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和清朝在加强君权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明朝:1.改革行政机构:在地方,废除行省制度设三司;在中央,废除丞相,由六部分理朝政
2.设厂卫(东厂,锦衣卫)机构,对臣民进行监视,
3.迁都北京,加强中央对北方的控制
4.施行削藩政策
5.八股取士
清朝:1.雍正帝设立了军机处,标志着我国封建君主集权进一步强化;
2.大兴文字狱
明:政治:在中央废除丞相,分权六部,设内阁;在地方,设三司,分管财政、检察、司法和军政;
司法:增加对君权的法律保障,比如设置了许多针对保护君王的法律。
思想:八股取士,从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中取材等等!
清:政治:军政机构基本沿袭明朝建制
设立军机处
思想:大兴文字狱
明朝采取的措施是东厂和锦衣卫。
清朝明:政治:在中央废除丞相,分权六部,设内阁;在地方,设三司,分管财政、检察、司法和军政军机处。 司法:增加对君权的法律保障,比如设置了许多针对保护君王的法律
清思想:大兴文字狱 清初设南书房,形成内阁,南书房,议政王大臣会议三足鼎力局面,雍正时设军机处,君主专制达到顶峰
明:中央:1.废除丞相制,设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设内阁。
2.设五军都督府,分兵权。
3.特务统治:明太祖朱元璋设锦衣卫,明成祖朱棣设东厂,
明宪宗朱见深设西厂。
4.思想上:八股取士,钳制思想。
地方:设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司,分掌政、刑、兵权
清:1.废除内阁,制六部。
2.康熙设南书房,雍正设军机处。
3.改土归流,加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
4.大兴文字狱。
明朝:①中央:撤销中书省,废丞相,六部分理朝政;
地方:废行中书省,设直属中央的三司
②建立锦衣卫和东厂特务机构
③思想:实行“八股取士”,考试范围:四书、五经;考试要求:只能根据指定的观点答题不准发挥自己的见解。
④明成祖实行“削藩”政策
清朝:1、政治:雍正帝时设立军机处,标志着我国封建君主集权的进一步强化 2、思想:实行文字狱
清政府是如何统治边疆的?五个方面综合治理!
今天,校易搜为大家准备了:清朝在边疆的统治手段。感兴趣的朋友,快来看看吧!
清朝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是非常成功的。周总理曾说:“清朝以前,明、宋、唐、汉,都不如清朝统一。”清朝对西南地区的管理由地方改为地方,对蒙古、东北、西北边境地区的统治和管理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军事行政机关的管辖。
清代对这些地方的统治和管理不同于其他省份。没有总督,但都在军政府体制下,由将军带领八旗驻防。
是清朝东北的龙兴之地,顺治、康熙年间俄国将侵略的触角伸向黑龙江流域。清朝统治者对这里非常重视,在这里实行军政府制度,分为盛京将军、吉林将军将军和黑埂将军,军政兼备。建了很多城,设了总经理和副总司令,驻军4万,而内地省份只有1.6万人。
蒙古实行国内外盟旗制。这一制度首先在内蒙古实行,后扩展到外蒙古、新疆、青海等蒙古族聚居区。旗制类似于八旗制,是政治组织,军事组织,社会组织。联盟由几面旗帜组成。每面旗,清廷从旗的诸侯、太极或塔布囊中任命一名旗手负责旗务,外加2-3名助理太极协助旗务。此外,还有一个旗管理系统,一个张静负责一个旗,一两个张静副手负责一个旗。同时,蒙古国内外都实行军政府制度。内蒙古设察哈尔都统将军、热河都统、绥远城,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将军、参赞科布多。绥远、张家口驻军2万余人,吉福、热河、陵园围场驻军1.7万人。
西北的新疆,因为民族杂居,行政体制也不一样。乌鲁木齐、八里冲等地实行县制,蒙古族聚居区,盟旗制,天山南路实行“克制”。整个西北地区也实行军政府制度,伊犁将军和一万八千八旗驻扎西北。
从清朝皇太极时代起,就有了管理蒙古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蒙古衙门。崇德三年,改名为李。顺朝以后,这个朝廷依然存在,其职能扩展到了回回部和各诸侯部。“立爵位,设朝会,惩罚百姓,控制安抚百姓,以强民族。”
二、利用宗教,实行政教合一。
喇嘛教盛行于蒙古,统治者利用它进行统治,实行政教合一。本着“修一教不易”的原则,顺应他们的习俗,清政府在蒙古修建大寺,免除喇嘛的赋税和关税,授予活佛和上喇嘛爵位和特权,并授予四位喇嘛首领,分别主持卫藏、漠南、漠北的宗教事务。
第三,设置军事岗位
东北、蒙古、新疆沿边境线设立克伦哨所,派官兵把守、放哨。有三类:“永久克伦族”,士兵永久驻扎;“动凯伦”和“加凯伦”根据冷暖季节移动;加卡伦,暖了就定,冷了就撤。
第四,设立驿站
清政府在东北、西北、西藏设立驿站传递文书,为尽快了解边疆情况,及时向这些地区传递诏令提供了便利。此外,释放站还可用于人员、车马的休息和住宿
明清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政府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众所周知,明朝和清朝这两个王朝时期是中国古代封建专制主义极其兴盛的朝代。明清时期,为了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政府机构采取了许多措施,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主要措施。
一、明朝政府的主要集权措施
从唐代之后,中国经历了五代十国、宋朝、元朝,1368年朱元璋“驱逐胡虏,恢复中华”,建立起了大明王朝,这是中国的主体疆域首次较完整地统一在主体民族所建立的王朝政权之内。
明朝借鉴元朝和宋朝的地方行政管理设立“三权分立”的地方行政制度,将行政区的权利划分为三司。都(指挥使司)负责管理军事方面的事务,布(政使司)担任民政事务的管理,按(察使司)的主要任务是监察和司法。这个措施大大减少了地方管辖的军民,有利于中央集权。宰相“胡惟庸”案后,朱元璋不使用丞相制度,皇帝亲自处理国政,然后直接指挥六部。其后,明成祖因政务繁忙设立了内阁制度,由内阁进行议政,六部进行行政。
二、清朝政府的主要集权措施
努尔哈赤建立清朝后,设立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组织一些议政大臣、理事大臣等进行议政,参会大臣是由皇帝亲自调用的。随着清朝的王朝统一,参会大臣也随之增加,在议政过程中的矛盾展现出来。因此,康熙设立了听取儒家学士解读古典书籍的南书房,南书房后期逐渐成为了处理政务以及发布诏令的场所,由皇帝亲自挑选学士,不经过议政王大臣会议进行议政。南书房设立后,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和内阁之间相互牵制,中央集权也受到了有效的加强。雍正年间,政府设立军机处,加强中央集权。
中国明清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点:
建立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明朝建立了万历帝国, 清朝建立了皇帝专制。
建立地方行政机构。明朝建立省级行政机构,控制地方。
税收改革。明朝采用商税和田税相结合的方式,清朝推行单一的银税。
改革军事体制。明朝建立“百户千镇”体制,清朝采用训练有素的专业军队。
实行统治者的专制统治,主要通过建立严格的监察体系和文官体系来控制地方和民众。
实行文化压制和宣传政治,在文化和知识方面严格控制社会。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明清两代朝廷实现了中央集权,但也造成了地方地主势力的增强,民众的压抑和专制统治,导致明清两代社会矛盾的加剧.
明朝时期,为加强君权,明朝统治者采取了废除行中书省,设立三司;废丞相,权分六部;设殿阁大学士;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八股取士和实行削藩等措施。清朝时期,为加强君主集权,设立了军机处,大兴文字狱等。这些措施的实行,说明明清时期中国封建统治发展的趋势是君主集权的进一步加强。
明清朝时期采取的政策是:明太祖废除丞相制,雍正帝设立经济处,实行八股取士。正是这些制度使明清时期加强了中央权力。
清朝时期,为加强君主集权,设立了军机处,大兴文字狱等。
文章标题: 清朝在军事和行政管理上有哪些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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