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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民国时期底层百姓(主要是无产者半自耕农和贫农)的生活状况越详细越好!如果有文献啥的也推荐一下

时间: 2023-05-14 11:00:44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1次

想了解民国时期底层百姓(主要是无产者半自耕农和贫农)的生活状况越详细越好!如果有文献啥的也推荐一下

列举出春秋战国时期主要的改革或变法。一定要详细。好的加50分

  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和秦国的商鞅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赵简子的改革,邹忌的改革,孙膑的改革,申不害的韩国变法。

  李悝变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提出了“选贤任能,赏罚分明”的国策,主张改变旧的世卿世禄制。对于那些国家没有贡献,完全依靠父祖辈的爵禄享有特权的人,剥夺其官职和俸禄,把这些官职和俸禄授予那些对国家作出贡献的人。因此改善了吏治,同时也大大削弱了旧贵族的特权。
  第二,编制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法典——《法经》,分为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但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政局等方面确实起了重要的作用。
  第三,提出了“尽地力”的农业政策,革除旧有的阡陌封疆,鼓励自由开垦土地,提倡在一块土地上杂种各种粮食作物,要求农户在住宅周围栽树种桑,充分利用空闲地扩大农户农副业生产。增产者赏,减产者罚。事实上破坏了井田制。
  第四,实行“平籴法”。在年成好的时候,政府以平价收购余粮食作为储备,使粮食价不至于暴跌;荒年时再以平价出售,保证粮价不至于暴涨。用这种方法限止商人的投机活动,保护农民利益。
  第五,任用吴起改革军制,精选武士。创建了一支强大的军队——“武卒”,使得“秦兵不敢东向”。
  吴起变法
  详细内容
  变法的内容散见于典籍中,归纳如下:
  (1) 均爵平禄。楚国爵禄是世袭的,即先辈如有功受爵禄,后代子孙虽无功,亦可承袭享有爵禄;而后来一些在战争中立大功者却无爵禄,极大地伤害了将士的积极性。吴起乃“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厉甲兵以时争於天下。”
  另外,“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 吴起要取消世袭的封君、世袭的爵禄,用从封君那里得到的爵禄去奉养经过挑选的有功将士。
  (2) 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削减无用的开支,以奖励真正为国出力报效的战斗之士。
  (3) 春秋至战国时期,楚国用武力灭掉许多国家,开濮地、伐杨粤等,得到了广大领土,但都未及开发。吴起责令楚国一些与王室关系疏远的贵族到僻远的地方去开发。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以所不足,益所有余。” 这是一种新的拓土殖民形式。
  楚悼王付吴起以国政,言听计从。“吴起事悼王,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毁誉,必有伯主强国,不辞祸凶”,“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吴起可算是一个无畏的改革家。
  商鞅变法
  时代背景
  秦国在战国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山东齐、楚、燕、赵、魏、韩这六个大国。其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比山东各国晚了很久。如鲁国 “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制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人殉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栎阳。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 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
  ①形成两大对立的阶级。春秋以来,由于铁器和牛耕的推广使用,大量荒地被开垦出来,一些奴隶主将新开垦的田地变成私产出租,这样出现了地主和农民两个阶级。
  ②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为废除旧贵族世卿世禄的特权,确立封建统治,发展封建经济,各国相继掀起了变法运动。
  ③各国争霸的需要。当时诸侯国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在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各国竞相进行了富国强兵的改革。
  ④为了增强秦国实力,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于是商鞅被重用。
  变法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废井田 开阡陌(为田开阡陌而封疆)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依法律形式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重农抑商 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商鞅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 1.农业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 2.国家通过稳定的土地税保证财政收入。 3.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之上。 4.工商业会加剧劳动力从土地上流失从而造成种种社会问题。 5.商品经济不发达,不如经营土地有保障。
  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的基础。
  变法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推行郡县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奖励军功 实行军功爵制 编制什伍组织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的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也不得铺张。 制定军功爵制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军功爵制发展为后来著名的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使得军工地主势力发展起来,打击奴隶主贵族势力,维护新兴地主势力,使得秦国军事力量发展起来,从“夷狄遇之”到“虎狼之国”。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除世卿世禄制 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改革户籍制度 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地点处。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定秦律 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符合法家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秦国的统治。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社会风俗
  商鞅强制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政策:禁止父子及成年兄弟同居一室: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等。
  编辑本段变法的目的及作用
  目的:富国强兵 作用: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国家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国强兵的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废除了旧的制度,促进了农业生产,提高了军队战斗力,是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诸侯国,为以后兼并六国、统一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变法的过程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6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
  吴起变法
  详细内容
  变法的内容散见于典籍中,归纳如下: (1) 均爵平禄。楚国爵禄是世袭的,即先辈如有功受爵禄,后代子孙虽无功,亦可承袭享有爵禄;而后来一些在战争中立大功者却无爵禄,极大地伤害了将士的积极性。吴起乃“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厉甲兵以时争於天下。” 另外,“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 吴起要取消世袭的封君、世袭的爵禄,用从封君那里得到的爵禄去奉养经过挑选的有功将士。 (2) 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削减无用的开支,以奖励真正为国出力报效的战斗之士。 (3) 春秋至战国时期,楚国用武力灭掉许多国家,开濮地、伐杨粤等,得到了广大领土,但都未及开发。吴起责令楚国一些与王室关系疏远的贵族到僻远的地方去开发。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以所不足,益所有余。” 这是一种新的拓土殖民形式。 楚悼王付吴起以国政,言听计从。“吴起事悼王,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毁誉,必有伯主强国,不辞祸凶”,“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吴起可算是一个无畏的改革家。
  意义
  吴起变法,旨在富国强兵。变法的内容是消灭世卿世禄制,任用贤能,因此这又是一次打击世袭贵族政治经济特权的运动。吴起变法打击了楚国大贵族既得的政治经济利益,遭到大贵族的激烈反对。吴起“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皆甚苦之” ,楚之贵族皆欲害吴起。楚国官员皆楚王室宗支,决不许异姓插足。吴起作为一个外诸侯国的异姓人,跻身于楚上层贵族之间,依靠楚悼王的信任,打击大贵族特权和利益,所遇到的阻力之大,反对之烈,是可以想见的。 新法行之期年,楚悼王死去。在楚悼王的灵堂上,楚国贵戚大臣作乱而共攻吴起。吴起跑到楚悼王的尸体下躲藏,贵族射杀了吴起,也射中了王尸。楚国之法:“丽兵于王尸者,尽加重罪,逮三族。”群臣射王尸者,尽当其罪,因而被夷宗者 70 余家。但变法也因楚悼王和吴起的死而受到挫折。 吴起的变法使楚国国力强盛,曾与魏国“战于州西,西出梁门,军舍林中,马饮于大河。” 楚自庄王以后,又一次打到黄河岸边,使中原国家刮目相看。吴起又以战略家的眼光,向南扩展疆域,“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 。江南归入楚国势力范围。
  评价
  吴起变法虽然失败,但变法却在楚国贵族政治中激起了巨大的波澜。吴起变法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在楚国的政治生活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如《韩非子·喻老》云:“楚邦之法,禄臣再世而收地”;《淮南子·人间训》云:“楚国之俗,功臣二世而绝禄。”这些现象与吴起变法中的“封君三世收其爵禄”的条文相合,应该说是吴起变法以后出现的。吴起变法促进了楚国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化。
  赵简子的改革
  赵鞅受到了士鞅的打压,但是他不甘心,不甘心自己的青春就这样荒度,他开始关注民生,关注社会 经济上,赵简子革新亩制,调整赋税。春秋末年,适当扩大亩制有利于农业和地主经济的发展。为此,六卿都突破了“百步为亩”的旧经界,但范氏、中行氏和智氏的亩制不及韩、赵、魏的亩制大,韩魏的亩制又不及赵的亩制大。赵氏亩制“以百廿步为宽,以二百四十步为长”。而赵氏赋税却最轻,范氏、中行氏、韩魏“伍税之”,赵氏“公无税焉”。孙武分析了晋国六家改革后,认为赵氏的改革是比较成功的,因此“晋国归焉”。 在政治上,赵简子礼贤下士,选贤任能。他重用董安于、尹铎、傅便、邮无恤、史黯、窦犨等人,同卫庄公、扁鹊、姑布子卿等名土的关系也极为融洽。赵简子虚心纳谏,表彰敢于指出他错误的臣下。赵简子派尹铎治理晋阳,事先告诉他一定要拆除中行寅等人所筑的壁垒。尹铎到任却加固增修原有的壁垒。赵简子到晋阳,看到壁垒,一定要杀掉尹铎才入城。经人进谏,指出增修壁垒的必要,赵简子反而“以免难之赏赏尹铎”。赵简子的家臣周会好直谏,周舍死后,赵简子每每听朝,常面露不悦,大夫请罪,赵简子说:“诸大夫朝,徒闻唯唯,不闻周舍之鄂鄂,是以忧也……”简子由此能附赵邑而怀晋人。 军事上,赵简子奖励军功,以功释奴。公元前493年,赵简子率军迎战增援范氏、中行氏的郑国军队,誓师时宣布,“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这个命令的颁布,大大鼓舞了晋军的士气,对取得战争的胜利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赵简子努力推行新兴封建制度的努力:在经济上,推行当时对老百姓最为有利的田亩征税制;在政治上,推行郡县制,对战场上有战功者的奖励不是采用分封采邑的故旧办法,而是实行郡县。改革使赵氏家族的经济势力得到增强,政治威望得到提高,逐步扭转过去赵氏处于劣势的不利状况。
  邹改忌的改革
  齐国任用邹忌进行改革,和韩国任用申不害进行改革、秦国任用商鞅变法,几乎是同时的。 公元前三五七年齐威王即位。不久,邹忌就“以鼓琴见威王”,用“鼓琴”的节奏来说明“治国家而弭(安定)人民”的道理。他认为,君好比琴上的大弦,弹起来 “浊以春温”;相好比琴上的小弦,弹起来“廉折以清”;政令好比弹起来“攫之深而舍(释)之愉(舒)”。弹得“大小相益”,“复而不乱”,琴音就协调好听,“治国家而弭人民”是同样的道理。齐威王很赏识他,三个月后就授给相印。 邹忌推行法家政策 从齐威王的父亲田桓公开始,齐国在国都临淄西边稷门外的稷下地方,设立学宫,招徕各派学者前来著书立说,议论政治,称为“稷下先生”,也称为博士。稷下先生中有个叫淳于髡的,是家奴性质的赘婿出身,是个进步的思想家,曾经两次当面指责儒家孟轲,认为鲁缪公重用儒家而弄得国家削弱,说明儒家“无益于国”,像儒家那样“为其事而无其功者”,就算不得“贤者”(《孟子·告子下篇》)。这时淳于髡用“微言”进说邹忌,使得邹忌决定了下列的策略: 对于国君,“请谨毋离前”,“请谨事左右”;
  对于人民,“请自附于万民”; 对于臣下,“请谨择君子,毋杂小人其间”,“请谨修法律而督奸吏”(《史记·田世家》) 这些主张顺从国君行事,主张选择“君子”担任官吏而防止“小人”混杂,主张修订法律而监督清除奸吏,都是法家的政策。 邹忌很重视推荐人才,齐威王也很重用这些人才,把他们都看作“宝”。有一次齐威王和魏惠王一起在郊外打猎,魏惠王夸耀自己有“径寸之珠”十枚,可以“照车前后各十二乘”,所以是“宝”;而齐威王则认为他的“宝”不同,几个得力的大臣才是他的“宝”,例如守南城的檀子,守高唐(今山东高唐东)的盼子,守徐州(即平舒,今河北大城东)的黔夫,“使备盗贼”的种首,都是他的“宝”,“将以照千里”(《史记·田世家》)。 这时齐国的人才很多,孙膑也由于田忌的推荐而担任军师。这都是邹忌推行法家“谨择君子”政策的结果。针对齐国“百官荒乱”的局面,淳于髡曾以隐语(谜语)进说齐威王,他问齐威王:“国中有大鸟,止于王庭,三年不蜚(飞)又不鸣,王知此鸟何也?”威王回答说:“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随即召集全国地方官七十二人,“赏一人,诛一人”(《史记·滑稽列传》)。 因为即墨大夫治理即墨(今山东平度东南),“田野辟,民人给,官无留事,东方以宁”,而并不事奉国君左右以求誉,齐威王赏给他万家的食邑。又因为阿(今山东阳谷东北阿城)大夫治理阿,“田野不辟,民贫苦”,而用币事奉国君左右以求誉,齐威王把阿大夫连同左右称誉他的人都烹死了。据说,从此“齐国震惧,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史记·田世家》)。这又是邹忌推行法家“谨修法律而督奸吏”政策的具体实施。 同时,由于邹忌的进说,齐威王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据说,令刚下时,群臣前来进谏的门庭若市;几个月之后,还有时有人进谏;一年之后,“虽欲言无可进者”(《战国策。齐策一》)。这里不免夸大其词,但是,这样提倡臣下进谏,对君主政权的政治改革确是有帮助的。齐威王和邹忌进行政治改革,接受臣下意见,注意选拔人才,除去不称职的奸吏,奖励得力的将领和官吏,其目的是在巩固统治秩序的同时,谋求国家的富强,这自然也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因而经过一番改革,齐国在政治、经济上都有了新气象。
  孙膑的改革,加强了齐国的武备,提高了战斗力。
  申不害的韩国变法
  两周时期的郑州-申不害变法图强
  申不害变法图强
  申不害,原为郑国京(今河南荥阳东南)人,战国中期法家著名代表人物。
  公元前375年郑国被韩国灭亡,京地纳入韩国版图。韩国的版图扩大了不少,但是韩国与其他大国相比,无论从国土面积,还是从国力上讲,都不能算是强国。此时,各国的变法运动风起云涌,不变法就有落后和被别人吃掉的危险。在已经进行的变法中,魏国的李悝变法是比较成功的一个榜样。李悝是法家人物,所以,韩昭侯也想用一个法家人物主持变法。他选中了法家重要的代表人物——申不害。公元前355年,韩昭侯任用申不害为相,在韩国实行变法。
  申不害除了与其他法家人物一样讲法治外,主要强调君主的统治之“术”,即任用、监督、考核臣下的方法。他认为君主委任官吏,要考察他们是否名副其实,工作是否称职,言行是否一致,对君主是否忠诚,再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提拔和清除。“术”的提出,对于当时建立官吏的任免考课制度,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申不害特别指出君主要暗中用“术”,不让臣子知道,这实际上成了一种权术。这种权术保证了君主的权威,不至于旁落。但是,过分强调“术”,没有相应法治制约,那么臣下也可以运用权术来应付君主,所以,申不害教韩昭侯用术的结果,使相当一部分大臣也变得老奸巨猾起来。
  但总体上来说,申不害的改革是很有成绩的。《史记》上说:申不害在韩国变法十几年,国家太平,兵力强盛,没有人敢侵略韩国。而且,韩国还在扩张上取得不小成绩。公元前353年攻东周,取陵观、刑丘(今河南温县东北)、高都(今河南洛阳南)、利(不详),公元前346年韩国又与魏国联合出兵,攻取了楚国的上蔡(今河
  南上蔡西南)。看来,申不害的学说尽管被韩非指出有许多不足,但他主持的韩国变法,确实是收到了富国强兵的效果。
  所以,在韩国历史上,申不害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政治改革家。
  申不害变法内容
  申不害主张以法治国,实行进一步改革,并汲取道家“君人南面之术”加以改造,提出了一整套“修术行道”,“内修政教”的“术”治方略。
  申不害在韩国变法改革,第一步就是整顿吏治,加强君主集权统治。在韩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挟封地自重的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强族开刀。果断收回其特权,推毁其城堡,清理其府库财富充盈国库,这不但稳固了韩国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韩国实力大增。与此同时,大行“术”治,整顿官吏队伍,对官吏加强考核和监督,“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有效提高了国家政权的行政效率,使韩国显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局面。随后,他又向韩昭侯建议整肃军兵,并主动请命,自任韩国上将军,将贵族私家亲兵收编为国家军队,与原有国兵混编,进行严酷的军事训练,使韩国的战斗力大为提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申不害为富国强兵,还十分重视土地问题。他说:“四海之内,六合之间,曰‘奚贵,土,食之本也。(《太平御览》引)又说:“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号令不同,而俱王天下,何也?必当国富而粟多也。”(《申子"大体编》)因而他极力主张百姓多开荒地,多种粮食。同时,他还重视和鼓励发展手工业,特别是兵器制造。所以战国时代,韩国冶铸业是比较发达的。当时就有“天下之宝剑韩为众”、“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战国策"韩策一》)的说法。
  申不害相韩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史记"老子韩非子列传》)韩国虽然处于强国的包围之中,却能相安无事,成为与齐、楚、燕、赵、魏、秦并列的战国七雄之一。
  以上是春秋战国时期主要的改革或变法,望楼主采纳,给分啊,谢谢!!!
, 变法的目的与变法过程变法目的:
公元前475年至221年,是我国历史上的战国时期.经过春秋时期的长期战争,到战国时形成了齐,魏,赵,秦,楚,燕齐国争雄的局面.各诸侯国为了巩固地主阶级政权,加强对农民的控制与剥削,赢得兼并战争的胜利,纷纷进行社会政治经济改革,掀起了变法的运动. 变法措施的推行,促进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使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促使社会经济呈现繁荣的景象.变法改革与经济发展,是各国对外战争的两大支柱,并对战争的后果带来直接的影响.
1,为了巩固地主阶级政权;
2,为了巩固封建地主制生产关系;
3,为了清除领主制的残余势力.
变法过程: 从公元前五世纪中叶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开始,到公元前四世纪中叶秦孝公用商鞅变法止,各国变法持续了两个世纪左右.其中斗争最激烈,起重要作用,效果最为显著的是秦国的商鞅变法,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

魏国李悝变法最早,为各国变法做出了榜样;商鞅变法是各国变法的大成,取得的效果最大,为秦国最后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影响最大. 此外的变法还有:韩国申不害变法('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齐国邹忌改革(立稷下学宫,以孙膑为军师),燕国子之,乐毅改革,等等.

二,各国的变法运动
1,首先进行变法改革的是魏国.魏文侯即位后,任用李悝进行变法.其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第一,'尽地力之教',即充分发挥土地的潜力,以提高粮食产量,增加收入.他说.:'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不勤,则损益如之.'为了防止谷价大起大落,他还实行了'平籴法',作为'尽地力'的补充,这样既可防止商人抬高粮价,又能做到'取有余以补不足'(《汉书 食货志上》,从而保障了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物价的稳定.
第二,'食有劳而禄有功',即把爵位赐给有功于国家的人,对于那些于国无功的'淫民'则剥夺其爵位,打击了旧贵族,维护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利益.
第三,制定《法经》.为了确定封建法制,进一步巩固封建政权,李悝'集诸国刑',作《法经》六篇,即'盗,贼,囚,捕,杂,具'.《法经》集春秋以来成文法之大成,其宗旨在于防止和镇压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维护剥削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魏国在战国初期成为最强盛的国家,与李悝的变法改革是分不开的.
2,继魏改革的是楚国.楚悼王即位后,励精图治,奋发图强.恰在这时,吴起弃魏奔楚,被楚悼王任为宛(今河南南阳)守,不久升任为令尹(相当于其他国家的相),主持变法.吴起变法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限制封君,'三世而收爵禄'.封军即分封的宗室,贵族,外戚,功臣,他们高官厚禄,世代相袭.吴起取消了他们的特权,规定,凡封君之子孙三世无功,则取消他们的封君之号,不再享有封君的特权.
第二,'损不急之官'. 针对楚国官员冗滥,官俸过高的弊病,精简机构,裁汰官员,削减官俸,从而提高了行政效率,保证了改革的进行.
第三,强兵吴起仕魏时就曾改革军事制度,建立了武卒制.到楚国后,他决心也建立一支像魏武卒式的军队,'厉甲兵以时争于天下'.他加强对军队训练,严格商法制度,在战争中,'进有重赏,退有重刑'(《吴子 治兵》).吴起的上述改革,使楚国由弱转强,迅速发展起来,出现了'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的强盛局面,各诸侯国均为之震惊. 但是,正当楚国改革处于高潮时,前318年,支持改革的楚悼王病死,一些旧贵族便乘机反扑,群起围攻吴起,吴起无处躲藏,便伏在悼王身下,结果被乱箭射死,随后又被车裂支解.吴起变法失败后,楚国的社会矛盾日益加深.楚国虽然地大物博,但屡败于邻国,国势日衰.
3.韩国在韩昭侯时,任用申不害为相进行改革.申不害主张用'术'治理天下,同时主张依法办事.但在实践过程中,用'术'有余,立'法'不足,而'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能力,所以韩国的改革成效不如其他国家.
4,赵国在赵武灵王时,改革军制,推行胡服骑射,即模仿游牧民族骑兵的训练和装备,组建一支能够独立作战的轻骑部队.通过改革,使赵国的武装力量迅速壮大.
5.齐国在齐威王时,任用邹忌为相进行改革,广开言路,整顿吏治,使'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他在国都临淄设立稷下学宫,招揽各国人才,让他们著书立说,为齐国所用,他重视武备建设,任用孙膑为军师,负责训练军队,先后在桂陵,马陵打败魏军,齐国军威大振.齐国还派兵击败赵,魏,卫等国,收复了被侵占的土地,成为东方强国.
6. 燕国是北方的一个大国,但国势并不强大,在战国前期几乎是无声无息.战国中期,燕王哙任子之为相,进行改革,后来干脆把君位禅让给子之,结果引起了旧贵族的反对,齐国乘机出兵干涉,子之被杀.经过这次动乱,燕国更加虚弱,燕昭王时筑黄金台招揽贤士,得到乐毅等人的辅佐,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燕国国势又逐渐强大起来.
7.战国时期变法改革最彻底的是秦国.公元前359年和前350年,秦孝公先后两次任用商鞅进行变法.两次变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内容:
(1)奖励军功,建立军功爵制.废除世卿世禄制,规定宗室贵族凡没有军功的人,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一般百姓,立有军功,也可授爵.军功爵共分二十级,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不同的爵位,官位,田地和服劳役的'庶子'等.军功爵制的推行,提高了士兵作战的积极性,加强了秦国的军事力量,打击了旧贵族势力,也培植了大批军功地主.
(2)废井田,开阡陌.废除井田制度,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由国家按土地亩数向土地的所有者征收土地税.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努力从事耕作,纺织者,给与奖赏,从事工商业或懒惰者,没入官府为奴.同时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以促进封建小农经济的发展.
(4)推行县制,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将全国划分为三十个县,县设令,丞,由国君直接任免.把农民编入民籍,五家一伍,什家一什,行什伍连坐之法,相互监督.奖励告密,'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者同罚'(《史记·商君列传》)从而加强了地主阶级的统治.
(5)迁都咸阳.将国都由栎阳(今陕西富平)迁至咸阳,以适应向东发展的需要. 商鞅变法使封建制在秦国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促使了秦国政治,经济,军事的发展,使秦国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统一六国创造了条件.商鞅变法触犯了一些旧贵族的利益,因此前338年秦孝公死后,商鞅被车裂处死.但新法已深入人心,不可动摇.

三,变法的效果和意义
1,巩固了地主阶级专政. 最为突出的是秦国,其通过商鞅变法,建立了中央集权制,普遍推行郡县制,商鞅把原来没有建立郡县的地方都建立了起来,共31个县,每一个县设令,设丞,在县下面设'什伍'组织,把农民固定起来,规定'什伍连坐',使农民互相监督,共同守法.
2,各国先后建立了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
(1)各国国君名号和职权发生了变化.随着各国势力范围的不断扩大,君主的地位日渐提高,周王分封时赐予的名号已与他们的政治地位不相符合,他们想用最能显示尊贵的名称—'王'来作为自己的称号. 楚国国君首先称王,其后各国君主竞相仿效,于是'王'这一称号加入了新的内容,它已不是周天子的专称,而是拥有实权的一国之主的称号. '夫擅国之谓王,能利害之谓王,制杀生之谓王.'(《资治通鉴》卷5)(专制含义明显)其专制的含义已十分明显.
(2)以文武分职为特点的中央集权官僚机构建立起来.在君主之下,有一系列官僚组织.其中相和将是其首脑,文武分职是其特点.相是百官之首,又称相邦或相国.《荀子 王霸》'相者,论列百官之长,要百事之听,以饬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劳,论其庆赏,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将或称将军,为武官之长.战国时期,各大国经常保持有几十万的兵力,各国还建立了常备兵,如魏之'武卒'和齐之'技击'.文武分职是君主控制臣下的重要手段,'官分文武,王之二数也'(《尉缭子 原官》)
(3)君主继承制的发展.随着君主集权局面的形成,为了稳定最高统治集团内部的关系,嫡长子继承制越来越适应形势的需要,在经历了众多的跌宕反复以后,嫡长继承制终于稳定下来.由于嫡长制的建立,促使后宫的嫡庶嫔妃制也日益严格,为了保证君主继承者的纯正血统,防止后妃与其他男子私通,多用宦官服务于后宫,宦官弄权作为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物不可避免地出现了.
(4)郡县制取代了分封采邑制.在在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国在新兼并的地区立县,由国君直接管辖,具有加强边防的性质.春秋末年,晋在边地设立郡也是为了巩固边防,但最初郡比县地位低.战国时期边地发展,于是在郡下开始分设若干县,由此产生了郡县两级制的地方机构.郡设守,县设令,郡县的政令受制于中央,郡县的长官由中央任免,不能世袭;县下有乡里,乡设'三老',里设里正;乡里以下设什伍组织,把个体农民编制在土地上.
(5)封建法制确立.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秦国商鞅参照《法经》制定了秦国的法律,它们是我国最早的系统化封建法典.
(6)新的官吏管理制度确立.随着世卿制的破坏,新的官吏选任制度逐渐确立,特别是各国在变法过程中,大胆创新,任人唯贤,使立功仕进,荐举仕进,献策仕进等新的选官制度逐步完备.管理由国君任免,不再封赐采邑,改为用粮食作为官吏的俸禄,这种君臣关系已带有雇用的性质.国军对重要官吏和地方长官进行考核,决定其升迁任免.考核后的奖罚取决于君主的意志,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这种官僚制度使国君集权于一身,初步形成了中央集权政治.
3,通过变法,各个国家普遍富强起来.如李悝在魏国的变法是'行之魏国,国以富强.'(《汉书 食货志》,秦商鞅变法是'商鞅之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 商君列传》)使秦每次打仗都取得了胜利.楚国吴起的变法效果小一点.

四,战国时期,随着地主制封建政权的建立,阶级关系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成为社会的主要构成部分.
(1)__ 地主阶级,一部分是由原来的贵族转化而来,他们在井田以外大量开垦私田并在新开辟的土地上采用封建的租佃剥削关系,逐渐转变为新兴的地主.另一部分是由一些立有军功的将士转化而来,他们在战场上立有军功,按军功大小取得数目不等的土地,从而成为军功地主.还有一部分是商人通过购买土地转化而来.
(2)__ 自耕农即个体农民,大部分是从庶人转化而来,国家用什伍制度把他们编制在户籍上,使他们不得迁徙,以承担国家的租赋徭役.
(3)佃农和雇农是失去土地依附于地主的破产自耕农,他们要把收成的一半以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这就是所谓'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汉书 食货志上》)
(4)庶子是战国时期一种依附地主的农民.庶子每月要给主人服役六天,但主人可随时将其调来服役,庶子对主人有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
(5)官奴隶和私奴隶.战国时期,由于封建制刚刚确立,奴隶制残余大量存在,官府中有一些从事手工业的奴隶,有的还用于筑城,畜牧和各种差役,这些奴隶称为官奴.一些富商大贾和大地主也占有大量奴隶,主要从事手工业生产和家务杂役,这些奴隶称为
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和秦国的商鞅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赵简子的改革,邹忌的改革,孙膑的改革,申不害的韩国变法。
李悝变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提出了“选贤任能,赏罚分明”的国策,主张改变旧的世卿世禄制。对于那些国家没有贡献,完全依靠父祖辈的爵禄享有特权的人,剥夺其官职和俸禄,把这些官职和俸禄授予那些对国家作出贡献的人。因此改善了吏治,同时也大大削弱了旧贵族的特权。
第二,编制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法典——《法经》,分为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但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政局等方面确实起了重要的作用。
第三,提出了“尽地力”的农业政策,革除旧有的阡陌封疆,鼓励自由开垦土地,提倡在一块土地上杂种各种粮食作物,要求农户在住宅周围栽树种桑,充分利用空闲地扩大农户农副业生产。增产者赏,减产者罚。事实上破坏了井田制。
第四,实行“平籴法”。在年成好的时候,政府以平价收购余粮食作为储备,使粮食价不至于暴跌;荒年时再以平价出售,保证粮价不至于暴涨。用这种方法限止商人的投机活动,保护农民利益。
第五,任用吴起改革军制,精选武士。创建了一支强大的军队——“武卒”,使得“秦兵不敢东向”。
吴起变法
变法的内容散见于典籍中,归纳如下:
(1) 均爵平禄。楚国爵禄是世袭的,即先辈如有功受爵禄,后代子孙虽无功,亦可承袭享有爵禄;而后来一些在战争中立大功者却无爵禄,极大地伤害了将士的积极性。吴起乃“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厉甲兵以时争於天下。”
另外,“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 吴起要取消世袭的封君、世袭的爵禄,用从封君那里得到的爵禄去奉养经过挑选的有功将士。
(2) 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削减无用的开支,以奖励真正为国出力报效的战斗之士。
(3) 春秋至战国时期,楚国用武力灭掉许多国家,开濮地、伐杨粤等,得到了广大领土,但都未及开发。吴起责令楚国一些与王室关系疏远的贵族到僻远的地方去开发。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以所不足,益所有余。” 这是一种新的拓土殖民形式。
楚悼王付吴起以国政,言听计从。“吴起事悼王,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毁誉,必有伯主强国,不辞祸凶”,“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吴起可算是一个无畏的改革家。
商鞅变法
时代背景
秦国在战国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山东齐、楚、燕、赵、魏、韩这六个大国。其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比山东各国晚了很久。如鲁国 “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制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人殉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栎阳。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 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
①形成两大对立的阶级。春秋以来,由于铁器和牛耕的推广使用,大量荒地被开垦出来,一些奴隶主将新开垦的田地变成私产出租,这样出现了地主和农民两个阶级。
②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为废除旧贵族世卿世禄的特权,确立封建统治,发展封建经济,各国相继掀起了变法运动。
③各国争霸的需要。当时诸侯国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在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各国竞相进行了富国强兵的改革。
④为了增强秦国实力,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于是商鞅被重用。
变法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废井田 开阡陌(为田开阡陌而封疆)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依法律形式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重农抑商 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商鞅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 1.农业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 2.国家通过稳定的土地税保证财政收入。 3.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之上。 4.工商业会加剧劳动力从土地上流失从而造成种种社会问题。 5.商品经济不发达,不如经营土地有保障。
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的基础。
变法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推行郡县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奖励军功 实行军功爵制 编制什伍组织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的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也不得铺张。 制定军功爵制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军功爵制发展为后来著名的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使得军工地主势力发展起来,打击奴隶主贵族势力,维护新兴地主势力,使得秦国军事力量发展起来,从“夷狄遇之”到“虎狼之国”。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除世卿世禄制 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改革户籍制度 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地点处。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定秦律 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符合法家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秦国的统治。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社会风俗
商鞅强制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政策:禁止父子及成年兄弟同居一室: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等。
编辑本段变法的目的及作用
目的:富国强兵 作用: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国家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国强兵的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废除了旧的制度,促进了农业生产,提高了军队战斗力,是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诸侯国,为以后兼并六国、统一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变法的过程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6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
吴起变法
详细内容
变法的内容散见于典籍中,归纳如下: (1) 均爵平禄。楚国爵禄是世袭的,即先辈如有功受爵禄,后代子孙虽无功,亦可承袭享有爵禄;而后来一些在战争中立大功者却无爵禄,极大地伤害了将士的积极性。吴起乃“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厉甲兵以时争於天下。” 另外,“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 吴起要取消世袭的封君、世袭的爵禄,用从封君那里得到的爵禄去奉养经过挑选的有功将士。 (2) 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削减无用的开支,以奖励真正为国出力报效的战斗之士。 (3) 春秋至战国时期,楚国用武力灭掉许多国家,开濮地、伐杨粤等,得到了广大领土,但都未及开发。吴起责令楚国一些与王室关系疏远的贵族到僻远的地方去开发。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以所不足,益所有余。” 这是一种新的拓土殖民形式。 楚悼王付吴起以国政,言听计从。“吴起事悼王,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毁誉,必有伯主强国,不辞祸凶”,“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吴起可算是一个无畏的改革家。
意义
,变法的目的与变法过程变法目的:
公元前475年至221年,是我国历史上的战国时期.经过春秋时期的长期战争,到战国时形成了齐,魏,赵,秦,楚,燕齐国争雄的局面.各诸侯国为了巩固地主阶级政权,加强对农民的控制与剥削,赢得兼并战争的胜利,纷纷进行社会政治经济改革,掀起了变法的运动. 变法措施的推行,促进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使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促使社会经济呈现繁荣的景象.变法改革与经济发展,是各国对外战争的两大支柱,并对战争的后果带来直接的影响.
1,为了巩固地主阶级政权;
2,为了巩固封建地主制生产关系;
3,为了清除领主制的残余势力.
变法过程: 从公元前五世纪中叶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开始,到公元前四世纪中叶秦孝公用商鞅变法止,各国变法持续了两个世纪左右.其中斗争最激烈,起重要作用,效果最为显著的是秦国的商鞅变法,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

魏国李悝变法最早,为各国变法做出了榜样;商鞅变法是各国变法的大成,取得的效果最大,为秦国最后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影响最大. 此外的变法还有:韩国申不害变法('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齐国邹忌改革(立稷下学宫,以孙膑为军师),燕国子之,乐毅改革,等等.

二,各国的变法运动
1,首先进行变法改革的是魏国.魏文侯即位后,任用李悝进行变法.其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第一,'尽地力之教',即充分发挥土地的潜力,以提高粮食产量,增加收入.他说.:'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不勤,则损益如之.'为了防止谷价大起大落,他还实行了'平籴法',作为'尽地力'的补充,这样既可防止商人抬高粮价,又能做到'取有余以补不足'(《汉书 食货志上》,从而保障了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物价的稳定.
第二,'食有劳而禄有功',即把爵位赐给有功于国家的人,对于那些于国无功的'淫民'则剥夺其爵位,打击了旧贵族,维护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利益.
第三,制定《法经》.为了确定封建法制,进一步巩固封建政权,李悝'集诸国刑',作《法经》六篇,即'盗,贼,囚,捕,杂,具'.《法经》集春秋以来成文法之大成,其宗旨在于防止和镇压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维护剥削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魏国在战国初期成为最强盛的国家,与李悝的变法改革是分不开的.
2,继魏改革的是楚国.楚悼王即位后,励精图治,奋发图强.恰在这时,吴起弃魏奔楚,被楚悼王任为宛(今河南南阳)守,不久升任为令尹(相当于其他国家的相),主持变法.吴起变法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限制封君,'三世而收爵禄'.封军即分封的宗室,贵族,外戚,功臣,他们高官厚禄,世代相袭.吴起取消了他们的特权,规定,凡封君之子孙三世无功,则取消他们的封君之号,不再享有封君的特权.
第二,'损不急之官'. 针对楚国官员冗滥,官俸过高的弊病,精简机构,裁汰官员,削减官俸,从而提高了行政效率,保证了改革的进行.
第三,强兵吴起仕魏时就曾改革军事制度,建立了武卒制.到楚国后,他决心也建立一支像魏武卒式的军队,'厉甲兵以时争于天下'.他加强对军队训练,严格商法制度,在战争中,'进有重赏,退有重刑'(《吴子 治兵》).吴起的上述改革,使楚国由弱转强,迅速发展起来,出现了'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的强盛局面,各诸侯国均为之震惊. 但是,正当楚国改革处于高潮时,前318年,支持改革的楚悼王病死,一些旧贵族便乘机反扑,群起围攻吴起,吴起无处躲藏,便伏在悼王身下,结果被乱箭射死,随后又被车裂支解.吴起变法失败后,楚国的社会矛盾日益加深.楚国虽然地大物博,但屡败于邻国,国势日衰.
3.韩国在韩昭侯时,任用申不害为相进行改革.申不害主张用'术'治理天下,同时主张依法办事.但在实践过程中,用'术'有余,立'法'不足,而'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能力,所以韩国的改革成效不如其他国家.
4,赵国在赵武灵王时,改革军制,推行胡服骑射,即模仿游牧民族骑兵的训练和装备,组建一支能够独立作战的轻骑部队.通过改革,使赵国的武装力量迅速壮大.
5.齐国在齐威王时,任用邹忌为相进行改革,广开言路,整顿吏治,使'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他在国都临淄设立稷下学宫,招揽各国人才,让他们著书立说,为齐国所用,他重视武备建设,任用孙膑为军师,负责训练军队,先后在桂陵,马陵打败魏军,齐国军威大振.齐国还派兵击败赵,魏,卫等国,收复了被侵占的土地,成为东方强国.
6. 燕国是北方的一个大国,但国势并不强大,在战国前期几乎是无声无息.战国中期,燕王哙任子之为相,进行改革,后来干脆把君位禅让给子之,结果引起了旧贵族的反对,齐国乘机出兵干涉,子之被杀.经过这次动乱,燕国更加虚弱,燕昭王时筑黄金台招揽贤士,得到乐毅等人的辅佐,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燕国国势又逐渐强大起来.
7.战国时期变法改革最彻底的是秦国.公元前359年和前350年,秦孝公先后两次任用商鞅进行变法.两次变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内容:
(1)奖励军功,建立军功爵制.废除世卿世禄制,规定宗室贵族凡没有军功的人,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一般百姓,立有军功,也可授爵.军功爵共分二十级,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不同的爵位,官位,田地和服劳役的'庶子'等.军功爵制的推行,提高了士兵作战的积极性,加强了秦国的军事力量,打击了旧贵族势力,也培植了大批军功地主.
(2)废井田,开阡陌.废除井田制度,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由国家按土地亩数向土地的所有者征收土地税.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努力从事耕作,纺织者,给与奖赏,从事工商业或懒惰者,没入官府为奴.同时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以促进封建小农经济的发展.
(4)推行县制,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将全国划分为三十个县,县设令,丞,由国君直接任免.把农民编入民籍,五家一伍,什家一什,行什伍连坐之法,相互监督.奖励告密,'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者同罚'(《史记·商君列传》)从而加强了地主阶级的统治.
(5)迁都咸阳.将国都由栎阳(今陕西富平)迁至咸阳,以适应向东发展的需要. 商鞅变法使封建制在秦国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促使了秦国政治,经济,军事的发展,使秦国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统一六国创造了条件.商鞅变法触犯了一些旧贵族的利益,因此前338年秦孝公死后,商鞅被车裂处死.但新法已深入人心,不可动摇.

三,变法的效果和意义
1,巩固了地主阶级专政. 最为突出的是秦国,其通过商鞅变法,建立了中央集权制,普遍推行郡县制,商鞅把原来没有建立郡县的地方都建立了起来,共31个县,每一个县设令,设丞,在县下面设'什伍'组织,把农民固定起来,规定'什伍连坐',使农民互相监督,共同守法.
2,各国先后建立了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
(1)各国国君名号和职权发生了变化.随着各国势力范围的不断扩大,君主的地位日渐提高,周王分封时赐予的名号已与他们的政治地位不相符合,他们想用最能显示尊贵的名称—'王'来作为自己的称号. 楚国国君首先称王,其后各国君主竞相仿效,于是'王'这一称号加入了新的内容,它已不是周天子的专称,而是拥有实权的一国之主的称号. '夫擅国之谓王,能利害之谓王,制杀生之谓王.'(《资治通鉴》卷5)(专制含义明显)其专制的含义已十分明显.
(2)以文武分职为特点的中央集权官僚机构建立起来.在君主之下,有一系列官僚组织.其中相和将是其首脑,文武分职是其特点.相是百官之首,又称相邦或相国.《荀子 王霸》'相者,论列百官之长,要百事之听,以饬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劳,论其庆赏,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将或称将军,为武官之长.战国时期,各大国经常保持有几十万的兵力,各国还建立了常备兵,如魏之'武卒'和齐之'技击'.文武分职是君主控制臣下的重要手段,'官分文武,王之二数也'(《尉缭子 原官》)
(3)君主继承制的发展.随着君主集权局面的形成,为了稳定最高统治集团内部的关系,嫡长子继承制越来越适应形势的需要,在经历了众多的跌宕反复以后,嫡长继承制终于稳定下来.由于嫡长制的建立,促使后宫的嫡庶嫔妃制也日益严格,为了保证君主继承者的纯正血统,防止后妃与其他男子私通,多用宦官服务于后宫,宦官弄权作为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物不可避免地出现了.
(4)郡县制取代了分封采邑制.在在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国在新兼并的地区立县,由国君直接管辖,具有加强边防的性质.春秋末年,晋在边地设立郡也是为了巩固边防,但最初郡比县地位低.战国时期边地发展,于是在郡下开始分设若干县,由此产生了郡县两级制的地方机构.郡设守,县设令,郡县的政令受制于中央,郡县的长官由中央任免,不能世袭;县下有乡里,乡设'三老',里设里正;乡里以下设什伍组织,把个体农民编制在土地上.
(5)封建法制确立.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秦国商鞅参照《法经》制定了秦国的法律,它们是我国最早的系统化封建法典.
(6)新的官吏管理制度确立.随着世卿制的破坏,新的官吏选任制度逐渐确立,特别是各国在变法过程中,大胆创新,任人唯贤,使立功仕进,荐举仕进,献策仕进等新的选官制度逐步完备.管理由国君任免,不再封赐采邑,改为用粮食作为官吏的俸禄,这种君臣关系已带有雇用的性质.国军对重要官吏和地方长官进行考核,决定其升迁任免.考核后的奖罚取决于君主的意志,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这种官僚制度使国君集权于一身,初步形成了中央集权政治.
3,通过变法,各个国家普遍富强起来.如李悝在魏国的变法是'行之魏国,国以富强.'(《汉书 食货志》,秦商鞅变法是'商鞅之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 商君列传》)使秦每次打仗都取得了胜利.楚国吴起的变法效果小一点.

四,战国时期,随着地主制封建政权的建立,阶级关系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成为社会的主要构成部分.
(1)__ 地主阶级,一部分是由原来的贵族转化而来,他们在井田以外大量开垦私田并在新开辟的土地上采用封建的租佃剥削关系,逐渐转变为新兴的地主.另一部分是由一些立有军功的将士转化而来,他们在战场上立有军功,按军功大小取得数目不等的土地,从而成为军功地主.还有一部分是商人通过购买土地转化而来.
(2)__ 自耕农即个体农民,大部分是从庶人转化而来,国家用什伍制度把他们编制在户籍上,使他们不得迁徙,以承担国家的租赋徭役.
(3)佃农和雇农是失去土地依附于地主的破产自耕农,他们要把收成的一半以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这就是所谓'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汉书 食货志上》)
(4)庶子是战国时期一种依附地主的农民.庶子每月要给主人服役六天,但主人可随时将其调来服役,庶子对主人有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
(5)官奴隶和私奴隶.战国时期,由于封建制刚刚确立,奴隶制残余大量存在,官府中有一些从事手工业的奴隶,有的还用于筑城,畜牧和各种差役,这些奴隶称为官奴.一些富商大贾和大地主也占有大量奴隶,主要从事手工业生产和家务杂役,这些奴隶称为私奴.
分封制到郡县制的转化。
也就是说分封社会到皇权专制社会的变革。
秦国的商鞅。
韩国的申不害都是这样。加强了中央政权的权力集中。
这种变法都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潮流

旧中国所受的耻辱和新中国取得的成就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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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的真正解放

“中国人民真正解放了”是今日中国最流行的口号之一。表面看来,凡是口号都或多或少地具有宣传性。但从历史观点看来,这口号是无可否认的、空前的、崭新的基本事实。从最早有文献的商代起,国王是世袭的,“国”是“王室”的扩大,国家的土地是国王的“产业”。商部落国家最大多数的成员,即卜辞和《尚书》“盘庚篇”中的“众”,直接间接都是商王的隶属,从事生产,担负劳役兵役。周代疆土扩大了,不得不施行封建,土地和人民都属于周天子和列国封君;因为列国封君是由周天子所封,所以理论上“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经过春秋、战国几百年的巨变,秦、汉大一统帝国的出现,帝国制度延续到辛亥革命,共两千一百多年。在这漫长的帝国时期,土地所有和赋役制度,人民在政治、法律、经济、社会地位,各朝代之间都有些性质及程度上的不同,本文不必细论。但值得注意的是当西汉皇帝制度建立之际,民间称皇帝为“国家”。以县吏成天子的刘邦,和以贫农成天子的朱元璋,祭祖时除牺牲菜馔之外,还陈列了赋役图册。历代少数君主,为延续皇朝的生命,保持社会的安定,有时不得不采取些所谓“惠民”的治标措施。但无疑义地,两千年来人民始终是田赋、劳役、兵役的对象,是被统治者、被剥削者、被鞭策者,决不是国家的主人。文颜博对宋神宗:“殿下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一语道破了两千年的基本史实。

即使历代“起义”的领袖们,从秦汉之际的陈涉、吴广直到晚清太平天国的洪秀全,基本政治社会观念都是陈旧的。其中比较激进的,在起义初期虽多少有些原始均产的号召,但这些起义,或者失败,或者将要成功时已经变了质。起义成功者,建立新皇朝,人民仍是被统治剥削的对象。太平天国的下级成员虽较富于“革命”思想,但洪秀全和其他主要诸王生活腐败,“天朝田亩制度”大体都没有实行。辛亥革命,民国建立以后,直到一九四九年,不断的内忧外患,军阀割据下的穷征暴敛,国民政府二十二年当权期间史无前例的自私自利,使得人民的处境较若干前代更为悲惨。国民党当政以后,出卖了中山先生的民生主义,利用江浙财阀与各省土豪劣绅共治天下,建立了多种近代型的经济金融机构,以吸取民脂民膏。正因为这些机构是近代型的,所以吸取民脂膏的效率远远超过以前任何皇朝。这些基本史实已是中外无政党背景的人士所一致公认,勿庸多论。

解放前人民真正的地位,可由我亲身阅历中得到最好的反映。我于一九四二年初,奔父丧,由昆明赶回浙江金华祖籍,再设法接济天津的母妹,在沦陷区困居一年之久。次年三月中才自上海经徐州转商邱,再从安徽亳县往“无人之境”,重入自由区,在河南漯河镇遇雨,暂时无法继续内进。有一天午饭后在街上看见警察打人,打得很惨。我加以拦阻,对警察说,如果这人犯法,可以带他去法院或县政府以法审判,不应加以毒打。那警察毫不迟疑的向我大叫:“这些老百姓不揍,还揍谁?”我回答说我也是老百姓。他向我上下端详一番,见我身穿已经露线的苏格兰海立斯厚呢上衣和卡叽布裤,瞪着眼回答:“你穿着西装,还是老百姓!?”当时我虽不是第一次体会到老百姓处境的悲惨,但却是第一次充分体会到原来我这新型的“士大夫”,究竟还是属于统治阶级的最外围。

两千年个个皇朝都“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可是国民党政权末期,极大多数的新型“士大夫”都被通货膨帐弄得一贫如洗,朝不保夕了。一个绝对自私不顾一切剥削人民的政权,毕竟自行溃烂了,被人民摒弃了,无形中加速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我这个后知后觉者,当时虽已身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专攻英国史和西欧史,也就在金元券、长春、淮海战役之中,开始逐渐发现了“大我”。

中国人民解放的斗争,开始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后半。这次斗争与前代起义的基本不同在领导与目标。前代多次起义领导的观念与目标,都很陈旧,都是希望建立新皇朝。这次解放斗争的最高领导,不是贫下中农和工人,而是抱负大、眼光远、毅力强、不自私、有理想、接受近代共产主义的高级知识分子。他们充分了解大多数被压迫的人民是最大的革命潜力,发挥这庞大革命潜力要靠组织、思想教育、和积极行动。他们的目标,是彻底改造旧社会,建立一个以最大多数贫苦人民为主人的新社会。这次革命最初虽以苏联为榜样,但主要策略和步骤与前者很有不同。帝俄末期的共产党最初并无革命武力和革命基地。最高领袖列宁是迟至一九一七年才被德国用专车秘密送回俄国的。十月革命成功的步骤是共产党员乘帝俄欧战溃败疲倦不堪之际,渗入圣彼得堡和莫斯科两京,吸取对现状不满驻扎两京的若干沙皇军队单位,逼迫沙皇中央政府和临时政府的崩溃,然后才把革命逐步推展到全国。而中国共产党革命的“主流”,从一九二七年起即了解大都市之不足恃,即着眼于组织农民军队,建立农村革命基地。中国共产革命的理论动力虽是自外引进的共产主义,但革命的最高领导,自一九二七至今四十六年来,不断地以理论与实践互相印证,不断地就国内外情势因时因地制宜决策,将一个引进主义逐步变成了一个适合国情的革命建国纲领。在这个新的革命建国纲领之下,特别是经过了文化大革命,中国人民才第一次变成了国家的真正主人。

今日中国的人民,除了极少数反革命分子以外,宪法上都规定了同样的权利,而且并无性别和民族的歧视。宪法上所规定的公民权的范畴与西方民主国家几乎完全相同。政治方面包括选举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和宗教信仰的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居住和迁徙的自由,以及控告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此外,公民权还包括工作、教育医药、福利等权利。

但是,在实践上,享受以上极为广泛的公民权有一先决条件——“个人”的言行和意识必须不反人民的利益与意志,而“人民”是极大多数贫下中农和工人。换言之,政府剥夺少数反革命、反无产阶级专政的人们的政治权利。进一步分析,正因为“个人”必须服从“人民”这个前提的存在,宪法上所规定的公民个人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也就有了局限性;为了调剂各地区的人口与物资,为了经济建设,个人居住、选业、迁徙的自由往往也不免受了限制。

因此,西方自由主义者和海外倾慕自由主义的中国人总不免要批评新中国并非真正民主,并强调现代西方与今日中国的基本不同--个人在集体社会中的地位和价值。①我们先讨论自由的问题,然后再检讨新中国是否民主。

近代西方政治及宪法理论上最基本的单元是个人,国家和社会集体不能侵犯个人的公民权利、尊严、政治信仰和言论,与在法律范畴以内的任何行动。在新中国的政治及宪法的理论上,个人虽也是国家和社会的最基本的小单元,但个人无法脱离社会阶级而存在,属于少数阶级的个人,必须服从最大多数贫下中农和工人阶级的意志。特别是从文化大革命以来,寓个人于人民的趋向日益显著。

从纯理论看来,今日的中国和西方诚然有基本的不同,但从实践上看来,二者间性质和程度的不同远不如一般想像为甚。我们在比较当今中西政治观念和制度的短长之前,必须要了解西方极端个人自由观念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局限性。西方极端个人自由观念萌芽于美、法革命之前,大起作用于此两大革命之后。美、法革命深受十八世纪的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的影响。十八世纪的功利主义相信“自然秩序”(Natural order),相信每个人都是自私自利的,但社会的总利益和秩序却自然而然地会得到和协。因此功利主义者主张国家和政府不应干涉个人的自由和一切经济力量的自然发展,应采取放任(laissez-faire)的主义和政策。

不消说,这本是过于天真乐观,决经不起历史考验的一种看法。即使西方资本主义经典派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一七七六出版的《原富》之中,已部分地指出,个人与个人之间、社团与社团之间,往往存在着利害上的矛盾与冲突。英国工党的“精神祖父”边沁(Jeremy Bentham, 1748-1832),虽系功利主义之集大成者,进一步强调指出各阶级间利益往往冲突,调整这些冲突的机构应该是议会,议会立法应该根据他所提出的基本原则--“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他这主张,经过十九世纪晚期费边(Fabian)社会主义者的发扬,劳工运动和组织的日渐发达,和工党的正式成立、竞选、几度当政,就成了英国型“社会福利”国家的理论基石。西欧、北欧和英联邦中若干国家大致也走了这条历史路线,因此逐渐以“社会福利立法”弥补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不公道和不平等。

事实上,这些西方民主国家和新中国的社会立法,基本上有很大的共同点,二者是不谋而合地根据“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这一原则。即以理论渊源而论,早期的马克思,也是深受边沁影响的。惟其如此,所以无论在西方或在中国,随着经济生产和社会组织的日趋复杂,社会(也就是严复译成的“群”)的“权界”日益扩大,个人(严译的“己”)的“权界”日益缩小。即使在民主的西方,个人的净余“权界”,在生活实践上已与宪法及政治理论上的个人“权界”发生了相当大的差距。

今日西方和中国对于个人“权界”还是有一些差距。这差距的存在是因为历史传统和历史发展程序的不同。英国和西北欧若干国家有代议制度的传统,社会福利立法是历经代表多数选民的政党在议会里长期斗争的成果;其历史发展程序是渐进的,不是经过革命的。因此,这些国家大体上允许个人信仰和言论的自由和理论上(但决不是实际政治行动上)激烈政党的存在。帝俄和解放前的中国,人民受统治阶级种种的压迫与剥削,人民生命财产没有充分法律保障,更没有代议制度的传统,从立法上逐步改善人民福利的道路根本不存在,解放人民的唯一道路是革命。革命的初步目的既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革命成功之后,当然无法允许残余反革命势力的复辟。因此,在新中国“个人”的“权界”,在理论和实践上,确是多少受了“寓个人于人民”的局限。

客观评估新中国人民的实际地位和检讨新中国是否民主,我们决不可忽视与自由具有同等重要、甚至比自由更为重要的因素——平等。根据我个人对西洋史的粗浅认识,我把民主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初级”的民主,一般仅做到以宪法保障个人的自由,较“高级”的民主,才考虑如何逐步减少社会各阶级间因贫富悬殊而引起的种种不平等。很显然,即使在所谓“高级”民主的英、美等国,虽已有了一些社会福利立法,严重的社会不平等依然存在。美国最近出版了两部对平等问题理论上颇有启示的新书。一部是我芝加哥大学同事、人类系教授费乐思(Lloyd Fallers)的《不平等》(Inequality: Social Stratification Reconsidered),他根据多年对非洲若干原始及近代型社会的调查研究,并与当今美国社会对比,得到一个综合的结论——一般西方社会学上所谓的“社会阶层化”,不过是以成套的术语掩饰社会阶级间种种真实的不平等。这是打破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学虚伪的一针见血之言,对我们探索社会公道和民主真谛甚为有用。另一部是哈佛大学政治系教授罗尔斯(John Rawls)讨论社会公道理论的新著《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他虽囿于美国传统中对个人自由的极端重视,并坦白承认社会阶级间的不平等无法彻底消除,但主张国家法令措施应以促进社会上最穷阶级的福利为原则。他这一主张仍不超过边沁理论的范畴。所不同者,边沁生时,任何国家最大多数的人民都是穷因的农民和工人;而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资本主义最发达的美国,最大多数的人民已经属于“中产”阶级,而最穷困的人民,已经变成少数了。他对边沁基本原则因时制宜的修正,值得我们采用,作为进一步探索社会公道和民主真缔的共同分母。

不用多说,凡是没有政治偏见,访问过新中国的中外人士,都不得不承认,文化大革命以来,中国一切法令措施几无一不以贫下中农和工人的福利为准绳,无一不暗合较罗尔斯的立法标准。与其他国家和社会比较,新中国的人民生活方式,更接近真正的平等。诚然,国内薪酬还有高低几级的存在,而且一个近代复杂的社会,不能没有精细的社会分工。但薪酬等级虽仍存在,各级薪酬和收入之间的绝对数量差别,事实上已远较资本主义社会、苏联和其他东欧社会主义社会为小。而且新中国的薪级差别今后会逐渐缩小。更重要的是领导干部(用陈旧的术语是“统治者”)和工作成员(“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彼此平时互相砥励,必要时互相批判,而且干部一般都以身作则参加劳动生产,生活方式与劳动群众相同。美国、西欧、战后日本等资本主义社会贫富阶级层间生活方式之悬殊,勿庸赘述。即使在苏联,劳动人民和拟定执行生产计划的各级“官僚”干部之间,还是有很大的隔阂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六十年代中,美国若干科学家会讲出真实的笑话:在国际多种科学会议的场合,苏联科学家闲谈时,往往提到他们的薪酬相当都市工人薪酬二十倍以上,甚至很自豪地显露他们在黑海克里米亚半岛有别墅。无可否认,新中国社会里,平等的成分较举世任何其他社会为高。

在穷索民主真谛时,我个人觉得还须应用前此未曾被人提到过的第三尺度——从日常生活上权衡比较今日中国与西方人民“当家作主”的程度。无论在何国家,人民与政府最高决策的关系,都是很间接的,所以人民是否当家作主非从最基层单位中去探索不可。西方和日本等资本主义社会中,种种小规模独立经营者虽仍存在,大多数人民都是大小企业和各种机关的雇员,雇员当然不是主人,理论上,只有在一切生产工具都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才能作主人。但在苏联及东欧,生产计划之拟定与执行自上层层而下,一般人民在基层单位中是处于被动的。惟有在新中国,人民在基层单位中充分表现出主人的地位。以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民而论,最基层的单位是生产队。在生产队中,每个成员都参加草拟全队的预算和生产计划,计算工分,摊派收入,决定公积金和再提交的合理分配。负责人和成员之间关系平等、直接、亲切。通过负责人,生产队对生产大队以及更大的公社的生产及分配都能参加商讨。十九世纪前半,西欧有些乌托邦社会主义者,曾极小规模地作过类似的试验,但因整个社会未变,都失败了。新中国六亿农民如此当家作主,确是人类史上崭新的一页。

结束本节:我们必须强调化学式百分之百纯粹美备的民主制度,人类史上至今尚未出现,也许永不会出现。我们用个人自由和社会平等两个尺度衡量中西理论与实践之后,不得不承认西方先进国家比新中国尊重个人的自由,但还做不到新中国社会平等的地步。中西社会制度互有短长,是由于历史传统和历史发展程序的不同。片面地褒此抑彼,不顾历史背景,专唱人类还未出现过的“理想国”的高调,都不免有失公道。我们如再用社会基层单位中人民当家的程度作为第三尺度来衡量,天平显然要倒到新中国这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乍看似宣传,穷索是事实。惟有抓住这个基本事实,才能了解新中国其他的主要特色和成就。

二、组织能力与思想教育

历代盛衰兴亡关键无一不在于广义的国家组织能力。传统中国悠久历史之中,战国、秦、西汉这段时期国家组织能力最强。西汉以后,层层自上而下的国家组织之中往往发生不少阻力,消弱了国家组织能力。在内忧频仍外患空前的二十世纪前半,诚如中山先生所说,诺大的中华民族已像“一盘散沙”。新中国却能在短期之内,将一盘散沙般的民族转变成空前富于组织能力的国家。为加深了解新中国组织能力的革命,先扼要将古今作一对比。中华民族在战国期间已开始表现高度组织能力,大体上由于两个主因。一、战国期间主要七国之间生存竞争非常激烈,逼使各国非力求富强之道不可。富国强兵之道,并非高谈“仁义”的儒家所能把握,而是几派法家的专长。法家的最终目的是造成绝对君权,在当时也就是绝对的国家权力。法家虽不否认社会上尊卑贵贱的存在,但主张在君主一人之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消除春秋式贵族特权阶级,建立以个人才干为标准的官僚制度,推行郡县制,逐步走向一元化集权国家的方向。二、为了生存竞争力求富强,法家了解农民的重要,因此把农民解放为自耕农,增加农产,扩充兵源,逐渐变成以农、战为本的军国主义的国家。法家是为绝对君权服务,并不是为农民服务,只是为了增强君权才不得不解放农民。新被解放的自耕农虽是担负赋役的被剥削者,但身份权利毕竟远胜于农奴,而且从力农和战功还有上升为统治阶级的机会,因此广大的农民多少发挥了些积极作用。

秦行商鞅之法,百五十年间改革比其他六国彻底,最后征服六国,建立了统一帝国的基础。刘邦攻下咸阳,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可见西汉一承秦制。汉武初年虽崇儒罢黜百家,西汉政制本质,由一代政治天才汉宣帝(公元前七三-四九年)数语道破:

“(元帝为太子时)……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史,以刑名绳下,……尝侍燕,从容曰:‘陛下持法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史实,不知所守,何路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

汉宣帝这席话非常深刻坦白。一、他强调指明西汉的政制仍是根据自战国、秦以来的法家系统。在法家循名核实的原则下,全部庞大复杂的国家机构——自丞相、御吏大夫、中央官吏,经郡守、县令长,以至县以下的乡、亭、里、伍、聚落——尚能得到合理的推动。西汉郡守权重责专,也是行政效率较高的一个原因。二、汉宣帝确是锐利灵验的预言家,西汉之开始衰亡,正由于元(公元前四八-三三年)、成(公元前三二-七年)诸帝盲目崇儒的种种恶果。

经过元、成和东汉的开国,儒家成了长期的正统政术。儒家重“礼”实在是维持不平等阶级社会的理论工具,与法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恰恰相反。东汉开国的君主刘秀,本人就是南阳的大地主,他建立皇朝时依靠不少其他地区豪族的拥护。儒家的主张正适合东汉皇朝的需要,成为辩护豪族私利的理想理论工具。东汉最重孝道。二百年间虽不乏笃行的孝子,但孝道也成为豪族、士大夫自私行为的掩饰品。各地豪族鱼肉乡里、抗避国家赋税固不可谓“忠”,但侵吞小民田产,略略周济贫乏族人,在当时士大夫操纵的“清议”之下,却往往被认为是广义的“孝”。此外,汉武帝时临时监察性的十三部刺史,在东汉已渐形成为超级的大“省”。州牧往往出身于世家豪族。因此从东汉后期起,国家的组织能力,受到地方政权和社会豪族双重的阻力,终于演变成三国割据的局面。在以后的朝代,这两种阻力或不同程度地继续存在,或阻力形式有所改变,但无疑义地,国家组织能力都被各种阻力所削弱。

最后分析起来,影响国家组织能力最基本的因素是人民是否有积极性。在广土众民的中国(公元后二年人口已经六千万),自皇帝到庶民层层复杂的国家机构,如果不靠人民积极的所作所为,是不可能充分发挥组织能力的。在以法家为政术的六国和秦,各国君主为竞争图存,不得不解放农奴,保障自耕农的利益,所以农民多少有些积极性。秦始皇大一统之局既成,列国间生存竞争的压迫已不存在,好大喜功,不再体恤民力,以致覆亡。西汉虽承秦制,不时抑制豪强,但始终无法阻止土地的兼并和贫农的流离。东汉以降,直至解放,虽不无政治上和社会上安定的时期,但人民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人民消极的抵抗是逃避赋役,积极的抵抗是参加农民起义。因为种种政治和社会上的阻力,长期人民消极或积极的抵抗,两千年来,华北一再陷于五胡、辽、金,全部中国两度征服于元、清,并几番演出了地方割据。即使在一统局面之下,人民的被动性也严重地影响了国家的组织能力。

二十世纪前半的中国,承继了自清初以来,因人口爆炸而产生的种种空前的社会经济困难,自清末督抚专权兵为将有所引进的多种政军弊端,并面临旷古未有的民族生存危机——西方及日本帝国主义的榨取鲸吞。当时救国主张虽多,回顾起来,惟有中国共产党深刻了解自上层改革的无效,帝国主义控制下的几个大都市的不足恃,真正救亡图存的办法是到落后的农村解放人民,建立革命基地,从基层发挥人民积极的组织力量。正因为共产革命的领导坚信救亡必先救民,而领导方面自始即与民众同甘共苦,所以解放以后,特别是经过文化大革命,政府一切措施无一不根据最大多数最贫苦人民的意愿与福利,政府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史无前例的平等的社会。在这新社会的基层中,人民确是主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新中国无疑义地是世界上组织最严密的国家之一。上自中央政府,中经省、市、自治区、县,下至城市里的街道邻里,乡村里的生产队,无一不包括在组织网之内。就纯理论而言,有两点值得分析。一、仅有组织,未必能充分发挥组织力量,古今中外实例甚多,不胜枚举。二、新中国严密的组织网中,是否还有削弱组织的阻力。事实上,文化大革命以来,以上两个问题在实践上都已不存在。基本原因是今日的中国不是专靠形式上的组织,而是特别注重政治、社会上每个阶层之中,各种阶层之间,不断地搞思想教育、讨论路线问题。思想路线教育的结果,不但使组织上可能的阻力不能存在,而且激发组织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这是文化革命以后的中国的最主要的特色之一。

诚然,古今中外当权者无不了解广义思想教育的重要。传统中国和传统欧洲都施行愚民政策,都曾有多次程度不同的思想统制。即使在最尊重个人自由的近代西方,每个人从幼到老,不知不觉地都被政府、教会、学校、社团、家庭等等不断地洗脑;进一步分析,国家及社会大小单元用以洗一般人民的脑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几无不源出于广义的统治阶级。洗脑决不是新中国的专利。但新中国敢诚实地把思想教育叫作洗脑,而且思想教育的方法备极周至,收效独宏。传统中国和古今西方的思想教育都是像孔子所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只有新中国的思想教育是:“民不可使由之,必先使知之。”换言之,新中国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从反复讨论分析之中,使每个成员都发现他的“大我”,洗涤了他过去可能有过的自私观念,然后彻底检讨有关措施的理论与实践,是否真正符合国家和最大多数人民的意志与利益。因此,这种史无前列的思想教育才能提高人民的政治觉悟,发挥人民积极的组织能力。

历史工作者在此应该顺便提出新中国与前代还有一重要不同之点。历代政制积弊之一是帝王居于深宫,官官层层相护,往往上方命令不能认真执行,民间疾苦也无由上闻。新中国有全国性严密的传播组织,报纸、期刊、广播经常向民众申析最高领导的政策与意旨,报告各地建设、政情和民隐。成千成万的大字报更是人民主动发表意见的特殊媒介。凡此诸端无一不促进上令下申,民情上达,更增强八亿人民戮力同心建国的意愿和信念。

综合古今,新中国之所以最重视思想教育,似与我国源远流长的理性与人本主义的传统有关。早在史前和商代,宗教的重心已经不是正统的神,而是广义的“人”。解放后各地区发现的史前陶且(祖)和石且,且的字的源,和商代的祖先崇拜,都是明证。至晚在商、周之际,理性和人本主义的思想已经萌芽。周初的政治家虽表面上谈“天命”,实际上不但对“天”的权威表示怀疑,而且强调国家的兴亡基本上是靠人民的意志和努力。周初文献和金文例证甚多,兹不赘。即使祖先崇拜,经过了孔子和荀子的理性化,大体上已变成为了满足人类心理和社会需要的一种仪式,脱离了正统宗教的性质。这理性和人本的传统,经过南北朝和隋唐期间与佛教的斗争,不但取得了最后的胜利,间接地使近代中国种种改革和革命运动都无须与“上帝”搏斗,(人类史上,宗教一向是籍“上帝”的权威反对任何开明改革和社会革命的。即使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革命,都不免暗遭宗教的顽抗。)尽管儒家的政治和社会哲学为历代帝王所利用,它对人本主义的发扬传播,对社会环境和教育力量的极端重视,至今还有普遍的影响。新中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但把传统上为制造士大夫的教育变成了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并且从几十年宝贵的实践经验之中,把思想教育方法改的周至美备。因此充分激发了人民和国家的组织能力。新中国思想教育的核心--以人民的意志与努力改造人类社会--既不能说没有深远的历史渊源,又不能不认为是“古为今用”最辉煌成果之一。

三、民族“武德”的重现

人类史大部分都是残酷无情的生存斗争史。缺乏尚武精神的民族是无法长期独立生存不被异族征服控制的。军事在国史中,尤居关键地位。春秋时代的军队大体上为各国贵族所包办,战争规模比较大,军队下层也包括当时所谓的“国人”,也就是庶民里最上层的自由民。春秋的军队既以贵族为主要成员,所以当时风气皆以当兵为荣,士兵一般也遵守武士的行为规范。据我阅览所及,春秋时期对“武”或“武德”解说最详的是楚庄王。他在公元前五九七年悸之战败晋复霸之时,曾提出“武”的字义是“止戈”,并说明“武”的广义作用:“武、禁暴、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证以史实,楚壮王所讴歌的是高度理想化的“武德”,在传统中国从来没有完全实现过。
清朝末年,我们当时的政府曾有两个官员去美国加州访问,当时他们穿着官服,大家都知道的嘛,这在美国人看起来很滑稽。于是就有两个美国农民商量,把其中一个官员抓起来扔到河里去如何?结果,他们这样做了,其中一个官员掉到河里活活淹死了。结果呢?什么事都没有,这两个农民什么事也没有!

耻辱

不平等条约一览表
南京条约 1842年8月 英国
主要内容
1.割香港岛给英国
2.赔款2100万银元
3.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4.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要与英方商定
影响
1.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开端
2.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
转化为外国资本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
3.外国资本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成为最主要的矛盾
4.中国人民从此肩负起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和本国封建统治的双重革命任务
5.中国进入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 1844年 英国
主要内容
从中攫取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拘留等特权

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 1844年 美国和法国
主要内容
取得更多的侵略权益

天津条约 1858年夏 俄美英法
主要内容
1.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2.增开沿海沿江是10处商口岸
3.外国军舰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通航
4.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
5.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经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常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北京条约 1860年 俄国
主要内容
1.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2.增开天津为商埠
3.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对英法两国的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天津条与北京条约的共同影响
清政府开始被列强控制,中外反动势力公开勾结,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
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北京条约 1860年 俄国
至19世纪80年代 ,侵占中国东北和西北150多万平方千米的领土

马关条约 1895年4月 日本
主要内容
1.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
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岸
4.日本可以在华通商口岸投资设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影响
1.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再一步遭受受严重损失
2.此后帝国主义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
3.迫使清政府不得不向列强进行政治大借款
4.新通商口案的开辟使外国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中国内地
5.允许日本在华投资办厂,拓展了其对华资本输出的途径,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6.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

辛丑条约 1901年9月 英美俄日法德意奥
主要内容
1.清政府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2.赔偿以中国的关税和盐税做抵押,中国的税收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外国控制
3.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界”,届内不许中国人居住,各地驻兵保护
4.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的战略要地
5.惩办义和团运动中曾与列强“作对”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和参加反帝性质的各种组织
6.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影响
这样的使馆界成为列强在中国都城的占领地
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镇压人民的工具
列强可通过外交途径加强对清政府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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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国政府或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

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3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32年)4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光绪31年)12月22日,签约地点:北京)
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27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25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
订租威海卫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7月1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光绪22年)7月21日,签订于北京)
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22年)6月3日,莫斯科)
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21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16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2年)烟台;中国与英国)
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11年)9月2日,天津)
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1月14日,北京)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5日,北京)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4日,北京)
天津条约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7日,天津)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6日,天津)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8日,天津)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3日,天津)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8年)5月28日,瑷珲)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丰4年)7月5日,上海)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与法国,黄埔)
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
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与英国,虎门)
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1917年,德国和奥匈帝国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而被废除不平等条约。1917年苏联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事后未完全兑现,亦无退还条约中获得的领土)。1943年,美国和英国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意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失去他们的特殊地位。1946年,法国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不承认以前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

中国日益的强盛表现在哪些方面?

为生命扣上“安全带”

安全生产是党和政府重点监管的领域之一,《安全生产法》出台、改革国家安全监管体制、违法违规行为被严惩等举措,受到广泛关注。但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按照安全生产中长期奋斗目标,到2007年,我国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将稳步好转,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将得到扭转,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孩子上得起学

2004年,我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3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1年。但教育从业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仅为7.2%,教育投依然严重不足。2006年,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将成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财政性教育支增长将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等逐步增长,办学条件差、运转困难、教育乱收费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到2021 年,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将接近100%。

看病心里舒畅

过去的5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突破了靠政府单一发展的模式,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展最快的时期。但医疗体制、机制还存在着诸多障碍,公立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严重,小病“大处方”、“滥检查”,看病难、看病贵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面将扩大到40%,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将得到进一步遏制;国家将落实必要的经费,支持乡卫生院和县医院的建设,为农民提供安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为城市低收入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放心喝水吃肉

2005年,为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特别是水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国家关闭了15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企业,实行工业污染源限期达标排放。2006 年,让百姓喝上洁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目标之一。国家已经明确,到“十一五”末期,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要比“十五”末期降低20%左右,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共识。

支起“保护伞”

2005年前10个月,我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880万人,“十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00万人的目标已提前实现。但我国已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高峰期,今后几年里,每年劳动力供求缺口仍将达到1300万~1400万人。今后,企业不得集中将富余人员推向社会,国家也将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指标体系。“十一五”期间,将新增4500万个就业岗位。一些歧视性就业协议将被禁止。优化就业环境,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居者有其屋

2005年,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多部门联手出击调控房地产市场,市场秩序得到好转。但对普通百姓而言,商品房价格仍然“高高在上”。随着中央稳定住房价格政策的陆续实施,房地产市场将朝着遏制投资、控制投资、引导合理消费、稳定房价的预期目标方向发展,投机性购房行为将得到遏制,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将会得到更多关注,房价将在更大范围与百姓对接。

老有所养

统计显示,全国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19年增长119倍。但目前我国公共养老覆盖面只占总人口的15%,一部分退休人员生活窘迫,农村老人基本不享受社会保障。随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将逐步扩大。国家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越来越多的人将过上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生活。

共享发展的成果

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但目前占全国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的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其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2006年,政府将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制度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入手,建立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让公共服务惠及农民;今后,新增财力将重点投向农村、农业和农民,而且增长幅度还会大大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举措,也将加快共同富裕的步伐。

农民工及时拿到工钱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陆续掀起清欠农民工工资行动。截至2005年9月,全国累计清偿2003年以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1410亿元,占拖欠总额的75.82%。但漠视、侵害农民工利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务工环境仍待根本改观。2006年,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钱,成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国家有效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业主行为将会得到进一步规范,在建和新建项目拖欠工资的现象将得到遏制;农民进城务工的环境将更加宽松。

生活更有质量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平均出游率达到84.8%,文化产品也大大丰富。但和老百姓日益高涨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文化服务网点还很不健全,一些景点高昂的票价依然让百姓“望景却步”。2006年,让普通百姓看得起风景,享受更有质量的生活,给政府留下了更多思考和努力的空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百姓将享受到日益完善的文化服务;在农村,影院、文化馆、图书馆等设施的普及,将把农民的传统日常生活概念大大拓展。

1.10多亿中国人已解决了近百年留下的生存问题——温饱问题,这是人类发展史上了不得的伟绩。
2.中国人在中低端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上已形成了可挑战外界的能力,这给外界百姓造成的影响是振聋发聩。
3.在丰衣足食的基础上,正脚踏实地解决科技现代化问题。现今很多发达国家对中国进行封锁的项目,已纷纷被快速解决;更今人欣慰的是,我们是以远低于这些发达国家在其它地区的售价,解决了这些问题。
4.说中国已很强大,有些不符实际;但作为一个幅员辽阔、且有13亿人坚持社会主义的中等产业水平国家,谁也不敢小视,因我们可以很方便地举全国之力来对付外来入侵和进行维护国家统一。
5.我们中国人是每月1000元可过,每月100元也可活,不怕打烂坛坛罐罐,这在发达国家是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6.外界对中国人已无可奈何。
朝末年,我们当时的政府曾有两个官员去美国加州访问,当时他们穿着官服,大家都知道的嘛,这在美国人看起来很滑稽。于是就有两个美国农民商量,把其中一个官员抓起来扔到河里去如何?结果,他们这样做了,其中一个官员掉到河里活活淹死了。结果呢?什么事都没有,这两个农民什么事也没有!

耻辱

不平等条约一览表
南京条约 1842年8月 英国
主要内容
1.割香港岛给英国
2.赔款2100万银元
3.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4.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要与英方商定
影响
1.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开端
2.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
转化为外国资本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
3.外国资本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成为最主要的矛盾
4.中国人民从此肩负起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和本国封建统治的双重革命任务
5.中国进入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 1844年 英国
主要内容
从中攫取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拘留等特权

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 1844年 美国和法国
主要内容
取得更多的侵略权益

天津条约 1858年夏 俄美英法
主要内容
1.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2.增开沿海沿江是10处商口岸
3.外国军舰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通航
4.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
5.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经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常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北京条约 1860年 俄国
主要内容
1.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2.增开天津为商埠
3.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对英法两国的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天津条与北京条约的共同影响
清政府开始被列强控制,中外反动势力公开勾结,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
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北京条约 1860年 俄国
至19世纪80年代 ,侵占中国东北和西北150多万平方千米的领土

马关条约 1895年4月 日本
主要内容
1.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
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岸
4.日本可以在华通商口岸投资设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影响
1.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再一步遭受受严重损失
2.此后帝国主义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
3.迫使清政府不得不向列强进行政治大借款
4.新通商口案的开辟使外国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中国内地
5.允许日本在华投资办厂,拓展了其对华资本输出的途径,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6.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

辛丑条约 1901年9月 英美俄日法德意奥
主要内容
1.清政府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2.赔偿以中国的关税和盐税做抵押,中国的税收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外国控制
3.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界”,届内不许中国人居住,各地驻兵保护
4.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的战略要地
5.惩办义和团运动中曾与列强“作对”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和参加反帝性质的各种组织
6.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影响
这样的使馆界成为列强在中国都城的占领地
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镇压人民的工具
列强可通过外交途径加强对清政府的控制

---------------------------------------------------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国政府或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

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3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32年)4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光绪31年)12月22日,签约地点:北京)
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27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25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
订租威海卫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7月1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光绪22年)7月21日,签订于北京)
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22年)6月3日,莫斯科)
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21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16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2年)烟台;中国与英国)
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11年)9月2日,天津)
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1月14日,北京)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5日,北京)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4日,北京)
天津条约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7日,天津)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6日,天津)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8日,天津)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3日,天津)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8年)5月28日,瑷珲)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丰4年)7月5日,上海)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与法国,黄埔)
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
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与英国,虎门)
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1917年,德国和奥匈帝国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而被废除不平等条约。1917年苏联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事后未完全兑现,亦无退还条约中获得的领土)。1943年,美国和英国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意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失去他们的特殊地位。1946年,法国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不承认以前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

中国日益的强盛表现在哪些方面?

为生命扣上“安全带”

安全生产是党和政府重点监管的领域之一,《安全生产法》出台、改革国家安全监管体制、违法违规行为被严惩等举措,受到广泛关注。但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按照安全生产中长期奋斗目标,到2007年,我国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将稳步好转,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将得到扭转,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孩子上得起学

2004年,我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3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1年。但教育从业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仅为7.2%,教育投依然严重不足。2006年,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将成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财政性教育支增长将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等逐步增长,办学条件差、运转困难、教育乱收费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到2021 年,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将接近100%。

看病心里舒畅

过去的5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突破了靠政府单一发展的模式,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展最快的时期。但医疗体制、机制还存在着诸多障碍,公立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严重,小病“大处方”、“滥检查”,看病难、看病贵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面将扩大到40%,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将得到进一步遏制;国家将落实必要的经费,支持乡卫生院和县医院的建设,为农民提供安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为城市低收入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放心喝水吃肉

2005年,为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特别是水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国家关闭了15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企业,实行工业污染源限期达标排放。2006 年,让百姓喝上洁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目标之一。国家已经明确,到“十一五”末期,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要比“十五”末期降低20%左右,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共识。

支起“保护伞”

2005年前10个月,我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880万人,“十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00万人的目标已提前实现。但我国已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高峰期,今后几年里,每年劳动力供求缺口仍将达到1300万~1400万人。今后,企业不得集中将富余人员推向社会,国家也将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指标体系。“十一五”期间,将新增4500万个就业岗位。一些歧视性就业协议将被禁止。优化就业环境,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居者有其屋

2005年,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多部门联手出击调控房地产市场,市场秩序得到好转。但对普通百姓而言,商品房价格仍然“高高在上”。随着中央稳定住房价格政策的陆续实施,房地产市场将朝着遏制投资、控制投资、引导合理消费、稳定房价的预期目标方向发展,投机性购房行为将得到遏制,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将会得到更多关注,房价将在更大范围与百姓对接。

老有所养

统计显示,全国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19年增长119倍。但目前我国公共养老覆盖面只占总人口的15%,一部分退休人员生活窘迫,农村老人基本不享受社会保障。随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将逐步扩大。国家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越来越多的人将过上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生活。

共享发展的成果

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但目前占全国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的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其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2006年,政府将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制度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入手,建立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让公共服务惠及农民;今后,新增财力将重点投向农村、农业和农民,而且增长幅度还会大大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举措,也将加快共同富裕的步伐。

农民工及时拿到工钱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陆续掀起清欠农民工工资行动。截至2005年9月,全国累计清偿2003年以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1410亿元,占拖欠总额的75.82%。但漠视、侵害农民工利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务工环境仍待根本改观。2006年,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钱,成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国家有效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业主行为将会得到进一步规范,在建和新建项目拖欠工资的现象将得到遏制;农民进城务工的环境将更加宽松。

生活更有质量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平均出游率达到84.8%,文化产品也大大丰富。但和老百姓日益高涨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文化服务网点还很不健全,一些景点高昂的票价依然让百姓“望景却步”。2006年,让普通百姓看得起风景,享受更有质量的生活,给政府留下了更多思考和努力的空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百姓将享受到日益完善的文化服务;在农村,影院、文化馆、图书馆等设施的普及,将把农民的传统日常生活概念大大拓展。

1.10多亿中国人已解决了近百年留下的生存问题——温饱问题,这是人类发展史上了不得的伟绩。
2.中国人在中低端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上已形成了可挑战外界的能力,这给外界百姓造成的影响是振聋发聩。
3.在丰衣足食的基础上,正脚踏实地解决科技现代化问题。现今很多发达国家对中国进行封锁的项目,已纷纷被快速解决;更今人欣慰的是,我们是以远低于这些发达国家在其它地区的售价,解决了这些问题。
4.说中国已很强大,有些不符实际;但作为一个幅员辽阔、且有13亿人坚持社会主义的中等产业水平国家,谁也不敢小视,因我们可以很方便地举全国之力来对付外来入侵和进行维护国家统一。
5.我们中国人是每月1000元可过,每月100元也可活,不怕打烂坛坛罐罐,这在发达国家是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6.外界对中国人已无可奈何。
旧中国受到的耻辱多半是来自于欧美列强,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中国被迫打开国门,清政府的无能与软弱让列强侵占了很多中国的领土,签订诸多不平等条约等,中国也变成了半殖民半封建社会,到后来更有日本的全面侵华战争,不过也正是这场战争让中国人团结起来并且击败了日本,建立了新中国。

如今祖国的强大主要是体现在经济方面以及在国际社会中地位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都已经意识到中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以及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不可低估的作用。

但是,不代表经济强大中国就没有耻辱,蒙受耻辱与经济强大与否并不一定永远是正比。虽然邓小平说过,落后就要挨打,但是中国在抗日战争中也是落后于日本,却打赢了战争。抗美援朝的时候,中国的国力也不可能与美国抗衡,但一样没有和美国打成了平手。
反过来说,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候,反而出现了一些令我们无法接受的事实,个人认为就是当时政府的软弱所造成的必然结果,就说两个例子:
1,南斯拉夫中国大使馆被炸:美国当时的借口是用错了地图,用的是旧版地图,实际上就算是用什么版本的地图,中国大使馆周边也没出现过任何可能被击打的目标。
2,华人在印 尼遭受杀害/ QJ / 殴打等。。。如果前者是因为对手是美国也就算了,连印尼都敢这样,还是有组织的长达33个小时的袭击,结果当时我们国家领导人最终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不平等条约一览表
南京条约 1842年8月 英国
主要内容
1.割香港岛给英国
2.赔款2100万银元
3.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4.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要与英方商定
影响
1.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开端
2.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
转化为外国资本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
3.外国资本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成为最主要的矛盾
4.中国人民从此肩负起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和本国封建统治的双重革命任务
5.中国进入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 1844年 英国
主要内容
从中攫取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拘留等特权

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 1844年 美国和法国
主要内容
取得更多的侵略权益

天津条约 1858年夏 俄美英法
主要内容
1.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2.增开沿海沿江是10处商口岸
3.外国军舰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通航
4.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
5.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经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常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北京条约 1860年 俄国
主要内容
1.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2.增开天津为商埠
3.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对英法两国的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天津条与北京条约的共同影响
清政府开始被列强控制,中外反动势力公开勾结,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
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北京条约 1860年 俄国
至19世纪80年代 ,侵占中国东北和西北150多万平方千米的领土

马关条约 1895年4月 日本
主要内容
1.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
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岸
4.日本可以在华通商口岸投资设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影响
1.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再一步遭受受严重损失
2.此后帝国主义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
3.迫使清政府不得不向列强进行政治大借款
4.新通商口案的开辟使外国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中国内地
5.允许日本在华投资办厂,拓展了其对华资本输出的途径,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6.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

辛丑条约 1901年9月 英美俄日法德意奥
主要内容
1.清政府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2.赔偿以中国的关税和盐税做抵押,中国的税收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外国控制
3.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界”,届内不许中国人居住,各地驻兵保护
4.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的战略要地
5.惩办义和团运动中曾与列强“作对”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和参加反帝性质的各种组织
6.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影响
这样的使馆界成为列强在中国都城的占领地
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镇压人民的工具
列强可通过外交途径加强对清政府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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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国政府或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

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3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32年)4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光绪31年)12月22日,签约地点:北京)
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27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25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
订租威海卫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7月1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光绪22年)7月21日,签订于北京)
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22年)6月3日,莫斯科)
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21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16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2年)烟台;中国与英国)
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11年)9月2日,天津)
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1月14日,北京)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5日,北京)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4日,北京)
天津条约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7日,天津)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6日,天津)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8日,天津)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3日,天津)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8年)5月28日,瑷珲)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丰4年)7月5日,上海)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与法国,黄埔)
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
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与英国,虎门)
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1917年,德国和奥匈帝国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而被废除不平等条约。1917年苏联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事后未完全兑现,亦无退还条约中获得的领土)。1943年,美国和英国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意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失去他们的特殊地位。1946年,法国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不承认以前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

我想知道民国时期的货币情况,越详细越好

尤其是二三十年代,尤其是西南这一带。rn越详细越好,满意再加分,谢谢。
  呵呵我给你一篇详细的,要加高分啊
  民国政府的货币改革
  摘要:货币现代化是发展现代经济的必要条件.南京民国政府在1932-1935年间推动的货币制度改革是中国货币制度现代化的开端,它为抗战前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通过实施"废两用元"政策,民国政府统一了货币的对内价值,实现了货币发行的标准化;法币政策的推行,使中国货币摆脱了传统的银本位制度,实现了纸币作为信用货币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而民国政府后期法币被迫退出流通市场,则说明以发行货币弥补财政赤字的手段是行不通的.

  关 键 词:民国政府 货币改革 废两用元 法币

  统一货币是国民经济保持高效运行的前提条件之一,也是政府推行货币政策的出发点。1932至1935年,南京民国政府在重重困难之下,对货币进行了大幅度改革。这次改革是中国货币现代化的开端,它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废两用元”,它标志着金属作为货币逐渐退出了流通领域,中国货币开始走向标准化;第二阶段是“法币政策”的推行,它意味着货币定价方式的彻底改变。这次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它使当时的中国经济摆脱了30年代早期的大萧条。后来由于连续战争,民国政府在缺少货币发行纪律约束情况下法币发行恶性膨胀,最终迫使法币退出了流通领域。目前,与本论题相关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仅有吴玉文①、刘方健②在评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经济政策时,论及当时的货币金融政策。显然,从货币金融的角度系统分析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货币现代化运动,对完善我国当前的货币制度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一、构建以银本位为基础的统一货币单位
  历史上,中国多数朝代实行金属本位制度,由朝廷规定货币金属的成色和重量。明清时期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加,外国货币开始进入流通领域。由于流通中货币种类繁多,不同种类货币之间成色、重量各不相同,使得价值难以统一,兑换手续相当复杂。这种币制的混乱不仅增加了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也使得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受到一定的影响,“阻碍了工商财政的现代化。”③
  要发展经济,首先要完善货币制度,改变过去滥发纸币、银票,随意滥铸制钱的状况。南京临时政府刚刚成立,孙中山先生就于1912年2月试图统一货币,通过接管江南造币厂,使之成为“民国特设鼓铸机关”。接着财政部又筹建了中国造币总厂,掌管全国货币铸造和旧币的熔铸。但因南京临时政府存在时间较短,这次改革不了了之。1914年2月7日,袁世凯政府颁行《国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国币”的铸造发行权限属于政府,公款出入必须使用“国币”,市面流通的旧币,由政府以“国币”回收兑换。④军阀混战使临时政府统一货币的努力付诸东流,地方银行滥发货币现象日趋严重。四川、广东、广西、湖北、江西等省份各种货币混杂,泛滥成灾,百姓深受其害。1913年,湖北省辅币每元仅值银元七角,广东为八五折,东北的小银元票跌至三分之一,四川军票泛滥,贵州纸币一元只抵四角,陕西军饷则全靠官发纸币。⑤
  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货币也对中国货币统一进程带来负面影响。当时上海几乎所有外资银行都在中国发行纸币,天津的汇丰、花旗、美丰、华北等银行发行银元纸币,北京的英、法、美、比、德、日等国银行发行纸币。由于当时政局混乱,政府无力监管外资银行,一旦银行倒闭,受到损失的只能是存款人。而外资银行倒闭确不鲜见。1921年,中法实业银行停业,225万元纸币无法兑现;1926年,俄华道胜银行倒闭,发行的几百万纸币成为废纸。⑥
  广东革命胜利后,统一货币仍是国民政府重建金融秩序的首要任务。1924年,广东省总工会向国民政府呈文,提出“明令西纸(币)在市行使”的要求。⑦1925年8月,商务厅提出“重开造币厂,鼓铸合法国币,……货币先施行法定虚本位制度,便于通行全国及对外。严缉私铸,并酌收轻质私币,依法改铸,当商由主管机关及中央银行合力办理。”⑧接着,中央银行开始发行纸币,造币厂铸造正面为孙中山先生头像、背面为党旗党徽的银元,作为标准货币。
  真正的货币统一是在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后。南京国民政府继承了以前的政策,建都伊始就开始筹划统一货币。1927年6月,财政部饬令各造币厂停止铸造袁世凯头像的银币,暂用孙中山先生纪念币旧模改铸银币。1928年3月,经济学家马寅初率先提出“废两用元”,并从理论上论证“废两用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财政部核议后认为“废两用元诚为统一币制、整理财政之基础”。⑨于是“废两用元”开始提上政府议事日程。1928年,全国财政会议召开,“决议废两改元,应从速实行,以期币制之统一。”⑩为此,国民政府聘请了美国财政专家甘末尔来华组织财政设计委员会,1929年11月,甘末尔提出《中国逐渐采行金本位币制法草案》,规定1孙(设计中的货币单位)等于美金4角。但是由于大萧条,国际市场黄金价格一路上扬,而白银价格则一路下跌,1931年2月,1孙只值美金2角。若继续推行草案,中国无法承受黄金汇兑损失。货币改革不得不再次告吹。
  1932年的白银对银元的兑换率波动终于成为国民政府统一货币的契机。1931年冬东北沦陷,大量银元从全国各地涌入上海,上海银元数量供求失衡。1932年上半年约5500万银元流入上海,加上本地原有的42000万元,银元兑换银两价格波动加大。上半年,银元兑换比率曾达到每百元兑白银74两,但5月末《凇沪停战协定》签署后,兑换比例下降到百元兑白银70两。价格波动使得商人无法适应,银元价格的下跌,使银两负债的银元持有者蒙受了巨大损失,废两改元的呼声又开始高涨。(11)
  1932年,财政部邀请上海中外金融界领袖组成废两用元研究委员会,研究决定先从上海开始实施废两用元。1933年3月8日,国民政府第1098号政府公报以训令颁布了由财政部拟订的《银本位铸造条例》,训令“中央造币厂同时开铸,规定本位币曰元,总重26.6971公分,银八八,铜一二,每元含纯银23.493448公分。”(12)该条例规定了银币的铸造权属中央造币厂,其他各厂局不得铸造,从法律上保证了货币的统一。条例还对流通中货币的重量、成色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允许原有的货币在一定期限内流通,实现了货币的标准化,但对辅币未做出规定。
  上海地区从同年3月10开始实施废两用元,由于减少了银两和银币之间的重叠流通,市场对新货币推行反映良好,财政部于是决定以上海地区废两用元的实施经验为基础,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项政策。1933年4月5日,财政部发布第55号公告通告全国,自4月6日起实行废两改用银本位币:“所有公私款项之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其在是日以前,原订以银两为收付者,在上海应以规元七钱一分五厘折合银币一元为标准,概以银币收付。如在上海以外各地方,应按四月五日申行汇市,先行折合规元,再以规元七钱一分五厘折合银币一元为标准,概以银币收付。”“其在是日以后,新立契约票据与一切交易之公私款项之收付而仍用银两者,在法律上为无效。至持有银两者,仍依照银本位币铸造条例之规定,请求中央造币厂代铸银币,或送交就地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兑换银币行使,以资便利。”(13)公告详细规定了各种情况下银两对银元的兑换率,并就银两向银元过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出了妥善处理,确保了这项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放弃银本位,推行法币制度
  中国以银本位为基础的货币制度改革实施不久,30年代初期的经济大萧条就席卷西方世界。由于经济危机造成国内严重失业,从1931年4月起,英、加、日、奥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放弃金本位制度,实施货币贬值,企图以汇率贬值打开其他国家市场。美国在这次危机中也受到重创,为摆脱经济危机,1933年罗斯福总统开始推行“新政”,通过增加政府开支拉动国内经济增长,这就要求政府增加通货。而在金本位制度下,发行货币受到政府的黄金储备限制。权衡之下,美国采取了金银复本位制度。美国政府认为,在市场购买白银、增加储备可以推动白银价格上涨,增加中国等银本位国家的购买力,以便向这些国家推销过剩商品;(14)另一方面以白银为通货准备金,可以膨胀通货。为此,1933年和1934年两年中,美国颁布了《白银法案》等一系列法案,主要内容包括提高银价、收购白银、禁止白银出口、发行银券和白银收归国有等措施,目标是在准备金中达到“金三银一”的比例。(15)当时美国国内白银储备仅有14.5亿美元,只有目标值的一半。于是美国政府开始在纽约和伦敦市场上大量收购白银。世界市场上白银价格随即猛涨。资料显示,伦敦银价1934年6月为19.96便士/盎司,1935年6月银价迅速上涨到36.25便士/盎司,一年之内银价上涨81%;同期纽约银价由45.4美分/盎司上涨到81美分/盎司,涨幅为78%。据统计,1935年4月26日的伦敦白银价格,比1931年上涨了3倍,而纽约市场白银价格则比1931年高出3.3倍。(16)
  世界市场白银价格高涨给银本位的中国带来沉重的打击。由于国际市场白银价格远高于国内银元价格,外国在华银行纷纷在国内收购银元运往纽约和伦敦套利,导致中国白银大量外流。本来中国从1926年开始白银一直是流入量大于流出量,货币供给充裕。从1932年开始,中国白银开始外流。1934年受美国白银政策影响,中国货币流出高达2.27亿银元。路透社报道,自1934年6月底到1935年1月,上海流通中银元共减少2.3亿元,除一小部分流入内地外,其余全部运往伦敦或美国。(17)
  面对白银潮水般的外流,国民政府从1934年10月15日开始征收白银出口关税和平衡税,以减少白银出口。10月16日又设立外汇平市委员会在必要时候干预外汇市场,以稳定外汇市场价格水平。委员会根据市场形势,委托中央银行买卖外汇和金银,平市基金则来源于政府征收的白银平衡税和财政部。
  但是,这些措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白银外流问题,反而促使白银走私盛行。1934年最后几个星期内就有2000万元以上白银走私出口。日本政府为打击国民政府的金融政策,更是在占领区内故意走私白银,结果1935年银元走私额高达1.5-2.3亿元。(18)
  美国白银政策使中国实施不足两年的银本位货币制度岌岌可危。白银外流对中国经济产生了严重威胁,经济恐慌频繁出现,国内银根紧缩,市场上人心不稳,银行挤兑时有发生,许多银行和中小钱庄因此倒闭。1935年6月,全国92家纱厂中,停工24家,开工不足的14家,减少纱锭40%以上。1934年上海倒闭工商企业510家,1935年1-10月倒闭企业数量达到1065家,是上年全年倒闭企业总数的1.1倍。白银涨价还造成中国对主要西方国家货币汇率上涨,刺激进口,而同期出口则明显下降。1935年中国主要商品生丝、茶叶等出口货值比1929年减少65%左右。(19)国民政府曾多次和美国政府交涉,要求美国政府遵循伦敦白银协定原则,停止收购白银,但是美国政府对国民政府的请求置若罔闻。严重的经济危机迫使国民政府放弃银本位制度,进一步对货币制度进行改革。
  英国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国有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对国民政府的货币制度选择十分关注。1935年6月7日,英国政府任命李兹罗斯爵士为中国财政顾问。9月21日,李氏抵达上海,随即对中国华北、华南和长江流域进行考察,并与国民政府多次沟通,就中国的货币改革提出了许多建议。随后,美国政府也任命杨格参与中国的货币制度改革。在英、美两国政府的支持下,国民政府开始新一轮货币制度改革。
  1935年11月3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法币制度。公告指出:“自近年世界经济恐慌,各重要国家相率改定货币政策,不许流通硬币。我国以银为币。白银价格剧烈变动以来,遂致大受影响。国内通货紧缩之现象,至为显著。因之工商调敝,百业不振,而又资金源源外流,国际收支大蒙不利,国民经济日就萎败,种种不良状况,纷然并起。”“设当时不采有效措施,则国内现银存底,必有外流罄尽之虞,此为国人所昭见者。”“本部特于上年十月十五日施行征收银出口税兼课平衡税,籍以制止资源外溢,保存国家经济命脉,紧急危机得以挽救。顾成效虽已著於一时,而究非根本挽救办法。”“近来国内通货益加紧缩,人心恐慌,市面更形萧条,长此以往,经济崩溃必有不堪设想者。政府为努力自救,复兴经济,必须保存国家命脉所系之通货准备金,以谋货币金融之永久安定。兹参照近今各国之先例,规定办法,即日施行。”(20)公告中规定了六条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法币的发行机关是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1936年又授予中国农民银行发行权),而其他银行钞票逐渐收回;设立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以保管准备金及管理法币的发行;国家统一管理白银,工商业及公私往来都必须使用法币,个人持有的白银必须兑换成法币;中央、中国及交通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以稳定法币对外价值,保持汇率稳定。
  这次货币改革使中国货币彻底与白银脱钩。但当时中国政府缺少足够的黄金或白银来确定法币的含金量,于是政府计划集中国库和民间的白银和黄金,在纽约和伦敦市场出售换得外汇作为保证法币发行的准备金,以外汇作为确定法币价值的基点。11月5日,中央银行公布法币对英镑比价:1法币=1先令2.5便士(根据1930-1934年外汇汇价的平均数确定)。从这一天开始,外汇汇率逐日公布,而上述三家银行则承担稳定市场汇率的责任。这一规定实际上标志着国民政府加入了英镑集团,中国经济和英国经济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
  美国政府对中国加入英镑集团大为不满。在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改革以前,美国曾以收购中国1亿盎司白银为条件,要求法币与美元之间确立固定汇率,但国民政府没有接受。于是同年12月9日,美国停止在伦敦市场收购白银,国际市场白银价格随之下跌,这样国民政府若按市价出售白银,中国将蒙受巨大损失。通过出售白银换取法币准备金的单边计划受挫。
  迫于现实,国民政府再次和美国政府接触。1936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哺、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局长郭秉文、上海中孚银行经理顾翊群一行访美,与美国财政部长摩根生商谈货币问题。双方于5月签订《中美白银协定》。根据协定,美国政府以每盎司50美分的价格从中国收购白银5000万盎司;法币和美元挂钩,100法币=30美元;为使英、美两国货币汇率涨落不超过幅度限额,防止出现三角套利,中国扩大外汇买卖差价幅度。(21)该协定使国民政府在货币改革上重新获得了美国的支持,维持了法币对外价值的稳定。
  国民政府虽然确立了与英镑和美元的固定比价关系,但是法币并非钉住英镑和美元不变。事实上,国民政府实施的是可调整的汇率制度。法币政策实施以后,法币对外价值通过钉住英镑和美元得以实现。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卖出价14.625便士,买入价14.375便士。1936年9月,国民政府根据需要扩大了汇率买卖差价,卖出价14.75便士,买入价14.25便士,仍由上述三银行无限供应外汇以保持汇价稳定。随后,法币对外价值逐渐下滑。抗日战争爆发后,为减少外汇需要,防止资金逃避,国民政府实施安定金融办法,限制存户提存。期间,法币对外比价逐渐下调。1938年3月,为防止伪组织以伪币兑换法币,套取外汇,又实施购买外汇请核办法,开始战争期间的外汇管理。(22)
  在主币连续改革的基础上,国民政府也统一了辅币的标准,并于1936年1月11日公布了辅币条例,完成了本轮改革的最后一步。至此国民政府的货币现代化改革宣告结束。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货币改革运动的效果评价
  货币改革运动是国民政府发展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它的实施对当时和抗战期间中国经济产生了一定影响,使国民政府和英美这两个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结成了政治经济联盟,为后来爆发的抗日战争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更易于获得国际支持。从国民政府的货币改革进程看,“废两用元”统一了货币的对内价值,这是统一货币对外价值的前提;法币政策则是南京国民政府在国际经济形势对国内经济产生极为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被迫推动的,国民政府通过法币政策重新确定了货币的对外价值。
  第一,这次货币改革实现了货币统一。废两用元是国民政府在货币现代化改革中迈出的第一步,它使白银作为商品退出了流通领域,实现了流通中主币的标准化,极大地简化了流通中的繁杂的手续,直接降低了流通领域中因货币问题引起的交易摩擦。同时由于国家上收了货币的铸造权限,统一了货币的铸造标准,稳定了商品白银和银元之间的定价,减少了经济主体因白银和银元价格背离造成的损失,稳定并推动了经济发展。废两用元币制改革在全国顺利平稳的实现,使得在中国通行了四百多年的银两制货币从此成为历史,具有现代意义的货币制度初步形成。废两用元推动了流通中主币的变革,终止了银两在中国流通的进程。但是辅币依然没有统一。真正结束中国货币混乱的是法币政策。虽然在发行的初始阶段,法币政策受到地方实力派的抵制,但最终法币还是顺利进入了流通领域,完成了货币的统一。
  第二,货币改革促进了近代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货币制度的改革稳定了国内的金融形势,使“昔日彷徨中道、莫之适从者,今日已得有根据,可转为未来计划之预筹”,(23)即是说,这次改革使得前几年出现的经济波动和经济不确定性大为减少,经济主体能对未来发展进行合理规划。货币制度改革也促进了国内工农业生产发展。如表1所示,中国国民生产总值(以1933年币值计量),改革前的1933年为294.6亿元,1934年为269.0亿元,改革后1935年为290.9亿元,1936年达到309.4亿元。在这10年中虽有起伏,但经济总体上呈现出增长的态势。因此,1927-1937年被称为近代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二个“黄金时期”,而货币改革政策则是这个黄金时期的重要推动力。
  表1 1927-1936年中国GNP总量及增长速度情况 (单位:亿元)
  年份 GNP GNP增长率% 年份 GNP GNP增长率%
  1927 248.58 1932 294.7 3.15
  1928 257.11 3.43 1933 294.6 -0.03
  1929 266.26 3.56 1934 269.0 -8.7
  1930 276.21 3.73 1935 290.9 8.14
  1931 285.70 3.44 1936 309.4 6.36

  注:本表摘自赵新安:《1927-1936年中国宏观经济的实证分析》,《南开经济研究》,1999年第6期。
  第三,货币改革消除了国际市场上贵金属波动对中国经济的不利影响。经历了从贵金属——银本位——外汇本位的转换后,近代中国货币价值和经济活动受国际市场上贵金属价格波动的影响逐渐降低。法币政策还消除了银价上涨造成的货币升值对贸易的负面影响,对外贸易状况得到明显改善。1936年初,对外贸易出现了几十年来所未有的盈余。虽然后来继续出现贸易赤字,但相对赤字出现了明显改善。1936年,全国出口增加1.3亿元,而同期进口增加值为0.3亿元。(24)
  法币政策实施后,货币发行量逐步增大,在仅约一年半的时间里,法币的流通量就增加了3倍多。由于货币供给量迅速增加,中国经济进入发展的快车道。但是,货币供给增加也推动了通货膨胀的发展。从1935年11月起中国物价指数摆脱了下降通道。1936年上海地区物价指数比上年增长了12.6%,到1937年6月物价指数又增长16%。(25)尽管这次货币改革造成通货膨胀是不曾料到的,实际上也是南京的财政专家们所不愿看到的,但改革仍然启动整个经济踏上了复兴之路。(26)
  现代货币数量理论告诉我们,政府若要降低通货膨胀,稳定货币价值,就必须控制货币发行,因为货币流通量和物价水平之间呈负相关。弗里德曼甚至主张稳定货币价值必须做到遵守“单一货币规则”。1937年日本入侵中国打乱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步伐。由于战争,军费开支猛增。更重要的是,随着战局不利,国民政府的主要税源地相继陷落,当局财政开支日趋紧张,只得依靠发行货币补充军费开支,这使得国民政府的货币发行量高速增长。如表2所示,1937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法币发行额度为14.1亿元,到1945年8月抗日战争结束时货币发行量已经增加到5569亿元,比战争爆发前增长了394.5倍。为内战筹措军费,南京政府进一步增加了货币发行量,最终导致了恶性通货膨胀。从货币购买力看,1949年5月单位法币的购买力仅为1937年单位法币购买力的7×10[-14]。(27)恶性通货膨胀直接摧毁了法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信誉。解放前出现的金圆券代替法币流通,以及群众不愿意持有法币等,表明了法币使命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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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想了解民国时期底层百姓(主要是无产者半自耕农和贫农)的生活状况越详细越好!如果有文献啥的也推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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