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官、职、差遣,这些宋朝文官制度究竟是怎么回事?
宋朝文官制度是宋朝的一大特色和重要治理手段,爵、官、职、差遣等,都是与文官制度有关的一种任职方法和管理方式,独具特色。作为一个崇尚以文治国的一个朝代,宋朝多任命文官,文官地位很高,因此,严格的制度便极其关键,关乎到整个国家的运作。下面,让我们仔细分析一下爵、官、职、差遣到底为何物。
官、职、差遣都是宋朝官吏的头衔名称。官指的是官衔,决定了一个官员的俸禄多少和各种待遇,因此又被叫作寄禄官,我们可以类比于现代官位的等级。职是指馆职,是官员担任的实际职位,只有在个别地方工作的高级文官才有此类头衔。差遣顾名思义,就是把某位官员派遣到某地做事,是真正主管一个部门的人。《宋史》中也曾有过记载,说官、职、差遣体现了“官人受授之别”。因在其职而不谋其事,还需要靠差遣来完成各种实际工作,宋朝这种文官制度其实造成了冗官现象,为宋朝的积贫积弱留下祸根,细算起来实为弊大于利了。
而爵则是指宋朝的爵位制度,这主要承了唐制,爵享有极高的待遇和俸禄,等级多以公侯伯子男为序递减,在不同时期也有过略微的调整,封爵的要求较为严格一般封给贵族皇室,极少数才给贡献突出的大臣们,以示奖赏。
总之,一种管制的运转与多种制度都有密切的关系。文官制度不仅有爵、官、职、差遣,还不能缺少与其他制度的相辅相成,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探讨,如起源于隋、发展于唐的科举制的完善,也对文官制度也起了很大作用,科举“以文取士”,选拔出来了大量的人才,为文官制度提供了用人基础。
文官的中国传统文官制度诸层面
1、文官录用制度。
中国古代文官的录用制度主要有:先秦时期的世袭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荐举制以及隋唐宋元明清时期的科举制。
(1)世袭制。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期,其基本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相统一。即依据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用以及官爵高低和等级尊卑。最具有代表性的形式是西周时期实行的分封制和宗法制——王室与贵族凭借宗法和血统来世代承袭高官显职、亲贵合一。
(2)荐举制。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诸侯割据。为了在激烈的兼并战争中获胜,各国非常重视选贤任能,因此官员的选拔方式开始多样化。秦汉以后,文官选拔制度主要是荐举制。其中,察举、征辟是其主要方式。察举是自下而上的选官方法,即朝廷根据不同的需要设立各种科目,指定有关的官员担任举主,依照规定贡上相应的人才,经朝廷检定后予以录用或升迁。所以,考试是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考试的内容涵盖了道德品行、文化修养和办事才能等各个方面。征辟是自上而下的选官方法,即皇帝特征和聘召品学皆优之士任高级官员,公府与州郡可辟除掾属佐吏。此外,还有其他选官方式,如高级官吏保任其子弟为官的任子制度以及郎选、官学人仕、纳粟买爵等多种形式。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是九品中正制。九品叶1正制亦称九品官人法,即在州郡设大小中正官,按家世门第和道德才能考察和推荐人才,人才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由于九品中正制极重出身门第,故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成为门阀贵族垄断政权的工具。
(3)科举制。科举制创建于隋朝,发展到唐代就已十分完备。主要设有常科和制科两种。常科科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等等,其中以明经和进士两科最为重要。明经一般考帖经、墨义、时务三场,以《礼记》、《春秋左氏传》、《诗》、《周礼》、《仪礼》、《论语》、《孝经》等儒家经典作为考试内容。进士先考帖经,次考诗赋,最后考时策。考试由礼部主持,合格者再参加由吏部主持的面试,面试内容为身、言、书、判四个方面。为保证考试公正客观,还对试卷采取了弥封、誊录、糊名等措施。宋代采取重文轻武的基本国策,因此十分重视科举制度,扩大录取名额,并确立了殿试制度。明清两朝的科举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其考试细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层次,每三年举行一次。相对世袭制和举荐制而言,科举制具有极为重要的进步意义。首先,在形式上初步实现了平等竞争,为大批的社会下层人士提供了一条凭个人努力而入仕为官的途径;其次,提高了政府官员的素质,加强了中央政府的集权统治。但自明清以后,由于其考试内容死板教条、文章格式僵化而不符合社会需要,在清末时期被废止。
2、文官的等级与俸禄制度。
中国古代官员的官职代表其职守权限,品秩表示其等级高低。周代的品秩制度是“九命制”,即以九个等级来确定诸侯百官的品级地位。秦汉实行粟石品级制。魏晋时期则采用品、石、班、命等划分官等的方法,并逐渐形成了九品十八级官制。隋朝官分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两级,共有十八级。此外,还有封爵制度,如《周礼·王制》记载“王者之制爵禄,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后秦国商鞅制定了二十等军功爵制。秦汉承袭了二十等军工爵制,但有所变化。唐代实行五等九级爵制。明代皇室封亲王、郡王两种爵号,功臣封爵分公、侯、男三种。清代功臣封爵,分为二十七等。
俸禄是官员的经济报酬,按其等级发给。《周礼·王制》云:“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从西周到隋都是实行以实物为主的俸禄制度。秦以前的官吏俸禄主要是封地和禄田。两汉时期以粮食为主,俸额以斛为单位,按月发给。唐代官员俸禄有岁禄、月俸、职分田构成,实行实物、货币和土地并行的俸禄制度。宋代官员待遇优厚,俸禄以货币为主,官员除了月给俸钱之外,还有禄粟、职田等实物和土地报酬,以及“衣粮钱”、“餐钱”、“给券”、“茶汤钱”等津贴。明代官员俸禄是以米为单位,折成钞、钱、布、银等形式发给百官。清代官员的俸禄以银为主,银米兼支。
3、文官考核与奖惩制度。
考核奖惩制度由来已久。传说在尧舜时代就已实行“三载考绩,三考黜陟”。西周时期对官员的考核主要采取“巡狩”和“述职”两种方法。战国至隋,考课奖惩官吏的主要形式是“上计”,即岁末年终下级官员向上级官员汇报一年的工作情况。隋唐时期,吏部专设考功司负责官员考核。唐代官员考核的标准是“四善”、“二十七最”。“四善”为:“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则规定了不同行政责任的工作准则。明代文官考核有考满和考察两种形式。考满是对官员任职以来情况的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分称职、平常和不称职。考察又称“大计”,项目有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不谨。清代考核京官为“京察”,考核外官为“大计”。考核中纠以六法,即不谨、疲软者革职;浮躁、不才者降调;年老、有疾者休致。清代官员的赏罚也是等级分明。如升赏有即升、推升、议叙、加俸、加顶带、荫子侄、入旗、图形紫光阁等等;降罚有罚俸、降级留任、降级调用、革职留任、革职、撤祠、赐恶名、赐死等。
4、文官监察与回避制度。
据甲骨卜辞记载,商代已有御史一职。战国时期,御史已有监察职能。秦汉时期,御史大夫的职掌为“典正法度,以职相参,总领百官,上下相监临”,主要负责监察。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各设刺史一人,以六条问事,监察地方官员。唐代中央设御史台,下属台院、殿院、察院,专司监理。宋代除了设置御史台来“纠察官邪,肃正纲纪”,还设有谏院,谏官和御史可“风闻弹奏”。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定期到地方巡回监察,称为“巡按御史”,又新设六科给事中对中央六部对口监督。清代将六科给事中合并于都察院,与御史合称“科道”,专司监察。
回避制度主要有避亲和避籍。汉代的“三互法”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交互为官”。唐代官吏不得在本籍及邻近州县任职,凡职责相联或监临检察官,亲族均需回避。宋代有避亲法、避嫌法和避籍法,对回避的范围、种类均有明确规定。清代有地区回避、亲属回避、师生回避、拣选回避等,即官员不得在原籍五百里以内的地方任职,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者,不得在同一衙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衙门或互为监察的部门任职。
5、文官的休假与致仕制度。
两汉官吏即可“五日得一休沐”;隋唐官吏有例假、节假、事故假、婚丧假、病假等;明代官员病假不得超过三个月,探亲假为两个月,还有定期的休沐假。
致仕之意为“还禄位于君”,即官员因年龄、身体等原因辞去官职。“七十而致仕”,古代官员的退休年龄一般为70岁,退休后依据其在职时的官品可享受若干待遇。但也有贪恋权势而不愿隐退者。白居易的《秦中吟·不致仕》一诗就讽刺了这种现象。
我国古代,爵位,官阶,职务,差遣,加衔这些具体怎么划分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官、职、差遣的分离是在唐宋时期、尤其是宋代才出现的一种现象,在这之前,官职和差遣基本上是一回事,只需要和爵位、加衔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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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是始自周代的一种对贵戚功臣的封赏方式,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等,此后每一朝代的等级则各有不同,但大致意思是一致的,除宗室之外,一般而言,武官比文官更容易通过战争护国的方式获得爵位,世袭与否则要视情况而定,是一种对有功之人的赏赐。
加衔则是君主为示恩宠给某些大臣以高于其本职的虚衔,在中国古代,三公(太师、太保、太傅)和东宫三师(太子太师、太子太保、太子太傅)等多作为给德高望重的臣子的加衔,例如张居正就曾加太师衔,是加衔的典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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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加衔和爵位之外,官、职、差遣的划分则要复杂一些。宋代建国之后,为了弥补科举制“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的不足,将官、职、差遣分开,按照不同的方式安排具体任职的人员。
“官”以“寓禄秩”、“叙位著”,是用来分辨不同官员之间的待遇的,类似于我们今天的职称,担任什么官位决定了官员的服色和俸禄,三省六部官诸如六部尚书、侍郎等都是这样的官阶,但是除了特定时候,并不管理实际事物;“职”以“待文学之选”,是一种荣誉性的加封,宋代的大学士、学士都是这样的馆职;而“差遣”则是具体掌管实际事物的头衔,名称中常带有知、判、权、直等字样。
例如宋代的知州、参知政事、提点邢狱公事等都是差遣官,平时要具体去施行政策,而这样的差遣官的形成与唐代同中书门下治宰相事的传统有关,所以我们说官、职、差遣的分离源自于唐,但在宋代真正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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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样说还不够清晰,我们以包拯为例再加说明,在包拯所有的头衔之中,龙图阁直学士是“职”,荣誉性头衔;刑部郎中则是“官”,决定他拿多少俸禄;知江宁府、权知开封府等则是“差遣”,是他实际要去管辖的事宜。如此一来,便可清楚地区分官、职与差遣了。
以上,是中国古代对这些头衔的划分方式。
清朝爵位是怎么分封的?
大清爵位主要分为三个系统: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
宗室爵位,又称宗室觉罗世爵,掌于宗人府,共分为十二级,只授予爱新觉罗氏族人。
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相当于一品武官,补服为麒麟)、辅国将军(相当于二品武官,补服为狮子)、奉国将军(相当于三品武官,补服为豹子)、奉恩将军(相当于四品武官,补服为老虎)。
世爵即异姓功臣爵位,或称功臣世爵、民世爵,掌于吏部验封司,授予汉员和西南民族等满蒙外其他民族人士。
公爵、侯爵、伯爵(上三者超品)、子爵(正一品)、男爵(正二品)、轻车都尉(正三品,以上爵位均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骑都尉(正四品)、云骑尉(正五品)、恩骑尉(正七品)
蒙古爵位,称为外藩蒙古世爵,掌于理藩院。
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札萨克台吉、一等台吉(塔布囊)、二等台吉(塔布囊)、三等台吉(塔布囊)、四等台吉(塔布囊)、固伦额驸、和硕额驸、郡主额驸、县主额驸、郡君额驸、县君额驸。
扩展资料:
清代对宗室没有实行封藩建国,强调“一统”天下,但同时对皇子和军功都实行封爵制,从分封亲王至奉国将军分为14等。有功封、恩封、考封之别。功封是有特殊功勋的被封为亲王,人数极少,可以世袭罔替;恩封是国有大庆时对一些宗室的升等加封。
考封是按世系依次降等,以至降为不入等级的“闲散宗室”,与老百姓没有什么差别。因此,清代宗室的繁衍速度和数量都较明代较少,高级宗爵数量一直受到限制,拥有亲王、郡王衔的较少。清初开国只有8名世袭亲王即睿亲王、礼亲王、郑亲王、豫亲王、肃亲王、庄亲王、顺承郡王、克勤郡王等所谓“铁帽子王”。
后又增加恭亲王,怡亲王、醇亲王、庆亲王。由于清代的这些制度,宗室没有造成对皇权多大威胁,在这方面,清朝的政策是很成功的。
宗室人员可以通过功封、恩封、袭封和考封等四种途径取得这些爵位。如在清初开国的“军功勋旧诸王”,有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等8人,被称做“八大铁帽子王”。
他们有用兵权、议政权和旗主权,而且“世袭罔替”,其后代总有一嫡子原爵袭封。如果因故不能袭封,还准其旁支子孙袭封原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清爵位
清代对宗室没有实行封藩建国,强调“一统”天下,但同时对皇子和军功都实行封爵制,从分封亲王至奉国将军分为14等。有功封、恩封、考封之别。功封是有特殊功勋的被封为亲王,人数极少,可以世袭罔替;恩封是国有大庆时对一些宗室的升等加封;考封是按世系依次降等,以至降为不入等级的“闲散宗室”,与老百姓没有什么差别。因此,清代宗室的繁衍速度和数量都较明代较少,高级宗爵数量一直受到限制,拥有亲王、郡王衔的较少。据统计,清初开国只有8名世袭亲王即睿亲王、礼亲王、郑亲王、豫亲王、肃亲王、庄亲王、顺承郡王、克勤郡王等所谓“铁帽子王”。后又增加恭亲王,怡亲王、醇亲王、庆亲王。由于清代的这些制度,宗室没有造成对皇权多大威胁,在这方面,清朝的政策是很成功的。
清朝宗室爵位分:和硕亲王、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一等镇国将军、一等镇国将军、二等镇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一等辅国将军、二等辅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一等奉国将军、二等奉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奉恩将军。笔亲王至公均为超品,镇国将军为正一品,辅国将军为正二品,奉国将军为正三品,奉恩将军为正四品。
宗室人员可以通过功封、恩封、袭封和考封等四种途径取得这些爵位。如在清初开国的“军功勋旧诸王”,有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等8人,被称做“八大铁帽子王”。他们有用兵权、议政权和旗主权,而且“世袭罔替”,其后代总有一嫡子原爵袭封。如果因故不能袭封,还准其旁支子孙袭封原爵。康熙前期,军功勋旧诸王的势力,由于主客观各方面的原因已经削弱;皇权日益加强。雍正皇帝曾因其弟允祥“公忠体国”,封他为和硕怡亲王,世袭罔替。皇室近支因祖恩而得封爵称为“恩封”。清制规定,凡皇子年满15年,则由宗人府奏请皇帝封爵。如果奉旨“暂停封授”,则隔五年再行奏请。于是,皇子照例均可获得封爵。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的宗室贵族,每代都有一嫡子可承袭规定的爵位,这叫做“袭封”。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规定,对亲王和郡王各子的封爵都减一级。例如,原来亲王嫡子以外的各子皆可封为郡王,今改为贝勒;郡王的嫡子以外的各子可封为贝勒,今改为贝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又规定,应封爵者,在20岁要经过国语(满语)和马、步射的考试,优者可按例封爵;平者,降一级封爵;劣者,降两级。雍正、乾隆年间,又进一步完善了“考封”制度。乾隆年间对考试的等级又进行了更严格的要求。马射、步射和满语三项全优者,方可授予应得之爵位。两优一平者降一级授封。一优两平或两优一劣则降二级授封。三项皆平或一优一平一劣者,则降三级授封。至于一优两劣、两平一劣、一平两劣及三项皆劣者,则停封。令其学习,再行考试。若应封奉恩将军者,无爵可降时,要给以停俸的惩罚。应降一级者停俸两年;应降两级者停俸三年;应降三级者停俸四年。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清廷进一步规定,凡考试与应封之例不符合者,不仅停封,而且此后永不准再参加考试。
和硕亲王,和硕(hoso)是四方之方、东北角、西北角之角的意思。
多罗郡王,多罗(doro)是礼、道、理的意思。
多罗贝勒,贝勒是“部落长”、“酋长”的意思,地位低于汗。金朝时候写做“勃极烈”。
固山贝子,贝子本是贝勒的复数形式。固山(gusa)意思是八旗之旗。
清朝的封爵
清初(后金时),尚处于爵职不分的状态,至最后的完善也有一个过程。天命五年(1620年),“论功序爵,列总兵之品三等,副(将)参(将)游击亦如之,其牛录额真俱为备御,每牛录下设千总四员”。天聪八年(1634年),改称五备御之总兵官为一等公,一二三等总兵它为一二三等昂邦章京,一二二等副将为—二三等梅勒章京,一二等参将为一二等甲喇章京,游击为三等甲喇章京,备御为牛录章京。顺治元年,加封公、侯、伯世爵,不久更昂邦章京为精奇尼哈番,梅勒章京为阿思哈尼哈番,甲喇章京为阿达哈哈番,牛录章京为拜他喇布勒哈番,以及拖沙喇哈番。乾隆元午(1736午),又比照汉称,定精奇尼哈番为于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哈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乾隆十六年(1751年),定世袭七品官为恩骑尉从而确立了二十七等世爵制:
公,分一至三等,超品
侯,分一等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二等侯.超品;
伯,分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
子,分一等子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子,正一品;
男,分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
轻车都尉,分—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轻车都尉,正三品;
骑都尉,分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及骑都尉二等,正四品;
云骑尉,正五品;
恩骑尉,正七品。
爵位的承袭有两种,一种叫世袭罔替,所得爵位可世代承袭,由朝廷受予诰命,属于特典之列。通常的世爵均定有承袭次数,—般是每—代减一等,袭次既尽,世爵也就取消。世爵俸禄为:一等公岁支俸银700两,二等公685两,三等公660两,一等侯又一云骑尉635两,一等侯610两,二等侯585两,三等侯560两,一等伯又一云骑尉535两,一等伯510两,二等伯485两,三等伯460两,一等子又一云骑尉435两,一等子410两,二等子385两,三等子360两,一等男又一云骑尉335两,一等男310两,二等男285两,三等男260两,一等轻车都尉又一云骑尉235两,一等轻车都尉210两,二等轻车都尉185两,三等轻车都尉160两,骑都尉又一云骑尉135两,骑都尉110两,云骑尉85两,恩骑尉45两。还有不列等的闲散公255两,闲散侯230两,伯品级官205两,子品级官180两,男品级官155两,轻车都尉品级官130两,骑都尉品级官105两,云骑尉品级官80两。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银1两,兼支给米1斛。
以上世爵主要用于封功臣及外戚。宗室皇亲另有制度,分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多罗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若除去世子、长子外共十二级。一般爵位均为降级世袭,即子嗣承袭父爵要降一级。如果承袭者本人无甚功勋,不能晋级。少数特许可世袭罔替,如清初的八家“铁帽子王”: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八家以及后世的乾隆时封的怡贤亲王、同治时封的恭亲王、光绪时封醇亲王、庆亲王四家。
清代的皇族宗室爵位在清崇德元年定制为九等,顺治六年,更定为十二等:
1.和硕亲王。2.多罗郡王。3.多罗贝勒。4.固山贝子。5.奉恩镇国公。6.奉恩辅国公。7.不入八分镇国公。8.不入八分辅国公。9.镇国将军。10.辅国将军。11.奉国将军。12.奉恩将军。
清室的分封原则是:“酬庸为上,展亲次之。”清代以武开国,故而特重军功,宗室皇族即使近支亲贵,如无尺寸之功,仍不得上赏,这比之明代于襁褓中封王,确实强出很多。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十六个儿子中,只有四个亲王、一个郡王,崇德八年,努尔哈赤第十一子巴布海因谋反被杀,其爵位不过是小小的奉国将军。皇太极诸子中封亲王的也只有两个。顺治诸子中因康熙感念手足之情,故而,兄弟二人福全、常宁都得以封为亲王,这在清代是唯一的特例。康熙三十五个儿子,成活的二十四个,封亲王的除雍正以外,包括废太子的追封,共有10个亲王(康熙朝共封过两个,除雍正以外),郡王五个(康熙朝只封过2个),乾隆诸子中封亲王的除嘉庆以外,只有3个,嘉庆诸子中封亲王的除了道光以外,只有1个,道光诸子中封亲王的有3个,但是,在道光一朝只有恭亲王是他临死前封的,皇五子是过继给道光的兄弟才得以封王。咸丰只有一子,同、光、宣无子,故而无封。
从上述情况看清代的分封还是比较严格,这和宋代差不多。而且,世袭的不多,到清末也只有十一个世袭罔替的亲、郡王。再有,清代诸王“不临民、不锡土、不加郡国”,也比明代的强出来一些。
顺治元年(1644年),清政权由盛京(沈阳)迁都北京后,便开始在京郊圈占土地,在城内圈占房屋。顺治五年(1648年),又下令原在内城居住的汉人等居民一律迁到北京的南城(即外城)居住。这一满汉分城居住的政策,对北京人的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康乾时期,北京内城居住的已经都是旗人了。旗人,从在编组织上来看,分为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若从血缘关系,或者说从政治地位来看,可以分为宗室贵族、异姓贵族和中下层旗人。宗室贵族包括从努尔哈赤的父亲塔克失传下来的本支宗室,和其伯、叔、兄、弟旁支传下来的系列又称觉罗。他们都有着特殊的政治地位、丰厚的经济利益,优越的工作、生活环境,及优先接受文化教育的条件,是全社会在最上层的人。
清朝宗室贵族不断繁衍扩大,和清廷对宗室实行封爵制度有密切的关系。清朝分封宗室贵族的爵位共有14等,从高到低依次为: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宗室人员可以通过功封、恩封、袭封和考封等四种途径取得这些爵位。如在清初开国的“军功勋旧诸王”,有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等8人,被称做“八大铁帽子王”。他们有用兵权、议政权和旗主权,而且“世袭罔替”,其后代总有一嫡子原爵袭封。如果因故不能袭封,还准其旁支子孙袭封原爵。康熙前期,军功勋旧诸王的势力,由于主客观各方面的原因已经削弱;皇权日益加强。雍正皇帝曾因其弟允祥“公忠体国”,封他为和硕怡亲王,世袭罔替。皇室近支因祖恩而得封爵称为“恩封”。清制规定,凡皇子年满15年,则由宗人府奏请皇帝封爵。如果奉旨“暂停封授”,则隔五年再行奏请。于是,皇子照例均可获得封爵。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的宗室贵族,每代都有一嫡子可承袭规定的爵位,这叫做“袭封”。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规定,对亲王和郡王各子的封爵都减一级。例如,原来亲王嫡子以外的各子皆可封为郡王,今改为贝勒;郡王的嫡子以外的各子可封为贝勒,今改为贝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又规定,应封爵者,在20岁要经过国语(满语)和马、步射的考试,优者可按例封爵;平者,降一级封爵;劣者,降两级。雍正、乾隆年间,又进一步完善了“考封”制度。乾隆年间对考试的等级又进行了更严格的要求。马射、步射和满语三项全优者,方可授予应得之爵位。两优一平者降一级授封。一优两平或两优一劣则降二级授封。三项皆平或一优一平一劣者,则降三级授封。至于一优两劣、两平一劣、一平两劣及三项皆劣者,则停封。令其学习,再行考试。若应封奉恩将军者,无爵可降时,要给以停俸的惩罚。应降一级者停俸两年;应降两级者停俸三年;应降三级者停俸四年。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清廷进一步规定,凡考试与应封之例不符合者,不仅停封,而且此后永不准再参加考试。
清代,对于宗室中女流之辈及其夫婿和所生子,对于王公贵族之妻室都实行了封授爵位制度。例如,中宫所生的公主,封为固伦公主。妃嫔所生公主,封为和硕公主。中宫所抚的宗室女下嫁,也封为和硕公主。亲王之女。封为郡主。郡王之女,封为县主。贝勒之女,封为郡君。贝子之女,封为县君。入八分镇国公和辅国公之女,封为乡君。王公侧福晋和侧室所生之女,则降二级授封。依此类推到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侧室所生之女已无应降品级。雍正皇帝“禁抑宗藩”的政策,削弱了诸王对旗分人员的支配权;禁止朝臣和诸王交接往来,进一步剥夺了各王的参政议政权利。康乾时期,宗室贵族养尊处优,除了分翼分班,轮流上朝,走走形式以外,基本上无大权在手。一些宗室贵族还被排斥政治之外。在政治上受到打击和挫折以后,他们则移情花草、山水、绘画。甚至有的产生心理变态,他们潦倒的精神生活与其物质生活产生强烈的反差。
清代的宗室贵族的一切事务都由宗人府承办,其基层以族支为单位,设族长、教长管理。宗室贵族以外的旗人社会中,还有世爵世职制度。这些封有世爵世职的贵族,又被称做异姓贵族。康乾时期,异性贵族的世爵世职共有八种,乾隆十六年(1751年)又把世袭七品官定为恩骑尉,为第九种。九种世爵世职为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自公至轻车都尉,每种又分为三等。通算起来共有二十一个级别。中下层的旗人则靠获得官缺或兵缺度日,习兵练武是他们的主要职责。
清朝皇帝的儿子爵分四等,就是亲王,郡王,贝勒和贝子.普通和硕亲王的是世子是郡王.普通多罗郡王的长子是贝勒.铁帽子亲王的是世子是亲王.铁帽子郡王的长子是郡王.
世子是王爷,诸侯法定继承人的正式封号。
清朝,清亲王嫡子奉特旨者封世子。定例:和硕亲王法定继承人封世子、多罗郡王法定继承人封长子
亲王
亲王是封建制度中的爵位名。在中国封建制度中,为王爵的第一等。
中国封建制度中的亲王
汉朝开始,封皇子、皇帝兄弟为王。魏晋开始,王爵分为亲王、郡王两等,亲王专封皇子、皇帝兄弟;郡王初为皇太子之子的封号,后多用于分封节度使等武臣,文官也有受封郡王者。
郑樵《通志.职官略》:“北齐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之爵,王位列大司马上,非亲王则在三公下。”又曰:“至隋炀帝唯留王公侯三等,余并废之。皇伯叔昆弟皇子,是为亲王。”至唐“定制皇兄弟皇子为王,皆封国之亲王。”
自亲王、郡王分设,一般一字王号为亲王,两字王号为郡王,例如唐睿宗登基前封相王,郭子仪封汾阳王。明朝时期,亲王的正式名称为王,其封地称国,王玺称“某国之宝”。爵号直接冠以亲王字样为名的,唯清朝一代,其全称为和硕亲王,满语称“hošo i cin wang”。
郡王
爵位名。始置于西晋。唐宋以后,郡王爵号低于亲王一等,多为诸王长子的封号。此外,臣下亦可封郡王。清代宗室封爵第三级称为“多罗郡王”(“多罗”即满语“理”之意),简称“郡王”。
贝勒
贝勒,皇室爵位(皇室爵位有时候也会授予蒙古人),满语,原为满族贵族的称号,复数为“贝子”。后以贝勒、贝子为清代宗室封爵的两个等级,贝勒为第三级。
亲王和亲王世袭罔替本质上都是一样的,级别是一样,如果你把这个分成两个级别,那么亲王加双俸也应该是中间的一个级别。
满清皇室爵位是这样的: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多罗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共十二级。
世袭罔替的王爷有礼、睿、豫、肃、郑、庄、怡、恭、醇、庆这十位亲王和顺承郡王、克勤郡王。
公侯伯子男和剩下的云都尉、轻车都尉都是给非皇室成员的。
贝子
中国清代贵族爵位名。满语,初为贝勒的复数。在早期满族社会中 ,贝子意为天生贵族 。努尔哈赤确立八旗制度,以子侄为各旗旗主,称和硕贝勒。贝勒下设贝子,全称为固山贝子,属高级贵族。自皇太极后逐渐实行12级封爵制。贝子在亲王、郡王、贝勒之下。受封贝子者皆为宗室、觉罗及其他八旗贵族 。获取途径有世袭 、恩封、功封和考封数途。归附于清朝的蒙古贵族亦实行这种封爵制,在王、贝勒下设贝子爵。
贝子。又称作固山贝子,是清朝皇族爵位的一种,在清代早期,贝子一词用来泛指皇族的诸王、诸大臣。但到1636年(崇德1年),制定新的皇族爵位制度,将第四等的皇族爵位称作固山贝子,简称为贝子。
贝勒属于皇室爵位(皇室爵位有时候也会授予蒙古人),亲王和亲王世袭罔替本质上都是一样的,级别是一样,如果你把这个分成两个级别,那么亲王加双俸也应该是中间的一个级别
满清皇室爵位是这样的: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多罗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如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恩将军(这个机不清是否是奉国将军了),世袭罔替的王爷有礼、睿、豫、肃、郑、庄、怡、恭、醇、庆这十位亲王和其他的两个郡王(郡王忘记是什么称号了)
公侯伯子男和剩下的云都尉、轻车都尉都是给非皇室成员的
“格格”原为满语的译音,gege〔KK〕,译成汉语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即妇人之爵名。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例如,皇太极的次女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复改为“温庄长公主”。
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清朝皇帝的儿子爵分四等,就是亲王,郡王,贝勒和贝子.普通和硕亲王的是世子是郡王.普通多罗郡王的长子是贝勒.铁帽子亲王的是世子是亲王.铁帽子郡王的长子是郡王.
世子是王爷,诸侯法定继承人的正式封号。
清朝,清亲王嫡子奉特旨者封世子。定例:和硕亲王法定继承人封世子、多罗郡王法定继承人封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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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宗室爵位分:和硕亲王、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一等镇国将军、一等镇国将军、二等镇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一等辅国将军、二等辅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一等奉国将军、二等奉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奉恩将军。笔亲王至公均为超品,镇国将军为正一品,辅国将军为正二品,奉国将军为正三品,奉恩将军为正四品。
文章标题: 中国古代文官怎么封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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