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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清朝如此专制,大兴文字狱,屠杀汉人,被外国列强肆意欺压,却仍能统治中国这么长时间

时间: 2021-05-12 04:08:14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20次

为什么清朝如此专制,大兴文字狱,屠杀汉人,被外国列强肆意欺压,却仍能统治中国这么长时间

清朝为什么要大兴文字狱

清朝大兴文字狱,是为了加强对文人思想上的控制,巩固封建君主专制统治,是中国封建社会衰落的标志之一。
由于清朝试行的军事征服和阶级、民族的双重压迫,激化了当时反封建专制主义的启蒙民主思想,这种思想与反清民族意识相结合,汇成了一股社会思潮,被清统治者视为“异端”、“邪说”,作为专制统治严加镇压的重点。故此,朝廷大肆搜剔、吹毛求疵、罗织细故、任意苛责,甚至一文一字、一言一语都可酿为重罪,造成狱案累累、臣民惶惶的恐怖局面。
  即便从封建法制的角度来看,清朝的文字狱案无论是诉讼程序或是定罪量刑都无严格、稳定的准则,不法状况十分严重。
  其次,清朝文字狱是谋反、大逆罪的肆意扩大化,处刑苛重,株连极广。
因此,清朝大兴文字狱,既是封建专制皇权极端发展、践踏封建法律秩序的突出表现,也是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及其腐朽、虚弱,日趋死亡的反映。然而,文字狱的恐悸所形成的埋首故纸堆中,提防影射猜测、避免讳言忌意的民众心态,更是远比文字狱本身大得多的恶果。
在我国历史上,封建统治者禁锢思想,箝制舆论,制造重案,臣民因文字思想招杀身之祸的事件时有发生。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可以是为封建国家第一次兴起的文字大狱;明太祖时的文字狱,则是皇权高度发展、重典治世之下文化专制的产物。但是,文字冤狱频兴,文望的严密,株连的广泛,手段的残酷,却是以清朝为最盛,其中封建专制集权极端高涨时期的所谓“盛世”——康熙、雍正、乾隆三皇时期,所兴的文字狱案多达100余起,光乾隆时期就超过80起,为害最烈。
  由于清朝试行的军事征服和阶级、民族的双重压迫,激化了当时反封建专制主义的启蒙民主思想,这种思想与反清民族意识相结合,汇成了一股社会思潮,被清统治者视为“异端”、“邪说”,作为专制统治严加镇压的重点。故此,朝廷大肆搜剔、吹毛求疵、罗织细故、任意苛责,甚至一文一字、一言一语都可酿为重罪,造成狱案累累、臣民惶惶的恐怖局面。较大的案例如:顺治、康熙年间,浙江人庄廷购买、刻印《明史》一书,因内容有明朝大政、大事,被认为是发故国之思而判定为谋反大逆罪,庄氏本人已死,仍被剖棺戮尸,因此案件株连的家属及作序者、校补者,乃至买卖此书者、未能察觉的地方官均遭诛杀,被判处充军的更难以计数。

  即便从封建法制的角度来看,清朝的文字狱案无论是诉讼程序或是定罪量刑都无严格、稳定的准则,不法状况十分严重。

  首先,清朝文字狱不经由各级司法机关或三法司常规审理,而是由皇帝亲自过问,任意判决。例如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试用知县龙凤祥因贪污罪发配贵州,偶刻印章被控,乾隆亲加搜阅,并无悖逆不法字句,但却推断“必是浮薄狂徒”,并且下谕:“将来审明定案时将该犯发遣伊犁”。这实际是为审判而先定案的判决书,唯皇帝个人意志为法则。

  其次,清朝文字狱是谋反、大逆罪的肆意扩大化,处刑苛重,株连极广。凡涉及此类案件,无罪错判、轻罪重判,蒙冤受屈者比比皆是,甚至向封建国家和皇帝“效忠”的耄耋之人也竟在一时之间变成死囚。例如乾隆时,广东老人吴英、湖南老人贺世盛,都因向皇帝献策,而被加上“妄议朝政”的大逆罪处死。

  再次,清朝文字狱案不论巨细毫无区别对待,对于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不宽贷,不仅同样论罪,而且不免酷刑。例如甘肃“染患疯病”的王寂元,因病发“不由自主”投掷词帖,也不能幸免于惨死,被判处凌迟并枭首示众、亲属缘坐的极刑。

  因此,清朝大兴文字狱,既是封建专制皇权极端发展、践踏封建法律秩序的突出表现,也是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及其腐朽、虚弱,日趋死亡的反映。然而,文字狱的恐悸所形成的埋首故纸堆中,提防影射猜测、避免讳言忌意的民众心态,更是远比文字狱本身大得多的恶果。
关于文字狱
文字狱是指封建社会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皇帝和他周围的人故意从作者的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严重者会因此引来杀身之祸,甚至所有家人和亲戚都受到牵连,遭满门抄斩乃至株连九族的重罪。文字狱历朝皆有,但以清朝最多,据记载,仅庄廷鑨《明史》一案,“所诛不下千余人”。从康熙年间到乾隆年间,就有10多起较大的文字狱,被杀人数之多可想而知。

概述
⒈名词,专指一类迫害文人,以排除异见的事件。
⒉动词,指利用特权对异己进行构陷。
⒊形容词,形容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实行的无情专制。
《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定义为“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
我国古代的文字狱以清代最甚,清代统治者大兴文字狱,目的在于压制汉人的民族反抗意识,树立清朝统治的权威,加强中央专制集权,这种文化专制政策,造成社会恐怖,从而禁锢了思想,摧残了人才,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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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明末清初的文人不安分,总想反清复明,例如顾炎武之流。
为了从思想上控制人们啊

为什么清朝如此专制,屡受列强欺压,却仍能统一中国200余年呢?

清朝的没落大概也就是最后二三十年才开始没落的。鸦片战争前,清朝都一直是强国。包括即便是鸦片战争后,清朝也没有衰退太多。
清朝的衰退其实就是两件事情没有做好,一是法治,二是军队。清朝的经济其实非常强大。但是清末由于缺少法制、缺少军队建设,清朝末年不只是面临列强欺压,更重要的是来自内部的地方政府反客为主,农民起义,和天灾人祸同时发生。
汉人多数都比较听话。如曾国藩之流,如果没有这些听话的,岂不是早推翻了?另外,如果不是汉人自己内斗厉害,满族也进不来啊,对吧?明朝皇帝虽然不行,但有一点挺不错“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崇祯都没跑,那些整天喊忠孝的有几个陪着死的呢?算了,不扯了。。。。。。
虽然清朝专制,但其国家军事实力非常强盛,康熙到乾隆皇帝治理较为得力,人民生活也较高,
刚开始的清朝实力还是很强的,只不过后来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轻视了外国列强,再加上八旗的军事实力越来越弱,所以才会被人欺负。
人民深受封建思想影响,不敢起义谋反,并且也清朝的官员也没有起义的实力!

清朝为什么在鼎盛时期大兴文字狱?特别是乾隆时期?

(2021·黄石)为了加强君主专制,清朝的统治者从思想领域严密控制知识分子,将人们禁锢于思想的牢笼。材料中的“思想的牢笼”是指大兴文字狱。
清朝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固而加深,越是统治稳定的时期,文字狱就越是登峰造极,至乾隆时期,以是无以附加的强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因此而扭曲变形。按照鲁迅的说法,“文苑中实在没有不被蹂躏的处所了”(《且介亭杂文·买〈小学大全〉记》。顺治帝兴文字狱7次,康熙帝兴文字狱12次,雍正帝兴文字狱17次,乾隆帝兴文字狱130多次。以下是清代历朝重要的文字狱案件。
顺治朝的文字狱
  清朝文字狱的开端,起于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 顺治
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 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由此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从此诞生了清朝言论检查 官,开始了中国的言论出版审查专制,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之人权”由此大倒退。
康熙朝的文字狱
  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   明史案   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 康熙
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黄培诗案   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   《南山集》案   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清朝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徐转案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
雍正朝的文字狱
  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 雍正
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胤禛。胤禛继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胤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胤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雍正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胤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胤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胤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的重臣,没有他二人,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据说还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雍正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雍正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
因为那会还处于清朝的中前期,也就是民间还有很多怀念明朝的思想,并且有不少打着反清复明旗号起事的人,比如什么朱三太子啊、傅青主啊、吕四娘啊等等。而满清因为是以外族身份最终统治中原汉族的王朝,他们最忌讳的正在与此。从顺治多尔衮开始,康熙雍正乾隆一个不落,一方面兢兢业业刻苦勤政,希望以自己的努力做出成果让天下人看到,另一方面也是心虚的表现吧,为了从思想上开始遏制这种怀旧的想法,开始以言罪人,软的不行我就来硬的,不怕你不服。就是所谓的文字狱了
清朝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固而加深,越是统治稳定的时期,文字狱就越是登峰造极,至乾隆时期,以是无以附加的强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因此而扭曲变形。按照鲁迅的说法,“文苑中实在没有不被蹂躏的处所了”(《且介亭杂文·买〈小学大全〉记》。顺治帝兴文字狱7次,康熙帝兴文字狱12次,雍正帝兴文字狱17次,乾隆帝兴文字狱130多次。以下是清代历朝重要的文字狱案件
清代统治者大兴文字狱,目的在于压制汉人的民族反抗意识,树立清朝统治的权威,加强...迷惑人们。
乾隆中期,人口压力导致的诸种社会问题尖锐突出,底层社会的风声鹤唳让皇帝不能安枕。面对社会大动荡的恐惧心理和过度防范心态,使得皇帝偏执地选择了高压控制这一对策,认为只要把这些犯上作乱的“苗头”消灭于萌芽之中,大清王朝就会长治久安、太平万年。而事实证明,高压政策可以一时压制矛盾,却不能消灭矛盾产生的根源,越高压,社会底层酝酿的反作用力就越强烈。
文字狱是指封建社会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皇帝和他周围的人故意从作者的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严重者会因此引来杀身之祸,甚至所有家人和亲戚都受到牵连,遭满门抄斩乃至株连九族的重罪。文字狱历朝皆有,但以清朝最多,据记载,仅庄廷鑨《明史》一案,“所诛不下千余人”。从康熙年间到乾隆年间,就有10多起较大的文字狱,被杀人数之多可想而知。
我国古代的文字狱以清代最甚,清代统治者大兴文字狱,目的在于压制汉人的民族反抗意识,树立清朝统治的权威,加强中央专制集权,这种文化专制政策,造成社会恐怖,从而禁锢了思想,摧残了人才,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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