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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中很少记载强奸案,是代表古代治安很好吗

时间: 2023-10-18 09:00:39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12次

史料中很少记载强奸案,是代表古代治安很好吗

有人说唐朝很少有强奸案,是真的吗,你怎么看?

从古到今,强奸案从来就没有少过,但真正爆出来的强奸案并不多,而被律法定性为强奸案并受到严惩的就更少了。说到底,女性还是弱势群体,即便是现在社会,很多强奸案也只是在阴暗的角落里发生,很多女性选择沉默,独自承受巨大的痛苦,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对外说人,更不会选择报警。现代社会女性的权益逐步得到保证还能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在古代,女性社会地位低下的情况下,强奸案被爆出来的就更少了。

实际上,在先秦时期,性观念比较开放,那时候的私通、通奸事件特别多,真正受到惩罚的很少,而到了秦汉时期,奸罪逐渐被纳入律法中,不过这一时期更多的是对和奸罪的处罚,强奸罪反而很少会有出现,强奸罪的处罚也由重到轻,起先是“腐以为宫隶臣(受宫刑)”,后来变成了“髡以为城旦(剃发去参加繁重的劳役)”。但是这基本就是摆设,因为很少有强奸案真的被定性为强奸罪,更多的到最后就成了和奸罪。

和奸罪和强奸罪最大的不同就是,和奸是在女性同意下进行的,而强奸则是强迫女性进行的,这两者区别就大了,在女性地位很低的古代,女性权益是可以被忽视的,而夫权则是需要保证的,所以和奸也好,强奸也好,大多针对的是人妻。

很多强奸案一旦案发,最后往往就被定性为和奸,而和奸虽然也有律法明文规定,但真正执行的却并不多,或者说处罚的力度远没有律法规定的那样,倒是乱伦性质的奸罪或者以下犯上的奸罪会被处以重刑,一般都是被处死。

即便是和奸罪,随着历史向前发展,处罚的力度也在减小,到了唐朝时期,强奸罪在律法中被正式提及。《唐律疏议》对奸罪的处罚还是比较详细的,最轻的杖打九十,往上还有一年半到三年的判刑,再就是流放,最重的是绞刑,强奸罪的处罚都比和奸罪的处罚要严,但总体来说,强奸罪的处罚实际上并不重。

而且律法是律法,实际又是实际,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都让强奸案变得很少。而在唐朝时期,和其他任何朝代一样,强奸案很多,但爆出来的很少,被处罚的更少,而人们之所以关注唐朝的强奸案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唐朝的性开放程度比后来的几个朝代都要高,后来的朝代被礼教束缚的程度是很高的,与唐朝的开放程度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

认真说起来,唐朝上流社会的开放程度是很高的,私通的例子不少,但是都没有受到律法的处罚,我们熟知的李治和武则天最开始也算是私通,高阳公主和辩机和尚也是私通,还有太平公主、上官婉儿、韦后、安乐公主等等,还有武则天的母亲杨氏和外孙贺兰敏之等,这都是私通的例子,严格来说都是和奸,理应受到处罚,但无一例外的,他们都毫发无伤,并没有被处罚。

那么强奸案是不是受到处罚了呢?实际上也未必,太平公主很少的时候带着宫女去外祖父杨氏家玩,贺兰敏之就强奸了太平公主的宫女,但因为杨氏的庇护,贺兰敏之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

当然也有强奸案被处罚的例子,宋朝郑克的《折狱龟鉴·议罪》中记载了唐朝的一个强奸罪案例,唐德宗时期的宰相窦参在做奉先县尉的时候接到一个案子,北衙禁军中的曹芬兄弟俩在喝醉了的情况下后强奸了自己的妹妹。正在他们实施强奸的时候,他们的父亲闻讯赶来阻止,但兄弟俩并没有停下来,这个父亲实在承受不了这种打击,投井自尽。

窦参接到案子后,直接判处兄弟俩死刑,并且是立即执行的那种。实际上我们看这个案件,倘若这兄弟俩强奸的不是他们的妹妹,而是毫不相干的一名女性,那么这个案子多半不会成为一个案子,也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算了。

但是这个案子同时又是乱伦案,而且他们的父亲还因此自杀,这样的案件瞬间就变得不一样了,是必须严惩的一种案件。这保护的并不是女性的权益,而是当时的社会秩序以及礼法。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有多少强奸罪会真的被定刑呢?

而且就算是女性被男性强奸了,一旦曝光,受到羞辱的也只能是女性,男性不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女性还要受到谴责和羞辱,很可能后半辈子就完了。

应该是真的。唐朝人都是比较看重女生。那么就会各种保护,犯了的话罪可以说特别严重,所以这是特别自然的事情。
唐朝可以说是古代最繁华的一个朝代了,当时的男女关系还是很乱的,我们都知道皇家都有乱伦的事情发生,而且公主出轨,在那个朝代已经不算什么了,平常的人家都可以三妻四妾,所以说唐朝基本是没有强奸案的。
唐朝时候确实很少发生强奸案,是因为唐朝社会一直很繁荣稳定,妓院也很普遍,很少人冒着强奸犯法的风险。
唐朝的时候因为少数民族的影响特别严重,所以民风比较开放,所以很少有强奸案的发生,这是真的,而且有很多的时候花钱就可以买到。

古代为何很少有“强奸案”,是因为古人的素质更高吗?

对于法律来说古代以来就是存在有的,当时也有这么一个说法“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虽然看起来对于法律很是重视,但是古代的时候因为很多情况,很多罪案都是没有办法的,尤其是对于“强奸案”,很多人会疑惑古代为何很少有“强奸案”,是因为古人的素质更高吗?并不是古人的素质高,而是古代的女子身份地位实在是太低。

首先要是说到结婚生子的话,现在的人想到的肯定都是20多岁以后的事情了,但是在古代16岁就要面对结婚还有生子,而且根本就没有什么地位,我们看过的一些诗人,当时的地位不错,甚至当做礼物送出去,这就完全看得出来古代女子的地位简直就是低的可怕,所以当时并不是说古人的素质高,没有“强奸案”,其实是很多的,只不过地位实在太低,加上很多都是官员的后代,没人敢去管。

在古代虽然说有王法,但是因为“官官相护”的原因,很多时候都是不管的,一般也就是普通的百姓之间的案件才会去查,可不像现在如此文明发达的社会,加上当时的女子地位实在是太低了,即便发生了“强奸案”,也是没有什么办法的,就比如水浒传里面的西门庆和潘金莲在一起,甚至害死了武大郎,这样的事情简直就是天理难容,但是因为本身的背景,一样没有管理。

所以说不要觉得是古代的人素质高,没有这些“强奸案”,其实是很多的,只不过说来可悲,关系的问题还有女子地位太低,直接导致发生了也很少有人管,这是古代的一个可悲之处,我们现在的社会这些事肯定都是进行查看的,所以我们现在的生活确实很不错了。

其实并不是的,因为在古代,人们的道德观念很强,儒家思想很重,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并且儒家思想里面根本就不耻这些下作的事

重典之下不敢为。古代刑罚对待这类问题极其残酷,从夏商开始一直到宋元时期都是酷刑,别说是强暴了,就连双方你情我愿的通奸都是零容忍的。而其家人也会受到株连,难以做人。到了明清时代,反而有点奇葩,对女性不公平,要求女性要自始至终去反抗,否则就算为通奸了。

礼教约束。受儒家礼教影响,男女授受不亲,视为大防。基本上女孩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减少出门机会。到了朱熹之后更是残忍,开始裹脚,女子走路都走不动了,就不要谈抛头露面了,也是这类事情少的原因之一。

贫富差异,阶级分化极为严格。大户人家三妻四妾的不需要,还有花柳巷陌、风月场所较多,没有必要冒着触犯刑法的必要。俗话说饱暖思淫欲,穷人吃不饱穿不暖,哪有心思干这个。

古代女人多呗,流行三妻四妾,当皇帝的还几千佳丽,不存在光棍,有点米粮就能娶妻生子,结婚成本低,另外古代男尊女卑,就算强奸了,女人也不敢说出来,未婚先孕的被发现就要浸猪笼各种处死,反而男人的惩罚很轻,古代青楼合法所以你懂的,古代人对于名声看的很重,也就说明了古代那些斯文败类太多很普遍,八婆传谣的也很泛滥,那些人不务正业整天打听谁家怎么样怎么样
古时候很保守,不但穿得保守,受封建礼教影响,大多数女子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色狼通常都没有可乘之机。

古代史书中很少有强奸案,是因为古代治安很好吗?

古代治安真的比现代好吗?

其实并不是的,古代的治安还没有现在好,想想之前还有青楼的存在,治安肯定没有现在方便了,首先,在历史中一般不会去记录强奸案的,不仅仅是在正史中,即使在野史中,一般也不会去记载这些东西的。

其实古代女性很少出门的,她们更多的都是在家里相夫教子,即使遭受到了强奸,一般也是觉得很羞耻的,还有就是无论是不是女性的问题,都会对其进行惩罚的,首先就是鞭打,或者脱光去羞辱她,女性这时的心里肯定会接受不了的,无论自己是不是正确的,遭受这样的惩罚就是对她们的不公平。

因为遭受这样的事情女性自己的家里人肯定也会受到影响,会被别人辱骂,一般女性都会选择自己悄悄地自杀。虽然说这是对女性的不公平,但是那些强奸犯一般也都是富家子弟,即使被抓到了也不会怎么样,花点钱就能去办成的事情。如不是有钱就是有权的,古代当时也不会做什么,肯定也不会去被记录下来,因此古代的强奸案还是有的,只不过是因为当时的环境不能去记录,也不尊崇记录下来。


由此可见,古代的治安肯定是没有现在好的,至少现在出门不用担心太多,没有古代的官僚主义,其实历史不能只是去看表面,还要学会从本质上去看,即使有时候你感觉不到是对还是错,只要学会去分析,你就会知道对不对了。

感觉古代的治安并不好,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官宦人家的子弟强抢民女什么的。史书中没有记载那么多强奸案又不代表没有。那史书也不能把每一个案件都记住。分人分等级的。
古代的治安并不好,只是因为古代的女子地位比较低下,发生这样的事情一般都不会得到公平对待而且遇到这样的事女子一般都因为羞耻而不敢说出去。
不是,因为对于这种案件很少会有人去报案,而且古代青楼到处都有,强奸案确实相对较少
古代未婚女子很少出门,更不要说晚上出门了,还有就是古人比较传统封建,所以史书中很少有强奸案。
文章标题: 史料中很少记载强奸案,是代表古代治安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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