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4-18 10:00:36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4次
我们耳熟能详的那些成语,买椟还珠、削足适履、郑人买履等等。而这些成语,基本都在先秦。
一、夏商:姜太公靠什么生活?
要摆摊,起码得有个市镇。在田间地头摆摊也不是不行,问题是人流量太小,生意很难做得起来。
中国最早的王朝夏朝,就已经出现了城市和都邑,也随之出现了贸易。
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夏朝遗址就出土了很多贝、玉、松绿石,这些东西肯定不是当地出产,而是通过贸易、交换等手段从外地运来的。考虑到当时不太可能出现门面房和商业综合体,这些商人应该是在市集摆摊贩卖、交换商品。
夏朝之后的商朝,商品贸易更进一步。
周武王曾经形容殷人的贸易行为,“肇牵牛车,远服贾”。由于殷人很善于做生意,所以后世都把做生意的人称为“商人”。同时,城市里出现了专门的交易场所——肆,市肆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常,正如《诗经》所说:“南邑翼翼,四方之极,赫赫厥声,濯濯厥灵。”在市肆里做生意的,大多数是贵族。
至于平民,基本上只是在偶尔来卖一点自己的剩余产品,比如陶器、谷物、菜蔬以及牲畜之类。平民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以及出售的商品也有限,所以不可能拥有一间自己的商铺,基本上都是摆摊贩卖。相传姜子牙还没有去钓鱼之前,就曾在朝歌和孟津的市肆内干过“负贩”、屠宰和卖酒的营生,如果没有猜错,他应该也是一个小摊贩。
二、周朝:官商垄断一切
小摊贩姜子牙辅佐周武王推翻商朝,在中国建立起第一个封建王朝——周朝。
周朝的统治者并不重视市场机能。
在商朝,已经出现经营商品交换这一专门行业的“自由商人”,然而到了周朝,所有的商人都属于官府,正所谓“商工受资”。官府给这些商人的任务是“抱布贸丝”,以货易货,不是赚取白花花的银子。
《孟子》记载,“古之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而不是“左右望而罔市利”。也就是说,那些商人,无论你是在商铺卖货,还是在地摊卖货,都是在完成政府给的任务,所以市场不发达。
由于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所以老百姓也都“衣服饮食不粥于市”。农民不会拿着自己的剩余产品去市场出售,自然也就没有什么人摆地摊。而且人民的行动受到严格限制,“死徙无出乡”,就算你要摆摊,也只能在本村本乡里摆。但是,政府赋税征收的都是实物,假设你在本村本乡摆摊,真的能把剩余产品卖了换钱,那你拿什么来交税?
这种经济制度到了东周末年已经开始崩溃,《论语》中记载,“白工居肆,以成其事”,众多的私营工商业崛起,在城市里开铺的开铺,摆摊的摆摊。很多家庭手工业从传统的男耕女织,进化到织草鞋、织网、织履、织缟、为鞔(补鞋)······有些地方还因为特殊需要,形成了金属家庭工业。这些家庭会将自己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导致地摊经济蓬勃发展。
可惜的是,这种较为自由的经济体制,很快迎来了它的末日。
三、秦汉:一元体制下的地摊
秦始皇所建立的帝国,是中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帝国。
秦始皇痛恨原为商贾的相国吕不韦——据八卦说秦始皇是吕不韦的私生子,搞了个抑商政策。他将大批商人充军,派他们上战场为自己卖命。
《史记》记载,“三十三年, 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谪遣戍。”
不但商人自己要充军,就连商人的子孙后代也要充军,“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后又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后入闾取其左”。
在这种抑商政策下,地摊经济无从谈起。
汉朝初年,尤其是文景之治之时,商业管制逐渐松绑,地摊经济日渐活跃,“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备。”
可不要小看这些坐列贩卖的“小者”,他们往往能成为手戴劳力士的有钱人,过着“枯燥”的生活,《货殖列传》中说,“行贾,丈夫贱行也,而雍乐成以饶。贩脂,辱处也,而雍伯千金。卖浆,小业也,而张氏千万。洒削,薄技也,而郅氏鼎食。胃脯,简微耳,浊氏连骑。马医,浅方,张里击钟。”
这些小本经营、摆摊叫卖的小商小贩,虽然表面上社会地位还很低贱,但实际上人家已经成为了腰缠万贯的人民币玩家。
然而,到了汉武帝之后,汉朝的经济制度逐渐倾向重农轻商,不仅盐铁专卖,而且对工商人士征收高税率。对于入市营业的商人也有一定的身份限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卖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富商大贾,还是小商小贩,都不堪重负。所以,汉朝的地摊经济逐渐趋于衰落。那些因为生计所迫摆地摊的人,也不指望能够赚到什么钱,东汉末年的小刘备,尽管起早贪黑地摆地摊卖草鞋,也只能勉强糊口。
汉朝灭亡后的三国魏晋南北朝,由于政局动荡,政府对经济的统治力不从心。因此,很多平民为了求生存,可以随意经商,《南齐书》中记载,“会稽人陈氏,有三女,无男。祖父母年八九十,老耄无所知,父笃癃病,母不安其室。值岁饥,三女相率于西湖采菱莼,更日至市货卖,未尝亏怠。”三个小姑娘靠着在市场上摆摊卖菱莼,养活了全家。
但是,这种地摊经济并不是普遍现象。由于兵荒马乱,出现了很多集军事性与经济性于一体的生产组织——坞堡。坞堡常以宗族为中心,再结合乡里群众,形成一个类似于中世纪欧洲庄园的组织。因此,坞堡经济的主要特点就是自给自足,不需要与外界有经济联系。时局的混乱,与坞堡的崛起,导致平民的交易活动空间被严重挤压。
四、隋唐:长安城里有城管
隋唐帝国的建立,使中国再次迎来了大一统。唐朝的首都长安,是一个世界性的大都市。
长安市的商业有多么繁华,我想应该就跟《长安十二时辰》时长两分半的长镜头开场一样,有天朝盛世的气概,有举世瞩目的风采。
长安实行严格的坊市制度,坊是封闭的生活社区,市是工商业活动场所。商住分离,不得越界。市内的商家按商品种类区分,排列在规定地点,因此,摆摊这种没有固定场所的经营模式,就难以大量存在。而且,唐朝为了保证农业劳动力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就禁止农民自由地来城市,这也使长安不可能出现大量售卖农村土特产的小摊贩。
那个时候也有“城管”,即“司市 ”。他们要巡查各店铺,看看有没有谁在卖LV、路易威登、爱马仕、卡地亚······,要知道长安是不准卖奢侈品的。他们要看看有没有商家不按规定价格卖货——没错,
政府不允许商家自己定价格;他们要看看街上有没有王公贵族,在唐朝,这些人不允许上街shopping,逮到就罚款。如此种种,可见唐朝的市场管理有多么严格。
到了唐朝后期,政府对经济的统制逐渐放宽,甚至直接下令,“有无须通,所在州县,不得闭籴”。在长安、扬州这样的大城市,出现了很多摆摊售货的小商贩。在城市之外的广大乡镇,集市贸易普遍发展,什么草市、野市、墟市,应有尽有。这样的集市自然不可能有太多正规的商铺,绝大多数都是摆摊。
但是,此时的唐王朝由于国库空虚,便开始与民争利。唐德宗贞元年间,政府甚至派宦官到民间市场强行低价买物,美其名曰“宫市”。白居易的《卖炭翁》,就是一首揭露宫市危害的代表作。一位衣物单薄的卖炭老人,刚刚进城,就被两位官吏用“半匹红绡一丈绫”的低价,强行买走千斤木炭,直接断送了维持冬天生活的经济来源。这样的大唐,确实不值得留恋了。
五、宋朝:遍地繁华
终于到了中国古代商业最发达的朝代,宋朝。
北宋统治者自立国之初,便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惠商、恤商措施,“一切弛放,任令通商”。因此,宋朝的城市既没有坊市制度,也不禁止农民进城卖货,甚至还有了能让大家喝酒撸串唱KTV的夜市。
没有诸多限制,小商小贩大量出现。
大家只需去看看《清明上河图》,就可知城市里的地摊经济有多么发达。当然,政府也不可能放任大家随便摆地摊,于是便设置了一个叫做街道司的机构,专门负责管理城市里的摊贩。他们通过丈量街道,为商贩规划出可以摆摊的位置。商贩必须在自己固定的位置里叫卖,不可越界经营。《宋刑统》明文规定: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清明上河图》里虹桥旁边的那根木桩,又叫表木,就是街道司为摊贩树立的分界线的标志。
▲圆圈处为表木,不过也有学者认为是风向标
政府也鼓励地摊经济,宋代的税务所对经过收税点的过往商贩收取2%的“过税”,对城镇摊贩收取的3%的“住税”。当遇到自然灾害时,政府还会减税。
没有苛捐杂税,没有强行摊派,使得很多平民通过摆地摊,小本经营,也能走上人生巅峰。
冯梦龙在《醒世恒言》中记载,一个叫秦重的小贩,通过摆地摊卖油,只用了一年时间,便赚到了整整十三两银子。一两银子等于1000文铜钱,《水浒传》里武大郎卖的炊饼大概在3文钱一个。也就是说,秦重一年赚到的钱,可以买4333个炊饼。对了,武大郎也是个小摊贩,只不过在阳谷县这种十八线小城,他赚得钱不可能跟京城里的商贩比,但也足够养家糊口,衣食无忧。
即使到了南宋,城市里的地摊经济也依然繁荣。
南宋人洪迈在《夷坚志》中记载了几位小摊贩的发家史,“吴十郎者,淳熙初,避荒,挈家渡江,初以织草履自给,渐至卖油,才数岁,殆且巨万”,“忠训郎王良佐,初为细民,负担贩油,后家道小康,启肆于门,称王五郎。”这两个人放到今天,都是马云级别的商业偶像。
很多人常常谈到的“美国梦”,即不论家世和背景,每个人依靠自身的能力和成就,都有机会获得更好、更富裕和充实的生活,其实这在中国宋朝就已经实现。
知识分子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走上仕途,平民百姓可以通过经商来发家致富,我们简直可以称之为“大宋梦”。
可惜的是,这一切繁华,都被蒙元铁蹄蹂躏,成为昨日黄花。
六、明清:衙门里面摆个摊儿?
明清两代,出现近代商业资本主义萌芽。当时,工商业市镇兴起,各地交易频繁,商业规模很大。明人的《南都繁绘图》,清人的《盛世滋生图》,展现了南京和苏州两个商业中心的繁华。画中店铺众多,招幌林立,一派兴旺景象。
把目光从那些富可敌国的商帮身上移开,我们来看看当时的小摊贩。明清两代,尤其是清代,对于小摊贩的管理很松,甚至不对小摊贩收税。
根据《清代钞档》记载,雍正在一条上谕中说,“朕闻各省地方,于关税、杂税外,更有落地税之名。凡耰锄、 箕帚、炭薪、鱼虾、蔬果之属,其值无几,必查明上税,方许交易。且贩自东市,既已纳课,货于西市,又复重征。至于乡村僻远之地,有司耳目不及,或差胥役征收,或令牙行总缴,其交官者甚微,不过饱奸民滑吏之私囊,而细民已受其扰矣”,于是下令减免。
清政府也不像唐王朝那样重视街道的干净、整洁,即使是在北京这样的政治中心,政府也不在意市容。前门大街,也就是皇帝祭天坛、先农坛的必经之所,平时这里都被小商贩们搭席棚卖货所占据,路被棚子挤得只剩一丈多宽。皇帝辇驾要经过,那就赶头几天临时拆去,等皇帝回宫了便又纷纷摆上。
最不可思议的是,清政府竟然默许小商贩们把摊子摆进各大衙门里面,“各司每日常有一种背包人等,将衣服玩物公然进署,陈列满堂,冀图销卖”。政府机关里整天都是“窝窝头,窝窝头,一块钱四个”的吆喝声,公务员还怎么办公?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御史才专门请旨查禁。
小摊贩们除了为城里人提供物美价廉的生活用品,还常常背个篮子、摇着铜铃下农村销货。他们为农民带来做工精美的针线等必需品,成为城市与农村联结的关键点。
有时候,农民们也会挑个担或推个车,把自家生产的蔬菜送进城里卖。他们要么走街串巷吆喝卖货,要么就在庙会附近摆摊经营。当然,谁都想在庙会这种人流量大的风水宝地摆摊,于是小商贩们就内部达成共识,“浮摊俱有一定之规,彼时虽不呈报地面,形式亦无少异”。
当时的小摊贩为了吸引顾客,都开发出一套自己的吆喝声。明末的《旧京遗事》中说京师小贩,“随声唱卖,听唱一声而辨其何物品者、何人担市也”。清代的《燕京杂记》则说“京师荷担卖物者,每曼声婉转动人听闻,有发语数十字而不知其卖何物者”。
因为当时的明朝主要的赋税来自苛捐杂税,其中包含田税以及商业税和各种杂税。虽明朝时期对农民增收的赋税并不高,但是古代的土地大多都是掌握在贵族和官府的手中,所以对于农民来说,虽然没有赋税增收的不高,但是这些贵族、世家以及官府在不交税的情况下,余下的赋税便直接交到了自耕农的手中,而这些自耕农因为承担了严重的赋税,所以农民的负担率却很高,当时的农民是非常苦的。
因为明朝时期的士大夫代表着商人的利益,因此在士大夫的运作之下,商人的赋税是非常低的,基本上和不用交税差不多。而且在缴纳商业税的时候,很多的商人会出现偷税漏税的情况,但是当时的官府却是睁只眼闭只眼的,因此,在商业税上,当时的明朝是收入很少的。而且因为当时的商业税收没有收到多少,于是朝廷便将税收放在了田赋上。因为明朝的开国皇帝是农民出生,出身是非常苦的,因此将当时的田赋税收定的非常低。田赋的税率在当时还不到收成的十分之一,而且有些地方的税收甚至还不到十几分之一,因此当时的农民田赋并不高,再加上其他药徭役的分摊的话,农民的生活还是很有保障的。只不过这里有个问题,明朝的大部分土地都掌握在豪绅、贵族世家以及官府的手中,因此当时的土地基本上是不用交什么税收的。即便要交税收,当时的土地也会直接挂靠在农民或者是豪绅的名下,因此当时朝廷的主要税收来源就落在了自耕农的手中。
而这些自耕农手中的田地是非常少的,并且家中人口众多。但是因为当时的田赋重担都压在了自耕农的身上,因此当时的自耕农生活是非常苦的。
因为农民被压榨得没有耕地没有饭吃了,所以爆发了农民起义。这要从朱元璋罢丞相后,长期总揽六部大权,对当时的财政收入当有所了解而有言论,而从朱元璋所说的"五百贯",可知当时一般的数口之家的农民家庭的一般收入,国家的大部分赋税征收即由此而来,此亦国家运转的重要基础。明建国之时,朱元璋实行较轻的赋税政策,提出"凡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减二升",争取与民休息。但是,在有些地区由于各种原因,在明代前期仍然承受着比较大的压力。例如陕西地区作为明王朝的重要地区,所受的盘剥和驱使一直比较严重。
由明史的食货志,可知明代初期的赋税征收当中,米与小麦芝麻豆等农作物的征收比值是一定的,然而其他农作物以实物赋税上交国家时皆遭到了一定的压缩和贬值,而这种赋税征收的政策也确实给明代的陕西地方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关于北方重要边镇的供给问题,尤其是明代陕西地区的边镇供给上主要是粮食的充分供给,虽然明太祖曾夸耀其军屯制度"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但是明前期在军镇较为集中的北方地区就已经开始出现了供给不足的问题,其存在仍需要中央及当地政府的供给,陕西地区就更如此,这就说明明代的军队供给并未实现自给自足。
在明代的户籍当中专列"流民"部分,这些流民的身份即是由诸多失地农民的流转迁徙而造成的严重的社会问题。有明一代,陕西等地方的流民性质的起义屡见不鲜,这些"越轨"的农民群体正是明代农民起义的主要构成人员。当矛盾无法调和之时,最终爆发严重的农民起义。
明朝末年,统治阶层内部腐化,主要体现在农名与地主阶级间的各种矛盾,官员后期贪污现象加剧了明朝的衰退,当时的东林党也与农民起义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层层封建势力的压榨下,全国各地出现了一批又一批起义军对,由于陕西当时是压榨的重灾区,成为当时农民起义的中心。
明朝当时的田赋在历史上边都是很低的,天赋的税率只达到收成的百分之六,有的甚至是百分之三,可见当时的农名自己的负担并不重。
实际上的情况是,明朝当时大部分的天地都掌握在了皇亲贵族或者是做官的手里,即便是地主富户有很多地,他们也是想办法挂靠在他们不交税的人名下,以至于当时明朝的绝大部分税收都压在了只拥有很少部分田地的穷苦农名手中,表面上看当时明朝规定的田赋很低,可实际上却是给农名造成了很大的负担。
崇祯皇帝自己一首建立的东林党内阁,他们向崇祯皇帝建议撤销东厂,自此之后,东林党权倾朝野,东林党当时代表朝廷,苛捐杂税,可当时明朝政府给农名的税点是非常低的,可是由于东林党以及朝廷大员的层层剥削跟抽成,导致明朝虽然当时的工业非常发达,但是收到的税收确实受之又少,收到的还是从穷苦百姓身上剥削而来的。
再就是财政方面,明朝末期时代,金国逐渐崭露头角,明朝变本加厉的要对加收“三饷”,即“辽饷”、“剿饷”、“练饷”三饷,更进一步导致朝廷与农名的矛盾激化,加快了明朝灭亡的速度。在加上当时明朝末年,天灾不断,各级政府官员救灾不力,而且当时的国库也不充足,使得广大农名群众吃不饱穿不暖,又进一步加速了农民起义的步伐。
明朝灭亡的原因是各种矛盾集结在一起导致的,综合性的病症,不能单就归过于一件事或者是一个人的身上,这也很值得我们后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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