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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凌迟处死,好的技术可以剮人三千刀以上而且不致命,是真的吗 怎么做到的

时间: 2021-07-12 17:08:11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17次

明朝的凌迟处死,好的技术可以剮人三千刀以上而且不致命,是真的吗 怎么做到的

石达开被凌迟三千多刀,难道他不感觉痛吗,为何可以做到一声不吭?

为何可以做到一声不吭?

文案策划、监制:袁载誉;文案:万小梅

1863年6月,时值夏季,大渡河的水流已经很湍急了,从河对岸吹来的风将河边上军队的旗帜吹得呼呼作响,在场的人听着,颓废的士气又重燃了起来,他们宁死也决不投降,但领头之人心意已决,想用自己的命换取他们的平安,于是他从容地走向了清军的营帐,带着必死的决心,——他就是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

到了公堂会审这日,还未宣判行刑,天色就暗下来了,像是上天都在为这一代枭雄即将离去而悲鸣万分。只见石达开被绑在一根腿粗般的椿木上,脸上不见任何惊惧之色,却多了几分坚毅,几个刽子手拿着刀在他身上割着,一刀又一刀,周围许多清军在围观。

不多时,石达开遍身已是鲜血淋漓,没一块好肉了。尽管遭受着这么残酷的凌迟,石达开却始终一声不吭,慷慨赴死,在场之人无不震惊,暗自佩服。

据说石达开当日被凌迟了三千多刀才死去,但却未曾开口叫喊一声,那么究竟是什么在支撑着他,让他可以一声不吭呢?难道他感觉不到痛吗?

显然不是这样。

巴金曾说过,“支配战士的行动的是信仰。他能够忍受一切艰难、痛苦,而达到他所选定的目标。”

而人人心中都有支撑自己努力和奋斗的信仰与理想,同时正如巴金所言,信仰能支撑一个战士忍受一切艰苦,去奋斗、努力,从而实现自己所树立的理想。石达开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

大家想必对太平天国都有一定的了解,太平天国由洪秀全带领,而由于洪秀全信仰拜上帝教,导致大家在加入太平天国的时候,就已经被洪秀全洗脑,纷纷去供奉拜上帝教。

但石达开是一个异类。

在天平天国的众人都在盲目崇尚、迷信拜上帝教的时候,石达开对拜上帝教的态度却与众人截然相反,他十分厌恶这种迷信的行为,他始终认为太平天国起义是为了推翻清政府,打退外来侵略者,而不是靠这种迷信去煽动百姓,从而达到扩增军队的效果。

笔者认为,正是这种推翻腐朽的清王朝,拯救黎明百姓于水深火热中的信仰,一直支持着石达开在洪秀全的猜忌与迫害下,负气出走,从天京打到四川大渡河附近,虽然最后死于清军之手,但为了他手下将士的性命,为了太平天国的未来,为了他心中的太平天国梦,为了他的信仰,值了,不亏!

看到这里,想来大家一定与笔者一样对石达开产生了敬佩之情吧!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石达开所经历的这坎坷一生。

石达开,于1831年3月生于广西贵县(今贵港市港北区奇石乡),祖籍地广东省和平县。

1847年,石达开追随洪秀全,参加了太平天国运动,开启了他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

1851年12月,永安建制,石达开晋封“翼王五千岁”,权力在握,依然一心一意抗击清军,未生出半点异心。

1855年2月,石达开在九江、湖口重创湘军水师,乘胜西征,三次攻克武昌。11月,进军江西,攻占皖、赣、鄂三省大片疆土。

1857年,天京事变时,石达开获封“左军主将翼王”,一时风头无二。后因洪秀全的无端猜忌,也怕落得与杨秀清一般悲惨的下场,负气从天京出走。进入江西,东西转战,试图救出被清军围困在西南地区的太平天国将士,然而最终以失败告终。

1863年5月,率众深入四川,直抵大渡河,为救手下两千多名将士性命,他投降了清军,但令人痛心的是,在其投降之后,清军依旧炮轰南岸,石达开所部全军覆没。他被押往成都。

1963年6月27日,外面的天色灰蒙蒙的,至午时三刻,又变的如墨般黑了,一刀一刀割着,本应是惨叫连连的行刑场,此刻没有一点声响,仿佛天地都安静了下来,唯余满目的血色,触目惊心。在三千多刀后,一代枭雄与世长辞。

文武奇才雄万古,少年长笑立功名。石达开这一生极富传奇色彩,他绚烂了三十二年,末了,大势已去,慷慨赴死,希望以一己之命换取两千将士平安,最终壮烈而死。石达开身虽死,但他的慷慨赴死的决心与崇高人生信仰必将流芳千古,为世人所敬仰。

参考资料:石达开的传奇一生——豆丁文库

一代枭雄石达开凌迟现场惨不忍睹——途客趣闻

首先我准确的告诉你被处以凌迟之刑肯定是疼的,毕竟石达开是肉体凡胎,被割三千几百刀岂能不痛?但是,痛不一定要叫,因为在某些人眼里,气节尊严是更重要的存在。

比如,明朝第一硬汉杨继盛,在昏暗的牢房里拿一块破瓦片就着飘摇的烛光刮自己腿上的腐肉,瓦片和骨头剐蹭出来的声音,简直就是地狱里才会有的声音,举灯的人早已吓的如同得了帕金森,杨继盛不但不喊痛,还呵斥举灯者莫要抖了,都看不清了!

杨继盛比着石达开如何?简直更胜一筹!石达开是被刽子手一刀一刀割,而杨大人是自己割自己。

所以不是不痛,是中心更大的信念能够让他忍受这份痛。

其次石达开是一个非常硬气的男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活脱脱的一个硬汉,有关他的硬汉精神有四川布政使刘蓉对他的评价为证,刘蓉这么说道

“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用白话翻译过来就是:贼坚强,贼流弊,不服软,刀割在身,也神色怡怡然淡淡然,实在是坏人里面最强悍的男人。



虽说太平天国起义最终以失败收场,但是这场起义运动给于了清朝统治者严重的打击,从某种意义上也撼动了清朝的统治,毕竟这场起义最巅峰时期占领了半个中国,所以作为起义军首领式的人物,石达开自然要有属于他的傲气,面对清朝的统治者的酷刑,如果惨叫,岂非自己的前半生的英雄气概都打了水漂了?石达开是坚定的反清者,有执念有信念才有硬气,从石达开自己的诗文中,我们可以一窥这位太平天国硬汉的精神世界。

驻军大定与苗胞欢聚即席赋诗

“千颗明珠一瓮收,君王到此也低头,五岳抱住擎天柱,吸尽黄河水倒流”。

以上是精神层面的,还有科学层面的。

有人运动上瘾,比如天天去健身房,扛一个小时铁,他快乐,你一天不让他去,他就不快乐了,有时候这不是自律,这叫运动上瘾。

听上去好像不可思议,运动那么累,竟然会上瘾?会,因为人在运动半小时之后,就会分泌多巴胺,多巴胺是一种能让你快乐的物质。

为什么吸毒会上瘾?因为你通过运动通过食物通过爱情才能获得的多巴胺,毒品可以成千倍成万倍的给你,然后除了吸毒,你做任何其它事情都不快乐了,学习不快乐,谈恋爱不快乐,工作不快乐,你就变成一个瘾君子,你离开了它毒品,会难过的想死,毒品在这种有毒的快乐中摧残你的肉体,你的生命变的毫无意义,只有吸毒的时候你才能感自己是活着,其它时候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我有点跑偏,我再扯回来一点。简单来说,多巴胺是个好东西,这种好东西在你受伤的时候也会分泌,大脑查觉你受伤了,你很痛苦,会分泌多巴胺来抵消这种痛苦,提高你的生存能力,当然面对凌迟这样的重刑,就算多巴胺起作用也是有限的,我只能说,确实有多巴胺的功劳,否则技术再好的刽子手可能也割不了三千多刀,人坚持不住。

他挺傻的,觉得自己是为了心中的坚定信念献身的,这是一种灵魂的升华,可以掩盖住身体上的所有疼痛。事实上他就是傻。傻到家了。

石达开认为自己这是彻底解脱了。清朝就是个腐朽的朝代,领导者也没什么用,太平天国才是王者。虽然他挺自信的。凌迟时石达开身上很痛心里却很安宁从容淡定。说白了他就是蠢。这是被彻底洗脑了。自我感觉太平天国就是最好的。你就算杀了我。也不能抹杀太平天国。

他在被凌迟的过程中,面无表情就算再痛也不会眨一下眼睛。围观的民众还被他的豪气感染了。都是赞不绝口。认为他就是一个大英雄。也有人偷偷抹泪,这样的人遭受这样的痛苦。恨不能感同身受。都是一群吃瓜群众。

石达开为了自己手下的士兵很是无奈的投降了。谁知道转眼他的士兵就被杀了个干净,他怎么会忍得住。骆秉章背信弃义自己投降了还杀了自己的兵,石达开看不起他,就在在公堂上慷慨陈词,才为自己引来了杀身之祸。

凌迟可是中国历史上最残忍的刑罚了。受刑者三天之内要被割3357刀,必须在最后一刀才能咽气,这简直是惨无人道。还为了让人们安分守己让他在闹市里面凌迟处死。对石达开来说这就是一种侮辱。比身体上的痛更加让人部门理解。他为了太平天国用最残忍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也算是一个让人敬佩的英雄了。

24夏梦:石达开被凌迟3000多刀,难道他不痛吗?如何做到一声不吭的?

在石达开心里觉得,清朝是个腐朽的统治王朝,太平天国才是正统的,尽管被凌迟时石达开身体上痛苦,但在内心却十分安宁,他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献身,所以用精神上的舒爽压住了身体上的痛苦,其实说白了,石达开被洪秀全洗脑了。

凌迟处死的记录是多少刀

凌迟是辽开始正式写进法律的,在此之前,唐朝就屡有剐的记录,周利用害死敬晖、安禄山害死颜杲卿,都是剐,所谓剐,就是把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割下来。《宋史》刑法志上说:凌迟是"先断其肢体,乃绝其亢。"亢是指咽喉,这样看来宋朝的凌迟是一种肢解刑,而不是脔割。
  凌迟发展到明朝,终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人们发现一片片脔割皮肉,比连筋带骨割更省力,时间也更久,大太监刘瑾被剐,按例该剐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357刀,暂时结束时给他喝点粥维持生命,总共剐了三天。后来郑曼被剐,闻宣读圣旨,应剐3600刀,可见刀数并不绝对固定,但这两例都在3000刀以上。如果刽子手技艺不高,可能犯人老早就死去了,或者犯人家属给刽子手一些好处,刽子手也会让他死得痛快些,清代散文家方苞就记录过刽子手索要贿赂的事情。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再是枭首,最后肢解。  明朝时期,凌迟一般比较精细,大多数凌迟都超过千刀,比较典型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据说第一天割完后,刘瑾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继续。  到了清朝之后,凌迟的刀数大不如前。大致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其中,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  1905年4月24日的《陈情奏表》,终于得以正式废除凌迟。
杀一个成年人必须要施3357刀,刀刀须见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盘将其贴在上面供观众鉴赏,并要得到赞赏,如果犯人在规定刀数前死去,刽子手将被观众嗤之以鼻,并有可能丢掉饭碗。
3000多
明朝的3600刀
一刀就OK。。。又不是剁肉丸子。。干嘛多少刀啊

古代的凌迟很是凄惨,为何明朝的太监刘瑾会被凌迟处死?

从明朝永乐皇帝朱棣掌权以来,宦官们也有大臣的奏章,提前检阅大臣的进谏,并受皇帝的委托带兵以监军的身份作战(就像北宋的童贯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封建王朝历史上宦官专政的又一次高潮开始了。其中最著名的是武宗朱厚照时期的刘瑾和明熹宗时期的魏忠贤。刘瑾是明朝第一个登上权力顶峰的宦官,也是封建社会职业生涯中最悲惨的宦官之一。

明朝武帝时期,“豹房”是最著名、最臭名昭著的一个。卑鄙的刘瑾唆使皇帝在皇宫里修建娱乐设施,以各种借口掠夺老百姓和官员的土地和财产。这是绝对必要的。俗话说,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刘瑾的种种恶行终于引起了朝廷大臣的不满,古代御史学者纷纷写信弹劾刘瑾。这时,明成祖武宗玩得很开心。他不听任何儒家经典或治国的重要原则。皇帝不理解他们,也不听他们的话。这个国家是由你统治的。皇帝只负责在娱乐场所玩耍。最后,大臣们别无选择,只能要求掌管天文和占星术的杨元在夜间观察天空,并警告明太祖武宗采取行动,理由是宫廷里有恶徒和恶棍。否则,大明江山就不会安全等等。

明朝武宗皇帝回来玩了,但是当他听说他的王位和他的国家有危险时,他开始害怕了。我能够鲁莽行事的原因是因为皇帝的地位。现在实际上很少有人想撼动王位。这件事必须注意。刘健和满朝、朝的文武官员一起去法院讨论这个问题。刘瑾知道事情很严重,很快找到明成祖,说王越想限制皇权。明朝的吴国皇帝听后非常愤怒,立即下令逮捕王跃等人。当大臣们看到皇帝无望时,他们纷纷辞职。此时,明太祖武宗终于被留下来了,他的耳朵完全干净了。郑德五年(1510年),刘瑾因17项罪名被宦官同僚张勇揭发。明朝的武帝听后勃然大怒,带人抄了刘瑾的家。经过审讯,刘瑾被判死刑。

刘瑾,明朝第一个走向权力巅峰的太监。由于他的贪得无厌最后也是以悲剧收场,也是封建社会期间太监这一职业中下场最惨的,没有之一,是后来的魏忠贤学习的“坏榜样”和“政治上的向导”。

据史料记载,刘瑾是陕西人,姓谈父母默默无闻。在刘瑾小的时候被一名就刘顺的太监收养故此改名叫刘瑾。根据史料记载,明孝宗在位期间,刘瑾犯下重罪理应问斩,但由于他的养父刘顺在宫中人脉甚广,在刘顺帮助下刘瑾才能幸免于难,之后他被派去侍奉朱厚照。也许是刘瑾的命好,这次死里逃生之后居然让他一飞冲天,这也是他走上不归途的开始。

有历史记载,朱厚照就是被刘瑾带坏的。在朱厚照还是太子的时候,刘瑾为了能够有出头之日成天想尽办法讨太子欢心,整天给朱侯照带来一些玩物,除了当时没有的近乎都用上了 ,活活把太子带成了一个玩世不恭的人。明孝宗去世时,明武宗朱厚照继承皇位。作为天子的亲信,刘晋看到了自己的前途是如此光明。自己的主人当上了皇帝也注定了他的机会来了。

刘瑾自从有了权力之后开始大量搜刮敛财,直到正德五年,东窗事发刘瑾被自己的太监同党张永出卖揭发他十七条罪行。明武宗听后大发雷霆,亲自带人抄刘瑾的家,经过审判,刘瑾被判处凌迟处死。居历史记载,当时刑罚执行了三天刘瑾当时被刮了三千多刀。据传言,刘瑾第一天被割了三百多刀还没有死去,当天晚上还喝了两碗稀粥,一直挨到次日才断气,虽然他死了但是刑罚一样执行到了最后。俗话说淹死会水的,打死犟嘴的,玩弄王权必定死于王权。刘瑾如果不是贪得无厌也不会槽此下场。

因为他索贿受贿,使得朝政混乱不堪,抄家之时竟搜出价值150年政府收入的财产。
管了自己不该管的闲事,说了自己不该说的闲话。所以得到了这种惩罚。
因为犯了大错被,而且是太监,估计是干预政事了吧,要不不能死的这么惨。

谁知道“凌迟”处死?它的步骤是什么?

听说这刑法非常的残忍!
这是百度上的词条,
我就不去自制了
应该可以回答你的问题
http://baike.baidu.com/view/46380.htm
我就简单的形容描述一下吧,虽然我没亲眼看过(呵呵,肯定不可能亲眼见到啦)。。。从记载上理解,步骤以下:

将犯人捆绑押赴刑场(一般是菜市口)
用网将犯人捆好,使得犯人的肉勒成一块块。
然后用锋利的刀将勒突出来的肉,一块块削下来。
犯人不会因为掉几块肉而死,而是很痛苦,血不停的流,肉不停的被削.....最终流血过多而死。
PS:有点象吃鱼生,切鱼生的感觉。
PS:千刀万剐的形容,的确是很残忍。
简单的说 就是一刀刀的割肉到死 很有技术性的捏……要透明的……
都乱码七糟的再哪搜索出来哪么烂的东西就贴啊!!!

有点点创意好不好啊,,,,

凌迟处死的顺序其实是这样地:看过刀削面和庖丁解牛吧 刀子动起来和那差不多,,,部过这都不是关键,关键的是最后一刀,那就是人再最后一刀完毕以后必须得死,,,,所以凌迟不是关键,,最后那一刀才是技术的精华所在
汉朝以后,中国古代谨慎定义律法的刑罚规范。一个好的王朝必须尽力抑制死刑的数量,必须废除最残酷的肉刑。因此,隋朝为他们的权力制定了“五刑”:笞、杖、徒、流、死。唐朝也采行这项系统,后来的几代亦相继跟随,唐朝的刑罚有明显减轻。如果有司为了逼供而施以折磨,那么绞刑或斩首的死刑,便不能理解为,使被告遭受痛楚——745年的唐朝甚至考虑废除死刑!自安史之乱起,战乱频仍,因此经常施行极刑,当时进入一段难以解密的时期:理论上,隋朝与唐朝仍旧施行五刑的系统;实际上,从法典来看,则规定了许多更残酷的做法。
宋朝“凌迟”刑的持续扩张,但同样地王权拒绝更改刑律,因此《宋刑统》仍然不见“凌迟”的名目。首先,它是遵循人类宗教的牺牲教义,用以对抗流血叛乱的紧急措施。宋真宗诏令禁止大臣杨守珍支解叛乱者。宋仁宗时,王安石变法爆发党派之争,除了凌迟,腰斩也成为当时经常使用的刑罚。马端临在《文献通考》指出,大臣用这些刑罚吓阻想要谋取皇位的官吏。南宋时期,凌迟的刑罚愈来愈多,但也有官吏反对,例如陆游的陈情奏表,我在后文仍有描述。“凌迟”从来不曾编入宋朝的法典,因此想要了解实际的施行情况相当困难。我认为:用於惩治叛国罪中的叛变、共谋,仍属有限,这是可能的情况。
元朝正式将「凌迟」明定为刑法的一种死刑。其次的重点是,他们将它视为蛮族对汉人宣扬威权的工具,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元朝法律和南宋末年一样,将凌迟予以合法化。元朝初年,凌迟不再成为暴动镇压、危险宗派的一种极端手段,而成为特殊犯罪的常见刑罚。凌迟,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
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
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第一类和第三类仅是将古代的肢解之刑予以合法化,附带一提,相当接近欧洲的犯罪惩罚:在法国,谋害君主之罪,处以四马分尸的极刑,帮派首领须遭受轮刑;在英国,他们采用裂体之刑,和中国一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行刑、支解,一直实行到十八世纪为止。
中国人有加重刑罚的特质。
首先,第一个特质是君权与父权的同义化。尊亲属如同他们王国中的皇帝一般,是受到保护的,妻妾、子女、仆人是臣民,有共谋权位的倾向。在西方,弑亲罪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但是还不到惩罚谋害君主之罪的程度。唯有中国人,将独创的方法发扬光大,以平亲属之间的叛乱。
第二项特质是“凌迟”的宣判株连三族,亦即所有父系与母系的尊亲属!甚且,有更荒谬之处,叛乱大都个人所为,但宣判时却视为家族之罪。尽管只有朱元璋有意推行这项法则,大力清除公职官员;但是不要忘了,他的儿子永乐曾屠杀忠于前任建文帝的方孝孺,以及株连他的家族超过八百人。后来,“三族”法不再是株连尊亲属的死罪,而改为放逐。清朝的时候,只有成年的儿子会被放逐,时间长短不定。清朝延续明朝的法律,不过刑罚有减轻,包括第一大类的谋逆君主之罪。因此,文字狱案件经常判处凌迟刑罚,不过任何罪犯都不至于如戴名世等人,真正地遭受枝解之刑,他们所犯之罪可以改为斩首或赐死。相反地,其他伦常之罪、凶残与不人道之罪等两大类犯罪,尤其是强盗罪,则会处以凌迟之刑,一直施行到清朝末年刑法改革废除为止。
凌迟起始至废除的文人反抗
凌迟,出现在920年的辽代,十三世纪末成为一种法定的刑罚,1905年废除,大约比欧洲晚了一个世纪之久(1789年法国废除轮刑,1810年英国废除裂体之刑)。废除凌迟,是朝向施行西方法典的第一个措施,监禁、罚款取代原来的肉刑,并节制绞刑。
有些人发觉到“凌迟”的不人道酷刑,即认定中国人崇拜欧洲的法律与观念,这是一项严重的错误。从宋朝之后,就不断出现限制或废止凌迟之刑的声音。当时可证明废除凌迟的最好例证,就是伟大诗人和官吏陆游的《陈情书》,这篇文字在当时是出人意外之举:他认为只需斩决取代凌迟,慷慨激昂地辩护废除凌迟的好处。其实,陆游的论点可归纳如下:(一)残酷死法、暴露器官,使国族不受尊重,妨碍实践教化的使命;(二)打压最恶劣的反对派,不应以牙还牙:支解罪犯并不合法理,即使他曾经支解过别人;(三)汉朝和唐朝两代同时提供革新与有效的刑罚系统,放弃酷刑。因此,他认为应该限制并废除凌迟与其他酷刑。
这篇文字经常被反对凌迟的文人引用,他们提出各种不同的论点。在此本人仅引述最重要的几则:清朝初年的法学家王明德,1680年印行的《读律佩》著作中提到,凌迟为五刑之外,因此为“正法之外”的刑罚,或者“非刑”。的确,尽管各朝皇帝采用,其实并不是合乎法理,有违中国刑罚的精神。擅长考证的大文人。所有的争论在文人间流传、搜集,清朝博学的法学家薛允升,他的两本著述《唐明律合编》《读例存疑》,对於清朝末年刑法的变革也有深远的影响。他大量引述陆游、王明德的观点,力陈恢复汉唐,不将凌迟纳入刑法之中。他的门生沈家本,也采用相同的论述,1905年4月24日的《陈情奏表》,终于得以正式废除凌迟。
当然,在帝王的统治之下,文人建请废除凌迟、或减少死刑的声音,实在太微弱,他们必须承受沈重的外在压力。我们甚至可以推测,太平天国以后,类似死刑在清朝末年非常频繁,因此凌迟废除数月前,法国使馆士兵在北京菜市口刑场,拍摄到三个不同死刑犯的凌迟照片。这些照片不利於中国的过去,化为恐怖的证物。但是如果有一张照片,或者一位摄影者能拍摄到类似凌迟的英国或法国酷刑的画面,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中国酷刑”,不仅是法律史上的客观事实,我在此强调,它同时也影响欧洲人,在须臾之间留下对中国的某种观感。这是历史中常见的例子,但是它是新颖的,西方文明第一次拥有科技的方法,将视觉定格于纸上。在此,历史学家们应该留给这位艺术家一些空间,他深知尽情展现蔑视权力暗藏,支配者操控的不凡观点。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凌迟的发展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毕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这种把活人零刀割死的作法早就有了。宋后废帝刘昱曾亲手将人脔割。北齐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脔割的手段来杀人。唐中期安史之乱时,颜杲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与袁履谦等人同时被零割。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人们大多认为始于五代。陆游说:“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但在五代时,已有人意识到凌迟之刑过于残酷,主张废弃不用,如后晋开运三年(946),窦俨奏称死刑宜只保留斩、绞二种,而“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应当禁止。后晋出帝石重贵准奏,不再使用凌迟之刑。
北宋开国之初,力纠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迟之刑。宋太祖时颁行的《刑统》,规定重罪应使用斩或绞,没有凌迟。宋真宗时,内宦杨守珍巡察陕西,督捕盗贼,捕获贼首数人,他请示朝廷,拟将他们陵迟处死,用以惩戒凶恶的人。真宗下诏,命令将俘虏转送有司衙门依法论处,不准使用凌迟。到了神宗熙宁、元丰年间,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通考· 刑制考》说:“凌迟之法,昭陵(宋仁宗陵号)以前,虽凶强杀人之盗,亦未尝轻用,熙丰间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如熙宁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余姚县主簿谋反,李逢在被捕后受审时,供词中又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朝廷诏令有司审理此案,结果,李逢、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到了南宋,《庆元条法事例》更明确地把凌迟和斩、绞同列为死刑名目,这样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清。
凌迟在宋代通称为剐。景德年间,御史台曾审问杀人贼犯,定案之后,知杂王随请“脔剐之”。“剐”字原作“呙”即“骨”字去了“月”(肉),其形状也像人的头颅骨。《说文解字》解释说,其以为“剔人肉,置其骨”,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剐”又作“卨”,明朱国帧《通幢小品》卷十八“字义字起”一节云:“贞元中,宣武兵变,执城将卨之”。并注解说,卨,即“剐”字也。可见,“剐”的含义早已明了,只是到了宋代它成了凌迟的代名词而更加为人所熟知而已。这种情形,也常见于小说中的描写。《水浒传》第二十七回写教唆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东平府尹陈文昭判为“拟合凌迟处死”,之后写道: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供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由于宋代使用凌迟之刑较为常见,所以民间在对仇人进行报复雪恨时,也仿照作为官刑的凌迟把人脔割至死。《水游传》中也有这样的情节,请看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黄文炳的一段描写:
(李逵)说:“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以上所引用《水浒传》中的两段文字,可以看出宋代凌迟在执行时的大致情形,这和《宋史·刑法志》中所说的“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
元代法律规定的死刑有斩首而无绞刑,对那些恶逆大罪又规定可以凌迟处死。元代凌迟执行时的情形与宋代相似,如元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复审冤案,宣判说: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这和《水浒传》中王婆被凌迟的做法一样,都必须钉上木驴。这木驴大概是一个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时候该犯人不能乱动,它和古代那种“勾结奸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骑木驴”的刑罚不是一回事(参见本书《杂刑》)。杂剧《窦娥冤》比《水浒传》更明确地指出了应割的刀数。试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残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栗。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大明律·刑律》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凌迟之刑的设立,反映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惜采用一切毒辣手段。明代各朝中,凡是捕获农民起义的首领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迟之刑将他们处死。如万历三十四年(1606),刘天叙等谋反,兵败被擒,为首的七人被磔死。这里的“磔”即是凌迟。嘉靖二十一年(1542),宫婢杨金英等人谋害明世宗未遂,事发被捕,杨金英、杨莲香等十六名宫女不分首谋和协从,一律凌迟处死,并且锉尸枭首。万历七年(1579)五月,礼部侍郎董传策被府中的奴仆杀死,有司将凶手捕获,下狱审理,第二年把他们全都“剐于市”。
实际上,明代的凌迟之刑并不仅仅施用于谋反大逆,有时对罪行情节较轻的犯人也加以凌迟。明初朱元璋亲自编定的《大诰》就记有不少这样的案例。如金吾后卫知事靳谦让妻子击鼓鸣冤,经审讯所诉不实,便判决靳谦犯了诽谤朝廷的罪,将他凌迟处死。崇德县民李付一任本县里甲时,因扰民而被人告发,县官传讯,他不予理采,公差王某前去拘捕他,他设计请王某饮酒,当王某喝醉时,李付一将王某绑缚起来,声称王某骗吃骗喝。李付一的行为虽然实属无赖,但还不至于构成死罪,结果他以诬诳罪被凌迟处死。又有北平道御史柯哲与都御史詹微有隙,于是何哲联合另外两名御史任辉、齐肃及四川道御史魏卓等共十八人一同捏造事实,陷害詹微。当时明太祖朱元璋正信任詹微,因而授意有司将何哲等人治罪,结果何、任、齐、魏四人被判为凌迟示众。像上面三例这样不该凌迟而被凌迟的案子还有一些,朱元道用刑峻酷,从这些事实就可以看出来。
元代执行凌迟,把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够骇人听闻的了,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更远远超过前代。明世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里记刘瑾被剐的刀数可能是误传,实际上刘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这样大的数目,实在惊人。民间妇女骂人时常说“你这个挨千刀的”,看来古代凌迟时将人割千刀以上并非虚词。
先说刘瑾。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执行十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
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上述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
刘瑾把持朝政时,残害忠良,作恶多端,他落得如此下场固然使人解恨,但从他受刑的过程来看,凌迟这种刑罚不能不说它确实惨无人道。
再看郑鄤。若说刘瑾被凌迟是罪有应得,而郑鄤受如此酷刑却使人感到惋惜。郑鄤是常州横林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崇祯初年,由于朝廷内部党派之争引起政治纠纷,郑鄤也被卷了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
关于郑鄤一案的详细背景与是非曲直,这里不作具体考述,我们只讲他受刑的大致经过。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圣旨下达让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当时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后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处决死囚常在这里进行。按平常的惯例,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在东牌楼下,所以,那天早晨就有一伙人役在东牌楼旁边搭起一座棚子,里面供监斩官等人在此就座,棚子前面竖起一根上边有分叉的粗木杆。不一会,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他们每人带一只小筐,筐里放着铁钩和利刃。刽子手们取出铁钩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辰、巳时分,监斩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鄤来到刑场。郑鄤被暂时停放在南牌楼下,他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向一名书童絮絮不休地属咐家中后事。这时,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有位吏役说,西城察院的官长还未到,必须稍停片刻,正说着,那位官长由随从前呼后拥,分开密集的人群向这里来了。就位之后,他高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人声嘈杂,他都念些什么,人们听不清楚,只听他最后的一句是: “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齐声附和,声如雷震,围观的群众莫不心惊胆颤,两腿发抖。只听得三声炮响,之后开始行刑。人群更加骚动起来,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长脖子,想看看刽子手怎样剐人。但由于近处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条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动绳子,绳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东西,鲜血淋漓,原来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过了一会,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鄤已被砍了脑袋,悬挂示众。接着,又把郑鄤的躯体也挂了起来,使他的胸贴着木杆,背朝着众人,大家看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的,却没有割掉,千百条密麻丛集,就像刺猬似的。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有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同东飞驰,他们是去宫中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后来,有刽子手把郑鄤的尸体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条条的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些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疥药的原料。
清代仍有凌迟之刑。统治者对农民起义的首领一旦捕获,总是要凌迟处死。如太平天国北伐军失败,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等八人被俘,都押解到北京凌迟示众。捻军首领张洛行、赖文光兵败被俘,也受了凌迟之刑。太平天国的著名领袖石达开在大渡河兵败,向四川总督骆秉章投诚,但没有受到宽大处理,清廷传旨将石达开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处决,骆秉章这个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竟残忍地对石达开等使用了凌迟之刑。那是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骆秉章率领清兵把石达开和宰辅曾仕和、中丞黄再忠等绑赴刑场。石、曾二人分别被面对面缚在两个十字木椿上。执行凌迟时,刽子手先对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过,惨叫狂呼,石达开斥责他说:“为什么不能忍受此须臾时间?”曾仕和这才紧咬牙关,不再叫喊。石达开受刑时,被割一百多刀,他从始至终默然无声。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使清军官兵感到震惊,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就是一刀一刀的划在身体上,一共要划上三千多刀之后才可以把人处死。
文章标题: 明朝的凌迟处死,好的技术可以剮人三千刀以上而且不致命,是真的吗 怎么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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