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喜蛋文章网
你的位置:首页 > 经典文章 > 文章正文

表弟声称「赞成在南京穿和服的人,声称法无禁止即可为,非蠢即坏」如何看待这个说法

时间: 2023-05-15 10:00:08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7次

表弟声称「赞成在南京穿和服的人,声称法无禁止即可为,非蠢即坏」如何看待这个说法

如何看待南京官方禁止穿和服参加漫展?

回答
青梧院主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看到很多朋友这一次都持着反对官方下场的态度,我觉得这是值得欣慰的。类似这样的事情,这几年出现了很多次。在我看来,其本质无非是有些人小题大做、有些人为虎作伥、有些人趋炎附势罢了。然而令人欣慰的是,这一次终于很多人都开始反对这些声音了。这是对的,如果再不反对,这样的事就真的要往妖魔化发展了。
看起来,大家之所以反对这件事。就是有两方面的担心。第一,公权力的不断扩张对私人权利的侵犯;第二,某些人的爱国情怀太自卑、太狭隘。
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法无禁止即可为”不能成为一句空话。法律不仅要制止犯罪,还要给人一定的不那么道德的空间。反过来说,其实很多罪犯还真不见得有什么不道德的。如果强求法律去解决道德问题,这不仅可能会增加公权力的不断膨胀,还是一种对法律的莫须有的期待;
而爱国、文化自信。这种事,不是靠排外就能成功的。真正的自信,是有海纳百川的底气。如果你觉得别人的东西一进来,你自己的东西就站不住了。那就说明,你自己的东西本来就不可靠。你应该考虑的不是怎么把别人东西赶出去,而是怎么提升自己的东西。只想赶走别人的东西的,那叫“义和团”!义和团的结局,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吧。
在我看来,南京人民和全中国人民一样,都有开日本车、吃日料、看日漫、看日本元素漫展、穿和服的权利。如果仅仅因为住在南京,或者是是南京人,就被剥夺了上述的权利。对不起,这不叫文化自信、更不叫爱国。这叫对于同胞的恶毒的戕害!其恶毒之处在于,他们在害你的同时,还用大义凛然的理由不允许你喊冤叫屈。打人还得允许人喊疼吧,这群“正义人士”的恶毒可见一般。
“夏日祭”漫展的时候,我就说过我坚决支持想去参加漫展的人,有自由去参加这种漫展的权利。至于和服,现在你就是特殊日期穿,我也会坚决支持你的自由。前者本身就没什么不妥,因为一个名字就高潮的人,非蠢即坏罢了;后者其实在特殊如期穿确实有些不妥,但是如果这些“正义人士”坚持喜欢对这些类似的事情紧咬不放的话,那我看反击不如来得更猛烈些。否则让这些“正义人士”泛滥成灾,最后吃亏的会是我们每一个人。

social有贬义色彩吗 social可以译为“社会的”,但是“社会的”在中文里

social有贬义色彩吗nnsocial可以译为“社会的”,但是“社会的”在中文里面会有一点贬义彩,但是在英语中,social是否有贬义色彩?
GAYGay,在英文中除了表示“快乐”、“愉悦”或“高兴”,也用来表示同性恋。使用上,除了引用过去创作的文艺作品时能够用到原意外,或者除去戏谑与文字游戏等场合外,日常生活中已经基本不再使用其“快乐”的本意。英文字源Gay这个字拥有关于性方面的意义至少是从十九世纪开始(而且可能还要更早),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女性与男性倡伎被称呼为"gay"(因为他们穿著得很艳丽)。于是到最后,“gayboys”(男伎)就变成了所有男性同性恋的称呼。在美国,这个名词可能来自于游民社群(hobocommunity):一个年轻游民,或者称作“gaycat”或“geycat”,常常要和另外一个比较年长有经验的游民交好,以获得学习与生存的机会。这种关系有性的暗含成分在里面,因此“gaycat”就变成“年轻同性恋者”的意思。在这些最早的“gay”中最有名的是汤玛斯·柯林伍德(ThomasCollingwood),他是一个胖嘟嘟有著小天使般脸孔的音乐家,在一段长期的失业下陷入生活困境当中。葛楚·史坦(GertrudeStein)在《毛小姐与皮女士》(MissFurr&Mrs.Skeene,1922年)中的一段引言可能是这个字最早可追溯的使用,虽然无法非常确定她用这个字指的到底是女同性恋,还是指快乐。她们是……gay,她们很少学习关于如何成为gay的事情,……她们根本就完全是gay。Theyweregay,theylearnedlittlethingsthatarethingsinbeinggay,theywerequiteregularlygay.在诺尔·寇威尔(NoelCoward)的音乐剧《甘中带苦》(BitterSweet)是这个字第一次没有争议的使用。在〈绿色康乃馨〉这首歌中,四个过度打扮有如1890年代花花公子的人唱道:美丽的男孩、聪明的男孩啊,你可能会对我们的堕落嗤之以鼻,傲慢的男孩、顽皮的男孩啊,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为情感心醉神迷……我们就是为何“九零年代”会被称为gay的理由,我们全部都戴著绿色康乃馨。Prettyboys,wittyboys,YoumaysneerAtourdisintegration.Haughtyboys,naughtyboys,Dear,dear,dear!SwooningwithaffectationAndaswearethereasonForthe"Nineties"beinggay,Weallwearagreencarnation.寇威尔将"gaynineties"作为一个双关语来使用。这首歌的歌名暗示了同性恋剧作家王尔德,他本身就以配戴著一朵绿色康乃馨而闻名。Gay有狭义与广义的用法。狭义的gay只有指称一个倾向与其他男人进行性关系或情感关系的男人。广义的gay则同时指称倾向和他们相同性别的人进行性关系或情感关系的男人与女人。(不过关于这点有一些争议,所以有人会使用"lesbiansandgaymen"这个词。请见同性恋。)至于双性恋倒底有没有包含在这些用法里面,也是一个受到争论的议题(请见双性恋)。有些人宣称gay是从“GoodAsYou”这句话的首字母缩略来的,不过这是一个根据gay这个字推断回去而来的假词源说。另外一个民间词源说法是认为与GayStreet有关,它位于纽约的西村,而西村与同性恋文化有连结。根据文件纪录显示,这个名词似乎曾经在1940年代以暗号的形式存在于纽约。“Areyougay?"这个问题表示了可能比局外人看起来还要的意涵在里面。根据华盛顿州安全学校联盟(theSafeSchoolsCoalitionofWashington)的《给学校职员的专业辞典》上所说:Homosexual:避免这个名词的使用;它太临床医学、遥远与古老了。有时候在指称同性恋行为的才适合使用(不过same-sex是个更好的形容词)。当指称人的时候,与指称行为相反地,homosexual被认为是一种贬低,而gay以及lesbian才是比较好的名词,至少在美国西北部是如此。因此Homosexual这个词在一部分人眼中也属于“政治不正确”(politicallyincorrect)的词汇。中文地区用法台湾在台湾,gay已经普遍成为男同性恋社群内部用来指称自己的术语之一,而在社群外部也同样能够接受这种用法。不过,gay始终没有同时成为指称女同性恋用的术语,或者至少没有被广泛接受。女同性恋社群会称自己为拉子。而通常在讲到gay这个字时,拉子会是其相对称的用语。目前在台湾,gay这个英文字并没有准确的中文翻译。有些人认为同志是gay的一个可能翻译词,但是同志在台湾的使用脉络下包含了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请见LGBT条目),或者甚至是如BDSM这类的性异议者,而gay则只有指称男同性恋。正因为大家无法在gay的中文翻译上达成共识,在台湾还是广泛普遍地使用英文字的gay。香港在香港,gay的中文翻译是基佬。但是这个中文称谓因为经常被人以嘲讽的口吻使用而带有贬损色彩。大陆gay在大陆用法中也一般不指女同性恋,女同性恋称呼情况与台湾相似。正式文章中很少出现英文原文,用同性恋(者)或男同性恋(者)代替,现在也经常出现“同志”一词。英文与中文用法差异英文中gay可以做名词与形容词:做形容词时:"Heisgay"(他是同性恋)的说法很普遍,极少有"Heisagay"这种名词单数形式出现。做名词时:一般以复数形式出现,描述群体,如"gaysandlesbians"(男女同性恋)。但是以单数或少量数形式出现的情况则相比较少很多,如"Heisagay"或者"Therearetwogays(有两个同性恋)"。这种用法有时会显示说话人带有轻度贬义或打趣的情绪。中文中,在大陆地区“他是个gay”名词单数的用法则很普遍。但也说“他是gay”。同性恋同性恋英文叫做Homosexual,在汉语文化圈又被称作“同志”。其中男同志被称为Gay,女同志则称为Lesbian。有一些Gay恋人的双方,一方偏向阳刚,他们被称作1;另一方偏阴柔,他们被称为0。Lesbian中偏向男人的叫做T,取意于Tomboy,意思是“男孩子气的女孩”;而女人味道的则叫做P,意思是“婆”。在中国香港和台湾以及国外,同志们不大强调区分角色,比如《老友记》里面,Ross的老婆和Susan,虽然后者强硬一点,但是角色并不明显。2004年我《TheEconomist》看见对美国的《TheLWorld》原作者的报道,那两个女孩子也是打扮都比较女人。而在中国大陆,则情况相反,大多数人偏向区分角色,比如同志中一方本色,另一方偏向异性角色一点。当然,这只是大体情况,很多很多例子并不遵循这个大体面貌。其实是否区分,全凭个人性格志趣使然,并无绝对必要或绝对不可。同性恋在总人口中占的比例是多少呢?很多著名的社会学家、性学家都做出过不同的调查。在这里我采用一个比较公认的、相对保守的数据:Gay在总男人中占10%,Lesbian在总女人中占6%。其中分别约6%的男人和3%的女人又是绝对同性恋,即他们不会对异性有任何兴趣。之所以同性女人比男人数量少,是因为女人在性上的发现启蒙要困难于男人,亦迟缓于男人。当然这也和先天与后天发现有关:并不是每一个同志都能发觉自己的同性取向。其中还有一部分人,是双性恋,他们对同性和异性都感兴趣。这些人被成为BI,是英文“两个”的前缀。如果算上BI,根据一些统计,这个比例是惊人的高,最高的甚至达到了总人口的1/3。同性恋是怎样形成的?我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大多数同性恋者是天生的。这不是绝不是基因变异更不是变态,而是一种正常的逆转。在人们传统思维中,“大部分男人爱女人,所以男人应该爱女人,所以男人爱男人是不正常的”。仔细想想,人们约定俗成的上述观念没有任何逻辑推理可言,这是典型的“幼稚归纳推理”,其本质纯粹是“感觉”而已。实际的情况是:大部分人是异性恋,少数人是同性恋。这个才是正常现象。所有人都是异性恋的所谓“正常”在有文字记载的任何时期的任何民族都没有出现过。同性恋在自然界也存在。科学家观测到一定比例的灵长类动物会在青春期时候偏向同性,有些物种的这种偏好的比例则会相当的高。这些都证明了很多同性恋是天生的。当然,也有一些同性恋是后天逆转的,这些和家庭影响、社会风气有关。而早年的家庭影响则相当的巨大。比如在军队里,同性恋的情况间或发生。社会风气也会影响人们的性取向。在西方的古希腊和中国的魏晋南北朝,是一个男子注重仪容风貌的年代,那个时代,同性恋现象也最为盛行。古希腊的柏拉图和苏格拉底,都是同性恋者,在他们观念中,成年男子和青年男子的爱情比男人和女人的爱情要来的高尚。中国汉代几乎每个皇帝都有一个同性恋爱人,“断袖余桃”的典故也来自此。魏晋名士的诗歌,很多皆有同性恋意味,其中刘向的“昔日繁华子,安然与龙阳”是最有名的一首,后来“龙阳”亦成为典故。但是说到社会风气的影响,其实其影响的社会因素并不如表面上所显现的那般巨大,而是一个宽容的社会使得的同志走向公开而已,而保守的社会则让的同志选择了隐瞒。很多人对同性恋群体感到很好奇,她们又是怎样一群人呢?总体来说,他们和异性恋群体无异,因为这既然是“随机发生”的自然逆转,则并无规律可循。但他们又有一些共性:他们的才智平均值在普通人之上(参见蔼理士调查),其中有些人相当高。一些人对艺术尤其是音乐有很深的素养。在音乐美术专业的人群里,同性恋的比例要高于其它群体中同志的比例。历史上同性恋名人数不胜数。古希腊女诗人萨福,和女弟子在Lesbos岛上生活,其中Lesbos也是现在Lesbian的由来。很多人不理解柏拉图的所谓“精神恋爱”,这都是因为对古希腊社会研究了解不深的缘故。如果知道了其意义在某一方面就是指同性恋,这个就不难理解。米开朗基罗曾狂热的爱过一个叫做卡瓦列里的青年贵族,他们的恋情几乎全城皆知。卡瓦列里就是后来写了《灵魂的七种体现》(?名字记不清了)的作曲家小卡瓦列里之父。英国大哲人培根被认为是同性恋者。王尔德是众人皆知的同性恋者,他曾因为自己的独立秉性而入狱。支持瓦格纳的有同性恋倾向的路得维希二世和管家双双跳河自杀身亡。法国作家科克托是双性恋。美国大诗人惠特曼和爱米丽狄金森几乎可以被肯定是同性恋,许多人为了支持自己所谓正统立场竟对很多明显的证据视而不见。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俄罗斯大作曲家柴可夫斯基身上,他因为爱上外甥而被迫自杀,然而音乐界和史学界许多人宁可接受漏洞百出的记录说他死于霍乱。与卡拉扬齐名的大指挥家伯恩斯坦曾与老师科普兰同居过。另外,文学家吴尔芙,也有此倾向。法国当代哲学大师福柯,是公开的同性恋者,他死于爱滋病。同志在政治家中比较少见,因为这个职业的特殊使然。然而我知道的,以色列特拉维夫市长和澳大利亚大法官之一(名字记不清)是公开承认了自己的性取向。在中国,不用说皇帝的优伶,那几乎列举不尽。许多人知道乾隆与和坤的故事,却没有发现其中的同性恋意味。要知道皇帝和宠臣尤其宦官,这样的意味是很浓厚的。汉哀帝和董贤,留下了“断袖”典故。《断背山》之所以把英文的Back故意译成“臂”,成为《断臂山》,其实是呼应这个典故。民国时期广州的金兰会之类的女子组织,亦是此类意味很深的场所。说到东方,当代的张国荣和白先勇,两个人公开了各自的同志恋情,而其高尚人格早已得到社会尊重。再往东,日本的川端康成大学时曾有一段同性恋情,到了三岛由纪夫,同性恋就是很明显以至于外露的了。凭记忆写下这些,还有遗漏不少,说这些并不是暴露名人隐私什么的。我说了,既然这是正常,那就没有需要隐瞒的必要。这些都和出生地点,就读学校一样,稀松平常。(Mer)----------------------------同性恋是指对社会中自身性别认同相同或性别相同的社会成员产生性吸引和/或性冲动的性取向。同性恋与同性性行为并不是完全等同的。一个有同性性行为的个体不一定是同性恋者。同性恋现象在世界各地各民族和各个社会、各个历史阶段都普遍存在,但是作为现代意义概念的“同性恋”(homosexual)一词最早是由匈牙利的Karl-MariaKertbeny与1869年首先提出。该词由希腊单词前缀homo-(相同)和字根sex(性)组成。后来受到精神学科的广泛采用。因此在英语使用国家,同性恋者一般比较拒绝使用这个医学术语很重的单词。同性恋在中国不是我们表面感受的那么少,如今我的感受是”无处不在”,男同性恋一般称为gay,女同性恋称为les!且同性恋在中国古已有之,并有固定称谓:如龙阳之癖,断袖之癖。并且为数不少,很多达官贵人都好此一口。(一)什么叫做同性恋?1973年,美国心理协会、美国精神医学会,将同性恋行为自疾病分类系统去除。对于同性恋的定义更正为:「同性恋是指一个人无论在性爱、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这样的兴趣并未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二)同性恋不是疾病1980年,《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三版(DSM—Ⅲ)不再视同性恋为精神疾病,但是自我认同困难同性恋(ego—dystonichomosexuality),是指对自己同性恋取向不满意、且感到持续且明显的困扰者,仍归属于心性疾病(psychosexualdisorder)的一种。另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出版之《国际疾病分类》(ICD—9),亦特别注明「同性恋」已被取消,但是「自我认同困难同性恋」仍列入疾病项目中。一般而言,无论是男同性恋或是女同性恋,除非是他自己亲口告诉你他的性取向,否则一个人的性取向是一种心理活动,无法从个人的行为表现加以判断。其实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拥有正常的智商、工作能力与表现,只是爱恋的对象是与其性别相同的人罢了!换句话说,只要对自己同性性取向能认同者,皆如一般正常人一样,同性恋不再被认为是精神异常的行为。(三)同性性行为不等于同性恋1950年代,金赛博士的性学报告中将人类性行为取向从0至6分为七个等级,因此大多数人对于同性恋的认识常仅以性行为来做界定,但是同性性行为与同性恋之间仍有相当的差异,因为有些同性性行为的发生会是偶发性及情境式的,例如某些个案他是在军中与袍泽发生性行为用以发泄性欲,或是过去曾在非自愿的状况下被强迫与同性发生性关系,诸如此类的同性性行为并不等同于同性恋。(四)同性恋的评估与鉴定性欲取向可能依时间的改变而有不同,假若性幻想的对象是同性,但却未曾与同性发生性行为,这样的个案是否仍确认其为同性恋?因此性治疗小组成员,以半结构式「同性恋问卷」与个案做深度访谈,配合其它结构式问卷,并且在评估时将时间的变项考虑在内,询问个案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时<间中,其(1)性吸引力sexualattraction(2)性行为sexualbehavior(3)性幻想sexualfantasies(4)情感的喜好emotionalperference(5)社会的喜好socialperference(6)自我认定self-idenification(7)同性╱异性的生活型态homo╱heterolife-style等之性取向。由此可知,诊断同性恋实需相当仔细的评估!同性恋(homosexuality)是由一名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创造的(Plummer,1984)。这个词描述的是,对异性人士不能做出性反应,却被自己同性别的人所吸引(Benkert,1869,引用于Bullough,1976,第637页)。今天,同性恋,异性恋和双性恋,被认为是不同类型的“性倾向”,其定义是:“持久的对某一特定性别成员在性爱,感情或幻觉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恋指的是“对自身性别成员基本的或绝对的吸引”(Herek,1989;1994,第3页)。在Benkert创造这个医学名词之前,同性性行为被基督教会谴责为罪恶,并在一些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被定为违法。在某些情况下,男人会因为介入同性性行为受到监禁,比如一百年前英国的奥斯卡·王尔德的著名案例。西方人关于同性性行为有罪的信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纪。耶鲁大学著名的历史学家Boswell发现,同性恋者“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的许多层次的社会中是杰出的,有影响的和受到尊重的,并在那个时代的文化遗产中留下永恒的印记,无论是宗教方面还是在世俗社会。”但是,大约从十二世纪后半叶开始,比较恶毒的敌意出现在通俗文学中,并最终传播到神学和法律文献中。(Boswell,1980,第334页)。十三和十四世纪是一个对任何异端都不宽容的时代,包括十字军东征讨伐非基督徒,对犹太人的排斥,和对被怀疑为危险分子的人们日益严重的肆意镇压。Boswell注意到,这种不宽容的表现影响了随后数个世纪的欧洲社会。福柯(1979)在他的「性史」中追溯了,伴随着工业革命中日益增强的世俗社会的政府和医学专业的权威,对同性恋的谴责从宗教转移到世俗社会和医学专业。在十九世纪末期,在欧洲和美国,作为这种历史势力会聚的结果,同性性倾向被认为是一种医学上的诊断单位,同时也被当做是罪恶的和违法的行为。然而,在二十世纪初期,那些在性爱和感情上对其同性产生吸引的男人和女人们在城市地区组成益友网络和聚会地点(D'Emilio,1981/1993)。在如纽约这样的城市,这些聚会地点在那些本世纪二十年代性解放的一代人中是广为知晓的和经常光顾的。在本世纪三十年代著名的社会压制下,随着法律的颁布和警察的镇压,这个时期社会对同性吸引的接受宣告结束。经济压迫迫使许多男人失去工作,从而复苏了对异性恋阳刚之气的强调,这可能是再次出现对同性恋不宽容的一个原因(Chauncey,1994)。本世纪二十年代,在德国,一个同性爱运动产生了,并有一个图书馆和中心在柏林建立。1939年,纳粹摧毁了这个中心,焚烧了那个图书馆。随后不久,这个政府颁布法律禁止同性性行为,数以千计的同性恋者被监禁并死在集中营中(Plant,1986)。佛洛伊德这个时期逃离德国,在伦敦避难。在二十年代,他曾在一份请愿书上签名,支持同性爱运动,并在一封著名的信中写道,虽然同性恋对社会没有什么好处,但是这也不是什么精神病意义上的病理现象。第二次世界大战将男人与男人和女人与女人以前所未有的数目聚集在一起。在美国,结果是对武装部队中所谓的同性恋者的清洗,一直延续到战争结束以后,并在五十年代参议员JosephMcCarthy反同性恋和反共产主义运动中被进一步扩大化。在这种社会气氛中,AlfredKinsey和他的助手在美国发表了他们对性行为进行科学研究的第一个报告,发现为数众多的男人经历过同性性行为。其随后的研究发现,这些经验在女人中也发生。这些研究资料受到严厉批评,但是却给当时洛杉矶、旧金山和纽约的同性爱运动提供了支持。欧洲也有同性爱运动,包括阿姆斯特丹和哥本哈根的同性爱运动。同性爱报纸,杂志,私人俱乐部和公共场所聚会,开始责疑主导的同性性行为是疾病的观点。但是,医生和精神病学家依然采用激素注射、休克疗法、阉割甚至脑科手术,试图治疗同性性吸引。精神分析专家声称,家庭病理引起性的偏离,比如同性恋,并且病人经常接受数年无效的治疗(Haldman,1991)。第一个对同性恋作为精神疾病的经验性研究是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EvelynHooker在国家精神卫生研究所支持下开展的。她的研究于1955年在美国心理学会年会上做了报告,并于1957年发表。根据当时使用的最好的心理量表(罗夏墨迹测验,统觉测验,看图讲故事测验),并请到了出色的量表说明师(比如,Klopfer负责解释罗夏墨迹测验),Hooker(1957)对三十个同性恋男人进行了研究,并对照了三十个同样年龄、智商和教育情况的异性恋男人。这些男人中没有人在研究之前接受过心理治疗。结果是,量表的专业解释者不能把同性恋者和与其对照的异性恋者进行区别,而且专家给这些男人心理健康打的分数在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之间没有区别。因此,这一研究说明,同性恋并不作为一个疾病单元而存在,不能用心理测验进行区别,在心理健康的测量中同性恋并不显著。许多随后的经验性研究支持这一结论,在性倾向和心理病理方面没有关系。什么叫同性恋,说简单点就叫同性相吸,很多人都以为对同性产生爱恋就叫同性恋,其实有许多人是双性恋,男女通吃的,但只对同性产生感情才能叫同性恋.我所认识的LES不下十五个,有八个以上是我高中或大学同学.其中有的还是被同性破的处.相信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会同性相吸.套句老话:感觉对了就对了,有的时候爱的只是那个人本身,与性别无关.这个虽然不能完全叫做同性恋,但至少在他/她爱着同性的那个时候还能算是吧.纯同性恋(天生的)大多都有异性癖,比如女同中的T和男同中的0,他/她们都讨厌自己本身的性别,更希望自己换个性别,这种同性恋也是圈子里不主张的,如果真的要变,那又不能叫同性恋了.真真正正,地地道道的同性恋,不应该分得太清楚T或P,1或0,是女人就是女人,是男人就是男人,爱自己的性别,也只爱与自己相同性别的人.女同中的P很多是被同化或感化的,同化是因为身边这类人太多,出于好奇或追求与众不同甚至刺激,感化是因为有个外表很T,长得又帅的同性对自己万分体贴,加上暗示明示,想不动心都难,毕竟同为女人,最了解对方要的是什么.很久以前心理学家就说过,同性恋不是一种心理病,所以,希望大家正视,不要带偏见或歧视的眼光来看待这个圈子里的人.我想不管是医学家还是心理学家,不会有任何一个人能解释得出来为什么会有同性相吸.这正如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从远古开始就是异性相吸,也许只是出于繁衍的需要,那么爱情呢?如果一直以来同性之间才能(或者说也能)繁衍,也许现在的社会就不会这样看待同性恋了,也就不存在同性恋与异性恋之分了.
没有,指的是群居人类相互形成各种关系,是人和人的各种关系

女子穿和服在景区拍照,你觉得有不妥之处吗?

3月20日,江苏南京,在南京某景区门前,女子穿和服拍照,游客男子向巡逻员反映甚至打12345反映,视频拍摄者郑先生称,当在古鸡鸣寺景点门口,看见一个穿和服的女孩在摆pose拍照,觉得穿和服在南京游玩这种行为,多少有些不尊重历史,伤风败俗。

近日,一名女游客在南京景区前穿着和服拍照引起了争议。有人觉得这是一种不合适的行为,违反了历史文化的尊重和保护,同时也伤害了当地人民的感情。郑先生是目击者之一,他表示当时看见一名穿着和服的女孩正在景区门口摆造型拍照,并且声称向巡逻人员反映了对方的穿着问题,但只得到了道德上的回应。他认为,穿和服在南京游玩是一种不尊重历史、伤风败俗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和制止。


对于这件事情,有不少人持有不同的态度。一些人认为,穿和服并没有什么不妥,只要不是恶意模仿或者歪曲历史,就是一种表达对文化遗产的敬意和热爱。而且,在国内外著名的旅游景点,很多游客都会穿上传统服装拍照,包括印度的旗袍、越南的长衫等等,为了更好地体验当地文化氛围和习俗,这也成为了一种旅游方式和文化交流。


然而,在另一些人的眼中,穿和服等传统服饰在现代社会的出现,却可能会带来一些不良影响。首先,一些商家和景区会借机宣传和推销自己的商品和服务,营造虚假的历史场景演出,误导游客,甚至有可能涉及欺诈和虚假广告。其次,一些游客可能会因为对当地文化的不了解,而对传统服饰进行过分调侃或模仿,导致文化冲突和社会矛盾,影响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最后,穿和服等传统服饰可能也会对当地环境和形象造成污染和损害,给城市管理和文化保护带来难度和挑战。



因此,我们不仅要尊重历史文化,保护传统服饰的价值和意义,还要加强对其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和监管。作为游客,应该了解当地的文化和习俗,在表达个人兴趣和喜好的同时,遵守规则、尊重他人的感受,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作为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标准,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和文化理解水平,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推动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和创新。

和服女在南京

只因我是中国人所以我偏向不妥

但中国文化的兼收并蓄与开放包容指导我们景区穿和服是有两面性的

如果是在特定的令全中国人民敏感的时间点穿和服在景区是极其不理智的

如果是在南京这一特定的令人悲愤的城市景区这一地点我也认为是不合规的

除此外我个人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给那些穿和服的男孩女孩们一个忠告,禁忌实在太多,少有疏忽一定会让像我一样的爱国青年人不满的,建议圈子闭环搞活动当然只是建议

想之前一位女子身穿日本军服,在海南某地小吃街公开和朋友嬉笑打闹,并且肆意拍了很多照片,想用这种方式来“哗众取宠”。结果女子的行为受到了众多路人的辱骂以及围观,很多网友表示这个女人一看就不是中国人,因为中国人不会这样做。事后该女子事件在网上成为舆论焦点,当地公安局也对女子实施抓获,最终女子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我认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合适。如果在文化背景下穿着和服是一种尊重和传承,那么拍摄照片就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仅仅是为了炫耀或拍出好看的照片,而没有尊重当地文化或扭曲其本意,那就可能会引起不适或争议。所以,在进行这种文化交流的过程中,我们要尊重当地文化,并注重自己的表述方式,以免误解或冒犯他人
我个人认为,女子在南京穿和服拍照是不妥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从历史角度来看,南京是一个曾经遭受过日本侵略战争深重创伤的城市。1937年12月至1938年1月期间,日军在南京实施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造成30万中国军民死亡、2万妇女遭强奸。鸡鸣寺作为南京最古老的佛教寺庙之一,在抗日战争期间也曾被日军纵火焚毁、屠杀僧侣、掠夺文物。在这样一个具有历史意义和沉重记忆的地方穿着和服拍照,显得十分不合时宜,甚至可以说是对历史和死难者的亵渎。

其次,从民族角度来看,中日两国之间存在着深刻而复杂的民族情感问题。虽然两国已经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并且在经济、文化等领域开展了广泛合作与交流,但是两国之间仍然存在着一些难以化解的分歧与敌意。特别是日本政府和部分右翼势力对于侵略战争历史问题采取了否认、美化、歪曲甚至篡改的态度,并且频繁参拜靖国神社、干涉台湾问题等挑衅行为。这些都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对于日本国家和民族形象的信任与尊重。

最后,从道德角度来看,在公共场合穿衣应该注意适当与礼貌,并且考虑到他人可能产生的反应与感受。如果一个人穿纳粹军服,去到犹太屠杀纪念馆或者一个人穿着美国二战空军制服到日本原爆纪念馆拍照,在道德上是否恰当呢?如果一个美国人去到伊拉克参观萨达姆雕像倒塌处或者巴格达博物馆时穿着美军制服或者星条旗图案衣服拍照,在道德上是否恰当呢?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历史和他人的感受,不仅仅是出于道德和礼貌的考虑,更是为了以史为鉴,推动中日两国之间关系的发展。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努力促进国家和民族的和平与繁荣,而不是给这些问题添加更多的矛盾和误解。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于历史和文化的教育,培养人们的历史意识和文化素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尊重他人的文化传统和民族情感。

总之,女子在南京穿和服拍照的行为是极不妥当的,因为它涉及到历史、民族、道德等多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应该在尊重他人和历史的基础上,推动中日两国之间的和解与友好关系的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世界和平的共同目标。

穿和服在景区拍照是否不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在中国的景区,作为中国人穿着和服拍照并不是特别不妥,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尊重文化:和服是日本传统的服饰,如果在中国穿着和服拍照,需要尊重和了解日本文化,不要对和服进行歪曲或不适当的行为。


尊重景区规定:不同的景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需要遵守景区的规定,不要违反规定或者干扰其他游客的游览。

不要造成不适:穿着和服可能会给其他游客带来不适,比如在夏天穿着和服可能会过于炎热,或者和服的裙子比较宽松容易绊倒等。


总之,作为中国人在中国景区穿和服拍照,只要尊重和理解日本文化,遵守景区规定,不会给其他游客带来不适,就不算特别不妥。但如果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穿和服,需要注意是否会引起当地人的反感或误解。

文章标题: 表弟声称「赞成在南京穿和服的人,声称法无禁止即可为,非蠢即坏」如何看待这个说法
文章地址: http://www.xdqxjxc.cn/jingdianwenzhang/170565.html
文章标签:声称  的人  南京  和服  表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