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10-18 09:00:39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10次
从古到今,强奸案从来就没有少过,但真正爆出来的强奸案并不多,而被律法定性为强奸案并受到严惩的就更少了。说到底,女性还是弱势群体,即便是现在社会,很多强奸案也只是在阴暗的角落里发生,很多女性选择沉默,独自承受巨大的痛苦,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对外说人,更不会选择报警。现代社会女性的权益逐步得到保证还能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在古代,女性社会地位低下的情况下,强奸案被爆出来的就更少了。
实际上,在先秦时期,性观念比较开放,那时候的私通、通奸事件特别多,真正受到惩罚的很少,而到了秦汉时期,奸罪逐渐被纳入律法中,不过这一时期更多的是对和奸罪的处罚,强奸罪反而很少会有出现,强奸罪的处罚也由重到轻,起先是“腐以为宫隶臣(受宫刑)”,后来变成了“髡以为城旦(剃发去参加繁重的劳役)”。但是这基本就是摆设,因为很少有强奸案真的被定性为强奸罪,更多的到最后就成了和奸罪。
和奸罪和强奸罪最大的不同就是,和奸是在女性同意下进行的,而强奸则是强迫女性进行的,这两者区别就大了,在女性地位很低的古代,女性权益是可以被忽视的,而夫权则是需要保证的,所以和奸也好,强奸也好,大多针对的是人妻。
很多强奸案一旦案发,最后往往就被定性为和奸,而和奸虽然也有律法明文规定,但真正执行的却并不多,或者说处罚的力度远没有律法规定的那样,倒是乱伦性质的奸罪或者以下犯上的奸罪会被处以重刑,一般都是被处死。
即便是和奸罪,随着历史向前发展,处罚的力度也在减小,到了唐朝时期,强奸罪在律法中被正式提及。《唐律疏议》对奸罪的处罚还是比较详细的,最轻的杖打九十,往上还有一年半到三年的判刑,再就是流放,最重的是绞刑,强奸罪的处罚都比和奸罪的处罚要严,但总体来说,强奸罪的处罚实际上并不重。
而且律法是律法,实际又是实际,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都让强奸案变得很少。而在唐朝时期,和其他任何朝代一样,强奸案很多,但爆出来的很少,被处罚的更少,而人们之所以关注唐朝的强奸案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唐朝的性开放程度比后来的几个朝代都要高,后来的朝代被礼教束缚的程度是很高的,与唐朝的开放程度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
认真说起来,唐朝上流社会的开放程度是很高的,私通的例子不少,但是都没有受到律法的处罚,我们熟知的李治和武则天最开始也算是私通,高阳公主和辩机和尚也是私通,还有太平公主、上官婉儿、韦后、安乐公主等等,还有武则天的母亲杨氏和外孙贺兰敏之等,这都是私通的例子,严格来说都是和奸,理应受到处罚,但无一例外的,他们都毫发无伤,并没有被处罚。
那么强奸案是不是受到处罚了呢?实际上也未必,太平公主很少的时候带着宫女去外祖父杨氏家玩,贺兰敏之就强奸了太平公主的宫女,但因为杨氏的庇护,贺兰敏之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
当然也有强奸案被处罚的例子,宋朝郑克的《折狱龟鉴·议罪》中记载了唐朝的一个强奸罪案例,唐德宗时期的宰相窦参在做奉先县尉的时候接到一个案子,北衙禁军中的曹芬兄弟俩在喝醉了的情况下后强奸了自己的妹妹。正在他们实施强奸的时候,他们的父亲闻讯赶来阻止,但兄弟俩并没有停下来,这个父亲实在承受不了这种打击,投井自尽。
窦参接到案子后,直接判处兄弟俩死刑,并且是立即执行的那种。实际上我们看这个案件,倘若这兄弟俩强奸的不是他们的妹妹,而是毫不相干的一名女性,那么这个案子多半不会成为一个案子,也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算了。
但是这个案子同时又是乱伦案,而且他们的父亲还因此自杀,这样的案件瞬间就变得不一样了,是必须严惩的一种案件。这保护的并不是女性的权益,而是当时的社会秩序以及礼法。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有多少强奸罪会真的被定刑呢?
而且就算是女性被男性强奸了,一旦曝光,受到羞辱的也只能是女性,男性不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女性还要受到谴责和羞辱,很可能后半辈子就完了。
对于法律来说古代以来就是存在有的,当时也有这么一个说法“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虽然看起来对于法律很是重视,但是古代的时候因为很多情况,很多罪案都是没有办法的,尤其是对于“强奸案”,很多人会疑惑古代为何很少有“强奸案”,是因为古人的素质更高吗?并不是古人的素质高,而是古代的女子身份地位实在是太低。
首先要是说到结婚生子的话,现在的人想到的肯定都是20多岁以后的事情了,但是在古代16岁就要面对结婚还有生子,而且根本就没有什么地位,我们看过的一些诗人,当时的地位不错,甚至当做礼物送出去,这就完全看得出来古代女子的地位简直就是低的可怕,所以当时并不是说古人的素质高,没有“强奸案”,其实是很多的,只不过地位实在太低,加上很多都是官员的后代,没人敢去管。
在古代虽然说有王法,但是因为“官官相护”的原因,很多时候都是不管的,一般也就是普通的百姓之间的案件才会去查,可不像现在如此文明发达的社会,加上当时的女子地位实在是太低了,即便发生了“强奸案”,也是没有什么办法的,就比如水浒传里面的西门庆和潘金莲在一起,甚至害死了武大郎,这样的事情简直就是天理难容,但是因为本身的背景,一样没有管理。
所以说不要觉得是古代的人素质高,没有这些“强奸案”,其实是很多的,只不过说来可悲,关系的问题还有女子地位太低,直接导致发生了也很少有人管,这是古代的一个可悲之处,我们现在的社会这些事肯定都是进行查看的,所以我们现在的生活确实很不错了。
重典之下不敢为。古代刑罚对待这类问题极其残酷,从夏商开始一直到宋元时期都是酷刑,别说是强暴了,就连双方你情我愿的通奸都是零容忍的。而其家人也会受到株连,难以做人。到了明清时代,反而有点奇葩,对女性不公平,要求女性要自始至终去反抗,否则就算为通奸了。
礼教约束。受儒家礼教影响,男女授受不亲,视为大防。基本上女孩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减少出门机会。到了朱熹之后更是残忍,开始裹脚,女子走路都走不动了,就不要谈抛头露面了,也是这类事情少的原因之一。
贫富差异,阶级分化极为严格。大户人家三妻四妾的不需要,还有花柳巷陌、风月场所较多,没有必要冒着触犯刑法的必要。俗话说饱暖思淫欲,穷人吃不饱穿不暖,哪有心思干这个。
其实并不是的,古代的治安还没有现在好,想想之前还有青楼的存在,治安肯定没有现在方便了,首先,在历史中一般不会去记录强奸案的,不仅仅是在正史中,即使在野史中,一般也不会去记载这些东西的。
其实古代女性很少出门的,她们更多的都是在家里相夫教子,即使遭受到了强奸,一般也是觉得很羞耻的,还有就是无论是不是女性的问题,都会对其进行惩罚的,首先就是鞭打,或者脱光去羞辱她,女性这时的心里肯定会接受不了的,无论自己是不是正确的,遭受这样的惩罚就是对她们的不公平。
因为遭受这样的事情女性自己的家里人肯定也会受到影响,会被别人辱骂,一般女性都会选择自己悄悄地自杀。虽然说这是对女性的不公平,但是那些强奸犯一般也都是富家子弟,即使被抓到了也不会怎么样,花点钱就能去办成的事情。如不是有钱就是有权的,古代当时也不会做什么,肯定也不会去被记录下来,因此古代的强奸案还是有的,只不过是因为当时的环境不能去记录,也不尊崇记录下来。
由此可见,古代的治安肯定是没有现在好的,至少现在出门不用担心太多,没有古代的官僚主义,其实历史不能只是去看表面,还要学会从本质上去看,即使有时候你感觉不到是对还是错,只要学会去分析,你就会知道对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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