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制是怎么建立起来的,均田制的历史是什么样的呢?
作为一种土地制度,均田制从北魏孝文帝时期开始实施,到唐代开元天宝年间逐渐瓦解。已经实行了数百年。它对中国的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虽然均田制在北魏开始实行,但被隋唐两代所继承。但是,北魏、隋朝和唐朝的均田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也正因为这些差异,三个朝代的命运也不同。事实上,在北魏之前,曾有过均田制的尝试。但之前的一些尝试并不成功。直到北魏孝文帝时期,由于土地制度的混乱。而各种矛盾逐渐激化。曾严重威胁到北魏的统治。
因此,冯太后和孝文帝决定改革这种混乱的土地制度,而冯太后作为一个比较强势的太后,在大力推行均田制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北魏的均田制的内容如下。均田制产生于北魏,在隋朝得到了完善。均田制的一些弊端在隋朝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隋朝是土地均田制的发展和完善时期。自北魏和隋唐建立土地均田制以来,社会生产力毕竟有了几百年的发展。
只有进一步完善土地均分制度,才能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唐朝的均田制与隋朝和北魏的均田制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事实上,这种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隋朝的很多东西已经不适合于唐朝了。唐朝做出了适合《时代》发展的新变革。
例如,唐朝的土地均分制度规定,普通妇女和奴隶不再获得土地,这表明当时妇女和大户人家的权力进一步下降。同时,大量的军阀地主被授权,大量的土地授予有利于大规模地主的经济发展。此外,唐朝的平均耕地一直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买卖土地。并放宽了对买卖土地的限制。这些都有利于土地兼并,有利于大地主的经济发展。因此,这也为唐代的土地均田制埋下了隐患。
这是一种土地制度,在北魏时期开始实行,当时朝廷分配了土地,而且也分配了农民,然后就建立起了均田制。这个制度的特点就是兵农合一,士兵要自己养活自己。北魏建立,北方稳定下来,然后要发展经济,所以北魏的冯太后就按户分配土地。均田制提高了北魏的国力,恢复了生产力,完善了社会结构体系。
均田制是西魏时期于文泰提出的,后来随着朝代不断的更替,在北周以及隋唐之后逐渐的进行完善。军田制能够促进中原地区的发展,然后也能够让生产力得到恢复,可以增强当时的国力,可以满足“耕者有其地”的条件,西魏的于文泰进一步对均田制进行完善,逐渐建立起了以军田制和军制为核心的社会结构。
受到了当时受环境的影响,当时社会上发生了很多的战乱,导致人烟稀少,出现了很多荒废的土地;这一项制度在北魏时期就开始实行了,但是没多久就被破坏了,后来北魏末年出现了战乱,慢慢又兴起了,政府将很多土地分给了没有土地或者土地比较少的农民。
均田制是根据历史的变化建立起来的,在当时的国家,农民都觉得土地太少了,自己家里孩子又多,生产的粮食不够吃,就发出了极大的抗议,后来国家根据当时的文化和经济的发展,建立了均田制。
为何征服天下的府兵制最后土崩瓦解了?
在唐太宗的率领下,唐朝军队扫灭了群雄,包举宇内,先是消灭了薛举、刘武周、王世充、窦建德、刘黑闼、辅公袥、梁师都,后是平定东突厥和西域诸国,创建出了史无前例的天可汗政治联盟。在他的统治下,唐朝达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唐盛世。而李世民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成就,唐朝军队之所以如此强大,这都要归功于府兵制。
府兵制并非李世民首创,它酝酿于北魏、创建于北周、成熟于隋朝、兴盛于唐朝。
可以说,李世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发展起了府兵制。然而,府兵制虽能统一天下,却不能长盛不衰,唐玄宗时期,府兵制即走到末路,成了不得不舍弃的鸡肋。
曾经征服天下的府兵制,为何在盛唐反成了鸡肋?
公元749年,折冲诸府无兵可交,府兵制宣告结束。那么,存在了将近两百年的府兵制是怎样建立起来的?又是如何一步步发展到灭亡的呢?
一、唐朝之前
公元543年,西魏、东魏爆发邙山之战。
此战,西魏大败,六万精兵毁于一旦。战败后的大将军宇文泰痛定思痛,开始改革军队,广募关陇豪右以增军旅,从而拉开了创建府兵制的大幕。
公元550年,宇文泰模仿北魏的八部落制度建立府兵制。
最初的府兵制是一个金字塔式系统,最高军事领导层是八大柱国:宇文泰、元欣、于谨、赵贵、李弼、李虎、独孤信、侯莫陈崇。宇文泰是八大柱国领袖,总揽全局,元欣是西魏宗室,没有实权,因此真正领兵的是后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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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六柱国、十二将军、二十四开府是府兵制的核心,而底下的兵员则来源于地方武装势力。
邙山之败后,原先鲜卑主兵、汉人务农的社会架构被打破,宇文泰不得不从民间吸取兵源,化民为兵。
刚开始,征兵的对象是富农,三丁抽一,士兵可以免去相应的赋税、徭役。后来兵源紧张,甚至发生武帝灭佛,把佛寺里的僧众和土地释放出来,以扩充兵源和财政。
可以说,西魏—北周的府兵制是在强大的东魏—北齐的压力下,不得已而催生的。
值得注意的是,府兵的装备如弓、刀是自备的,甲、槊等武器则由政府提供,这也是为什么征兵对象是富农的原因,也才会出现花木兰替父从军时要逛一圈街的情况: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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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时期,杨坚对府兵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兵农合一。
最初的府兵是职业军人,兵农分籍;到了隋朝的和平时期,杨坚把府兵制和均田制结合起来,垦田籍帐,一与民同。
从此,府兵结束了战乱时期居无定所的状态,成为名副其实的民兵。
不过,从府兵制和均田制结合的那一刻开始,府兵制衰败的隐患也被埋下了。
二、大唐盛世
贞观时期,李世民再次改革府兵制,改军府为折冲府,折冲府设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各一人以及长史、兵曹、别将各一人,全国总共设置634个折冲府。
其中光是关中就有260多个,这是出于唐朝廷据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战略考量。
唐朝府兵的职责主要是宿卫京城和轮戍边防,前者主要来自离长安较近的折冲府,包括著名的十六卫,后者来自于全国各地。
征兵对象仍然是较为富裕的农民,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材力又均,先取多丁;调兵需要皇帝的敕书和兵部的虎符,统兵则由临时任命的将领担任。
唐政府为了避免将领拥兵自重而采用的模式,战争结束后,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各回各家。
曾经征服天下的府兵制,为何在盛唐反成了鸡肋?
府兵制在李世民治下达到了顶峰,李世民曾经骄傲的说我徒兵一千,可击胡骑数万,这是府兵制带给李世民气吞山河、威震四方的底气。
但高宗、武则天时期,随着战争的减少,府兵之法浸坏,出现了士兵逃亡隐匿现象;
高宗、睿宗统治的奢靡腐朽时代,随着土地兼并的日益严重,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府兵制就日渐衰微了;
到了玄宗时代,府兵制终于走到了穷途末路,折冲诸府无兵可交。
此后,府兵制被募兵制取代,而据守一方的藩镇势力则在掌握了财政、行政大权的基础上一手掌握募兵制,造就了藩镇割据时代。
在唐朝,府兵制经历了由盛而衰的过程,制度下的士兵也经历了由尊崇到卑贱的地位转换。
唐初,府兵制下的士兵地位很高,某些重要职位只有世家子弟才有资格入选,甚至发展到柱国子有白首不得进者。
曾经征服天下的府兵制,为何在盛唐反成了鸡肋?
同时,士兵还可以获得勋田和勋官,免除一部分租庸调,是帝国的宠儿。但此后,府兵制逐渐衰微乃至土崩瓦解。
从西魏、北周、隋、唐,府兵制存在了将近两百年,它曾经帮助北周灭北齐,帮助大唐建立基业、开疆扩土,一度是强大的军事力量的助推器。
可惜的是府兵制和均田制相伴相生,均田制破坏后,府兵制也就崩溃了。
唐朝均田制瓦解的原因
均田制,即古代帝王将无主土地按人头划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唐朝均田制在唐朝中期遭到破坏而废止, 究其原因, 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封建经济的发展, 土地兼并日趋严重
唐朝前期实行的均田制,到唐代中叶,遭到彻底破坏。唐均田制遭到破坏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兼并的日益激烈,大土地私有制的迅速膨胀,打破了均田制的原有格局。
唐中期实行的均田制,与前期相比,虽然是最为完备的,但是它却放宽了对土地买卖的限制,甚至连口分田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买卖,这就给土地兼并的发展,大土地私有制的发达,开了方便的途径。同时各级贵族、官僚、地主受得大量永业田,使他们拥有的私有土地数量远远超过一般农民,这也助长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这样,均田制的实行,不仅不能根本抑制土地兼并,而且在客观上扶植了封建地主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随着唐朝前期社会经济的兴旺发达,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商品经济得到空前的繁荣,日益打破自然经济的闭塞状态,促使土地日益私有化和商品化,导致土地买卖和土地兼并的迅速加剧,对均田制造成了强有力的冲击。
第二, 官僚队伍的恶性膨胀, 人口的自然增加
官员都有权取得相应的永业田, 再加上官僚豪强以借垦、置牧等名义非法占有公田, 以及皇帝对贵族官僚无限制的赐田, 给均田制的施行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其中, 赐田的危害尤甚。
第三, 寺院经济的发达
另外,由于寺院经济的发达,僧侣地主也是兼并土地,破坏均田制的一支重要力量。寺院占田逾限,显然也破坏了均田制。在贵族、官僚、地主、富商以及寺院僧侣地主大肆兼并土地的同时,农民则成为土地兼并的主要对象,他们日益陷入失去土地、贫困和破产的境地。因此土地兼并的日益激烈,从根本上打破了均田制原有的格局。其次,随着经济的繁荣发展,人口的迅速增殖,使封建国家掌握的公田越来越少,日益枯竭,从而失去了均田制继续推行的物质条件。唐朝建国初期,在唐太宗贞观年间(公元 627—640 年)全国户数不满300 万户,到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公元 755 年),全国户数增至 819 余万户。农户增加近两倍,而耕地不可能倍增,加之均田制规定永业田归私人所有,不再交还国家所有,以及地主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使大量国有土地转化为私有土地。这样,国家掌握的土地愈来愈少,而人口益众,土地不敷分配的问题日益严重,使均田制的继续推行丧失了最基本的物质条件。
第四, 封建政府赋税的日趋苛重, 造成农民的大量逃亡和户籍的混乱。
封建政府的赋役日趋苛重,也促使了均田制的破坏。由于剥削的残酷,已导致不少地区农民举行起义。到开元、天宝之际,社会经济发展到顶峰,非常繁荣,而剥削尤为苛重,由于赋役的繁重,农民无力负担便纷纷逃亡。户籍失实,伪诈甚多,使均田制失去了贯彻执行的依据。为了维护均田制,增加封建国家的财赋收入,扩大徭役的征发,唐统治者为了增加财赋收入,还采用“摊逃”的办法,即将逃亡农民所担负的租调由那些未逃亡的农民来分摊征课,其结果引起更多农民逃亡,造成辗转增多的恶性循环。失掉土地的大量农民,或者沦为大地主的隐匿佃户,或者流散逃亡,或者武装起义,以致天下课户愈益减少,国家财政收入来源日蹙。天宝末年,安史之乱之后,一切典章制度均无法贯彻实施,均田制亦名存实亡。随着均田制的破坏,与之相适应的租庸调制也无法实行。为了解决封建国家的财政危机,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 780 年),改行两税法,代替租庸调制,从而宣告了均田制的最终瓦解。至此,自北魏孝文帝创建均田制以来,历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以至隋、唐,共约三个世纪之久的均田制,便完成其历史使命退出历史舞台。均田制完全废止了,而封建大土地私有制与地主庄园经济便日益发展起来。
为什么均田制被破坏后,府兵制就面临崩溃?
为什么均田制被破坏后,府兵制就面临崩溃?为什么募兵制就得以实行?均田制是北魏和隋唐时期的较为完备的封建土地国有制度。府兵制是源于西魏终于唐朝的兵农合一的军事制度与社会组织制度。隋文帝时军人户籍编入州县,不再实行军民异籍,“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府兵制开始与均田制结合。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和赋税的加重,均田制被破坏了。武则天时府兵制开始动摇。唐玄宗开元年间府兵制走向崩溃。
均田制:北魏和隋唐时期的较为完备的封建土地国有制度。北魏孝文帝推行,隋唐沿用。特点在于政府把所掌握土地分给农民;土地不得买卖;以不触动官僚地主土地占有利益为前提;受田农民负担租调役或租庸调。均田制的实行,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改变了赋税征收的混乱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自耕农的负担,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的封建化与各族人民的融合。
均田制的真正目的,是保证地主阶级占有土地的前提下,以均田为根据向农民征收赋税,保证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徭役。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地主阶级对土地的贪欲越来越凶,同时,封建政府加在人民身上的繁重的赋税和徭役,使大量农民弃家卖产,流亡他乡,地主则乘机大肆兼并土地,均田制逐渐被破坏。
府兵制:源于西魏终于唐朝的兵农合一的军事制度与社会组织制度。西魏初创时基本上采取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政策,一人当兵全家编入军籍,称为军户,不属州县管理。隋文帝时军人户籍编入州县,不再实行军民异籍,“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府兵制开始与均田制结合。唐初调整与健全府兵制,增加军府数量,安排大量军府驻守关中,“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将帅与兵士分离,府兵服役期间免征租庸调,出征时自备武器粮食。唐武则天时府兵制开始动摇。唐玄宗开元年间府兵制走向崩溃。府兵制是魏晋隋唐的基本兵制,基础是均田制,其实施有利于农业生产,有利于户口和赋税管理,有利于扩大兵源,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也有益于国家的统一、富强和民族融合,但后来加重农民负担,恶化了政府与人民的矛盾。
均田制是府兵制的经济基础:隋朝沿袭前代的府兵制,并加以改革。在隋以前,府兵和他的家室、土地自成一个系统,不归州县管理,这在战争不息、军队调动频繁时期是难免的。但因此军人容易包庇本家甚至外人,隐匿户口,不纳租税。隋文帝把军人的户籍编人州县,同样分到田地,不再实行军民异籍。这样,府兵制与均田制结合,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府兵一面在州县落籍,从事生产;一面仍保留军籍,轮翻宿卫,府兵服役期间免征租庸调。
府兵制的特点是征收比较富有的家庭强壮人丁为兵,目的在保持府兵的战斗力和维持军资、粮食自备的制度(被征兵后要自备一些军器物资)。
府兵制下,一个人一旦被征入伍,则终身为兵,直到60岁才能退役,又得自备军器、资粮,兵役负担相当重。随着均田制的破坏,人民生活日益困苦,若一家中强壮劳力被征发,则家乏劳力,资粮无着落,负担更沉重。
募兵制从隋末开始就有,到唐开元年间,或兴或衰,也未曾间断。开元以后,随着府兵制的日衰和崩溃,国家常备军基本出自召募,募兵制由此日盛。自唐玄宗开元初起,就着意召募选练长期职业兵,由此开始大规模、常年的募兵制。
由于募兵制选练出来的都是职业军人,有正规的训练和后勤保障,兵源、待遇均比府兵制下的征兵制优。随着人们逃避征兵导致府兵制的衰败,国家常备军事力量势必要有所补充,这就决定了募兵制得以盛行。而且安史之乱以后,各藩镇割据,各节度使为了扩充势力、提高军队战斗力,也在各自领地内实行大规模的募兵。
府兵制和募兵制发区别:
1、 府兵制是一种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兵役制度,起源于西魏,完善于北周、隋两朝,盛于唐太宗之时。
府兵制遂与均田制结合成为兵农合一的制度。
唐太宗时府兵制以均田制为基础,达到了比较完善的地步。政府将农民按贫富分为九等,六等以上的农民,每三丁选一丁为府兵,免其租庸调,但兵器、粮食衣装等均须自备。当兵者二十岁开始服役,六十岁免役。唐太宗时,全国分置634个折冲府,均由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分领。府分三等:上府兵1200;中府兵1000;下府兵800。每府最高长官为折冲都尉。府兵除出征与轮流卫戍外,其余时间均居家种田;农隙时,由折冲都尉统率教习攻战之术。遇有战事,府兵由中央任命将领率领出征,战事结束,便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平时每年须轮流宿卫京师,还需定期镇戍边疆。
府兵制寓兵于农,是一种征兵制。府兵由六等以上农民之精壮子弟组成,平时在家乡耕作劳动,农闲时接受军事训练,遇有战事,则奉命征调,事毕返回所属之折冲府。因此,在府兵制下,凡兵皆农,兵农一体。府兵之兵器、粮食、日常用品,均需自备。加上由于府兵平时务农,生活无异于农民,国家毋须为其负荷军饷,因而节省了大量养兵费用。战争时期,由中央临时配备将领,率领府兵往赴征战;战争结束,兵归其府,将帅则解除兵权。这种措施使军队不至于成为将帅私有,减少了军人拥兵专擅或割据的可能性。
2、募兵制:为了补充府兵制在发生重大战事时候聚集慢,兵源不足的弱点而设立的临时征兵办法。唐中后期成为主要的兵役制度
府兵制是兵农合一的制度,士兵的武器等都需依靠土地供给,均田制分田给农民使农民有土地所以成为府兵制的基础。均田制被破坏后,农民没有土地府兵制无法实行。
募兵制是国家招募人当兵,士兵由国家供养脱离了土地的限制,所以在均田制被破坏后仍可实行。
均田制是府兵制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唐中后期均田制被破坏的原因
府兵制和募兵制发区别:
1、 府兵制是一种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兵役制度,起源于西魏,完善于北周、隋两朝,盛于唐太宗之时。
府兵制遂与均田制结合成为兵农合一的制度。
唐太宗时府兵制以均田制为基础,达到了比较完善的地步。政府将农民按贫富分为九等,六等以上的农民,每三丁选一丁为府兵,免其租庸调,但兵器、粮食衣装等均须自备。当兵者二十岁开始服役,六十岁免役。唐太宗时,全国分置634个折冲府,均由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分领。府分三等:上府兵1200;中府兵1000;下府兵800。每府最高长官为折冲都尉。府兵除出征与轮流卫戍外,其余时间均居家种田;农隙时,由折冲都尉统率教习攻战之术。遇有战事,府兵由中央任命将领率领出征,战事结束,便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平时每年须轮流宿卫京师,还需定期镇戍边疆。
府兵制寓兵于农,是一种征兵制。府兵由六等以上农民之精壮子弟组成,平时在家乡耕作劳动,农闲时接受军事训练,遇有战事,则奉命征调,事毕返回所属之折冲府。因此,在府兵制下,凡兵皆农,兵农一体。府兵之兵器、粮食、日常用品,均需自备。加上由于府兵平时务农,生活无异于农民,国家毋须为其负荷军饷,因而节省了大量养兵费用。战争时期,由中央临时配备将领,率领府兵往赴征战;战争结束,兵归其府,将帅则解除兵权。这种措施使军队不至于成为将帅私有,减少了军人拥兵专擅或割据的可能性。
2、募兵制:为了补充府兵制在发生重大战事时候聚集慢,兵源不足的弱点而设立的临时征兵办法。唐中后期成为主要的兵役制度
文章标题: 唐朝为何会实行兵农合一的均田制 最后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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