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为什么不存在藩王作乱,宋朝藩王不能作妖的原因是什么呢?
宋朝的政治格局相对稳定,内部也很少有藩王或者时地方大员造反搞事的事情,那还是因为几十年前才灭亡的唐朝末年各种惨状还历历在目,宋朝的建立者赵匡胤虽然军汉出身会打太祖长拳,但是大道理还是明白的。前朝踩过的坑,坚决不能再踩一次。
所以,宋朝的藩王,节度使之辈虽然名头很响,银子不缺,但是他们缺乏造反的必要条件。而且军政和民事分家,将领也不能直接指挥士兵。这些大人物们别说造反了,就是在基层搞事,也会有各种监督机构和言官让他们痛不欲生。君不见北宋后期的文臣能量极大,能让当时的军方高层狄青惊忧而死,弄臭个把没权利的藩王,还不是手到擒来?
宋朝藩王只能嫡长子继承
由于在唐朝晚期藩镇割据的现象太过严重,直接导致唐朝中央政令难以畅通。不管是财政还是军事实力,都已经不复开元盛世的景象。这种糟糕的情况直接导致曾经无比强盛的唐朝分崩离析,在各种积弊接近百年的打击之下轰然倒下。而作为距离唐朝灭亡不到百年就重新统一中原的宋朝,对唐朝的遭遇可不仅仅是深表遗憾那么简单。
宋朝的前几任皇帝对唐朝末期的问题有过深入的研究,并决定在制度上对藩镇割据以及其他威胁皇权的问题开展了预防性措施。而藩王作为封建时期特殊的产物,其存在具有一定的需要和必然性。所以,藩王是不能被废除的,但是藩王造反又不能不防。
为了防止藩王在封地具有呼风唤雨的能力,也为了解决藩王可以通过时间积累实力,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决定,藩王只能通过嫡长子来继承。这么做虽然没有推恩令那么有效凌厉,但是让宋朝的藩王们没有办法累积实力。藩王的兄弟之间无法齐心,也无法为了同一个目标去奋斗!
藩王有名无实,缺乏兴风作浪的物质基础
宋朝的藩王和明朝的不同,在明朝初期和中期,藩王们不仅有封地,还有一定数量的护卫军队。因为明朝的藩王不仅在当地需要管理军事和民政,也承担了保卫当地的责任。但这项政策也让明朝藩王们拥有了造反的实力,典型的案例就是明成祖朱棣,他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以藩王之身,成就帝王霸业的人物。他的这个成功案例具有典型性,但也是在明朝初年特殊的情况下才造成的。
但在宋朝,同样是因为害怕唐朝末年永王作乱的事情发生,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从开始就没有打算让藩王掌兵弄权。宋朝的藩王除了具有响亮的名头,以及每年有皇室发下来的丰厚俸禄和赏赐,可以说要什么没什么。既没有明朝藩王能够直接控制的兵马,也没有自己获取财路的渠道, 甚至是良田都没几块。可以说当这个宋朝的藩王,确实是没劲得很!
宋朝军事力量基本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
宋朝皇帝其实最防备的并不是藩王,而是导致唐朝灭亡的统兵将领们。在宋朝皇帝的心里,这些军汉一旦深受士兵爱戴,并掌握了驻地的财政大权,那么造反就只需要一个理由罢了。这也是为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战功赫赫的狄青虽然能够成为军方高层,但他在遭到文官集团的各种攻击时,宋仁宗却没有做出什么实际反应的重要原因。
因为对于宋朝的皇帝而言,文人掌兵甚至在战场上兵败而损失惨重,并非不可接受,但是武人掌权打了胜仗,就不是什么好的选项。所以,自宋朝开国以来,军权只会在皇帝手中。藩王虽然也姓赵,但同样是不稳定因素,想要提刀立马满足战场冲锋,请记得下辈子投胎朱姓皇族家中。
那么,有这么多的限制性因素存在,藩王想作妖也没这个胆子。毕竟藩王们不一定有什么出色的才能,但是智商还算基本在线的。东京汴梁城的那位如此猜忌,何不做个清闲王爷?游山玩水品尽世间美色,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啊!
只是来自蒙古高原和东北平原的诸多少数民族的莽荒大军,也不会给他们太多悠闲人生的机会了。
兵弱将寡,边境防御力量薄弱,也是宋朝屡战屡败、频频遭受外族入侵的一大原因。可以说,宋朝的这一系列改革,削弱了武将的权力,打击了藩王势力,同时也增加了皇权。
宋朝藩王不能够作妖的原因就是皇权的统治特别的稳定,这些人不敢贸然出手,否则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宋朝藩王不能作妖的原因是他们手里面的实力太小了,而且也没有相应的兵力,根本就不掌握实权。
同样都是有藩王,为何明清时期的藩王制度完全不一样?
因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藩王制度也会随着朝代的发展从而得到改善,有效的避开了弊端。虽然当初的清朝在攻占中原后,明朝落败后灭亡,但是因为清朝对于明朝时期的制度很赞同,因此清朝的制度大多都是继续延用明朝制度的,只不过是在藩王的制度上,清朝和明朝的不一样,并且是在明朝藩王制度有很多弊端的情况下,清朝加以改善后实行的。
清朝当时对明朝时期的官员都是继续使用的,并没有驱逐出去,而这样做的做法致使清朝拉拢了当时的官绅阶级,从而让清朝的统治更加的稳固。而对于藩王制度,清朝则是在明朝的藩王制度上加以改善,随后便开始延用。
明朝藩王制度的最大弊端便是世袭罔替的同时还可以不做事,藩王都是世袭的,一般都是由嫡长子继任,而其他的儿子则是郡王,郡王下面又会有各种阶级的分封。同时每个爵位的俸禄都不一样,不过到最后都能够世袭,而且待遇还是最好的,即便是混吃等死也能富贵到老。
就连藩王的婚嫁和各种花费都由朝廷承担,可以说,明朝的藩王待遇是最好的。直到明成祖朱棣之后,藩王便没有了实权和军权。而在清朝初的时候,由于藩王的权利过大,甚至还差点发生了谋朝篡位的情况,因此后来的清朝便将藩王制度改善了下,防止后面会继续发生这种情况。清朝在开国之初,当时的诸王出力的比较多,因此这时期的诸王权利也是最大的。后来因为摄政王多尔衮架空了顺治帝的事情发生,因此,如果不是多尔衮死了的话,那么可能会出现篡位的情况。
等到顺治帝亲政后,因为当时诸王的权利很大,因此便开始打压诸王。等到年幼的康熙继位后,便由四大辅臣辅佐皇帝了。
这是因为明清时期的整个政治管理制度不同,在对于藩王的支持和管理上自然有所不同了。
清朝的藩王制度是参考了明朝的制度的,只保留了对统治者有利的一面,然后加大了藩王的约束力,让他没有造反的可能性。
清朝的藩王们不用去镇守边疆,因为他们就是少数民族,他们在边疆没有隐患,所以和明朝的藩王制度完全不同。
因为明朝的藩王制度有严重的弊端,对国家起不到作用反而成为朝廷的负担,后来的清朝发现了这一 弊端,然后就将藩王制度改革了。
对比先秦的分封制,概括明朝的藩王制的特点?指出其弊端?
对比先秦的分封制,概括明朝的藩王制的特点?指出其弊端? 特点:藩王享受优厚俸禄而无实权;藩王活动受到严格限制。
弊端:藩王宗室的俸禄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禁止藩王宗室从事经营活动,导致其成为寄生阶层;对藩王宗室的约束过于繁杂。
明朝建立以后,明太祖朱元璋在与其谋士们总结历史上治乱兴衰的经验时,一致认为,宋朝和元朝之所以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主弱臣强」,朝廷得不到宗室藩屏,於是以前朝为鉴,决定建藩,於公元1370年(洪武三年)开始,分封诸皇子为亲王,并规定一套严格的封藩制度。这一制度被明朝历代皇帝奉为万世不变的祖训,一直延续至明末。
明朝重建了比较规范的分封制,明太祖在全国各地封了包括自己二十五儿子 (第二十六子朱楠幼殇,未封王), 与侄孙朱守谦,在内的二十六个王,在边疆的藩王可以主持地方军务。但靖难之役燕王朱棣夺位后,强化中央集权,藩王不得干涉地方政治军事事务,不得擅自离开封地,结交地方官员,导致“有明诸籓,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
永乐帝即位后,鉴于前朝之失,对控制藩王极为重视,或以谋反等罪名,分别削去他们的封爵、属官、护卫,取消统领驻军的权力,如借故削去代王、岷王的护卫、官属,齐、谷王先后被废为庶人;或者将要塞地区的藩王迁入内地,如宁王朱权迁往南昌。
永乐时,前车之鉴,规定宗亲不得为官。
文武百官对于亲王,只具官称名而不称臣。
亲王封国后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出到封国,以后非奉诏不得进京。(永乐时由于笼络人心,准许亲王入朝觐见)
藩王在封地也有许多限制: 二王不得相见;不得擅离封地;即使出城省墓,也要申请,得到允许后才能成行;如无故出城游玩,地方官要及时上奏,有关官员全部从重杖罪,文官直至罢官,武官降级调边疆;藩王除了生辰外,不得会有司饮酒;王府发放一应事务,地方官要立即奏闻,必待钦准,方许奉行,否则治以重罪。
王府官亦改用高年不第举人、落职知县等担任,成了位置闲散之地。
对宗室的约束还有:
不得预四民之业,仕宦永绝,农商莫通。
不得到京师,如有出城越关到京师的,即奏请先革为庶人,然后发往凤阳高墙圈禁,同行之人,发往极边的卫所永远充军。
宗室不得擅离境外,有居住乡村者,虽百里之外,十日必三次到府画卯,如果一期不到,即拘墩锁,下审理所,定罪议罚。
从郡王至仪宾以下,不得与文武官员往来交结及岁时宴会。
请名、请婚也很严格,未经请准,只能呼乳名,不得婚嫁,以致走京游棍以请名、请婚为由乘机勒索宗室钱财,导致许多宗室壮年以后都未能请到名字、成婚。
正统十四年(1449),韩藩襄陵王欲入京师,后又愿率子婿从征入侵的蒙古人,但没有得到批准。
甚至明末清兵进逼京师,唐王倡议勤王,竟被废为庶人。
明末,由于宗藩的厚禄给朝廷带来的严重负担,相当多的中下层宗室已沦为贫困户,于是强烈要求弛松藩禁、请田联自给、试官自效的呼声越来越高。
万历中,更定的《宗藩事例》,准无爵的宗室自便生计,准奉国中尉以下宗室参加科举考试,选授京师以外地区的官职,但实行时又加以限制,如对于县令等“亲民官”的职位,朝廷不能放心授于宗室,而只授于中书舍人等一些较为闲散的职位。
由于宗藩条例多,宗室动辄得咎,被废为庶人的不少。
藩王势力经过多次、多方面的削夺之后,已绝对不能与皇权对抗,皇族内部武力夺位的可能性在正德以后已经消失。
那些好饮醇酒、近妇人的藩王,因其对朝廷没有威胁而被称为“贤王”,受到奖励。
宗室成了不农不仕、啖民脂膏、被软禁于封地内的典型寄生阶层。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明朝的分封制严格来讲应该叫藩王制。就是每个王必须前往自己的藩地,
叫就藩,不能留在京城。从这点上看这是符合分封制的。
但是藩王制和传统的分封制又有不同,它们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分封制(见于周和两汉)下的王国是个独立的王国。只要向天子称臣纳贡并服从天子的统治就行了。中央并不直接干涉地方王国的事物,分封王国享有独立的军事、民政、财政权利。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讲,传统分封制下的王国享有“高度自治权”
而明朝的藩王制,除了北方几个边关地区的王外(比如燕王,宁王朱权,正是由于在北方和蒙古打仗,所以他们享有高度军事自主权),其他内地藩王只有在特定情况(如地方上有人造反)下才享有一定军事权利外,几乎没有什么其他实际的权利,只是在地方上设有一个王府,享有皇亲国戚的荣誉,不愁吃穿(朝廷每年无偿向藩王供给钱粮,这是朱元璋当年定下的规矩)。 到了洪武后期,尤其是永乐以后,朱棣鉴于自己造反成功的经验。对藩王们指定了很多苛刻的约束条例,很多藩王只享受作乐,不管朝事,被称为“贤王”
另外朝廷再在每个藩王驻地,都会有驻军,一方面保护藩王宗室的安全。另一方面防止地方上有变,藩王好及时组织军队予以应付。除此外藩王并不享有其他军政、民政、和财政权。这些由地方布政使负责,由六部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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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藩王有什么权利?靖难之役前后有何区别?
如果布政使已经主管了地方政治,都指挥使又统领地方军事,那么藩王岂不是多余?削藩只不过是为了集中皇权,使藩王的权力不至于威胁到皇权,而封藩也是必要是,为的是“亲亲之谊”,屏藩社稷。一旦国家有什么灾难,封在各地的藩王可以起到领袖作用。民间尚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说,何况帝王之家,难不成要帝王的儿子两三代以后就成平民百姓甚至穷人么?
明朝对宗室的管理,总的来说,在洪武时期较为宽松,永乐之后渐趋严格。
永乐以前,在政治上,建藩初期,王府不仅有相傅,而且武臣由勋臣担任,出则为将,入则为相。王府官可兼行省参政,为地方行政首长,也可兼都指挥使,掌地方兵权。在封国内,亲王拥有相当大司法、人事权,其官属除长史及镇守指挥、护卫指挥由进行派遣外,其余均在封国境内或所部军职内选用,藩王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境内人民有敢违犯藩王的,由亲王区处,朝迁及风宪官不得举问。这时的藩王是列爵治民,分藩锡土。亲王所居城内布政使、都指挥使及其以下职官,除每月初一、十五一定要到王府候见外,亲王可以随时召见他们。亲王遣使可以直达御前,敢有阻挡者,即以奸臣论处。风宪官以王小过或风闻亲王大过奏闻,即以离间亲亲关系罪处斩。纵使藩王真有大罪,亦不得加刑,只能召到京师,由皇帝发落,重则降为庶人,轻则当面申饬,或遣官谕以祸福,促使改过自新。洪武二十作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奉天门谕群臣,再次强调皇亲除了犯谋逆不赦之罪,其余的罪,均由宗亲会议,报请皇帝裁决,有关部门只许奏闻,不得擅自逮捕;若大臣行奸,不令王见天子,私下使人致王罪而使王遇不幸的话,则天子必定是昏君,其长史司并护卫司可行文五军都督府索取该奸臣,都督府应捕奸臣奏斩之,并族灭其家;而且郡王子孙才能堪用者,考验授职升转,即洪武时宗室子弟可以入仕。这些规定都足以使藩王直到作为天子耳目、监督地方的作用,尤其是当朝无正臣、内有奸恶,亲王有权训兵待命,等天子密诏统领镇兵讨伐。
经济上,藩王不仅终身有俸禄,而且待遇很优厚。岁禄单是米一项,即达5万石,是正一品大臣的50倍。此外,还有册封、宫室、婚姻、丧葬等费用,并给予厨役、斋郎、铺陈等杂役人员。
但是,到朱元璋后期,从在外诸王府大兴土木、擅役工匠,靖江王府官欺凌指挥耿和等等问题中,亦渐渐感到藩王权重对皇权是个威胁,特别是皇太孙也曾问他:“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不靖,孰御之”。所以又规定:不许亲王同时朝觐,只能一个亲王来朝,平安回到封国后,派人以书信方式报给其他亲王,才能来朝;而且进京朝觐时,留京时间不过十天左右,即遣返封国,以防止藩王与朝臣的勾结。又规定:亲王王子要入侍,这更是含有人质之意。后来又规定:王府废除王府的相傅,升长兄司为正五品,长史由皇帝亲自选派,若王有过,则诘问长史,即长史有监督、规劝藩王之责。到了洪武后期,藩王虽有藩号,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锡土,食禄不治事;王国文官由朝迁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王国百姓有侮慢王的,亦要解京审问明白然后才能治罪,以防止王对封地内官民的控制;经济方面则删除了王府若有兴建工程,有司即时由王所居的城中市户差付,不得稽延这条;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
不过朱元璋既要诸王藩屏国家,备侮御边,夹辅王室,要讲亲亲之谊,就必须给藩王以实力和特权,所以很多对藩王的限制,并未有太大的效果,藩王的军权仍然被维持着,形成尾大不掉不势,以至于朱棣有实力发动夺位之战。
永乐帝即位后,鉴于前朝之失,对控制藩王极为重视,或以谋反等罪名,分别削去他们的封爵、属官、护卫,取消统领驻军的权力,如借故削去代王、岷王的护卫、官属,齐、谷王先后被废为庶人;或者将要塞地区的藩王迁入内地,如宁王朱权迁往南昌。
永乐时又废除宗室可以为官规定,即使是宗人府,亦改由勋戚大臣摄其事而不备官,所领事务均归礼部管辖。文武百官对于亲王,只具官称名而不称臣。正统十四年(1449),韩藩襄陵王欲入京师,后又愿率子婿从征入侵的蒙古人,但没有得到批准。甚至明末清兵进逼京师,唐王倡议勤王,竟被废为庶人。明末,由于宗藩的厚禄给朝廷带来的严重负担,相当多的中下层宗室已沦为贫困户,于是强烈要求弛松藩禁、请田联自给、试官自效的呼声越来越高。万历中,更定的《宗藩事例》,准无爵的宗室自便生计,准奉国中尉以下宗室参加科举考试,选授京师以外地区的官职,但实行时又加以限制,如对于县令等“亲民官”的职位,朝廷不能放心授于宗室,而只授于中书舍人等一些较为闲散的职位。
亲王封国后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出到封国,以后非奉诏不得进京。永乐时由于笼络人心,准许亲王入朝觐见。成祖死时,宁王权奏请进京,仁宗即以“祖训不敢违”加以拒绝。之后,除天顺时为了“塞疑谗之隙”,特准襄王入朝外,亲王再也没能进京的。
藩王在封地也有许多限制,如二王不得相见;不得擅离封地;即使出城省墓,也要申请,得到允许后才能成行;如无故出城游玩,地方官要及时上奏,有关官员全部从重杖罪,文官直至罢官,武官降级调边疆;藩王除了生辰外,不得会有司饮酒;王府发放一应事务,地方官要立即奏闻,必待钦准,方许奉行,否则治以重罪。王府官亦改用高年不第举人、落职知县等担任,成了位置闲散之地。
对宗室的约束还有:不得预四民之业,仕宦永绝,农商莫通。不得到京师,如有出城越关到京师的,即奏请先革为庶人,然后发往凤阳高墙圈禁,同行之人,发往极边的卫所永远充军。宗室不得擅离境外,有居住乡村者,虽百里之外,十日必三次到府画卯,如果一期不到,即拘墩锁,下审理所,定罪议罚。从郡王至仪宾以下,不得与文武官员往来交结及岁时宴会。请名、请婚也很严格,未经请准,只能呼乳名,不得婚嫁,以致走京游棍以请名、请婚为由乘机勒索宗室钱财,导致许多宗室壮年以后都未能请到名字、成婚。
由于宗藩条例多,宗室动辄得咎,被废为庶人的不少。藩王势力经过多次、多方面的削夺之后,已绝对不能与皇权对抗,皇族内部武力夺位的可能性在正德以后已经消失。那些好饮醇酒、近妇人的藩王,因其对朝廷没有威胁而被称为“贤王”,受到奖励。宗室成了不农不仕、啖民脂膏、被软禁于封地内的典型寄生阶层。
藩王有自己的部队,就是卫队,少八九千人,多至几万人,燕王才有本钱靖难的。所以永乐之后对藩王的限制多了,而且王虽然没实权,但地方官是要朝拜王爷的,即使知道王要造反也不敢轻举妄动。
文章标题: 宋朝藩王和明朝藩王相比谁的待遇俸禄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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