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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举例分析一下中国古代城市的构成及特点

时间: 2023-04-03 23:02:52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1次

能不能举例分析一下中国古代城市的构成及特点

中国古代城市形态有哪些特征

最根本的特征:基本都是权力城市(王权、皇权城市和行政城市),少量军事城市。鲜有欧洲那种商业城市。就是现有王或者官,才有城,官废城废;
形制特征:有城基本就有城墙;中轴对称。行政区(宫、衙)、贵族区、商业区、平民区区分明显。
中国自古重视天圆地方,当然自封建社会兴起之后,中央集权同天授人权思想的浸淫,建筑形态多呈现为中轴线结合日月星辰运行规律建造,如长安城就是左青龙右白虎,南朱雀北玄武;北京城则是西南天坛,东北为月坛,东南太庙,西北地坛;洛阳开封都没有很明显的方城格局,但都是沿河而建。

中国古代城市发展历程及特征

关于城市的定义,我国汗牛充栋的历史文献中有过许多解释。我国古代的“城”与“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城,多是指四面围以城墙、扼守交通要冲、具有防卫意义的军事据点。“城,郭也,都邑之地,筑此以资保障者也” 。市,指的使交易市场。“市,买卖所之也。”“贸、贾,市也”。可见,凡进行买卖的交易场所即为市。从古文文献记载城与市的基本特征看,城与市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有城不一定就有市,相反,市场也不一定围筑墙垣。可见,最初的城或市,皆不包括复合名词“城市”的概念。只是到了周代,随着城或市的发展与变化,它们才逐渐含有“城市”的意义。即城市是一个人口集中、非农业各类产业发达、军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通常是周围地区的政治、经济、交通与文化的中心。

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战国至南北朝时期。此时期城市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政治因素的制约,故在此阶段前期,即战国至东汉末,当时我国历史的政治局面是从分裂走向统一与稳定的时期,表现在城市的发展趋势是由点的分散与狭小变化为点的相对集中与扩大。而后期,从东汉末至南北朝时,我国境内政权不是呈鼎立状态,就是呈南北对峙或分裂局面,政治动乱持续,战争频繁不断,表现在城市的发展趋势就是不稳定,许多城市的兴衰具有政治、战争作用的突发性。另外,这一阶段新兴的城市还有手工业、商业贸易的发展,宗教的传播等原因的推动。此外,随着各个时期边疆地区的持续开发,城市的地理空间分布更广阔,在长江与珠江流域已出现了一些新的城市。但南方除少数大城市的发展水平逐渐接近北方外,黄淮流域的城市数量与发展水平仍居当时全国的主导地位。

城市的兴起和发展是有其必然性的,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形成、发展的历史。这一时期我国城市的兴起和发展有以下四种途径:

一、由早期的侯国都邑发展而成的城市。这类城市历史长、规模大,发展的条件,特别是人文主观条件优越,如临淄、曲阜、咸阳、邯郸、大梁、蓟、郢等。它们多在西周时已筑城垣,尽管其早期规模小,城垣简陋,但由于都城特殊的政治地位,能凭借诸侯国内人、财、物的全面支持,加上选择城址时多考虑了其自然与经济地理条件,而且即使在秦汉统一以后,它们中的多数虽失去了国家或政权政治中心的优势,但仍是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因此,他们仍能维持其持续的发展,领先于当时全国城市发展的先进水平。

其二、由于郡县治等地方政区的设置和统一推行,许多郡、州、县治等地方政区治所逐渐形成城市,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这是因为,设治的地方多为一个地区的政治、军事等的中心。如秦汉时济北郡治博阳(今山东泰安)金城县治(今甘肃兰州)等,皆是最初作为地方政取得治所而逐渐发展为城市的。尽管由于自然环境和经济地理条件等变迁,有些郡、县治城以后衰落了,但大多数的郡、县治城则自秦汉以来得到了持续的发展,甚至大多成为今天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中心,如商丘、石家庄等即是如此。秦汉时千余个郡县治所城市,特别是黄淮流域中原一带的城市,基本是通过这一政治动因的途径迅速形成而逐渐发展起来的。

其三,处于水陆交通枢纽或是河川渡口、江湖河海交汇点等的城邑,由于交通便利、交换频繁,使人口、货物聚集而发展起来的城市。这类城市经济意义较为重要,因而发展快,也具有城市历史长的特点。一些地方政区治所在选择建城位置时也注意到了交通、水域等,因此,也属于这一类型。如汉武帝征服匈奴夺取河西地区设置河西四郡以后,河西城市开始陆续兴起。同时,由于河西走廊上东西交通频繁,著名的“丝绸之路”上的河西城市不断得到发展。其中以敦煌发展最为显著,东汉时一度成为管辖西域的政治、经济中心。其他如武威、张掖、酒泉等城市发展,作为东西交通的必经之路,其交通的畅通与否以及与西域贸易往来的密切程度是当时直接影响这里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当时的淮阳(今河南淮阳)、广陵(今江苏扬州)、江州(今重庆市)、临湘(今湖南长沙)等城市无不是因滨水域靠要道而兴旺发达起来。

其四,出于军事目的在关隘要塞或边防重地所筑城邑发展而为城市的。一般来说,城邑都是出于政治、军事目的而建筑的防御体系。但是出于军事目的建造的城池和这坐城能否发展为城市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些城有的在邑落居住地筑起城垣,有的是在旷野重新筑城,如秦汉时期的长城一线,就有许多像朔方(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临沃(今内蒙古包头)北舆(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以及九原、云中、定襄等重要的关塞城市。这些城除了直接用于战事的关隘防守以及军队驻扎外,在当时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大多数皆发展为或大或小的城市。

从上述战国至南北朝时期城市兴起和发展情况看,主要有四种途径或四大因素:政治因素;自然条件;经济、交通状况;军事需要。这四大因素中的前两项决定城市兴起、选址的大范围、总地域,后两项决定城市在大范围内的具体位置。

第二阶段,即从隋唐至清末时期,从时间上大致可把当时的城市史地沿革划分为隋唐五代、辽宋金元和明清三个时期。

隋唐时期城市发展的原因除政治的再次大统一以外,大运河的开凿,南方经济的持续发展,海外贸易的兴起、增多,茶叶及其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的影响等也是其重要因素。这是因为,上述原因不仅改善了长江与钱塘江流域和北方地区以及海外的交通联系,促进了人口的流动和商业贸易的发展以及商品经济的发达与繁荣,而且完全靠手工操作的密集型商品经济生产吸引了大量劳动力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迅速聚集,促使南方地区人口密度不断升高。因此,在运河两岸、南方东南沿海、长江流域、湘鄂赣等地出现了一批新的城市,从而不断地改变着城市发展及其地理分布的状况,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开始由中原地区逐渐向江南地区转移。但这时城市本身的发展还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城市的内部结构仍是实行坊、市分开管理定制;并且这时城市的政治、军事中心职能还比较明显,相对的以工商业为主的城市还较少。五代十国时期城市发展的趋势更体现了上述的各种特点。

辽宋金元时期,北方地区由于长期受战乱的影响,不仅使原有的城市遭到了战火的破坏,而且大量北方人口由于不堪忍受长期战乱的痛苦再度大规模向南迁移;同时,宋王朝南渡,政治中心随之南移,从而为集中全国人力、物力、财力以加速南方城市的发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另外,广大南方地区自五代以来政治相对稳定,经济持续发展,自六朝以来南方不断的开发在经过两宋数百年的发展后其经济基础更为雄厚,从而使南方地区城市的迅速发展具备了最基本的,亦是最重要的推动力;此外,南方优越的自然条件不断得到广泛的开发和利用,特别是纵横如网的江河湖海,不仅为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建立等提供了充足的水源,而且有利于内河航运和海外贸易的发达,贸易和货物的转运,使南方沿海地区和通往内地的交通线上的城市迅速发展,新的城市不断兴起。

正因为如此,这一时期城市发展的主要特点除上述江南已成为城市发展、分布的重点地区和以工商业为主的城市不断增多,城市的工商业职能进一步加强、城市作为经济中心的作用日益明显外,至少还有两点:

一、自宋代始,城市中临街设店、坊、市合一的现象已普遍出现,坊市分离的管理定制开始崩溃,城市内部结构在城市发展中的这种变化已被宋代政府认可,并形成新的合理合法的管理制度。这是因为城市商业经济的发展,市场太小以及坊、市分开设置的城市结构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因此,打破坊、市严格分离的界限及其制度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样,商店、货栈随需要临街而设,即可方便市民,又可无限扩展商业贸易场所,使商业经济更加繁荣,增强城市街道、水系及其对外交通的意义,从而促进城市的迅速发展。宋都的开封、临安既是政治中心也是经济商业中心。此外建康(今南京)、鄂州(今武昌)、苏州、扬州、镇江、广州等,都是商业发达、坊市合一的大都会。

二、一些手工业与矿业等专业城镇开始兴起,并且成为我国城市发展史上城市体系中的一种新类型。当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在一些经济作物种植较为普遍和集中加工以及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密集型的手工加工或矿产开发带来了人口的大量聚集,推动了商业贸易的繁荣,因而在这些地区出现了许多以特种手工业加工或矿产开发为主的城镇,如无锡(米市)景德镇(瓷器制造)个旧(产锡)会泽(产铜)等。

明清两代,城市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其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的数量、规模、类型、结构、功能等,在这一时期都比以前有了显著的发展和变化。当时,促进这种发展和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普遍提高,各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农业经济内部结构的变化,及农业经济商品化部分的不断增长,从而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推动力,而城市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农业经济商品化程度的扩大和加深。同时,明清时期社会的相对稳定与国家长期统一,国内外交通的发展及其各地联系的进一步加强,人口的增多,特别是康乾时期人口的成倍增长及其向城镇的聚集和开发边远地区所带来的人口大量流动等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当时城市的发展,并决定或反映出城市发展的新特点。

明清时期城市发展的特征有:

一、自明代前期起,由于工商业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而促成了明清两代工商业城镇的大量涌现,出现了具有重要经济意义的大批中小城镇,推动了中国古代城市的迅速繁荣,构成了这一时期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当时工商业城市发展的状况来看,按其基本职能,主要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类是以手工业为主的城市,它分布于商品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尤其是东南沿海一带。随着大量农业人口向工商业人口的转化,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场的发展,因此,以手工业为主的专业城镇大批增加。当时,江南的苏州、杭州、松江、嘉兴、湖州等均以发达的纺织业闻名全国。

另一类主要是作为国内较大的商业中心,其位置多分布于交通线上的枢纽地带,特别是水运线上或水陆交汇点上。如长江沿岸的重庆、宜昌、江陵、九江等,尤其是今武汉三镇之一的汉口,位于汉水入长江的交汇点上,由于有“九省通衢”之便,成为当时的“四大名镇”之一,另外,运河两岸的天津、沧州、临清、扬州、淮安等也是远近闻名的商业城镇。

第三类是以对外贸易为主要职能的港口城市,这类城是多分布于东南沿海一带便于海运的江河入海口上。其中主要由广州、泉州、漳州、福州、宁波、潮州、太仓、上海等。在这些商业贸易中心市镇,不仅货物繁庶众多,而且商贾云集如织。

二、明清时期我国东北、西北、西南、东南等广大边境地区的城市兴起和发展的区是相对加快,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古代城市发展完全不平衡的状况、,这是明清时期城市发展的又一特征。这是因为长期统一,边疆行政中心治所于军事重镇的设置,以及人口的飞跃式增长和向边疆地区的平衡流动等因素,加速了边疆的开发,使其城市发展加快。如东北的瑷珲、吉林、锦州等。因此,城市发展在经过明清长期的兴盛以后,不仅当今所有的省会级城市在当时已经形成,而且绝大多数地县级治所城邑也已经形成,从而奠定了我国现代城市分布的格局,在我国社会生活体系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理空间位置。

三、明清时期城市的设计、规划、建筑水平等大为提高,城市自身特别是京城的用地布局和道路系统不仅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而且能够充分利用自然地形,把一些河湖水面组织到城市总平面中来,从而大大地丰富了城市面貌,同时使城市更具有安全感。当时,许多城市中仍有农田、水利设施即属此类。这是明清时期城市发展的第三个特征。这对以自然经济为主、科学技术不甚发达时期城市的发展史尤为必要的。

正是由于城市及其城市工商业经济不断发展等原因的推动,从而敲响了中国古代专制社会没落的丧钟;社会经济生活包括人们思想观念也随着发生了巨大的而深刻的变化,城市的物质条件和生活方式业愈加成为大多数人所虔心向往的东西;历史也因此踏入了近代社会的门槛。
中国古代城市很早就已经出现了,总体说是先“城”后“城市”。
中国古代城市的建设并不是随意的,而是受到了相关的理论影响。概括地说,这种理念应该包括选址思想、城市平面规划布局、城内建筑体量规模等几大方面。就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中国古代城市在选址、平面布局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共性,也证明了这种理论的存在。
中国古代城市的规划理论体系从萌芽到出现,再到完善成熟的大致发展脉络,基本可以分作两大主要阶段:龙山时期,出现了城市规划思想的萌芽,有些城市至少已部分地付诸了实践;三代时期,这个理论体系则基本完善,并指导了大部分的城市建造。
龙山时期,“筑城以卫君”,城市的防御功能是占在首位的,最突出的表现则是夯土城垣及护城壕的修建。但同时也考虑到了政治上的一些需要,目前的发现主要表现在位于中轴线附近的建筑基址上,这可能是上层权力中心所在。
三代时期,则更是与当时的政治、军事和经济等方面的社会实际需要密不可分的。当时,国家政权建立,而“国之大事,唯祀与戎”。所以,城市建设亦会较多地考虑到这两方面的需要。“祀”在城市布局上的表现,即为“左祖右社”,位于宫之前。虽不在中轴线上,但其重要性亦见一斑。“戎”在城市上的表现则更加突出,宽大的城墙,双重城垣的较多出现,位于中轴线附近的宫城,等等。
政治上,最突出的表现是《考工记》中将“宫”置于中心位置,以突出君王的身份和地位。同时将朝寝前后毗邻,突出“家天下”的思想。经济上,此时只在城北设一市,且仅一夫之地,可见,其地位并不是很重要。总之,《考工记》中对中国古代城市布局的规定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吸纳了上千年城市建造活动的理论和实践,并充分考虑到了政治、军事、经济等各个方面的社会实际。
此时:城市是早期的“城”,的主要作用概况来说最基本的是防御、而后衍生了祭祀的作用,因为祭祀是神圣的,具有先天政治特性,又产生了政治意义,特点是庄严、森严等。而交易没有正式成文的规范地点,交易地点都是约定俗成的这是早期的“市”。
因为祭祀活动和等等政治行为的需要,城产生了结构布局的问题,“城”基本上是夯筑而成。很显然用方形平面、网格式的布局,在夯打时直线要比圆弧容易得多,而且在外形上容易控制,建造的城垣也可更加规整、美观。这也可更好地体现君王高贵的身份和威严的气度。贺云翔先生也曾有过类似看法⑨。中期的“城”规范化。但仍与“市”分离。
随着时间推移掌权者要分割不同身份、权力人群的需要。如《逸周书•程典》:“士大夫不杂于工商。”《逸周书•作雒》:“凡工贾胥市臣仆州里俾无交为。”为了分割不同的人群,则需要划定出固定的区域,而在方形平面内,以围墙、街巷分割,整齐划一地设置网格式的功能分区,既便于规划,又比较统一、实用,无疑是一个比较理想的选择。其三,是安全防卫的需要。在中国古代很长一段时间内,“筑城以卫君”,城市的军事防御职能是占主要地位的。将宫殿区放置在城的中心,外围以网格状道路,与其它功能分区隔离,以诸道路作为一条条安全警戒线,便于对宫殿区或宫城的实施有效的安全保卫。同时,宫居中,四周均为军事缓冲区域,若被敌人攻破城池,也可延缓攻打到中心的时间。这可能是《考工记》“择国之中而立国”最初的实际考虑。
由此,审视以前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古代城市布局受井田制、“天圆地方”思想以及矩形四合院房屋布局形式影响而呈现出的方形网格状布局的认识,均可知根据是不够充分的。因为目前这几点均无法证实在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理论体系的萌芽出现的龙山时期即已存在。而当我们脱离古人在社会实践中总是受到某种思想影响甚至制约的认识误区后,却发现这些实践活动有着它直接的社会需要和作用。因为有了详细的分区,“市”进入了“城”最后成为“城市”。

最初的城市建造,如仰韶和龙山时期的城市,应该是为了安全防卫而建造的。夏商时期,则是奴隶主的政治堡垒,既有军事因素,又有政治因素,而前者所占比重可能更重一些。到了封建社会,随着旧的社会体制的打破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因素在城市建造中的比重愈来愈浓。《考工记》中已有了“市”的设置规定,但并未予以高度重视。而在《管子》中,则将城市建造中的经济因素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贺业炬在《考工记营国制度研究》中,认为:“(管子)书中就有一套代表新兴封建地主阶级意识的城市规划理论。从基本概念直到具体的规划措施,都是和西周旧制针锋相对的。”并从城市分级、规划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阐述,认为“《管子》却是按城市大小、居民多寡为标准划分城市等级……。这就彻底推翻了西周城邑建设体制,否定了城就是政治城堡的旧概念,赋予城市以新的经济内容。”而在其后的大部分城市建造中,无一例外地都将经济因素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面加以考虑。如“市”的数量增加,布局更加灵活、实用,尤其是到了北宋东京城,更是废除了里坊制,改为沿街设置店铺,也是完全顺应城市经济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可见,经济因素在城市建造中的重要影响力。较早注意到经济因素,并予以作出较为具体规定的,正是《管子》。可见其价值之重大,其见识之深远。
可以看出,管子在城市的规划思想上有一套自己的理论和指导思想,它在选址思想、平面布局及以经济因素指导城市布局的理念方面既可作为《考工记》的补充,更多的则是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而做出的重要发展。虽然它的规定并未被后世全部认同,但它的大部分理论和观念影响后世深远。综合言之,《考工记》与《管子》对后世的影响的主要方面不同。《考工记》讲究的是政治的、城内的平面布局,《管子》则更看重经济的、城市的选址问题,而且在城内的平面布局方面也作了有益的补充规定。可以说,后世的城市建造,根据需要合理地吸纳二者中契合实际的东西,使二者相辅相承,共同指导城市建设。所以,在对后世城市建设的思想指导上,二者具有同样的重要地位,应予以同等重视。
城指的是住的地方,市指的是集市也就是我们现在的商场,交易的地方。
唐朝之前市和城是没有明显区别界限的。因为商业并未发展到可以和城比肩的地步,没有专业的市。
唐朝时商业空前繁荣,于是出现了市,也就是专业化加强了,但这是市和城并没有明显的地理划分,是同步发展的,只是概念上区分开来了。
宋朝时市和城分开了,这时专业化进一步加强了,市坊分开,各自发展。(虽然宋政治实在差劲,但不可否认它经济的确很繁荣。)
之后就一直是这样发展啦,再再之前的比如什么从聚居地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就不用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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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想,我国古代城市空间结构具有哪些特点

(1)城市所处位置大都是交通便利之处,成为商品市场和贸易中心,农产品的集散地;
(2)手工业匠人在城市的专业化和集中化趋势不断增强,城市对乡村和周围地区的影响逐渐扩大,
成为手工业生产的集中地;
(3)城市的规模主要取决于其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对外的吸引能力,总体规模较小、数量很少;
(4)城市消费规模超过生产规模,城市的消费主要靠农村的地租和税赋来支撑,这时,城乡系是对立的。古代城市的这些特征使城市功能逐步多样化,一些城市管理问题也开始突出,
相应的法律条文也开始产生。

古代城市发展分为哪三个阶段,各自的特点

古代城市发展分为哪三个阶段,各自的特点
一、乡村式城堡阶段
  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城堡阶段,大致是指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部落联盟间发生战争至夏代前期。它既是文明曙光初现时野蛮人掠夺性战争的产物,又是原始人类长期同自然界斗争的结果之一。
  这种乡村式的城堡,在中国古代历史文献中多称作“城”或“城邑”等。关于“城”的概念,《说文解字》载:“城,以盛民也。”清段玉裁注曰:“言盛者,如黍稷之在器中也。”〔9〕《释名》也说:“城,盛也。盛受国都也。”晋崔豹更是明确地指出:“城者,盛也,所以盛受大物也。”〔10〕这些虽然是从城的作用来解释城的含意,但都反映出城是一种特殊的防御设施。它的产生,其最初的动机完全是为了防御上的需要。故《墨子・七患》中说:“城者,所以自守也。”可以说,这种概括性的解释是相当恰当的、符合史实的。
  既然当时城的主要功能体现在防御方面,因此,它必须首先具备防御的设施――城墙。这在古代科学技术不甚发达的条件下,难以逾越的城墙,自然就成为城的最主要的标志。在人们看来,只要有了城墙,城才有了防御的屏障,其防御功能才能得到体现。当城中居民遭遇人为或自然灾害时,才能充当其城堡的作用。
  著名史学家郭沫若认为:“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在我国历史上,这个时期可以溯源到传说中的黄帝时代,经尧、舜、禹直到夏代前期,持续了数百年之久。”〔11〕从我国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这一时期正是部落联盟阶段。这时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产生了乡村固定居民点,而且产品的剩余、增多等导致了各部落联盟间相互发生战争,如黄帝和蚩尤、黄帝与炎帝之战。在战争中为了防御敌人,保存自己,同时为了抵抗、预防自然界中野兽与洪水等的侵害,人们开始在较为集中的居民点,即驻地周围筑起简陋的夯土墙垣,或是在居住地周围挖出一定宽度和深度的壕沟,同时用沟里返到地面的土筑成一道坚固的土墙。另外,也有些较大的居民点或部落联盟中心在其周围修筑出质量更好,形式更复杂的城墙。至此,最原始的乡村式城堡就开始出现了。
  这种城堡的产生,可以从我国古代大量历史传说和文献记载中得到印证。《轩辕本纪》载:“黄帝筑城邑,造五城。”《黄帝内传》曰:“帝既杀蚩尤,因之筑城。”除“黄帝筑城说”以外,还有“夏鲧造城说”。据载:“尧听四岳言,鲧曰:‘帝遭天灾,厥黎不康’。乃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12〕《吕氏春秋・君守篇》也有:“夏鲧作城”,《淮南子》中也有“昔者夏鲧作三仞之城”的记载。《管子》也说:“夏人之王,……民乃知城郭门宫闾室之筑。”这种城,显然是指简陋的城堡建筑。因为除了其有关城墙的记载外,其他资料所反映的多与以农耕为主而定居的乡村毫无二致。
  不仅如此,中国历史上这种乡村式城堡阶段的存在还可以从已取得的考古发掘的材料得到证实。龙山文化中城子崖、登封王城岗、淮阳平粮台等遗址中就发现有夯土城墙、城堡等距今约4200年左右的遗迹。
  早在30年代初,我国考古工作者在山东章丘发掘龙山文化遗址时,就在城子崖发现一个围绕遗址南北长约450米,东西宽约390米的长方形城墙,住房多在城内。该城墙是以夯土筑成的,距今约4250年左右〔13〕。1977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河南登封县告成镇西王城岗上也发现了一座城堡遗址。其中上、下夯土墙内有龙山文化晚、中期遗物,根据碳14测定,其绝对年代应该在距今4340―3870年之间,“可能相当于夏王朝”。故有人据此认为,“原始社会的部落也可能有了城堡”,“时间应早于夏代,可能属于原始社会晚期”〔14〕。1980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河南淮阳县城东南发现了又一个古城址,即平粮台古城址。“城址高于地面二至五米,面积约百亩”〔15〕。其城墙近正方形,城内长宽皆为185米,西南城墙角略呈弧形。在城址中发现城墙有南北城门和排水陶管等遗迹。据碳14测定,其年代当距今4010年左右,树轮校正年代为4515年左右〔16〕。
  从上述各个城址的遗迹可知,它们既与一般的村落有某些区别,但由于当时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因此,其生产与生活状况又与乡村无明显的差异。城里城外居民的利害是协调的,并未因城墙的存在而被分割。而且,不论是据文献记载,还是考古资料证实,当时围有城墙的城内范围,大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大,并不同于欧洲中古时期那种狭小的城堡,故城内不仅有相对集中的居民区,还有一些由城里人耕种的农田、菜地等。其目的就是为了在特定情况下,以备较长期防御、守城的物资需要。或许正因为如此,即使是在城市早已形成的2000多年以后的部分近代城市中,仍有农田、菜地等分布在围有城墙的城内。如“福建的泉州城,在1945年经航空测绘订正的地图上,仍有四分之一是空地。民国初年完成的二万分之一的苏州城图,城内也还有不少农田”〔17〕。城中有农田和水利等设施,可以大大减轻外力围城的威胁;同时也表明古代早期城中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与乡村农耕生活方式没有什么差别。中国古代的城,尤其是如此。这种乡村式城堡的存在,可以认为是以后城市形成的原形之一,是城市产生的最初萌芽或城市雏形。
  二、城、市分离阶段
  城、市分离阶段,大致始于夏,迄于西周前期。如上所述,在乡村式城堡阶段,城堡只具有极其单一的防御性功能。到夏、商时期,伴随着统治阶级机构的逐渐增大,单纯的对外防御性城堡逐渐发展为不仅对外具有防御性作用,而且对内也具有政治中心职能的都城。不过,这种都城与地方性政治中心“城邑”同以前的“城”或“城堡”相比较,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
  从“市”的历史来讲,在乡村式城堡阶段,由于生产力的相对低下,加上城堡规模小,人口少,人们互相之间的商品交换极其有限,即使偶尔为之,也是临时性的,因此,当时很少有固定的生产物的交换场所――市。但到夏、商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手工业与商业的分工,开始出现了日益增多的商业活动,相对固定的商品交换场所――市,也因此产生。作为物资交换场所的市,在其形成初期,是与城邑完全分离而单独存在的一种既不同于都邑,又有异于乡村的单纯的经济活动场所。因此,当时的城与市是两个无任何内在联系的独立体,完全处于相互分离的状态。在中国古代从城到城市形成的漫长过程中,城、市分离阶段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在许多历史文献与大量已有的考古资料中已经得到了证实。
  据历史文献记载,我们已知最初的“城”与“市”是两个不同的单概念,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地理实体,其性质、功能等相互有别。如上所述,城,是指四面围以城墙,扼守交通要冲,具有防卫作用的军事据点。故文献上载道:“城,郭也,都邑之地,筑此以资保障者也”〔18〕。在此,城、郭、城邑、都城、都邑等,都是指单纯的“城”而言,其间并无质的差别。
  市,指的是交易市场。《易・系辞》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说文解字》也认为:“市,买、卖所之也”,“贸、贾,市也”〔19〕。可见,凡进行买卖的交易场所即为市。从古代文献记载城与市的基本特征看,城与市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有城不一定有市;相反,市场也不一定围筑墙垣。可以认为,最初的城或市,皆不包括复合名词“城市”的含意。
  近几十年以来,许多有关夏、商时期城址的考古发掘,所发现的也多为城、城郭、都邑或宫殿遗迹,发展水平较高的都邑,也仅存一些单纯供应王室、而非用于交换的手工业生产作坊。即使是可能与城邑有关的手工业作坊,也大都分散设置在城外或其他地方〔20〕。至于作为以商品交换为目的商业市场,一是不可能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完全形成,二是少量的临时性的商品物物交换,由于它与官营手工业作坊相比较,与政治、军事中心的城邑的关系更趋松散。因此,它更缺乏条件在都城大邑中占有一席之地。市、城分离的状况更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实际。如河南偃师二里头宫殿废墟、郑州商城遗址以及湖北盘龙商城和安阳殷墟都城遗址等,尽管各个都邑城址分布较大,遗物收藏颇丰,既有城垣、宫殿基址,又有手工业作坊等遗迹,但商代的都邑经济,仍以农业生产为主。如规模宏大的商城遗址,其东墙、南墙各长1700米,北墙长约1690米,西墙长约1870米,周长大致为7公里。四周城墙共发现有十一个缺口,这些缺口有的可能是该城毁损过程中产生的,有的可能是该城的城门。但从城址中“其出土物看,这些居民大半是农业人口,同一般村落遗址似乎没有太大的区别”〔21〕。这也正好反映了早期城邑的某些特点。不过,与一般村落遗址又有所不同的是,商城外围还有一批按照一定布局的手工业作坊遗址。如南北近郊各发现一处铸铜器遗址,西郊有烧陶作坊遗址,北墙处发现制骨器作坊遗址。只是这些作坊中所制作的各种手工业品还不是为了市场需要,而主要是专门为统治者所制作的〔22〕。
  由上可知,从中国古代的文献记载和现代考古城址发掘中,都还没有发现夏商时期的城邑中有市场的任何痕迹。尽管这一时期市场已经出现,但它与当时的城或都邑仍处于分离或相对隔绝的独立状态,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内在的联系。
  三、城、市合一阶段
  在中国古代城市形成的过程中,城与市自渐趋结合到最终合二为一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经历了几百年之久。在时间上大致包括西周至春秋时期。可以认为,春秋战国之际,才是中国历史上具有真正意义的城市诞生之时。
  从城市的起源看,“城”是适应统治集团的需要,统治者利用它行使国家职能,由于政治力量的作用自上而下形成的;而“市”则是由于经济的发展需要,通过商品交换以及伴随出现的手工业的逐渐发展,剩余产品的不断增多,由“下”而“上”形成的。在城、市分离阶段,由于城的功能偏重于政治中心与军事堡垒的作用,因而抑制了具有经济性质的市与城邑的有机结合;同时,由于社会发展相对缓慢,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不能完全冲破人为的某些束缚向城邑内部“进军”;此外,当时城邑农产品的主要供应途径,是通过军事性的野蛮掠夺和强制性的征收,而有市无市对于早期国都或城邑则并不那么重要,况且,设市人多又杂,更容易增加城邑防卫上的困难,削弱了城邑的政治、军事功能。因此,至商代中后期,城郭之内虽然开始设有为王公贵族服务的手工业作坊和极个别临时性的集市,但仍然改变不了当时的都城突出的单纯军事防卫性质。对此,从当时的城或都邑的特殊性质所反映的地理特点,即夏、商时期的城多筑于易守难攻的依山傍水之处就可得到佐证〔23〕。
  在中国古代究竟从什么时候起于城邑中设有市场,文献史料中没有留下明确的记载。但从《周礼》等早期经史中与市场相关的记载可知,在西周时城邑中已开始设有市场,从而拉开了中国古代早期城与市结合的序幕。
  在周代,由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多,聚居点增加,手工业与商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因此,随之而来的是城、市观念上的变化。人们一方面逐步认识到工商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富强有着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由于诸侯割据,各国认识到仅有城墙的防御功能而无经济实力的城难以长期固守。同时,随着统治集团地域的扩大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统治者为使其生活更为便利和舒适,并为增强都城的防卫能力,在开始仅建有宫殿或衙署等政治、军事性建筑的“城”里,允许在“城”的城厢设“市”贸易,进而手工业作坊等也不断随之出现并增多,“城”的规模由此相继扩大,人口增加,逐渐形成了“前朝后市”的格局。与此同时,由于经济的逐渐发展,市场的增多,促进了一些交通发达的商品集散地或繁华的市场,因军事、政治等原因,围“城郭沟池以为固”,从而出现了“市”、“城”合一的情况。所以,“市”有大市、小市,早市、晚市,定期与不定期市等之分。《周礼・地官》曰:“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市之群吏,平肆展成,奠贾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市师莅焉。”所谓“市师”,即“司市”。“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以次叙分地而经市”〔24〕。即是说,当时“市”中所设的管理官员,其职责不仅在于监督商贩货物等出入城门,整顿摊肆货店排列场所,甚至确定物价、限制违禁品买卖等,而且自身有专设的吏所治舍及其管理制度等。可见,当时城中有市是毋庸置疑的。
  通过上述城内部市的建立以及外部城的修筑这样两条主要途径,最初各自独立的城与市便渐趋融合,缓慢地发展为统一的、有机的复合体――城市。这样的有机整体性的城市,不再仅仅是“王宫的营垒”,尽管最初只是城与市的简单结合,但愈到后来,其职能、成分和基本特征等都已大大复杂化、多样化。这种具有复合性的一体化城市的产生,它不仅事实上已成为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相对中心,而且还是行政、生产、文化、居住和交通等系统在空间的统一体,同时还是人们在生产和生活方面利用和改造自然的一个有机联系的环境。它构成了一种区别于乡村的独特的生活方式,表明中国古代史上具有真正意义的城市的形成。
  只有城市已经成为人们在生活中感觉到的客观实体,城与市已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时,才会在语言中出现“城市”这一复合名词。正因为如此,在城堡和城、市分离阶段,中国古代文献上和成语中只有城、邑、都和市等单概念,直至春秋战国之际,载有复合概念“城市”的文献才开始流传。《韩非子・爱臣》篇载:“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威城市;党羽虽众,不得臣士卒。”这与前面所引文献中仅存城、邑等单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在本质上具有质的差别。对此,《战国策・赵策》中也有相似的记载。《赵策》中云,韩国上党守冯亭使使者对赵王说:“今有城市之邑七十,愿拜内之于王,唯王才之。”此外,《周礼・地官・司徒》(下)篇中有关周代各种专门管理都城市场官吏及其职责分工和国君、夫人、世子、命夫、命妇过市应有不同赏罚等具体规定的系统记载,诸如“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以次叙分地而经市,以陈肆辨物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以商贾阜财而行市”等,说明当时不论是天子王都,还是诸侯国邑,其性质已明显地反映出都城与市肆逐渐有机地结合的事实。这既是周代城邑发展的自然需要,又是当时社会经济、特别是手工业、商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据考古发掘古城址的资料证明,西周曲阜鲁国故城〔25〕、燕国的下都城址〔26〕、楚国郢都故城〔27〕等遗址中,不仅发现在作为君王宫城的屏障――郭城中有手工业、商业和居住区的分布,而且在内城除了发现宫殿为主的建筑外,也多发现有手工业作坊和居住区。郢都就分为宫廷区、手工业区及平民居住区,其中手工业作坊发现多处〔28〕。而下都城址所属手工业作坊中,不仅东城有大型官营铸铁、铸钱、兵器、制骨、烧陶作坊等多种,而且在城西南居住区还发现有一些小型的手工业作坊,这些以农用铁器为主的个体手工业作坊,显然不是为官府生产而是作为商品出售给农民或从事耕作种植者的,从而说明燕下都已具有某些商业色彩〔29〕。
  有人认为:“春(秋)战(国)期间较大的都城几乎都附筑一个以手工业、商业和居住为主的城区,作为君王宫城的屏障――郭城。郭城不仅可作军事屏障,更重要的是增强长期固守的经济实力”〔30〕。这种城市布局模式,以河南境内的郑韩故城较为典型。据考古勘察发现,郑韩故城由城墙分为东城、西城两区。西城是君王和王室贵族居住的宫殿区,而东城则是从事手工业、商业的平民区,今已发现大面积的铸铜、制骨等作坊以及熔铜炉、骨锥、骨珠、骨环等产品。而城西南还有大规模的铸铁作坊,面积达4万平方米。其遗物表明,当时作坊中不仅铸造剑、戟、箭等武器作为军用,而且还铸造大量的锄、镰、铲、锛、凿等农业和手工业工具〔31〕。很显然,这些大量用于日常生产的工具制作是为了出售而不仅仅是为了自用。由此表明,郑韩故城已开始摆脱过去仅具有政治、军事中心功能的地位,渐趋向具有商业经济性质的“城市”新阶段迈进,进入了城、市结合,以致二者最终合二为一的新时期。
  正是由于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城、市结合的新情况,所以历史文献中也出现了有关在城市形成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的记载。有人认为:“工肆之人”〔32〕即是指手工业与商人而言;而“百工居肆以成其事”中的“百工”,大概就是指自产自销的民间手工业者〔33〕。《墨子》和《论语》中的有关这类记载,也从城邑的人口组成这个侧面反映出当时城、市合一的状况。
  不仅如此,城、市合一的状况在当时的都邑政区的划分与管理等方面也表现出来。如管子在齐都临淄“定民之居”,制国为21乡:“商工之乡六,士农之乡十五”〔34〕。按规定,“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可见城邑中工商户占整个临淄城民户的近30%。当时每乡2000户,“二十一乡凡四万二千家”(《战国策・齐策》中记载:“临淄之中七万户,甚富而实”),每户皆以平均4口计,临淄城中即有十多万人。与夏商时期的都邑相比,显然,二周时期城与市的合一较为明显,城邑也有较大的发展。这不仅表现在城邑点的增多,城区分布范围扩大,城区区域结构的变化,而且还表现在人口有较快的增加,城内人口构成也日趋复杂化。所有这些,都反映出当时的城与市已逐渐结合为一体,形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城市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在与乡村分离的过程中,逐渐成为乡村的对立物而存在的居住形态体系的。自原始社会末期至春秋时期,主要经历了乡村式城堡,城、市分离,城、市合一三个阶段。尤其是从西周开始至春秋时期,由于城邑规模、区域及人口构成等的变化,已明显地反映出当时城与市合一的趋势,且由最初个别的、临时的、偶然的结合,逐渐发展为具有一定普遍性的、较经常的、带有趋势性的合二为一,从而在春秋战国之际,宣告了具有真正意义的城市的诞生。

中国古代城市发展历程及特征是什么?

中国古代城市很早就已经出现了,总体说是先“城”后“城市”。
中国古代城市的建设并不是随意的,而是受到了相关的理论影响。概括地说,这种理念应该包括选址思想、城市平面规划布局、城内建筑体量规模等几大方面。就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中国古代城市在选址、平面布局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共性,也证明了这种理论的存在。
中国古代城市的规划理论体系从萌芽到出现,再到完善成熟的大致发展脉络,基本可以分作两大主要阶段:龙山时期,出现了城市规划思想的萌芽,有些城市至少已部分地付诸了实践;三代时期,这个理论体系则基本完善,并指导了大部分的城市建造。
龙山时期,“筑城以卫君”,城市的防御功能是占在首位的,最突出的表现则是夯土城垣及护城壕的修建。但同时也考虑到了政治上的一些需要,目前的发现主要表现在位于中轴线附近的建筑基址上,这可能是上层权力中心所在。
三代时期,则更是与当时的政治、军事和经济等方面的社会实际需要密不可分的。当时,国家政权建立,而“国之大事,唯祀与戎”。所以,城市建设亦会较多地考虑到这两方面的需要。“祀”在城市布局上的表现,即为“左祖右社”,位于宫之前。虽不在中轴线上,但其重要性亦见一斑。“戎”在城市上的表现则更加突出,宽大的城墙,双重城垣的较多出现,位于中轴线附近的宫城,等等。
政治上,最突出的表现是《考工记》中将“宫”置于中心位置,以突出君王的身份和地位。同时将朝寝前后毗邻,突出“家天下”的思想。经济上,此时只在城北设一市,且仅一夫之地,可见,其地位并不是很重要。总之,《考工记》中对中国古代城市布局的规定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吸纳了上千年城市建造活动的理论和实践,并充分考虑到了政治、军事、经济等各个方面的社会实际。
此时:城市是早期的“城”,的主要作用概况来说最基本的是防御、而后衍生了祭祀的作用,因为祭祀是神圣的,具有先天政治特性,又产生了政治意义,特点是庄严、森严等。而交易没有正式成文的规范地点,交易地点都是约定俗成的这是早期的“市”。
因为祭祀活动和等等政治行为的需要,城产生了结构布局的问题,“城”基本上是夯筑而成。很显然用方形平面、网格式的布局,在夯打时直线要比圆弧容易得多,而且在外形上容易控制,建造的城垣也可更加规整、美观。这也可更好地体现君王高贵的身份和威严的气度。贺云翔先生也曾有过类似看法⑨。中期的“城”规范化。但仍与“市”分离。
随着时间推移掌权者要分割不同身份、权力人群的需要。如《逸周书•程典》:“士大夫不杂于工商。”《逸周书•作雒》:“凡工贾胥市臣仆州里俾无交为。”为了分割不同的人群,则需要划定出固定的区域,而在方形平面内,以围墙、街巷分割,整齐划一地设置网格式的功能分区,既便于规划,又比较统一、实用,无疑是一个比较理想的选择。其三,是安全防卫的需要。在中国古代很长一段时间内,“筑城以卫君”,城市的军事防御职能是占主要地位的。将宫殿区放置在城的中心,外围以网格状道路,与其它功能分区隔离,以诸道路作为一条条安全警戒线,便于对宫殿区或宫城的实施有效的安全保卫。同时,宫居中,四周均为军事缓冲区域,若被敌人攻破城池,也可延缓攻打到中心的时间。这可能是《考工记》“择国之中而立国”最初的实际考虑。
由此,审视以前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古代城市布局受井田制、“天圆地方”思想以及矩形四合院房屋布局形式影响而呈现出的方形网格状布局的认识,均可知根据是不够充分的。因为目前这几点均无法证实在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理论体系的萌芽出现的龙山时期即已存在。而当我们脱离古人在社会实践中总是受到某种思想影响甚至制约的认识误区后,却发现这些实践活动有着它直接的社会需要和作用。因为有了详细的分区,“市”进入了“城”最后成为“城市”。

最初的城市建造,如仰韶和龙山时期的城市,应该是为了安全防卫而建造的。夏商时期,则是奴隶主的政治堡垒,既有军事因素,又有政治因素,而前者所占比重可能更重一些。到了封建社会,随着旧的社会体制的打破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因素在城市建造中的比重愈来愈浓。《考工记》中已有了“市”的设置规定,但并未予以高度重视。而在《管子》中,则将城市建造中的经济因素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贺业炬在《考工记营国制度研究》中,认为:“(管子)书中就有一套代表新兴封建地主阶级意识的城市规划理论。从基本概念直到具体的规划措施,都是和西周旧制针锋相对的。”并从城市分级、规划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阐述,认为“《管子》却是按城市大小、居民多寡为标准划分城市等级……。这就彻底推翻了西周城邑建设体制,否定了城就是政治城堡的旧概念,赋予城市以新的经济内容。”而在其后的大部分城市建造中,无一例外地都将经济因素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面加以考虑。如“市”的数量增加,布局更加灵活、实用,尤其是到了北宋东京城,更是废除了里坊制,改为沿街设置店铺,也是完全顺应城市经济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可见,经济因素在城市建造中的重要影响力。较早注意到经济因素,并予以作出较为具体规定的,正是《管子》。可见其价值之重大,其见识之深远。
可以看出,管子在城市的规划思想上有一套自己的理论和指导思想,它在选址思想、平面布局及以经济因素指导城市布局的理念方面既可作为《考工记》的补充,更多的则是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而做出的重要发展。虽然它的规定并未被后世全部认同,但它的大部分理论和观念影响后世深远。综合言之,《考工记》与《管子》对后世的影响的主要方面不同。《考工记》讲究的是政治的、城内的平面布局,《管子》则更看重经济的、城市的选址问题,而且在城内的平面布局方面也作了有益的补充规定。可以说,后世的城市建造,根据需要合理地吸纳二者中契合实际的东西,使二者相辅相承,共同指导城市建设。所以,在对后世城市建设的思想指导上,二者具有同样的重要地位,应予以同等重视。
文章标题: 能不能举例分析一下中国古代城市的构成及特点
文章地址: http://www.xdqxjxc.cn/jingdianwenzhang/167476.html
文章标签:中国古代  举例  分析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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