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8-12 16:00:38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0次
蚕神杀人事件是源自于明朝时期,当时江南地区也是养蚕为主要事业,而且奉蚕为神,当时据说江南有一个家庭以养蚕为生,当时他们家的养蚕事业做的比较大,养的蚕也比较多,所以桑叶供不应求,家里人派三个家庭去外面采购商业来,这三个人在集市上并没有买到桑叶,于是划着船,准备打道回府,但是在路过江面的时候,突然有一条鲤鱼跳进了他们船舱,这个鲤鱼其实是一条人腿被当地的官府发现了以后,官府人就严刑逼供这三人,这三人就把埋尸体的地点说了出来,结果挖开土地发现原来放蚕的地方就有一个失去腿的尸体,所以很多人认为这是蚕神显灵的现象。
当然现在看这个故事,感觉有点神话的色彩,说好的鲤鱼怎么会变成人腿,放蚕的尸体上面怎么会有人的尸体在里面,他们之间的人物有什么联系等等问题,当然现在已经无法考证,这很多的疑问。所以说神话传说有的时候并不一定可信,但是我们可以得出来的结论就是,养蚕在当地是多么的受欢迎,因为养蚕能使他们发家致富,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能够吃饱穿暖就已经非常满足了。由于养蚕也是当地的重要经济来源,所以有人会把蚕奉为神明,所以传出来有蚕神显灵的事情一点都不奇怪。
另外从我们现在的角度总结而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年因为养蚕冒出的杀人越货,栽赃陷害的事情不计其数,也有可能是因为残伤之间相互竞争发生了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也可以反映出来当时社会局面的不稳定,换句话说,如果人们都能吃饱穿暖有钱用,谁还会去干这种犯罪的事情。
这起“蚕神杀人事件”简单来说就是明朝年间有一养蚕人家因桑叶不足而将十多筐蚕丢入地窖,结果这十多筐蚕后来竟变成了一具尸体,故而传出此人是被蚕神所杀的流言。这件事情发生于明孝宗在位期间,当时安吉当地有一户姓伍的人家因养蚕发了家。这户人家发家之后继续扩大养蚕规模,结果发生了蚕多桑少的问题。因为桑叶供不应求,所以这户人家决定舍弃掉十多筐蚕。
有了这个决定之,伍府当家人便命人将这十多筐蚕抬往地窖,然后任其自生自灭。之后为解决剩余蚕的桑叶问题,当家人又派出三名奴仆前往外地采购桑叶。但是这三名奴仆却没能完成任务,故而担心回去之后会受到责骂。但是就在他们乘船回程途中,江上突然出现一条大鲤鱼。这三人见这条大鲤鱼十分少见便想借它来讨好主人,于是他们便设法抓到了这条大鲤鱼。
这之后不久他们遇到官兵巡查船只,当巡查至他们这只船时官兵却从船上的一处暗格中搜出了一条人腿。官差见状便开始怀疑这奴仆三人有杀人之嫌,于是便将他们抓回官府严刑拷打了一番。一开始这三人只推说不知,后来有一人实在受不住拷打而将事情托盘而出。官差听闻这条人腿的尸体被藏在伍家地窖里之后被派人前往伍家查看,结果真在地窖中找到一具缺了腿的尸体。
这个藏有尸体的地窖就是当初用来放那十多筐蚕的地窖,但是当官兵前来查看时这里并无蚕。因为该尸体存在身份不明以及为何被砍下一条腿等疑点,从而导致这起案件看起来颇为神秘。故而该案件流传开来之后便有人说是蚕化身为人之后杀的人,故而这起案件又被称为“蚕神杀人事件”。
在弘治年间,有人利用“蚕神杀人”来掩饰自己杀人的事情,相传在弘治年间,在湖州有一个大家族,这个家族十分富裕,主要就是靠养蚕发家致富的。随着越来越富裕,蚕养的越来越多,桑叶却越来越不够吃的了。那没有办法,这户人家就让三个下人把多余的蚕埋到地窖里。
足足有十多筐的蚕就这么被埋了,不过剩下的“口粮”也不多了,于是主人就让这三个人去集市上买一些桑叶回来。三人乘船而去,在集市上转悠了一圈却没买到桑叶,于是三个人垂头丧气地乘船返回家,谁知在回去的路上,突然有一条很大的鲤鱼“自投罗网”地蹦到了甲板上,这三个人一看,开心的不行,就赶紧抓住这条鱼,心想着有了这条鱼,回去也不会挨骂了。
这时,有几个官吏也驶着小船在湖面上巡逻,他们看见那三个人的船吃水线很深,明明船上只有三个人,这个现象很明显不太对劲,于是他们追了上去检查这艘小船。那三个下人很是懵,他们解释到船上就只有一条鲤鱼,但是官吏还是细细检查,最后竟然在甲板的暗格里发现了一条人腿!于是这三个人就被带去衙门,他们都表示不知情,但是在被狠狠地拷问后,其中一个人招了,说人是他杀的。
并且指出藏尸地点就在主人家的地窖里,官吏们就去打开地窖,里面十几筐的蚕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具少了一条腿的尸体,他们就把另一条腿拿来,果然能够对上。后来大家都在传是这户人家杀害太多的蚕了,于是蚕神就对他们进行报复。其实是这家主人杀害了一个人,然后与一个下人串通,想要利用他们外出买桑叶的时候,趁机把一条腿扔进湖里,然后再慢慢的将剩下的尸体运出去,不过事实证明,他们的阴谋还是没有得逞。
这个事件是当地人信奉蚕神,一个普通的人命案,通过孙廷慎吹牛的方式传播开来就成了蚕神杀人案。这个案件是被明代文学家陈洪谟收于《治世馀闻》中。在这篇文章中写到,宏志中期蚕丝叶比较盛行,在湖南很多百姓都抛弃田地种植桑。作为养蚕来用,很多贫苦人家借助养蚕来发家致富。
为了扩大产业的规模,很多人都留存了大量的蚕种,可桑叶却供给不上,湖南安吉的大户伍家也是这样的情况。为了弥补桑叶的缺口,他让三个家丁到外乡去购买商业。但是转了很久没有买到桑叶,准备把大鲤鱼送给主人,这时候遇到衙差询问,在检查的时候在甲板上发现了人腿。三个人被衙差屈打说出了实话。三个人杀死了人,并且藏在地窖当中。但是当棺材到地窖当中去查看尸体的时候,原本藏在地窖中的弃蚕也没了踪影。
然而这个案件是有很多蹊跷的地方的,尸体是谁是不能辨认的,而且就算是蚕神报仇,也应该杀的是伍家的人。不会杀一个外人藏在他的家里。也不会只带走一条大腿。有的人认为是伍家的主人和家丁合伙杀的人,然后家丁就是指认藏尸地点的那个人,三个人去外地买桑叶,也可能是在为这个人做时间证人。三个人走水路的时候,本想是把这条腿抛弃在水中的,但是衙差却坏了事儿。这也算是天意的安排吧。不过这件事也让很多人明白,将一只腿藏在暗格当中是什么原因,除了三个家庭受到惩罚以外,伍家主人一点事都没有的原因。
也许当时的衙门早已知道这个事件的真相,只是犹豫5家的主人给了衙门很多好处,那三个家丁就做了替死鬼。
众所周知,我国古代社会是以农耕为主,农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到百姓的生活水平和国家的政治稳定,因此由古至今君王们都非常重视农业发展。而在我国历史上,桑蚕业一直都是传统农耕业的一种,因此桑蚕业非常信奉蚕神。在明朝期间更是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国的蚕神杀人事件,这也是因为当地信奉蚕神而将一件普通的凶杀案传奇化。首先,蚕神杀人案发生在明朝弘治中期。蚕神杀人案出自明代学家陈弘谟所写的《治世余闻》当中,在明朝弘治年间,政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当时江南地区丝绸业也非常兴旺,几乎家家户户都以养蚕为业,当时湖南有一个伍姓家族,伍家靠养蚕业发家,经过了多年的努力成为了当地的养蚕业首富,有一年因为雨水不足导致桑叶不够用,于是伍家忍痛丢弃了十几筐蚕进地窖并安排家丁拿着银子去外地采购桑叶。三位家丁辗转了很久都没有买到桑叶,于是只能打道回府,在他们垂头丧气划船回程的时候,突然之间河水汹涌,一条大鲤鱼突然跃进船上,家丁心想着把鲤鱼献给主人可能会免受挨骂,于是赶紧收起鲤鱼加紧划船回家。
然后,因为搜查出了一件奇怪的杀人案件和蚕有关,因此被称为蚕神杀人案。三位家丁加紧回程的时候遇上了巡检司,巡检司看到家丁们一脸紧张的样子便产生了怀疑,在上船搜查的时候发现甲板下面有一条血淋淋的人腿,这时候三位家丁便被押送到官府审问。起初三人都死活不肯承认,经过了一通严刑拷打之后,有一人承认说他们三人杀了人,并把尸体藏在了伍家的地窖中。第二天官差挖开了伍家的地窖,果然真的发现了一具缺了腿的尸体,而本来埋进地窖的几十筐蚕却不翼而飞了。这个案件非常蹊跷,存在着很多疑点,但是因为当地人信奉蚕神,所以当地人都认为是伍家惹到蚕神而遭到蚕神的报复,因此蚕神杀人一事便在民间传开了。
最后,其实在余闻一书中记载这件事情的时候,在开头已经说到这件凶杀案是陈弘谟自己的见闻,但是因为江南地区人们信奉蚕神而将一件普通的凶杀案而变成了沸沸扬扬的蚕神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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