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03-13 08:29:00 | 作者:梦馆长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11次
-这是「白日梦图书馆」收藏的第 374 个故事-
你的梦想,会发光
今天的内容,是关于「责任」的梦想态度:
最近馆长看到一则新闻,被气笑了。
有些人,不知道为什么,哪怕是在理亏的情况下,都能保持居高临下的姿态。
仿佛自己才是受委屈的那方,全然不知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梦馆长
馆长发现,现在有些人一改以前的「得理不饶人」,开始变得「理不直气也壮」了。
前段时间,一则「小伙在无人区失联 50 天被找到」的新闻悄悄上了热搜。
3 月初的时候,一个叫冯浩的 90 后小伙子,和女友林夕、好友李志森,一起徒步穿越传说中的「世界屋脊的屋脊」——羌塘无人区。
行到中途,冯浩因故独自离队。
直到 30 多天后,女友才意识到大事不好,赶紧向当地的警方求助。
经过了当地派出所和林业局好多天的搜救,终于在冯浩失联了 50 天的时候,找到了他。
被找到的时候,他自己也说,食物和水早就消耗殆尽,这些天是靠着吃草根撑过来的。
原本故事到了这里,就是一个普通的事件,小伙子幸运捡回小命,剩下的也就是流程的事了。
可就是这个流程,出了问题。
人既然找到了,那一码归一码,对于几人非法闯入国家明令禁止进入的生态保护区,林业局派出所做出了一人罚款 5000 的行政处罚决定。
说实在的,原本按照许多地区的规定,对于非法穿越景区的游客,所有产生的搜救费用,也应该由游客自身承担的。
这边只是开出行政处罚,已经是法外开恩。
冯浩和女友林夕,却同时不干了。
冯浩认为,自己是初犯,不该承担最高的 5000 罚款。
他还声称「我只想好好享受荒野,享受大自然。我走得好好的,怎么就成为失踪人口了?」并要求警方提供搜救证明。
而林夕则觉得自己没有错,完全不应该被罚款,提出要申请复议。
▲ 羌塘无人区是生态高压线,进入违法
东野圭吾曾说:「人都会犯错,最重要的是如何面对错误。逃避错误,无视错误,只会再次犯相同的错误。」
说实话,这对情侣的一开始的反应,无疑是一次极差的示范:既没有反省道歉,也不认罚。
对不起,馆长真的不喜欢这样「理不直气也壮」的姿态。
没有人活该为你的任性买单
冯浩等人闯入的羌塘自然保护区,被成为「极寒世界」。
海拔高缺氧,昼夜温差大,冬季最低温度可达零下四十多度。
那是什么概念?就是如果天气寒冷,哪怕你想挖草根充饥,都挖不开被冻住的土地。
而且保护区中,还生活着野生的狼群和棕熊等有攻击性的生物。
你们为了一个所谓的「享受大自然」就随意闯入,本身就是对自己生命极大的不负责。
同时,会对保护区中的生态造成极大的破坏。
更何况,还将救援人员也置入一个危险的境地。
9 年前,上海复旦大学的 18 名驴友,同样是为了「探险」为了「刺激」,闯入了黄山的一段未开放区域,结果被困。
报警求助后,年仅 24 岁的民警张宁海,在救援途中不幸坠崖牺牲。
一条年轻的生命,就因为一群人的「爱好」消逝了。更令大众心寒的是,当时还有人在 BBS 里言之凿凿地说:
「探险没错,迷路也没错,救人是救护人员的职责。」
「坠崖死掉真是活该,幸好只死了一个,没把其他人都害死。」
简直不是人话。
他们任性地把爱好摆上了崇高的位置,也把自己当成了被服务的「上帝」,公职人员牺牲成了「活该」。
就像网友所说,这种轻视生命、轻视法规的言行,不是蠢,而是坏。
幸好此次前往羌塘搜救的救援人员,都安全返回了,否则冯浩等人又该怎么背负生命的重量呢?
你可以享受任性玩命,但是没有人活该为你造成的后果买单。
「初犯」不是借口
他人犯错,也不是你犯错的理由
小的时候,我们犯错误,大人经常说的一句话是:
「看在你第一次犯错误,这次就不说你了,下次别再犯了。」
而我们经常回的一句话也是:
「看别的小朋友都这么做,我才做的。」
一部分人下意识地把这两句话,从家庭拿到了社会中。
于是就有了冯浩和林夕的叫屈:
我是初犯,不该罚这么重。
我们是沿着车辙走的。越野车对无人区环境影响更大,自己不该受到最高额的惩罚。
这些人全然忘了:
他们早已不是不谙世事的孩童,而是应该为自己言行负责的成年人了。
而类似这样的话,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听见。
我是第一次出轨,念在是初犯,就不要离婚了。
我看别人看电影都能打电话,为什么我不能。
这个景点拍照,不就是要站到树上去的吗?
还有许多「老赖」把这种无理也要搅三分的态度,发挥得淋漓尽致。
5 月 1 日,一位霸座的大妈,直接就把座位的原乘客女孩当众骂哭。
女孩和她的家人原本想据理力争:「我们按号坐,凭啥每座位?」
霸座大妈一句话,直接让人无语:
「谁说的要按号坐的?大家都没按号坐,凭啥按号坐?!」
有理论叫「破窗效应」,意思是当环境中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就会诱使人们效仿,甚至变本加厉。
还记得去年的重庆公交事件吗?
一个人的不守规则,导致了全车人一起送命。如今,当有人再对司机出手,获得的是 6 年的刑罚。
可这,是以生命换来的警示。
馆长宁愿,当那个将拳头挥向司机的「初犯」出现时,就能被及时制止。
有些行为,是不该被轻视和纵容的。否则谁也不敢保证,下次再发生时,会导致怎样严重的后果。
在这里,馆长只想对冯浩等人说,你们被罚,真的不冤。
截止到发稿前,冯浩和林夕都已经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缴清罚款,并表示以后不会再违法穿越无人区。
馆长希望他们是出自真心来表这个态,而不是因为迫于舆论的压力。
一个人成熟的标志,不仅是能够行万里路,并且还要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如果犯了错误,只是一味地回避,哪怕你创造出各种「传奇」。
也只是孩子气。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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