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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被蒙元和满清统治时期,元和清究竟有没有对汉族女子实行 “初夜权”

时间: 2023-09-20 00:00:05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6次

中国被蒙元和满清统治时期,元和清究竟有没有对汉族女子实行 “初夜权”

元朝实行了怎样的民族政策?主要目的是什么?这一时期,民族融合进一步,形成了哪一些新的民族?

蒙古统治中国时期的民族政策主要有两点:
1,民族压迫。
蒙古对蒙古人和对华人有完全不同的待遇。蒙古人有绝对的权利和地位,华人只能当牛做马,蒙古人杀了华人,只赔很少的钱就可以了解。由于华人经常反抗蒙古的统治。蒙古人处处防范华人,例如,华人十户才能有一把菜刀。而且还被铁链子栓住。除此以外,华人不得拥有任何刀锯。蒙古人还禁止华人集社,怕华人合谋赶走蒙古人。
2,分而治之。
蒙古人把他们统治地区的人民分为四等:
一,蒙古人,绝对的统治者。
二,色目人,就是各色名目人,包括中亚西亚欧洲人,以及原来统治中国北方的女真人。他们是蒙古人的帮凶。蒙古人很少,管理不过来全国,于是委派这些色目人来帮助管理。这些色目人有的是商人出身,他们不会管理国家,只会横征暴敛。把中国人的财富全都掠夺走了给蒙古人挥霍。
三,汉人,四,南人。
蒙古人为了分化华人,在华人中制造南北矛盾。把北方华人称为汉人,南方华人称为南人。区别在于南人赋税比较多。
蒙元时代的倒行逆施,激起了广大华人的愤怒!华人的反抗前仆后继,此起彼伏,瓦解了蒙元政权。最终,起义军的一支,在“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旗号下,赶走了蒙古人,恢复了中国文明。
补充:
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他就应当比汉人建立的中原王朝更加重视民族融合,就像清朝说的满汉一家一样。很明显,元朝的这一等级制度,极大地阻碍了民族融合的进程,激化了民族矛盾和阶级对立,导致元朝成为中国历史上起义次数最多的王朝。而且元朝这种歧视汉人,不吸纳汉文化,直接导致了元朝成为一种半奴隶半封建的王朝,尴尬的站在历史舞台上。
蒙古贵族实行民族分化和压迫政策,把各族人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等 其中汉人是最下等的
蒙古女子和汉人结婚 蒙古人拥有初夜权!! 目的是巩固蒙古政权的专制!在这一时刻 商业也十分发达 因为当时元朝 疆域广阔 蒙古政权以政治为目的开设的官道、宿驿、置守备等,减少了商人来往的危险和困难。 此外沿海运输业十分发达。 而且政府即使重农 但不抑商 !各名族互通有无 一起生活 。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回族! PS:纯手打 不容易 望采纳! 谢谢
元代以中书省作为全国最高的行政机构,为了加强皇帝集权,

元朝时期对汉人真的很残酷吗?

很明确的告诉你,是的,元朝时期的汉人生存的特别艰难,更别提什么生活了,元朝的阶级矛盾超乎寻常的激烈,为了更好的统治疆土,元朝把国内各民族分为了四等。

四等阶级——

第一等:蒙古人为元朝的“国族”,蒙古统治者称之为“自家骨肉”。第二等:色目人,即西域人士和早先被成吉思汗征服的契丹人,蒙古统治者称之为“客人”。

第三等:汉人,这里特指效忠到金朝灭亡时的女真百姓,以及云南和四川汉族人,朝鲜半岛上的高丽人也在这一等级里,蒙古统治者称之为“冥顽不化”。

第四等:南人,特指南宋子民(除四川和云南的汉族人)。这座金字塔里处在食物链最底层的便是汉人百姓。

法律的严重偏向

在元朝的《元典章》中规定若是蒙古人杀死汉人,只需要打五十七下就行臀部,然后给一份料理后事的银子,这种东西弄点小手段的空间就太大了,往往是横尸街头;而汉人打死蒙古人,那就必须处以死刑,而且还要赔偿一大笔银子。

在《通制条格》中规定蒙古人殴打汉人,汉人不能还手,之后也不允许报复。

再还有诸如不允许汉人大型集会、学习拳击武术、持械等等

初夜权

关于这个初夜权是怎么回事呢!意思是说比如你跟女孩纸结婚成亲的时候,必须先让蒙古人拿新娘一血…若是那新娘不小心怀孕了…那么等生下了孩纸,可能就要立马掐死。

其实这更多的是现代网友们杜撰,在元朝的法律中并没有明文记载这种事,但是汉人女子被蒙古随意那啥是却有其事,成吉思汗曾对他的部下说:“男子最大乐事,在于压服乱众和战胜敌人,将其根绝,夺取其所有的一切,迫使其结发之妻痛哭,骑其骏马,纳其美貌之妻妾以侍寝席。 

老大都这样,更别说是下面人了,那自然是有样学样,史书记载“泰定二年,西台御史李昌言:‘曾经平凉府、静、会、定西等州,见西番僧佩金字圆符,络绎道途,驰骑累百,传舍至不能容,则假馆民舍,因迫逐男子,奸污女妇。”


不但蒙古人嚣张,任意蹂躏汉人,任意淫欲,就连他们豢养的番僧也肆无忌惮。

再跟大伙说个数据,1227年蒙古南灭西夏前,宋、金及大理西夏等地人口总计大约一亿,1368年我太祖朱元璋驱逐蒙元后,全国人口总计900万。130年时间人口减少9成以上。

元朝时期对待汉人确实是非常残酷的,他们并不把汉人当做高贵的人种,这些人在社会上并没有任何地位
元朝时期的居民对于汉朝人并没有非常的残酷,两者在社会当中是能够和谐相处的。
是的,他们将汉人当作最低等的人随意践踏,还把汉人的武器都收走。
是的,这是当时的蒙古族对汉民族犯下的滔天罪行。即使今天的外蒙对华人也不是那么喜欢,反而更喜欢俄罗斯人。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会有这样的思想。

元朝初期汉人女子出嫁元人是否为其破身

没有的事情。这些讹传出自《余烬录》,而此书是一本明显的伪书,号称成书于南宋末年到元初,但第一次出现是清代光绪年间,里面简直是胡说八道,明显的错漏太多——蒙元根本就没有保甲制度。蒙元没有保长,最基层只有个负责收税、征发兵役的里长,也就是村长。制度是村社制,而不是保甲制;百姓分为民户、军户和汉人儒户——民户种田不当兵,军户世袭当兵,汉人儒户不纳税,百姓各司其职,所以蒙元一朝村社结成私兵的现象甚多,根本无需保甲法。在长江以南,蒙古人不过万,集中居住在少数几个上路大城市里。相当一部分南人连蒙古人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如何行使初夜权啊?五户一菜刀也是胡说八道。首先、没有蒙古保长,怎么保管?其次、元政府禁的是制式兵器,历朝历代都禁止这个。稍微翻一下《元典章》(元代司法判例),里面汉人拿斧子、钢叉、锄头等铁器格杀野兽;汉人持刀、斧凿一类凶器行凶伤人的案例非常多!前者国家出资褒奖,后者像其他朝代一样按律惩处,没有任何额外的刑罚。

实际上,元代因为领土太大,境内民族太多,所以民族和宗教政策十分宽松。所谓“四等人”,针对的是中国地区文人士大夫阶层的仕宦资格,为的是维护蒙古上层的统治地位。你不当官,根本对你老百姓没影响!对百姓来说,该受穷的一样受穷,不管你是蒙古人还是汉人——蒙元就数次出台政策,拯救破产的蒙古“探马赤军”家庭(本是战时从蒙古各部抽调的精锐部队,和平时期与汉人散居耕田放牧,所以破产的跟汉人一样多)。而作为汉人,如果你只是普通读书人,更是可以向国家申请成为既不当兵、也不纳粮的“儒户”。这待遇,是民族压迫?针对元代的讹传实在太多,有《元典章》存世,根本不值一驳!
《烬余录》中暗示蒙古人建立的元朝统治时可能在中国实行过初夜权制度。但这部小说集第一次付印于清朝光绪年间,而在此之前却没有任何史书记载过,所以仅为孤证,不足为信。
元朝汉族少女的初夜权
在(豫北地区的一个小农村)的田地里,有时候会挖到一些质量相当不错的砖,每逢这时候,老人们总是非常惊恐的把它扔出去,他们把这转叫做“砖打墓”,意思就是用砖打造的墓穴,问了初中的一位历史老师——这位老师也爱研究民间野史。这位老师说,历史书上说的清清楚楚,在元朝统治时期,蒙古人把全中国人分为四等(其实是三等,蒙古人当时并没有把自己当成中国人),我们所处的北方是三等公民——就是历史书上说的那个“汉人”,这是历史书上讲的。后面的故事历史书上就没有了,蒙古人如何统治汉人呢,除了建立必要的军事力量和镇压工具(监狱),在最基层,每个村子派一个蒙古家庭统治整个村子的汉人,汉族人姑娘要结婚,必须和这家蒙古人的男人睡三天觉,用文绉绉的语言说,就是这位姑娘的处夜权是属于蒙古人的;汉族老人到了六十岁,必须送到野地里的一个墓穴里等死,这个墓穴也就是老人们说的“砖打墓”。由此看来,元朝时期是中国人最屈辱、最黑暗的一段时期,而不是象某些无耻的“爱国”历史专家所吹嘘的那样“强大无比,威震亚欧”!
为了防止汉族人造反,每五家汉族人才能有一把菜刀,而且这把菜刀是放在蒙古人家里的,只有蒙古人同意,汉族人才能生火开灶,所以汉族人习惯的把这家蒙古人男人叫“老灶爷”,女的叫“老灶奶”,还画了图贴在厨房,每到新年,这家蒙古人要到县城汇报整个村子的情况,为了让“老灶爷”“上天言好事”,到腊月二十三,每家每户都会把好吃的送到蒙古人家里,谓之“祭灶”。如果你有机会到农村看到“老灶爷”和“老灶奶”的图象,你会发现图中的人物穿着打扮都是蒙古装。
  再说初夜权,由于屈辱的初夜权,所以当时的汉人结婚后都是把第一胎摔死,这就是摔死第一胎的来历,我们的祖先就是用这么无奈,但又坚决的方法来维持着血统的纯净。

元朝末年,汉族人终于忍受不下去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蒙古人全占了,所以汉族人恨透了蒙古人,红巾军起义的时候,有先期到达河南的红巾军人员秘密到每个村庄作宣传,定于当年中秋节一起造反迎接红巾军,于是每个村庄流传着”八月十五杀鞑靼“的秘语。到了八月十五那天,真的动手了,蒙古人一家家的被杀死了,连刚出生的还在都活活的摔死在地上——残忍程度不亚于蒙古军队!遗憾的是,红巾军没能按时到达河南,盘踞在县城和增援过来的蒙古军队对参加造反的村庄进行了疯狂的屠杀,“所剩者十之一二”!

问一个康熙与初夜权的问题

听说康熙下令手下1人管理10户汉族百姓,对其女子施行初夜权,是否真有此事 难道为了让天下人全部变成满清人,就用这丧尽天良的手段? 蒙元的我知道 我就想问问清朝的
此事完全子虚乌有。

康熙皇帝是清朝颇有作为的皇帝(事实上放在中国几千年封建史中也是一位很不错的皇帝),他的民族政策是较为宽松的,汉族大臣为官在康熙朝不是什么新鲜事,他也从来没有施行过如此残忍的民族政策。

事实上,清朝入关时期主要是摄政王多尔衮和顺治帝执政,到康熙年间,汉族反抗运动已经式微。尤其是三藩动乱被平息、台湾收复后,民族矛盾已经不很凸现。因此,康熙也完全没有必要执行这样的政策。

现行的这一说法,主要源自《太平天国奉天讨胡檄》里这么一段话:“中国有中国之人伦,前伪妖康熙,暗令鞑子一人管十家,淫乱中国之女子,是欲中国之人尽为胡种也。中国有中国之配偶,今满洲妖魔,悉收中国之美姬,为奴为妾,三千粉黛,皆为羯狗所污;百万红颜,竟与骚狐同寝,言之恸心,谈之污舌,是尽中国之女子而玷辱之也。”但这段话说得没有任何底气,也完全没有历史依据,清初不少不怕死的文人写了记载文字狱、扬州屠城等血腥事件的文字,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记载,可见不是没人写,而是根本就没有。这些所谓的“事实”,只是太平天国起义者为自己寻找的理由而已。

有必要补充一句,即使是民族矛盾相对激烈的蒙元时期,所谓的“初夜权”政策也没用任何历史证据,翻遍明朝修的《元史》,根本没有这种记载,我们今天还有人这么说,几乎全是周作人捕风捉影的结果。
哥们你看野史看多了~~~如果康熙真有这么一道丧尽天良的圣谕,咋还能让后世尊为千古一帝?从康熙才开始从实际上实行满汉平等,他自己也说过,“满人天下才多少,治理天下就得让汉人也要从心底里臣服,如果天下的汉人都让我们走,我们就退回关外。”(不记得哪本书里看的了,就这么个意思),再看看他的朝廷里多少人是汉人啊,从县令到中堂,已经实行了满汉平等,并且着重提拔寒门子弟,所以初夜权的事都是野史胡诌。
清朝只有文字狱,初夜权没有……
那是欧洲的
没有历史考证依据。

摔头胎是什么?

摔头胎,顾名思义,就是将第一胎出生的小孩摔死。

这个风俗现在已经不常见了,但是在元代是比较普遍的做法。元代蒙古人掌握了中国政权,蒙古地方长官对所辖地方的女子有初夜权,新婚的女子前三天晚上必须去蒙古地方长官家中侍奉(含蓄地说)。汉人百姓在这种屈辱的压迫中,形成了一种饱含血与泪的悲惨抗争手段——摔头胎。每个女子生出的第一个孩子,必须摔死,借以维护华夏血统的纯正。

蒙古推行的种族融合政策也就此失败。直到今天,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Y染色体组成调查中,汉族人的血统之纯位列前茅。民族之间的通婚是可以的,但是用这种毫无人道、高压压迫下进行的民族“融合”是不得人心的。只有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民族融合。   但是也有人指出这个传说是明朝遗民所编撰,以元代清。

通过分析历史得知,元朝时期蒙古族精兵大多数驻守于大都、西北以及漠北、漠南(《元史》卷99《兵志》二)。而元代蒙古族人口巅峰不过百万,如果这个制度非常普遍那么除去精壮士兵以及妇女儿童,恐怕所有老弱病残加起来才能完成该工作。实际上通观各类正史野史,元明时期毫无类似记载,反而满清一朝却不断有此传闻,八旗军在福建恶行累累,所作所为却和此民间传说有所相似,清朝福建总督姚启圣私人日记曾有隐约记载。

摔头胎之传说,元明时期无记载,唯清代却广为传播,尤其在南方,元朝时期江南等处基本是汉军驻防,少有蒙古族军队,而清代却不同,各大城市皆有八旗驻军,此颇为可疑!

初夜权和八月十五的故事,这两个谣言流传甚广,但是真的是元朝时期的事情吗?我们首先分析一下元朝是否有条件实行这个制度。

第一元朝时期进入中原的蒙古族有多少?不到百万,蒙古在成吉思汗死后数次分家数次内乱,蒙古族数量一直没有太多增加,蒙元灭宋之战汉族军队是主力,蒙古族部队反而成了配角,蒙元手下汉族军队极多,如果真有这种制度蒙元不可能存在世界上了。其次一个村子一个蒙古甲长哪么蒙古族需要多少人?即便是在中国北方地区所需要的人数也是人口仅有百万的蒙古族所不能负担的,毕竟为了保持军事优势他必须长期保有一支常备军队。而且还要在草原地区保持军事存在。
第二,现在的留存的元明史书没有任何正史野史明确记载了这种制度,对历史评价应该讲求证据,野史不可随便采信,古代汉人受儒家文化影响那么深,对女子贞操看的极重,蒙古人若真有此暴政,统治汉人区绝对不会超过十年。元朝没有文字狱,著名学者谢枋、郑思肖得可以一口一个“胡虏”,按说有此事情的话谢枋这样的民族主义者应该记录啊,他连九儒十丐这事情都记录的。目前能够模糊说明此事的只有一本《烬余录》,是出自清朝光绪帝时出版的小说集《烬余录》,但即使是这部小说集中也没有说“初夜权必须交给蒙古保长”,更不用说任何正史了。因此它应该是后人所编的。尽管烬余录称是元朝人作品,但600多年竟然毫无记录,一直到光绪时才出版,所以一直有人认为这实际上 是光绪时反清人士故意编造的伪书,这本书本身实际上相当有问题,即使并非伪书,记录也不可信,例如它把杨家将人物关系搞错,还记录赵光义为抢花蕊夫人用斧头砍了宋太祖这样话。
蒙古族对贞操观念并不在意,可以看看铁木真的身世和他的儿子的身世,到了近代蒙古族牧民还有用妻子待客的习俗。初夜权形成制度不可能的。如果真有这种制度,可以参见朱元璋对投降蒙古人的态度,他本人是承认元朝正统的,如果这种制度大规模普及,以汉人的性格蒙古人早就绝种了,不过成吉思汗后裔很多死于内乱,现在最多是长子术赤的后人,这也算一种讽刺了。
因为蒙古人的数量和军事征服的统治方式,决定了其不能分散到汉族人群中。从基因上看,对汉族血统没有影响。但这件事被反复提及,正是因为汉族人重视血统,而蒙古人的做法能引起最大的仇恨,可是朱元璋对投降蒙古人并没有大规模报复。况且元的保长是用汉人担任的,用的是北方汉人管理南方南人的制度,蒙古人根本不可能分布到什么广大的农村去,也根本没那么多人,蒙古人集中在塞北,在中原和大城市集中一些驻军,宋代理宗后推行理学,哪有辱人妻女而不反抗的道理,连剃个头还杀的血流成河,何况是男女大防,另外蒙古人哪有贞操观,连成吉思汗的老婆都被抢跑了.这么荒谬的说法,是不是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毒计?另外忽必烈与阿里不哥争位后,手下人马构成已经以汉军和回回军为主,原蒙古军也分裂了.直接导致了灭亡南宋后,并没有大批的蒙古人分散到全国的问题出现,只有一些驻军,其蒙古本部仍在漠北,忽必烈的元和成吉思汗的蒙古有很大的不同,上哪去弄什么初夜权?
这是个谣言,清末文人造出来的,元朝时不存在摔头胎。倒是据说春秋战国时有过这种习俗,具体不详,正在进一步查证。
自古就有堕胎药为啥不吃?在说吃堕胎药比怀胎10月成本低多了,难道古人没想到?。还有就是有点历史知识都知道元朝制度是整个历史上最松散的朝代《汉人用汉法,蒙古人用蒙古法》就是自己管自己你们只要交税就行。还有就是在元朝要是第一个孩子是被其他人按例强奸怀孕的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铁木真的第一个孩子术赤的身世一直众说纷纭》这不是映射带羞辱成吉思汗吗还有蒙古人的文化里并没有初夜的说法《初夜是汉人的习俗》元朝蒙古人可以娶自己的母亲的这是人家的习俗。还有元朝法律规定自己堕胎和帮助他人堕胎是要坐牢的。那些所谓的初夜权都是后来黑元朝意淫出来的,术赤是成吉思汗一辈子的痛不想被屠灭族就搞神马所谓的初夜权吧。在说那个皇帝希望自己的祖先有半点污点?更何况那是成吉思汗。
这个很明显是谣传,既不符合数学比例,也不符合当时的人性。要知道满清入关已经占领后因为一个辫子问题闹的焦头烂额,最后还得弄个三从三不从。
文章标题: 中国被蒙元和满清统治时期,元和清究竟有没有对汉族女子实行 “初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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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汉族  满清  中国  统治  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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