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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没有长男继承制,为什么土地会兼并的那么严重

时间: 2022-02-23 08:01:25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10次

明末没有长男继承制,为什么土地会兼并的那么严重

明朝的土地制度什么,为什么不能真正阻碍土地兼并??

明朝采用的土地制度叫一条鞭法。因为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

一条鞭法指的是政府丈量全国土地,按照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收取赋税,这些措施起到了鼓励农民垦荒的作用,但不能真正阻止土地兼并。

据《明史》记载:合并赋役,将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并一起征收,同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将过去按户、丁出办徭役,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摊派。

赋役负担除政府需要征收米麦以外的,一律折收银两;农民及各种负担力役户可以出钱代役,力役由官府雇人承应。

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废除了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理征解赋役的“民收民解”制,改为“官收官解”制。

扩展资料:

我国封建田赋,唐以前基本上都是征实。唐代两税法虽以货币计算,但缴纳仍折实物。宋代征税,只是偶有折银。

元代科差虽行色银,但积粮仍为谷粟实物。唯自明代一条鞭法实行以后,不仅差役全部改为银差,而且田赋除苏杭等少数地区仍征实物以供皇室食用之外,其余也均已一律改征折色。

与此同时,赋役征课也不再由里长、粮长办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解缴入库。

从此,不按实物征课,省却了输送储存之费;不由保甲人员代办征解,免除了侵蚀分款之弊,使征收方法更臻完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条鞭

明朝采用的土地制度叫“一条鞭法”
政府丈量全国土地,按照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收取赋税,这些措施起到了鼓励农民垦荒的作用,但不能真正阻止土地兼并。
因为地主进行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
我补充一下,张居正期间进行了部分改革,只是其死后,他的学生,后任首辅就统统废除了!
没有二人

北魏隋唐还实行均田制为什么到了明朝就开始土地兼并了

  土地兼并是历朝历代都要面对的问题,不光是明朝的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是土地私有所造成的,而土地私有在封建地主社会是不可避免的。要弄通这个问题就要先弄清楚土地私有的由来。 西周的时候是土地”国有“,即周天子拥有天下土地(所有权),各级贵族占有土地(占有、收益权)。收税形式基本上是”井田制“。自春秋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国有概念就成了废话。各阶层都有私占土地的情况。到了战国时候,各国变法更是将私有土地进行立法。不这样做是不行的,因为最早的”井田制“是劳役地租,平民和努力必须先把”公田“的农活忙完才能忙”私田“的活。而公田属于贵族占有,私田上的物产孳息才属于平民。这样的话一方面平民因为没有土地而缺乏劳动积极性。另一方面贵族们把大量田产私并到自己名下,而且不需要交税。在当时如果不承认并鼓励土地私有的合法化,国家税收财政就出现了困难。
  承认土地私有制后,土地兼并的问题也就随之出现了。因为土地是当时农业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经济的绝对支柱。占有更多的土地,就意味着能收更多的租税、有更多的财富。所以在那时没有人不想要占有更多土地。就好像现在人也在拼命追求财富一样,本身没有错。但土地高度集中就意味着更多的人没有土地,没有土地就没有办法交税,没有税交国家财政就会出现严重问题。
  比如说北魏实行到唐中期的均田制,历代都有一定变法。但基本上是规定每个从国家那里领取土地的人在理论上都,要从土地交税(当时是实物)。自然而然政府会对人口进行核查,税收额度进行确定。封建社会基本税收分两种,一种是”丁税“,是根据人口来收税。一种是地税,即根据占有的土地规模进行收税。比如一个10口的平民之家,占三亩薄田,其税收负担是比较重的。若土地被地主兼并,他们的税负则无法交。只得沦为地主的佃户,收地主剥削,对农民生活不利。还有很多地主隐匿田产,又对国家税收不利。这种情况在人口暴增的时候更为明显,就容易造成社会之动荡。
  所以即便是均田制,也是表面的文章,其实质不能触动权贵阶级的权益,不能改变土地兼并之问题(至少不能从根本改变)。当均田制下的土地兼并无法收拾,政府财政空前困难的情况下,新的土地和税收政策就出现了。即唐中期的”两税法“。 自然而然,一开始有效,后来也无法抑制兼并。
  到了明代中期,财政问题凸显,是由于政府征税偏重于农业税,而土地兼并严重。和前代的情况基本无异。 在这种情况下,万历年间税收政策进行改革,趋于将地税和丁税合一,并尽量用货币征税。 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改善了国家财政。

  总而言之,均田制能够抑制兼并、能够保障百姓和国家的利益,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地主贵族豪强利用各种手段去兼并、去隐匿土地。 失去了土地的农民生活困苦,被隐匿的土地无法收税影响国家财政。这是一个绝对的困局。 而当均田制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会换一种更适合的制度。但只要存在土地私有,土地兼并就不可能停止。
额,土地兼并历代都有。

首先说,北魏、隋、唐的均田制,是以政府有土地,然后颁授给自耕农耕种。但是到了唐朝中期,唐玄宗时代,唐朝国力鼎盛。客观上说,人口越来越多,土地越来越少,人口爆炸直接导致了政府没有田可授;另一方面,主观上,政治越来越腐败,官僚、地主或者有权,或者有钱,或者二者皆有,开始恶意兼并土地;这使得政府掌握的土地和赋税人口更少了,最后均田制推行不下去了,就改用两税法了。

至于说明朝兼并,这也不是明朝独有。均田制以前,两汉魏晋南北朝的土地兼并都很厉害。由于兼并会使社会不安定,同时由于私人地主控制了大量土地人口,使政府税收越来越少,所以历代政府都主张抑制兼并,只有宋朝特殊,并不抑制。明朝开国以后,也是抑制兼并的。但是后来,随着政治腐败,土地兼并之风又开始了。

如果不明白,可以把土地想成住房。从福利分房到商品房再到今天谁也买不起房。
均田制到玄宗时期就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农民不堪重负,纷纷逃离农田,致使土地大量荒芜,政府不得不进行人口统计并调整税收为两税制度,均田制宣告结束;至于土地兼并,历朝历代都无法避免,不是只有明朝有,唐朝也正是由于土地兼并使得均田制遭到破坏的
土地兼并每朝每代都有,一般到一个王朝的中期土地兼并问题才较为严重 ,而宋朝由于实施不抑兼并的政策所以建立之初就比较明显。
北魏实行均田制的目的之一就是抑制兼并,缓解矛盾。
只能说,明朝土地兼并被很多人知道了....
其他朝代的兼并人们不知道~~

话说为什么历史书说明朝末年土地兼并严重让

很简单

我党是依靠土地政策而得天下,再加上马克思主义重视阶级斗争,所以我国的历史书就将所有王朝崩溃的原因,归罪于土地兼并、阶级矛盾。

而且,将一个帝国的亡国归咎于某一个简单的问题,更容易理解。

事实上未必如此。

中国历朝历代,除了宋朝以外都是以自耕农为核心基本盘。

但是自耕农有一个严重问题,即短期极其稳定,长期极其不稳定。

经济学理论有一个市场人的理论,即一个人如果主要生活物资都是从市场上购买,那他就是市场人。

而自耕农,基本上完全不是市场人--------除了盐和极少量农具,自耕农基本不从市场上购买、销售商品。因此以自耕农为主体的国家,市场必然不够发达。

而自耕农因为不愿在市场上交易,所以他们的余粮大多用于自己消耗,也就是说他们能够养活很多孩子。

这意味着他们的下一代、下下一代,拥有的土地会日益减少。随着他们拥有的土地减少,生活水平也会逐渐下降,对自然灾害的抵抗力也会逐渐下降。

这样,当自然灾害(比如明末的小冰河期)来临时,会有大批的自耕农饿死。而不愿意被饿死的自耕农,只能扯旗造反,彻底破坏一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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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还需要谈一谈宋朝,宋朝初期的土地兼并就很严重,宋太宗年间的王小波起义即以均田地作为口号,可见刚刚结束战乱的北宋初年已经有了严重的土地兼并。

但是,不禁止土地兼并的北宋却日益繁荣,整个北宋期间,没有爆发一次范围超过一省的农民起义。由此可见,土地兼并并不一定会导致大规模农民起义。

相反,因为北宋不禁土地兼并,也就没有将自耕农子女限制在土地上。即土地被兼并的自耕农、自耕农无法分到足够土地的子女,可以进入城市从事工商业谋生。

而兼并了大量土地的地主,无论是租佃型地主还是经营型地主(农场主),都会大量向市场出售他们的产品:粮食。以至于北宋尽管人口繁衍,却从来没有粮食缺乏过-------市场的调节能力超过任何明君能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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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明帝国的亡国。

明朝亡国时,实际上已经踩上了中国历朝历代亡国的死亡线:人口达到两亿。

在未能普及高产作物的年代,中国的耕地最多只能支持两亿人口。

而以自耕农为核心、为主要税源的明帝国,缺乏宋朝那种发达的市场来调节,再碰上小冰河期,再加上帝国政府的腐败导致组织力、执行力的下降,亡国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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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还需要说明一点,教科书上一直声称,是战乱导致了土地再分配,所以新的朝代没有土地危机。

其实这也是错误的。

事实上,战乱中生存能力最差的正好是自耕农,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资源、组织力去抵御战乱;

相反,那些地主有足够的资源和组织能力,可以结寨自守,抵御战乱的伤害。

前面说了,王小波起义证明,哪怕战乱刚刚结束,土地兼并也很严重,可见五代十国恐怖的战乱并未能实现土地再分配。

而满清立国后不久,政府执行力极强,也不得不在雍正朝即实施摊丁入亩的方式来迫使大地主也必须纳税---------这证明,明末清初那人口减少一多半的战乱,并未能实现土地再分配。并且,事实上雍正不过是摊丁入亩的执行者,早在康熙朝就已经有这个提议了。

再研究其他几个朝代,就会发现,无论汉朝、唐朝、明朝,都是建国后由政府主导,强行制造了一个自耕农阶层,才实现土地再分配的:汉朝是授田,唐朝是均田令,明朝是移民富户到京师、边疆,用宝钞购买富户土地并免费赠送给佃户,将佃户改造成自耕农。

如果战乱实现了土地再分配,这几个朝代何必如此费事?

而没有搞土地再分配的宋朝、清朝,都在立国之初就面临严重的土地集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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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明朝亡国的根本原因有两个

1 官府的日益腐败低效,导致官府的组织力、执行力下降

2 以自耕农为核心税源的财赋政策无法适应小冰河期的天灾和人口剧增

3 最最重要的原因,明朝最后一个皇帝崇祯尽管勤政、有气节,但是做事方法有严重问题导致了明帝国亡国。

参考电影《大明劫》
文章标题: 明末没有长男继承制,为什么土地会兼并的那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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