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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裹小脚的比例和群体

时间: 2021-06-21 13:59:03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4次

中国古代裹小脚的比例和群体

古代女人裹小脚是一种时尚还是一种规矩?

为什么要裹小脚呢?

古代女子裹小脚,既是一种时尚又是一种规矩。第一次出现裹小脚,是在南唐时期,有一位跳舞的宫女给自己缠了足,脚就像一弯新月般大小,皇帝看了特别喜爱,因此特别宠爱她。一时间,很多宫女,舞姬都效仿这种裹小脚的行为,来迎合皇帝的喜好。

后来这种裹小脚的风气也流传到了民间,很多富贵人家的家妓都纷纷开始缠足。这一时期,裹小脚的群体主要是宫女,舞姬、歌女等等。

到了宋朝,裹脚的风气更盛了,慢慢地成为了社会的普遍审美和普遍规则,很多男人都热衷于女子缠足后的小脚,很多女人为了迎合男人的这种特殊喜好,都开始把脚裹成三寸金莲。包括一些诗人也写诗赞美女性缠足后的脚,社会的审美已经开始扭曲了。

到了明清,裹脚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女人缠足已经成了所有人的共同认知。如果有女人不缠足,那会被人视为没有家教,她的丈夫会觉得非常耻辱,而这个女人也会被人羞辱、批判。甚至还有人举办选美大赛,专门让那些裹了脚的女人互相比较,看谁的脚裹的最好看,不仅对脚的大小有要求,还对脚的形状有要求。

就在这种全社会疯狂鼓吹小脚的氛围下,女人裹脚早就成了一种变态的时尚。在那种男权社会里,女人不得不屈从于男人,折磨自己来迎合男人病态的喜好。而裹小脚也打着礼教的外衣,成为了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丑陋的认知。在这种扭曲的审美风气下,即使有人想反抗,恐怕也会被人们的唾沫给淹死。所以说,古代的女人真的很悲惨,不说别的,就单说这个裹小脚,也足够变态了。

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而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
我觉得更多的应该是一种规矩,说什么三寸金莲才是最漂亮的,就是想出来去束缚女子的一种规矩
是一种陋习,不要侮辱时尚这个词吧,裹小脚残害了古代女性一千多年,它的发明者应该拖出去枪毙。
裹小脚既是一种时尚又是一种规矩,这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大多数女性都遵循这个规律,慢慢的,他们形成了一种时尚,以小脚为美,逐渐流行起来,大脚被视为丑的特征。

古代所有女人都缠足吗

一般家庭缠足,是为了好看。那穷苦人家呢?吃都吃不饱了还讲究什么美观吗?还每天花那么多时间精力去缠足吗?
不是古代所有女人都缠足的。
缠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风骚,能歌善舞。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追求时髦的女子之中传播开。“金莲”之说始于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宝卷是风流昏庸之辈,他曾让匠人以金莲花铺地,爱妃潘妃袅袅婷婷走过,戏称“步步生莲”。
宋代时,妇女不裹小脚被视为粗人,必须自幼被大人缠成三寸之脚才是美女,于是宋代缠足之风盛行。为了不使双足放弛,女子在睡觉时还穿着“睡鞋”,式样与弓鞋相同,只是底软,并绣着精致花样,这些鞋多由鞋主人亲手缝制。
元朝时,南方诸多地方规定只准有钱有势人家的女子缠足。明朝时,下禁令以此分出贵贱,贱民阶级的女子不得缠足。《浙江风物志》记载,浙江东南地区明文规定“丐户人家男子不许读书,女子不许缠足”。
清朝马上得天下,满族妇女都崇尚大脚,不缠足。但清军入关后,汉族女性的“三寸金莲”却赢得大清满族妇女的青睐。清政府为了保护游猎民族人高脚大便于狩猎的特点,并从满族女性身心健康角度考虑,多次禁止旗人缠足。但屡禁不止,仍有许多旗女仿效不疲,缠足之风反而日盛,并有男人非小脚之妻不娶的风气,社会一时以大脚为耻。满族女子对小脚崇拜达到了狂热的程度,而且缠足风愈来愈烈。
清政府掌握政权,满族又无缠足之俗,故视汉人缠足为罪行,曾多次下令禁止。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康熙元年(1662年)再次规定:如查得元年之后所生女子缠足者,罪其父母,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平民则交刑部处置。情节严重者枷责四十大板,流徙十年。后有人上奏说规定太严,清政府才免禁,民间妇女遂再度恢复缠足。
乾隆后来又多次降旨严禁,乾隆的禁令只煞住满族女子的裹足之风,汉族民间女子依然裹足如故。康有为在《戒缠足会檄》中说,希望家乡人放弃缠足陋习,并下决心不给自己的女儿缠足。这一举措使康有为在家乡受到很大排挤。
顺治和康熙两度禁裹足,但终敌不过传统习惯,清人妇女逐渐被汉化,穿上瘦金莲。20世纪初,英国传教士立德夫人在中国南方发动“天足运动”,并成立了“天足会”,取得了一定成效,有些年轻妇女放了足。
辛亥革命前后出版的许多报刊大都刊载有宣传放足的文章,赞扬:“西洋天足好不爽快”,宣称“盖放足者,独立之起点,强种之根源。”有些地方官员还给放足者发放徽章,戴在袖子上,以资鼓励。《放脚乐》之歌到处传唱:“放脚乐,乐如何?请君听我放脚歌。”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于1912年3月13日发布命令通饬全国劝禁缠足。但有些妇女口头上赞成放足,暗地里却偷偷缠足。民国十八年三月,又发布放足布告。为解放妇女的小脚,专门成立了领导班子,县长担任班子首脑,对不放足的妇女进行惩罚。
不是,缠足是我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在孙中山长大革命时,中华成立时废除。最早起源于南宋,清朝。其实缠足就是旧中国时女孩子用长长的布条缠住她的脚,使她的脚逐渐变形,成为畸形类。古代人都认为女孩不长小脚很难看,会被人笑话。古代的男子也很喜欢小脚的女孩,有的女孩也为缠住这种陋习感到自卑,所以一些女孩不会缠足。
在缠足盛行的年代
就和现在女性打耳孔一样普及
和每天化妆一样的
而且一旦缠了
不缠是走不了路的
得是有条件的才能从小缠足!
一般人家还有做活,
只能在快要结婚时再缠!
当然不是,你所说的古代不知是不是把中国的历史都囊括进去,首先缠足是封建社会才兴起的一种封建陋习,再就是,缠足一般限于士人阶层,劳动人民一般不会缠足,再就是历史上曾经有那么几个时间也是不缠足的,例如当年太平天国运动,其辖内就解放妇女,摒弃缠足陋习。
缠足对于古代的女性身体造成了严重的摧残,一直到民国时期,国内依然存在。

明朝的女子都缠足吗?是从小就缠还是......?

明朝缠足风气很盛,起因是理学家对妇女的禁锢,但是缠足使得社会上形成一种观念,女子的小脚包得好不好,代表了她的家庭条件、家教和自身的品行,因为缠足是项技术活儿,家里没有精干的女性长辈是没办法完成的,而且缠足的过程要女孩从三四岁起就承受难以想象的痛苦折磨,还要忍痛锻炼,才有一双小巧端正的三寸金莲和端庄灵活的步态仪表,明清时候媒人带男方家人去相看女方,看脸在其次,首先看小脚,就可以知道这个女子有没有吃苦耐劳和隐忍的品质,太直观了!
基于这种习俗,上至皇亲国戚下至贫民百姓,只要能吃上饭的都会给女儿缠足,希望女儿藉此嫁个好人家,少女也以裹得好小脚为荣。不缠足的要么是家里实在没有条件,尤其没有会缠足的女性长辈(这个很重要,自己缠足不代表会给别人缠,搞不好小孩子就残废了,古代会给人缠足而且能缠好的女性都会被称为能人,很受尊重),或者缺乏劳动力需要女子干体力活,没办法缠足,不缠足的女性在社会上会受到歧视,嫁人也只能低就,挺凄惨的说。
至于马皇后,她是明朝开国皇帝的皇后,出生和少女时代都是生活在元朝末年,元朝对缠足政策宽松,马皇后自幼失去父母,又逢乱世,没有条件缠足,一双大脚东奔西走支持丈夫打天下,等到当了皇后,后宫充斥了来自富贵高门的小脚金枝玉叶,她的大脚就显得突兀了,民间称她“大脚马皇后”,就当是的社会风俗而言,钦佩之中还是不无遗憾的吧。
缠足也叫裹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这种现象,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才遭到以陈独秀,胡适,鲁迅与周作人等人的猛烈批判,此后,才渐渐绝迹!

所以明朝女子一般都是缠足的。而缠足一般都是从小开始的。

一家之见,希望有帮助。
过去女性缠足的比例是很高的,
一般有条件的是从小开始,
条件不好的就得长大自己缠了!
缠足一般都是从小开始,这种叫慢缠,
据说这种缠法由于脚没有长大,痛苦较小!
但是有些个别原因,没有从小裹脚的,
只能在长大后才开始缠足,叫急缠,
这种痛苦较大!
缠足都是从小就开始的,
只有个别从小没有缠足的,
结婚时,婆家要求必须裹脚的,
才开始缠足!
文章标题: 中国古代裹小脚的比例和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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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小脚  中国古代  群体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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