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11-14 22:36:55 | 作者:爱讲故事的无为子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7次
最近核对录制道游-万物有灵多人有声剧忙的不可开交,最后核对应该是大概50篇左右的故事,每篇故事最后无为子都会给大家回答一个问题,关于玄学,关于道家,关于大家关心和喜欢的问题,所以呢,我也要参与录制,一天时间就二十四小时,抛去吃饭睡觉,我还要忙一些自己的事,包括开第二本道游-夜行观事,还要友谊之光,我能保证一周一更真的很良心了。
最近很多拜师的,年底了,各位大家信我一句话少在网上拜师,您知道你手机对面坐的人是谁吗?
是不是抠脚大汉或者骗子,好好生活,买点衣服,买点化妆品,或者孝敬孝敬父母,再或者找好哥们友谊之光一下都比找师父强。
另外道家事有门槛的,徒弟找师父难,因为从低向高看,真的,云里雾里的看不清楚。
另外我在这说一下,各位憋在家里瞎供什么,尤其是太乙救苦天尊和地藏菩萨,人家清宅都清不过来,你还往家里招。
废话不多说,讲故事,这次故事分两段,原因很简单,下半段还有点没写完。
牡丹为王,芍药为相,立如芍药,坐如牡丹
--------百妖传芍妖
女孩自出生起就备受瞩目,只因着她是天生天养的神。
她的双亲本是芍药花灵,虽修炼了千年,但也只是勉勉强强脱了妖籍,按理来说,他们的孩子最多也只是个精灵。但是女孩生的时辰不对,阴历的七月十五,百鬼夜行。子时,一声清脆的婴儿啼哭划破了午夜的静谧,这是阴气极盛的时刻。本来这一晚是鬼王的死期,鬼王作恶太多,滥杀无辜,祸乱人间,此事上达天听,天君派天将捉拿他,可鬼王是百鬼之首,若要彻底除了这妖气,便要在阴气极盛的时刻引来天雷,此时鬼王妖灵最弱,抵不住阳气最旺的天雷,以天雷之力灼烧妖气,方可彻底净化。
七月十五子时一到,天上司战的上神便引来了天雷,顺道还燃起了荒火。奈何鬼王过于狡猾,趁着百鬼夜行之际将自己的元灵混入了将要投胎的鬼魂之中,只余下一魄,将天雷引到了芍药谷,彼时女孩尚未足月,但胎气收到天雷震动,就这样强降生于世间。其母因为灵力太弱,禁不起天雷荒火的灼烧,拼死生下女孩后,便撒手人寰。整个芍药谷的芍药也因为天雷荒火的缘故,尽数毁灭。
女孩因为吸收了鬼王那一魄精魂活了下来,生来便是神。天君因为此事愧对芍药谷,便对芍药谷唯一的独苗呵护备至,让司战的战神收女孩为徒,又给了女孩公主的称号,就这样把她好生的养在了天宫。
一晃千年,女孩成了四海八荒有名的美人,根骨奇好,又得战神指点,天上地下的神无不对其称赞有加,钦慕不已。女孩千岁这一天,老天君做主把她许配给了自己的孙儿,天君长孙是天宫的储君,女孩就成了未来的天后。太子长了女孩两千岁,也算的上是匹配,但女孩毕竟是孤女,没有族人撑腰,由是又由老天君做主,先娶了凤族的公主。二人婚后虽算不得如胶似漆,却也相敬如宾,琴瑟和鸣。事实上,天族太子是看着女孩长大的,他喜欢女孩,只是女孩年纪尚幼,尚未参透男女之事,便由着这天族太子自己干着急了几百年。好歹也是好饭不怕晚,女孩终是成了他的未婚妻。
若是承天宫后位,也须得费一番功夫,女孩因着是天生天养的神,没受过修练的清苦,按照规矩便要去凡间历一历劫数,悟一悟这人间六苦。
女孩入了轮回,第一世,她投身于大户人家,幼时享尽荣华富贵,却家道中落,流落青楼,因不堪受辱,誓死守住清白,投江自尽。
第二世,倒是过的安稳,是一小家碧玉,因为是被算命的道士说成是不祥之身,遭人嫌弃,青灯古佛,了此一生。
到了第三世,也是最后一世,人间六苦经了五味,唯独还剩下爱别离不曾感受。太子不愿意让自己的心上人历这情劫,便烧了司命的卷宗,剩下的这一世,便让女孩自己听天由命了。
今天的故事便是女孩的这第三世。
那一世的她是一国公主,在她十四岁这一年亡国,作为锦国唯一的公主,女孩被侍卫拼死送出皇宫,由此隐姓埋名,颠沛流离。这一日,女孩路过一户农家,日头有些大,她便进去讨一碗水喝,开门的是一个身形健壮的男子,见她是个弱女子,便请女孩进去休息。看她风尘仆仆,满目倦色,男人就问她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我是锦国子民,近年来锦国连年征战,父兄都战死沙场,锦国灭国了,我从都城逃了至此处,堪堪保住了性命。”
这男人身形健硕,肤色偏黑,今年二十有四,尚未娶妻,是个猎户。男子不禁同情女孩得遭遇,又说:“可是要到哪里去?投奔亲戚也好。” 女孩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去哪里……”话至此处,男子也有些伤感,女孩抬头,恰好与男子四目相对。在女孩看来,男子长的虽然是有些粗犷,倒也是个十分耐看的人,气质冷硬,线条优美,倒是与这荒芜的山村显得格格不入。
男子看着女孩,也愣了下,女孩是个难得的美人,这让人很容易看呆了。觉察到自己的失礼,男子赶忙低下了头,又抬起头来对女孩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即是逃难至此,今天天色已晚,不妨在这里将就一宿,明儿再走也不迟。”
女孩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她想要活下来,她是父亲和母亲的希望,父亲和母亲在自己面前倒下的样子还历历在目,她是锦国唯一的血脉,她要报仇,可她需要先活下来。如果继续走下去,她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到不妨在此处住下来,再做打算。女孩起来福了福身子:“多谢收留。”
吃罢晚饭,男子安顿花爻在西屋歇下,就回了自己的房间。这西屋本来是母亲在世的时候住过的,母亲走了,这屋子已经很多年没人住过了。夜半,劳累了一天的男子在自己的床上翻来覆去还是睡不着,睡前满脑子还是女孩的脸,他觉得,自己一定是魔障了。
他起身点了盏油灯,悄悄的来了女孩的房间,不出他所料,女孩还未睡。看到男子进来,花爻坐了起来。
“你,还没睡吗?”
“好久不曾如此安逸,一时倒是睡不着了。”
男子沉默了半晌,女孩看出他有心事,就问:“您可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妨说与我听听。”
“姑娘,你这通身的气派,怕不是寻常人家的女儿。样貌在这山里,更是天仙下凡一样。可是你现在凤凰落难,活的艰难,我是想,如果你不介意,不妨与我为妻,这里虽然穷,倒也能保你一生安宁。”
女孩知道,男子这话不假,这个提议,对现在的她而言,也是最好的选择。女孩沉默了,她不知道该如何去回答这个问题,眼前这个年轻人,高大帅气,很难让人不动心,更何况,他许出的承诺是一生安稳,这也很难让人不动心。
“我不着急,你也不用急着给我答案,在这里多住几天,再告诉我答案。”男子留下这句话,就转身出去了,徒留下昏黄的油灯映着女孩的脸颊。女孩沉默了……第二天一早,女孩收拾妥当,走出卧室,看见男子正在做饭,早晨的阳光撒在院子里,一切都是这么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女孩走到厨房,看着男子忙碌的背影,好一会儿,她说:“昨晚的话,我考虑过了,我答应,但我有三点要求。”
男子似乎早有预料,笑着说:“你说。”
“不用明媒正娶,但好歹要拜个堂,第二,我的过去不再提了,再有就是,我要一只簪子,不必太贵重,有一只就行。”
“好。”男子应的也痛快。
三日后,女孩正式嫁给男子为妻。男子给了女孩一个新的身份——他的远房表妹,家道中落,投奔至此。山里的婚嫁倒也简单,但是男子并没有怠慢她分毫,整个村子的人都来了,明媒正娶。
洞房花烛夜,女孩看着男子,觉得这人是如此的熟悉,仿佛在哪里见过,这也是她答应嫁给他的原因之一。从那天她推门进来,二人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她就觉得男子竟如此熟悉。
“想什么呢?”男子看着女孩有些微微出神,就笑着问道。
女孩回了回神:“没想什么,就觉得,我之前像是见过你。”
男子不以为然,他看着女孩,今夜的女孩尤其的美,美的动人心弦,美的让人错不开眼。从此以后,女孩就是他的妻了。
洞房花烛夜,自然是一室旖旎。夜半,女孩在男子的怀里睡着了,睡得踏实,安稳。男子看着自己怀中的人儿,心里暖暖的,满满的,像是被什么东西充斥着,难以言说的喜悦。
男子则做了一个梦,梦里是一片芍药,整个山谷里都盛开着芍药花,她梦见有人唤她的名字,然后,她转身,整个芍药谷燃起了熊熊烈火。那些芍药花在哭泣,梦境再一转,就是天宫,她的脚下,是熊熊烈火,然后一道雷狠狠地劈了下来,她猛然的惊醒…… 男子看着女孩在梦里挣扎呓语,叫了她许久,也没能叫醒她。女孩醒来时,身上已经被汗水浸透,男子轻轻的抱着她,见她醒来,男子又惊又喜。
“做噩梦了吧,可把我吓坏了。”男子一边说着,一边解着女孩的衣服,她的衣服湿了,得换,要不然容易风寒。
女孩也不矫情,任由着男子给她换衣服,因为她现在没有任何力气。
“你梦到了什么?我叫了你半天也不醒,吓坏我了。”
女孩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恍恍惚惚的,就觉得很难过。”
男子也不多问,以为她是梦见了已经故去的父母,他也不愿意提及她的伤心事,给她换好了衣服,就静静的抱着她。
婚后的日子平淡且安稳,男子无微不至的呵护着女孩,渐渐的,女孩似乎也爱上了男子,两个人异常的甜蜜幸福。
这天,门口来了一个黑衣道士,如同那天的女孩一样,过来讨碗水喝。那道士看到女孩,愣了许久,问道:“姑娘可曾听过一句话,叫做‘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女孩正在倒水的手顿了顿,说:“不知您指的是何意,还请您明言。”道士笑了笑:“天机不可泄露,小娘子还是好自为之吧,如果有一天你能想起这句话,或许能救你一命。” 黑衣道士回头看了一眼,然后走远了,女孩还在道士的话里久久走不出来。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女孩的梦里,再一次响起了这句话。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匪夷所思,但是现在的日子安逸的让女孩并不想考虑那么多,男子对她的好,让她暂时忘记了仇恨。现在的她,有时候也会觉得,在这里陪着男子过完一生,似乎也不是很差。
山里生活清苦,但是男子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女孩最好的,从不舍得她劳累。和其他多数的人家相比,男子和女孩的日子还是过得很好的,唯一不足的,是她们结婚一年有余,还没能迎来一个孩子。但是夫妻二人也不很着急,说到底,女孩才十六岁,过早的为人母,是极为伤身子的。
他们已经在一起度过了将近两个年头,春天,男子会带着女孩去看漫山遍野的山花;夏天,男子会带着女孩去山涧嬉水摸鱼;秋天,他们就去大山深处采累累硕果;冬天,他们就一起看漫天飞雪……日子过得惬意而悠闲。
这宁静终究是被打破了,楚国的军队到了这里,他们包围了这个小山村。楚国就是两年前灭了锦国的国家。两年来,楚国军队不断壮大,国力不断强盛。但此处是楚国的领地,不知为何会忽然的兵集于此。
女孩不祥的预感越来越明显,男子安慰她:“这里是楚国的土地,有军队来这里很正常。”
女孩也只是安慰的笑笑,并不多说什么,男子不清楚她的身份,她也有意从不提起。俗话说得好,斩草除根。她是锦国唯一的血脉,杀了她,才是真正的斩草除根,没了后顾之忧。只要她一天活在这个世上,楚国的国君就一天不会安心。
不知不觉的,军队已经在这里驻扎了月余,时间快到了。夜间,二人行完周公之礼,女孩将脸深深地埋在了男子的怀里,清泪滑落,湿了男子的前襟。男子紧紧的抱着她,看着女孩耸动的肩膀,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男子心里五味杂陈,他的妻子,到底是怎么了。最近这些日子,他发现了女孩的变化,忧郁憔悴,常常望着一个地方出神。 “我们的夫妻缘分应该是快到头了,我知道,楚国的军队是冲着我来的。夫妻一场,我总要让你知道我的身世。”
听到这里,男子心头一颤,是的,他猜测过女孩的身份,女孩太不像寻常人家的女儿了,他曾以为她是高官家的小姐,灭国后逃命至此。直到现在,他才发现,或许他的妻子的身份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我是锦国的嫡公主。”
纵然是男子再过无知,也明白了。是的,斩草要除根,皇室后人,只这个身份,也足以招致杀身之祸。
“我带你走吧,我们离开这里。远走高飞,到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去。”
女孩看着男子一脸认真的表情,笑了笑,这笑容却是苦涩的:“我们走不了了,他们第一天来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走不了了……”
“哈,我一向知道公主聪明,却不成想如此聪明,如若公主能够识时务,那就更好了。”外面传来一阵爽朗的男声,然后外面瞬间亮如白昼,是的,军队包围了他们的家,火把的光照亮了漆黑的夜……
公主……
到如此地步,男子也不紧张了,拿起了床头的那把长枪。这柄长枪,是他父亲留给他的,至于来自何处,他也不知。他从小打猎,也练就了一身的好功夫。他愿意拼死一搏,就算不能杀出一条活路,能与妻子共赴黄泉,也算是生同衾死同穴了,也能全了这一世的夫妻缘分。
“别怕,娘子。”
“我不怕,早就是经历过生死的人了,有什么好怕的。他们要的只是我,你要好好活下去。”
女孩和男子手牵着手,走出了房门,院子里,刚刚说话的那个男人正优雅的坐在椅子上喝着茶。院子外面,是一眼望不到边的军队,为了她,楚国也是豁出去了。
“阁下为何夜闯我的家门,我的妻子可是有何处得罪了阁下。”面对楚王,男子气势外放,他知道,这个男人才是幕后主使。擒贼先擒王,如果能一举拿下他,或许他夫妻二人还能逃过此劫。
“呵,我劝你不要打我的主意,你擒不住我的。”楚王似乎是一眼就看透了男子的想法。
“楚王,你何苦咄咄逼人,有话,不妨直说。”女孩认得楚王,他是楚国国君,也是,他曾经的未婚夫的亲弟弟……
“公主,别生气啊,被带了绿帽子的明明是我。”楚王似笑非笑的看着女孩,一时间,女孩也看不出来他到底是生气还是没生气。
“你想干什么?”
“自然是迎你回宫,我的君后。”
“楚王,你莫要得寸进尺,今日本宫就在此处,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你已经亡了我的国,破了我的家,杀了我,你就没了后顾之忧了。我的丈夫,他什么也不知道,我没有孩子,你不用担心任何人威胁你的王位。”女孩就站在那里,小小的身躯,似乎是有着无限的力量,不卑不亢,不疾不徐。
这一刻,男子明白了,她是一国的公主啊,是一国的储君。其实,男子更多的是担心,他明白,这样的女子,宁折不弯,宁可死的辉煌,也不落寞的活着。
“公主,我希望你能明白现在的局势,你没有任何筹码和我谈判。”楚王没有那么大的耐心,他开始不耐烦了。
“楚王,本宫是与你楚国的国君有婚约,可不是你,而是你的亲王兄。你弑父杀兄,篡夺皇位,还敢来本宫面前造次!”
女孩这话说的不假,她出生的时候,就与楚国有了婚约,楚国老国君看重她嫡出公主的身份,亲自去了锦国下了聘礼。订的是楚国的储君。后来楚王不甘心皇位落去他人之手,弑父杀兄,自己坐了皇位,为了稳固自己的皇位,他又想起了这个婚约。女孩的父亲那能忍受自己唯一的女儿去这虎狼之地,宁可交战,也不愿送女孩和亲。就这样,锦国灭亡了。楚王在女孩的面前手刃了她的父母,女孩逃出来了,逃至此处,遇到男子,才有了这两年的幸福生活。却不想这么快,楚王就找到了她。女孩也没能想到,楚王会对她一个亡国的公主穷追不舍。
这话一出,彻底的戳到了楚王的痛处,是的,世人皆知他的王位来的不正,可那又如何,可是现在,女孩也讽刺他,他做这一切,只是为了能够名正言顺的得到她啊。 楚王彻底没了耐心,带着军队,把女孩夫妻二人绑了回去。男子勉勉强强抵抗了一会,可猛虎难敌群狼,最后一眼,女孩看到的是男子浑身是伤的样子。
男子昏迷过去,女孩被带到了楚国。
欲知后事如何,大家留言猜想,过几天无为子给大家讲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个坑肯定填,我都写一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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