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喜蛋文章网
你的位置:首页 > 经典文章 > 文章正文

秦国如果在商鞅变法开始后每次作战都必“以人为食”的话会如何,还能并“吞”八荒六合(双重意义上的)吗

时间: 2022-02-21 12:01:02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8次

秦国如果在商鞅变法开始后每次作战都必“以人为食”的话会如何,还能并“吞”八荒六合(双重意义上的)吗

商鞅变法中的军功制是如何计算的?

商鞅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改革家,他的改革在后来缔造了一个强大的秦国,此后六国的军队在秦军面前丢盔卸甲,溃不成军,被成建制的屠灭和杀戮。


那么商鞅变法中到底有哪些改革方式呢?竟使得秦国崛起于西戎,最终统一六国。其实,商鞅变法中的改革途径有很多,例如废井田,推县制等。但是其中也有一个较为特别的方法,那就是它的奖励体系,它抓住了民众心理,帮助秦国打造了一个全新的国家模式,提高了民众积极性。

商鞅的奖励体系,一般要与管仲的利出一孔联合起来。管仲他曾在变法中表示“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而商鞅的则是将其加以完善优化,同时使其成为当时秦国的一个大方针。


所谓的“利出一孔”,即指的是在秦这个国家里,老百姓要想得到好处,改善生活,唯一的选择就是为国家在战场上杀敌立功,这是想要“利”,想要升迁的唯一途径,其他的途径都被废除。也就是说国家提供了一个人人平等升迁的机会。人都爱利,有了机会得到利,还是一个较为平等的方法得到利,自然民众积极性都很高了。


秦国当时给的利一般就是封爵,秦国设置了20等爵位,最低的一种是“公士”最高是“彻侯”,一个没有爵位的普通士兵,可以在战场上像今天网络游戏那样,通过杀敌不断的晋升,只不过战国时代的古战场上没有经验值这种东西,要想晋升得给国家上缴敌人的首级。


秦朝时期国家规定「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


这意思就是说:士兵只要能给国家上缴一颗“甲首”,就可以在爵位上晋升一级,再赏良田一顷,良宅九亩。


可能有人会觉得奇怪,认为古代战场上杀人成千上万,割20颗人脑袋好像也不算太难。要是上缴一颗脑袋,爵位就能晋升一级,那上缴20颗脑袋,岂不是就可以直接封顶了?


其实并不是这样理解的,我们要首先弄清“甲首”这两个字的含义。甲首,有个甲字,顾名思义是穿了盔甲,什么样的人能穿上盔甲呢?一般都是不一般的,要不就是在战车比较高档的甲士,要不就是小长官。所以“甲首”并不是随便一个敌人士兵的脑袋,其实是敌军的小头目的首级。那普通的敌军士兵脑袋就没用吗?并非如此,敌军士兵的脑袋有另外一套计算方式,这种计算方式就是「盈论」,这里就不多说了。

士兵有了机会,那军官呢?要知道军官在战场上作战指挥,是没有机会冲杀到前线上去,跟敌人肉搏,也就没有机会去砍人脑袋,那怎么办呢?


军官也有一种特别的算法,那就是按照你手下队伍斩下敌人首级的总数来算。举例来讲,一个“百将一级”的军官,手下可以指挥100个士兵,等仗打完了一统计,发现这名将领手下的队伍总计割下了33颗敌人士兵的脑袋,那么只要砍下的人脑袋够33颗,作为“百将一级”的这名军官就算达成了「盈论」。他和他手下士兵的都进爵一级。在那种超大规模的作战中,也有更大规格的「盈论」,比如说攻城战的时候,斩首达到8000颗,野战斩首要达到2000颗的都算「盈论」。参与战斗的秦军各级指战员,全部进爵一级,高级指战员甚至可以进爵三级。


而且特别鼓舞秦军士兵士气的,是秦国政府从来不打白条,一场仗打完了,马上就开始结算人头数量,士兵们把自己割下来的人脑袋展示三天,加以核对,看看有没有人弄虚作假,同时,政府官员立即就在前线开始计算人头数量,并且换算成成相应的待遇和爵位,这种事绝不能拖,因为拖延的时间长了,就容易影响士兵的士气,所以商鞅规定了官员对人头的核算需要在三天之内完成,逾期不完成的罢免。

所以,大家可想而知,战国时代秦军是多么恐怖,每次打完仗,无数颗血淋淋的人脑袋,被密密麻麻的摆放整齐,文官眯着眼用手点着人头数数,然后记在竹简上,浑身是血的秦国士兵,则站在成堆的人头后边喜笑颜开,畅想着未来美好的生活。


对于奖励体系完善的秦国来说,上阵杀敌是老百姓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所以,战国时代的秦国百姓一听说国家要打仗了,都上街互相“道喜”,表现出一种对战争到来的强烈期盼,士兵在离家的时候,家里亲属都嘱咐参军的男子多多杀敌。商鞅是一个洞察人性的改革家,他能把全国百姓的“残酷”拧成一股合力,投送到对敌战场上去。



《战国策》对秦军士兵的描述是:秦军士兵在战场上,脱下盔甲,光着膀子冲向敌人,左手抱着人头,右手夹着俘虏,难怪其余六国总是用“虎狼之国”这样的称谓来称呼秦国。


当时秦国子民如果爵位得到晋升以后,除了获得荣誉,赏赐良田美宅以外,爵位还可以免除徭役,甚至可以抵罪。比如说有人打死人犯了罪,应该受刑,但是只要此人获得爵位的话,只要受到降职的处分就可以了,本应受到的皮肉之苦可以相应减免。

除此之外,爵位还影响到一个人在秦国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待遇,全都按照爵位的不同,分的清清楚楚的。所以说,商鞅变法之后,一个人能在秦国能过上什么样的日子,完全取决于此人在战场上为国家砍下了多少颗敌人的脑袋,上缴人头数量关系到他的衣食住行等等一切待遇。这些种种奖励,都给秦国子民带来了动力。


当然,同时为了防止有人获得一定的爵位后而变得不思进取,商鞅深知财富的积累,会让人失去革命的积极性,比如人会越来越惜命。于是商鞅规定在战场上不勇敢、不听指挥官的命令,这也属于犯罪,不仅你的战友和你一起受罚,你的爵位也因此会降低,原来国家给你的东西可以在收回。


所以,对于当时的秦军士兵来说,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如果继续奋勇杀敌的话,国家一定会继续给你丰厚的回报,让你过上更好的日子,你只是可能会战死;二是,若你临阵脱逃,不听指挥官的命令,那你一定会被处死或被剥夺爵位,一定会失去生活中的一切。所以大部分秦军士兵即使在拥有了很高的爵位之后,也依然会选择奋勇杀敌,不会被自己的财产所累赘。

不得不说的是,东面六国也曾经做过这样或者那样的政治改革,以顺应形势。但是,都远远没有秦国商鞅变法来的高效和彻底。


有很多人认为,这是因为东方六国偏等级而轻功利,这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六国在制定国家政策之际,虽有一定突破,但大致还是把原来的那套等级制度放在首位,那些六国旧贵族鄙视种地的农民和作战的士兵,不想看到他们立下军功之后,地位上升,甚至和自己平起平坐。


但是,秦国作为原周朝的一个边陲国家,说到底还是处于周礼秩序的外围,受其影响不是太大。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没那么多意识形态上的负担,所以可以最大程度上的动员底层民众,把国家自上而下的所有力量,全都纳入到战争的轨道上来,最后,以至于可以最大程度动员全国的青壮年人口,这种恐怖的动员能力,是其他六国所完全不能比拟的。


由此可见,腐朽思想阻碍,阶级流通的固化停止,会给国家力量带来多么大的损耗。一边是在战场上光着膀子、抱着人头,奋力冲杀的秦军将士们,另外一边,是一群坐在庙堂之上,满嘴君君臣臣的贵族老爷们,今天我们再回顾秦国横扫六国的霸业时,恐怕不得不感慨一句:历史也只能如此了吧。

军功制顾名思义就是按军功封官授爵,就是说谁在战场上杀敌越多,斩杀的首级越多,功劳就越大。
军功制是按斩杀的首级算的,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斩获敌人首级一个可以获得一级爵位,田一顷,一处住宅和仆人一个。
军功制主要是按照士兵在战场上的杀敌数量来计算的,杀得越多,军功越高。
商鞅变法的军功制实行的是二十级爵制。具体内容为“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大体意思是说,士兵根据军功而封爵位,不允许为了争军功而私下里斗争,如果违反了的话,按照错误的轻重处罚。爵位只能根据军功授予,宗室里的人没有军功,不能被列入公族簿籍,有军功的人可以享受荣华富贵以及有显赫的地位,没有军功的人虽然很富有,但是没有荣誉,不得铺张。汉书中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也就是说在战争中,砍掉一个敌人的头颅,封爵一级,可以做俸禄五十石的官,一次类推,逐级递增。

商鞅变法 --《史记商君列传》 原文及译文 商鞅欲变法那句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 商君书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会座病,魏惠王亲往问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讳,将柰社稷何?”公叔曰:“座之中庶子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王嘿然。王且去,座屏人言曰:“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座召鞅谢曰:“今者王问可以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许我。我方先君后臣,因谓王即弗用鞅,当杀之。王许我。汝可疾去矣,且见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公孙鞅也,岂不悖哉!”
  公叔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罢而孝公怒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监以让卫鞅。卫鞅曰:“吾说公以帝道,其志不开悟矣。”后五日,复求见鞅。鞅复见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罢而孝公复让景监,景监亦让鞅。鞅曰:“吾说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请复见鞅。”鞅复见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罢而去。孝公谓景监曰:“汝客善,可与语矣。”鞅曰:“吾说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诚复见我,我知之矣。”
  卫鞅复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也。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驩甚也。”鞅曰:“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彊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然亦难以比德於殷周矣。”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 商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见於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彊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学者溺於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於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於是以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於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彊,天子致胙於孝公,诸侯毕贺。
  其明年,齐败魏兵於马陵,虏其太子申,杀将军庞涓。其明年,卫鞅说孝公曰:“秦之与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魏居领阨之西,都安邑,与秦界河而独擅山东之利。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今以君之贤圣,国赖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魏不支秦,必东徙。东徙,秦据河山之固,东乡以制诸侯,此帝王之业也。”孝公以为然,使卫鞅将而伐魏。魏使公子昂将而击之。军既相距,卫鞅遗魏将公子昂书曰:“吾始与公子驩,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昂以为然。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而袭虏魏公子昂,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魏惠王兵数破於齐秦,国内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献於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梁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卫鞅既破魏还,秦封之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
  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赵良见商君。商君曰:“鞅之得见也,从孟兰皋,今鞅请得交,可乎?”赵良曰:“仆弗敢愿也。孔丘有言曰:‘推贤而戴者进,聚不肖而王者退。’仆不肖,故不敢受命。仆闻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贪位,非其名而有之曰贪名。’仆听君之义,则恐仆贪位贪名也。故不敢闻命。”商君曰:“子不说吾治秦与?”赵良曰:“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彊。虞舜有言曰:‘自卑也尚矣。’君不若道虞舜之道,无为问仆矣。”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子观我治秦也,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武王谔谔以昌,殷纣墨墨以亡。君若不非武王乎,则仆请终日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语有之矣,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夫子果肯终日正言,鞅之药也。鞅将事子,子又何辞焉!”赵良曰:“夫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闻秦缪公之贤而愿望见,行而无资,自粥於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缪公知之,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国之君,一救荆国之祸。发教封内,而巴人致贡;施德诸侯,而八戎来服。由余闻之,款关请见。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於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功名藏於府库,德行施於后世。五羖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此五羖大夫之德也。今君之见秦王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非所以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为事,而大筑冀阙,非所以为功也。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骏刑,是积怨畜祸也。教之化民也深於命,民之效上也捷於令。今君又左建外易,非所以为教也。君又南面而称寡人,日绳秦之贵公子。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何不遄死。’以诗观之,非所以为寿也。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懽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事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后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 南门立木君之危若朝露,尚将欲延年益寿乎?则何不归十五都,灌园於鄙,劝秦王显岩穴之士,养老存孤,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君尚将贪商於之富,宠秦国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亡可翘足而待。”商君弗从。
  后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昂而破魏师,弗受。商君欲之他国。魏人曰:“商君,秦之贼。秦彊而贼入魏,弗归,不可。”遂内秦。商君既复入秦,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秦发兵攻商君,杀之於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
译文:孝公任用卫鞅后不久,打算变更法度,又恐怕天下人议论自己。
原文:
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卫鞅言于秦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甘龙曰:“不然。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知

也。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译文:
卫鞅想要变改法制,秦国贵族不高兴。卫鞅就对秦孝公说道:“百姓,不可以同他们讨论开始创新,却能够同他们一起欢庆事业的成功。讲究崇高道德的人,不去附和那些世俗的偏见。成就大事业的人不去同民众商量。所以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如果能够使国家富强,就不必去沿用旧有的法度。”甘龙说:“不对,臣也听说这样一句话:'圣明的人不去改变百姓的旧习俗来施行教化,有智慧的人不改变旧有的法度来治理国家。”卫鞅说:“平庸的人守旧的习俗,读死书的人局限在他们听说过的事情上。这两种人,只能用来安置在官位上守法,却不能同他们在旧有法度之外讨论变革法制的事。夏、商、周这三个朝代礼制不相同却都能称王于天下,春秋五霸各自的法制不同,却能先后称霸诸候。所以有智慧的人能创制法度,而愚蠢的人只能受法度的约束。贤能的人变革礼制,而没有才能的只能受礼制的束缚。”秦孝公说:“好。”委任卫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更成法的命令。下令把百姓每十家编为一什,每五家编为一伍。互相监督检举,一家犯法,九家检举,若不检举,十家一起治罪。不告发犯法作乱的处以腰斩的刑罚,隐藏犯法作乱的与投降敌人的同样受罚。为私事争斗,各按情节轻重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从事工商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他们的妻子儿女全部收为官奴。皇室宗亲贵族没有军功的,不赋予属籍称谓。各以差次名田宅犹言各以等级占有田宅、臣妾、衣服。拥有功勋的人得到荣誉地位,没有功劳的人即使拥有财富不给予分享成果。法令已经具备,还没有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谁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事后颁布了新法。新法在民间推行了一周年,秦国的百姓到国都诉说新法不方便的数以千计。正在这个时候,太子犯了法。卫鞅说:“新法不能普遍推行,是因为上面不守法。”要将太子绳之以法。太子是王位的继承人,不能施加刑罚,于是就处罚了他的师傅公子虔,将他的老师公孙贾处以墨刑。第二天,秦国的百姓都服从新法。开始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老百姓又说来新法如何方便。卫鞅说:“这都是些搅乱教化的人。”全部把他们迁移到边境。此后,百姓再也不敢议论新法。聪明的方法。
臣司马光认为:“信誉,是君主至高无上的法宝。国家靠人民来保卫,人民靠信誉来保护;不讲信誉无法使人民服从,没有人民便无法维持国家。所以古代成就王道者不欺骗天下,建立霸业者不欺骗四方邻国,善于治国者不欺骗人民,善于治家者不欺骗亲人。只有蠢人才反其道而行之,欺骗邻国,欺骗百姓,甚至欺骗兄弟、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一败涂地。靠欺骗所占的一点儿便宜救不了致命之伤,所得到的远远少于失去的,这岂不令人痛心!当年齐桓公不违背曹沫以胁迫手段订立的盟约,晋文公不贪图攻打原地而遵守信用,魏文侯不背弃与山野之人打猎的约会,秦孝公不收回对移动木杆之人的重赏,这四位君主的治国之道尚称不上完美,而公孙鞅可以说是过于刻薄了,但他们处于你攻我夺的战国乱世,天下尔虞我诈、斗智斗勇之时,尚且不敢忘记树立信誉以收服人民之心,又何况今日治理一统天下的当政者呢!
给句完整的撒~

李斯如何评价商鞅变法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
李斯认为商鞅变法是成功的。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
李斯认为商鞅变法是成功的。
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
任务。
李斯: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富,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附。
蔡泽:夫商君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赏,有罪必罚,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劝民耕农利土,一室无二事,力田稸积,习战陈之事,是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秦无敌于天下,立威诸侯,成秦国之业。
桑弘羊:昔商君相秦也,内立法度,严刑罚,饬政教,奸伪无所容。外设百倍之利,收山泽之税,国富民强,器械完饰,蓄积有余、夫商君起布衣,自魏入秦,期年而相之,革法明教,而秦人大治。故兵动而地割,兵休而国富…功如丘山,名传后世。
刘歆(后改名为刘秀):夫商君极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使民内急耕织之业以富国,外重战伐之赏以劝戎士。法令必行,内不私贵宠,外不偏疏远。是以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
班固:孝公用商君,制辕田,开仟伯,东雄诸侯。
杜佑:历观制作之旨,固非易遇其人。周之兴也得太公,齐之霸也得管仲,魏之富也得李悝,秦之强也得商鞅,后周有苏绰,隋氏有高颎,此六贤者,上以成王业,兴霸图,次以富国强兵,立事可法。
王安石:自古驱民在诚信,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陈启天:法学之巨子,政治家之雄也。
毛泽东:商鞅首屈一指的利国富民伟大的政治家,是一个具有宗教徒般笃诚和热情的理想主义者。商鞅之法惩奸究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福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贪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商鞅可以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彻底的改革家,他的改革不仅限于当时,更影响了中国数千年。

------------------------------------------------------------------------------------
商鞅变法是中华历史上最成功的。
李斯制订的法律是失败的。
可后世帝王喜欢李斯的律法,而不喜欢商鞅的。商鞅变法的核心思想是“法治”也就是“以法治国”,而李斯的核心思想是“术与势”也就是说“法律仅是帝王的工具”
中国帝王太自私,他们不喜欢高于皇家的法律。汉武帝时更“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核心思想便是“尊皇”“三纲五常”。也就是强调帝王超然的地位。“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每一项都是皇帝自私至极,维护自己私欲的条款。后来又有“七出之条”,表面上看是强调女子贤德,实际上只是维护男人的权利。而后又有“三不去”,尤其其中有条“前贫贱后富贵”:指丈夫娶妻时贫贱,但后来富贵的。根本就是为了维护公主或王侯将相达官贵人家人女儿的利益提出的不平等条约。
何谓“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正。则为法治。法治有利国家,有利百姓,但不利于贵族,商鞅变法极为成功,最后却被旧贵族害得商国被灭,被车裂。可见旧贵族内心极其憎恨破坏了他们利益的商鞅。但新崛起的贵族和秦国百姓已经将商鞅律法奉若神明,故才有秦国将相有识之士皆学法的热潮,造就了秦国即使皇帝皆是偶然登上皇位,皇帝频换,国家内斗,五次合纵大军攻秦。秦国仍然不倒,长盛不衰,直到秦始皇扫平六国,并且无论君主是如何机缘巧合坐上皇位,皆有所作为(一位仅当了3天皇帝的秦孝文王除外)。这样国家昌盛,明君倍出的盛景真是令后世各国汗颜。一个国家如何才能做到君主个个是明君呢????

五次合纵军攻秦:第一次秦国小胜,败魏、赵、韩三国联军于修鱼。第二次经三年苦战,联军攻入函谷关,迫秦归还韩之武遂及魏之封陵等地。联军胜利。第三次白起在伊阙歼灭韩魏联军24万,数年内连续攻占韩冶铁手工业最为发达的宛、邓及魏之桓、轵等大小61座城邑,两国益衰。赵国有一支训练有素、机动力强的骑兵部队,可以与秦周旋。赵国李兑联络各国共同反秦,使天下“爱齐而憎秦”,以便乘机兼并宋国。齐、赵、魏、韩、燕五国联军攻秦,进至荥阳、成皋。秦见势不利,主动取缔帝号,将前占之温、轵、高平归还魏国,将王公、符逾归还赵国。第三次未交战,但李兑的战略成功了,为赵魏谋取了巨大利益。第四次鄢郢之战中,秦将白起以水攻歼楚军民数十万,迫其迁都于陈。白起在华阳之战中歼魏、赵联军15万,迫魏再献出南阳地区。白起在长平之战中,歼赵军45万;还攻灭西周、东周及义渠,蚕食了大片土地。魏、赵、韩、楚、燕五国组成联军,由魏信陵君无忌指挥攻秦在河外大败秦军,并尾追至函谷关后撤军。联军取得胜利。第五次赵、魏、韩、燕、楚五国联军,赵将庞暖指挥攻秦,深入至函谷关内,距秦都咸阳仅七、八十里的蕞地,秦集中兵力进行反击时,联军不支败退。第五次合纵攻秦之战失败。
中国历史上可有一个国家如秦国这般强大,不会因为任何内部矛盾、国王更换,还是外敌入侵而长盛不衰的????这是中国历史独一无二的强大的国家。这个强大是谁造就的,是秦孝公和商鞅。
秦始皇为了一统中华,让李斯建立新法,废除了商鞅的旧法。法律的核心思想改变了。但这套缺陷严重的李斯法律却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
李斯法律实施后,笑话不断,其中最可笑的便是“指鹿为马”,可见秦国已经沦为了人的天下。人只要有权,但可以为所欲为。而后世王朝更是变本加厉,皇帝更为捧上神坛。一个小小的县官,便握有一方生杀大权,而且审理案件,判案根本不是根据律法,而是根本县官的喜好。而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就将这荒诞的理论推上巅峰。从此中华就是一个人欺人,人吃人的礼仪之邦。大公公欺负小公公、婆婆欺负媳妇,男人欺凌女人,富人欺负穷人,官家子弟欺负百姓,官高一级压死人,出身高贵便自幼特权加身,讲究忠义。可笑、荒谬。如果两人相交,无才之人若甘心屈服于才华横溢之人,也没什么话说。就比方能做乔布斯手下做一名苦力是一种荣耀。但一个人只凭出身就要求别人为他生,为他死,无论他多么低能,多么无耻,多么行为不检,闯了多少祸事……别人都需要忠于他。就像皇帝无论是对是错,皇帝再任性,再胡作非为,天下人也要听皇帝的话,也可歌颂帝王。世道如此,真是暗无天日。
中国清朝受尽列强的欺凌,不是秦始皇的错,更不是商君的错。而是皇帝和他手下这些王侯权贵自私彼利的错。作为特权主义的一群人,他们凌驾于一切律法、道理之上。皇帝说的话是圣旨,欺瞒皇上就是欺君,皇上叫谁死谁就得死,完全不讲道理。皇帝是天,王侯将相为蝼蚁。王侯将相为天,百官为蝼蚁,百官为天,天下百姓为蝼蚁。富人为天,穷人为蝼蚁。长辈为天,晚辈为蝼蚁。男人为天,女人为蝼蚁……这样的国家,这样的世道,真的有法律存在吗?没有,有的只有维护权贵的条款存在,这样的东西不能称之为法律。因为它从来不讲道理,不公平,不公正,它也从来不庄严,皇帝一句话比什么都管用。而掌握了权力,比皇帝还大。这样的世道,比的只是谁的权大,谁的权大谁说了算。法,是与之对立的人。法律之下,法为天,众生平等。真正的天是什么样儿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天的眼中,万物是一样的,故而它公平、公正。而律法就是人类自己给自己定出来的天,用于约束世人,抑恶扬善。人性本恶,需用法来约束。人性本善,抑制恶的一面,使人不敢轻易犯法,故而给予人间正道。
法治大兴,利国利民。以人治国,权贵与百姓必定等级分化,矛盾不断。诚如老话“人分三六九等,木分花梨紫檀”。以法治国,360行行行出状元。每一行,都应受到尊敬,无论哪行的人都可以凭自己的努力出人投地。以人治国,帝王为天,百官为道,行业分高低贵贱,人分等级,一个人欺人、人吃人的世界,只有为官一途方可立于众生之上,其次为有钱人。每个人都在看对方是否为官,是否有钱,这样的世道风气不正。人心皆被权利钱财所迷,社会乌烟瘴气。没有人真心喜欢所在的行业,并实心为其耗尽一生心血,成就“工匠精神”。

商鞅变法以前秦国有没有一部成文法典?无论又或者没有,都请给出史料依据。

如题。

关于“中国”的英译名“China”的来源有几种不同说法,其中最为学者接受的说法是,它源出于“秦”的音译。作为有力的佐证,在一、二世纪的希腊、罗马著作中,已经将当时的中国称作“Thinai”或“Sinai”。

在秦以前,中华文明已经存在了数千年,为什么只有秦的名字会作为中华文明的象征,在当时各种文明彼此隔绝孤立的世界,远播至欧亚大陆的另一端?

对于这一问题的答案,即使是粗通中国历史的人也很容易联想到,公元前 221 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秦始皇,消灭关东最后一个诸侯国——齐国,结束数百年来诸侯割据混战局面,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大帝国。这是一个被称作“天崩地坼”的大事件。自此,中国以一个长期整合的政治体的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而秦国的崛起是一个国家由弱变强的奇迹。

车马壁画,这是中国目前发现最早的壁画 内容是秦王出行时的车马仪仗之盛

称霸西戎

在曾经各自称雄一方的战国七雄中,秦国不仅没有值得夸耀的悠久历史,甚至长期处于被鄙视的境地。

相较周初(前11世纪)便封邦建国的齐国、燕国,以及韩、赵、魏三国的前身——晋国,秦的立国晚了整整三个多世纪。公元前9世纪末,秦族的首领非子因擅长养马,被周孝王封为附庸,封于今甘肃东南渭河上游一带的“秦”(今甘肃张家川东)。

公元前 771年,以荒淫昏聩著称的西周最后一位君主——周幽王,被西北游牧民族犬戎杀死在骊山脚下。秦襄公出兵护送继立的周平王,从镐京(今陕西西安西南沣水东岸)迁都洛邑(今河南洛阳),史称东周。周平王感念襄公的忠心,封他为诸侯,赐予今陕西岐山(位于陕西岐山境内)至沣水(位于西安西南)之间的土地。

当时,欧亚大陆游牧民族正大规模地从西北向东南迁移,在“多米诺骨牌”效应下,中国西北部的游牧民族——戎狄已深入至今渭河至洛河一带。秦处于西戎包围之中,艰难地寻求着生存和发展。然而,也正是这样的生存环境,造就了秦人崇武尚勇的个性。

春秋石磬,陕西凤翔秦公墓出土。按照规制,只有天子举行的仪典上能用玉磬,诸侯只能用石磬。

秦独特的发展历史,使得一向以高度开化文明自居的中原各国,长期以来一直不把秦国视为同类,而看成蛮夷之国。

秦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礼仪制度、风俗习惯等等,都比中原地区要落后两三百年。据史籍记载,公元前 753 年,秦文公时才开始设立史官,记载自己的国史。公元前 408 年,秦简公“初租禾”,开始按亩征收田租,比鲁国“初税亩”晚一百八十六年。公元前 378年,秦献公正式建立市场。三年后,建立户籍制度。

然而,正是这个地处边陲、被视为野蛮、落后的蕞尔小国,五百年后却打败了经济高度繁荣、文化异常发达的六个关东大国。

慨叹于这样的结局,人们不禁要问: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历史如何在五百年中发生这样的惊天大逆转?

秦的发展首先应归功于秦穆公。

穆公名任好,公元前 659 年即位,以知人善任著称。最具传奇色彩的是,他用五张黑色的公羊皮,从楚国人手中赎回了七十多岁的贤臣百里奚。在百里奚、蹇叔等贤臣的辅佐下,秦国在对其东部强大的邻国——晋国的外交与军事上,取得一系列胜利,夺取河西之地(指今山西、陕西两省间黄河弯道南段以西),第一次将疆域东扩至黄河以西。他还成功地将西戎的使臣由余招致麾下。在由余的谋划下,大败西戎,史称“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

商鞅入秦

然而,真正让秦国走上富强之路的是三百年后的商鞅变法。

三百年的岁月中,中国正经历着一场剧烈的社会大变革,开始从早期宗法分封制国家向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转型。

公元前453年,晋国的韩、赵、魏三卿共灭知氏,三分其地,史称“三家分晋”。这是一个影响深远的大事件,一些历史学家甚至将这一年作为划分春秋与战国时代的分水岭。

对于秦国来说,这一事件还有着特别的意义。伫立在秦国东边的庞大的晋国,一直是阻碍秦东进的巨大障碍。现在晋一分为三,彼此间相互争斗消耗,无形中使秦东进的阻力大大削弱。可以说秦是“三家分晋”事件的潜在赢家。

战国时期,各国为了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纷纷举行自上而下的变法运动。魏文侯任用大臣李悝,最先实行变法,颁布“尽地力之教”,发展农业生产,并在各国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第一部成文法法典——《法经》。魏国迅速跃升为最强大的诸侯国。公元前 408 年,魏国从秦国手中夺回河西之地,这对秦人来说是莫大的耻辱。

不仅如此,秦国内部面临着更大的危机。自公元前443年秦躁公即位后,秦国经历了怀公、灵公、简公、惠公、出子等几代乱政。秦公族为了争夺君位,互相攻杀,致使政局混乱,国力衰弱,不断受到周边国家和西戎的侵夺。公元前385年,秦献公杀死昏君出子,登上君位,秦政局才稳定下来。

然而,献公在位时并未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电视剧《大秦帝国》孝公

公元前362年,秦献公去世,二十一岁的孝公即位。据史载,当时的秦国,“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这位志向远大的年轻君主,立誓要实现父亲献公“复穆公之故地”的理想,夺回河西之地,改变“诸侯卑秦”的局面。然而要实现这个目标,秦孝公迫切需要一位具有远见卓识并富有执行力的能臣。于是,即位伊始,他就颁布了一道求贤令:“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一位身在魏国的青年,闻听此令,怦然心动。他就是商鞅。

商鞅原名公孙鞅,出身卫国公族。按照周的惯例,诸侯之子,以公子为氏。诸侯之孙,以公孙为氏。公孙鞅因出身卫王室,故也被人称作卫鞅。后来因他在秦推行变法成功,孝公将商邑(今陕西商州)封给他,才称为商鞅或商君。

商鞅自幼喜好法家刑名之学。他来到最早实行变法的魏国,学习《法经》,希望能在这里施展自己的抱负。但事与愿违,他并没有得到魏王的青睐。因此,当商鞅听到秦孝公的求贤令后,便毅然携带《法经》,来到秦国。

据史载,商鞅见到孝公后,先说以“帝道”“王道”。所谓“帝道”“王道”,即实行仁政,以德化民。在弱肉强食的战国时代,“帝道”“王道”只能是乌托邦式的理想。孝公十分务实,他希望在位时就能够“显名天下”,自然对这套疏阔辽远、不切实际的理论不感兴趣。商鞅最后说以“强国之术”,孝公听得入神,膝盖前移,离开了坐席,“语数日不厌”。商鞅所说的“强国之术”就是变法,即通过改革法令制度,迅速走上强国之路。

虽然这段记载可能有后人增饰的成分,但可以想见,商鞅面见孝公后,必然向孝公描绘了一幅令人振奋的变法蓝图,孝公为此深深折服。正是这种世间难得的君臣之间的相知和默契,成就了这项奠定秦统一大业的改革。

任何改革都会受到传统观念和保守势力的质疑与阻挠。商鞅变法亦不例外。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秦国旧贵族激烈反对变法。他们说“圣人不易民而教,知(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驳斥道:“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

商鞅的话坚定了孝公变法的决心。

商鞅制定好变法之策后,并没有立即公布。为了向百姓表明变法的决心和信用,他让官吏在集市南门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宣布谁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赐十金。对于这样的好事,百姓实在难以置信。商鞅于是将赏金加到五十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个人走过去,将木头搬到北门,商鞅当即兑现承诺。

像一根杠杆一样,商鞅借立木为信撬动起庞大的法律奖惩机制,让百姓开始相信其法令的力量。至此,商鞅正式向全国宣布推行变法,一场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戏就此拉开帷幕。

变法图强。商鞅变法分两个阶段展开,历时十余年。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社会、风俗等方方面面。

可以将商鞅变法的内容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奖励耕战;第二,建立法制;第三,打破宗法贵族制度,建立新型官僚制国家;第四,移风易俗,改变秦的戎狄之风。变法的基轴是爵制改革。商鞅在旧爵制基础上,创建了一套新爵制——二十等爵制,并围绕这一新爵制进行其他改革的设计和实施。

爵是古代的一种饮酒器,形状像雀。古代祭祀宗庙时,要向祖先献上美酒。做工精巧的爵为贵族专用之物。《礼记·礼器》说:“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爵也因此成为身份的象征,用以排列贵族、士人地位的高下。爵位世袭,与庶民无缘。

商鞅将秦国原有的爵制加以改造,整齐为二十等级,包括公士、上造、簪褭、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重新制定爵位获取、升降、继承等原则。其基本精神是:“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以军功作为赏爵的唯一根据。在战场上英勇杀敌者,不管其出身是贵族、士人还是农民,都可根据斩首的数量赐予爵位。战败者,则要削夺爵级。同时制定爵位降级继承原则,男子傅籍为成丁时,不能无条件继承父亲的爵位,只能降若干等级,他们若想得到和父亲相同的爵位,必须凭借军功。

商鞅的爵制改革达到了几重效果:第一,激励战士,提升士气,迅速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在兼并战争中占据优势。第二,打击旧的宗法贵族势力。第三,从制度上为庶民打开通往爵位的大门,为建立官僚制新型国家铺平道路。

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发达的农业和充足的粮食储备是强国的首要条件。商鞅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推行了一系列重农抑商政策。对努力从事农业和纺织生产的人,实行免除赋税徭役的优待。对那些因懒惰而欠债不还者,将其没入官府为奴婢。对从事工商业者则采取各种限制和惩罚措施,如不准做官,加倍征收赋税,罚做苦役,等等。与此同时,商鞅启动了影响深远的土地制度改革。

商鞅变法以前,秦国和其他国家一样实行贵族土地等级占有制,采邑主将土地按户分配给农民耕种,定期轮换。农民对土地没有任何权利,这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商鞅以二十等爵制为基础,推行“名田制”。“名”意为把土地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以示占有。新法规定,庶民以上者均可根据身份占有数量不等的土地,土地可以继承,从而将土地占有权扩展至普通的农民。允许通过开荒、转让、买卖等方式自行获得限额内的土地,以解决授田不足的问题。

1983 年在湖北江陵县(今荆州市)张家山发现的 247 号汉墓中,出土了西汉初年吕后时期的法令文书简——《二年律令》,其中有完整的“名田宅”律文。虽然它是汉初的法律,但可以确定,其基本精神承自商鞅变法。

律文规定,没有爵位的公卒、士伍、庶人,可占有 1 顷田(100 亩)、1 宅(约合 1714 平方米)。二十等爵第一级爵公士,可占有 1.5顷田、1.5 宅。爵位越高,占有田宅的数量越多。至第十九级关内侯,可占 95 顷田、95 宅,是普通庶人的九十五倍。

商鞅的土地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西汉武帝时大儒董仲舒曾评价商鞅变法说:“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仟伯,贫者亡立锥之地。”虽然董仲舒是站在崇古的立场上,对商鞅变法持全面否定态度,但是,他把商鞅的土地制度改革视为导致中国古代社会发生重大转型的决定性因素,却切中要害。商鞅将土地占有权扩展至庶民,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批数量庞大的独立的自耕农。

此后,商鞅为了增加税收,强制推行小家庭制。规定一家除一子承嗣外,其余儿子结婚后必须分家,单独立户,否则加倍征收户赋。自此,“五口之家”的小家庭成为中国家庭的基本模式。

商鞅以李悝的《法经》为蓝本,结合二十等爵制,制定了一套严密的等级性法律。

商鞅建立的法律制度中,最具特色的是告讦连坐制。一人犯法,其亲属、邻里、上下级,必须检举揭发,否则就要被一同治罪。为此,他编制了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的什伍制。

据张家山汉墓出土的《二年律令贼律》记载:“以城邑亭障反,降诸侯,及守乘城亭障,诸侯人来攻盗,不坚守而弃去之若降之,及谋反者,皆要斩。其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其坐谋反者,能偏捕,若先告吏,皆除坐者罪。”根据规定,率领城邑等谋反或投降诸侯者,以及其他谋反者,一律处以拦腰砍断的“要斩”刑。连坐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姊妹,无论老少一律在市场上处以绞刑。如果连坐者能够抓捕谋反者,或者向官吏告发,可以免受连坐。经考证,这条法律就是商鞅变法时出台的。

秦人因长期与戎人杂处,个性好勇斗狠,私斗成风。私斗不仅破坏了社会的稳定,而且造成严重的内耗。商鞅下令严禁私斗,违者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引导秦人树立杀敌光荣、私斗可耻的全新价值观。

睡虎地秦律规定,斗殴时撕裂人的耳朵,要处以剃掉鬓发、胡须的“耐”刑。张家山汉律规定,用刀剑或铁锤等凶器伤人,要判处徒刑,服筑城、舂米等苦役。即使没有使用凶器,但若致人伤残,如折断手指、打落牙齿等,也要处“耐”刑。汉初的法律规定大多沿袭商鞅秦律。

变法措施严重削夺了秦国贵族的既得利益,顿时引来强烈的反弹,他们纷纷用各种方法来阻挠变法,并鼓动百姓闹事。在秦孝公强有力的支持下,商鞅坚持“以法治国”的信念,通过严格的法律和“违法必罚”的铁腕手段,向敢于挑战法律权威的各方势力宣战。

据载,商鞅一天之中在渭河边行刑的囚犯就多达七百余人,渭水被染成红色,号哭之声震天动地。严密而残酷的法律一时间令国民难以接受。新法推行一年间,前来国都上书反对者数以千计,一时间形成一股强大的反变法风潮。商鞅对孝公说:“这些人都是扰乱教化之民。”于是将他们全部流放到边疆。

接着,又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国的大事件:太子驷触犯了新法,根据新法,应处以在面颊上刺字的“黥”刑。在当时人的观念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孝经开宗明义章》),肉刑是对先人的大不敬,是莫大耻辱。因此,自古便有“刑不上大夫”的规定,对贵族豁免肉刑。但商鞅认为:“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如果想要顺利推行新法,必须先拿太子开刀。由于太子是君嗣,不能对他本人施刑,就对他的师傅施行黥刑,以惩戒其教导不力。

几次事件后,再也没有人敢轻易议论、触犯新法,新法在全国顺利推行开来。三年后,变法的成效初步显现。史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人对新法心悦诚服。

山东大学历史系教授曾振宇:轻罪重罚,严刑峻法,以法治国,这只是商鞅新法的第一个层次的内涵。第二个层次的内涵 , 我称之为道德理想主义。用商鞅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以刑去刑。社会真正的高度文明化是在这个社会长期的法治之后才能够实现的,到了这个阶段,大家都很了解法律,都知道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到了这?程度,老百姓甚至都不需要官员的存在,不需要法制机构的存在,是非对错大家都能够自裁于心。

孝公八年(前354 年),商鞅亲率秦军,攻打魏国。这支经过改革洗礼的新军初露锋芒,大获全胜,斩首七千。孝公十年(前352 年),商鞅再次率兵攻打魏国,获得胜利。

约一百年后,著名思想家荀子评价齐、魏、秦三国军队的战斗力说:“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造就这样一支骁勇善战、锐不可当的军队的正是“赏厚而信,刑重而必”的商鞅新法。

孝公十二年(前350 年),商鞅提议孝公将国都从渭水上游的雍(今陕西凤翔西南 ) 迁到咸阳。咸阳位于沣水和渭水交汇之处,“据天下之上游,制天下之命”,是控制东西交通的重要通衢。秦迁都于此,志在向东扩张。

商鞅以迁都为契机,启动了第二次变法。他将原本分散的小乡、邑、聚等自然聚落,按照大致相当的规模编制在一起,设立地方行政组织——县。全国共设置四十一县,一种说法是三十一县。县设县令,掌管一县行政,县尉掌管军事。

春秋时期,各国相继设县。最初县主要设于边境,特别是新征服地区。虽然都称作县,但各国县的性质不同。晋国、吴国的县仍是大夫的采邑,实行世袭贵族统治。楚国和秦国的县则由国君派出官吏进行管理,不世袭。这种采取官僚制进行统治、直接听命于国君的新型地方行政组织,显然不同于宗法分封制,并从内部瓦解和颠覆着宗法分封制。春秋后期开始出现了两个趋势:一方面县制逐渐推广到内地,一方面第二种形式即由君主任命官僚进行管理的逐渐增多。而商鞅推行的就是第二种形式的县,它标志着秦国最早完成了从宗法分封制国家向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的过渡。

县制使分封制下分散的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有利于秦国将全部力量汇聚在一起,从而使从前弱小落后的秦国在战国争雄中脱颖而出。这种政治制度即使在当时整个世界而言,也堪称一项创举。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高度评价商鞅推广县制建立官僚制的政策,将其称为“官僚化的革新政策”,认为这是秦国国力日强,并最终打败群雄,建立中华一统帝国的根本原因。

此后两年中,商鞅进行了一系列建立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所必备的标准化工作。第一,“为田开阡陌”,即扩大亩积,将原来长一百步、宽一步的小亩制,改为长二百四十步的大亩制,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农业生产率。第二,“初为赋”,开征人头税。另外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即统一度量衡。

湖南龙山里耶秦简博物馆馆长彭成刚:这些竹简资料反映出,秦对官员的考核非常严密详细,类似我们现在实行的绩效考核。在实施过程当中,如果对你的工作业绩考核不合格,到年底,俸禄会降级 ; 如果考核为优,那所有待遇,包括俸禄、饮食和家庭的待遇都会有相应的提高。此外,我们现在坐飞机要手持身份证,要对相貌进行核对,两千多年前的秦朝也有这方面的制度,即出行要有通关凭证,上面记载了年龄、姓名、相貌、爵位,可以进行精确核对。

标准化的制度,使秦国的官僚机制高效地运转。《商君书·定分篇》记载:“官吏和百姓向主管法令的官吏询问法令的具体内容时,主管法令的官吏必须明确回答他们的问题,而且要在一个一尺六寸长的符信上写明年、月、日、时以及所问法令的内容,并予以宣告。如果不宣告,就按此条法令所列罪状来惩罚主管法令的官吏。”种种规定,就是让各级官吏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让民众了解法令而不敢触犯,也使各级官吏不敢以非法手段对待民众。

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大国正在形成。依靠商鞅制定的制度法令,秦国从地方官员到普通百姓,如同一个个齿轮般严密而精确地运行在整个国家机器中。依靠这套严密的行政制度,统治者引领着秦国这架战车隆隆启动,此时的秦国已经是全民皆兵,迅速建立起列国中最有战斗力的虎狼之师。

睡虎地秦墓竹简

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孝公二十一年(前341年),齐国、魏国在马陵(今山东范县西南)交战,魏十万大军覆灭,将军庞涓自杀,太子申被俘。

商鞅瞄准这个机会,劝说孝公:秦、魏两国势不两立,“非魏并秦,秦即并魏”。马陵之战令魏国元气大伤,此时攻打魏国,魏国必然无力抵抗而向东迁徙,这样秦国就可以占据黄河天险,“东向以制诸侯”。

孝公听从商鞅建议,次年派商鞅率军攻打魏国。魏国派公子卬迎战。商鞅在魏国时,曾与公子卬交好,于是写信给公子卬,诈称希望两军会盟罢兵。公子卬信以为真。秦甲士在会盟的宴会上,将公子卬擒住。秦对魏发起进攻。商鞅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部分河西之地。由于商鞅功勋卓著,秦孝公兑现了当初求贤

令的诺言,将於、商十五邑封给商鞅,号为商君。当年在魏国未能施展抱负的商鞅,在秦国登上了人生辉煌的顶点。

经历了二十年的艰难历程之后,孝公终于如愿以偿地再现了穆公的辉煌:孝公十九年(前343年),周天子封秦孝公为伯(霸)。第二年,诸侯国纷纷前来祝贺,秦国派太子驷率戎狄九十二国(族)朝见周天子,大会诸侯。

商鞅变法措施大多不是商鞅首创,而是大?借鉴东方各国特别是魏国变法的经验。例如,李悝在魏国率先推行“尽地力之教”,发展农业,建立法制。吴起在楚国推行新政时,“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废除世卿世禄制。韩、赵、魏早在春秋末年还是晋大夫时,就开始扩大每亩土地的面积。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商鞅变法在战国变法中脱颖而出、获得巨大成功呢?

首先,商鞅变法是在充分吸收各国变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他的变法措施更为成熟,也更为彻底。其次,由于秦是一个发展滞后的国家,宗法贵族势力较东方各国为弱,变法的阻力相对较小。再者,商鞅变法的成功也与商鞅的个性和思想有关。后人曾评价商鞅:“公孙鞅之事孝公也,极身无贰虑,尽公而不顾私。”但也有人因此批评他“天资刻薄人”“少恩”。应当说,正是由于商鞅变法义无反顾,无所畏惧,才使得变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尽管商鞅变法使秦国迅速强大,但他的铁血统治也使得秦国充满了恐怖气息,被夺取权力并被施以酷刑的旧贵族更是对商鞅恨之入骨,时刻等待着复仇的机会。

孝公二十四年(前338年)五月,孝公年老病死,太子驷即位,号惠文王。

秦惠文王一登基,身边迅速聚集了一批倒商分子。他们都是在变法中被削夺了特权、利益的宗室贵族,为首的就是受肉刑的惠文王师傅公子虔。他们誓与商鞅不共戴天,于是联名告商鞅谋反。惠文王下令拘捕商鞅。商鞅仓皇出逃,至关卡时,天色已黑,他想在旅店留宿一晚。店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商君,说:商君之法,留宿客人必须查验证件,否则要连坐。商鞅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受困于自己制定的法律,不禁喟然长叹!不久,惠文王接到传报,商鞅被秦军杀死。他命人将商鞅的尸首运至咸阳,施行了最残酷的刑罚:车裂,也就是后代所说的“五马分尸”。

虽然惠文王痛恨商鞅,置之死地而后快,但同时他也清醒地认识到:商鞅可死,而其法不可废。新法不仅使秦国摆脱了落后的面貌,走向富强,而且,新法已经深入人心,成为秦国稳定发展、成就万世基业的基本保障。所以,韩非说:“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

“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公元前 221年,在商鞅变法一百三十八年之后,凭借商鞅所创制的秦法,依靠商鞅培育的强大秦军,秦始皇完成了荡平诸侯、统一中国的伟大事业。

文章标题: 秦国如果在商鞅变法开始后每次作战都必“以人为食”的话会如何,还能并“吞”八荒六合(双重意义上的)吗
文章地址: http://www.xdqxjxc.cn/jingdianwenzhang/133630.html
文章标签:秦国  还能  变法  作战  以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