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9-14 08:00:39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8次
欧洲长柄武器之中世纪骑枪
古代武器骑枪,指各种各样以长矛为原型的杆子武器,它的名字来源于古罗马标枪。在最初的意义上,骑枪是一种轻掷的长矛或标枪。骑枪这个术语来自17世纪,专指不投掷的长矛,用于重装骑兵的刺击,特别是在格斗中。
骑枪的使用非常古老,由于古代战争普遍,以至于很难确定是哪个民族发明了骑枪,又是哪个民族从他们的敌人或盟友那里学来的。军事骑枪最广为人知的用法是由一群骑着马的骑士,组成的紧密队形和楔形冲锋,对抗步兵、射箭团、防御工事和敌军骑兵。
人们普遍认为,这种战术在11世纪成为了欧洲骑兵的主要战术,当时能更好地控制坐骑的马鞍和马镫以及马刺都得到了发展。这样装备和部署的骑兵拥有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粉碎大多数现代步兵阵线。虽然骑枪仍然可以被归类为矛,但长矛往往更长,更粗,因此也相当重,不适合投掷,或快速推进,如步兵矛。
骑枪经常配备一个吸盘,一个小圆板,以防止握杆的手滑。中世纪时期的骑枪兵也持有剑、狼牙棒或其他适合近距离战斗的武器,因为骑枪通常是使用一次的武器;在最初的冲锋后,武器太长、太重、太慢,在混战中无法有效地对抗对手。
在格斗中,骑枪的尖端通常是钝的,提供一个更宽的冲击面。这种矛的枪身的中心可以设计成中空的,以便在受到冲击时折断,作为防止刺入的进一步保护。它们通常有4米长或更长,骑枪上有特殊的护手,通常在相当长的一段距离内逐渐变细。
中国自19世纪清末以来就开始不断的引进、仿制毛瑟系列步枪。20世纪30年代初南京国民政府击败各地军阀,实现了中国在分裂近20年以后名义上的政治统一,国民政府军队开始尝试统一制式武器。当时国民政府在德国顾问的帮助下,开始进行德国式的军事整编计划。
在1932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召开全国制式武器会议,决定以德国1924年式毛瑟步枪为原型进行仿制。兼用为步骑枪,使用7.92x57mm尖弹,作为国民政府军队的制式步枪。该枪在德国尚只有小量生产,是当时最新型的步枪。
1934年时中国国民政府财政部向德国毛瑟厂订购了一万支德国M1924年式毛瑟步枪装备武装税警总团(著名的新编第三十八师的前身),兵工署技术司,借机请财政部部长孔祥熙向该厂索取该枪的全套图纸,并附料表、检验样板、对板图一副。收到后,交给巩县兵工厂,根据图样、样板,修正夹头工具,筹备制造M1924步枪,原先预计在1934年10月底制出第一批新枪。但是毛瑟厂所赠样板,系已经用过者,交来图样,亦小有错误。兵工署技术司又向德国兵工署,正式商取德造M1924工作图及检验样板图。巩县兵工厂当时厂长毛毅可,原毕业于德国柏林工业大学;奉派前往德国引进M1924工作图及样板。新图于1935年收到,仍由巩县兵工厂负责开发研制。
巩县兵工厂(兵工署第十一厂)在1935年7月开始最早生产,从1935年初就开始小量试产,因造于民国二十四年原定名称为“二四式”。亦称1924年式短式毛瑟枪。节套上的印记模仿毛瑟的横幡商标(Banner),打上“二四式”。因此,有不到二千把的此型步枪,有印着二四式的枪匣。
“二四式”步枪筹备、试生产过程中,受到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的重视,1933年、1934年先后两次偕夫人宋美龄到巩县兵工厂视察,并对“二四式”提出改进意见。蒋介石认为毛瑟枪的枪长是根据欧洲人身体设计的,而中国士兵比欧洲士兵身高矮一些,建议将枪托略微缩短、刺刀加长。为表示对其尊重,由兵工署署长俞大维呈请批准,1935年8月,国民政府将新枪定名为“中正式”步骑枪【得名于当时的国民政府总统蒋介石(蒋介石,名中正,字介石)】,枪匣上的印记也改为“中正式”三字。节套上打印中正式、巩县兵工厂厂徽及生产年月。“中正式”枪身短了,便于携带,使用方便,但刺刀加长了,在拼刺刀时还是不吃亏。蒋介石的建议符合步兵紧凑化、轻型化的发展趋势,也符合中国国情,使“中正式”成为中国士兵喜爱的步枪。
1935年10月10日,该枪开始正式量产,现存的实枪中,有一把是1936年12月生产的,序号已达58000,以此看来,当时巩县兵工厂一年有生产四万多支步枪的能力。中正式步枪使用7.92×57毫米毛瑟枪弹,比较日本三八式步枪使用的6.5×50毫米步枪弹威力明显大。中正式采用的刺刀与毛瑟式步枪不同,因中正式枪身较短,为了与枪身较长的三八式步枪在格斗时相抗衡,其刺刀较长,仅刀身部分就比1924年式毛瑟步枪的刺刀的全长还长,刺刀与枪管的联接也更为牢固。现存的某些早期生产的枪采用了二段式的枪托,但没有接榫,只是用胶黏住,然后在枪托底板再用螺丝锁住。这种作法是日本人所发明的,据说原因是节省木料,而且增加枪托底部的强度,但是时日一久,接合处必定裂开。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巩县兵工厂奉命将全部机器拆卸运往湖北汉阳。1939年,改名为第十一厂之巩县兵工厂将枪厂交给已改名为第一兵工厂之汉阳兵工厂,从此第一厂开始生产中正式步枪,其实还是巩县兵工厂的原班人马。1940年,内迁重庆的第二十一厂(金陵兵工厂)奉命开始筹备生产中正式步枪,21厂的枪厂参考了德制98式步枪的两万多张工作图,在原有的设计上进行研究改良,重新绘制图纸、改进机具,并采用了一些简化生产、提高产量的措施。新枪连刺刀一共定为94个零件,在1943年10月10日开始量产。
1946年12月,兵工署制定《中正式步枪核验暂行规格》,规定枪管及部份枪件的互换、高压弹试验(制成的产品称为蓝枪,须能安全发射数发特别装填,能产生2-3倍正常膛压的子弹而无异状,才能过关)、精度试验、刺刀、附件、涂油及包装等项验收内容及方法,以及枪件淬火的硬度等。这项规定配合了早己实施,每半年轮调一次的兵工署驻厂检验人员,建立了兵工产品完整的品质管理制度。
说说中国古代长骑枪发展史
矛是最古老的兵器之一,用于直刺。蛇矛:长矛名,因长丈八,矛头似蛇故名。有人拿《考工记•庐人》说事:“凡兵无过三其身,过三其身,弗能用也,而无已,又以害人。却忘了考工记的讲述的时代是驷马战车时代。骑兵时代的蛇矛和战车时代的步兵所持两丈(4.62米)酋矛,车兵所用两丈四尺(5.54米)夷矛是不一样。下面图片来自杨泓《中国古兵器论丛》一乘战车的驾上马后,长宽各约3米占地面积9平米,除射箭外,不用超长杆兵器是够不到对方的:
青铜矛的矛锋相对圆钝,刺击时要靠力量才能洞穿敌人甲胄起杀伤目的,因此矛头较长而重。下图为军博展陈青铜矛:
战国时代出现了钢铁长矛,荀子说,南阳一代的出产的铁矛十分锋利,刺到人身上,“惨如蜂趸”[dǔn]”(《荀子议兵篇》)。钢铁长矛出现后,矛锋锐利,而矛的长度逐渐缩短,重量也逐渐向轻量化发展。在古籍中经常有槊或矟的记载,这是同一个字的异体字,就是长柄矛。汉代称丈八长矛为矟。《释名 释兵》矛长丈八曰矟,马上所持。《灵鬼志》里也有记录:“垄上健儿字陈安,头小面狭腹中宽,丈八长槊左右盘。”可见丈八长矛和丈八长槊是一回事。在陈安的年代还没有出现象明代那样蛇一样弯弯曲曲的矛头,我个人认为丈八蛇矛就是丈八长槊(矟)。
《晋书 刘曜载记》“(陈)安左手奋七尺大刀,右手执丈八蛇矛,近则刀矛俱发,辄害五六。”晋代荀勖律尺1尺等于0.23米,一丈八尺等于4.14米。当时已经是骑战状态,骑战用矛比车战用矛要短,但也是够长的。中国古代无论是车兵还是步骑兵,敌我双方错毂而战或者正面冲锋,手持长矛的士兵容易占优势,所以有一寸长一寸强的说法。从汉到唐是矛变枪的演变重要时期(主要在称谓上),丈八蛇矛(槊)逐渐演被长枪所取代。唐李白《送外甥郑灌从军之二》:“丈八蛇矛出陇西,弯弧拂箭白猿啼”。唐代铜尺长0.307米,一丈八尺等于5.526米,我觉得这个是沿用当时说法的艺术夸张,而不是实测。李白还写庐山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呢。下图为北京动物园的长颈鹿通首高5.5米左右:
到了宋代,枪的形制变多了,处于破甲的需要,枪头还是比较复杂的。下图为《武经总要》中枪九色:
下图为军博馆藏长槊:
蛇矛也叫蛇枪,明 朱国桢《涌幢小品 兵器》枪有十等:曰蛇枪。明代《武备志》把蛇矛归为枪类:“此即古之矛也,枪头长寸,重四两,其方楞扁如荞麦,前尖锐利于透坚。”
我们能看到的弯曲的蛇矛实物是在明代才出现实物的。
和关刀的传说在民间流传一样,文化现象只是历史现象的曲折反射,人们宁愿相信虚构也不愿相信历史真实。这一方面是思维惰性驱使,一方便也是因为虚构比真实更加美丽。如果《三国演义》中喝断当阳桥的张三爷手里拿着根普通铁槊,那岂不是太煞风景了?不过古物收藏则另说了,古董冷兵器收藏研究,战争史武器考证都遵循信实物不听故事原则,不管讲的如何天花乱坠,只是看东西说话罢了。武器的设计不能脱离时代特征和使用方法,蛇矛也是一样,如果中国骑兵使用5米以上超长蛇矛,那战马带来机动性会被蛇矛的沉重所抵消。
不要以为长这一两米是小事,除了箭矢投枪外,中国古代正规作战很少有一次性武器。为了保证强度,宽和厚度也要加量,按简单的计算如长、宽、高各扩大一倍。真要做成下面这样,你会相信有人拿着这个上战场吗?
对于军中武器的长枪来说,演变的总体趋势是越来越轻量化,枪头越来越小而锋利。明代军中制式枪头以四两为上限。而民间武术兵器则不然。像《武经总要》那样复杂的枪头在晚清到民国的山东地区,特别是鲁西南地区非常常见,红枪会,大刀会的枪头常常被误解为绿营兵的制式武器。
1415年10月24日夜晚,亨利五世正陷在最窘迫的泥沼里。伤病和疲劳已经把他为数不多的部队消磨殆尽,而四周是最少三倍数量、精神十足且自信满满的法国大军。几天来他一直避免交战,这次似乎是劫难逃。放眼望去,前方的小村外处处是法国人的帐篷,闪动着明亮的篝火。他重新打开地图看看,村子的名字叫做阿金库尔。 来看看司令官,亨利被认为是英格兰历史上最伟大的国王之一,当然,指的是纯军事方面。
亨利身边的将领也都是追随他多年的宿将,能力姑且不论,忠诚方面完全没有问题。其中有March的伯爵Edward,他是在大远征前几天才出现在南安普敦的,不少历史学家把他归类成国王身边的危险因素,他本人也是这么承认的。因为在亨利四世去世时,由他即位的呼声更高,但亨利五世赦免了他,并且继续让他在麾下服务。另外的大贵族还有格罗斯特公爵Humphrey,克莱伦斯(Clarence)公爵Thomas(国王的兄弟),约克公爵(国王的叔叔),萨福克、剑桥和牛津的伯爵,以及国王的一众随从,Thomas Erpingham爵士,JohnHolland爵士,John Cornwall爵士,等等。亨利的伟大之处也在于他能赢得每个部下的尊敬,不管年纪、经验或是阅历,甚至连敌人都是如此。
总的来说,亨利五世是个典型的中世纪军人,也是个模范的国王,当然这并不是说他本人十全十美。毫无疑问的,强烈的责任心驱使了这次远征,对于亨利来说,诺曼底的领地是他法定的封邑,同时对曾祖父爱德华三世的责任心使他觉得法国的王冠中也有他的一份。他是个很虔诚的人,每到一处都注意保证教会的财产。对部下也要求以近乎苛刻的纪律,这一点在阿金库特战役中为他们赢得了胜利,没有一个人在那样绝望的情况下成为逃兵。同时他对制海权有足够的重视,但实际上,是在阿金库特战役之后,英国才开始建立强大的海上力量。他对战事有近乎无限的耐心,1417年-1422年的一系列战役被称为围城战争。比方说鲁昂,从1418年7月一直围到1419年1月;Meaux城也耗用了差不多时间,大多是在酷寒的冬季。这次围城后亨利也死了,只比法国的查理六世早了两个月,有人说他死于心力交瘁,更常见的说法则是痢疾,一种当时士兵中流行的疾病。
当然,法国人的记载中,亨利五世苛刻、傲慢、有着直来直去的个性,从而造就了他的冷酷无情,导致了战场上的残忍。不少资料记载亨利曾在围城胜利后下令吊死俘虏,1417年卡昂陷落后就有过大规模的屠杀;而在鲁昂围城期间,他拒绝向逃出城外的妇女和儿童提供面包,任由她们在城墙下活活饿死;当然还有阿金库特战役中下令大批杀死俘虏,也许这都是因为从小就经历的战争造就了这样的铁石心肠,但却是成为强大君主的必要条件。
与上述的情况相对比,英国人由一位优秀的指挥官率领着,而法国人的阵营则是乱糟糟一团。名义上的国王查理六世患有间歇性的精神错乱,已经有二十多年了,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尽管此刻他的神志暂时正常,并且他在正常时的勇敢也不容置疑,但终究不适合作为总指挥。他的儿子,路易皇太子则是个十九世纪典型的文弱书生,健康状况有时比他老子还差,丝毫没有军事常识。于是宫廷最上层的脆弱造成了下层的紊乱,勃艮底派和阿玛尼亚克派在大小事情上都要争个不休,自然在这场重要的战役中也不例外,统一的指挥是不可能的。
勃艮底派以勃艮底公爵约翰为首,阿玛尼亚克派则推举奥尔良公爵,这两人可谓势成水火,前者在1407年刺杀了后者的父亲,结果自己也死于1419年的复仇追杀。更严重的是,勃艮底人一直举棋不定,到底是站在法国一方,还是勾结英国人拥兵自重。于是约翰公爵同意他的部下参加这次国王的召集,但他自己没有出席,也禁止他的儿子参加法国阵营。
另外一方的三名公爵担任这次战役的指挥,首先是奥尔良公爵查理,24岁,几乎没有行伍经验;然后是波旁公爵约翰,33岁,曾于1413年在苏比斯(Soubise)打退过一次盎格鲁——加斯科涅人联合的劫掠;再有阿拉贡公爵约翰(4个公爵3个叫约翰的),时年30,3年前在布尔日(Bourges)吃的一次败仗是他唯一的经验。国王训诫这三位公爵通力合作,同时也派出皇室总管,大元帅和十字弓兵部队司令三名大臣组成指挥部。
Charles d’Albert从1402年开始担任皇室总管,是名有经验的军人,用兵向来以慎重著称;John le Maingre,被人称作Boucicault,是当时法军大元帅,在国内外都享有盛名,是个老资格的骑士,早年率领勃艮底的十字军在希腊的Nicopolis战败,法国人从苏丹手里把他赎回,但很快又参加了1399年保卫君士坦丁堡的战斗,被当作一个传奇记载在正史中,他的言行则被作为一名骑士的典型样本。
如果这两名老成持重的军人能够全面指挥法国军队的话,也许亨利的远征会更加困难。因为这两人几乎避免所有可能的交战机会,法国的大军就盯在英国人周围,把他们前后的村落全部撤空,庄稼全都割掉,实行彻底的焦土政策,打算用饥饿让英国人屈服。在具体的战术细节上,他们也有一套很详尽很完善的计划,我们很快就能看到,如果这些计划被一步不漏的照做了,英国人会有怎样的命运。但历史不认同“如果”的说法,在开战前夕,年轻气盛的公爵们一口否决了这套计划。
本文将把正常战役的前后经过交待清楚,所以读者会发现,直到开战前夜,法国人按部就班的进入位置,可谓完美无缺。但就在大战开始那瞬间,如果要找出谁是法军司令的话,答案是——没有人,这也是他们惨败的最根本原因。 首先的亮点当然是骑士,十五世纪的欧洲军队基本上是以骑士为核心组织起来的。本文中所说的骑士是广义上的称呼,即Man-at-arms,可以看成是正式的作战人员。这样的骑士是根据作战用途划分的,并不代表社会地位。他需要接受过一定专业的军事训练,能够在马上或者徒步作战,更重要的是他必须得有一身完整的铠甲。狭义上的骑士是指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并通过正式仪式成为贵族阶级一员。但更多的人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不少骑兵只是侍从而已。在本文中,侍从esquire并不是指侍奉骑士的扈从,而是指那些有可能成为但由于条件不够而没有成为骑士的人(请允许我用侍从和扈从加以区分)。骑士们的首要任务当然是在马上作战,但有时也会下马徒步作战。他带领的小队被称为Lance,由他的扈从组成,每个人都要骑马的,所以他必须要有足够的财力来维持这样的队伍。除了骑士组成的重装骑兵外,还有轻装骑兵,或者说是准骑兵,从爱德华三世起他们被称作Hobilar,这次战役没有他们参加所以不作介绍。英国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弓箭手也骑在马上,虽然他们只被视作步兵,骑马是为了在劫掠战术中获得更好的机动性。
那么,广义上的骑士就是有钱置备一套盔甲的战斗人员。直到十三世纪中叶为止,盔甲的主体还是用细小铁环串编成的锁子甲;然后渐渐的,有人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缀上额外的钢片来抵挡钝器的敲击,到1415年左右,包裹全身的大白盔甲才发展到最高阶段,每个军士都包得cap-à-pied即从头到脚裹在抛光过的钢甲中。在这层保护下,是厚实的无袖上衣。直到15世纪初,还是有许多骑士在外甲内披着完整的锁子甲,这就带来了重量和散热的问题。全身甲胄的分量大约在60-80磅左右,也就是28-35公斤,不过今天的单兵装具也超过这个分量。盔甲的分量是由全身均匀承受的,骑士也不用自己爬到马上,看过电影《亨利五世》的人都知道法国的骑兵是用一种类似起重机的装置逐个吊到马背上的。除非他们受了很重的伤或者精疲力竭,在关节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四肢本身其实并不用很大力气。
最重最令人难受的部件倒是头盔,除开冲锋陷阵的场合,一般骑士都宁可把它取下。躯干用前后两片盔甲覆盖起来,一般来说,铰链总是钉在左侧,而皮带扣设在右侧和肩膀上。胳膊和腿也用类似的结构包裹起来,肘部和膝盖则用嵌套的钢圈,可以允许关节自由活动。从腰部到大腿中段挂着一圈圈的护裙,手和脚也用全钢的手套和脚箍保护着,此外在肩窝和肘关节内侧都有圆形的钢片,在举起胳膊的时候可以提供保护。另一项革新是把围脖与头盔连成一体,取代了原先披在肩上的锁子甲,使头盔的分量也由肩膀负担,减轻了脑袋的压力。这就是所谓的basinet,带面罩的骑兵盔,这种头盔当时在法军中尤其流行,以至在统计的人数时不说多少多少人,而说多少多少顶头盔。面罩前部尖尖的向前突出,亦被称作“狗嘴盔”。这种面罩可以向上拉起,提供更好的视野和通风环境。相比之下,筒形的大头盔或许提供更好的防护,但带着极不舒适,所以更多的出现在枪术比赛中,不过还是有些贵族同时带两种头盔的,亨利五世便是如此,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这种措施在本次战役中救了他的命。
考究的盔甲还装饰着黄铜或镀金的滚边,有钱的贵族还在盔甲外披上罩衣,被称为cote d’armes,在上面可以袖上各自的家徽纹帐,既美观,也便于在战场上辨认。亨利五世就在开战前发誓要一直披着他的罩衣,以示随时准备死战的决心。当然,也只是有相当身份的贵族才拥有罩衣的,在战场上表明自己的身份,等于说“俺是有身份的,直接杀了多可惜,不如拿去换赎金好了。”也可以认为是一种保命的手段(在那个古怪的年代)。在这次战役中,双方的贵族都鲜明的披着这种身份牌。最后要提的是马刺,自然是骑兵必备的装备,有身份的骑士则用镀金的马刺,但在步战的时候要取下来,亨利就是这样做的。
骑士最常用的武器自然是骑枪和长剑,前者长度在4米左右,多为岑木。把长枪夹在胳膊下,同时挺直身体,马镫和马鞍会把人与坐骑连接成一个整体,并把这种整体的冲击力来刺穿对方的铠甲。步战用的长度要减短一段,更通用的是长戟,既可砍劈又可刺击。剑,不仅是利器还是骑士精神与贵族身份的象征,长三英尺,带着简单的十字护手和圆球形的剑柄。当时法国最好的剑出自波尔多省,少数特制的剑身狭长,尖部镶嵌钻石,为了更有效的划开盔甲。大多数剑都有宽阔的刃部,使用双手剑的骑士也很多,当然拿是的双手剑只比普通长剑更长一些而已,不像16世纪的长剑那么离谱。最后,每个军士的身体右侧都佩着一柄短剑,这种轻便的武器可以插进面罩,或是盔甲的缝隙,但不算正式的作战兵器,只在非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
除盔甲以外,不是每个骑士都能够配齐这套装备的,但大多数人是照此武装起来的。他们是战斗的主力,不管在野战中担任骑兵,或是在围城战中充当重装步兵。
近战部队之外,远距离攻击部队大致可以分成三类:弓箭手、十字弓兵和炮手。英国长弓手的巨大成功使得英国军队中三分之二是长弓手,在本次战役中,则接近八成。法国军队中也有弓箭手,但是出现场合并不多。他们更多的使用十字弓兵,与长弓相比,他们使用的箭分量更重,但装填速度也较慢,以至于在作战时需要一队盾牌手专门保护他们。十字弓兵的优点也是明显的,在攻城的时候他们作用更大。双方都有炮手,但多出现在攻城的场合,尽管双方都装备了从小型的手持火器到大型攻城炮的各种火炮,但真正意义上具有机动性用于野战的火炮尚未出现。 对弓箭手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厚重的装甲,而是机动灵便,所以他们大多穿缀着钢片的背心,佩带无面罩的头盔(更多的是宽边的壶形头盔)。少数人有护臂和胫甲,但在本次战役中所有弓箭手只有最起码的防护。他们的弓长六英尺,材料可以是榆木,岑木,最好是紫杉木。平时会把弓弦取下,并小心收藏在袋子里保持干燥,对一个熟练的弓箭手来说,上弦下弦只要几秒钟时间,不少人在下雨时会把弓弦藏到帽子里。英国在这个时期使用的弓被叫做长弓,倒也不是因为特别长,而是因为弓弦的张力特别大,长弓分成80磅到150磅不同的规格,张力指数越大的弓,对使用者的要求越高。爱德华三世曾经担心法国人也会使用这种武器,但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法国的统治者更怕平民被武装起来。长弓的射程在400码左右(365米),但50码到600码都是有效的杀伤范围。这点可以说是长弓最大的优点,直到19世纪才被火枪超过。最熟练的箭手每分钟可以射10到12支箭,所以他们总是带着4打箭,收在箭壶或者特制的腰带里。在较近的距离上,长弓射出的箭可以贯穿当时任何一种盔甲。长弓的可怕之处不仅在于杀伤效果,更在于这种铺天盖地的密度。 十字弓兵,或者说弩兵穿的盔甲比弓箭手多,因为常被用于攻城,所以这种防护是有必要的。1415年凯旋的英国长弓手留下了许多画像,但战败方的十字弓兵没有留下什么标准像,我们只能根据别的时期的资料推断,但这些资料大多来自后期风格化的绘画作品。比较夸张,常常看到十字弓兵穿得像骑兵一样结实。实际上的盔甲可能包括背心,护肩和胫甲,开放式的头盔,也有一种他们专用的闭合式头盔,面罩开在脸的右方,射击时像窗子一样打开来。
十字弓是当时流行的武器,所有人都能使用。根据尺寸不同分成若干规格,有小型的猎弓可以在马背上使用,也有大型的踏弩需要双手端着。大型的十字弓体长宽都在1米左右,弓体用复合材料制成,是层压在一起的木料,骨片和动物筋腱。全钢制成的十字弓也在15世纪早期出现了。十字弓使用的箭比较短,在30-45厘米不等,也比较重,所以十字弓兵后腰挂的箭壶中只有一打左右的弩箭。最重型的十字弓射程与长弓相当,但它的弹道更低更平坦,少量熟练的箭手使用抛物线的攻顶射击。在近距离的穿甲能力还在长弓之上,但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发射速率,每分钟只能射出2-3箭。每架十字弓的前段都有脚镫,可以帮着把弦拉开,更多人使用专用的装备,比如在腰上装上拉钩,利用腰腿的力量把弓拉开。更复杂的十字弓上装有绞盘和防倒转的棘齿,用握把后部的手柄把弦上紧。当然瞄准时不需用力,比普通弓箭方便的多,射击时扣下扳机就行。 另外还有步兵:步兵的地位远不及骑兵,法国的步兵几乎都是临时招来的雇佣兵。
再来看看双方的组织方式:亨利五世用签订契约的方式募集军队,就是说,他有一张名单,上面罗列着所有的骑士和部下。这与封建制国家传统的领主征召方式有很大不同,后者规定的服役期限只有40天,如果去海外作战,显然40天是远远不够的。于是亨利就与手下的大小贵族骑士签下合同,用付款的方式维持其军队。比方说,国王的兄弟,格罗斯特公爵Humphrey,手下有200名贵族(及其侍从),6名骑士,193名下级骑士和600名骑弓手,到了阿金库特村,还有162名骑兵和406名弓箭手了。比较中层的下级骑士,比方说Thomas Chaucer(那位伟大诗人的儿子),手下有14名骑兵,62名骑弓手和60名徒步弓箭手,在阿金库特村,还有9名骑兵和37名弓箭手。再下层的低级骑士,比方说Lewis Robbesard,就只带了3名徒步弓箭手而已。
全军分成前卫,中军和后卫三部分。作战时,每人的随员扈从自然集结在领主周围,总是跟着领主的旗帜共进退,所以中下层的战术指挥倒是可以得到较好的传达和贯彻,但再上层的指挥管理就混乱了,每个领主得望着分队领袖的旗号。当时是没有明确统一命令格式的(尽管在阿金库特弓箭手被告知何时还是射击),如果要部队向某个方向出击,就用口头的呼喊,或者把旗帜向那个方向挥动,于是大伙儿前推后搡的往哪个方向去,所以每次列阵的变动都需要高度的谨慎,所幸的是亨利在这点上做得很好。
然后说说法国人,法国人也有类似的契约合同制度(lettres deretenue),但一直以来他们多半处于内线作战的防御地位,总是在自己的领地内作战,所以没必要使用这套方式。他们还是根据传统的征召方式(arriereban)募集起来,受征召的领主可以出人,也可以出钱(类似于战争税),比方说,在1415年的这场战争中巴黎总共提供了6000名十字弓兵和大盾兵,但最后他们没有派上用场。因为当时鲁昂附近的大小道路上挤满了各地来的领主和他们的部队,从数字来看,光这些部队就占了绝对优势。实际上,数量庞大的部队反而不好指挥,有经验的大元帅自己就表示,宁可精简兵员,成立一支装备和纪律良好的小规模部队,尽管如此,各地的部队还是源源开来,连阿金库特北部的Ruisseauville都提供了好几千名步兵,当然他们也没派上用场。法国人的指挥体系也和英国的差不多,但这套体系在开战后就完全瘫痪。
25日清早,法国人起床了,照例用葡萄酒提神,一边嘲笑着英国佬的“大麦汤”(啤酒)。贵族们相互问好,开着玩笑原谅昨夜的争吵,在侍从帮助下慢条斯理披挂整齐,跨到马上。 大英图书馆中保留着一份当年法国的作战计划书,根据这份珍贵的手稿:
前锋第一阵第一方阵由皇室总管d’Albret大人和大元帅John le Maingre大人统领;在他们左侧的第二方阵由阿拉贡公爵和Eu伯爵统领,如果对方将兵力全部集中在中央,那么上述两个方阵将合兵一处后前进;(……)在前锋两侧稍微突前的位置上配置两个十字弓兵方阵,右侧由里奇蒙伯爵率领,以及Combourg爵爷、Bertrand de Montauban爵爷及其下属;左侧由Vendome爵爷和Jaligny爵爷及其下属;(……)所有骑在马上的部队和武装侍从构成两侧打击力量。在全军左后方配备1000名骑士,由十字弓兵总管统带,其任务是从一开始突破对方右侧的弓箭手阵地;在他们后方是半数的武装侍从,跟在骑士后面突破,进行支援并将缺口扩大;在左翼骑兵开始突击时,前锋的步兵阵列开始前进,向对方主力冲击;(……)全军右后方配备200名骑士和剩下半数武装侍从,由Bosredon爵士率领。他们将在左翼骑兵出发后,从右侧迂回对方后卫;(……)
这份计划书大概是皇室总管和大元帅在20日前拟定的,当时他们刚刚汇合,兵力大概在6000-8000人,可以说是个不错的计划。首先用重装骑兵组成的左钩拳冲击对方侧翼的弓箭手,缠住这个最难对付的敌人后;右侧的重骑兵从后方杀上,进一步扰乱破坏英国人的阵型;就在龟裂产生的瞬间,正面重装步兵构成的主力一拥而上,用人数将对方压倒。
可惜的是这份计划没能实行,法国人的部队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爵爷带着手下赶来。到24日为止,人数已经飚升到2-3万,更多的部队还在源源开来,如果把巴黎到鲁昂道路上的部队全部算上,动员的人数恐怕在15万以上。历史学家对参战法军的数目有很多说法,那个年代虽然留下了不少莫衷一是的纪录,不过中世纪对数字的描述多带有夸张,比较客观的数字应该是25000左右。 恩德朗·德·蒙特雷当时就在法军行列中,(Enguerrand de Monstrelet,后来被勃艮底公爵聘用成为历史学家),根据他的记述,实际阵型的排布是这样的:
第一阵“包括8000顶头盔”,也就是8000名骑士,他们都下马作战,成为重装步兵,另外有4000名弓箭手和1500名十字弓兵作为支援。指挥他们的是王室总管(K)、大元帅(P)、奥尔良公爵(P)和波旁公爵(K)、Eu伯爵(K)和里奇蒙伯爵(P)、Dampierre爵士,十字弓兵的总指挥官David de Rambures爵士(K)也在第一阵中,虽然原先打算让他指挥左翼骑兵的。现在他的岗位交给Vendomebo 爵士(P),麾下由1600名重骑兵;右翼骑兵也有800名,归Clignetde Brebant爵士指挥。这些骑兵的布阵稍稍突前,许多拉拉杂杂的大小贵族也凑到两侧骑兵队中,指望在第一次冲锋中扬名立万。
稍后的位置上是第二阵的重步兵,人数在3000-6000名,主要由武装侍从和下级扈从组成,指挥官是巴尔公爵(K)、阿拉贡公爵(K)和内维斯伯爵(K)(此处再次略去许多中级贵族的具体名字)。有些资料把法国弓箭手和十字弓兵划在第二阵中,他们实际的位置是在两部重步兵之间。根据原先的计划,这些远程攻击部队将在全军最前列与英国人对射,但可能是怕重蹈克雷西战役的覆辙(那次打头阵的大批热那亚十字弓兵被自己后方的重骑兵冲上撞倒),当然这也可能是法国骑士们过度的荣誉感作祟,抢着站在最前列,觉得光排出阵势就能把英国佬吓瘫。不管怎样,法国弓弩兵眼下被夹在人丛中间,起不到任何作用,不少人在此战中一箭未放。(注,上面人名后缀K的表示战死,缀P的表示被俘)
第三阵都是马上的骑士,人数在8000-10000。他们的任务是打扫战场,把落荒而逃的英国人从乡间水沟里一个个揪出来。因此排出的队形也很松散,更没有明确的指挥官。在他们更后方的位置上是数万名非战斗人员,其中有等着酬神的牧师、等着疗伤的医生、等着卸盔甲的随从,还有等着看热闹的村民。
与此相比较,亨利没有多少资本好用。传统的说法认为亨利排出的阵型还是依据克雷西战役的传统,将长弓手和下马的骑士混合编制,相互掩护。在英文中这种阵型的名字叫herce,大部分史学家认为这个词来自harrow,犁。欧洲的犁不同于我国的铧犁,它的形状像铁条焊成的格子门,在纵横铁条交错的地方有一枚长长的铁钉,从横切面来看类似于我们的钉耙。那么眼下长弓手小队就是一枚枚铁钉,而掩护他们的骑士分队就是上面的铁幅条,这种阵型可以被称为犁型阵。不过在Jim Bradbury的《中世纪弓箭手》一书中有另外的解释,认为herce是指尖木桩的排布方式。如果把弓箭手分成小队使用,那么他们准备的尖木桩只能分散插在各个地段,法国骑兵可以利用间隙突破。最好是把长弓手集中在一起,他们的木桩就可以布成一片密集的篱笆。前后交错成棋盘格状,冲上来的骑兵即使跳过第一排也会撞在第二第三排木桩上。同时长弓手可以利用木桩的掩护分成棋盘格一样的几块,越过彼此的头顶射箭。今天的史学家大多同意这样的说法,因为战场两端都靠着树林,将弓箭手分开布于两侧刚好可以利用树林的掩护。在战场的中间,是亨利和他的900名下马骑兵,旁边是格罗斯特公爵、约克公爵、马奇伯爵、亨廷顿伯爵、牛津伯爵、肯特伯爵等贵族。
当天国王骑的是一匹小灰马,他的靴根上没有马刺,说明将与部下一起站在地面上战斗。他策马来到阵前开始发表演讲,声明他对诺曼底和法国王位的天赋主权,声明那是威廉一世留给英国人的神圣财产,祈求爱德华三世和黑王子的精神保佑指引,让他们再次载誉而归。亨利告诉长弓手,法国人正在吹嘘,说要砍去每人右手的两根手指,叫他们再也不能拉弓射箭,所以大伙儿努力挣扎吧。
“而圣奎斯本节,从今天直到世界末日,历史将永远记得这一天!行动在这个节日里的我们也不会被人们忘记。我们是少数,最快乐的少数!我们是一支兄弟的队伍,凡是今天与我一起流血的,都是我的兄弟!不论出身怎样低微卑贱,今天的洗礼将使他成为真正的贵族!让我们用信仰作为盔甲,把生死托付给上天,圣母与圣乔治将与我们同在!Deo gratias Anglia redde pro victoria!天意指引着英格兰!”(注,很久以前在台大机电Maxwell版看过LQY兄的阿尚弧会战小说版,这里我混合了莎翁的话和他的部分,反正当年的原话已不可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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