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八旗制度是怎么样的?该制度是由谁制定的?
八旗制是一种兵民合一的治理手段:一般兵丁连同家人,都编入旗下;结合兵勇训练,兵勇农耕所得用来供应全旗人丁的衣食所需。满人史家考证,八旗制度上溯始于 1601 年,当时满族首领努尔哈赤(谥号清太祖)组织兵众,以三百人为一「牛禄」,以此奠定日后汉语「佐领」的架构。
到了 1615 年,按照不同颜色区分组织的方法就此定型:共有八旗,即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每一旗统五「参领」:每参领辖五「佐领」,而佐领即为旗制的基本组织单位,随着满人征幅日广,招降纳叛变多,佐领之数则与日渐增。1634 年,蒙古八旗循相同模式建立,1642 年,降满汉人兵丁日众,亦另建「汉军」八旗。
满族起源于东北女真部落,气候严寒,生存条件差。但他们擅长骑射、耐苦寒,是天生的战士。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面临着怎么统治的问题,他改进了传统的“牛录制”,于是带着他的八旗制度来了。
八旗制度从氏族制度中发展而来,早期女真各部外出打猎实行“牛录制”,十人为一单位按氏族出行,各出一箭,以一人为头目,头目称为“牛录额真”。
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后,开始了和明朝的拉扯,1601年,为了强化自己的势力,他把十人一单位的牛录制度,改成三百人一牛录,牛录成为最基本的军事和行政单位。每五“牛录”为一“甲喇”,每五“甲喇“为一”固山“,也称旗,开始时有黄、红、白、蓝四旗,后来居上镶黄、镶红、镶白、镶蓝。此时八旗加起来六万多人。
八旗制度是一种行政组织,具有行政、军事和生产三个方面的职能,平时耕种打猎,战时出征。此时的八旗是一种联合共治。借着制度上的灵活性,满族可以倾国而来、倾国而去,把资源和效能发挥到极致,努尔哈赤在与明朝的战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努尔哈赤是八旗的最高统帅,旗主一般由努尔哈赤的子侄担任,八旗旗主听他指挥。旗主在旗内享有至高的权力,旗内军民效忠旗主,旗主效忠努尔哈赤。凡遇军政大事,必须召集八旗旗主商议。出征时八家平摊军备,战利品和奴隶由八家平分。
八旗制度有个不可忽视的缺点,为领导者所不容,那就是旗主的权力太大。皇太极削弱了三大贝勒的权力,自己担任镶黄、正黄、正白三旗旗主,后来这三旗被称为上三旗。
皇太极不断削弱旗主的权力,加强自己的权力。清朝入关后,雍正大肆屠杀亲贵,派出自己的亲信直接管理旗务,强迫旗丁脱离与旗主的关系,直接隶属于皇帝。
皇太极,是从氏族中发展出来的,当时女真部落实行牛录制,将10个人按照氏族进行边路,后来产生了八旗制度。
清朝的八旗制是一种兵民合一的治理手段。八旗氏族制度从族制度中发展而来,后来在满族, In部落气候严寒,生存条件差,努尔哈赤为了统一女真各部,创立了八旗制度。
大清八旗制度是怎样的
中国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满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猎为业,每年到采捕季节,以氏族或村寨为单位,由有名望的人当首领,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称为牛录制。总领称为牛录额真(牛录意为大箭;额真,又称厄真,意为主)。 八旗的建立 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他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镶,俗写亦作厢)。旗帜除四正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其制规定:每300人为1牛录,设牛录额真1人;5 牛录为1甲喇,设甲喇额真1人;5甲喇为1固山,设固山额真1人。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08个,蒙古牛录76个,汉军牛录16个,共400个。此时所编设的八旗,即后来的满洲八旗。清太宗时,又建立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旗制与满洲八旗同。八旗由皇帝、诸王、贝勒控制,旗制终清未改。
八旗组织中蒙古旗与汉军旗的建立比满洲旗稍晚。清太宗皇太极天聪三年(1629)时,已有蒙古二旗的记载,称为左右二营。八年改称左翼兵和右翼兵。九年,后金在征服察哈尔蒙古后,对众多的蒙古壮丁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编审,正式编为蒙古八旗,旗制与满洲八旗同。汉军单独编为一旗,据考证是在天聪五年正月(一说天聪七年)。皇太极崇德二年(1637)分汉军为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分二旗官兵为四旗,七年正式编为汉军八旗,旗色与满洲八旗同。从明万历四十三年八旗制度建立,直到清崇德七年才完成八旗组织三个部分二十四旗的组织建设,八旗每一旗下都包括满洲、蒙古、汉军三个部分。
上三旗与下五旗八旗又有上三旗与下五旗的区别。顺治七年(1650)底多尔衮死后,清世祖福临为了加强对八旗的控制,对八旗的顺序进行了调整。由皇帝控制的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称为上三旗;由诸王、贝勒统辖的正红、镶红、正蓝、镶蓝、镶白五旗,称为下五旗,此后终清未改。上三旗较下五旗为崇,是皇帝的亲兵,担任禁卫皇宫等任务,下五旗驻守京师及各地。清世宗雍正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诸王、贝勒对各旗的控制,严格区分下五旗中的旗分佐领(俗称外佐领)和府属佐领(俗称内佐领)的隶属关系。下五旗中的主要部分旗分佐领,实际上也由皇帝直接控制。诸王及贝勒仅能控制其府属佐领。又以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居左,称为左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居右,称为右翼。 八旗制度的特点 八旗制度的特点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凡隶于八旗者皆可以为兵。实际上,清代兵有常数,饷有定额,随着满族人口的不断增加,并非所有满族人都能披甲,而到后来披甲的人数占满族人口的比例愈来愈小。清太祖、太宗时期,八旗组织有较快的发展。入关前满洲八旗共309个佐领,又半分佐领18个;蒙古佐领117个,又半分佐领5个;汉军佐领157个,又半分佐领5个。八旗满、蒙、汉佐领共583个,又半分佐领28个。清统治全国之初,由于统一全国的战争需要,以及平定各地的反清斗争,满洲八旗发展迅速。康熙时满洲佐领达到669个,嘉庆时增加到681个。此后维持在这一水平上。蒙古佐领顺治时增加11个,康熙时又增加76个,雍正二年(1724)定制为204个。八旗制度建立时有蒙古人编在满洲八旗内,直到清末亦有蒙古佐领35个,又半分佐领2个,编在满洲八旗下。顺治十五年有汉军佐领206个,又半分佐领3个。康熙五十一年(1712)增至258个,又半分佐领1个。雍正十二年定制为270个。此后,因八旗生计愈来愈困难,一部分汉军出旗为民。乾隆五十五年(1790)汉军佐领减少到266个。此后终清不改。八旗官兵的额数,清末光绪、宣统时,实存职官约6680人,兵丁12万人。
八旗初建时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凡满洲成员皆隶于满洲八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入关前,八旗兵丁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荷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入关以后,为了巩固满族贵族的统治,加强对全国各族人民的控制,同时为了解除八旗官兵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为清王朝效命,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与绿营共同构成清朝统治全国的强有力的军事工具,八旗兵从而成了职业兵。八旗兵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以营为单位,由都统及副都统率领,称作骁骑营,用于驻防或征战。并有炮营、枪营、护炮藤牌营,附属于汉军骁骑营。
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天命、天聪时期定王公爵止于贝勒,崇德元年始走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九等。顺治十年(1653)增奉恩将军为十等。亦有异姓封王、公、侯、伯、子、男的,但汉人甚少。清代世职,太宗时与官名本多相同,顺治四年成为荣誉称号。乾隆元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八旗按引军旗色定户籍。壮丁原则上三年编审一次,分正户、另户、另记档案及旗下家人等。八旗兴办宗室觉罗学、官学等,课其子弟。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满汉不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八旗制度的兴亡 禁卫军制清朝定都北京以后,绝大部分八旗兵丁屯驻在北京附近,戍卫京师的八旗则按其方位驻守,称驻京八旗,俗称京旗。另抽出一部分旗兵派驻全国各重要城市和军事要地,称驻防八旗。驻京八旗负责皇宫和京师的安全,实即禁军。清禁卫军制大类有二,即郎卫和兵卫。郎卫即指御前近卫,专门负责皇帝及后妃等的警卫与服务,其内部又根据具体任务的不同,设置侍卫处、銮仪卫、善扑营等不同的机构。侍卫处初选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分班入值,掌上三旗侍卫亲军之政令,供宿卫扈从之需。銮仪卫亦系侍从武职,掌管帝、后车驾仪仗等机构。宣统元年(1909)避溥仪名讳,改为銮舆卫。善扑营,顺治初年曾设善射鹄、善强弓、善扑等侍卫,各有专管,统在三旗额内。康熙八年为惩治鳌拜专横乱政,选侍卫中一部分年少有力者练习扑击之戏,鳌拜入见时,即令侍卫等掊而絷之,于是有善扑营之设。该营专习掼交、射箭、赛马等技艺,供皇帝游玩宴乐时表演。兵卫即指京师及宫禁的警卫,也根据不同的任务及防卫的需要,分设前锋、护军、步兵等不同的营制。
八旗的驻防入关以前,已有八旗驻防之设。清统治全国以后,分为畿辅驻防、东三省驻防和各直省驻防。畿辅驻防为守卫京师附近地区,包括保定、张家口、热河、察哈尔及木兰围场等地。各省驻防多为省会或重镇。八旗驻地及兵额,视各代而有增损、裁并,但变化不是太大。清末全国驻防共有817个佐领。
八旗在全国各地驻防,一般不设都统。在重要地区如盛京、吉林、黑龙江、江宁、杭州、福州、广州、荆州、西安、成都、绥远等处设将军。凡设将军处下设副都统。将军为该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但不理民政。后热河、察哈尔由副都统升为都统后,即为该地区长官。
八旗的旗务管理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由固山额真管理。顺治十七年,固山额真一律改称都统。各旗均设都统一人,副都统二人。雍正元年,设八旗都统衙门,由上述各旗都统二十四人及副都统四十八人组成,掌满洲、蒙古、汉军八旗之政令,稽其户口,经其教养,序其官爵,简其军赋。凡八旗之方位,京师及各地之驻防,陵寝守卫,壮丁编审,选子弟充执事,选送秀女,以授地之法定八旗世业,奴仆管理,田租定额,房产购置,红白赏恤,选送俊秀入官学出具考试名册,会选旗营官员,功过劝惩,世职袭废,稽户丁,定兵额,选马甲等等,无不统一管理。
八旗的兴衰八旗制度建立在“兵民合一”的基础上,入关前没有兵饷规定。天聪四年皇太极说:“我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当时,兴京(今辽宁新宾)内城居宗室勋戚,外城居宿卫亲兵万余。此外远近十余万户,散处辽河东西,无事耕猎,有事征调,征调时所发行粮也很有限。清统治全国以后,八旗兵饷的主要形式是坐粮,包括钱、粮两部分,从征时发给部分行粮。八旗兵丁按其兵种可分为亲军、前锋、护军、领催、马甲、步兵、炮甲、养育兵、匠役等,其兵饷的数量亦有所差别,且时有增损。
清军入关,满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区,为了安置八旗官兵和闲散人口的生活,从顺治元年底至康熙四年清政府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圈地运动(见图地令),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官兵三次共分得旗地二百三十三万五千四百七十七晌零九亩。八旗兵丁的份地为五晌(一晌约六亩),终清没有大的变化。兵丁份地大多数靠本人带同家属从事耕种,后迫于生计被典押出去。清初规定旗民不交产,几经反复,直到光绪三十一年才最后取消禁令。
清统治全国以后,由于八旗制度的严重束缚,八旗兵丁生计日渐拮据。八旗生计问题主要是北京正身旗人的生活问题。康熙、雍正时业已出现,乾隆初更趋严重,从而引起清统治集团的严重关注。康熙、雍正时曾先后赏赐银两数次,但不久即罄尽无余,于是增加兵额,扩大食饷面。雍正二年始设教养兵,后改称养育兵,给予钱米。光绪时养育兵共计27408人,清末达到29407人。乾隆时曾准许京城和各省驻防汉军八旗出旗为民,令其各得生计。但直至清末,八旗生计问题非但没有解决,而且陷于贫困的境地。
八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朝覆灭,共存在296年。它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曾在中国历史上起过积极和进步的作用,为发展和巩固多民族统一的国家、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满族社会的发展,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随着历史的嬗变,八旗制度中落后的一面也日益明显,严重地束缚了满族人民的发展,在征战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小。八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经过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个历史过程。 补充说明 1. 固山:满语 gūsa 之音译,意为‘旗’,即八旗制度中最大的组织单位。
2. 甲喇:满语 jalan 之音译。意为‘段’、‘节’,为固山额真与牛录额真之间的环节官员。
3. 牛录:满语 niru,作‘大箭’解
4. 额真:满语 ejen,作‘主’解
5. 梅勒:满语 meiren,原意是‘肩’,有两边、副手之意。
* 正黄旗 : 上三旗之一。
【清末期管辖兵力】:92个佐领、2个半分佐领、约3万兵力(满洲八旗中人口最多)
【总人口】:约15万人
【名人】:纳兰明珠纳兰性德(康熙帝宠臣)、索尼(重臣)
* 镶黄旗 : 上三旗之一。
【驻屯地】: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南部
【清末期管辖兵力】:84个佐领、2个半分佐领、约2万6千兵力
【总人口】:约13万人
【名人】:孝和睿(嘉庆帝的皇后)、慈安等
* 正白旗 : 上三旗之一。
【驻屯地】: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南部
【清末期管辖兵力】:86个佐领、约2万6千兵力
【总人口】:约13万人
【名人】:郭布罗婉容、荣禄
* 正红旗 : 下五旗之一。
【驻屯地】: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东部
【清末期管辖兵力】:74个佐领、兵2万3千
【总人口】:约11万5千人
【名人】:和珅(乾隆时的奸臣)老舍
* 镶红旗 : 下五旗之一。
【驻屯地】: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东部
【清末期管辖兵力】:86个佐领、兵2万6千
【总人口】:约13万人
【名人】:珍妃(光绪帝的宠妃)
* 镶白旗 : 下五旗之一。
【驻屯地】: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南部
【清末期管辖兵力】:84个佐领、约2万6千兵力
【总人口】:约13万人
【名人】:曹雪芹、阿桂、善耆(肃亲王)
* 正蓝旗 : 下五旗之一。
【驻屯地】: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南部
【清末期管辖兵力】:83个佐领、11个半分佐领、兵2万6千
【总人口】:约13万人
【名人】:崇绮(1864年状元。戸部尚书。同治帝之皇后阿鲁忒氏之父)
* 镶蓝旗 : 下五旗之一。
【驻屯地】: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东部
【清末期管辖兵力】:87个佐领、1个半分佐领、兵2万7千
【总人口】:约13万5千人
【名人】:侯宝林(相声家)、慈禧(咸丰帝皇贵妃)、肃顺(辛酉政变中遭处死的户部尚书
贝勒?何为贝勒?按照上网搜索的结果解释,贝勒是中国清代贵族的爵位名称,全称多罗贝勒,级别在亲王、郡王之下,排第三等。但清入关前的历史记载告诉我们,事实并非如此,“贝勒”一词也有它自身发展变化的过程。
1583年(明万历十一年),清太祖努尔哈赤以父祖遗甲13副起兵时,没人称他贝勒,彼时其人单势孤,以致同族之人为了避祸对太祖进行过多次暗杀活动。但天降大任于斯人也,艰难险阻反而成就了一代伟人。随着太祖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到1593年时,在太祖所属内部并称“贝勒”的即是太祖及其胞弟舒尔哈齐。
此后,“和硕贝勒”跃入了人们的眼帘。和硕贝勒乃后金国初期最尊之号。和硕在满语中为“隅、角”之意,而在蒙语中有“纛顶”之意,引申为以军旗为标帜的一级军政组织。所以,和硕贝勒的完整含义应是“领有固山的王”,此即为清初和硕贝勒又被称作旗主贝勒的原因。这里,又引出了旗(固山)这一概念。
如果有人问大清(后金)立国之本何在?相信很多人都会回答是八旗。而八旗制度创建之初,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强烈的血缘色彩。执掌最大权利者非清太祖努尔哈赤莫属,其胞弟舒尔哈齐、其长子褚英、次子代善也握有相当的实力。而八旗制度建立后,太祖即将掌管各旗的权力分封给自己的子侄和子孙。据朝鲜史料记载,八旗之中,太祖自领两黄旗(正黄旗、镶黄旗),次子代善领两红旗(正红旗、镶红旗),第八子皇太极(即清太宗)领正白旗、第五子莽古尔泰领正蓝旗、长孙杜度(褚英之长子)领镶白旗、侄子阿敏(舒尔哈齐之次子)领镶蓝旗。其中阿敏、杜度分别上承舒尔哈齐、褚英之遗绪,是为清入关前最初的“八和硕贝勒”。
天命元年(1616),太祖建立后金政权,依次封次子代善、侄子阿敏、第五子莽古尔泰和第八子皇太极为大贝勒、二贝勒、三贝勒和四贝勒,命4人共同佐理国家政务,史称“四大贝勒”。天命七年(1622)后,在“四大贝勒”之外,又形成了四小贝勒,即太祖第十二子阿济格、第十四子多尔衮、第十五子多铎和太祖之孙岳托(代善之长子)。当然,关于四小贝勒的人选史界尚有争论。
因此,固山(旗)是和硕贝勒的私有财产,他人不得染指,属人对于旗主有君臣父子之分,不得越过自己的旗主而与他旗交结。正是这种私有性,奠定了和硕贝勒的实力,因此得人,“八家共养之”;得物,“八家均分共用”;而战斗力役、抽甲派兵以及国家的一切公共开支,统统由“八家均出”。此即是清初“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之基础。
是故太祖既是家族长,又是一国之汗,后金国之大贝勒、贝勒等贵族爵位都由太祖之子、侄、孙占据,加上一些远支亲族亦担当着重要职务,形成了以汗王为中心的特殊血缘贵族集团,是为具有向心力的宗族集团。这与后来变为融汇了血缘、地域、阶级、民族等多重社会关系或成分之复合体的八旗,还是有差别的。
天命十一年(1626),清太宗皇太极继承汗位。太宗为强化汗权,削弱三大贝勒权力,废除了原来“四大贝勒”按月分值、执掌国中一切机务的惯例。崇德元年(1636),大清立国,太宗开始分封其兄弟子侄为诸王,仍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至此,才有“多罗贝勒”位列于和硕亲王、多罗郡王之下,即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共9等爵位,标志着清代贵族封爵制度的初创。但因此时非彼时,原来的和硕贝勒未必就封为和硕亲王,如原掌镶白旗的杜度只得封多罗安平贝勒。
清入关后,又逐渐形成了12级封爵制。名号依次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即增加了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和奉恩将军3个等级。爵位之获得也分为功封、恩封和袭封;爵位之继承又分为世袭和降袭等。但由上述排列顺序即说贝勒为第三等并不十分准确,因为若亲王、郡王均有世子的话,多罗贝勒则只能排在第五等。
综上所述可知,得封贝勒爵位者,要么是凤子龙孙,要么是天潢贵胄,或经历过清宫内部权利争夺的腥风血雨,或戎马倥偬,建功立业而名垂青史。又因得封贝勒爵位者多限定在嫡子范围内,而太祖、太宗之其余诸子则多有因庶出而毕生默默无闻者。遥想大清开国,继承汗(皇)位者仅一人而已,而开疆拓土之时,汗之诸兄弟子侄皆曾披坚执锐,驰骋疆场,浴血奋战,难道他们抛洒的不是一样的鲜血吗?故今借“盛京往事”之栏目,就“清初贝勒”之题,探赜索隐,钩沉致远,以父子同门,兄弟同宗为序,以不略其生平大事,详叙其特征与细节的形式,将清初太祖、太宗朝诸皇子及相关宗室成员一一介绍给广大读者,唯愿读者朋友生长在辽沈大地,游览于历史遗迹之时,脑海里浮现的不是僵硬与呆板,而是生动鲜活的历史人物与画面……
苗从地发,树由枝分。提起清初贝勒,排在第一位的当是太祖之胞弟舒尔哈齐。因为相关史料中,在1597年(明万历二十五年)之前,太祖所部只有这么一位与太祖并称“贝勒”之人。
天生羽翼患难相顾
太祖之父塔克世共有5个儿子,长子即是太祖努尔哈赤,次子穆尔哈齐,三子舒尔哈齐,四子雅尔哈齐,五子巴雅喇。其中,太祖、舒尔哈齐和雅尔哈齐为同胞兄弟,其母为塔克世之嫡福晋,建州女真阿古都督之女,姓喜塔拉氏,名厄墨气。故舒尔哈齐与兄长一样,属嫡出。
舒尔哈齐生于明嘉靖四十三年(1569),小长兄5岁。其祖父觉昌安和父亲塔克世都是明朝管辖下的辽东建州卫官吏,虽不是官位显赫,但在当时亦属有地位之人。因此,舒尔哈齐的幼年应是在父疼母爱,以及长兄的佑护下茁壮成长。不幸的是,舒尔哈齐5岁的时候,其母喜塔拉氏过早离世,使得舒尔哈齐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父亲塔克世续娶的继福晋叫�姐,姓纳喇氏,待其兄弟十分刻薄寡恩,家不再是温暖的地方。几年后,舒尔哈齐便不得不随长兄努尔哈赤离家另谋生路。因此,少年时代的舒尔哈齐与长兄相依为命,上山挖参、狩猎,到抚顺关去卖人参、松子、蘑菇等维持生计,兄弟二人甚至曾在明辽东总兵李成梁的帐下从征历练。艰难困苦并没有使舒尔哈齐颓废、沉沦,反而磨练出机智的头脑,勇武的作风和一身高超的武艺。
明万历十一年(1583),因舒尔哈齐的堂姐夫即建州女真古勒城主阿台反叛明朝,故明辽东总兵李成梁兵发古勒城。而阿台之妻则是觉昌安的孙女,故觉昌安与塔克世一道入城欲接走阿台之妻,却被尼堪外兰率明军误杀。作为补偿,明廷准作为长子的太祖袭建州左卫都指挥使一职,赐马30匹,敕书30道。此时的太祖尚无法与明朝抗衡,气愤难平之下,太祖打起了征讨女真人尼堪外兰的旗号,以父祖遗留下来的13副铠甲起兵,开始了统一建州女真的大业。而这13副铠甲中,有一副就穿在了舒尔哈齐的身上。
创业之初,百事维艰。没人看好势单力孤的太祖,加上明朝威胁说要让尼堪外兰做建州女真的首领,因此,建州女真部族之人多数都归附了尼堪外兰。就连努尔哈赤同一宗族的子孙也怕招致杀身之祸而反对、孤立甚而暗杀太祖。而起兵后,除了像额亦都那样的少数成员外,太祖一直依为臂膂的就只有同胞手足舒尔哈齐。因此,舒尔哈齐自随兄征战以后,“有战功,得众心”,并获得了“达尔汉巴图鲁”(译为神圣的勇士)的称号。
十几年后,舒尔哈齐与太祖一步步地打出了新天地。这对患难与共的兄弟不仅杀掉了尼堪外兰为父祖报了仇,而且还先后攻取、招服了苏克苏浒部、浑河部、哲陈部、王甲部、董鄂部、苏完部等,基本上完成了建州女真的统一。此时,太祖接受了明朝授予的“都督佥事”之职,并拥有了“淑勒贝勒”的身份,而与之同甘共苦的舒尔哈齐也与之并称贝勒,成为仅次于长兄太祖的第二号人物。
满族的八旗制度是怎样的?
满清八旗分别指的是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正蓝旗、镶黄旗、镶白旗、镶红旗以及镶蓝旗,其中最厉害的是正黄旗。一般情况下,正黄旗、镶黄旗和正白旗这三个旗中是由皇室子弟组成的,不仅出身尊贵,而且权力比其他几个旗都大。
在一些清朝的电视剧当中,我们经常听到某个选秀的女子或者是某个后宫的妃子是出自正黄旗或者镶黄旗,以此来表示她们出身的尊贵。满清八旗制度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一开始满族中只有黄旗和黑旗,但是随着后来满族入关,建立了清朝,需要管理的人越来越多,而管理人员也必须得增加人手,才能满足统治者们的需求。于是慢慢的又增加了其他的旗,最终形成了这八旗的制度,也成为了清朝统治者们的爪牙。
这八旗中的人员一开始都是由满族人组成的,后来渐渐的为了奖励汉人做出的一些贡献和功绩,也将他们收入到这八旗当中。这八旗是当时清朝统治者们手中拥有的绝对权力,这些人中都是自己的亲信,他们对清朝有着绝对的忠诚。如果你对清朝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得到了皇帝的赏识,他高兴之余为了奖励你就会将你的身份往上提,说不定你会从不太引人注目的那些旗中一跃成为正白旗、镶黄旗甚至正黄旗中的人。
当然了,这八旗中的人能为国家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们的收入和支出也是由清政府直接报销的。到了清朝末期,清政府难保,这些八旗子弟们手中的权力也慢慢的被卸下了,由之前国家权力的守护者最终堕落成了自身难保的泥菩萨。
文章标题: 清朝八旗制度内的民族制度到底是怎样的 具体看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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