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存在分封制?它与西周分封制有什么区别
明朝的分封制严格来讲应该叫藩王制。就是每个王必须前往自己的藩地,
叫就藩,不能留在京城。从这点上看这是符合分封制的。
但是藩王制和传统的分封制又有不同,它们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分封制(见于周和两汉)下的王国是个独立的王国。只要向天子称臣纳贡并服从天子的统治就行了。中央并不直接干涉地方王国的事物,分封王国享有独立的军事、民政、财政权利。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讲,传统分封制下的王国享有“高度自治权”
而明朝的藩王制,除了北方几个边关地区的王外(比如燕王,宁王朱权,正是由于在北方和蒙古打仗,所以他们享有高度军事自主权),其他内地藩王只有在特定情况(如地方上有人造反)下才享有一定军事权利外,几乎没有什么其他实际的权利,只是在地方上设有一个王府,享有皇亲国戚的荣誉,不愁吃穿(朝廷每年无偿向藩王供给钱粮,这是朱元璋当年定下的规矩)。 到了洪武后期,尤其是永乐以后,朱棣鉴于自己造反成功的经验。对藩王们指定了很多苛刻的约束条例,很多藩王只享受作乐,不管朝事,被称为“贤王”
另外朝廷再在每个藩王驻地,都会有驻军,一方面保护藩王宗室的安全。另一方面防止地方上有变,藩王好及时组织军队予以应付。除此外藩王并不享有其他军政、民政、和财政权。这些由地方布政使负责,由六部统管
明朝存在分封制?它与西周分封制有什么区别?
周的封土建国制,封建制,在一国下该国负责人可以接着分封,该国负责人拥有民政财政军事人事等权利,权利巨大,直接对天子负责,朱元璋的分封只是主要是自己亲子,并不包括外姓,明国朱元璋时期的部分在边藩王在一定情况下有节制官员将领的权利,但没有任命官员将领的权利,这些权利属于中央,藩王是没有管理地方的权利的,藩王有自己直接统帅的万余人左右的军队,朱元璋在分封时也颁布了大量训诫和权利限制,一些藩王在就藩后有大量不法行为,朱元璋写作了《御制纪非录》,朱元璋刚开始的目的至少没有完全达到,昔者,元失其驭,群雄并起,四方鼎沸,民遭涂炭。朕躬率师徒,以靖大难,皇天眷佑,海宇宁谧,然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卫国家,下安生民。今诸子既长,宜各有爵封,分镇诸国。朕非私其亲,乃遵古先哲王之制,为久安长治之计。柳宗元的封建论估计读过,朱元璋对一些藩王违法乱纪的不满朱允炆也是知道的,对相当违法乱纪的藩王的处理朱元璋不够坚决,朱元璋死后朱允炆出于巩固中央进行削藩,如直接废除藩王,朱允炆死后,朱棣接着通过各种措施削藩,如塞王内迁,削减护卫,明告他们不要插手地方和军队,废除一些藩王,进行推恩等,经过朱棣削藩,实现了中央集权,藩王基本没有了权利,明国的分封制和周国的分封制是有明显区别的不同的,明国基本是府县制,汉国初期实行的以郡县制为主和部分分封制相结合的制度,但这时的分封制权利相比周国时期更小,如没有任命王相的权利。
明朝的分封制严格来讲应该叫藩王制。就是每个王必须前往自己的藩地,
叫就藩,不能留在京城。从这点上看这是符合分封制的。
但是藩王制和传统的分封制又有不同,它们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分封制(见于周和两汉)下的王国是个独立的王国。只要向天子称臣纳贡并服从天子的统治就行了。中央并不直接干涉地方王国的事物,分封王国享有独立的军事、民政、财政权利。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讲,传统分封制下的王国享有“高度自治权”
而明朝的藩王制,除了北方几个边关地区的王外(比如燕王,宁王朱权,正是由于在北方和蒙古打仗,所以他们享有高度军事自主权),其他内地藩王只有在特定情况(如地方上有人造反)下才享有一定军事权利外,几乎没有什么其他实际的权利,只是在地方上设有一个王府,享有皇亲国戚的荣誉,不愁吃穿(朝廷每年无偿向藩王供给钱粮,这是朱元璋当年定下的规矩)。 到了洪武后期,尤其是永乐以后,朱棣鉴于自己造反成功的经验。对藩王们指定了很多苛刻的约束条例,很多藩王只享受作乐,不管朝事,被称为“贤王”
另外朝廷再在每个藩王驻地,都会有驻军,一方面保护藩王宗室的安全。另一方面防止地方上有变,藩王好及时组织军队予以应付。除此外藩王并不享有其他军政、民政、和财政权。这些由地方布政使负责,由六部统管
明朝的分封制严格来讲应该叫藩王制。就是每个王必须前往自己的藩地,
叫就藩,不能留在京城。从这点上看这是符合分封制的。 但是蕃王制只是享有一定的军事自主权,没有其他的权利,只是在一个地方设立王府,坐享吃喝,所以又称贤(闲)王。
西周的的分封制只要向天子称臣纳贡并服从天子的统治就行了。中央并不直接干涉地方王国的事物,分封王国享有独立的军事、民政、财政权利。所以又称国中国。享有高度的自制。后来西周的灭亡也是有一点的分封制的原因的。
明朝不是真正的分封制,西周分封出去后就相当于一个独立的王国了。只不过还要向天子纳贡。而明朝的藩王的话,除了在军事上有一定的权利外,其它的如民政 财政等,他都无权过问的。
朱元璋封的不是王,是一个有名无实享福的闲人而已。
幕藩体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藩主(诸侯)
17世纪德川家康建立了由幕府和藩国共同统治的封建制度,称“幕藩体制”
在幕藩体制下,将军是日本的最高统治者,幕府是国家的最高的政权机关。幕府统治全国各地的藩国。各藩的统治者是大名,效忠于幕府,幕府对他们实行交替参觐制度。大名仍拥有很大的独立性,他们在自己的领地上拥有行政、司法、军事和税收等权利。全国实行封建土地所有制,各领主的土地均按份地由农民耕种,农民须交地租,履行各种封建义务。幕府对农民实行登记制度,在政治思想上进行严格控制。各个藩国的大名实际上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征夷大将军的亲属,领地被封在近畿附近,第二类是早年跟随征夷大将军征战四方的忠心家臣,第三类是战争中投降幕府,但仍不能取得幕府信任的大名,这类大名一般被封在边疆地区。在实行幕藩体制后,为了巩固政权,保卫领土,幕府又实行了闭关锁国的政策,这一政策直到明治维新后才被打破。可以说幕藩体制既有优点,又有不足之处。
江户幕府实行以“幕藩制”著称的统治体制。中央政权为幕府,地方政权为藩。幕府既处于对各藩的统辖地位,又允许各藩有相对的自治性。幕府的主要收入,依靠直辖领地的年贡和幕臣的贡纳。幕府还垄断对外贸易。幕府直辖领地以外的土地,分封给大小不等的大约260个藩主(诸侯)。各藩藩主都必须定期到江户参谒将军,称“参觐交代制”。
文章标题: 德川幕府的幕藩体制和西周的分封区别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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