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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盐枭有多狠

时间: 2023-06-17 22:00:41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10次

历史上的盐枭有多狠

历史上的李卫是怎样的?

李卫,是清朝一位名臣,历史上关于他的记载都是好的一面,从他的各种事迹中,也可以看出,此人确实是一位为国为民的忠臣。

他的出生就比较好,家境富裕,由一开始捐资员外郎为一个小的突破口,进入了朝廷,此后,他的朝堂之路,可以说平步青云,没有经历过大起大落的波折,就是一步一步慢慢往上走。

史书上记载,他是一个为官清廉,而且不畏权贵,在朝期间,为百姓做了不少好事,为国家也做出了很多贡献,比如缉查私盐,修筑海塘等等,而且体察明天疾苦,深受百姓的爱戴。

他历经了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可谓是三朝元老,而且三位皇帝都对他评价颇高,尤其深受雍正皇帝的赏识。

最后因病去世,享年51岁。可以说他是一位忠臣,也遇上了明君,实现了自己为国为民的抱负,也没有受到过忠疑之术,这一生算得上圆满。

话说李卫是如何当上官的?电视剧外头是这么回事:身世低微的街市地痞李卫为救因水患抢食粮老母,偷走同住一个堆栈的胤祥的宝剑自愿假扮钦差劫刑场,吹糠见米。胤禛对这个不学有术、外邪内正的小子十分浏览,干脆让李卫持续假扮钦差,以转移太子党的留意。

李卫也不含糊,协助雍正斗倒了太子,太子情急篡位,被废。李卫有功,胤禛将他收为部下,并派他去苏阳县当县令,今后李卫在朱颜良知岳思盈的协助下,使用大人物的机警赢得雍正溺爱,一起巧斗各级贪官蠹役,最初当上两江总督。

那末历史上的李卫究竟是如何的,又果真是这么当上官的么?

李卫历史上确有其人,也是走非正常路子当上官的,不外他不是个一穷二白的小地痞,也不是坑蒙拐骗的主,家里颇富有,康熙五十六年,李卫捐资员外郎,随后不久便入朝廷任兵部员外郎一职。也就是说李卫是费钱买的科员级干部身世。

可是费钱买官其实不代表本身没气力,李卫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自康熙五十六年至雍正五年,不外十年之间,从一个从五品的员外郎闲职,一起担当各类要职,并终极官居总督,成为朝廷一品要员、封疆大吏,其升迁速率不可谓不快。且深受雍正天子欣赏,和隆科多,田文镜、年羹尧并列雍正四大宠臣。

对电视剧剧情熟习的同窗或许还记得李卫缉查私盐,构筑海塘,苍生送万民伞那几段,这些情节可不是瞎编的,历史上确有其事。历史上李卫临时主管或许兼管一方的盐政任务,他在办理盐政、缉查私盐方面是很在行的。

李卫增强缉私部队力气,重点冲击具有弱小布置的大盐枭。在浙江任上,李卫还偏重操持了浙江海塘事件。海塘即海堤,是江浙两省内地住民用来抵挡浪潮侵袭的主要设备。李卫很注重构筑海塘,简直每一年都要奏请整治。海塘工程系由当局财务开支,但所拨款额多不敷用且必需先经奏准,然后创办。李卫在浙江多方面自筹资金。

所谓强将部下无弱兵,雍正天子精明强干,李卫持才傲物,精明能干,某些水平很像雍正。雍正很欣赏他,有时候很保护他,由于李卫为人高傲,常得罪人.很多人到雍正跟前告他,而雍正老是不予理睬,说李卫是同心专心为公,不避仇怨。还特地给他封了一个官,清代历史上这个官只要李卫做过。

异样受雍正宠信和李卫干系不错的年羹尧天诛地灭,李卫可就不一样了,固然雍正身后,乾隆不像雍正那末宠他,但也颇受重用,乾隆三年李卫病逝,年五十一,乾隆帝命按总督例赐赉祭葬。

私盐的历史发展

自西汉迄唐中叶,是中国古代私盐的初步发展时期。这一阶段,就政府的食盐政策来看,西汉前期行征税制,食盐的产运销听由私人经营,官府征之以一定盐税。自武帝起,改行专卖,盐利归官,食盐的产、运、销悉由官办,私人不得违禁经营,被称为直接或全部专卖制,该制度历西汉后期迄新莽不仅未改,且变本加厉。东汉复行征税制。魏晋南北朝时期则专卖、征税二制并行。
汉武帝时期的盐铁官营,其目的一方面在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以支援抗击西北匈奴的战争,同时也是为了限制大商人和地方豪强势力的坐大,防止其危及西汉政权的稳定。 私盐之日渐成为中国古代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是中唐以后的事。其所以如此,与唐中叶以后中国社会的重大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种变化最明显地表现在代表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均田制”瓦解了,地主土地私有制得到迅速发展,此前只问身丁不问资产的“租庸调法”也随着国有土地制度的破坏而合乎逻辑地丧失了它存在的理由,代之而起的主要是按田亩、资产征税的“两税法”。
与此同时,随着中央集权专制统治的不断发展和强化,国家机器也越来越庞大、复杂,统治阶级的奢侈享乐思想也愈益膨胀,两税收入已远远不能满足专制统治日益增长的需要和多种巨额的财政开支。于是,专制国家便凭借其政治权力,进一步加强了对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茶、盐、酒等物品的垄断和控制,禁止私人自由经营,其中尤以对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需的食盐的控制最为严格。自西汉以来时兴时废的对食盐的禁榷,至唐中叶以后便在制度上日趋严密和完备。唐后期食盐专卖的结果,使得盐利在当时的国家财政结构中比例大增,地位越来越重要,唐代宗大历末,“天下之赋,盐利居半”。盐利成为唐后期专制统治的重要财政支柱。
在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唐政府的食盐专卖政策的弊病却不断暴露出来,盐价高涨,“天宝、至德间,盐每斗十钱”。至第五琦变更盐法,盐价每斗更猛增至110钱,普通民户很难购食,造成食盐供需之间的严重脱节。但盐是一种缺乏需求弹性的不可替代食品,人们不能一日或缺,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此外,盐作为一种商品性物品,在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盐的交换所带来的丰厚利润使得社会各阶层都把眼光聚集到盐的上面,利之所在,人所共趋。而食盐生产技术的进步使得制贩私盐的成本大为下降,于是一些不法之徒便利用社会上许多人缺盐而又无力购买高价官盐的空当违禁制贩私盐,官府虽报之以酷刑,也不能禁止。相反,私禁愈严,则私盐愈盛。因为官盐价愈高,则私贩愈多,禁私愈严,私贩之利愈厚,利愈厚则制贩私盐的活动愈不能禁,并往往朝着对封建统治更加不利的方向发展。唐末农民暴动的领袖黄巢、王仙芝就与私盐有关。 到宋代,随着食盐专卖制度的进一步强化,违禁制贩私盐的活动无论其规模还是其严重程度都发展到一个空前阶段,远非唐末、五代所能及,给宋代政治、经济以巨大影响。参与制贩私盐者不仅成份复杂,且人数众多,遍及各地。在福建路西部的上四州地区(建、剑、汀州及邵武军),“地险山僻,民以私贩(盐)为业者,十率五、六”,即当地居民的百分之五、六十常年以贩私为生。江西、两广一带也有类似的情形,有时甚至整个村落的人都外出往返兴贩。史载:“赣、广间,(民)常以岁杪(年底)空聚落往返,号盐子。”北宋时,毗连西夏边境地带,边民“多阑出塞贩青白盐”入境,“虽严禁所不能止”。而河北代州宝兴军的民户也常“私市契丹骨堆渡及桃山盐”以食。四川地区由于井盐的熬制成本较高,情况较特殊,有关私盐的材料记载不多,但这不等于该地区就不存在私盐问题。事实上,还在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就曾出现过“蜀盐私贩者众,禁不能止”的情势。至南宋时,随着赵开盐法的推行,川盐贩私问题也很严重了。
为了对抗官军的缉捕,私盐贩子往往结伙而行,除了几人、几十人、上百人一伙聚众贩盐外,好些地方动辄就是千百为群,持械贩私,如江西、福建等路的徽、严、衢、婺、建、剑、虔、吉诸州民户“动以千百为群,盗贩茶盐”。这还仅是陆路的情形,再看水路。南宋初年,浙江温州常有“私盐百余舰往来江中,杀掠商贾”。而在广南沿海,自北宋以来就常有大棹船往来海上,兴贩私盐,迄南宋不衰。宋高宗绍兴四年二月八日,监察御使广南宣谕明橐言:“臣自人广东界,闻大棹船危害不细。其大船至三十棹,小船不下十余棹,器杖锣鼓皆备。其始起于贩鬻私盐。力势既盛,遂至行劫。”宋代私盐之盛,不仅表现在广大乡村和一般州县城镇,到南宋时,就连行在临安(今杭州)城内外也是“私盐盛行”了。
可见,宋代私盐问题是唐末、五代的继续和进一步发展,成为中国封建社会贩私活动的一个高峰。 自宋以降,历元、明而迄于清,可谓中国古代私盐最为泛滥的时期,亭户枭商官宦兵弁等制贩私盐的活动在宋代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呈现出愈演愈烈的发展态势,特别是清代的食盐贩私,“其种类之多,规模之大,区域之广,危害之烈,第积历代盐弊渊薮”。
元明清时期私盐的泛滥突出表现在:
一是贩私人数众多,结构复杂,贩私活动的地域广泛。元明清时期私盐活动的猖獗,就其涉及的人数和人员结构来看一如唐宋时期的情形,即人数众多,结构复杂,但在贩私活动的地域分布方面,则唐宋就不如元明清时期了。就前者而言,如元朝统一全国之初,江浙一带就有很多人卷入了制贩私盐的活动,官府仅在松江府上海县一地就先后捕获“盐徒五千”。到元朝中后期,随着朝政的日益腐败和民众生存条件的恶化。各地特别是沿江并海一带更是私盐公行了。明代前期,自江苏“仪真抵南京,沿江上下,自芜湖至湖广、江西等处,盐徒横行”,这种情况到明末更为严重,发展到了“盐徒充斥,无处不闻”的地步。不少“贫穷老少男妇”也加入到了贩卖私盐的行列。如清朝苏南之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地“老少男妇背负筐提之盐,接踵连肩,城乡村镇,沿途摆卖”,此种现象不独江浙如此,就连“江广(江西、湖广)等处情形大致相同”。就私盐活动的区域分布来看,宋代虽然贩私活动也存在于各地,但以东南诸路海盐产销区为盛,而解盐和井盐产销区的私盐活动相对较少。元明清时期,不仅东南各省私盐问题一仍其旧,就是在宋时私盐问题尚不严重的湖广一带和川盐产销区也是私盐盛行了。清朝雍正时就有人指出:“湖广之川私、粤私为害更甚。”
二是贩私数额越来越大。如果说唐宋时期私盐的泛滥还更多地体现在人数众多方面的话,那么,元明清时期则主要反映在私盐的量上面。在宋代,参与制贩私盐的人数虽然不少,但一次贩私数额动辄上万斤的情况并不多见,而元明清时期这种情况则相当普遍。如元顺帝至正年间,山东、河北沿海私贩勾结盐场官吏、灶户,用海船公然贩私,“每船少者买贩数百引,多者千余引(案:每引400斤)”。八年(1348年)淮东捕获私盐“多至万余斤,少者数十引”。内地陕西、山西一带的私贩无东部沿江、沿海船运之便,则多以驴马等牲口贩私,其“赶喝驴马,多者不下百十头匹”。陕西仅兴元、风翔等州府及所辖县分,每年官府捕获的私盐都在数万斤左右,足见数额不菲。到了清代,不仅“贩私盐数千斤及万余斤之案甚多”,就是一次贩私盐在数万甚至数十多万斤的情况亦不少。如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十五日,两江总督孙士毅奏报:捕获私枭船20只,私犯30人,盐10余万斤。二十四日,再接奏报:连日捕获私枭70名,盐17万余斤。特别是两广地区,这种情况尤为突出。还在乾隆九年十一月,两广总督那苏图就奏称:“今自十月以来共报获大小私贩五十八起,计私盐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余斤。”一个月间捕获私盐如此之多,足见广南私盐之盛行。直到嘉庆年间,广南大额贩卖私盐的情况仍未得到丝毫遏制。如嘉庆十三年,新安县船户“吴美复贩卖私盐七千六百四十斤,温组发贩卖私盐六千六百四十斤”。嘉庆二十四年,东莞船户黄亚大一次出卖私盐二万二千三百斤。为数已属不少,而嘉庆十六年,船户梁兴利和陈辉泰一次分别出卖私盐五万斤和十二万斤,其数量之多,令人瞠目。
三是持械聚众贩私成为经常和普遍的现象。元明清时期,私盐贩持械聚众贩私无论其人数、规模都比唐宋时期更加突出,并发展为一种经常和普遍的现象。有关这方面的史料记载相当多,如元朝时,广东“奸民以私贩梗盐法,往往挟兵刃以自卫,因而构乱,有陈良臣者,众至万人”。又据《元典章》卷二十二《户部八》记载:“各处私盐、犯界,白昼公行,无所畏忌”,“其盐徒动辄百十,结连群党,持把器仗,专一私贩”。明代宗景泰年间,扬州一带“土豪纠合势要,持兵挟刃,势如强贼,夤夜贸易,动以万计”。宪宗成化时,“各处逃囚不逞之徒,私造遮洋大船,兴贩私盐,每船聚百余人,张旗号持兵器,起自苏扬,上至九江、湖广发卖,沿途但遇往来官民客商等船,辄肆劫掠,所在虽有巡检巡捕,官兵俱寡,弱不能敌”。清代长江中下游各省仍是私盐最为泛滥的地区之一,大江南北“私盐充斥,盐徒聚众贩私”,或数十人,或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一伙“成群贩卖,一遇巡捕人役,自恃枭众捕寡,执械敌巡盐人役,轻则带伤。重则致命”。广东沿海一带盐枭“各带大船,携带器械,满载私盐,往来兴贩”等等,不胜枚举。许多这种有组织的持械聚众贩私到后来往往成为反抗封建专制统治的一支重要力量。造成元明清时期私盐严重泛滥的主要原因,一是苛重的封建剥削使得盐民农户的生计日艰,不得已铤而走险,冒法制私贩私。二是政府的食盐专卖政策所造成的食盐供需之间的严重脱节,为贩私活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需求市场,从而刺激了一些人对盐利的追逐,利之所在,人所共趋。三是制盐的进步,使得私盐的制作成本大大降低。
四是交通运输工具的进步和贩私经验的丰富,使得贩私成功的可能性增大。此外,封建官场的黑暗和制度的无效也是这一时期私盐泛滥的一个重要因素。

水浒中心机最深的人是谁,最后结局怎么样了?

水浒中心机最深的人是天寿星李俊,他最后的结局可以说是整个水浒里面最好的了,并且成为一代盐枭。天寿星李俊心机至深,连狡猾的宋江都被他戏耍了三次;杀人过十万,可说是水浒杀人第一多。但偏偏此人能够有最好的结局。

天寿星李俊心机至深,戏耍了三次足够狡猾的宋江。一次戏耍宋江是他跟宋江出狱的时候,李俊两次救了宋江的性命。宋江刺配江州途中,被李立药晕,要把他做成人肉包子。恰好李立的好兄弟李俊带着童威童猛赶到。李俊认出了此人是及时雨宋江,用解药救醒后磕头就是一拜。李俊是怎么告诉宋江呢?说是自己听说宋江被辞退,江州便日日在此等候,连着等了几天,正今日恰巧遇见。第二次救宋江性命,是李俊的朋友张横已经把刀架到宋江的脖子上,准备杀掉宋江的时候,李俊及时赶到,救下宋江。两次都是李俊从朋友手上救下宋江,能说没有什么猫腻吗!第三次戏耍宋江是打完方腊辞行的时候,李俊直接装病倒在床上,说是自己走不了了,为了不耽误宋江返京的日期,劝说宋江留下自己治病,留下自己的小弟童威童猛照看自己。宋江一走他就带着二人投奔了费保。

李俊作为水浒第一杀人王,可说是杀人最多,尤其是滥杀无辜。杀尽扈三娘满门,就连围观百姓都要全部杀死可以看出其杀孽深重。后面攻打太原,直接用毒计坑杀了整个太远的百姓,死伤数十万,可见其为人狠毒。

虽然天寿星李俊心机至深,杀孽又重,但偏偏他就是有一个好的结局。征方腊后离开宋江,跟兄弟费保打造船出走海外做了一代盐枭,成为星罗国国主。

我感觉燕青的心机挺重的,是出于对主人卢俊义的忠诚,为了想让卢俊义获得梁上第一把交椅而想出些计策给卢俊义,但是卢俊义并未采纳。结局是最后离开,下落不明。
应该是混江龙李俊,李俊欺骗过宋江三次,招安之后离开了宋江,漂洋过海,到了暹罗国,最后成了暹罗国的皇帝。
水浒传中心机最深的应该是高球,他为了对付梁山好汉,让他们和方腊的起义军队火拼,最后还毒死了宋江等人,一举两得,从此消灭了心腹大患。

<<李卫当官>>是编的,还是历史上确有李卫这个人

历史上确有李卫这个人。

李卫,字又玠,是江南铜山人,康熙五十六年,李卫捐资员外郎,随后入朝为官,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

深受雍正皇帝赏识,历任户部郎中、云南盐驿道、布政使、浙江巡抚、浙江总督、兵部尚书、署理刑部尚书、直隶总督等职。

为官清廉,不畏权贵,不论所任何职,在位时能体察民间疾苦,深受百姓爱戴。李卫于乾隆三年病逝,年五十一,乾隆帝命按总督例赐予祭葬。

扩展资料:

纵览李卫的任职经历,不难发现,其长期主管或兼管一方的盐政工作。早在雍正即位的第一年,李卫便被任命为云南盐驿道,一年后升任布政使但仍兼管盐务工作。

两年之后,已经任职浙江巡抚的李卫又被命令兼任两浙盐政使的要职,由此说明,李卫在管理盐政、缉查私盐方面,是很在行的。

清代划分十几个盐区,浙江盐区是其中之一,浙盐在浙、苏、皖、赣四省行销。但清代体制僵化,在浙盐区靠近两淮盐区的地方。

不能买就近便宜的两淮之盐,只能吃价高的浙盐因此导致越区贩私盛行,官盐运销不畅。李卫加强缉私队伍力量,重点打击具有强大组织的大盐枭。

沈氏是著名的盐枭,其部下数百名,拥有大船数艘,经常击败官兵,走私气焰非常嚣张。李卫任用韩景琦,与沈氏斗法,终于将其擒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李卫

  <<李卫当官>>电视内容是编的,但李卫确有其人。是雍正三大宠臣之一。
  生平介绍
  李卫(1687年2月2日—1738年12月3日),字又玠,江苏丰县大沙河镇人,1687年正月初一(2月2日)生,1738年十月二十二日(12月3日)卒。康熙捐资员外郎,雍正朝署刑部尚书,授直隶总督。李卫同鄂尔泰、张廷玉、田文镜均系雍正帝心腹。   
  雍正四年(1726),内阁学士、礼部侍郎、江西考官查嗣庭以《诗经》句“维民所止”命题考试,不料清廷诬称“维止”二字,意在取“雍正”二字之首乃大不敬,逐将查捕狱问罪。不久死狱中,戮其尸,株连亲属。同年,汪景琪任年羹尧随笔(秘书),随年西征,因文章讥讽朝廷,被判大逆罪,立即斩决,妻发黑龙江为奴。因上述二人均系浙江人,以文字得罪朝廷,故清廷停浙江文士乡会试。为尽早恢复乡会试,时任浙江总督兼巡抚的李卫便经常深入下层,了解文士呼声,调解各种矛盾;随时跟踪检查受株连而未定罪文士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训导,责令改正;表现好的文士,将其事迹一一记录归档。过了一年,当朝廷派去的观风整俗使王国栋看到这些档案材料后,深为李卫的良苦用心而感动,为浙江人感恩悔过而高兴。于是,和李卫同奏朝廷,替浙江文士说了许多好话。雍正帝一见奏折大喜,很快就下令恢复了浙江文士的乡会试。其次,他平时召集属吏开会,或命某个属员办差,均有记录,事后归档,笔笔有宗;朝廷谕旨、各部院及州府县衙门来往文书,办完即存档,一清二楚;加之其它事“皆中程,民间亦无扰”,故深受雍正帝信任,被视为心腹。
  李卫轶事
  历史上真实的李卫 字又玠,并不是出身于市井的小混混,而是江苏丰县一家家境比较富裕的人家。康熙五十六年,李卫花钱捐了一个官。《清史稿·李卫传》载:李卫“入赀为员外郎,补兵部。康熙五十八年,迁户部郎中。”据《小仓山房文集》载,李卫在户部供职期间干了一件让当时还是亲王的胤禛刮目相看的事:当时分管户部的一位亲王每收钱粮一千两,加收平余十两。李卫屡次谏阻都不听,于是在走廊上置一柜,写着“某王赢钱”,使这位亲王十分难堪,只好停止多收。雍正十分看重李卫“勇敢任事”的优点,一继位就任命李卫为云南道盐驿道,次年擢升为布政使掌管朝廷重要税源的盐务。雍正三年 1725年 又被擢升为浙江巡抚兼理两浙盐政。雍正五年,李卫“寻授浙江总督,管巡抚事”;翌年,朝廷又以“江南多盗”,而地方官又“非戢盗之才”为由,命李卫统管江南七府五州盗案,“将吏听节制。”雍正七年,李卫被加封为兵部尚书、太子太傅,雍正十年又内召署理刑部尚书,寻授直隶总督。   
  李卫任浙江、直隶总督十多年倒做了几件让世人称赞的好事。李卫管理盐政不仅加强了沿海各关隘的巡缉,打击不法商贩盗卖私盐等活动,同时还改革盐政税赋制度,“诸场有给丁滩者,以丁入地,计亩征收;无给丁滩者,暂令各丁如旧输纳。”此举,既稳定了盐业生产,又增加盐业税收。当时,因浙江人汪景琪著《西征随笔·历代年号论》中,影射雍正年号不吉利和礼部侍郎查嗣庭在科举考试中取“维民年止”句为试题所犯下“大不敬”之罪,“停浙江人乡会试。”李卫出任浙江总督后一面“文告严督,”一面上书朝廷“浙江士子感恩悔过,士风丕变,乃命照旧乡会试。”李卫治理海塘成绩卓著。他在海宁自翁家埠至尖山间的近百里海塘险要塘段抢筑乱石塘、柴塘近2300丈,缓和了危急形势;并且设塘兵200名及千、把总等员弁分驻沿塘常年修护。在海塘“招民垦田,於本年起科;设灶煎盐,官为收卖;渔舟入海,给牌察验;鱼盐徵税,充诸项公用。”李卫剿匪十分称职,“盗匿山泽间,诇得其踪迹,遣将吏捕治,必尽得乃止。以是所部乃无盗”。李卫对整肃吏治也著有成效。江南督臣范时绎、按察使马世 庇护张如云及其党羽以符咒惑民,李卫毫不徇情上书弹劾,使“时绎夺官,世 、空北皆坐谴,云如等论斩。”雍正十一年,李卫不顾忌户部尚书兼步军统领鄂尔泰的地位和眷宠均在自己之上,公开上书指参其弟鄂尔奇“坏法营私,紊制扰民,”使鄂尔奇被革职查办。雍正十二年,他“疏发诚亲王府护卫库克与安州民争淤地”;雍正十三年,他“疏劾总河帡藻贪劣”。所以,雍正对李卫的评价是“嘉许之怀,笔莫能罄。……非深悉朕衷,毫不瞻顾,安肯毅然直陈。”   
  当然,李卫也是一个“维吾尔族姑娘”满头小辫子———缺点不少,诸如恃才傲物,对上司无礼,在自己的执事牌子书写“钦用”,有时也接受礼物等。为此,雍正也曾多次告诫他“嗣后极宜谦恭持己,和平接物。川马、古董之收受,俱当检点。两面‘钦用’牌,不可以已乎是皆小人逞志之态,何须乃尔。其克慎毋忽。”并且很严肃的警告他“书云习与性成,若不痛自刻责,未易改除。将来必以此受累,后悔何及 ”但是,这一些,都不足以影响雍正对李卫的信任。原因何在雍正在浙江总督程元章密参李卫离任后还干预浙江事务的奏子上批道:“李卫之粗率狂纵,人所共知者,何必介意。朕取其操守廉洁,勇敢任事,以挽回瞻顾因循,视国政如膜外之耳。”可见,雍正有知人和用人之明。   
  乾隆元年(1736),兼管直隶河道总督。三年病死,谥敏达。李卫识字不多,操守廉洁,任事勇敢。幕客为著《钦遵圣谕条例事宜》(与田文镜之作合为《钦颁州县事宜》),在浙江、直隶任内分别主持修撰《浙江通志》、《畿辅通志》。他的部分奏折收在《朱批谕旨》中。   
  也许很多人都知道西湖的“湖山春社”,但很少有人知道这是出于李卫之手。当年李卫治理西湖时,修建祠堂,供奉花神和西湖之神,但其实是将自己和几个老婆全列在里面。李卫一生随性,可惜这么早就想列入仙班,所以雍正死后不久他也跟着去了。但是,我们为这些事感慨时也不能忘记李卫对西湖的功绩,他的过失反倒给西湖平添了许多可爱。
李卫,字又玠,安徽砀山人,清代名臣。李卫康熙年间入朝为官,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李卫深受雍正皇帝赏识,历任浙江总督、直隶总督等职。乾隆三年病逝,谥敏达。
关于李卫的具体事件可以查看百度百科-李卫。
确实是有这个人,但是和电视剧里面的故事出入太多。但是确实曾经作为康雍乾三朝的重臣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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