灭火工具,这便是消防队最初的雏形。
不过,衰甫个人的力量对于消防事业的推动是远远不够的。
公元1201年,临安城御史台吏杨浩家发生了一场大火,由于临安并没有专职灭火的消防队,导致这场大火接连烧了四天,一口气烧了御史台、军器监、储物库等等官舍。
官舍烧毁固然可惜,但民间的损失却更为严重。据史料记载,受此影响,临安受灾居民达五万余家,共十八万多人,死而可知者五十九人。
火势控制住以后,宋宁宗又是心疼又是生气,于是寻找防火减灾的方法成了摆在宋宁宗君臣面前的头道大事。
公元1208年,一个对付火灾的好方法终于问世了。
临安知事赵与惫在这一年创建了第一支政府组织的消防队,其中防隅军兵二十队、潜火军兵七队,总人数达五万三千一百一十六人,专职负责消防救火。
虽然这支消防队的实力在当时数一数二,但主要侧重于服务士族和官员阶层。民间百姓则索性自发成立了“水铺”、“义社”等民间消防队。
三,清代金龙历史的风云瞬息万变,古人消防和防火的技术也在不断进步。
清代时期,紫禁城为防火灾,专门准备了三百口大缸装水,取名“太平缸”,作为火灾发生时的救急水源。
不过,虽然清代防火依然十分严格,但偶尔也有火灾发生。
公元1791年,乾清宫大火,搞得十分爱面子的乾隆皇帝也不得不下罪己诏,气急败坏地说这场大火“皆朕之过”。
晚清时,灭火工具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小型的消防灭火车“水龙”,这种灭火工具刚开始只有木头制作的“水龙”,俗称“土龙”。后来清朝又陆续出现了“铁龙”和“金龙”。
再后来,工部局从宝顺洋行买了一辆蒸汽救火车,消防工具至此总算跨入了机械时代。
古人防火工具的日益精进,与其说是技术的发展,不如说是古人和自然不断磨合的过程。那一只只水龙,一口口太平缸,都是消防发展史的最好见证者。
一、古代就有“救火兵、消防兵”
政府中掌管火事的部门早已有之,早在黄帝时就设了专门管理用火安全的官员,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在安排国计民生时,就明确提出要有节制地使用火,以防范火灾,为此,黄帝还设置了专门管理用火安全的官员,称为“火政”。到周朝时称司煊、司耀。
二、专职消防队出现
宋朝称军巡铺、防隅,这也是中国最早意义上的专职消防队,宋仁宗即位制定了严密的防火措施,挑选精干军士,建立军巡铺。主要任务是“夜间巡警”,督促居民按时熄灯,消防火灾隐患。发现火警及时报告;扑救中各支部队配合密切,有的警戒弹压,维持秩序:有的救护,安置受伤居民;有的抢救财产;有的运水灭火,纹丝不乱。
到元明时期称救火兵丁,清朝初年称防范火班。
据史料记载,晚清时期南京地区火灾频发,从1875年到1903年,全城共发生了513场火灾。为了应对火灾多发的局面,时任两江总督的李鸿章先后从上海洋炮局购进4架新式洋水龙,以备应急之需。当时负责操作水龙的“消防员”每救一次火,就能领到赏金一千四百文。当时,绿营军、湘军、淮军等驻宁军队也参与灭火,他们主要负责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水龙局运水,或是将着火建筑用铙钩拉倒防止火势蔓延。
三、现代消防制度
中国现代的消防队制度始建于晚清,1868年,香港成立了中国地区最早的现代消防队,成员是当时英国驻香港总督召集的志愿者。内地第一支消防队,是在八国联军攻占天津后才出现的。意大利首先效法其国内,招募了一批华人在天津租界组织起一支官办救火队。
1902年,清朝政府在天津成立南段巡警总局后,租界消防队移交由清政府管理,改称南段巡警总局消防队,成为中国第一支现代意义的消防队。
曾有学者评估:中国的近代消防始于民国,民国的近代消防又始于上海,而上海的消防近代化又始于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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