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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计发生学(二)

时间: 2022-07-31 17:31:48 | 作者:夜子喻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10次

诡计发生学(二)

全文阅读大约需要40分钟

适用人群:本文侧重学理研究,适合对侦探推理文学有一定程度了解,并创作推理文学的人。


二、诡计的类型——“障眼法”的发生

诡计之门类

2.1 因果关系链

推理作者在创作小说、设计谜题的过程中,通常需要一个前期对读者秘而不宣的犯罪方式,即作案人为了不法地追求利益、规避危害,对被害人施加的某种隐蔽手段,而故事中的侦探则承担着还原作案人手法的角色责任。侦探需要做的事,是依据既定的客观事实,发现并建立受害者到作案者之间客观存在的因果关系。在很多情况下,事件的因果关系并非由第一步到第二步这样直接了当,往往是由第一步到第九步这般复杂,尤其在推理作品中,犯罪的因果关系所呈现的面貌,更多的特点是千丝万缕、虚虚实实、杂乱无章。

这里有一组对比模型:

简单的因果关系链:尸体—凶器—凶手复杂的因果关系链:尸体—死者身份—现场非死者的痕迹—非现场的物品—某工厂—凶手

(PS:在逻辑学中,因果关系可分为四种,即: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由于四种类型都以“一因一果”为基础,所以该关系链模型以“一因一果”为例。)

易知,简单的因果关系链是最基础最原始的模型,由于现实中普遍存在所以不引人注意。但是作案人多数情况下会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依据主观动机和客观条件,驱使链条模型向复杂情况发展;当凶手的行为越往复杂方向努力,其事件背后的因果关系链就越长,同理,侦探要寻找的证据链也就越长。

通过总结与归纳,所有犯罪事件或者某些人为事件的因果关系链,可以简化为以下通用模型公式:

因果关系链基本模型:A—AB—B—BC—CA:事件客体B:事件主客体之间的媒介,包含事件辅体、事件媒体C:事件主体AB:与事件客体强相关的辅体或媒体BC:与事件主体强相关的辅体或媒体相关名词解释,请查看专栏文章《侦探逻辑基本原理》[1]

此模型可以演绎出以下结论:

1、凶手一旦完成了犯罪行为,无论如何掩盖,其因果关系链已经发生,不可磨灭。被磨灭的只能是物质和心理痕迹,而不是因果逻辑;2、此模型亦符合侦查学当中的洛卡德交换原理,此模型是该侦查学原理在推理作品中的延伸;3、除了两端,链条每个环节均可无限增加和有限缩减。

2.1.1 因果关系链的设计

因果关系链不仅是凶手与侦探博弈的对象,也是诡计所施展的舞台。基于前文的关系链模型,我们可以在一个故事里,自由地设计各式各样的、错综复杂的关系链条,比如下例:

A链:尸体—重度过敏体质—生前最后摄食有花生—某餐厅—过往食客名单—死者的约会情人B链:尸体—上锁的密闭房间—除死者外有钥匙的人—物业的名册—身居外地的妻子C链:尸体—夹着X蝴蝶残翅的车票—曾到访X蝴蝶谷的旅行团—存于死者通讯录的旅客M—旅客M的姐姐

其中,每个链条的中间环节,均可以再设计出旁支,形成多叉结构,如:B链可以在“除死者外有钥匙的人”一项上,叠加一项“当过开锁匠的邻居”与之平行,增加的支链既能与“身居外地的妻子”汇合形成一截并联链路,也可以追溯到新的目标“邻居的妻子”,何种选择取决于作者需要怎样的诡计。

一般地,诡计的发生有如下途径:

1、当设定C链为主链时,A和B就是副链,此时,C链作为故事的核心谜底,它的悬疑性是最高级的。作者也可以将悬疑性集中于C链的某个环节,从而弱化C链路其它环节的部分。

2、可以设定成两个凶手互相作伪证,B链目标(妻子)告知A链目标(情人)有关于受害人的特殊身体情况,当A链目标作案后,B链目标为其作不在场证明,二人合谋完成犯罪。此时,A链或B链的悬疑性,都弱于两链相交的部分。

3、可以让A、B、C链相交与堆叠,形成一块关于故事因果逻辑的网状图谱,即谜团,如:A链的“过往食客名单”与B链“物业的名册”、C链的“死者通讯录”都有重复。如此一来,链条之间是彼此纠缠、彼此联系的,每条链就不是独立存在的,诡计的逻辑性从线性上升到面性,悬疑性从一维上升到二维。

4、A、B、C链的尸体不是同一人,或者三条链的死者都不是人类而是动物,这是通过语言叙述形成的语义理解偏差的诡计,即叙述性诡计。

2.2 诡计类型

2.2.1 类型的分化

一些作者喜欢基于某个既定诡计,发展成以该诡计为主要谜题的故事,一些作者会根据故事需要,探索出嵌入故事环境的诡计,这两种写作方向,都有对故事里的因果关系链,进行不同角度、不同深度、不同维度的编织和设计。而推理小说作为一种文学艺术,作者所设定的因果关系结构,随着数量和质量的积累,会不约而同地分化出具有同一性质的类型,这便是诡计类型的分化。

常见的诡计类型有:

密室;叙述性诡计;不在场证明;凶器消失;濒死遗言;远程杀人;童谣杀人;尸体分解……

2.2.2 诡计同源

名词解释:同源(Homology),在生物遗传演化中,若多种结构具有同一演化或发育的祖先,称其同源,如蓝鲸的肉鳍与人类的手臂是同源的。

当两个故事中的诡计,基于相似的设定、目的、结构,则称这两个诡计同源。诡计的同源,是作者为了在真相揭露前更好埋藏谜底,便于完成本格推理小说的逻辑性而发生的。写作出发点通常位于谜底侧。

一般地,主要的同源诡计类型有:

1、虚假事物(红鲱鱼)释义:为了对真正的事件主体、事件客体等环节进行掩藏,用其他事物对其进行替换。

例子:a、朋友说子喻被张三杀死了,可是在此之前,张三明明已经自杀了呀。b、侦探说,真正杀死子喻的,并不是他放在厨房的刀,而是一件被大家忽略的……c、其实,大家在橱窗外见到的黑衣人,并不是子喻。

2、信息识别偏差(叙述性诡计)释义:让读者对故事里的关键事物,产生语义上的信息识别偏差。

该类型常见的设定角度,在于对角色身份、时间地点或关键物品的不确定描述与信息隐藏。

例子:a、张三拖着子喻进入房间,随后房间里有人被杀死,之后,张三抱着摇尾巴的子喻离开了房间。b、张三只身一人来到A村采访,下午子喻因病离开了A村,所以张三·子喻没有完成采访工作。c、子喻上了车后,接连发出惊恐的救命声,后来他对朋友发誓,以后再也不来游乐园了。

3、隐蔽且奇诡的动机释义:设定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心理活动或者行为习惯,让事件中人物的行为动因不明显。

例子:a、张三的前女友因生活所迫沦为陪酒女,所以他迁怒于权贵阶层的男人。b、李四幼年时被拐卖到A城,从小倍受欺凌,长大后无差别杀人以报复A城。c、王五、赵六、杨七都曾被张三骗过婚,三人联手设局杀了张三。

4、机关装置或不寻常的客观规律释义:创造鲜为人知或因果逻辑链长的环境条件,使手法在内因上呈现机械式的复杂。

该类型常用于设置密室机关。

例子:a、凶手关门后,从门底拉出鱼线……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房间的门窗从内部上了锁。b、餐厅里的一切物体表面都被子喻涂上接触式毒物,唯一能解毒的,是死者对其过敏的食物。c、子喻拨动了保险柜的旋钮,与旋钮连接的金属丝被拨到裸露的电线位置,当子喻触电身亡时,金属丝被烧断,所以后来开锁的人不会触电。

5、因偶然与巧合形成的不寻常客观条件释义:设置概率小且大于零的因果逻辑链,使事件的逻辑在外因上复杂化。

例子:a、杀手子喻受张三雇佣,错认了本该是李四的行凶目标王五,结果却被王五的朋友赵六反杀。b、子喻杀人后,用钥匙关了门,一只鹦鹉偷了钥匙后飞进房间,把钥匙放进已经死亡的主人的裤兜里。c、子喻对汽车刹车片动了手脚,让妻子出差时车毁人亡,结果一年后,喝了妻子故意混在茶盒里的夹竹桃干花。

6、特定规则的解法释义:虚构一套逻辑自洽的规则,使得某一手法成为该规则下为数不多的解。

该类型常见于新本格派推理小说(设定系、科幻推理)。

例子:a、子喻发现身处的世界其实是一套程序,他改写了自己的定位代码,利用同时存在于多个时空节点的系统漏洞,同时抢劫了多辆运钞车。b、作为预言家身份的张三,通过暴露一位无辜队友的方式,知晓了局面里所有存活的狼人。c、子喻用某个几何学原理,让十个犯罪现场乍看起来只有九个。

2.2.2 诡计同功

名词解释:同功(analogy),一种生物学现象,起源不同的结构表现出类似的形状和功能,如蝙蝠的翅膀与蜜蜂的翅膀同功。

若两种截然不同的诡计在故事中呈现相似的表现形态,则可以称之为同功诡计的范式。诡计范式的同功,本因在于作者需要为读者呈现具有吸引力的谜面。写作出发点通常位于谜面侧。

主要的同功诡计类型:

1、悖论现象释义:形成不符合逻辑学三定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的现象。

该类型最典型的设定是密室。

例子:a、这天下午的小雪持续四个小时,子喻倒在雪地中的木屋内,屋内没有活人,雪地没有脚印。b、昨天子喻一直和我待在野外的营房,然而六公里外的别墅里,出现了他的血手印。c、子喻已经死了有五年时间,可是昨天,我却听见他发来的语音。

2、某环节的缺失释义:对逻辑链上某环节进行隐藏、转移和破坏。

例子:a、一千米蓝牙监测设备显示,子喻血氧饱和度过低,可我们跑遍了邮轮,都找不到他。b、现在就剩子喻的房间没有被搜查,可死者是他的救命恩人,他没理由杀人啊。c、子喻是毒死的,可除了他的手指,餐具、水杯、零食袋、开关等物体表面都没有毒物。

3、不可能的行为释义:让事件主体的行为在逻辑链上不成立。

可分为三个子类型,分别是“手法不能为”、“能力不能为”和“目标不能为”。

例子:a、监控显示,今天储物间一直无人进出,可是里头的名画失踪了。b、子喻的右腿受了枪伤,不能正常行走,怎么可能在两分钟时间内往返犯罪现场呢?c、张三是子喻唯一的投资人,如果她死了,子喻的项目就会下马,子喻怎么舍得让她死呢?

4、有意义的符号释义:通过解释特殊符号,推理其背后所隐藏的关键信息和最终意图。

可大体分为两个子类型,分别是“隐文推理”和“比拟犯罪”。

常见的“隐文推理”类型有:密码破译、濒死留言、寻宝探秘等;常见的“比拟犯罪”类型有:童谣杀人、模仿杀人、犯罪预告等。

5、相关联的序列事件释义: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引人探究其中可能存在的共性特征。

例子:a、被暴风雪围困在山庄的幸存者们,相继死于某人之手。b、经过侦查,C城的死者和A城、B城的不太一样,心脏没有被凶手挖出来。c、与其他拍卖者一样,子喻的藏品也被偷了,然而不同的是,那伙江洋大盗打死也不承认偷了子喻的。

2.3 诡计类型的演化与派生

当某个诡计被作者设计出来,写在小说里,它将影响后来的诡计的发生,越是设计精巧、奇思妙想的诡计,未来作者对其模仿与借鉴的次数就越多,久而久之,同一类型的诡计会发展得越来越复杂,因果关系链会越来越长。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这便是诡计类型的大致的演化方向[2]。例如,推理小说黄金时代以前的作品以中短篇为主,主要探究“是谁杀的”(Whodunnit),大约在冷硬派时期分化出“怎么杀的”(Howdunit)和“为何杀的”(Whydunit),推理文学传入日本后,经过类型的演化,“怎么杀的”逐渐发展成本格派,侧重于作案手法,“为何杀的”逐渐发展成为社会派,侧重于作案动机。

在演化过程中,诡计会不时派生出新的类型或子类型。一方面,作者希望利用诡计,合乎情理地制造出惊奇又独特的效果,另一方面,通过制造诡计,使得整个故事更具备可推理性,所以诡计的派生,可分为艺术性和功能性两个方面。

以“密室”的派生为例。早期的密室概念主要指封闭隔绝的房间,后来概念延伸到开放空间,包括不限于雪地、广场、高塔、半空,甚至有移动的空间(如汽车、电梯),有反向空间(嫌疑人们在房间里,而屋外死了人)等等。其中,雪地、沙地、雨地、沼泽地等广义密室的设计,共同派生出一些新的类型,即“无足迹杀人”或者“远程杀人”。

2.4 本章小结

发生诡计需要从因果关系链入手,因果关系链被设计得越复杂,诡计的质量越高。

学习已成型的同功或同源的诡计,了解多样化的诡计派生类型,可以提高原创诡计的新奇性和完成度。

更新日期:2022年7月14日

参考

  1. ^侦探逻辑基本原理 https://zhuanlan.zhihu.com/p/20852347
  2. ^推理小说全流派划分及分类学专业检索表和定义 https://tieba.baidu.com/p/1917989584?red_tag=0677049932
文章标题: 诡计发生学(二)
文章地址: http://www.xdqxjxc.cn/gushi/145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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