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税”是什么意思?
按人口征收的税。孙中山 《三民主义》:“那就是一个中年生利的男子,每年每人要担负四十五元的人头税。” 王维舟 《红军入川》:“种烟的要烟款,不种田不种烟的,还有人头税、‘懒税’。”
二人口减少软。
请问个人所得税,跟古代人头税的区别是什么?
一、税种开征背景和目的不同:个人所得税是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而设,为达到更好达到“公平税赋、调节收入”合理分配社会收入而征。头税是旧的封建社会为进行封建统治而立,实行以人为征税对象,课税收入缺乏级距调节;二、税目发展阶段不同:前者是在后者的基础上,“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也即取之精华,去其糟粕的发展。税率设计更加科学,科目制定愈来愈合理。
很明显,人头税是按人数征,个人所得税是按收入所得征。。。。第一种全民征税,第二种对到达一定收入的人群征税。。。。
个税征收水平太低,就跟人头税无疑!
由工薪阶层贡献的,富人阶层贡献不超过10%。 事实上,现行的个税征收体系只是管住了老实的工薪阶层,难以管住不当得利的富人阶层。让工薪阶层更郁闷的地方还在于,交了税还不知道税用在了哪里、用在谁身上。 漏鱼之网以为:如果“个人所得税”不进行全面的、系统性的改革,还不如索性改名叫“个人人头税”为好。
古代人头税包括哪些?
国家对人身课征的一种税。早在罗马帝国时就有此税,在中国,秦代以前就已存在,秦代以后均课征具有人头税性质的税收。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政府从农民身上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按田亩计征的税,即土地税;一是按人头计征的税,即人头税。人头税的效率高,但最不公平。这里所说的效率高,指的是可以用很小的税收成本征收到较多的税收。因为任何一个具备良好户籍管理的国家都使人头税的计税依据比任何一个其他税种简单,税款的征收成本可以非常低。所谓最不公平指的是收入最丰的富人和几乎无收入的穷人缴纳同样多的税款,具有累退性.在雍正帝在位时,“摊丁入亩”正式取消人头税。
什么是人头税??
人头税(poll tax或head tax)是种向每一个人课相同,定额的税种(有别於所得之百分比)。在19世记时,此税曾为许多国家的重要税收,但是现在已非如此。历史上有几个著名的人头税例子。在美国部份地区,人头税曾被用来当投票资格;主要目的为排除非裔美国人、美洲原住民及非英国后裔白人的投票权。英国冈特约翰(John of Gaunt)和戴卓尔夫人(Margaret Thatcher)也曾分别於14及20世纪徵收人头税。
国家对人身课征的一种税。早在罗马帝国时就有此税,在中国,秦代以前就已存在,秦代以后均课征具有人头税性质的税收。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政府从农民身上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按田亩计征的税,即土地税;一是按人头计征的税,即人头税。人头税的效率高,但最不公平。这里所说的效率高,指的是可以用很小的税收成本征收到较多的税收。因为任何一个具备良好户籍管理的国家都使人头税的计税依据比任何一个其他税种简单,税款的征收成本可以非常低。所谓最不公平指的是收入最丰的富人和几乎无收入的穷人缴纳同样多的税款,具有累退性。从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在征人头税的情况下,富人的福利损失微乎其微,而穷人则可能把最必要的福利损失掉。与其他税种相比较,人头税的不公平程度几乎是最高的。由于人头税很不公平,现代国家几乎都不再征收。
加拿大也曾於1885年通过华人移民法(Chinese Immigration Act of 1885)向所有进入加拿大的华人徵收人头税。其用意在阻扰低层华人在加拿大太平洋铁路(Canadian Pacific Railway)完工后继续向加拿大移民,但加拿大仍欢迎负担地起人头税的华人富商移民。在发觉人头税并不能有効扼止华人移民之后,加拿大政府将税额在1900年和1903年分别增加。该税到1923年被更严厉的排华法所取代。
2006年6月22日,加拿大政府对百多年前向华裔移民征收人头税,正式道歉,预料将会赔偿受害人及遗孀。据估计,曾经付过人头税的华人约有8.1万人,至2006年仍存活的只剩下约30人。
早就取消了
中国古代人头税起止时间,我要准确的!急
这种制度开始于秦朝商鞅变法,最终结束于清朝康熙年间。在康熙在位时,曾说过“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取消了再生人口的人头税。在雍正帝在位时,“摊丁入亩”正式取消人头税。
人头税在中国古代称为“丁赋”“算赋”“丁税”等。这种制度开始于秦朝商鞅变法,最终结束于清朝康熙年间。在康熙在位时,曾说过“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取消了再生人口的人头税。在雍正帝在位时,“摊丁入亩”正式取消人头税。
在中国现代,也曾经征收过人头税。1999年前后,中国的部分农村地区曾经征收过人头税,大约每人需交200多元,不交齐此税的家庭,家中成员求学结婚等手续均无法办理,后此税被取消。
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政府从农民身上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按田亩计征的税,即土地税;一是按人头计征的税,即人头税。
人头税的效率高,但最不公平。这里所说的效率高,指的是可以用很小的税收成本征收到较多的税收。因为任何一个具备良好户籍管理的国家都使人头税的计税依据比任何一个其他税种简单,税款的征收成本可以非常低。
所谓最不公平指的是收入最丰的富人和几乎无收入的穷人缴纳同样多的税款,具有累退性。从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在征人头税的情况下,富人的福利损失微乎其微,而穷人则可能把最必要的福利损失掉。与其他税种相比较,人头税的不公平程度几乎是最高的。由于人头税很不公平,现代国家几乎都不再征收。
扩展资料
人头税是国家对人身课征的一种税。早在罗马帝国时就有此税,在中国,秦代以前也已存在,秦代以后的课税均有人头税性质。
加拿大也曾于1885年通过华人移民法向所有进入加拿大的华人征收人头税。其用意在阻扰低层华人在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完工后继续向加拿大移民。在发觉人头税并不能有効扼止华人移民之后,加拿大政府将税额在1900年和1903年分别增加。该税到1923年被更严厉的排华法所取代。
2006年6月22日,加拿大政府对百多年前向华裔移民征收人头税,正式道歉,预料将会赔偿受害人及遗孀。据估计,曾经付过人头税的华人约有8.1万人,至2006年仍存活的只剩下约30人。
加拿大总理哈珀在2006年6月22日,就过去推行人头税和《排华法》问题,在国会公开向全加国华人道歉。这次为加拿大人头税苦主平反之举,实在得来不易,也是经过几代华人锲而不舍、努力争取的成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头税
在中国,秦代以前就已存在,秦代以后均课征具有人头税性质的税收。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政府从农民身上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按田亩计征的税,即土地税;一是按人头计征的税,即人头税。人头税的效率高,但最不公平。这里所说的效率高,指的是可以用很小的税收成本征收到较多的税收。因为任何一个具备良好户籍管理的国家都使人头税的计税依据比任何一个其他税种简单,税款的征收成本可以非常低。所谓最不公平指的是收入最丰的富人和几乎无收入的穷人缴纳同样多的税款,具有累退性。从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在征人头税的情况下,富人的福利损失微乎其微,而穷人则可能把最必要的福利损失掉。与其他税种相比较,人头税的不公平程度几乎是最高的。由于人头税很不公平,现代国家几乎都不再征收。
在中国古代,曾经有过人头税的征收的例子。在康熙在位时,曾说过“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取消了再生人口的人头税。 在雍正帝在位时,“摊丁入亩”正式取消人头税。 在中国现代,也曾经征收过人头税。1999年前后,中国的部分农村地区(如:安徽金寨)曾经征收过人头税,大约每人需交200多元,不交齐此税的家庭,家中成员求学结婚等手续均无法办理,后此税被取消。
人头税在中国古代称为“丁赋”“算赋”“丁税”等。
起征于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雍正元年(1723年)开始推行“摊丁入亩”,不再征收人口税。
古代把人头税称为“赋”,所收钱粮用于国家军事开销。这种制度开始于秦朝商鞅的第二轮变法,部分终止于唐朝,最终结束于清朝康熙年间。这种人头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人口较多的大家族和需要雇佣很多人手的工商业的发展。但是,按照古代法律,遇到灾年,税是可以免除的,但是赋却依旧要交,这导致了受灾小农家庭的破产,小农家庭成员四处逃荒,使得土地荒芜,土地兼并加重,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封建社会的发展
补充一下,楼上所说的雍正时候取消了“人头税”,其实质并没有真正取消,只不过将其并入合并到其他税种内,不过名义上可以说是此税消失了。
文章标题: 古代的人头税是什么 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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