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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对详细社会生活进行记录形成日记,在未来会具有历史研究价值吗

时间: 2023-09-20 13:01:19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3次

如果我对详细社会生活进行记录形成日记,在未来会具有历史研究价值吗

历史研究法的研究记录

历史研究的记录通常来自两个方面,其一为书面记录,如书籍、报纸、期刊、日记、信件、文稿、会议记录等等。其二则为遗迹、遗址或遗骸。譬如陶器、钱币、瓦罐、战斧、界址以及工具、器皿的碎片等等。前者是人们(历史上的人们)有意识地选择用以传递给后代为目的的记录,是借助于石块、纸片、玻璃等实现的。而后者则是无意识的,它们可能存在洞穴、坟冢之中。;历史记录既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非官方的。从真实性和有效性来看,官方记录的价值要高于非官方记录。但也未必尽然,因为历史上统治阶级为了自己统治的需要,也会歪曲事实。科学研究不能仅以遗址为依据.因为它提供的关于历史活动的资料通常是不系统的、残缺不全的,虽然有些也极有价值。通常讲的历史是指有文字记载的。在有文字可记载之前的则为史前史,对史前史的研究,其资料来源又不一样。;历史研究的资料通常分为第一手资料和第二手资料。第一手资料就是原来的或该事件(或活动)的首次记录,是事件的实际目击者或参与者所经历的。第二手资料是至少一次以上被援引的关于该事件的叙述。如法院审理某一案件,当时的法庭记录就是第一手资料.而新闻界对此案件及其审理的评论就是第二手资料。从信息学的观点看,第一手资料转变为第二手资料的过程中,会发生信息过滤,因而存在信息失真的情况。因此,以历史为研究对象的历史研究最好要掌握第一手资料,这是历史研究的基本原则。第二资料应作为背景知识、观点或熟悉该领域的方法来看待。而第一手资料的获得,无论是对哪种研究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判别资料是第一手的,还是第二手的?这就要求对资料进行分析。这一过程称为历史批判,有人也称之为“历史批评”。而历史批判又可分为外在批判和内在批判两种。;所谓外在批判,就是要回答:这些材料真实、可靠吗?它们是如何得来的?由谁记录的?材料的时间、地点与实际相符吗?;内在批判则要解决材料的意义和可信度问题,强调批判材料内容本身的价值。当然.内外批判有交叉、重叠的部分。但内在批判强调内容本身,而外在批判强调资料作为来源的情况。;这二者实际是不可分离看待的。如果材料来源不真实,就不可能被运用;而即使内容真实,如与研究问题无关,也是无用的。;在处理历史资料时,必须考虑历史记录是第一手资料还是第二手资料,其真实性怎样等这些问题,否则研究就失去价值了。

历史研究方法有七种

历史研究法
历史研究法是运用历史资料,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对过去事件进行研究的方法。亦称纵向研究法,是比较研究法的一种形式。在政治学领域中,它着重对以往的政治制度、政治思想、政治文化等的研究。
政治学家一般都承认历史研究的重要性和价值。承认历史的态度和方法是政治研究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基础。历史研究法曾经是政治学最主要的研究方法。在中国古代,许多有关政治制度的著作都是由历史学家撰写的。在西方,采用历史研究法有影响的学者,有法国的孟德斯鸠、德国的沙维格尼、英国的S.H.梅因。历史研究的目的在于解决政治制度的现状及其演变趋向。但不是断章取义地分析政治制度的现状,而是系统地研究它们以往的发展及其变迁的原因。历史研究法主要是研究政治制度的发展历史,从各种事件的关系中找到因果线索,演绎出造成制度现状的原因,推测该制度未来的变化。
中文名
历史研究法
外文名
Historical research method
性质
一种研究的方法
亦称
纵向研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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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研究记录问题总结
发展
行为主义政治学兴起后,历史研究法受到了批评。有些学者认为这一方法容易受历史研究者的宗教信仰、政治党派、种族偏见或哲学理论的影响,容易把个人因素或偶发事件视为转变历史方向的主要因素,从而影响研究的科学性。同时现代政治学者将研究重点从政治制度转向政治行为,越来越多地采用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生物学等学科的原则、方法及资料,使现代政治研究大大减少了对历史研究法的依赖。
介绍
几乎每个人都对过去发生的事有种天然的好奇心。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讲,所谓历史.就是过去发生的一切。但历史研究法并不是对任何事,不管它是重要的,还是不重要的,都加以研究。因此,历史研究法也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按照《辞海》的解释,广义的历史,“泛指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包括自然史和社会史”:一般说来,关于历史的记述和阐释,也称为历史”。从这一定义看,历史的范围十分广泛。因而,历史研究法应用的范围也很广泛。它不仅应用于社会学科领域,也应用于自然学科领域,如生物学研究、地理学研究(研究地球的历史)等。只要是追根求源,追溯事物发展的轨迹,探究发展轨迹中某些规律性的东西,就属于历史研究的范围,也就不可避免地要运用历史研究法。;简而言之,历史研究就是以过去为中心的研究,它通过对已存在的资料的深入研究,寻找事实,然后利用这些信息去描述、分析和解释过去的过程,同时揭示当前关注的一些问题,或对未来进行预测。;历史研究既可以定性,也可以利用定量资料。它与其他定性研究一样,关注一个真实情况中的自然行为,它着重于解释在具体背景中的行为有何意义。但历史研究不同于其他研究的一点是,历史研究本身并不创造数据或事实,而是力图发现正以某种形式存在的数据或事实。;历史研究是一种很有价值的研究方法。首先表现在,通过历史研究获得大量史实,能为现实决策提供信息,且有助于理解现实问题。这就是“以史为鉴”的含义。历史研究对于预测未来趋势也十分有用。它可以预示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谁不了解历史上的错误,谁就注定要重蹈覆辙”。历史研究可以提供我们避免重复犯错的信息。列宁还说过:“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所以,历史研究很有意义。有人把历史研究的贡献概括成四个字“期望”和“预防”,这是极有道理的。;历史研究区别于其他研究方法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探索资料而非生产资料。因为过去的变化已经发生,人们无法改变、操纵历史。因而,历史研究法的资料来源也有自己的特点。
研究记录
历史研究的记录通常来自两个方面,其一为书面记录,如书籍、报纸、期刊、日记、信件、文稿、会议记录等等。其二则为遗迹、遗址或遗骸。譬如陶器、钱币、瓦罐、战斧、界址以及工具、器皿的碎片等等。前者是人们(历史上的人们)有意识地选择用以传递给后代为目的的记录,是借助于石块、纸片、玻璃等实现的。而后者则是无意识的,它们可能存在洞穴、坟冢之中。;历史记录既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非官方的。从真实性和有效性来看,官方记录的价值要高于非官方记录。但也未必尽然,因为历史上统治阶级为了自己统治的需要,也会歪曲事实。科学研究不能仅以遗址为依据.因为它提供的关于历史活动的资料通常是不系统的、残缺不全的,虽然有些也极有价值。通常讲的历史是指有文字记载的。在有文字可记载之前的则为史前史,对史前史的研究,其资料来源又不一样。;历史研究的资料通常分为第一手资料和第二手资料。第一手资料就是原来的或该事件(或活动)的首次记录,是事件的实际目击者或参与者所经历的。第二手资料是至少一次以上被援引的关于该事件的叙述。如法院审理某一案件,当时的法庭记录就是第一手资料.而新闻界对此案件及其审理的评论就是第二手资料。从信息学的观点看,第一手资料转变为第二手资料的过程中,会发生信息过滤,因而存在信息失真的情况。因此,以历史为研究对象的历史研究最好要掌握第一手资料,这是历史研究的基本原则。第二资料应作为背景知识、观点或熟悉该领域的方法来看待。而第一手资料的获得,无论是对哪种研究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判别资料是第一手的,还是第二手的?这就要求对资料进行分析。这一过程称为历史批判,有人也称之为“历史批评”。而历史批判又可分为外在批判和内在批判两种。;所谓外在批判,就是要回答:这些材料真实、可靠吗?它们是如何得来的?由谁记录的?材料的时间、地点与实际相符吗?;内在批判则要解决材料的意义和可信度问题,强调批判材料内容本身的价值。当然.内外批判有交叉、重叠的部分。但内在批判强调内容本身,而外在批判强调资料作为来源的情况。;这二者实际是不可分离看待的。
历史研究方法有七种历史是一门可研究性较强,同时是非常值得研究的学科。历史研究的方法主要可以从一下几方面入手:1,进行一定研究历史理论的学习,了解研究历史的一定方法和技巧。

  70-80年代以前,均以重要艺术家和艺术作品为对象,以艺术派别和艺术风格作为历史叙事的核心概念。到80年代,把美术品放在社会,经济,思想史的大环境中区观察,。

  一,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是搜集史料和考订史料的方法 古往今来的历史学著作,凡足以名家的,都有其共同点,即:具有丰富的内容,这种丰富的内容一是材料多,二是材。

  历史研究有其独特的魅力。历史研究的魅力在于:哲学研究止于思辨和教训,容易“徒托空言”,而历史研究因其叙述历史事实而更容易显示出“深切著明”的效应。历史。

  教育调查研究中最基本的研究方法(手段),也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基本方法。

  一,科学理论报价 二,基多少础研究 三,价格责任感与现实感 多少钱 四,日记描述法 五,费用比率测量 六,访谈调查 价格 七,A.教育实验是一种自然科学实验活动 C.教育实验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活 D。.

  历史研究法是运用历史资料,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对过去事件进行研究的方法。亦称纵向研究法,是比较研究法的一种形式。在政治学领域中,它着重对以往的政治制度,。

  教育科学的历史研究方法的基本特点孙铭宇 1,历史性:表现在贝弗利研究对象上,研究过程上。 2,具体性:在丰富而具体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探寻规律。 3,以逻辑方法为主。

  比较研究法就是对物与物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似性或相异程度的研究与判断的方法。比较研究法可以理解为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事物进行考察。

  教育科学研究大致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 1,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萌芽时期 又称直觉观察时期。一般认为,这一时期是从古希腊持续到16世纪。这一时期,人们还不能对。

  行动研究法是一种适应小范围内教育改革的探索性的研究方法,其目的不在于建立理论,归纳规律,而是针对教育活动和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在行动研究中不断地探索,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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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是搜集史料和考订史料的方法

古往今来的历史学著作,凡足以名家的,都有其共同点,即:具有丰富的内容,这种丰富的内容一是材料多,二是材料的准确。因而搜集更多的材料,以及对使用材料的考订,成为历史学的最基本的研究方法。特别是在观点分歧甚大的情况下,只能求同存异,评论史学著作的优劣得失,不能不集中在材料的多少以及对材料的使用方面。这样,历史学的考据方法不能不成为古今中外共同承认的一个基本方法。

一提到考据,人们总是不自觉地认为考据之学来自于清代的乾嘉学派,或清代考据学。其实自从有了历史学,也就存在对史料的搜集和考订的问题。孟夫子就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其二三策而已。”对《书》的材料的真实性提出了怀疑。惟其如此,所以史学家们首先注意的就是这个问题。

大史学家司马迁就极为重视这个问题。他不仅充分利用他能够见到的任何材料,而且还想尽办法扩大他的材料来源——这个办法就是调查访问方法。

人们常说,司马迁曾经遍游祖国的名山大川,因而开阔了他的神思,形成了他峭拔雄健的文风。这仅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司马迁之遍游名山大川,是在有意识地从事调查访问,一面亲自观察游历所在以及社会的各个侧面,一面从遗老口中和历史遗迹中对个别事物进行细致的访查。司马迁的调查访问,教导人们不能单纯满足文献记载,而要从对社会广泛接触中获得更多活的知识材料。

对材料真伪准确与否,司马迁是否也很关心?当然注意。他对各类文献材料中一些荒诞不经的内容,是“不敢言”的,亦不加使用.他提出了一个考订材料的标准,就是“考信于六艺”。这个标准是否恰当是另一问题,但考订材料之要有标准却无疑是对的。而且,以这些较为古老的文献做考信的标准,也不能说毫无价值。司马迁的许多调查访问,就是对文献材料的一个订正。总之,司马迁既开辟了广事搜集史料的路径,又认真考核使用的材料,以其生花之笔,写出了《史记》这部千古名著!

宋朝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同样是既注意材料的搜集,又注意材料的考订。他将搜集来的史料,以年系月,以月系日,将材料分别列于年月日当中,按时间先后将材料排列起来。先做长编,然后又对所使用的材料,考核其异同,做了《通鉴考异》。考异就是对材料真伪的辨别,对材料的分析。这种辨别和分析,是史家必具的一个基本功。史学著作成就高低,同这个基本功是分不开的。

历史对现代人有价值吗?

  人活在当下。他们计划和担心未来。历史上,然而,是研究的过去。有些人会问:“给所有的要求,从新闻中活在现在,还能期待什么,何必还要什么?给所有的分支机构,提供知识,为什么大多数美国教育计划,利用了不少的历史吗?许多学生和为什么敦促更多的历史研究甚至比他们需要吗?”然而,这是不可否认的,学习关于过去都有其价值,它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民众和社会,它将帮助我们了解如何改变我们生活的社会,在出现了。
  历史帮助我们理解民众和社会。首先,历史提供了一个仓库的信息关于人们如何与社会行为。理解的人与社会的行动是困难的,但一定数量的学科做这样的尝试。一个仅依赖于当前数据就不必要的障碍。例如,我们如何评估是否国家处于战争中,我们使用史料吗?我们怎样才能理解的天才,影响技术创新的角色,或者在塑造家庭生活的信念,如果我们不使用我们所知道的关于以前的经历吗?因此,历史,但还必须服务,为我们的实验室,数据来自过去的必须为我们提供一个最重要的证据,在不可避免的任务来找出为什么我们的复杂的物种表现为它在社会的设置。这个,从根本上说,是为什么我们不能离历史:它提供了唯一的广泛的证据为基础的社会功能,分析如何,人们需要的社会功能的一些简单的过自己的生活。
  历史上,也有助于我们了解如何改变我们生活的社会中来。第二个原因是历史的不可避免的严重作为一门学科研究紧接着第一个。过去的原因,所以目前的未来。任何时候,我们尝试了解为什么有些东西转变的政党在美国国会,发生了重大变化,或一个少年自杀率巴尔干半岛战争或中东地区,我们必须寻找因素初具规模。有时相当近代历史上能够解释一个主要的发展,但是我们经常需要看起来更久远的变化的原因,确定。只有通过研究历史时,我们可以把握事物如何变化,只有通过历史可以开始理解的原因,只有通过改变;我们可以明白元素的历史的一个机构或者改变社会仍持续。
一楼这翻译的,简直是,不通的很唉。
特重摘如下:
人活在当下。他们计划和担心未来。然而,历史是对过去的研究。有些人可能会问:“目前生活和将来的预期有太多的需求压力,为什么还要管已经发生过的事呢?想要的和已有的知识有太多分支,为什么还要像大多数美国教育项目那样坚持要学那么多历史呢?为什么要敦促很多学生学习比课程要求还要多的历史呢?”然而,不可否认,学习关于过去的东西有它的价值,它将帮助我们理解人类文明和社会,它将帮助我们理解变化和我们生活的社会是怎样形成的。

历史帮助我们理解人类和社会。首先,历史提供了数额庞大的有关人类和社会行为的信息。尽管一些学科做出了努力,但理解人类与社会的运作是困难的。单纯依靠现有的资料将会阻碍我们的努力。例如,国家在和平时期时我们如何去评估战争——如果不用历史材料的话?如果不使用过去已知的经验我们怎样才能理解天才、技术革新的影响,或者信仰在塑造家庭生活中的作用?因此,历史无论多么不完美都必须充当我们的实验室,过去的数据也必须充当我们探求为什么复杂的个体会在社会情况下有如此行为的重要证据。历史帮助我们探索未来。从根本上说,我们不能抛开历史的原因是:历史为思考和分析社会的功用提供了唯一的广泛的可作为证据的基础。人们需要知道一些有关社会如何运作的知识以进行自己的生活。

历史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变化和我们生活的社会是如何形成的。历史作为正统研究所不可缺少的科目的第二条原因与第一条紧密相连。过去导致了现在和未来。任何时候,我们想知道为什么某事发生——无论是美国议会中政党主宰地位的变更,,还是年轻人自杀率的显著变化,抑或巴尔干或中东地区的战争——我们不得不寻找以前形成的因素。有时相当近的历史足够用来上解释主要的发展,但是我们经常需要追溯更远来确定发生变化的原因。只有通过研究历史,我们才能开始理解导致变化的因素;只有通过历史我们才能理解组织或社会的哪些成分在改变之外存留了下来。历史原来是研究现在不可缺少的工具!
那不是有价值,而是最有价值的东西。简单的说,历史是过去,今天是现代,明天是未来。如果一个没有过去的人,他会有今天和明天吗。就比如,现代文明都视在过去的文明上建立的,没有历史上的科学基础,就不会有现代文明。而且很多事情都可以借鉴历史,开拓视野等等。
当然有了,忘记历史等于忘本,如果你加入到历史这个长河里来,你会觉得其乐无穷,如果进入到大历史中来,你会觉得是另一种境界,万般皆下品,只有读书高,其中读史更是陶冶情操,丰富人生,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还等什么,赶紧来读历史吧。
价值是绝对有的,但是需要根据各人的实际情况,还有就是各人的鉴别力。历史是人写的,会带有一定的偏见,需要自己斟酌啊

求马克斯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读后感,4000字左右,最好自己写

一、对韦伯“价值中立”原则的理解
韦伯所说的“价值中立”是指社会科学工作者在对社会现象的观察、探索和解释过程中,只陈述事实,而摈弃价值判断和个人的好恶,采取一种“不偏不倚”的态度,因而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只管真假,而与对错、好恶无关。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价值中立”原则的适用范围。它并非一个普遍性的原则或者方法论,而仅仅是社会科学领域需要遵从或者提倡的原则。在韦伯那里“社会科学”是指对事实的思维整理,与其相对的是“社会政策”:对理想的阐述,要发表意见。尽管韦伯试图清晰界定这两个区域的边界,“尽最大的可能防止让人把讨论与科学混同和混淆起来。” 因为,如果混淆了讨论和科学,即混淆了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那么“科学就不再具有发言权了”, 因此,“科学不偏不倚的第二个基本戒律就是,在这样的场合里任何时候都要向读者们(我们又要说,首先是我们自己)澄清,事实上以及在什么地方思维着的研究者停止说话以及希求着的人开始讲话,在什么地方论据诉诸理智以及在什么地方它们诉诸情感。” 尽管如此,韦伯最后承认如此这般划定边界还是很难实现的,“经常将对事实的科学讨论与评价的理想思考混淆起来,这是我们这个专业的工作的一种虽然始终最为流行,但也最为有害的特征之一。”

为什么划定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的边界会如此困难呢?笔者认为如此这般的划定边界其实是在划定“真理”与“意见”的边界。人类社会有没有真理?还是根本就是意见之争?因此,对于自然界来说存在某种观点和判断是真理(规律),人们一般不会有很大的质疑,但是在由自由意志的人组成的人类社会,说某种观点是真理具有普遍性,就总觉得不那么让人信服。比如柏拉图的“理念论”,我们会怀疑这不过是柏拉图的一家之言,其实就是他个人的意见而已。

韦伯对于“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的区分要放置在近代理性主义或者说近代科学出现之后的大背景中。近代科学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物质生活世界:手表、手机、电视机、电脑等等;还改变了我们的精神世界:科学通过它所提供的世界图景改变了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如日心说、进化论、基因理论等等。简单地说,就是注重事实与逻辑、力求客观的科学精神或者科学方法改变了我们的世界观。科学接管了古代哲学自负的工作,因为哲学试图为世界提供一个理性的整全解释,但同时科学把心灵留在了外面,没能为这个世界做一个善恶好坏的判断。

笔者对于近代理性主义的看法是:唯我中心主义导致主体世界和客体世界的二元对立,同时由于近代科学和技术的“进步”,一些学者不仅认为自然界遵循某种“规律”,人类社会和历史同样存在着一种因果规律性的原则,可以通过科学的研究探究出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和内在逻辑。

我们读韦伯或许得不出上面那种鲜明的观点,但是,笔者个人认为韦伯提出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的区分,或多或少地有那么一点意思在里面。社会科学的边界是事实,而社会政策的边界是价值,事实与价值无涉,在事实领域我们可以保持价值中立原则,只要对事实进行说明和整理即可,而不需要越界诉诸于情感进行价值判断。打个比方,当你面对一块石头时,说“这是一块石头”是社会科学干的事情,仅仅是一种事实判断;而当你说“这是一块好石头”时,这就进入社会政策领域的边界,是一种价值判断。

对人类社会本身进行事实和价值的界分与近代出现的主客体二元对立有同构性,是近代科学对人类社会的入侵,至于如此这般的划分主体世界和客体世界,或划清事实和价值的世界合不合适、可不可能的问题,暂且存而不论,等进一步理解韦伯的“价值中立”原则之后再对此进行分析。

接下来,笔者认为理解韦伯的“价值中立”原则必须要搞清楚“手段”与“目的”的关系。韦伯认为:“对有意义的人类行为的终极要素所做的任何有思想的探索,都首先是与‘目的’和‘手段’这两个范畴密切相关的。具体地来说,我们希求某种东西,要么是由于它自己的价值,要么是把它看作服务于最终希求的东西的手段。首先,手段对于给定的目的的适当性问题,是绝对可以进行科学考察的。由于我们(在我们某个时候的知识范围内)能够有效地确定,那些手段适合于引向一个前定的目的,那些手段不适合于引向一个前定的目的,我们也能够以这种方式权衡借助可供利用的手段达到某个目的的可能性,从而间接地根据当时的历史处境,判断目的设定自身在实践上是有意义的,或者根据给定的条件状况是无意义的。”

笔者对韦伯关于目的和手段的论述的理解是:手段本身没有价值,因此不值得某人希求,手段只有与目的相连之后,它才具有一定的价值,才会成为人们希求的东西;手段对应于社会科学,而目的对应于社会政策,在社会科学领域没有价值,因此,价值中立或价值阙如原则得以成立,并且存在这个原则是对社会政策(特别是经济上)的任何一种纯科学探讨的前提条件。换一种说法就是当确定某一目标之后,选择哪一种手段实现之前的目标也是可以进行科学考察的,“为了达到成果X,Y是唯一的手段;或者在B1、B2、B3的条件下,Y1、Y2、Y3是唯一的或者最有效的手段。”

与此同时,手段的合理性(合目的性)并不能证成目的的合法性。一旦对于目的和手段的权衡进入到社会政策的领域,“就不再是科学的一种可能任务,而是有希求的人的一种可能任务:他根据自己的良知和自己的世界观在有关的各种价值之间做出权衡和选择。” 简单讲就是为了实现某一个目的,我选择某个手段,于此种手段相伴随的必定有某种后果和某种代价,而权衡后果和代价就不再是科学能够做到的事情,科学只能指出合乎目的的手段有哪些?同时说明选择其中的某种手段,伴随着哪种后果与代价,至于最后做出何种选择是他自己的事情,也应该由做出选择的人自己来负责。

二、对“价值中立”原则的评价
韦伯提出的“价值中立”原则无论对西方还是中国的学术研究的影响是很深刻的,同时对于这个原则的认识和评价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通过上面对“价值中立”原则的适用范围和内涵做进一步阐述之后,能够屏蔽掉一些对于“价值中立”原则的粗浅偏见,同时笔者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原则,它可以用来批判学术界存在的意识形态化研究。

国内外的学者中不乏很多人被意识形态或者权力体制所绑架,甚至有的人丧失了学术研究本应该有的高贵和骨气,自愿迎合甚至拜倒在权杖之下。韦伯所处的时代就已经存在这种现象,或者这种现象是任何时代都会存有的,而当下这种现象更是愈演愈烈。因此,我们必须回去看看韦伯在《社会科学方法论》一书中的最后重申:“这里当然既不阐述也不维护这种评价立场或者各种可能的评价立场中的任何一种,而是仅仅要提请人们注意: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那么,职业‘思想家’特别应当明确的责任就是:面对当时盛行的各种理想,哪怕是最崇高的理想,都要在个人能力的意义上保持清醒的头脑,必要的时候还要‘反潮流’。”

与此同时,笔者不得不说,价值中立原则也仅仅在这种意义上是值得推崇和遵循的,它本身的理论假设就存有问题,同时,如果果真按照这种原则来行动,很有可能会出现价值相对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

三、世界是事实的总和
价值中立原则的理论预设是事实与价值领域的二分,认为存在一个事实世界和一个价值世界,但是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说:“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非事物的总和。” 与此同时,陈嘉映老师在《事实与价值》一文的开篇就认为:“并没有两个世界,一个事实世界,一个价值世界,我们也不掌握把价值贴到事实上的魔法。”简单说就是世界是事实的总和,不存在一个事实的世界与一个价值的世界,事实本身就有价值,因此世界还是一个价值世界,价值无涉不可能出现,就像人们批评价值中立本身就是一种价值一样,也就是说价值中立原则是不可能实现。

为了更好地理解“世界是事实的总和”必须先明白出现的一个关键词:“事实”,那么“事实是什么”、“事实与价值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事实与事情不同,事实是从实际发生的事情截取而得,事情可以是静态的,也可以是动态的,因此我们总是说某件事情发生了什么什么样的变化。而事实却是静态的,事实它不发生,也不发展、结束或改变。有的事情曾长期被当作事实,但我们后来认识到它并非事实,这时我们不说“它曾是事实”,而说它“曾被当作事实”。

陈嘉映老师认为“事实”这个词有很强的证据含义,我们确立事实,是为了解释什么,证明什么。他把事情比作树木,把事实比作木材,认为“我们从林林总总的事情那里选择、截取事实,为某种看法提供证据。”事实的主要身份是证据,事实是判断和论证的理据,它因此已经有了价值,我们也的确经常说到“获得了有价值的情报”“发现了具有重大价值的事实”。

之后,陈嘉映老师从两个方面解释了人们常常说的“事实本身并无价值”两种意思:从宽泛意义上说事实本身并无价值,可能是说它只具有工具价值,与工具价值相对的是本身就具有价值,但是什么东西本身就有价值呢?换句话说终极价值是什么?好像这个世界只有工具价值。另一方面,从较为具体的意义上,人们把事实和价值分离开来,大概是要说明,无论你持有何种价值观,事实还是那个事实。我们需要事实,因为事实不依附于特定的解释,也就是说,它的理据价值不单单属于某一种判断、某一种论证。这时候,“事实本身没有价值”这话所说的就是:事实对不同立场不同价值观是中立的,即所谓“价值中立”。

并没有两个世界,一个事实世界,一个价值世界,我们也不掌握把价值贴到事实上的魔法。倒是为了特定的目的,我们有时需要把一些事情从流变不息又充满爱恨情仇的世界中切割出来,确立为事实。在这些情况下,在特定的意义上,事实与价值相分离。

四、危险的价值中立原则
施米特在《政治的概念》中严厉地抨击了自由主义政治理念和价值中立原则。他认为“价值中立”就是用“技术”取代传统的道德决断:彻底放弃对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善的关切。而当“技术”成为现代的时代精神之后,技术理性拥有绝对的权威,而此时仍不关涉价值好坏,即不区分“善恶”,那么很容易造成类似法西斯主义式的极权政权。

施特劳斯对韦伯也有批判,主要是针对韦伯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其实也就是“价值中立”原则。施特劳斯认为韦伯就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的论述中存在历史相对主义的因子,“由于我们(在我们某个时候的知识范围内)能够有效地确定,那些手段适合于引向一个前定的目的,那些手段不适合于引向一个前定的目的,我们也能够以这种方式权衡借助可供利用的手段达到某个目的的可能性,从而间接地根据当时的历史处境,判断目的设定自身在实践上是有意义的,或者根据给定的条件状况是无意义的。”

施特劳斯连伯林的价值多元主义都不放在眼里,对其极力批判,更何况他在韦伯那里看到了相对主义。施特劳斯认为根据当时的当地的具体处境判断目的在事件上是否有意义是一种价值相对主义,放弃了善恶好坏等道德判断,很有可能导向道德虚无主义,会给法西斯主义等提供洗刷罪恶的借口。

但是韦伯对此还是有所防范:他不仅给价值中立原则划定了范围,还明确说手段合乎理性并不能证成目标的合法性,在社会政策上根据价值中立原则,按科学的方法得出来的手段并不能说明政策本身的正确性,对于选择此种手段造成的后果和代价需要选择的人负责。因此,施特劳斯和施米特眼中名叫“价值中立”的凶猛野兽,韦伯早已给它套上了枷锁,它并不能肆意而为。但是,韦伯本人给它戴的铁圈牢固吗?在施特劳斯他们看来肯定是不牢固的。
文章标题: 如果我对详细社会生活进行记录形成日记,在未来会具有历史研究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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