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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朝代为什么叫封建王朝而不是被称为帝国

时间: 2023-10-31 02:00:19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2次

中国古代的朝代为什么叫封建王朝而不是被称为帝国

从秦至清,为何各代王朝都称朝,而不叫国?

从秦朝至清朝,一共跨越了2000多年的时间,江山易主、王朝更迭,更是达到数十个之多。在这千年的岁月里,这些政权国家的代名词,都是用“朝”或者“国”来代指。

只是不知道大家在翻阅史书的时候,是否会发现这样一个问题,春秋战国年间,称呼一个国家政权都是用“国”来代替,可是到秦朝大一统以后,国家政权的称呼转变成为了“朝”,在接下来2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除了周边政权用“国”来代指以外,一直都沿用着朝代的说法,这到底是何原因呢?

秦朝疆域

先从这两个字的字面意思入手来分析二者之间的不同,“朝”的含义为“面对、面向”,可以引申为上朝、君臣朝见等意,所以“朝”特指一个国家政权或者是政府。而后世的史学语言家认为,“朝”所指的就是在中原上确立了政权的各个王朝。

“国”虽然在现代汉语中指的是一个国家,但是这个字在古文中仍然包含着“疆域、领土”的意思,尤其是在先秦时期,它还特指某一个地方的“都城”,所以“国”字主要指领土主权,是客观存在的政治实体。

秦朝大一统

至于从秦朝至清朝,为何不使用“国”字,其实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第一点:与古人的传统思想有关。《周礼》中曾有记载:“大曰邦,小曰国,邦之所居亦曰国。”,西周的周天子实行的是分封制,所以追溯“国”的最早的本意,就能够知道它指的是分封以后的诸侯国。

这个时候的诸侯国,是为了拥护周天子至高无上的地位而存在的,所以“国”的概念,在古人的心中要远低于“朝”。因为“朝”在秦统一六国以后,就成为了一个国家统治政权的代表,“朝”指的是血脉相连的帝王,将自己的皇帝之位世代相传。

春秋诸侯国

从这一点上来看,“朝”的地位要远高很多。因为古时候人们所指的“国”,其实只是依附于一个王朝的“藩属国”,比如汉朝时出现的齐国,明朝出现的朝鲜,这些“国”不仅每年要给中央朝贡,他们的地位也是远低于中央的。即便是在东晋十六国时期,史学家都是按照这些政权的正统地位,来决定它们是“朝”还是“国”。

东晋十六国

第2点:就从上文所提到的两个字的含义入手。“朝”字倾向于指国家的历史时间段,而“国”字指的是一个国家客观存在的疆域。严格意义上来说,中国从古至今都是一个完整的国家。

从夏商西周,再到中华民国,除了五代十国和南北朝分裂,让国家出现了短暂的断代以外,在这4000多年的历史中,虽然有不同的国号、不同的政权在主导着国家历史走向,但是整个国家的法统、道统,从来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断绝。

三国时期

“朝”在历史中横跨的是一个时间段,而“国”只是出现于历史中的某一块政权疆域,并不是“一家之天下”,从这两个方面看,“朝”的地位在封建政权存在几千年的时间里,要远高于“国”。所以为了称呼这些封建政权,才会用“朝”不用“国”。

因为在古人心中“朝”要比“国”更加高级。朝是指横跨历史的一个时间段,而国则是说某个时间段里某一块固定的疆土,因此“朝”的地位要比“国”更高,所以各朝代都喜欢称潮而不是国。
这是因为古代人认为朝是代表方向的意思,意味着疆土广大,所以选择以朝作为称谓。
因为他们觉得国根本就代表不了自己这么大的疆土,只有朝才能表现的自己疆土非常大。
因为各朝各代,国都是统一的一个,那就是中国。各朝之间的区别只在于皇朝的不同,而国家是一样的。

什么叫封建朝代?

按理说西周是第一个出现封建制度的,那为什么说秦朝才是第一个统一的封建朝代?
封建可理解为分封,封建王朝即为分封制的朝代,是帝王把土地分封给诸侯,帮助管理天下的方式。中国第一个封建王朝是秦朝,它是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国家。 中国的封建王朝并不是一直都是分封制的,或者说绝大部分朝代都不是实行分封制的,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秦诞生,但实行的却是加强中央集权的郡县制,秦朝把天下划分为三十六个郡,由皇帝派遣郡守直接管理。  
东周时期分春秋战国,春秋是奴隶制的瓦解时期,而战国则是封建制的形成时期,出现了封建的生产关系,土地私有制形成!
周朝时期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后的氏族共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百度百科
我觉得西周的分封制虽是宗室管理,但它的主要社会体制还是奴隶制,那些被分封的哪一个不是奴隶主,周王就是最大的奴隶主。大奴隶主管小奴隶主。
封建的意思是册封来建设,西周封建制是土地封给别人来建设,也就是土地私有的一种形式,但是这种土地私有是一种由上而下,层层封册的,并不完全,拥有土地的人极少。东周各国纷纷变法,地主阶级崛起,于是土地私有制有了更广泛的利益阶层,这更符合封建制的含义,于是把地主阶级为核心的古代王朝叫为封建王朝。
封建朝代是指实行封建制度的历史王朝。在中国,从秦朝到清朝的漫长历史时期中,基本上都是封建王朝。

什么是“封建”王朝

在中国,“封建”的概念可以意指三个不同的对象∶第一是指中国古代的封建,如西周的“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第二是指中国从古代延续到近代的“封建社会”,久讼不已的中国何时进入封建社会与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等问题即由此而来;第三是指欧洲中世纪的一种社会制度,它常被看作是各种封建社会的参照原型。我们在上一章已考察了第一种“封建”概念,下面我们将分别论列和比较中、西“封建社会”的概念。
一、“封建社会”概念在中国的由来

中国自从十九世纪中叶被敲开国门,有关中国古代封建的思想性争论便成了绝响。不满现状,立意改革的人们越来越不再瞩目于古代,而是效法西方,信仰“进步”,瞩目未来。但是,“封建”这个词却并未消失,而是反而渐渐获得了新的含义而流行于社会。

“封建时代”的概念

“封建时代”的概念是在将中国历史与西方历史比较中提出来的。1899年,梁启超在《清议报》的第17册(6月8日)和第26册(9月5日)上,刊出了一篇名为“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的文章。梁启超认为∶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相同点在于∶它们都依次经历了家族时代、酋长时代和封建时代这样三个时代,其间中国周代国体与欧洲希腊国体的相同点最多,即同为封建时代与贵族政治、列国分立。此时政府(即贵族)的权力甚重,过于国君,就像欧洲所谓“少数共和政体”或“寡人政体”,尤其是接近于古希腊的斯巴达。又由于作为此社会中之一部分的贵族于平民也甚相亲,所以也可以视这一贵族政治时代为民权稍伸时代。

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相异点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显著不同是欧洲自统一的罗马帝国崩溃以后仍为列国处在分裂状态,而中国自两汉以来却永为一统。中国与欧洲的国体在春秋以前大略相同,而从春秋以后则截然相异。秦废封建置郡县以后,二千年循其轨而不易。虽然西汉有七国之反,晋有八王之乱,明有燕王、朱宸濠之变,但都为时不长,不构成列国之形。至于汉末的州牧,唐代的藩镇,也都是涌乱一时。所以,中国自秦汉以来就可以说是进入了一个“统一时代”。考察其原因,一是因为儒教被定于一尊;二是因为种族的界限在中国不严,不同种族之间可以互相通婚,渐渐就没有了差别。至于一统与列国孰优孰劣,则前者利于安民,后者则由于竞争而能发扬民气。

中国与欧洲国体的第二个显著不同是∶欧洲有分国民阶级之风而中国却没有。与世界万国不同,中国历来此风不盛,至汉以后,尤绝无之。布衣卿相之局已是司空见惯。魏晋九品中正制虽然有“上品无寒门,下品无贵族”的流弊,但这并不是创立这种制度的本意。至于唐以后设科取士,下层平民更是可以“平地青云”。虽然还有皂隶奴才不许登仕版之禁,但这些人其数甚微,不能目为一种阶级。产生这一差别的原因是由于战国时各国不能不延揽人才,敬礼处士,招致客卿,从而破除了世卿的藩篱,而孔子、墨子等圣哲,又都大倡平等之义,孔讥世卿,墨明尚贤,他们的门人弟子多出身微贱,遂使天然阶级之陋习一扫而空。然而,中国无阶级这一情况也是有利有弊,利在国民比较平等幸福,弊在没有竞争,相博而不能使“民气日昌,民智日开”,又由于“被治之民”中的潜在不满者有渠道可以上升为“治人之人”,得到富贵,所以“民气不聚而民心不奋”。

梁启超认为∶尽管统一与分裂,有阶级与无阶级各有利弊,但如果按照文明的公理,则还是以“合邦统一”与“无阶级”为优,所以说,中国的进化,实际上远在欧洲人二千年以前。但为什么现在拿中国与欧洲文明相比却有了天壤之别呢?这是因为在春秋以前中西相差不远,在这之后却是∶初期中国骤进而欧人如旧,后期则是欧人骤进而中国如旧。比方说,西方在古希腊即有民选代议之制,而中国则从来没有听说过,民众也从不自伸其权,这就是由于一统闭关和无阶级而自安之故。因而初看起来,恰恰是学理上的文明阻碍了事实(物质)上的文明。但实质上,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善用此学理。梁启超最后说∶

“此后社会上之变动,将有不可思议者,数千年之无阶级,俄变为有阶级矣。二千年之停滞,既不可以得进步,今日当于退步求进步,或者我中国犹有突飞之日乎?”i

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在上世纪末发出的对于本世纪的相当准确的预告。中国不久就进入了一个广泛动员,进行激烈的阶级斗争和彻底的社会革命的时代,而在经历了种种“不可思议”的“社会变动”之后,直到今天——在已经可以看到二十一世纪门槛的今天,我们也许才可以说,中国看来已经在退出这一过渡时代,而走入一个比较平静相安,经济发展和自然分流的时代。

在梁启超看来,封建时代与他所处的时代是不衔接的,这中间隔了两千多年,这两千多年可以名之为“统一时代”或者说“无阶级时代”。严复的看法稍有不同。1904年,严复出版了他翻译的英国学者甄克思(E.Jenks,1861-1939)的一本书,该书原名为《A History of Politics》(直译为《政治史》),严复易名为《社会通诠》,这还是有道理的,因为该书主要是从社会史的角度来谈政治。在为该书译本写的“自序”中,严复感叹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历史差异。他接受甄克思的观点∶认为社会进化都是由图腾社会(Totemistic Society )或“蛮夷社会”,进到宗法社会(Patriarchal or Tribal society),再进到今天欧洲的军国社会或“国家社会”,而在宗法社会与军国社会之间,还有一个封建时代。验之于中国历史,严复认为∶中国从唐虞以来直到周代,这两千多年“皆封建之时代”,而宗法也于此时最备,而秦“郡县封域,阡陌土田”,虽然是侵夺民权,属“霸朝之事”,但“迹其所为”,还是要由宗法社会转向军国社会。然而,由秦至今又过了二千多年,今天中国的政治、风俗以及思想文化,都还是未脱宗法。这样,严复就实际上认为中国有四千多年是处在宗法社会之中,而宗法社会又可分为两个时代∶周以前是封建时代,秦以后则是一个向军国社会转变,却仍未脱离宗法社会的时代。ii 中国有史以来的四千多年为一纯粹、完整的单元以及中国社会长期停滞的观点,于此都能发见端倪。

总的说,“封建时代”的概念直接产生于中西比较,并且主要是由西观中;它基本上还是一个历史学上的时代概念,未离史学范畴;它也基本上是从政治(国体)的角度观察,而未涉经济形态;观察比较者的意思虽然是有感于中国相对于西方来说的不进或缓进,但并不是 要为直接行动提供理论指导;最后,在这里所用“封建”的含义与古义基本相合,并无意义上大的转折,所以,论者对西周为封建时代决无疑义,只是上、下限略有不同。

“封建社会”概念的提出

由于我们不是要探讨“封建社会”概念偶尔和个别的使用,iii 而是要探讨在对“封建社会”这一概念进行认真说明的基础上,提出对中国社会历史的一种系统解释,所以,我们发现,在这一意义上,“封建社会”概念的首先提出是在1929年,而恰恰是在这一年提出这一概念应当说是耐人寻味的。

1927年国民党实行“清党”,国共分离,农运、工运等群众运动遭到压制,革命转入低潮,大批热血者不得不重返书斋。1929年,陶希圣在《新生命》1929年第2卷第3-5期上发表“中国封建制度的消灭”,亡命日本的郭沫若以“杜�”的笔名在《东方杂志》1929年第26卷第8-12期上发表“诗书时代的社会变革与其思想上之反映”,当年陶希圣还在新生命书局出版《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书,由此揭开讨论中国社会历史的一幕。iv

陶希圣在其书中开门见山地提出∶“中国的革命,到今日反成了不可解的谜了。革命的基础是全民还是农工和小市民?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还是几个列强和几个军阀?”v

为此,他希望首先研究中国社会的状况和性质,在此的两个中心问题是∶1.中国社会目前是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2.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是否使中国社会变质,变质又达到什么程度?

追溯中国社会的来龙去脉,陶希圣认为∶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社会史的一个关键,中国社会在这时候结束了封建制度,而破坏了的封建仍然在另一个基础上又重建起来,所以,再“叫做封建制度也不确,”而“否认封建势力也不许”。总之,秦汉以后的中国还是在“前资本主义时期”,或者说是一个变质的封建社会,在数千年的历史上,我们看见许多类似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又看见了许多和严正的封建制度相同的现象。家族本位和个人主义的法律,权力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观念,相互错综。

陶希圣所据以判断的标准“封建制度”,在他看来有两个特征∶1.封建制度是建立在土地制度之上,它的基础是在农村;2.在封建制度下面,土地的领主和掌握治权的是封建贵族。由于这两个特征,所以,在封建制度的时候,没有都市的集中和发达的货币,没有官僚而只有贵族,而中国在战国时就有了相当力量的商业,有了官僚、平民能够作官,所以可以说封建制度已崩坏了。井田坏使土地可以私有,就有了非贵族的地主,后又产生“士大夫而官僚而地主的一个身份”,这些人很保守,不愿都市发生,还是以农村为经济基础,进而压迫商人,故中国迟迟不进。

综上所述,陶希圣由此得出的四点结论是∶1.封建制度在春秋时已经崩坏,中国早已不是封建的国家,只有对外藩的统治仍然是取封建的形式;2.中国政府是地主官僚政府,不奖励商业,商业绝对不发达,尤其是禁止国人从事国外的贸易;3.所以,中国是封建制度崩坏以后,资本主义发达以前以士大夫身份与农民的势力关系为社会主要构造的社会;4.我们若以这一士大夫身份及以这个身份为背景的官僚政府为封建势力,则我们提出打倒封建势力的口号是可以的,而且是应当的,但非打倒封建制度,因为这一制度已经不存在。他还提出,“在此时来解决土地问题,可以打倒士大夫的残余势力,不过不能解除帝国主义通过官僚政府的对中国的统治。”vi

我们由此可以看到,陶希圣所提出的“封建制度”“封建社会”的概念虽然比古代的“封建”概念更重经济而不是政治,即它们主要是从经济上定义的,但是,至少从作者的理解来说,这些概念的涵义与“封建”的古义并无大的违拗,与西方的“封建”概念也基本相同。陶希圣认为∶中国古代的封建制度与欧洲的封建制度只是小异而大同,中西封建制度的共同点均是以土地制为基础,建立了一种人身隶属与保护关系和身份等级制,至于差别则在于∶西周封建比欧洲封建的中央权力似要更大些,卿大夫邑内的人民对诸侯的义务也比对卿大夫义务似要重些。换言之,也就是分裂割据的情况还不那么严重。

陶希圣把战国以后的中国社会称之为“前资本主义社会”或“先资本主义社会”,这不仅反映出他对经济因素的重视,而且反映出他也受到数种社会形态依次递进的“客观发展规律”的影响,按照这一规律,中国封建社会之后的社会(战国之后)必然是资本主义社会,然而它又很不象资本主义社会,无以名之,陶希圣只好称它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后来还有人称它是“后封建社会”,无论“前”“后”与否,总之它很难得到自己一个独立的名称。马克思主义学者则免去这些麻烦,直接称这一战国至清的漫长时期的中国社会为“封建社会”(郭沫若等),或“封建领主社会之后的封建地主社会”(范文澜等),以便它与“资本主义社会”衔接。

当然,陶希圣的如此称谓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谨慎的态度,甚至理解为是一种类似于对本质的“现象学的悬置”,即在难于探明现象的本质或性质之前的一种暂时搁置——仅以一种外在的形式标定它或仅仅提出它。王礼锡一度更接近于这种态度,他说∶“自秦代至鸦片战争以前这一段历史,是中国社会形态发展中的一段谜的时代。”vii 我们在陶希圣那里可以发现一种困惑和犹豫不决,由这种态度也就产生出一种使他屡屡遭到批评的“豹变”或“模棱两可”,所以,就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这同一本书中,我们又在第50页读到∶“中国社会是什么社会呢?从最下层的农户起到最上层的军阀至,是一个宗法封建社会的构造,其庞大的身份不是封建领主,而是以政治力量执行土地所有权并保障其身份的信仰的士大夫阶级。”在第190页紧接与上文同样的一段话之后是∶“这个阶级的生存赖土地所有权和国家政治地位的取得,而与宗教无关。所以它和农民的势力关系,与封建领主和农民的势力关系是一样。因此,可以叫它作封建势力,又因此可以叫中国社会作封建社会。”在第247页上一个作了进一步区分的结论是∶“八十年前的中国社会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封建社会,八十年来的中国社会是帝国主义侵略下的半封建社会”。viii

这种种解释可以反映出动员和革命的需要和西方社会理论的笼罩性影响。不过,我们通过陶希圣对士大夫身份的重视仍可发现,在西方理论与中国历史之间,他还是相当注意中国历史的特殊性,虽然由于革命时代的眼光,所有这类身份及其派生物自然都要在被扫荡和打倒之列。

与今天中国的政界越来越强调“中国的特色”与“国情不同”迥异其趣,郭沫若在1930年出版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自序”中,却是高度强调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性的,他认为那种说“我们的国情不同”的看法为“民族的偏见”,认为就象一个人体,无论红黄黑白,发展都大抵相同一样,由人所组成的社会也是如此。他以一种发现了科学真理,一下子通体透亮的兴奋心情和昂扬、上升的姿态,批评罗振玉、王国维仅仅是“整理”史料,胡适也摸不着“边际”。他承认自己的研究方法是以恩格斯为向导,但同时也认为∶“清算中国的社会,这也不是外人的能力所容易办到。”“事实是中国的史料、中国的文字,中国人的传统生活,只有中国人自身才能更贴切的接近”。“在这时中国人是应该自己起来,写满这半部世界文化史上的白页。”ix

明显地不同于陶希圣的暧昧,郭沫若斩钉截铁的断定“中国的社会固定在封建制度之下已经二千多年”。x 他认为∶事实上不是在西周,而是在周室东迁以后,中国社会才由奴隶制度渐渐转入了“真正的封建制”,春秋的五伯,战国的七雄才是“真正的封建诸侯”,秦只是名目上废封建而为郡县,事实上中国的封建制到最近百年都很巍然的存在着,秦始皇才是在中国社会史上完成了封建制的元勋。xi

郭沫若显然认识到他所说的“封建”与古代的“封建”含义截然不同,所以他反复说“真正的封建制”,“真正的封建诸侯”。他认为∶古人用“变封建而为郡县”来表示周、秦之际那一很大的社会变革,完全是皮相的观察,周时并不是没有郡县,秦以后也并不是没有封建,这些都不必说,而关键在于∶西周事实上完全是奴隶制的国家,而自秦以后的经济组织在农业方面是成了地主与农夫的对立,工商业是师傅与徒弟的对立。“秦以后的郡县制实际上就是适应于这种庄园式的农业生产与行帮制的工商业的真正的封建制度。……所不同的只是封建诸侯的世袭与郡县官吏的不世袭罢了。这可以说是一种封建制度的变体,然而每每都有倾向到世袭的危险,…… ”xii

“封建”的古义在此就发生了一种根本的转折,而这种转折是由郭沫若发其端的, 嵇文甫曾谈到过当时一般学者的感觉∶“郭先生有一个最奇特的论断,就是说秦始皇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完成者。他不承认西周的封建制度,他说东周才是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而秦汉以后才完成是真正的封建社会。我们知道,现在所有各派论中国社会史的,不管他们说秦始皇以后中国已经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也好,说秦始皇并未曾破坏封建的基础也好,但是秦始皇对于封建制所起的作用,是破坏的而不是完成的,这一点他们大家都没有什么异议。现在郭先生根本翻过来了。”xiii 何干之在1937年7月由上海生活书店出版的《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中也说∶“在中国过去的八九年间,附和他的人极少,反对他的人却极多。……但是自从1935年以来,郭沫若的中国历史观,好象复活起来。”xiv 十五年以后,郭沫若在“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一文中,也回顾了这一转折,他说∶“旧时说夏、殷、周三代为封建制,以别于秦后的郡县制,这是被视为天经地义的历史事实,从来不曾有人怀疑过,也是不容许人怀疑的。但近年来周封建制被赋与了新的意义,因而三代是封建制之说便发生了动摇。”xv

郭沫若并在此文中继续补充了他的理由,他认为∶古时所说的“封建”是“封诸侯、建藩卫”的事,要在这种含义上说三代或至少周代“封建”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由于古时所谓“国”本是等于部落的意思,所谓“封建藩卫”也不过是建置大小不等的各种殖民地而已。异姓之国大抵是原有的部落,同姓之国则多系从新建设的。《孟子》、《王制》中的五等爵禄、《禹贡》、《职方》中的畿服制,都在周代金文中找不到证据,当时诸侯称谓并无所谓等级,足见等级之制只是后世儒家的依托。王国维更有一个重要发现,便是古诸侯在其国内可以称王。而即便周代确有五等诸侯或五等畿服,“也和我们现代所说的封建社会的观念完全不同。在这儿不容许我们的新旧观念铰线。”xvi

也就是说,这里关键的是,如果“封建”不再被理解为一种“事件”,甚至不再仅仅被理解为一种“制度”,而是要被理解为一种“社会”的话,这样,“封建”就不能只是在一个或一些历史朝代的意义上去理解,而是要在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意义上去理解,而且,它还不是发生在一个社会内部的演变,而根本就是以一个新的社会形态代替旧的社会形态,这样一种变化自然有如天翻地覆,而中国所经历的这种大变动除了近代之外,最令人瞩目的自然是属春秋战国时期,而如王国维、范文澜等人所认为的殷周之际的变化显然比不上这一变化,而且资料不足,至于魏晋之际,唐宋之际更不必说。所以,可能不是别的,而正是抓住社会形态的根本变迁,才是郭沫若等倡导的“春秋战国之际封建说”比较起“西周封建说”、“魏晋封建说”等古史分期说来更吸引人的一个秘密所在。

那么,这一新的“封建社会”的概念是什么含义呢?郭沫若在1930年《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的回答还比较简陋。他说∶“封建制社会和奴隶制社会并没有多么大的悬殊∶只是直接生产者在奴隶制下可以公开地大量屠杀,而在封建制下的屠杀起初是不公开,其后是法律上禁止(当然偷偷打杀仍然是不免的)。又奴隶社会是氏族社会的延续,多量地含有血族的成分,而封建制则是多量地含有地域成分的奴隶制”。xvii 在1945年的《十批判书》中,郭沫若给出了比较完整的“封建社会”的定义∶“现代的封建社会是由奴隶社会蜕化出来的阶段。生产者已经不再是奴隶而是被解放了的农工。重要生产工具,以农业而言,便是土地已正式分割,归为私有,而有剥削者的地主阶层出现,在工商方面则是脱离了官家的豢养,而成立了行帮企业。建立在这阶层上面的国家是靠着地主和工商业者所献纳的税收所维持着的。这是我们现代所说的封建社会。”
马克思所论述的西欧封建和中国的所谓“封建社会”根本不是一回事。
中国的商周时期才能对应西方的封建制度,而且中国也从来没有存在过像希腊罗马那样的奴隶制度。战国时代属于封建制度崩坏,官僚专制体系建立的时期。天子、诸侯、卿、士大夫这种自上而下金字塔式的分封体制已经不适应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国君主往往希望直接以有力手段掌控土地与民众,不再把土地和民众交给世袭的封臣治理,而代之以职业官吏。民众直接为国家缴税服役;国家权力不再被少数世袭贵族所把持,平民通过战功可以获得爵位与官职的奖励。土地由过去的国家公有和贵族领有逐渐变为自耕农所私有,不同国家的改革力度不同,秦国在这方面的改革最为彻底,关东六国相对保留了更多的封建制度残余。秦以后经过楚汉相争、文景七国之乱等一系列斗争,中国彻底铲除了封建制度的影响,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先进和强大的国度
简单的说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其中专制主义是指皇帝权力的高度集中;中央集权是指中央对地方的集权。就是把权力从地方集中到中央最后集中到皇帝手里。
而楼上所说的:西周的“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并不是封建王朝,这句话的意思是:实行分封制,建立诸侯国,来保护周王室。它是奴隶制的王朝,它不可能象后来的封建王朝那样权力集中!比如说,那些被封的诸侯,他们的权力过大,所以导致了后来的诸侯争霸,周王室无力阻止,最后灭亡!

大秦帝国为什么叫帝国?大汉王朝为什么叫王朝?

在说到古代的一些朝代的时候,有时候可能会加上一些帝国王朝之类的称呼,但是有些习惯性上面的称呼,慢慢胡变成约定俗成的,比如大秦帝国,大汉王朝,秦朝和汉朝是两个连接的时代,但是为什么在对它们的称呼的上却有这样的差别呢?帝国和王朝之间到底差别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会有大秦帝国大汉王朝这样的称呼?

1.帝国和王朝有什么区别

帝国

帝国是个外来词儿,在我们中国历史上没有那个朝代真正的称自己为帝国。所谓帝国,说小了就是由皇帝直接统治的国家,而且没有任何人能限制皇权,在帝国内部皇帝拥有绝对权力。说白了就是一个国力非常强大,统治范围也非常辽阔,而且拥有十分鲜明的特征比如说秦朝的军功爵和秦朝施行的郡县制(帝国还有2个特殊的要求,后面会提到)。

王朝

这个是咱们中国古代的代名词,简单点说就是统治一个可大可小的国家机构,同样也适用于咱们古代任何一个朝代。但如果提到王朝就不得不提到另外一个名词,那就是皇朝。

说句实话,这两个词儿是有本质区别的,但在几千年后的今天,咱们都下意识的忽略了皇朝,直接称王朝,想必大家应该没听过那部电视剧或那本书称皇朝吧!

2.为什么有的是帝国有的是王朝

其实说白了,王朝本质是属于皇朝的下属单位,比如汉朝初期有一个南越国,他是之前始皇帝派去开发岭南的,但始皇帝死后就割据一方,汉文帝汉景帝时期他接受了汉朝的册封,称南越王,他本质上就属于王朝,与汉朝国内的藩国(七国之乱的那些主角儿)都一样。而当时的汉朝,就属于皇朝,因为王朝的统治是称王,比如南越王,长沙王。但皇朝(汉朝)是称皇帝,可能有些拗口,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咱们中国古代一共有9个大一统王朝(您看,下意识的就会说出王朝,9个分别是秦,汉,晋,隋,唐,宋,元,明,清,王莽新朝可算可不算)。但真正能称得上帝国的在昊童看来只有两个,分别是秦朝与唐朝(欢迎不同意见),至于剩下的都只能称王(皇)朝。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为帝国相比王朝有两个特殊要求。

3.秦朝和唐朝为什么是帝国

首先,绝对的统一和绝对大的领土,小国家和皇权被分割的不能算帝国。

其次,强烈的占领欲望,说白了就是极其鲜明的侵略者思想(后面称扩张)。

而唯一符合这两者就只有秦朝和唐朝,注意,是强烈的扩张欲望,不是说只想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说到这儿可能大家伙有些懵,为什么说只有秦朝和唐朝有强烈的扩张欲望,那其他朝代没有吗?您先别急,接着往下看。

秦朝

秦朝的前身是战国七雄之一的秦国,且秦国起于边塞属于远离中原的蛮夷之国(打个比方,不过那会儿其他国家也是这么看的),但秦国强烈的扩展欲望自秦孝公时期就已经展现的淋漓尽致。秦国奋六世之余烈终于为始皇帝嬴政攒下了足够大的家业和威望,而始皇帝也没有有让任何一位秦王或秦国(注意,秦国)子民失望,从始皇帝亲政并决定统一六国的那一刻起,秦国的扩张车轮就再也没有停下过。

相信懂历史的朋友都知道,始皇帝自统一六国后没有犹豫的就又一次挥舞起扩展的大旗,先是去北方攻击匈奴,而后又派人开发北疆。但还没等帝国稍微喘口气,几十万大军又前往岭南,也就是现在广东广西,福建,浙江附近。

看到这儿,各位应该了解昊童为什么说秦朝拥有帝国的一切特征了吧!

唐朝

如果说秦朝的扩张还不够明显,或者说不够那么的引人注目,那么唐朝的扩张一定让您大呼过瘾。因为篇幅原因昊童就简单的列举出唐朝对外扩张的十次大型战争,如果有时间咱们在慢慢细讲,这十次战争基本如下

唐灭东突厥之战,对手是让唐太宗感到耻辱的颉利可汗,最终被大唐战神李靖全歼,颉利可汗被俘。

唐灭西突厥之战,对手是沙钵罗可汗,最终被名将苏定方全歼,沙钵罗可汗被俘。

唐灭契丹,奚之战,对手是契丹叛徒可突,最终被李祎等人消灭,可突单骑逃脱。

唐灭高昌之战,对手是高昌王鞠文泰,最终被名将侯君集全歼,鞠文泰病死儿子被俘,打通了前往西域的门户。

唐灭高句丽之战,对手是高句丽内部的各大派系,最终被名将李绩与薛仁贵全歼,划重点,在平壤设置了安东都护府。

唐灭百济之战:对手是百济王(没有记载名字),最终被名将苏定方全歼。

唐灭小勃律之战:对手是小勃律王和吐蕃,最终被名将高仙芝全歼,小勃律王和吐蕃公主被俘。

唐灭后突厥之战:对手是后突厥王众王,最终被名将王忠嗣全歼。

唐灭南诏之战:此战绵延数百年,自玄宗之唐末一直在打,最终南诏被天平节度使打败。

唐与吐蕃之战:这个就更漫长了,几乎从唐朝建立之初一直到灭亡都在打,但前期是优势后期是劣势。

说完了唐朝与秦朝为什么叫帝国,然后就该说为什么其他朝代没有如此强的扩张欲望,但因为篇幅原因就不细讲了,只说一个很尴尬的道理。那就是,秦朝与唐朝已经把咱们周边能打的全打过了,而且到了宋朝以后我们基本上属于重文轻武,很难再拿出如此多的血性去大规模扩张,而且能扩张也得扩的差不多了,所以其他王朝也就没有这种强烈的扩张欲望。

为什么以前的教科书上将古代称为封建社会而现在不这么称呼了呢?

封建”一词,最早见于春秋时富辰之说:“周公吊二叔之不咸,固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封建制度”中“封建”的原始含义,即“封”土而“建”国,简单言之是指王者以爵土分封诸侯,而使之建国于封建的区域。

周朝时期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周王室只会直接管治王畿的地方。

然而西周时各诸侯国的军队并不由国君掌握,而是在周天子的守臣手中。

东周诸侯国军队为国君所掌握,直接导致了周室的衰微。

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名存实亡。

从这时起,大国兼并小国后,多以其国土置县,封建制度逐渐式微。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曾出现过应否置郡的争论。

当时不少大臣都主张实行分封,授各地贵族予世袭的诸侯名分,惟身为廷尉的李斯却力排众议实行郡县制,并得到秦始皇的采纳。

在郡县制底下,共设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一郡),每郡有守(相当于省长)、尉(相当于防区司令)和监(相当于监察专员)各一。郡下辖县;郡(守)与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通过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网系,统治幅员辽阔的大帝国。

从秦到清的两千年间,中国政体的主要形态是中央集权的皇朝专制,经济上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为主体。

与西欧封建社会的采邑或庄园经济又有着本质的不同。在庄园中耕作的农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农民接受庄园主的保护,对庄园主承担忠诚、劳役等义务,一如封臣之对于封君。中国的自耕农则拥有土地和人身自由,不必依附别人,除了向国家纳税(包括徭役),再无其他义务。

二,马克思主义史学“封建社会”

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封建社会”与非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封建社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为都使用了同一个名词,使人混淆。

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封建社会”是指地主或领主拥有土地并剥削农民或农奴的社会形态,非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封建社会”指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是一种国家管理“制度”而不是一种“社会”,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文章标题: 中国古代的朝代为什么叫封建王朝而不是被称为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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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封建王朝  帝国  被称为  朝代  中国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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