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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自由主义和中国古代道家的无为而治思想有何异同

时间: 2023-08-12 15:01:26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5次

放任自由主义和中国古代道家的无为而治思想有何异同

乡土中国无为政治的特点与道家的无为而治相同吗?

乡土中国的“无为政治”与道家的“无为而治”存在一些相似之处,但实际上两者并不完全相同。
乡土中国的“无为政治”是指在特定社会结构中,政治权力并没有被明确地行使,而是通过社会成员的习俗、传统和道德等力量来实现社会治理。这种政治模式的特点在于其依赖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力量的自然运作,政治权力的作用相对较小。这与道家思想中的“无为而治”有相似之处,都强调顺其自然,不过度干预,让事情自然发展。
然而,道家的“无为而治”是一种全面的哲学思想,强调的是“无为而无不为”,即不刻意追求功利和目的,而是通过自然的方式实现治理。道家认为,只有通过“无为”的方式,才能达到真正的“治”。因此,在道家思想中,“无为”是手段和目的的统一,是一种全面的哲学理念。
相比之下,乡土中国的“无为政治”更注重社会结构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政治权力的作用相对较小。这种政治模式在实际运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社会成员可能会因为习俗、传统和道德等方面的差异而产生矛盾和冲突。因此,乡土中国的“无为政治”更强调的是在特定的社会结构和文化背景下,政治权力的适度介入和引导。
综上所述,乡土中国的“无为政治”与道家的“无为而治”存在相似之处,但实际上两者并不完全相同。乡土中国的“无为政治”更注重社会结构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而道家的“无为而治”则是一种全面的哲学思想。
首先道家并没有无为而治思想,道家始终讲慎终如始,功成不居,从来不固定所作所为,但是目的性很强,张弓持箭不断修正,从而达到以正治国。所以观道家执政期间,看其在执政期间各种政策办法就是道家思想,所谓的无为而治的体现,而不是简简单单的休养生息。也不是儒家解释的道家无为而治,目前所有版本的无为而治,都是儒家提出儒家解释的版本,是彻底的儒家思想,无为而治是儒家最先提出,儒家具体解释的一个概念,说的俗气点,就是儒家带风向的一种说辞,诱导人们错误认知道家思想的一个手段,直接说就是抹黑或者涂上儒家一些染料,导致道家学说不断被歪曲。

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

在《论语·宪问》篇里有着这样的记载:孔子周游列国时,曾遇到许多“避世”的“隐者”。这些隐者嘲笑孔子一心济世,但都归于徒然。隐者们大多远离世俗,遁迹山林,欲洁其身,在遁世之后,还为他们的生活方式归结了一套道理,而他们所秉承的“避世”思想,便是道家思想的早期雏形。

在《老子》中曾就“道”的多方面理解进行了大量的阐述,而给我留下印象最为深刻的则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自创立以来一直以崇尚自然,主张遵循客观规律而被人们所熟知,道家主张个人应法天、法地、法自然,即“道法自然”。在我看来“道法自然”不仅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万物生生不息的规律,还提出了相对于消极“避世”的积极迎合自然的发展之道——“无为”。《庄子·齐物论》中提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道家的思想认为,天地与个人是一个整体,是同生同灭的,只有遵循自然的发展规律,才能长生长存。人与万物都根源于“道”,“道”是人与世界的一种本原关系,它是“天地之始”、“万物之母”、“众妙之门”,是一切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故而,道家主张做到“无为”。“无为”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待,也许过于消极,但不得不说,道家所提倡的“无为”并不是指无所作为、随遇而安、不做任何事情,而是反对过多的人为干涉,不要以多为胜,这就与老子的“反者道之动”不谋而合。即“少则得,多则惑”,“无为”相对于“有为”来说,是一个维持自然稳定、平衡的良好状态。即“无为”之道。

道家的“无为”思想伴随着历史发展的脚步,走过了漫长的发展道路,并在各个阶段中不同程度地发挥着、显现着其在治世、治国、济人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从道家思想的发展和历史时期的划分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 先秦时期:以老子、庄子思想为代表

在这一时期,时代的大背景主要以旧制度、旧统治秩序被破坏,新制度、新统治秩序在确立,新的阶级力量在壮大为主。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导致了各国的变革运动和封建制度的确立,也出现了思想文化的空前繁荣。社会环境的大变革,促进了一大批思想家的诞生,诸子百家争鸣,思想之花竞相绽放,而老子与庄子也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为道家思想的传扬吐芳露蕊。在《老子》第一章里,开头便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在老子看来,“道”是万物之本源,是无从命名的,故唤之“无名”。在道家的思想里,最为常见的就是对“有”、“无”的思辨,也可理解为对“多”、“少”的平衡。而这种使事物变化时保持平衡所要遵循的法则,老子称其为“常”,即为常理。按照“无为”的“常”来进行活动就必须要顺乎自然,这就要求人们在为人处世方面不要矫揉造作,做人做事不能违背常情。而在治国方面,则提倡不要忙于为大众多做事,而是应当废除那些本不该做的事;另一方面,当以道为法,自己无为,而让大众各尽其能,以达到“无为”之境界。

而在庄子看来,“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这是其对“无为”的理解。他认为达到“至乐”的途径就是“无为”地去超越普通事物、“我与世界”、“我与非我”、主观与客观的界限,达到“无”的境界。常人因为“无为”,所以“无己”,可以至乐;神人因为“无为”,所以“无功”,万物得以顺其自然的发展;圣人因为“无为”,与道合一,所以“无名”,世人可以自由自在,充分地发挥其所拥有的才能。故而,“无为”之道实则自然之道。

二 汉代时期:道家的兴盛与没落

众所周知,汉朝若要细分,可分为西汉和东汉。在此不作细分,而是以道家的兴盛与没落作为时间的主线来阐述。

汉朝建制初期,经过数年反秦战争与楚汉相争之后,原本在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的农业人口大量流失,作为新生的国家为了让流失人口快速回到原来的农业劳作岗位上,并且为了减少多余的政策支出和浪费,从而制定出了与民休息、轻徭薄赋、清静俭约三大政策方针。在这样的一个社会背景下,道家的主张巧妙地迎合了统治者的需要,因此,汉初的统治者在思想上就推崇以“清静无为”为特征,以“无为而治”为原则的黄老思想,以此来安定社会秩序,很快使社会和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并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繁荣景象,故而把它作为统治的指导思想。自此,道家的思想得到了当权者的重视,其也成了汉初的正统学派。

随着时间的推移,朝代的更迭,汉初所奉行的黄老之术,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使社会矛盾有所缓和,但并未能使矛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并且对于封建社会固有的矛盾更是没有起到遏制的作用。所以,到汉武帝时,又面临“盗贼群起”,农民以暴力反抗统治阶级的危机局面。为了进一步缓解紧张的社会局势,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统治者借鉴前人经验,企图借助鬼神的强大威慑力来加强国家统治,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以“天人感应”为核心思想的儒学家董仲舒横空出世,很好地稳定了民心,巩固了统治者的统治与权威。董仲舒以《公羊春秋》为依据,将周代以来的宗教天道观和阴阳、五行学说结合起来,吸收了法家、道家、阴阳家思想,建立了一个新的思想体系。这样一套新的思想体系,很快替代了之前的“无为”之治,成了汉代的官方统治哲学。而董仲舒所主张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更是宣告了道家学派的没落。“无为”的治世思想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有为”的政策从此卷土重来。

三 汉朝之后:道家思想与其他学派融合,再起思潮

汉朝之后,封建统治逐步加强,统治者更加致力于加强对民众的统治,“无为”的思想不再适应统治者的政治需要,从而,在其自己的发展空间中缓慢地发展前进着。在这一阶段,道家学派的.思想出现了异化,吸收了其他学派的思想,并与其他学派的思想相融合来奠定本派思想的位置,因此世人称其为“新道家”。新道家们注意借鉴历史经验,兼容各家之长,其中以《淮南子》为代表的新道家将阴阳说引入宇宙万物生成论中。在公元三四世纪里,随着道家的再起,对名家的相关理论也再次进行了钻研,在“玄学”中提出了“辨名析理”观念。在这一时期的新道家们对早期的道家思想进行了修订。即将“道”解释为“无”,另外就是提出了万物自生的“独化”理论。对“无为”也有了新的理解,首先,随着社会的变革,新的典制和道德自然应运而生。这一时期,顺应天、顺应自然就要顺应新的典制道德,这就是“天”,就是“无为”。反之,反对新的典制道德,极力维护旧的典制道德,这便是“人”,便是有为。一个人,让他的天赋发挥出来,就是“无为”。反之,就是“有为”。由此可以看出,这一时期道家所遵循的“无为”不仅仅是要主张世人遵循自然、人本身所包含的规律,还将维护社会稳定、典制道德作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自然规律。

随着时代的发展,道家思想家们逐渐开始将目光从山林,转向了社会和世人。“无为”作为一种维持事物自然、和谐状态的思想,被更为广大的民众所接受。“无为”由为了自然而“无所作为”,演变为只有“有为”在先,才能实现“无为”的治世理念。然而,作为一名现代人,我们也应恬然淡泊、清静无为、顺其自然、淡然坦然地生活。正如现今所提倡的勤俭节约一样,“见素抱朴”、“粗茶淡饭”的生活方式,“知足常乐”的生活哲学都将现代的“无为”思想融入其中。老子的理想社会是“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其理想的社会是一个无剥削、无压迫,按照自然规律发展的和谐社会,民众不受干扰,人与人之间无猜忌、无矛盾、无冲突,自由平等,人民各尽其性、各安其事、各得其所,整个社会安泰和美、其乐融融。中国传统道家学派的这种渴求万事万物都能遵循自然,和谐发展的“无为”思想,不仅能对人们在修身养性方面起到指导与提升的作用,还能对我国当前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直接的理论借鉴。在稳定中建设和谐社会,这不仅是一个理想,也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

商鞅变法、无为而治、道家思想的“无为而治”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1、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变法改革运动,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

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申不害提出,韩非加以发展的“术治”

术治的中心思想是“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韩非子·定法》)。他们认为“法”是公开的,“术”则是藏在君主心中、暗自运用的,君主掌握这种统治术,就可使“群臣守职,百官有常”,巩固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这是保证“法”的实施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3、道家思想的“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是道家的治国策略,所以治国是无为而治的第一应用。为了贯彻无为而治的方针 ,各级政府官员既要抛弃各种政绩主义和形式主义,也要抛弃“为人民谋幸福“、“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等仁政理念。

宽刑简政、轻徭薄赋、与民休戚,尽量靠万民的自为无为无不为,靠万民的自治无治无不治,自己做好必要的服务工作即可;同时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信任和依靠下属,让下属去完成各项工作,自已主要做好识人用人的工作。 

扩展资料:

早在公元前七世纪左右,管仲为齐国相,提出了“以法治国”的主张,他说:“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法治的信心。他凭借“以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使齐国大治,“九合诸侯一匡天下”。

管仲不仅强调“以法治国”,同时也注意建设道德体系,使法治与道德教化相结合。他以“礼义廉耻”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体系,并且上升到关系国家存亡的地位,他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从管仲起,到韩非综合法家思想提出“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历时已数百年。在这期间,法家的思想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成为先秦最具代表性的法理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商鞅变法

百度百科-无为而治

百度百科-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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