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变法为什么成功了?
商鞅变法的有利条件是:
1、第一个有利条件是秦孝公是一个贤能的君主,且力求变法图强,这一点秦孝公的决心很坚定。君主贤明,决心坚定,这在当时的制度下,于商鞅变法的过程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商鞅变法持续下去打下了坚实基础。
2、第二个有利条件是秦孝公年纪轻轻,刚过二十岁,会给商鞅变法的实施提供长时间的支持,给商鞅之法彻底融入秦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商鞅虽然在秦惠文王时期被杀,但是商鞅之法没有改变,而是继续执行,说明就算是统治阶级,也认可了商鞅之法。
3、第三个有利条件是秦国的旧贵族没有其他国家的旧贵族那样势力根基庞大深厚,难以撼动(楚国吴起变法失败就是楚国旧贵族势力太强大。)原因在于秦国是相对立国较晚的国家(东周周平王时期才由襄公立国)。
4、第四个有利条件是商鞅变法的深刻性和正确性,地主阶级为代表的封建经济势力日益崛起,秦国的旧势力相对教弱,变法阻力较小,年轻的秦国国君的强力支持,使得商鞅新法得以顺利实施二十年.第三第一.法令深入民心,依法治国。
商鞅变法的意义
秦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各大国。反映并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的赋税改革,也迟于关东各国很多。如鲁国 “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制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人殉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栋立,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吴国的吴起变法等。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规律。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年轻时好刑名之学,在魏相公叔座门下任中庶子(或作"御庶子")。公叔座临终前将其推荐给魏惠王,惠王不能用。商鞅闻秦孝公下令求贤,发愤图强,乃离魏去秦,以变法强国之术说孝公,孝公大喜。但甘龙、杜挚等大臣对变法并不赞成,他们制造舆论,以为"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孝公不为所动,仍以商鞅为左庶长,下令变法。
变法令下达后,商鞅以三丈之木置于国都南门,募民有能徙木于北门者赏十金,但无人响应。他又将赏金增至五十金,有一人应募,即获得五十金,以此来取信于民。当时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师傅公子虔、公孙贾。《战国策》对此事的评论是:"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商鞅执法敢于不避贵势,在秦国震动颇大,这是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
新法令推行几年后,秦国百姓家给人足,臣民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故国势蒸蒸日上,孝公以商鞅为大良造。两年后,秦从雍(今陕西凤翔)迁都咸阳,并第二次下变法令 。
孝公二十年(前342),秦国富强。周天子和诸侯派人向秦祝贺。次年,秦乘魏在马陵之战中的失利而伐魏,魏公子昂率军拒之,商鞅用诈谋虏取昂而破其军,魏割河西(今陕西东部)向秦求和。商鞅以此战功受封于、商(今陕西商县、河南西峡一带)十五邑,号称商君。
商鞅相秦期间,商鞅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孝公卒后,太子惠王立。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国,魏人因公子昂曾中其计而丧师,故拒不接纳。商鞅不得已而归秦,乃与其徒属发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兵败被俘。惠王车裂商鞅,并灭其族。
商鞅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要求,从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论点出发,强调教育改革,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是重农战,要富国强兵就必须进行法制宣传,培养法治人才。商鞅抨击了提倡以诗、书、礼、乐为教育内容的儒家,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要用鼓励耕战为内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认为法治是德治的基础,法令必须“明白易知”;应以法官为师,给民众解释法令,使“万民皆知所辟就”,把教育作为宣传法制和培养法治人才的工具。 商鞅著有《商君书》传世。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 诸侯 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度。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了地主阶级政治势力;中央集权的实行,巩固了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发展了封建经济,壮大了地主阶级经济力量;方便了税收和交换。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 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太子傅 公子虔和太子师 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秦惠王。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一、商鞅变法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商鞅变法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潮流,是为变法成功的根本原因。
二、商鞅变法得到了统治者的支持。
三、商鞅确立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正确的变法指导思想,改革态度坚决,取信于民
内容: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开始变法,法令规定:1.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只有买卖。
2.奖励颈战,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的特权。
3.建立县制,由国军直接派官吏治理。
意义(作用):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了发展,军队的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封建国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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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的意义
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商鞅变法是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制度,创立了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壮大了国力,为秦国的富国强兵和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秦国乃至中国历史都起了重要作用。 (2)经济上:改变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3)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器的只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4)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秦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首先,商鞅颁布的变法措施,加快了奴隶制社会的瓦解,推动了封建社会的进程......
周显王十三年(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开始变法,
法令规定:
1.加强社会治安.
实行连坐法,把老百姓组织起来,五家编为”一伍”,十编为”一什”,互相担保,互相监视.一家犯了罪,九家都要检举,否则十家一起判罪.
2.奖励发展生产.
老百姓努力发展生产,粮食布帛贡献多的,可以免除一家劳役;懒惰和弃农经商的,连同妻子,儿女一起充为官奴.一家有两个儿子以上,成人以后就要分家,各自交税,否则就要交两份税.
3.奖励杀敌立功
官爵大小以在军事上立功多少为标准.功劳大的就封官爵就高,车辆.衣服.田地.住宅.奴婢的赏赐,也都以功劳大小而定;军事上没有功劳的,即便有钱也不能过豪华的生活,就是贵族也只能享受平民的待遇.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商君为法于秦的措施及影响
商君为法于秦的措施及影响:
1、商君为法于秦的措施之一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商君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的基础,因此他制定了《法经》等一系列的法律,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涵盖了社会各个方面。这些法律的制定,使得秦国的社会秩序得到了良好的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保障。同时,商君还设置了专门的法律机构,负责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使得秦国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和严谨。
2、商君强化了政府机构的功能。在商君的改革下,秦国的政府机构得到了极大的加强。商君实行了尚贤任能的政策,选拔有才能的人进入政府机构,使得秦国的政府更加高效和有力。同时,商君还推行了赏罚分明的制度,激励政府官员勤政廉政,提高了政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
3、商君推行了县制。在商君的改革下,秦国实行了以县为单位的地方行政制度。每个县设有一个县令,负责管理和治理该地区的事务。这种制度使得秦国的行政管理更加科学和有效,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秦国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
商君的贡献:
1、是他的变法思想对于秦国政治体制的改革和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商君主张建立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推行法治,加强君主集权,这使得秦国的政治体制更加完善和高效,为秦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是商君的法治思想对于秦国的法制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商君主张以法治国,制定严明的法律,严格执法,这使得秦国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和规范,为秦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
3、是商君的经济政策对于秦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商君主张推行市场经济的理念,促进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这使得秦国的经济实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为秦国在战国时期的强盛奠定了基础。
4、是商君的军事策略对于秦国的国防建设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商君主张加强国防建设,实行军功授爵制度,激励士兵勇敢作战,这使得秦国的军事实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为秦国在战国时期的扩张奠定了基础。
为什么说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革命?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革命,没有之一!经过变法,秦国由战国七雄中最弱的一个,一跃成为最强大的国家,甚至在商鞅死后,他的变法仍然能在秦国继续推行,最后由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让我来说一说商鞅变法的伟大之处。 一、商鞅变法的历史背景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商鞅变法所处的历史背景: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正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由分封制向中央集权确立过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社会关系逐步不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在秦国商鞅变法以前,魏国经历了法学家李悝的改革,逐步强大起来,还有齐国、赵国等国家都在变革,以实现国家的强盛。 举贤令 商鞅原本是卫国人,叫卫鞅,深受法家李悝的思想影响,励志做出一番大事业。但他在魏国不受重用,在秦孝公实行"举贤令"全国招纳人才时,来到秦国。当时的秦国一穷二白,处于破产的边缘。一个需要施展才华的舞台,一个急需国家强盛,秦孝公与商鞅一拍即合。在得到秦孝公的大力支持,商鞅开始放开手脚,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推行变法。 二、商鞅变法的具体实施 商鞅变法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而没有直接一步到位,选择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1)、第一阶段:公元前356年,这是秦国国内第一次实行变法,主要内容如下: 1、颁布并实行李悝《法经》:因为李悝《法经》在魏国取得巨大成功,商鞅也深受影响,他在《法经》的基础上增加了连坐法,还实行轻罪重罚,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 2、废除贵族世袭制,实行按军工大小赏赐制度:这一点触及了原有贵族阶层的利益,受到极大的 *** ,但因为有秦王的支持,才得以顺利推行;这个改革使得普通士兵也可以因为战功得到嘉奖甚至加官进爵,因此得到了基层士兵的大力支持!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普通民众通过自身努力,不仅可以增加收成,还可以免除赋税和徭役,极大的 *** 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这一政策也极大提升了秦国的经济实力。 4、控制言论,人才只进不出:为了在全国统一思想,禁入儒家思想,禁止本国的人才到外地去做官。外边的人才可以到秦国,但秦国的人才禁止出去,把最优秀的人才都留在了秦国国内。国家综合实力竞争,其实最重要的就要算人才的竞争,秦国通过这一政策,留住了人才,得到了核心竞争力,为以后的统一六国奠定了人才基础。 (2)、第二个阶段:公元前350年: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有: 1、废贵族"井田"制:在西周时期,土地都归国有(其实都归贵族所有),禁止买卖,普通民众是没有土地的,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获得一点点微薄的收入,勉强糊口。随着铁制农具和牛耕的使用,生产力大幅得到了提升,原有的"井田"制逐步不适应新的生产力的发展。这一改革促使土地由国有制向土地私有制转变,极大的提高了生产效率, *** 了经济的发展,使国家逐渐富强起来。(有点类似1978年我国实行的由集体经济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转变) 2、推行郡县制,废除了分封制: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削弱了贵族的权利,加强了中央王权,全国分成若干个县,而这些县都直接归秦王直接管辖。 3、全国统一度量衡:这一举措,相当于统一了货币、文字、容器等,这极大的促进了王朝内部各个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促使经济繁荣、文化进步。 4、人口普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登记户口信息,实行按人口征收军赋。 5、推行小家庭制度:禁止父子、兄弟成年之后同室居住,一家如有两个及以上的儿子,待其成年后,必须分家,分家后,实行按户征税,进一步加强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秦国一统六国 三、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分析 1、统治阶层-秦王的支持:经过商鞅变法,国库充盈了,军队实力强大,秦王的王权也得到了极大的加强,所以站在统治阶级的角度来说,他的利益得到了最大化,所以他会继续坚定不移的支持商鞅变法! 2、新兴的中产阶层:无论是通过立功的军士还是通过耕种获得的新兴"地主"阶层,他们也都是这次变法的既得利益者,所以他们也拥护新法。 3、普通民众:站在普通民众的角度,普通士兵通过自己的努力,争立军功,可以得到以前从来都不敢想的"加官进爵",所以他们也拥护新法;普通百姓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耕种更多的粮食,织出更多的布匹,在增加自己收成的同时,还可以得到免服"劳役"的奖励,所以他们也拥护新法。 商鞅变法在秦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它的一些做法直到今天,依然深深的影响着我们的国家,比如:郡县制、小家庭制度、伍长制度等,但是商鞅变法中实行连坐法和轻罪重罚,严重缺乏儒家思想的人文关怀,导致民怨沸腾,秦朝在历经仅仅两个君王后,就被灭亡了,所以今天我们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也要注重以德治国,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本文系作者原创,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如果喜欢本文,请关注和点赞,有问题欢迎留言咨询。)
芈月传:秦王都把商鞅杀了,为啥还要执行商法,而且还去祭拜他呢?
针对商鞅变法维新这一段历史时间,坚信每一位盆友都不容易生疏,终究它是一段经典的历史事实,而这一段小故事在芈月边路传也略微描述,秦孝公当政时,器重商鞅,脱旧法,
行商君之法,因此秦国愈来愈强劲,之后,秦孝公过世之后,秦惠文王称帝,他残酷地将商鞅车裂,但令人费解的是,他早已把商鞅杀了,秦国却一直都遵照着秦法,乃至秦王仍在荒山野岭给商鞅立了墓葬,每一年都亲自去拜祭,这也是为什么呢?
那时候芈姝嫁进秦宫2年
追上大王的生日,她便在椒房殿宴客,请了后宫的众姊妹,要想为大王过生日,可秦王到此一看,诸位妃子礼服迎来,反倒反映淡淡的,仅仅让他们自主享有,便叫着芈月出了宫,芈姝深感迷失,她不清楚自身错在哪里了,也不知道大王究竟去做什么了,
实际上,大王带上芈月,便是去拜祭了商鞅,芈月这才知道,原先大王不爱好过生日的缘故,是由于他生日的这一天,实际上是商鞅的祭日。
芈月很怪异,说起大王和商鞅中间的恩仇实际上并不浅,在大王或是皇太子的情况下,由于杀了人,遵照君王违法与庶人同罪的大道理,他应当被砍去两手两脚,
但由于他是皇太子,且年龄尚小,因此便切掉了他太傅的鼻部,大王称帝之后,他便一声令下杀了商鞅,也算作为为自己的太傅复仇了,照理说她们应该是争锋相对的仇敌,为何大王也要特意来拜祭呢?
秦王对于此事没有加多表述
芈月也是到自身当上皇太后之后,才知道这在其中的缘故,那时,她诛杀了叛变的七公子,平复了秦国的内战,在给秦王烧香时,她我终于明白了大王的用心良苦,大王杀商君却遵其法,施他车裂严刑,却重立墓葬,实际上全是一种精神实质所属。
秦王杀商君却遵其法,由于商君之法的确让秦国越来越更为强劲了,这也是秦国在诸侯王中屹立不倒的缘故,由于别的的诸侯王全是遵照着旧法,仅有秦国不一样,
这就是优点所属,这就证实商君变法维新是有意思的事,的确能为秦国产生权益的,因此 他遵照商法,而谋杀商君也是务必要做的事,商君之法虽对秦国有益,却比较严重危害了旧族们的阵营,他刚称帝,还必须牢固政党,因此只有杀了他。
为了更好地平复旧族们的恼怒
为自己的太傅一个交代,因此 他对商君施加了严刑五马分尸,但他也搞清楚,商君去世后对自身的协助实际上是非常大的,因此 才会在这里荒郊野外之处给他们另兴华坟,
却没有一切的墓碑,由于针对大秦天下而言,他是千古罪人,是被严刑处决的人,但秦王了解,实际上他是元勋。
多年后,芈月杀了叛变的七公子,告知世人,在秦国,商君之法仍然可行,她也懂了当初秦王那么做的作用,有一些人很有可能活著的情况下他就是你的对手,
可是在他去世了之后,你能发觉,他的信念慢慢地也变成你的信念,也就是你前行道上的一盏明灯,商君针对秦王,实际上就这样的存有。
秦王把商鞅杀害,目的是为了平息秦国旧贵族的愤怒,避免秦国旧贵族威胁秦王的统治,之所以执行商法,是因为商鞅之法能够让秦国变得更加强大。
因为对国家有益。人犯了错不能留。但他留下的政策有利于国家发展就该继续执行。
虽然商鞅这个人的道德品质不行,但他的办法还是很实用的,所以要保有尊敬。
文章标题: 为什么历史选择了商君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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