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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为什么历史上对外经常做一些很绝且不留面子,损人不利己的事,为自己下一代外交工作留下一堆世仇

时间: 2023-08-11 01:01:44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1次

俄罗斯为什么历史上对外经常做一些很绝且不留面子,损人不利己的事,为自己下一代外交工作留下一堆世仇

中国政治体系与俄罗斯的政治体系有何不同

两国的公民权利,总统的选举制度及政治体系的比较
  俄罗斯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是俄罗斯联邦宪法、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保障;总统按俄罗斯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决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总统任命联邦政府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主持联邦政府会议;总统是国家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并领导国家安全会议;总统有权解散议会,而议会只有指控总统犯有叛国罪或其他十分严重罪行并经最高法院确认后才能弹劾总统。

  根据宪法,俄罗斯联邦会议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与立法机关。联邦会议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两院组成。联邦委员会由俄罗斯联邦每个主体各派两名代表组成:一名来自国家代表权力机关,一名来自国家执行权力机关。国家杜马由450名代表组成,每4年选举一次。

  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政府是俄罗斯联邦的执行权力机构。联邦政府由联邦政府总理、副总理和联邦部长组成。宪法还规定,各联邦主体(共和国、边疆区、州、自治州和自治区)的权利、地位平等。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地位只有在俄罗斯联邦和俄罗斯联邦主体根据联邦宪法进行相互协商后才能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是党与政府相并行。一般事情由政府出面,大事由党委负责。

  公民权利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有参加国家管理、参
  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
  由。它包括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的言论、出版、集
  会、结社、示威和游行的自由。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选举与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
  的代表或者某些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它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1)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3)公民对被选举的代表享有监督和罢免的权利。
  2.我国宪法规定,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所有的年满18周
  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民族、种
  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
  居住期限的限制。

  (二)言论自由
  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著作及电影
  、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等手段发表自己意见和观点自由权利。
  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狭义的言论自由是公民在公共场所发表意见或者讨论问题的权利
  ;
  2)广义的言论自由则既包括在公共场所发表意见和讨论问题的权利
  ,还包括出版自由、学术自由和新闻自由等权利。
  2.言论自由作为近现代宪法上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是资产阶级干革
  命的产物。1776年美国弗吉尼亚州宪法最早规定了保障人民的言
  论自由,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宣布“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
  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
  版的自由”。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也同样重视言论自由,我国建
  国以来的历部宪法都将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写入宪法之
  中。
  3.言论自由人作为公民的法律权利,其核心是指国家的任何立法与
  行政活动都不得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
  的,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保护个人不受诽谤或者对权利的其他分割;
  2)维护社会道德水准的需要;
  3)当国内发生暴力或者骚乱行为时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
  4)当外敌入侵时为捍卫国家安全的需要;
  ※我国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权利和
  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
  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具体表现为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
  1)不得用言论进行反革命宣传、反革命煽动;
  2)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
  3)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
  4.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范围、限制方式,许多国家都制定有专门的
  法律加以调整,如新闻法、出版法、诽谤法、广播法等。宪法学
  将各国不同的法律限制方式分为预防制和追惩制两种:
  1)预防制是事前限制,即所有的演说、出版等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
  行为在表达以前要受一定的国家机关的干预和审查,前者只有通
  过后者的审查才能实现其表达言论的意愿。
  2)追惩制是事后限制,即所有的言论与出版不受事前的审查,都事
  先被假定为可以行使,只有在表达言论后构成违法的才依法定程
  序予以制裁的制度。英国、美国等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实行这
  种制度。

  (三)出版自由
  1.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扩展,是广义的言论自由。它指的是公民
  有权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出版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
  思想的权利。
  2.在英美等国家,出版自由的观念根深蒂固。英国在1695年的时候
  就取消了出版领取许可执照的制度;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
  :“国会不得制定法律来剥夺出版自由。”我国的历部宪法都专
  门规定了公民出版自由的权利。
  3.但是,出版自由并非毫无限制,对于出版自由的限制方式主要有
  追惩制、登记制和审批制。英美等国实行追惩制,我国则实行登
  记制和审批制:
  1)前者不受任何的事先审查,只在出版后构成违法才予以追究法律
  责任;
  2)后者在出版前要接受新闻审查,经批准并登记后才能出版的制度
  。
  3)从禁止出版的范围看,有伤风化的出版物为各国所普遍禁止。

  (四)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1.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各国宪法大多赋予公民以
  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经济、社
  会、文化权利公约》规定:“和平集会的权利应被承认。对此项
  权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限制,除去按照法律以及在民主社会中为维
  护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护公共卫生或者道德或
  者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的需要而加以限制。”

  2.我国的历部宪法都明确规定了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1989年10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对我
  国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作了全面规定:
  1)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2)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
  活动;
  3)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
  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思的活动。
  ※ 集会、游行、示威具有如下特点:
  1)它是由公民自发举行的,而非由国家机关组织进行;
  2)它是在露天公共场所公开举行的,而非在室内秘密进行;
  3)它的目的是表达某种意愿,而非为了娱乐。

  3.由于集会、游行、示威是一种较为激烈地表达意志的方式,在客
  观上往往会给社会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因而,世界各国法律对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权利的行使都给予一定的限制,其方式有
  三种:
  1)申报制,即仅须在集会、游行、示威前向有关机关报告,无须经
  过相关机关批准的制度;
  2)批准制,即集会、游行、示威须取得有关机关许可方能举行的制
  度;
  3)追惩制,即在集会、游行、示威前不受任何机关的干涉,也无须
  向任何机关报告,只有在集会、游行、示威中有违法行为时才依
  法予以惩罚的制度。
  ※上述各种限制方式中,批准制限制最为严格;追惩制限制最为宽松
  ;申报制处于两者之间--它既不会不当限制公民集会、游行、示
  威权利的行使,同时又使相应的维护公共秩序的国家机关可以有所
  防范,能平衡秩序和自由的矛盾,所以是一种较合理的限制方式。
  4.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公民在行
  使这些自由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1)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
  利;
  3)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路线等都要按事先批准的内容
  进行。
  ※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国采取的限制方式是批准制。

  (五)结社自由
  1.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照法律规定的手续组织某
  种社会团体的自由。
  2.结社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不以
  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又可分为政治性结社和非政治性结社。以营利
  为目的的结社如组建公司,政治性结社如组织政党,非政治性结
  社如组建慈善机构。
  3.在国外,结社自由包括组建政党自由,在我国一般不包括此项内
  容,因为我国由共产党一党领导,其他八个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故不允许组建其他政党。
  4.1989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社
  会团体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
  法干涉。对社团的成立登记、监督管理等基本问题做出了具体规
  定,为公民行使结社自由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二、宗教信仰自由

  (一)宗教信仰自由是欧洲在反对宗教压迫的斗争中确立的,是言
  论自由的先驱。

  (二)我国仍要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因
  1.宗教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现象,有它产生、发展和消
  亡的过程,宗教存在的认识根源还远未消除,宗教的存在有其客观
  基础;
  2.宗教具有民族性、群众性,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有助于民族团结;
  3.宗教信仰属于思想领域问题,无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
  4.宗教具有国际性,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可以促进国际交往;
  5.在现阶段,信教与不信教的公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是一致
  的,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有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三)宗教信仰自由是指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
  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
  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
  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
  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四)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应当:
  1.公开的、有组织的;
  2.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不得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
  序;
  3.与行政、司法和教育相分离;
  4.非封建迷信活动;
  5.坚持独立自主办教,不受外国宗教势力的干涉和控制。
  ※ 但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不得信教。

  三、公民的人身权利
  (一)人身权利的范围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
  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
  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
  搜查公民的身体。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
  严不受侵犯,禁止采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
  害。
  1)人格是指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必须具备的法律上的资格;
  2)公民人格权的范围:
  ①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荣誉权;
  ②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
  ③个人隐私权与个人意见权。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的通信秘密与通信自由权利
  1)通信自由是指公民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
  的自由;通信秘密是指公民通信的内容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
  不得非法拆封、毁弃、偷阅他人的信件。
  2)扣押和拆封信件要依法进行:
  ①决定权--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②法定原因--国家安全需要或者刑事侦查需要;
  ③法定程序--出示搜查证件或者情况紧急的也要制作搜查笔录。

  (二)对公民的人身权利进行限制必须具备的条件
  1.合法的国家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及行使
  公安机关权力的机关。
  2.有法定的原因--包括现行犯罪、搜集犯罪证据、国家安全需要和
  刑事侦查需要。
  3.合法的程序--包括着装、出示证件、人数和笔录等。

  四、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

  (一)批评建议权
  1.批评权是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态度与
  作风有权提出要求克服改正的意见。
  2.建议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有提出改进的主张和方案的权
  利。

  (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
  1.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做出的决定不服,可向有关国家机关
  提出请求,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它有诉讼上的申诉和非诉讼的申
  诉之分。
  (1)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或者其他公民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裁判不服,认为确有错误,依
  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查处理的行
  为。它一般在申诉主体、申诉对象、申诉期限、申诉理由和申
  诉效力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
  (2)非诉讼的申诉是指公民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不服,向其上级
  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处理的行为。它在申诉主体、申诉对
  象、申诉期限、申诉理由和申诉效力等方面一般没有特别的限
  制。
  2.控告权是指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
  有提出指控与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失职者予以制裁的权利。
  3.检举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进
  行揭发和举报的权利。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机关应当查清事实并处理,任
  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同时,行使该权利的公民亦不得捏造或
  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三)取得赔偿权
  1.取得赔偿权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
  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1995年5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详细规定了公民
  取得赔偿的范围、程序、方式和计算标准等内容,从种类上看,国
  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

  五、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一)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
  利。
  2.公民有平等的就业权、选择职业权、劳动报酬权,国家要努力增 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机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劳动。
  3.国家提倡劳动竞赛,提倡义务劳动,奖励劳动模范。

  (二)休息权
  1.休息权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规定劳
  动者享受的休假或者休养的权利。
  2.国家规定了休假制度,如八小时工作制、双休日制度、节假日制
  度和探亲假制度等;同时,国家发展各种休息场所与设施。

  (三)财产所有权
  1.范围--公民可合法拥有的私人财产,包括合法的收入、储蓄、房
  屋和其他财产。
  2.保护途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
  偿等三种。
  3.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同时意味着保护公民的财产继承权。

  (四)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1.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达到一定年龄、条件的
  有权退休安度晚年。
  2.上述人员退休后享有一定的工资待遇和其他生活待遇。

  (五)物质帮助权
  1.前提条件:①年老;②疾病;③丧失劳动能力。
  2.具体措施:
  ①国家兴建和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②国家实行退休保障制度;
  ③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军属,优待军人家属;
  ④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废的公民的劳动、生
  活和教育。

  六、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
  (一)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接受文化、科学、品德等方面教育训练的权利
  。
  2.受教育同时也是公民的一项义务,主要包括九年制义务、岗前培
  训义务。

  (二)科研自由、文艺创作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科学研究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方式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工作
  ,同时也意味着公民有权在科学工作中自由地探讨问题,发表意
  见,对各种科学问题和各种学派持有自己的见解。
  2.文化艺术活动自由是指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兴趣从事各项
  文艺活动,有权按照自己的特点发展自己的文化艺术风格。

  总统的选举制度
  根据《俄罗斯联邦总统选举法》,俄总统通过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不得两次连任。任何一个年满35岁、在俄常住10年以上的俄联邦公民都可以竞选总统。总统选举事宜由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决定。选民和竞选联盟均可推举总统候选人。每个候选人必须向俄联邦中央选举委员会提交有关个人收入和财产的资料,征集足够的符合宪法规定的签名,最后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做出是否同意其参加竞选的决定。

  选举法还规定,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半数以上支持的即被认为当选。如果候选人有两名以上,而其中任何一名候选人都没有当选,中央选举委员会则宣布对得票领先的两名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在第二轮投票中,只要得票领先的候选人所获的赞成票数量超过完全反对票(反对所有候选人)的数量,则当选。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中央选举委员会认为总统选举无效: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未超过登记选民的半数;得票最多的候选人所得的赞成票数量低于完全反对票数量;如果候选人只有两名,他们都没有得到半数以上投票选民的支持。

  如出现下列三种情况,俄联邦委员会将宣布重新举行选举:一、总统选举被认为无效;二、参加第二轮投票的候选人在投票当日撤选或由于其他原因退选;三、参加第二轮投票的候选人无一当选。在重新举行总统选举时,那些因其行为而造成选举无效或第二轮投票选举无效的候选人不能再度成为候选人。

俄罗斯的文化属于欧洲文化还是亚洲文化?

自9世纪下半期基辅罗斯国家建立以来,俄罗斯文化历程已逾千年。由于处在文明和文化交汇结合之地的独特条件,俄罗斯曾先后受到来自北方的瓦里亚基人、南方的拜占庭、东方的游牧民族和西方先进国家的不同影响,俄罗斯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是在与外来文化不断的碰撞、冲突和融合过程中实现的。 9世纪初,生活在东欧平原上的东斯拉夫人形成了西南部、北部、东部三个部落联盟,处在早期国家形成时期。而来自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瓦里亚基人的参与,使东斯拉夫人的原始文化受到最初的重大影响和改造。实际上,那条促进了一连串古代罗斯城市的繁荣的著名商道“从瓦里亚基人到希腊人之路”,就是由那些准备前往富庶的拜占庭寻求财富的武装的瓦里亚基人开辟的。瓦里亚基人把自己的组织和制度带到罗斯,给基辅罗斯国家深深地打上了自己的烙印。对于9世纪中叶瓦里亚基人部落首领留里克到诺夫哥罗德称王与罗斯早期国家的建立之间究竟是何关系、奥列格征服基辅所标志的究竟是谁的国家的建立等等问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如果说在东斯拉夫人从蛮荒向文明转变的过程中有北欧瓦里亚基人的参与和影响,那应该是一个能够得到普遍认同的事实。 9—10世纪,在基辅罗斯的南面,隔着黑海,拜占庭帝国正处于兴盛时期。基辅罗斯与拜占庭帝国之间的联系对于罗斯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本质上说,这是一个后起的发展中的野蛮国家同一个继承了古典文明并成为这一文明中心的国家之间的关系。起初,拜占庭和罗斯之间的贸易和时有发生的战争,是基督教文明潜移默化渗入罗斯的主要形式,而在988年罗斯接受基督教为国教后,随着大批希腊籍的拜占庭神父的到来,以教堂建筑、圣像画等宗教艺术为先导,拜占庭的神学思想、宗教文学、政治和法律观念以及历史、地理等专门知识源源不断地传入罗斯。基督教不仅是一种宗教信仰,同时也是一种文明的表现形式。通过基督教,拜占庭所继承的古典文明的光辉开始照耀罗斯土地。988年的历史文化意义在于,它开始了罗斯基督教化的过程,同时也开始了俄罗斯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接受西方文明的时期。 拜占庭文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精神和艺术方面,而没有涉及罗斯的政治结构和财产关系。直到13世纪初期蒙古征服以前,基辅罗斯内部结构和制度的发展,基本上是以瓦里亚基人的军事组织体制与罗斯土著的“韦彻”制度的结合为基础的。 13世纪初期,蒙古的征服使罗斯发展的方向发生了逆转,开始了罗斯社会和文化的东方化时期。征服者不仅以东方习俗影响了罗斯的表层生活,还以自己的一套制度改变了罗斯的内部秩序。东方因素被植入了罗斯社会和文化之中。蒙古人征服罗斯各公国之后没有长期占领,而是“从远方统治着罗斯”。罗斯各公国王公的废立取决于金帐汗,一般情况下,金帐汗以罗斯王公向他称臣纳贡为条件,承认他们为各自公国的统治者;如某一公国发生反叛,则对其进行惩罚性的征讨;平时则派遣代表驻在公国以保持控制。就这样,罗斯政治生活的中心转移到了罗斯境外——汗国的都城萨莱甚至蒙古帝国的都城和林。罗斯原有的政治结构彻底破坏,自治的公社和享有立法权、司法权的韦彻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凡是具有自由和居民权利的东西都被取消而不复存在。在被征服的罗斯,城乡居民都被登记入册,强迫其缴纳全部财产的十分之一,违者即被卖身为奴。1328年起,莫斯科王公被金帐汗封为弗拉基米尔大公,成为汗的代理人,为汗征收贡税。他们继续按照蒙古人的方式发展自己的政治、税收和军事组织。 14—16世纪是俄罗斯中央集权国家逐渐形成的时期。罗斯争取独立和统一的过程加强了它的东方化趋势,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斗争要求集中一切力量,于是形成了臣民必须绝对服从君主、忠于东正教信仰的社会意识;莫斯科的大公和沙皇不但继承了金帐汗的绝对权力,而且使全部土地成为他们的私 产;作为莫斯科的君主控制军事力量和巩固政权基础的手段,军功领地制和劳役制开始兴起。1480年,罗斯摆脱了金帐汗国的统治。然而,从外族统治下获得解放并未改变罗斯社会政治和经济的东方化进程。恰达耶夫曾经指出:罗斯经历了残暴的凌辱性的异族统治,而这一统治方式后来又被罗斯本民族的掌权者继承了。“我们成为征服的牺牲品。在我们推翻了异族的统治之后,我们本应利用这一时期我们的西方兄弟那儿产生的思想,可是我们却脱离了大家庭,我们陷入了更为残酷的被奴役境地,而且这种奴役还被我们的解放这个事实神圣化了。而在当时似乎笼罩着欧洲的黑暗中,已经出现了多少亮光!”他认为,这正是俄罗斯民族青春时期的可悲历史。 发展中的专制制度和农奴制度成为对莫斯科公国社会和文化发展方向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因素,统一国家的建立意味着一切都取决于莫斯科的意志,取决于沙皇的意志。沙皇政权不能容忍任何与它的利益不一致的东西存在,它严密控制全部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实行自我封闭的政策,从而使莫斯科公国与欧洲文明几乎隔绝。 但是,还在16世纪的时候,一个对于俄国历史和文化来说意义十分重大的新因素就已初见端倪。为了夺取波罗的海出海口,为了成为欧洲大国,俄国不断同其周围的欧洲国家发生冲突,由此产生的直接的军事和经济需要迫使它承认欧洲文化的优越并开始学习西方,力图从那里引进先进的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而17世纪初期“混乱时期”俄国经济衰败,政局不稳,多次遭受西方邻国的侵略,被动挨打,蒙受耻辱,这一惨痛的历史经验对罗曼诺夫王朝建立以后的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17世纪俄罗斯开始面向西方的时候,构成俄罗斯传统文化的基本要素是源于拜占庭的精神和艺术,以及源于蒙古征服者的结构和制度。 17世纪是俄罗斯文化史上非常关键的时期。在经历了数百年的东方化发展之后,俄国终于迎来了它的历史上最重要的转折。罗曼诺夫王朝建立之后,尤其是在17世纪下半期沙皇阿列克谢朝代,从西方引进先进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以及与西方贸易的规模迅速扩大,西方上流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政治思想也随之进入俄罗斯。 如果说阿列克谢拉开了俄罗斯欧化的大幕,那么彼得一世则上演了一出高潮迭起的欧化活剧。18世纪初期的改革为俄罗斯打开了面向欧洲的大门,西方文化全面地冲击着传统的俄罗斯生活。俄国开始按照西欧的方式组织工业、改革行政管理、建立科学院和大学;启蒙思想在俄罗斯迅速传播,并且发展为一场声势颇大的运动;教会垄断精神和文化生活的局面被打破,世俗化的趋势日益加强,教育、科学、文学、艺术以及风俗习惯、婚姻家庭关系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俄罗斯开始摆脱中世纪状态。 从19世纪初期到1861年改革,是俄国农奴制关系开始瓦解、资本主义因素不断增长的时期,也是新文化蓬勃兴起的时期。19世纪初期,西方世俗文化的最高体现——自由主义——在俄国贵族中广为流传,由官方人士提出的限制农奴制和实行宪政的方案标志着贵族自由主义的发展,而政权实际推行的改革意味着传统的结构和制度已经出现了松动。1812—1814年的反拿破仑战争孕育了西方自由主义文化冲击俄罗斯的高潮,十二月党人运动则是欧化的贵族青年力图用革命方式把西方自由主义文化移植到俄罗斯土壤上来的一次尝试。十二月党人起义虽然失败,但俄国社会的精神求索没有停止,而西方文化的东渐势头也依然不减。继自由主义之后,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和德国浪漫主义思潮也在俄国青年中风行一时,它们极大地刺激了俄国思想界的理想主义倾向,并使之具有激进的色彩。30—40年代,围绕俄国的历史道路和发展方向问题,展开了著名的斯拉夫派与西方派的争论。它孕育了俄国解放运动的两大流派——革命民主主义和资产阶级自由主义,也给俄国社会思想以后的发展打上了深刻的烙印。 19世纪上半期,在俄国社会酝酿变革的背景下,在西欧文艺思潮的影响 下,俄罗斯文学、艺术、教育、科学也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文学中的古典主义渐趋式微,感伤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等新风格相继而起。戏剧经历了类似的过程,继浪漫主义取代古典主义之后,现实主义很快登上了舞台。画坛吹拂着阵阵新风,浪漫主义情调和现实生活气息对学院派尊崇的古典主义提出了挑战。在音乐方面,则形成了独立的俄罗斯古典乐派。除此之外,历史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领域有了新的进展,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了一系列世界性的成就,教育事业的发展导致了新一代平民知识分子的出现,显著增长的书籍报刊的种类和发行量标志着大众文化水平的提高。 1861年改革使俄国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60一90年代,新文化在广度和深度方面继续发展。继农民改革之后,在地方自治、司法、军事、财政、国民教育、新闻出版等方面按照资产阶级法治精神进行了初步改造。新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渗入宗法制的农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欧化的范围已不再局限于贵族而扩大到了新的居民阶层,社会风气、道德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思想和运动探索着俄罗斯的未来:以平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虚无主义悄然兴起,并逐渐形成了民粹主义理论和运动;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则提出了促使政府继续改革的新纲领,以及向立宪政治过渡的系统主张。解放运动的这两大流派实际上反映了不同的社会文化力量对于国家发展道路的诉求,他们的选择影响着俄罗斯的命运。这一时期,文艺界人才辈出、群星灿烂。科学界出现了许多新的研究领域和重大的研究成果。对知识的渴求成为时尚,社会团体和私人办学十分盛行,民主派知识分子组织了业余扫盲教育,俄国妇女为争取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而展开了广泛的运动。 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资本主义进入了帝国主义阶段,但沙皇专制制度和中世纪的土地占有方式仍然与之并存。这个时期的精神文化生活具有更加多元化和更多竞争性的特点。在文学艺术中,批判现实主义流派继续发展,无产阶级的文学艺术的幼芽破土而出,象征派、未来派、抽象派等源于西方的现代主义流派纷纷涌现。在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领域,充满着激烈的冲突和对抗。随着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和西方无产阶级文化——马克思主义 ——的传播,俄国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逐渐形成。继俄国马克思主义流派出现之后,90年代诞生了列宁主义。同时,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纲领和策略也趋于激进化,它与专制主义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传统的宗法制文化由于本身基础的削弱而走向衰落,社会运动的广泛发展和革命情绪的增长表明,宗法观念对社会的约束力日渐减弱,旧的国家制度和政治结构已陷于危机。俄罗斯面临着新的选择,因为一系列结构性矛盾的积累使俄国的现代化进程陷入困境。1917年,在二月革命推翻了沙皇制度之后,布尔什维主义与传统的俄国农民民主主义的结合,使俄国脱离了资本主义轨道而走上了社会主义之路。 俄罗斯独特的地理条件和历史造成了俄罗斯文化来源成分的多样性,而这种多元构成的文化的逐渐形成,则是已经成为传统的民族文化与外来的异质文化相互矛盾和相互渗透的过程。尤其是近代以来,文化间的冲突、竞争、妥协、融合是俄罗斯文化发展进程的基本特点和主要内容。 俄罗斯的欧化表明了一个相对落后的国家试图缩短与先进国家的差距、追赶世界潮流的强烈愿望,其实现方式就是学习西方、引进更为先进的异质文化。而西方文化的大规模进入导致了普遍的文化分裂,如现代化的都市和传统的乡村并存,新兴的资本主义工业和传统的宗法制农业同在等等表面的矛盾现象,以及在道德观念、价值标准、社会思想等精神层面的不同见解。作为社会精英的俄国贵族和知识分子在价值取向上出现分裂,对于本民族传统文化和外来异质文化采取不同的态度,并进而在国家发展道路的选择上发生分歧和冲突。早在17世纪,沙皇阿列克谢时期,对于西方的文化就存在着或追求崇拜、或抵制排斥的不同态度。随着欧化范围的扩大和程度的加深,不同价值观之间的对立也在加剧。 然而,尽管代表不同意见的精英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得势或失势,从而影响政策,但从根本上说,相对落后国家改变落后面貌的过程必然是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融合。在欧化进程中,俄罗斯传统文化没有被淹没,而是在与西方文化的结合中获得新的生命力;西方文化不是被排除,而是在经过一番改造之后被吸收成为俄罗斯文化中的新成分。这是17 世纪以来俄罗斯文化进程的基本模式。 欧洲的事物、方式和思想,往往被融以某种俄罗斯传统而被接受下来。彼得一世按照欧洲的方式、采用欧洲的技术大办工厂,但却以农奴来充作劳动力。俄国资本主义生产逐渐发展起来,但与欧洲不同的是,沙皇政权在这一过程中起着决定作用,它还直接管理大部分重工业。1861年的改革把农奴从人身依附状态中解放出来,但国家仍然通过村社这一组织控制着农民。西方的自由主义传入俄国后,曾在一定程度上与专制主义结合而为贵族自由主义;即便后来的俄国资产阶级自由主义,也因其对于专制主义的妥协性和依赖性而不同于其西方的原型。欧洲的小资产阶级空想社会主义在俄国传播的结果,是它同俄国的村社传统结合起来,形成俄国农民社会主义。无产阶级文化也是如此,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布尔什维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俄国化形式。当然,也有一些西方的文化因素是比较直接地被移植于俄国的,如科学知识和文学艺术的风格流派。 在近代俄罗斯文化进程中,沙皇政权政策的两重性是应该加以关注的。沙皇政权既倡导俄罗斯的欧化,又竭力限制这一进程:为了加强军事和经济力量以巩固现存制度和支撑对外政策,它需要引进西方的知识和技术,也需要按欧洲的标准来培养官吏和专门人才。在这方面,俄国是面向欧洲的。但它又担心西方的社会学说——从自由主义、空想社会主义到马克思主义—— 将损害专制制度的基础,因而试图使俄国隔离于西方,在防范新思想传播的同时,大力宣扬关于专制制度和东正教是俄国历史发展的条件的观点,提倡驯服顺从、笃信宗教、忠于沙皇的民族性。 由于这种情况,西方文化在表层生活方面比较容易被接受和认同,而在深层结构、意识观念方面则受到限制。但是,欧化有其自身的逻辑。有限欧化的政策虽然不是为了革新社会,但它的实行从根本上来说必然导致专制制度和农奴制度的动摇,因为新的生产方式的发展终将引起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的变动,使新文化渗透到更深的层次。事实上,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逐渐发展以及对这种经济的依赖性逐渐增强,沙皇政权也曾一再地实行自由主义性质的改革。19世纪初的改革、19世纪60一70年代的改革和20世纪初的斯托雷平改革就是典型的例子。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实现国家的发展和进步,是俄罗斯政治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代以来俄罗斯文化发展的又一特点是,在很长时间内,来自欧洲的新文化具有鲜明的上层色彩,而传统的宗法制文化影响着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居民——首先是农民。欧化的过程造成了上下层在文化上的分离,扩大了他们之间的差距。因为欧化的主要受惠者是贵族,而这正是以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前提的。彼得一世为俄罗斯的欧化做了许多事情,但他是以莫斯科公国时代形成的传统方式来做这一切的。结果,虽然俄国的表面生活发生了剧变,但其内部结构却继续朝着原先的方向发展;贵族的经济、政治地位、受教育情况和生活方式都欧化了,并且掌握了精神生产的手段,但农民的处境却因此而进一步恶化。即便在1861年俄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之后,新文化虽然已不是由贵族独享了,但作为俄罗斯民族主要部分的农民在总体上还是受到宗法制度及其观念的束缚,欧化的城市与愚昧落后的广大农村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文化上的差距。在城市中,上层与下层之间也有着同样的鸿沟。 这种上层和下层在文化上的分离和对立给俄罗斯的进步增添了几分戏剧性。正是在欧化的上层中,最先产生了在本质上与专制主义和农奴制度敌对的力量。从拉吉舍夫到十二月党人和赫尔岑等等,这些反传统的斗士、新文 化的代表,都是在欧洲文化的熏陶下或直接在欧洲受教育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另一方面,作为上层欧化的牺牲品的俄国农民却一直是传统的宗法制文化的主体,他们把任何来自西方的事物和思想都视为骗人的圈套,只相信“ 沙皇父亲”是自己的保护人。正因如此,沙皇政权直到1905年时还把农民看作是专制主义的基础。这种情况曾使接受了欧洲先进思想的进步贵族发出“ 高贵的失望的呐喊”,也曾使民粹派青年的纯真理想被残酷地粉碎,因为他们都不能被他们想要帮助的人民所理解和需要。但是,随着俄国在资本主义道路上的迅速发展,随着新阶级的成长和壮大,来源于欧洲的社会思想开始获得日渐广泛的基础,从而使俄国的先进分子看到了希望之光。 近代以来俄罗斯文化进程的大背景是俄罗斯在欧化道路上的发展,是俄罗斯面向西方、追赶世界潮流、希望成为欧洲乃至世界强国的历史性选择。尽管有过多次曲折甚至反复,但彼得一世确定的欧化方针主导着近代俄国历史进程。俄罗斯与西方,这是近代以来俄国思想的核心问题。俄罗斯的历史表明,只要它还落后于西方,它就需要向西方学习,从西方引进有助于增强自己力量的东西,而俄罗斯社会对于西方文化和俄罗斯文化的价值判断上的分歧也就不会消失,并且必然在社会思想和社会运动中得到充分的反映。

在整个世界文化传播的整合范围内,文化观念的流动在地域上一直处在强势对弱势群体的征服过程之中。世界原住文化群落的解体不言而喻,在整个文化进程的规模的发展中,西方主流文化的绝对优势在世界各地横行与扩张,它已经造成了文化殖民主义世界的普遍化。以强大的市场经济为依托和科技力量为手段的文化扩张主义,全面推行欧美文化中心主义为核心价值观,文化传播正在重构一体化或者说全球化的世界文化格局。

因此,在近三百年中,欧洲文明、文化在与世界各地原住文化的相遇中,产生了许多征服不同文化、文明境遇和遭遇殖民化的情景,影响了不同文化类型和地区自我封闭运行机制。如果将欧洲文化中心向四周边缘扩展而去,进行一个扩张化地图式的描述,大致有以下几种文化类型的独异性存在。(1)以俄罗斯东正教为核心文化价值,地跨欧亚大陆的地域存在,既非欧洲又非亚洲的种族——俄罗斯文化圈,大致开始与彼得大帝时期一直到如今。它创造了与欧洲文化不同的文化区域,在十九世纪之后,给世界带来一种文化模式。(2)以亚洲为中心学习借鉴欧洲文化的另一个文化圈。它代表是日本、台湾、香港、新加坡、南韩以及中国大陆等地区,它用欧洲文化和亚洲文化混合的方式,重组了亚洲的文明,尤其中国大陆近二十年的改革开放,东亚文明的儒文化圈与欧洲文明的相契,创造了一种现代新儒教文化的东亚文明模式。(3)在印度次大陆由于英国殖民地所占领的历史原因,印度文明与欧洲文化相互吸收和创新,是印度次大陆诞生了一种不同与东亚文明的新式文化,它在空间布局上形成了一个文化发展的过渡带,构建了别样的印度文化和文明模式。(4)在北美地域上新大陆被开发,新的欧洲文明和民族进取心态进入这一地区,很快在近三百年中形成了以美国为中心的另一种欧洲文化的类型。它不同于欧洲本土的文化,充分的表现了欧洲文化的那种鲜活的创造力,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度中有了新的发展和建构。并且日益成为代表当时代的欧洲文化的现代性。(5)非洲文化的原始性也在欧洲文化的强势面前不断的衰落被灭绝,一些非洲国家相继效仿欧洲文化文明做出自己的选择。(6)从欧洲文化的强势上看——世界文化的格局在空间上已经形成了主流向边缘滚动的趋势,如果从近现代三百年历史上看,欧洲文化的发展开始正在从全球化的进程中获得更大的收益。其它文化群落的存在已经被欧洲科技文明和市场经济以及跨国公司不断征服,它的边缘性正在成为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俄罗斯的文化属于欧洲文化。因为俄罗斯的主体民族是斯拉夫人。不过俄罗斯的大部分土地在亚洲北部。同时,俄罗斯首都莫斯科也在东欧非常好的位置,所以政治经济都是属于欧洲文化。
欧洲文化!俄罗斯人大多是欧洲东迁和被判刑后扔到那和当地人结合后的后代!

亚历山大二世的改革的措施(字尽量少一点,历史题目,速度)

1861年,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签署了废除农奴制的法令,规定农奴在法律上有人身自由,有权拥有动产和不动产、担任公职和工商业,地主不能买卖农奴和干涉农奴的生活;规定土地仍然归属地主所有,农奴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分地,但必须出钱向地主赎买;农民仍旧归村社管理.
主要内容
  政治:建立地方自治机构(地方自治局).1864年颁布的《省,县,地方机构法令》根据这个法令俄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自治会议及其行政机关.
 司法:废除旧的等级审判制度,建立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实行公开审判.
  教育:鼓励办学,扩大大学自主权,允许引进西方书籍.
  思想:客观上使西方资产阶级思想进一步传入俄国,越多的俄国人看到了差距,纷纷要求改革.
  经济:(1861年改革增加了自由劳动力,扩大国内市场,提供资金;借鉴西方技术;政府制定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
亚历山大是尼古拉一世的长子。由于他的两位伯父,亚历山大一世和康斯坦丁大公都没有子嗣,故整个宫廷上下很早就意识到亚历山大是未来皇储——俄罗斯帝国的继承人。所以父亲尼古拉乃至整个俄罗斯宫廷都对未来皇储的教育给予极大的重视。
亚历山大的老师是当时俄罗斯最有名的学者茹科夫斯基,这是一位人文气息极浓的学者。茹可夫斯基在对亚历山大的教育中没有严格划分文化教育和道德修养教育的界限,而且更重视对皇子的思想教育。茹可夫斯基曾直言不讳地指出:他最担心的就是亚历山大在未来把整个俄罗斯当成军营,俄罗斯人民当作军团。
尼古拉一世却认为俄罗斯帝国的皇帝首先应该是一个标准的军人,否则无法成为一个合格的统治者。就在尼古拉一世和茹可夫斯基针对亚历山大展开的"思想教育争夺战"中,亚历山大既受到了良好的文化思想教育,又受到了良好的军事教育。
亚历山大在十九岁时就掌握了四门外语(英语、德语、法语、波兰语)以及诸多科目,包括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东正教神学、政治经济学、法学等。可以说,同此前所有的俄罗斯帝王相比,亚历山大接受的教育是最好的。
在外旅行
在幼年时,亚历山大曾随父母到过莫斯科、华沙和柏林。在学业完成后,在老师茹科夫斯基的陪同下,亚历山大以皇储的身份开始在俄罗斯各地旅行。他不但走过俄罗斯欧洲部分的大多数省份,还到过偏远的北部高寒地区,包括十二月党人的流放地托波利斯克。每到一地,当地的军政官员都予以高规格的周到接待,也尽力向亚历山大展示社会发展良好的一面。尽管地方官员们极力掩饰,亚历山大还是接触到了社会底层的一些真实情况。这次巡游可能就是他在继位后大力推行改革措施的一个源头。
1838年,亚历山大去欧洲旅行,在一年的时间里,先后到了瑞典、丹麦、德国、瑞士、意大利、英国和奥地利等国,受到了所有这些国家君主和元首的接待,还参观了这些国家著名的博物馆、图书馆、议会和重大战役的发生地点。
亚历山大唯一没去的欧洲国家就是法国,当时尼古拉一世为了显示对法国国王路易·菲利普的不满,特意不让亚历山大出访法国。在出访德国期间,亚历山大选中了黑森-达姆施塔特大公的幼女玛丽亚作为自己未来的妻子。
1840年,玛丽亚应邀来到俄罗斯,1841年与玛丽亚成婚。
亚历山大二世是俄国历史上地位颇高的一位帝王,他在历史上能够与彼得一世、叶卡特琳娜二世、亚历山大一世等威名赫赫的君王齐名。而亚历山大二世之所以在历史上能够取得这样的地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在任上推行了一系列近代化的改革。

亚历山大二世的改革确实采取了一系列近代化的措施,确实促进了俄国近代化的发展。但亚历山大二世的改革最终仍然以失败而告终,几乎所有改革措施都被废除,俄国社会阶级之间的紧张对立重新燃起,亚历山大二世本人甚至也因为改革的失败而死亡。亚历山大二世改革失败的背后,实际上反映的是俄国近代化尝试背后的深刻矛盾。

亚历山大二世

亚历山大二世改革的措施
亚历山大二世改革中最为后人所记忆的应当是废除农奴制,实际上,除了废除农奴制之外,亚历山大二世还在司法、教育、出版、军事、财政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尤其伴随着农奴的解放,俄国旧有的庄园司法制度也被废除,此时创建一套全新的、近代化的司法制度便成了亚历山大二世的当务之急。1861年,亚历山大二世成立了专门的委员会来进行司法制度的改革,他训喻委员会:“应参照西欧与俄国的司法经验,用科学方法制定一套具有真正永恒价值的法律原则。”

可见,亚历山大决定在司法制度中采取西欧的先进经验,这为俄国的司法制度迎来新春。一位沙俄时代的史学家曾赞叹道:“半个世纪来,一直使我们的立法者与欧洲科学和时代隔绝的长城终于坍塌了。原先非法渗入进俄国的为官方所不容的欧洲民法和科学原则现在终于为我们的立法者公开承认了”。

1864年,亚历山大二世批准了司法改革委员会的方案,这一方案总的方针是:司法机构必须独立于行政机构、法律审判完全公开化、刑事案件采用陪审团制度以及法庭程序大大简化。新的司法机构由相互独立的两套系统,一套是地方治安法院系统,主要以调解方式解决一些小型案件;另一套则是正规法院体系,专门受理复杂的案件。地方法院的法官由当地民众推选,而正规法院则由沙皇任命法律专家担任。

亚历山大二世废除农奴制后俄国百姓笑逐颜开

新的法院制度受到了民众的欢迎,华莱士在《俄国》一书中描述了新旧司法体制的根本区别:“在旧制度下,如果两个工人(或农夫)把他们之间的争执提交警察署裁决,他们肯定会受训斥或其它更粗暴的对待。而在新的地方法院中,法官无论对谁总是十分礼貌耐心地倾听他们的申诉,尽力妥善解决问题,如果实在无法调解,法官也会按法律常识做出公正的判决”。华莱士对这种新的司法制度评价道:“当时虽然匮乏受过法律专业训练和有实践经验的法官,但新一代法官的确在知识与能力方面超过了老一辈法官,而且没有人对新法官们的诚实、正直表示怀疑”。

教育方面
亚历山大二世委派自由派人士哥罗甫宁进行教育改革。1861年,俄国开始发展普及乡村初等教育。1863年,教育部颁布了新的《大学章程》,恢复了在尼古拉一世时代被废除的大学自治制度,具体的措施包括:校长在教授中遴选、学校行政机构由教授组成的大学委员会领导、学术领域的自由被充分保障、大学内设历史文学、数理学、法学和医学四系。

1864年,俄国又颁布了新的《初等国民学校章程》,规定:之傲通过入学考试,任何人皆可升入中学,同时鼓励发展中学教育,尽力使教学方式近代化,提高教师薪金以及鼓励翻译外国著作等。除此之外,俄国又在1870年代兴办了许多工矿、交通、农林等专门技术性学校。可以说,在哥罗甫宁的领导和改革下,俄国教育朝着近代化的方向迅速发展。
1861年俄国沙皇亚力山大二世推行的改革。这次改革废除了农奴制,农奴成为自由人,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自由劳动力。巨额的份地赎金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又积累了大量资金。俄国从此走上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1861年改革是俄国历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 同时,1861年改革也保留大量封建残余,对俄国社会后来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一)改革背景

  1、根本原因:俄国农奴制度严重阻碍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自17世纪下半叶,俄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新现象。手工工场 开始建立,商品经济 也随着发展,以 莫斯科 为中心的全俄市场 逐渐形成。

  但俄国的资本主义受到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农奴制 的压抑和束缚,发展缓慢。

  到19 世纪,没落腐败的农奴制度 已经严重阻碍俄国社会的发展。

  2、阶级矛盾的激化

  农奴生活的极度贫困和频繁的农民起义,直接威胁着俄国农奴主贵族的统治。

  3、直接原因:克里米亚 战争的失败

  (二)改革内容

  1861 年,沙皇 亚历山大二世 颁布废除农奴制的法令,宣布:

  ①农民获得 自由民的权利和地位 ,可以自由经营工商业,订立契约,拥有动产、不动产和独立处理个人及家庭事务。地主不得 任意买卖、处罚农民 。

  ——保证了工业发展所需要的 自由劳动力 ,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准备了条件;

  同时扩大了工业品的市场。

  ②农民 交纳赎金 后,可得到 一块份地 。法令还规定了赎买土地的手续和赎金计算办法。

  ——收取巨额份地赎金,一方面为俄国资本主义发展 积累了大量资金 ;另一方面又是 对农民的一次大规模掠夺 。

  (三)改革的性质: 自上而下的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

  (四)评价

  1861年改革废除农奴制度是在受到内外挑战的情形下进行的,是一场由以沙皇为首的农奴主为阻止自下而上的人民革命运动的发生,在尽量维护贵族和地主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

  进步性── 废除了农奴制,使俄国走上了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是俄国历史的一个重大转折点。

  局限性── 保留了大量的农奴制残余和沙皇专制统治,对俄国杜会后来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亚历山大二世的改革的措施(字尽量少一点,历史题目,速度)?1861年,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签署了废除农奴制的法令,规定农奴在法律上有人身自由,有权拥有动产和不动产、担任公职和工商业,地主不能买卖农奴和干涉农奴的生活;规定土地仍然归属地主所有,农奴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分地,但必须出钱向地主赎买;农民仍旧归村社管理。主要内容 政治:建立地方自治机构(地方自治局)。1864年颁布的《省,县,地方机构法令》根据这个法令俄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自治会议及其行政机关。司法:废除旧的等级审判制度,建立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实行公开审判。 教育:鼓励办学,扩大大学自主权,允许引进西方书籍。 思想:客观上使西方资产阶级思想进一步传入俄国,越多的俄国人看到了差距,纷纷要求改革。 经济:(1861年改革增加了自由劳动力,扩大国内市场,提供资金;借鉴西方技术;政府制定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
1861年,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签署了废除农奴制的法令,规定农奴在法律上有人身自由,有权拥有动产和不动产、担任公职和工商业,地主不能买卖农奴和干涉农奴的生活;规定土地仍然归属地主所有,农奴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分地,但必须出钱向地主赎买;农民仍旧归村社管理。主要内容 政治:建立地方自治机构(地方自治局)。1864年颁布的《省,县,地方机构法令》根据这个法令俄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自治会议及其行政机关。司法:废除旧的等级审判制度,建立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实行公开审判。 教育:鼓励办学,扩大大学自主权,允许引进西方书籍。 思想:客观上使西方资产阶级思想进一步传入俄国,越多的俄国人看到了差距,纷纷要求改革。 经济:(1861年改革增加了自由劳动力,扩大国内市场,提供资金;借鉴西方技术;政府制定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

沙俄曾占领我国大片土地,苏联解体时为何不趁机收回?

提及晚清,人们就会想到晚清政府对外战争的失败,以及各种丧权辱国的条约。造成这一种现象原因,也是因为在清朝开始,君主封建专制制度达到了巅峰状态。当时,统治者为了巩固封建专制,实施闭关锁国政策。这一种措施,却使中国与世界完全脱离,也使中国落后于世界的发展步伐。

在清朝闭关锁国时候,西方发达国家的美国、英国都在开展轰轰烈烈地工业革命。工业革命改变了传统的农业社会,使得原本落后的欧洲国家如英国、美国等经济、科技实力都迅速提高。这些国家为了把自己国家生产产品推销出去,如应英国想倾销自己本国的鸦片,于是就找到了借口,趁机用先进的船舰利炮打开了中国国门。战场的节节失败,迫使晚清政府与英法等资本主义强国签订一系列割地赔款等丧权辱国的条约,中国古代天朝大国的雄风也不再存在。

沙俄也是在晚清时候,紧跟着英法等列强的步伐,趁着晚清国力衰微,经过数次战役与晚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一共蚕食我国北方大约15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后来,十月革命爆发苏联的成立,苏联也接手了沙俄的土地遗产,继续占领我国北方大片领土。

我国现在没有把晚清失去领土要回来,主要原因也是这么几点:

一 综合国力因素

苏联解体的时候,继承了前苏联的俄罗斯依然存在强大的综合实力,因为从前苏联也是军事大国,更是超级大国,综合国力强大,从前苏联解体中诞生的俄罗斯依然也有强大的实力。我国正处在建国初期,很难拥有与俄罗斯对抗与强行收回领土的能力。由于实力悬殊过大,这也是我国很难要回失去故土的重要原因。


二 历史原因难解决

苏联解体之后,被分为十五个独立的国家,这些国家或多或少占领着我国失去的领土。如果想要收复这些失去的领土,需要与多国做谈判。谈判涉及的程序也是太过于冗长与繁琐,如晚清时候,是晚清政府与沙俄签订割地赔款的不平等条约。在“十月革命”之后,这些条约主体变为了苏联,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也没有完全继承这些领土,很多是被其他加盟共和国瓜分。所以,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主体也变为近十个国家。

所以,如果我国要收回这些失去的领土,要与多国进行谈判,法律程序不仅冗长,程序的繁琐,想用和平手段去收回故土,不仅周期漫长,难度也是非常大,很难实现。我国发展经济是重心之本,自然也办法无暇顾及失地的收复!


三 人口与文化也改变

晚清时候,被沙俄蚕食的领土基本都处在中俄两国的边界地带。沙俄政府在获得这些土地之后,就用强力手段把居住在这些土地的中国老百姓全部都驱除出境,然后用行政手段迫使大量俄罗斯人迁移居住在这些土地上,这也使这些土地普及是俄罗斯文化。这样,这也使我国失去故土的人口结构与文化结构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比较典型是海参崴。

所以,我国失去故土的人口结构与文化结构的改变,如果想要收回这些土地,当地民众也不满意,迁移的俄罗斯文化也很难改变,甚至也会有局部冲突与引起国际舆论。因此,这些因素存在也使得我国要强行收回故土变为非常困难。

四 和平与发展国际环境不允许

冷战结束之后,和平与发展也成为时代发展主题。我国在这一种大环境中想通过战争手段要回失去的故土,也会激起与俄罗斯的矛盾,如果有战争出现对我国国际舆论影响也是非常不好。而且,我国也想在一种和平与发展的环境中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如果挑起矛盾冲突令我国改革成果都是付诸东流,也实在得不偿失。

最后,还需要说明俄罗斯对这些失去故土都是高度重视,也是不会放弃。比较典型是海参崴,现在也成为俄罗斯重要的港口城市,也是西伯利亚铁路的关键枢纽城市,自然也不会轻易放弃重要土地。

所以,我国是不能收回这些故土。我国目前要做的,就是发展经济,增强国家综合实力,让国富民强,以及中华民族傲然于世界的民族之林。

1、沙俄曾在清朝末期占领我国大量土地,这是历史事实。但无论是在清朝,还是民国时期,其侵占的土地,均已通过国际法的形式获得了两国官方的认可,一旦通过这种认可,则从法理意义上来说,这类历史上曾被侵占的土地均归俄国(包含后续的苏联)所有,双方对此不存在纠纷。1949年后,这类法理上的纠纷更是不存在。

2、从理智角度考虑,沙俄侵占的大片领土大多数位于中高纬度地区,其中不少是人类难以长久居住的地区,这些地域虽然面积广阔,资源丰富,但其中大部分是难以开发利用的,管控成本高,对于一国的整体发展而言起不到决定性作用。其实,从俄国经营远东地区多年,但如今相关地区仍然处于经济不发达状态的事实,就可以看出俄国难以对此类地区实行有效管控。这也解释了为何俄国虽幅员辽阔,但经济重心几百年来仍然聚集在其欧洲地区的现象。实际上,清朝时期,这类地区也难以被中原王朝有效管控,毕竟经略华北、中原、两江等国人传统聚集地区,已经耗费了清王朝大量的精力、人力、物力。另外,从民族文化角度看,历史上被沙俄占领的这些地区目前居住的人群,和中华文化圈并没有紧密联系,无论从文字还是历史认同角度看,都未对中华文化拥有强烈的归属感。

3、上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后,整个国际局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和从苏联独立出的俄罗斯,成为了重要战略伙伴。因此,在俄罗斯成立不久后,两国基于国际法,通过谈判,有效合理地划分了当时仍然存在争议的边境地区边界线。这也为后续三十年我国迎来和平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提供了重大帮助。无论从法理角度、现实角度、民族角度或是两国关系角度来看,相关决策层对收回历史上曾属清朝但现实中已经是俄国领土的地区这种想法,并不感兴趣。

4、另外,21世纪已经是比拼综合国力的时代,领土的多寡并不能决定一国是否成为强国的关键,19世纪形成的历史已经既成事实,我们更应该向前看。


关于占领我国大片土地的沙俄变成苏联并解体后,不趁机收回的原因比较复杂。虽说苏联解体成为十几个国家,但继承苏联重工业的俄罗斯当时的军事实力还是非常大的远远超过我国当时的科技水平,贸然提议收回并不是一个好的方法;除此之外,除了俄罗斯之外,还有不少土地被其他十几个国家侵占,这些国家当时都处于比较混乱的局面当中,很难通过谈判等方式收回故土。

沙俄占领我国领土

提到沙俄当初侵占我国大片土地的事情,就不得不从清朝末年说起,当时光是中俄之间签订的《瑷珲条约》、《北京条约》以及《伊犁条约》这三个不平等条约,就从我国割让15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给当时的沙俄。等到辛亥革命爆发并推翻清朝统治的时候,我国其实是有机会收回那些土地的。因为在当时的国际法原则中提到,两个国家签订的所有条约必须由这两个签订国政府一同承认才能生效。

民国政策

推翻清朝统治后建立起来的民国政府,当时只要不同意清政府当初跟沙皇签订的那些不平等条约的话,其实是可以作废的。但是在民国初期的时候,我国依然处于军阀混战的乱世局面当中。那时候的掌权者为了不得罪西方列强,默认了清政府跟这些国家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为后来的收复工作埋下了巨大的隐患。直到现在,依然有不少的领土没有回到祖国的怀抱。如果说是在民国初期的话,收回那15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还是有一定的可能性,但最后还是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选择收回。

在苏联推翻沙俄统治之后,中苏关系还是一直不错的,特别是面对日本关东军的时候,中苏开展开过不少的合作,这时候如果提议让苏联当时归还沙俄时期侵占的我国土地有点不现实,毕竟双方当时还是处于友军的状态,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和冲突,所以当时为了大局着想只能选择不提这些事情。更何况民国统治者跟苏联的关系不是很亲近,自然不会归还给民国政府。

中苏关系

据说列宁曾经表示要将沙俄当初侵占我国的一些领土归还过来,但是还没有实行的时候就不幸去世了。等到斯大林上台之后对于列宁当初的很多做法都不认同,并没有选择遵循他的遗愿将土地归还给我国,导致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由于中国正处于百废待兴的状态,根本没法将太多的能力跟精力放在这些事情上,一直到苏联解体的时候,中国才真正开始受到全世界的重视。

等到21世纪初的时候,靠近帕米尔地区有一块比较有争议的土地就归还给了我国,将近有1000平方公里的领土。除此之外,我国跟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签署的条约中同样收回了2000多平方公里的领土,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情。

个人觉得之所以不趁苏俄解体的时候趁机收回,是因为我们国家相对而言还算是比较大气的,不想趁人之危。
如所有争议领土都要收回,那么中国和邻国都会有战争。先了解下历史,那片领土原来人就少,清朝不让关内汉人开发,加上镇压反清活动再调人员到关内就更少了,所以才丢的,其实也并不合适居住,比西伯利亚好一些,再加上毛子屠杀当地人民,迁移哥萨克,人口构成已大变。有不确定的消息是,苏联解体时,军队内有提议收回失地,但是当时中国国力还很弱小,毛熊还是有一批训练有素的官兵和强大的武器,加上两国在苏联时还算友好,趁人之危即使收回,也会挨核弹,因此暂时搁置争议保持友好,但如果以后两国关系紧张时,争议领土还是能拿来说说的
文章标题: 俄罗斯为什么历史上对外经常做一些很绝且不留面子,损人不利己的事,为自己下一代外交工作留下一堆世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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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世仇  损人不利己  俄罗斯  不留  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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