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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政治制度的产生

时间: 2023-06-08 06:00:19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2次

如何认识政治制度的产生

中国封建王朝的政治制度产生原因

  【1】经济根源--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提高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这种经济模式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新兴的地主阶级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2】社会根源--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秦吸取周无子在诸侯割据局面下无能力的教训,在统一全国后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维护国家统一。
  【3】思想根源--法家思想奠定理论基础。秦自商鞅变法后,一直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思想。韩非子总结诸子百家学说,创造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理论,为秦始皇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奠定理论基础。
中国社会最初的氏族走向国家的过程中,曾遗留下来的以家长为中心,以嫡长子继承为原则的宗法制度,这种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封建君主的家族统治,家国合为一体,以血缘宗法纽带维系,家族中的家长制扩大到国家,也就是以后中国封建与专制的"朕即国家"的"皇权天下"的高度集权的君主国家。中国自秦始皇建立这种中央集权的封建与专制国家以来,二千年来尽管这种封建与专制王朝,经历了无数次的王朝更换,以至到清王朝的确立,无非都是一种封建专制王朝代替另一种封建专制王朝。秦始皇建立的这种中国封建专制王朝,二千多年以来,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君权至上,皇帝拥有最高的权力,从上到下建立了一种以"皇权"为核心的中央高度集权的社会制度。中国为什幺与西方国家相比,不仅封建与专制时期的时间长,而且又较为稳固,这是因为与西方相比,一方面中国封建与专制时期经历的时间二千多年,时间长和影响深,而西方只有几百年的时间;另一方是因为中国的中央集权国家一建立就基本上包括了中国大部分地区,包括了中国现有的大部分民族几千年中国经过了几十个王朝和几百个帝王,但无非都是一个"农民王朝"代替另一个"农民王朝",都是建立在"农民暴动"的基础上,都是"农民占山为王"的结果,二千年来没有任何改变;而在欧洲众多的民族从来就没有统一在一个中央高度集中统一的国家内,大部分国家都处在一种分散的范围相对较小的君主专制的国家里,这些国家不完全都是"农民暴动"的结果,有些则是民族自治的结果等。这些原因造成中国的封建与专制的中国集权体制强大能延续较长的时间。 而且中国长期的"儒家学说"曾一度成为垄断和主导人们思想的学说。中国的儒家学说,提倡孝悌、修身、仁义等,其中孝悌的学说,即对祖先的崇拜,对长辈的孝道,对家长的服从,被中国封建专治统治者变为对君主的崇拜,忠顺和服从。《考经.广物名》说"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长;居家里故治可移于君"这说明由于家国同构,家族中的"事亲孝"、"事兄弟"、"居家里"等伦常规范,变成了国家的普遍规范,"忠"、"顺"、"孝"都移于"君"、"长"、"国"。在家国同构的社会里,"忠君"的观念成了孝悌观念的必然延伸。而所谓的"修身,仁义"等都只是在"忠君"、"唯上"的观念基础上建立的,这样封建与专制统治者倡导的所谓人生价值在于"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其实质在于从思想和道德上对民众的行为进行限制,而这种道德和思想标准是,只有所谓社会的"仁义",君子的"义利",没有民众的"自身"和"义利","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性点灯",君子可以任意"吃喝玩乐",而百性则只能遵守"仁义"。的理念也是原因之一。
摘要: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的历史演变有其规律与必然性。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演变亦有其规律可寻,探寻其规律及分析该趋势的成因对于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国情结合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选取了唐宋元明清这五个较重要的朝代来论述了笔者的观点。

关键词:君权;趋势;政治制度

据当今学术界的主流观点,皇权不断增强,官僚地位不断下降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的趋势。但是主流观点持有者们不仅无法解释这种造成这种趋势的根本原因,而且对历史现象的认识也有很大的偏差。所以这个理论根本站不住脚。本人认为,皇权不断弱化,官僚地位不断上升才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真正的发展趋势。

一、当今学术界主流观点。

“自唐宋以来政治制度的变化,清晰地表现出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遭到压制的历史特点。专制皇权的不断强化是传统官僚体制发展的产物,虽然有可能提高决策效率,但导致了一人独尊,将国家命运系于一人之手,最终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这是当今学术界主流观点持有者的说辞。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唐”与“宋”合在一起了。也就是说,该持有者也没有说宋的皇权比唐的皇权强,宋的官僚地位比唐的官僚地位低。那么,唐与宋,究竟是哪个朝代的皇权更强,官僚地位更低?我们来对比两朝的政治制度。

二、唐朝政治制度

唐朝时期,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分别是:中书省(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执行),尚书省(封驳审议)。尚书省下设六部,分别负责贯彻各种政令,处理日常事务。唐朝政治制度的特点是:三省之间既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了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三、宋朝政治制度及于唐朝政治制度的对比

宋朝时期,三省长官基本不参与政事,又另外设置“中书门下”,作为宰相办公机构,其长官为宰相,但相权已被分割:军政归枢密院掌管;财政则归度支,盐铁,户部三司掌管,三司的掌管三司使又称为“计相”;宰相只保留行政权。两朝政治制度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唐朝把起草权,执行权和审议权分割了,而宋朝没有。宋朝政治制度相比于唐朝政治制度特点在于:起草权,执行权和审议权没有被分割,所以办事效率更高;权臣们分工明确,互为补充,相互间的牵制力却大不如前,故与唐相比皇权有一定的衰弱。

四、元朝政治制度及于宋朝政治制度的对比

元朝建立后,废除三省,实行一省制。只设中书省。中书省的长官为左,右丞相和平章政事,是元代的宰相。六部也归入中书省。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元初本拟采用三省制。侍御史高鸣进谏,认为三省的行政效率不如一省。他说:“方今天下大于古,而是益繁,取决一省,犹曰有壅,况三省乎!”元世祖采纳了高鸣的建议,以中书省代替三省。元朝元代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关,“军国之务,小大由之”,作为中书省长官的宰相权力没有被过多地分割,权贵专权的情况时有发生,权力之大可想而知。至少元朝的相权是比前朝宋更强的,所以元朝皇权较之宋朝也进一步弱化。

五、明朝政治制度及于前朝政治制度的对比

明朝建国之初,沿袭元制,设中书省,有左,右丞相,位高权重。洪武十三年,明太祖下令裁撤书省,废除丞相,由皇帝亲自掌管六部,直接管理国家政事。至此,专制皇权发展到了新的高度。主流史学家就因为这个,得出了“明朝皇权较前代更强”的结论。这个结论是不准确的!我们要全面地看问题,明朝的皇帝并不止朱元璋一位,洪武一朝皇权的增强不能说明整个明朝的皇权较前代增强!据计,在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共8天的时间内,内外诸司奏扎多达1000多件,共3000多事情。平均每天要处理200多件奏章、400多件政事。朱元璋即使“星存而出,日入而修”,也无法把政事一一处理好。明太祖为此而设立殿阁大学士。殿阁大学士品秩较低,仅备顾问兼协理奏章,并不参与决策。后来,明成祖在文渊阁设立内阁,大学士开始参与军国大事的商讨。此后,内阁的地位逐渐上升至洪熙朝,内阁有了专门的衙署和属官,阁臣的权力也越来越大,可以帮助皇帝起草对大臣奏章的批复意见,称为“票拟”。最后再由皇帝用朱笔批示、裁定,称为“批红”。虽然内阁名义上并不具有决策权,但因为以后的皇帝大多不像太祖皇帝一样事必躬亲,所以内阁一直掌握着实际上的权力,并且权力越来越大。为限制内阁权力,宣宗皇帝还设立内廷太监机构“司礼监”,大部分的奏本由“司礼监”按皇帝的意思代以“批红”。此后,皇帝怠政时,内阁与司礼监相互制约,皇帝勤政时,皇帝通过司礼监来限制内阁的权力。可以看出,明永乐朝以后,特别是洪熙朝以后,官僚地位不断上升,皇权逐渐弱化。总的来看,明朝的官僚地位不断上升,而皇权不断弱化。与前朝唐宋元相比,明朝的皇权更弱,官僚地位更高,表现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官僚地位不断上升,皇权不断弱化的特点。

六、清朝政治制度与其形成原因

清朝建立后,承袭明制,设立内阁,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重要的军国大师,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来处理。清雍正年间,为处理西北的紧急军务,又在皇宫隆宗门内设立军机处。军机大臣最初只参与处理军务,后来职权不断扩大,可以参与处理内政外交、制定军政大计、审理重大案件等机要政务。但他们本身品级不高,不得私自和官员交往,日夜轮流在军机处值班。受皇帝召见,只能跪奏笔

录。军机处完全听命于皇帝,军国大事皆由皇帝一人裁决。军机处的设立,是专制皇权高度发展的重要标志。清代皇权比起以往任何一个封建朝代都要强。这跟历史趋势背道而驰,原因就在于清朝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中国古代一直都有所谓的“夷夏之辩”,特别是经历了元朝的民族歧视之后,汉族人民的民族主义越来越强烈,且明末的资本主义萌芽和频繁的买外贸易对满族人来说包含着太多不稳定的因素(资本主义萌芽社会下的人民对言论自由和发展商业有着更强烈的要求,言论自由对满族人的统治威胁很大,商业发展产生的财力丰厚的汉族商人又会危害到满族统治者;沿海一带的抗清势力较强,弱放任私人海外贸易,抗清势力可能会与海外势力勾结起来威胁到满族人的统治)这使得满族人的统治变得异常艰难。元朝也是少数民族政权,为了将强对汉地的统治也采取了一系列高压政策,如降低佃户地位,实施海禁,禁止夜市、集会,民族歧视,限制汉人参政等。不同的是,南宋只是商品经济发达,而明末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为了巩固统治,满族人需要更高压的政策。为此统治者实施了一系列加强统治的措施,如海禁,限制出版,抑商,文字狱,剃发易服等。封建社会制度是剥削的制度,剥削者的第一要务是巩固统治地位,其次才是发展经济以扩大剥削量。除非处于战争状态,汉人王朝的皇帝大都不会担心统治地位的问题。除了朱元璋这个农民以外,其他汉族皇帝都会把很多权利分给臣子以分担繁重的事务。清朝皇帝的情况就不一样了,不仅要保证中央在与地方分权的斗争中处于绝对上风,还要保证君权与臣权的斗争中处于绝对上风。因为汉族人在人口中占多数,通过科举选拔的官员大多是汉人,汉族人民更想要一个汉族皇帝,汉臣篡位的可能性较大。为了巩固统治地位只好牺牲自己的时间,事必躬亲,所以清朝皇帝大多是勤政的。皇权不断弱化毕竟是历史趋势,是不可逆的,清朝皇帝的这些措施只能一时地增强皇权,到了晚清,军国大权还是旁落到了权臣手中。

七、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政治制度演变趋势的成因

造成这种历史趋势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在封建社会制度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需要政府处理的事务将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皇帝个人有限的能力及时间无法完成这么繁杂的事务,为了完成这些繁杂的事务和提高决策的准确性。需要更多的官僚参与其中,让官僚们参与处理事务就必须要赋予官僚们一定的权力。随着需要处理的事务的增多及变得更复杂,官僚们的权力将不断增大,官僚的数量将不断增多,皇权自然也就跟着弱化了。

八、结语

探寻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演变规律及分析其成因对于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国情结合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选取中国封建王朝中五个最具代表性的朝代政治制度进行分析,得出皇权不断弱化,官僚地位不断上升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发展趋势的结论,并分析该趋势的成因。

摘自360图书馆,谢谢。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是什么?

如下:

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韩非子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商鞅变法建立县制,初步确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

秦朝正式建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正式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最高统治者称皇帝,总揽全国军政大权;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地方实行郡县制。

北宋加强:北宋初年,“杯酒释兵权”解决兵权的问题;将地方的政权、财权和军权收归中央。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

元朝新发展: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

明清达到顶峰(衰落):明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制,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达到
顶峰。


特点:

1、夏商周时期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宗法制,这一时期政治制度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在王位和爵位的继承上实行世袭制;在地方管理上实行分封制;在王族内部实行以嫡长子继承制为特点的宗法制。

2、秦国统一了六国后建立了秦朝。秦朝创立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初期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以皇帝为中心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官位不世袭,实行俸禄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职有明确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牵制。

3、“汉承秦制”,由汉至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逐步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受到制约而削弱;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形成过程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形成过程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之所以能把13亿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就在于它植根于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广阔沃土。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中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实践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近代以来,西方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在中国屡试屡败,是一条走不通的路。我们党曾经提出过“工农苏维埃”即工农民主专政的主张,实行过“苏维埃工农兵代表大会”、“三三制”参议会、 “人民代表会议”等制度,人民最终选择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世纪60年代,我们曾在“文化大革命”中探索实现人民民主的新形式,实行过“大民主”,但其结果是给党、国家和民族带来深重灾难。实践证明,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够真正体现并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够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把全国各族人民动员、团结并组织起来,推动经济不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如何准确理解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第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阶段与特点。如果从夏朝开始算起,中国的政治制度已经有四千多年的历史,这四千年的政治制度既有前代政治的延续和承继,也有新制度的不断创新和更替,从而构成了丰富的政治制度史。整体把握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第一个问题首先要分清政治制度的阶段性问题。即使以中国古代社会而论,也不难看到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变化是可以分成几个阶段的。从单元导读不难看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早期政治制度的形成发展到崩溃,其间经历了夏、商、西周、春秋和战国这几个历史时期,其主要问题集中于书中第一课的内容之中。第二阶段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时期,这个阶段的主要问题体现于书中第三、四、五课之中。两个阶段既有明显的差异又有密切的联系。单元导读对这方面的介绍虽然指出了一些主要特点,实际上尚可继续深入揭示,有一些特点的陈述是值得商榷的。比如说,教材指出古代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是王位世袭制、等级森严的分封制和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度,实际上王位世袭制度和森严的等级是古代中国政治的特点而不仅仅是这个阶段的特点,但教材强调的分封制与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度并没有错。笔者以为中国古代先秦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应该是贵族政治,按照北大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将中国古时概括为方国时期—王国时期—帝国时期说法,夏商周时期当属于方国时期向王国时期的转化阶段,而战国时期则为王国向帝国时期的转换阶段,后一阶段最大的变化是礼崩乐坏,贵族政治的瓦解。而贵族政治最主要的体现应该体现在分封制宗法制以及礼乐制度上,这才是这个时期政治的最主要特点。至于第二阶段的政治特点,笔者完全赞教材对这个阶段政治特点的概述。但能否将两个阶段的政治特点做一个重新的概括,可能对我们理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有更好的帮助。至于这个特点为何,笔者学力有限,只好付之阙如,以待方家教正。

第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作用和影响。一般而言,从现在的理念来看,民主是优越于专制的,集权专制往往是不得人心的。而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又有明显的集权的特征,再加上教材的编排在第一单元之后马上就是古代西方的政治制度教学单元,而西方的政治制度的取舍又是高扬希腊的民主和罗马的法律,因此笔者很担心在教学中会不会在两个单元学完之后师生得出中国的政治制度自古就比西方落后的错误观念。实际上,就教材本身来说,就没有全面介绍西方的政治比如希腊不仅有民主还有寡头政治,这样全面认识中国政治制度的作用和影响就成为教学的关键问题。客观而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虽然大多是以集权的形式呈现,而西方罗马希腊曾经有过法制和民主,但是我们并不能得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落后于西方的结论。众所周知,古代西方的民主制度是有限的民主,许多人是享受不到民主带来的利益的。中国的集权也并非完全是皇帝的独断专行,钱穆先生就反对将中国明清以前的社会称之为君主专制,皇帝的许多行为都是受到制度的制约的。另外集权往往在我们的书中于专制连用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我们可以反对专制,但是中央集权是否也要反对?中央集权是否就意味着专制主义?这些都可以讨论。退一步说,即使是专制主义,是不是专制主义就肯定给历史带来灾难都应该否定?这也很难说,笔者以为,政治制度的合理性应该从历史的客观性的角度去考虑,而不是从现在的观念去臆测古代政治制度,应该承认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对中国文明的发展以及对世界文明的贡献是十分巨大的,否则我们很难理解一个有着落后政治制度的国家曾经有五千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并长期领先于世界!正如张传玺先生所言:“人们都常常说中国是世界上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津津乐道的事例极多,但有一项更伟大的文明,而且已创造出、并行用了两千余年,却为人们所忽视,这就是在中国所实行的中央集权制度。此制度的创行和存在、发展、完善,是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标志;也应当说,是世界古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

当然,我们应该承认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历史合理性并不意味着古代政治制度十全十美,肯定中央集权也不表示我们不喜欢民主,恰恰相反只有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理解放在客观历史的角度才能将民主制度的建设放在更实事求是的位置上,才能使学生更好的认识当今中国的国情和对民主制度的热爱,将历史的思想品德教育功能放在实际的位置上。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嘛很难理解的,不过要看人理解不呢,因为人人理解概念不一,不过知道理解就行,不理解苦想很累的,
中国历史上的秦朝第一次实现了中央集权。但面对旧贵族的强大势力,使得秦二世而亡。汉高祖与新兴贵族势力妥协而建立汉朝,从此走上了缓慢的中央集权道路。到了北宋,皇权的集中已得以稳固实现,但皇帝的个人绝对权威仍向前发展。到了明清,中央集权发展至极点,大臣都要对皇帝三跪九叩,这在以前朝代是没有的。
秦秋以前是奴隶制度,秦秋之后是打着封建之名的奴隶制度
高度的中央集权制度啊

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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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探索出的一条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具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这是一条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政治发展道路,是一条能够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提供根本保障的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广阔沃土,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之中,具有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政治协商制度,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特点在于:一、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二、实行民主集中制,“一府两院”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它负责;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元制度,不依赖任何其他制度而存在,其他各种制度均由这一制度派生,包括政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其他各种法律制度等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还可以表述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中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和政治前提;人民当家做主(即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目的和基础;依法治国是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首先要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实行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体现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我们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紧密结合形成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保证了我国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而且保证了我国政治发展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统一的思想基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是要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不动摇,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和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是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逐步探索并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又一重要形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把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区域自治、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结合起来,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制度。总之,这三项政治制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制度框架,人民当家作主是这些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是要把这三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三是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发挥参政党作用相结合。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的执政党,承担着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的历史重任。任何对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追求,都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如果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政治发展就会失去核心力量和根本保障。同时,中国的民主党派作为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肝胆相照的亲密友党和社会主义参政党,可以在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积极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四是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运用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重要社会主义民主形式。选举民主形式是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一大进步,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标志,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它为人类政治文明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民主形式。两种民主形式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有利于扩大社会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拓宽利益表达渠道,是我国政治发展有效的政治运行载体和民主实现形式,具有西方民主政治不可比拟的广泛性、包容性和真实性。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把包括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在内的各种民主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人民的意愿得到最充分地反映和表达,社会各方面的正当要求得到最大限度地落实和满足。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一方面要尊重和体现我国政治发展的内在规律,另一方面要正视和应对我国政治发展所处的特定环境。同时还需要把握好几条重要原则。一是要始终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使这条道路越走越实。二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这条道路越走越宽。三是要善于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成果,使这条道路越走越活。四是要推进民主政治的制度化建设,使这条道路越走越稳。只有把这几条原则把握好、坚持好,才能坚定不移地走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政治制度一直得到极大的关注,对于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讲话中重点提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我们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由邓小平所提出来的,是在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所提出来的
21世纪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应该是:"通过合作、正义、诚实达到人人平等、人类一体的理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它是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是实现人们当家做主的根本途经和最好形式,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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