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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旦长子封鲁、世代为侯,次子世代为周公、为王卿士,这反映了什么价值观

时间: 2023-04-07 11:00:55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12次

周公旦长子封鲁、世代为侯,次子世代为周公、为王卿士,这反映了什么价值观

“鲁”姓的老祖宗是谁?最好有介绍

【鲁姓得姓始祖】
姬旦。又名周公、周公旦,周武王之弟,周初三公之一。是周武王克商灭纣时的主将,居功至伟。周初,周武王大封诸侯,周公旦被封鲁国(都城在今山东省曲阜),为天下最富绕之地之一。周公旦被封后,因要留在京城辅政,乃遣其子伯禽就封鲁国。下传三十四代到公元前二五六年,鲁王顷公时,鲁国被楚国所灭,其子孙遂以国为氏,称鲁姓。他们尊姬旦为鲁姓的得姓始祖。
【周公旦详细介绍】
周公旦,西周政治家。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之弟,亦称叔旦。周文王周文王的第四子,周武王的同母弟。因采邑在周,称为周公。武王死后,其子成王年幼,由他摄政当国。武王死后又平定“三监”叛乱,大行封建,营建东都,制礼作乐,还政成王,在巩固和发展周王朝的统治上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周公在当时不仅是卓越的政治家、军事家,而且还是个多才多艺的诗人、学者。其兄弟管叔、蔡叔和霍叔等人勾结商纣子武庚和徐、奄等东方夷族反叛。他奉命出师,三年后平叛,并将势力扩展至海。后建成周洛邑,作为东都。相传他制礼作乐,建立典章制度。其言论见于《尚书》诸篇。
辅助武王 翦灭殷商
周人本是活动于今陕甘一带以农业见长的部族。太王、王季时开始兴盛。文王断虞、芮之讼,征伐犬戎、密须,巩固了后方,又越过大河,攻克黎国(今山西长治西南),进攻商王经常打猎的邗(今河南沁阳西北)。灭掉商的同姓国崇之后,在丰水西岸建立了丰邑(今陕西长安西北),以便东进。武王和周公帮助他们的父亲——文王成了西方的共主,奠定了灭掉商朝的基础。
殷纣王并没有深刻认识到西方姬姓势力发展的严重性,他对外征东夷,对内拒谏饰非,醇酒妇人,酒池肉林,把国内政治搞得一片混乱。文王死后,武王即位,以周公为最主要的得力助手,在召公、毕公等帮助下,在盟(孟)津观兵,大会天下诸侯。这是一种进攻前的总演习,也是一种试探。观兵后的第二年十二月,武王在周公等人的帮助下,统率战车三百辆,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渡过盟津。二月甲子(约前1027年)凌晨,武王在商郊牧野集众誓师,誓词就是《尚书》中的《牧誓》。
《牧誓》是周公所作。全文分作两段。第一段痛斥商纣王只听妇人(妲己)的话,不祭祀祖先天地之神;连自己同祖兄弟都不进用,反而重用四方逃亡的罪人,让他们暴虐百姓,导致天怒人怨,招致殷纣王灭亡;第二段申明自己是躬行天罚,宣布作战纪律,鼓励战士勇猛杀敌。
纣王发兵抵挡,结果纣军掉转矛头,往回冲杀,纣军溃败。纣王登上鹿台,自焚而死。第二天,周公把大钺,召公把小钺,在武王左右,向上天和殷民宣布纣王罪状,正式宣布殷朝灭亡,周朝取而代之,武王为天子。其他人不过负责仪仗、保卫、布置祭天地的用具。两相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周公的地位仅次于武王,周公把的大钺是一种权力的象征。
纣王是死掉了,可是对如何处置殷商奴隶主和上层贵族的问题,武王一时拿不定主意。他首先问太公望——姜尚。太公说:“我听说过,爱屋及乌。如果相反,人不值一爱,那么村落里的篱笆、围墙也不必保留。”意思是不光杀掉殷纣,连敌对的殷人也不能保留,而要统统杀掉。周武王不同意。又找来召公商量。召公说:“有罪的杀,没罪的留下。”武王说:“不行。”于是又找来周公。周公说:“让殷人在他们原来的住处安居,耕种原来的土地。争取殷人当中有影响有仁德的人。”周公这种给以生路,就地安置,分化瓦解的政策,深得武王的赞许。武王命令召公释放被囚禁的箕子和被关押的贵族;修整商容故居,并且设立了标志;让闳夭培高王子比干的坟墓;命令南宫括散发了鹿台的钱财,打开钜桥的粮仓,赈济饥饿的殷民。这一切措施都表明要反殷纣之道而行之,给受殷纣残害的人平反昭雪,大力争取殷人。
武王为了“屏藩周室”,拱卫周王朝,进行了封建。被封的兄弟之国有十五人,姬姓之国有四十人;又向参加牧野之战的诸侯分发了商朝宗庙彝器和宝物。
东征叛国 平定三监
原来商王朝直接统治的地方,武王把它分成三部分,邶由纣王之子武庚禄父掌管,卫由蔡叔度掌管,庸S由管叔鲜掌管,史称“三监”。(也有的说管叔、蔡叔、霍叔称为“三监”。但说霍叔为“三监”之一,《史记》、《汉书》等都不载。)管叔的封地在管(今河南郑州一带),蔡叔的封地在蔡(今河南上蔡一带)。封叔旦于鲁(今山东曲阜),为周公。封太公望于营丘(今山东临淄北)。封召公爽于燕。(今北京西南,一说在北京。)
灭商归来,在镐京武王同周公谈起在洛水和伊水之间的平原地带建立新都,以便控制东方。由于日夜操劳,武王身染重病,周公虔诚地向祖先太王、王季、文王祈祷。他说:你们的元孙某得了危暴重病,如果你们欠了上天一个孩子,那就让我去代替他。我有仁德,又多才多艺。你们的元孙某不如我多才多艺,不能侍奉鬼神。今天我们看来,觉得这种祈祷是好笑的,可是对三千多年前相信天命鬼神的周人来说,那是十分真诚无私的。祈祷以后,武王的病虽然有所好转,但不久还是病故了。武王在临终前愿意把王位传给有德有才的叔旦——周公,并且说这事不须占卜,可以当面决定。周公涕泣不止,不肯接受。武王死后,太子诵继位,是为成王。成王不过是个十多岁的孩子。面对国家初立,尚未稳固,内忧外患接踵而来的复杂形势,成王是绝对应付不了的。《尚书·大诰》说:“有大艰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静。”《史记·周本记》也说:“群公惧,穆卜。”武王之死使整个国家失去了重心,形势迫切需要一位既有才干又有威望的能及时处理问题的人来收拾这种局面,这个责任便落到了周公肩上。周公执政称王,发挥了王的作用。这在当时是自然的事情。古书中有不少周公称王的记载,只是到了汉代,大一统和君权至上局面形成之后,周公称王变成不可思议,于是才有周公是“摄政”、“假王”等等说法。
文王并非长子,他上边有两位哥哥——太伯、仲雍;武王上面有文王的长子伯邑考。周公以弟弟的资格称王,虽无可厚非,但是他前面还有排行第三的管叔鲜,周公不过是老四。周公称王,管叔有意争权,于是散布流言:“周公将不利于孺子(成王)”。灭殷后的第三年,(前1024年),管叔、蔡叔鼓动起武庚禄父一起叛周。起来响应的有东方的徐、奄、淮夷等几十个原来同殷商关系密切的大小方国。这对刚刚建立三年多的周朝来说,是个异常沉重的打击。如果叛乱不加以克服,周王朝就会面临极大困难,周文王惨淡经营几十年建立起来的功业就会毁掉。周王室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在王室内部也有人对周公称王持怀疑态度。这种内外夹攻的局面,使周公处境十分困难。他首先稳定内部,保持团结,说服太公望和召公爽。他说:“我之所以不回避困难形势而称王,是担心天下背叛周朝。否则我无颜回报太王、王季、文王。三王忧劳天下已经很久了,而今才有所成就。武王过早地离开了我们,成王又如此年幼,我是为了成就周王朝,才这么做。”周公统一了内部意见之后,第二年(前1023年)举行东征,讨伐管、蔡、武庚。事前进行了占卜,发布了《大诰》。
公元前1022年顺利地讨平了三监的叛乱,杀掉了首恶管叔鲜,擒回并杀掉了北逃的武庚,流放了罪过较轻的蔡叔度。蔡叔死了以后,他的儿子胡“率德驯善”,和他的父亲大不一样。周公听到之后,便提拔他作鲁国卿士,胡把鲁国治理得很好,周公又把胡封到新蔡。
周公讨平管蔡之后,乘胜向东方进军,灭掉了奄(今山东曲阜)等五十多个国家,把飞廉赶到海边杀掉。从此周的势力延伸到海边。
大行封建 以屏周室
如何统治被征服的地区,是战争胜利之后的大问题,武庚和奄国、淮夷的叛乱,表明重要地区不能再用旧的氏族首领,必须分封周族中最可信赖的成员,这和武王分封已经有所不同。周公把弟弟康叔封到原来商王统治的中心地区,以朝歌为都(今河南淇县),分给他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锖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多是些有某种手工艺专长的氏族。康叔封地不仅面积大,而且统有八师兵力,以防止殷民的再度反抗。
为了使康叔顺利地进行统治,周公先后给康叔《康诰》、《酒诰》、《梓材》三篇文告。这在众多受封人中间是绝无仅有的。推测其原因,一则是康叔统治的为殷人腹心地带,问题最尖锐最复杂;二则是周公首先征服的,也是三监反周所据的殷人集中的地方,而战争胜利之后,康叔受封也比较早。《康诰》、《酒诰》、《梓材》可以看作是周公对新征服地区的施政纲领。三篇的主旨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为的是使殷民在连续两次大动荡之后安定下来,使殷民从事正常的农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但又不是一味迁就,对饮酒成风,不孝不友是毫不客气的。
奄是东方较大的方国,管、蔡散布流言以后,奄君曾对武庚禄父说:“武王已经死了,成王年幼,周公被怀疑,这样天下要乱了,请举事(叛周)。”周公被封到奄,长子伯禽就封,建立鲁国(今山东曲阜)。分给伯禽殷民六族:徐氏、条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这些也都是具有某种专长的手工艺氏族,作为鲁公的奴隶。
薄姑等国也曾参与反周,师尚父——姜太公原被封为齐侯,都营丘(今山东临溜北)。太公是位智勇双全的将领。武王伐纣时他率先冲入敌阵,这次周公东征,他又立下大功,封地相当大。周公让召公封给太公的土地是“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同时还具有专征专伐的特权,“五侯九伯,实得征之。”营丘附近还有许多小国,太公就封时东夷族莱人就和他争地。齐国先后灭掉这些小国,而成为东方大国。
周的同姓召公爽被封到燕,召公长子在平叛之后才就封,建都于蓟(今北京一带)。燕是周王朝东北方的屏障。它的设立可以切断殷商旧族和他的北方同姓孤竹国的联系,又可以和松花江、黑龙江、辽河一带的肃慎族靠近。肃慎原是周的远方属国。近年北京和辽南都发现不少商、周铜器。证实周初的燕确实统治北方广大领土。
周武王伐纣,微子手持祭器来到军门,脱去上衣,露出臂膀,反缚着双手,跪着前行,向武王投降。武王亲自给他解了绑,仍然让他管理当初的封国。三监之乱,微子没有参加。周公平叛之后命他代表殷人后代,奉祀殷的先公先王,立国于宋(今河南商邱)。后来宋成为有名的大国。宋的西面有姒姓杞国(今河南杞县),西南有妫姓的陈(今河南淮阳),北面还有一些小国。宋处在诸国包围之中。
除去上述国家之外,周公还分封了大量的同姓国和异姓国。据《苟子·爪效》记载,周公“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富良说:“周公弟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管、蔡、成、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可见周公封的大大小小的国家,数不在少。
武王克商只是打击了商王朝的核心部分,直到周公东征才扫清了它的外围势力。三年的东征灭国尽管有五十个左右,而占领地的巩固和扩大还是在分封同姓之后。东征以后,周人再也不是西方的“小邦周”,而成为东至海,南至淮河流域,北至辽东的泱泱大国了。
周公东征象疾风骤雨席卷了大河下游,搅动了原有民族部落的格局。徐国一部分逃到江南(今江西);一部分东夷被赶到淮河流域;赢姓西迁;楚国逃到丹水流域。这造成了民族大迁徙大融合。
东征的战斗是残酷而激烈的,《诗经·豳风·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斯。周公东征,四国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将。”战士们跟着周公东征,斧子砍出了缺口,纵使饱经战斗的苦楚,能够生还是很幸运的了。东征的战士思念家乡,一旦解甲归田,心中充满了种种遐想,《诗经·豳风·东山》,就是这种心理的生动写照。再也不是内外交困,战斗之前的那种“风雨所飘摇,予唯音噍噍”的局面了。
营建洛邑 制礼作乐
东方辽阔疆域的开拓,要求统治重心的东移。周公东征班师之后,便着手营建东都洛邑。建城的主要劳力是“殷顽民”,即殷人当中的上层分子。“顽民”西迁,一则使他们脱离了原来住地,失去了社会影响;二则集中起来,便于看管。为了看管殷顽民,周公曾经派了八师兵力驻守。
东都洛邑位于伊水和洛水流经的伊洛盆地中心,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南望龙门山,北倚邙山,群山环抱,地势险要。伊、洛、湛、涧四小汇流其间。东有虎牢关,西有函谷关,据东西交通的咽喉要道。顺大河而下,可达殷人故地。顺洛水,可达齐、鲁。南有汝、颍二水,可达徐夷、淮夷。伊、洛盆地确实是定都的好地方。
周公称王的第五年(前1020年),正式营建洛邑。三月初五,召公先来到洛邑,经过占卜,把城址确定在涧水和洛水的交汇处,并进而规划城廓、宗庙、朝、市的具体位置,五月十一日规划成功。第二天,周公来到洛邑,全面视察了新邑规划,重新占卜。卜兆表明湛水西和湛水东,洛水之滨营建新都大吉。经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城方一千七百二十丈,外城方七十里。城内宫殿富丽堂皇,新都叫“新邑’’或“新洛邑”;因此地原有鄂邑,北有郏山,故又称“郏郫”。新都为周王所居,又叫“王城”。新邑东郊,湛水以东殷民住地叫“成周”,意思是成就周道。原来的镐京就称作“宗周”了。
东都洛邑建成之后,周公召集天下诸侯举行盛大庆典。在这里正式册封天下诸侯,并且宣布各种典章制度。也就是所谓“制礼作乐”。
为了巩固周的统治,周公先后发布了各种文告,从这里可以窥见周公总结夏殷的统治经验,制定下来的各种政策。周公曾先后给卫康叔《康诰》、《酒诰》、《梓材》三篇文告。《康诰》的目的是安定殷民,全篇内容不外是“明德慎罚”。周文王因为“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才有天下。殷代“先哲王”也是安民,保民。“明德”的具体内容之一就是“保殷民”。“慎罚”,是依法行事,其中包括殷法的合理成分。刑罚不可滥用,有的案情要考虑五、六天,十来天,才能判定。至于杀人越货,“不孝不友”的,要“刑兹无赦”。文告中反复强调“康民”、“保民”、“裕民”、“庶民”。告诫康叔要勤勉从事,不可贪图安逸。“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能“明德慎罚”才有天命。“明德慎罚’’也不是一切照旧,而是参酌殷法,推行周法,使殷人“作新民”。
《酒诰》是针对殷民饮酒成风而发的。酿酒要用去大量粮食,这种饮酒风习在以农业起家的周人看来,简直无法容忍。周公并非完全禁酒,在有祭祀庆典的时候还是可以喝一点。群饮是不行的,不可放过,要通统捉来“以归于周”,“予其杀”。“予其杀”是我将要杀,未必杀。所以“归于周”,是不要给殷人以象“小子封刑人杀人”的印象。这同“保民”、“安民”是一致的。应该引导殷民去“艺黍稷”即种庄稼,也可“肇牵牛,远服贾”,去经商养父母。殷代先王,从成汤至帝乙都不敢“自暇自逸”,更何况敢聚会饮酒了。
至于工匠饮酒,另当别论,不要杀,姑且先进行教育。在政策上区别对待是十分鲜明的。
《梓材》也还是提倡“明德”,反对“后王杀人”。至于民人之间,也不要相残害,相虐待,乃“至于敬寡,至于属妇,合由以容”。上上下下不虐杀而“敬寡”,而“合由以容”,自然会出现安定的局面。这种局面的形成不是轻易可以得到的,要象农民那样勤除草,整地,惰整田界水沟;象维修居处那样,勤修垣墙,壁上涂泥,顶上盖草;又如同匠人治器,勤事修斯,再涂上黑漆和红漆。总之,勤用明德、保民,才能“万年惟(为)王”。
三篇贯穿一个基本思想是安定殷民,不给殷民一个虐杀的形象,处罚要慎重,要依法从事。至于改造陋习——酗酒,一是限制,二是引导,三是区别对待。做为统治者,要勤勉从事。
《康诰》、《酒诰》、《梓材》是周公对被征服地区的政治方略,而《多士》是对待迁到洛邑的殷顽民的政策。洛邑建成之后,这批建城的殷顽民如何发落。自是摆在日程上的问题。《多士》是周公向殷顽民发布的文告。全文分作两大段。第一段是攻心,让殷顽民服从周人统治。理由是你们这些殷士不好,上天把大命给了我小“邦周”,决不是我“敢弋殷命”、“敢求位”。这如同你先祖成汤取代不道的夏桀一样,也是“上帝不保”夏桀。我现在把你们从“天(大)邑商”迁到西土,不要怨我,我是矜怜你们的,这也是天命所在。第二段内容是宣布给以生活出路,让他们就地安居,有你们的田地,有你们的住宅,“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干止。”如果你们能顺从听命,有德,还被任用。上天会可怜你们,否则,你们不但会失去土地,而且我还会把上天的处罚加在你们身上。
对俘虏进行攻心战术,使之自食其力,恩威并施。这是一整套改造政策。周公反复申明的“天命”不是他的创造,而是从远古继承下来的。《墨子·兼爱下》引《禹誓》:“用天之罚”,是禹征三苗时发表的誓词。汤在征服夏桀时誓师词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天”已经不是单纯反映自然力量的神,天神已经干预人间事务。周公在《牧誓》中也提到“恭行天之罚”。对敌人多讲天命的周公,对“天”的观念已经有所发展。“天命”是否转移,怎样才能保住“天命”,取决于有没有“德”,桀纣失掉天命是因为失“德”,周人要保住“天命”则必须有“德”,因此周公在教导周人时就多讲“明德”。“天命”变成可以保持和争取的了。人不再是盲目地服从“天命”,而有了主观努力的可能了,这是积极的。天子是天的代理人,一方面他具有无上的权威,但不是无条件的,他必须有“德”,不然天命就要转移,因而君主、天子不可以为所欲为的,是有条件、受约束的。纣在灭亡前夕还说“我不是有命在天乎?”周公的思想比他,比殷人要大大前进一步。保住天命的条件之一是“保民”,民的状况不能不成为君主认真考虑的问题。
参与建新都的除去殷遗之外,还有“侯,甸、男、邦、伯”,这些多是殷的旧有属国。东都建成,周公除去对殷顽民训诫之外,还对这些“多方”训诫。《多士》强调天革殷命,《多方》则突出殷代夏,周革殷,是由于“不肯戚言于民”、“不克明保享于民”,于是成汤用“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周“克堪用德”,天才让周“简畀殷命,尹尔多方”。对“多方’’则反复强调“保民”。针对“多方”怀念旧殷,不爱周邦,一方面让他们有田宅;另一方面,如果不听周的号令,则“我乃其大罚殛之”。假如内部和睦,努力种田,“克勤乃事”,天要矜怜你们,我有周还要大大地赏赐。有德者,还可以在王廷作官。为期五年为善,你们仍可以回到本土。
周公在扫平叛乱,营建成周之后的问题是,周王朝的长治久安的谋划,也就是“制礼作乐”。这在周公称王的第六年。“礼”强调的是“别”,即所谓“尊尊”;“乐”的作用是“和”,即所谓“亲亲”。有别有和,是巩固周人内部团结的两方面。
礼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尊卑贵贱的区分,即宗法制,进一步讲是继承制的确立。由于没有严密的继承制,周公固然可以称“咸王”,管、蔡也可以因争王位而背叛王室。小邦周不能不考虑大邦殷的经验教训,何况周公对夏殷历史是了如指掌的。殷代从先妣特祭和兄终弟及的人数有限看,是分了嫡庶的,是子以母贵的。殷是传弟和传子的并存,曾导致了“九世之乱”。传弟终究还要传子,这本来是生物的规律。传子和传弟有传长、传幼和传贤的矛盾。传弟更有个传弟之子和传兄之子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存在,往往导致王室纷争,王室纷争又会导致王权衰落,国祚不久。殷代从康丁以后,历经武乙、文丁、帝乙、帝辛(纣),明显地废除了传弟制而确立了传子制。周在周公之前也没确立嫡长制,继太王的不是泰伯和仲雍,而是季历。武王有兄名伯邑考,文王却以武王姬发为太子。自周公以后,历“成王、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除去孝王外直到幽王都是传子的,这不是偶然的,这种制度即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应归功于周公。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以后,只有嫡长子有继承权,这样就经法律上免除了支庶兄弟争夺王位,起到稳定和巩固统治阶级秩序的作用。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创立了一套完备的服务于奴隶制的上层建筑。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而姬姓诸侯对周天子说来是小宗。而这些诸侯在自己封国内是大宗,同姓卿大夫又是小宗,这样组成一个宝塔形结构,它的顶端是周天子。周代大封同姓诸侯,目的之一是要组成这个以血缘纽带结合起来的政权结构,它比殷代的联盟形式前进了一大步。周代同姓不婚,周天子对异姓诸侯则视为甥舅关系。血缘婚姻关系组成了周人的统治系统。到春秋战国时代暴露了它的弱点,郡县制代替了分封制,但在当时的具体条件下,无疑形成了一种以华夏族为主体的层次分明的政权机构,一种远较殷人的统治为进步的机构。由宗法制必然推演出维护父尊子卑,兄尊弟卑,天子尊,诸侯卑的等级森严的礼法。这种礼法是隶属关系的外在化。反过来,它又起到巩固宗法制的作用,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维护周天子S6统治,谁要是违反了礼仪、居室、服饰、用具等等的具体规定,便视为非礼、僭越。
周天子能授民授疆土,则必以土地国有为前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在周公文治武功盛极一时的时代,并非虚构。由此引申出来的“田里不鬻”;土地不许买卖,恐怕也出自周公。周公能授给姜太公以专征专伐的特权,那么,“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恐怕是周公时代或更早确立而为周公所法定下来的。为了加强中央王朝对地方的统治,册封、巡狩、朝觐、贡纳等制度,也很可能是周公在总结前代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下来的。
周公的制礼作乐,一方面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加以系统化,另一方面也是周人具体实践的总结。
让位成王 有始有终
周公制礼作乐第二年,也就是周公称王的第七年,周公把王位彻底交给了成王。《尚书·召诰、洛诰》中周公和成王的对话,大概是在举行周公退位,成王视事的仪式上、史官记下的。在国家危难的时候,不避艰辛挺身而出,担当起王的重任;当国家转危为安,走上顺利发展的时候,毅然让出了王位,这种无畏无私的精神,始终被后代称颂。但是,周公并没有因退位而放手不管,成王固然对他挽留,而他也不断向成王提出告诫,最有名的是《尚书·无逸》。
《无逸》,不要贪图安逸,不错,是周公告诫成王的,就是在今天读起来,我们还觉得它是新鲜的。《无逸》开头就讲,知道种地务农的辛劳,才懂得“小人”——农民的隐情。父母辛勤务农,而他们的子弟不知道种地的艰辛,就会贪图安逸乃至妄诞,甚至侮辱他的父母说:“老年人,什么也不懂。”这种不孝的话在当时是决不许讲的。《康诰》中还提到,对不孝不友的人要处以刑罚。作一个最高统治者要知道下边的隐情疾苦,否则就会做出荒诞的事情来。周公接着举了殷代名君中宗太戊、高宗武丁、商汤之孙祖甲,不是庄严威惧,勤自约束,“不敢荒宁”,就是久为小人,能保惠小民,不敢侮鳏寡,他们享国都能长久。尔后的殷王,生下来就安逸,不知道务农的辛劳,只是贪图享乐,因而他们享国也都不长久。周公接下去又举有周的太王、王季的谦抑谨畏,特别提到文王穿不好的衣服,自奉节俭,参加农业劳动,能“怀保小民,惠鲜鳏寡”,从早到过午有时连饭都来不及吃,为的是团结万民。他不敢盘桓逸乐游猎,不索取分外的东西,因而享国也比较长久。周公告诫后代,不许放纵“于观、于逸、于游、于田(田猎)”,不能宽容自己说:姑且现在享乐一下,不能象商纣那样迷乱于酒。如果不听,就会变乱先王正法,招致民人的怨恨诅咒。有人告诉说:“小人恨你、骂你。”要说自己有错误,深自省察,不许含怒,不许乱杀无辜,乱罚无罪。不然,相同的怨忿集中到你一个人身上,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周公所说的深入底层,关心民间疾苦,以“无逸”自警或用来教育后代是对的,但是“逸”与不“逸”往往受阶级条件和生活环境所左右,存在决定意识,在没有外界强大压力的情况下,王室成员“生则逸”是必然的,由“逸”而失国也是必然的。
周公致政三年之后,在丰京养老,不久得了重病,死前说:“我死之后一定葬在成周,示意给天要臣服于成王。”死后葬于文王墓地毕,成王说;“这表示我不敢以周公为臣。”
鲁氏的得姓,在众多的古籍中均有记载,其得姓始祖是周公旦的
儿子伯禽。
鲁姓出自于姬姓。周武王的弟弟旦有封地在周,称为周公。周公
当初被封在东方的鲁国,但是他要留在周都辅佐周王,就派儿子伯禽
去鲁国。伯禽到了鲁国以后,继续征伐周周围的淮夷、徐夷两地,使
鲁国成为当时的东方大国。据说伯禽和姜太公同时前往封国,太公花
了五个月就把齐国整顿就绪回报周公,周公惊讶地问:"怎么这么快
呀?"太公说:"我简化了君臣的礼节,依从当地人的风俗,所以很快
就使齐国的民心安定了。"伯禽却过了三年才向周公回报,周公问他
为什么这么晚才来,他说:"我改变当地人的习俗,制定了新的礼节
,教会他们守三年之丧,所以来得晚。"周公叹息说:"鲁国将来必定
要向齐国称臣了。为政繁琐,百姓就不会亲近;为政简易,百姓才愿
意归附啊!"
周公死后,其子伯禽先前已受策封,是为鲁公。鲁公伯禽初受封
到鲁国(今山东省曲阜市)。鲁国从周公开始,到顷公一共传了三十
多代,由于鲁国固守周的旧制度,春秋以后果然逐渐衰落了。到了战
国时,鲁国被楚国的考烈王灭掉。被迫迁居下邑(指国都以外的所属
城邑),其公族子孙就以国名为姓,世代相传姓鲁了。
姓氏:鲁
祖宗:伯禽
分类:以国名为姓

姓氏起源:
鲁氏的得姓,在众多的古籍中均有记载,其得姓始祖是周公旦的儿子伯禽。
周公死后,其子伯禽先前已受策封,是为鲁公。鲁公伯禽初受封 到鲁国(今山东省曲阜市)。鲁国从周公开始,到顷公一共传了三十 多代,由于鲁国固守周的旧制度,春秋以后果然逐渐衰落了。到了战 国时,鲁国被楚国的考烈王灭掉。被迫迁居下邑(指国都以外的所属 城邑),其公族子孙就以国名为姓,世代相传姓鲁了。
鲁姓出自于姬姓。周武王的弟弟旦有封地在周,称为周公。周公
当初被封在东方的鲁国,但是他要留在周都辅佐周王,就派儿子伯禽去鲁国。伯禽到了鲁国以后,继续征伐周周围的淮夷、徐夷两地,使鲁国成为当时的东方大国。据说伯禽和姜太公同时前往封国,太公花了五个月就把齐国整顿就绪回报周公,周公惊讶问:"怎么这么快呀?"太公说:"我简化了君臣的礼节,依从当地人的俗,所以很快就使齐国的民心安定了。"伯禽却过了三年才向周公回报,周公问他为什么这么晚才来,他说:"我改变当地人的习俗,制定新的礼节,教会他们守三年之丧,所以来得晚。"周公叹息说:"鲁囯将来必定要向齐国称臣了。为政繁琐,百姓就不会亲近;为政闲易,百姓才愿意归附啊!"周公死后,其子伯禽先前已受策封,是为鲁公。鲁公伯禽初受封到鲁国(今山东省曲阜市)。鲁国从周公开始,到顷公一共传了三十多代,由于鲁国固守周的旧制度,春秋以后果然逐渐衰落了。到了战国时,鲁国被楚国的考烈王灭掉。被迫迁居下邑(指国都以外的所属城邑),其公族子孙就以国名为姓,世代相传姓鲁了。

采邑制与分封制的异同?

西欧的采邑制与我国西周时的分封制,有何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
  1、中国先秦时代尤其是西周时代的分封往往是先有爵后有地,而欧洲封建制往往是先有地后有爵。即是说,先秦的分封制大多有两个基础,一是与王室有较近的渊源,二是有较大的功绩。这些具备了,就封给一个适当的爵位,然后指给一块地建国,有爵(指公侯伯子男五等,各国内部的等级爵位不算)者互不从属(当然战国的几个新兴诸侯是用政治军事的方法取得的实权)。而欧洲的封建领主,往往是通过武力、联姻、继承等手段取得土地,然后再宣誓效忠某位更高级领主,获得爵位。
  2、从属关系上差别较大。先秦的分封制是层层从属,从礼制上讲,诸侯效忠于天子,大夫效忠于诸侯,如此大夫也效忠与天子,即效忠于上级的上级直至天子。而欧洲各级封建主之间只效忠于直接上级,隔级之间无效忠关系,这也正是欧洲很多国王国土广阔却无法调动国内的骑士的原因。
  3、由于以上的爵位关系和从属关系的不同,在继承上就有了不同。先秦的土地继承是严格按照宗法制的男系继承,女系及外戚无权继承,而且理论上讲诸侯的继承都要受到王室的节制,王室有权否认继承(实际操作是另一回事,但诸侯的丧事和爵位继承都要通报王室)。而欧洲虽然有着更加严格的长幼制度(即长子继承全部,幼子什么也得不到。先秦宗法幼子降一级分封),但在继承权上相当松,女儿有继承权,外戚也有继承权,这就造成了大诸侯跨国领有土地、同时从属于两个上级领主、继承纠纷国际化等情况的产生。
  4、总体来说,欧洲封建制没有分封制那么严格。先秦诸侯只能从属于天子,不服就要受到讨伐。等级森严,一成不变。而欧洲效忠关系十分松弛和自由,没有严格的宗法与分封制度。等级也有可能随着国力的改变而改变。
  5、以上的不同又导致了贡赋制度的不同。先秦的贡赋制度其政治意义远胜于经济意义。诸侯贡赋为各地方物,代表这方土地属于天子。其贡献之物多为军事和祭祀物资,内容以林、猎、渔、矿为主,偶有谷类,也主要用于祭祀,如黍、椒(豆子)、麦、稻等。《左传·僖公四年》记载管仲伐楚时借口“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即反映了这个问题。天子及王室日常用度出自王室领地,公卿又各有专门的采地,如周、召、单等,这些并不依靠诸侯,因此从经济上来说诸侯与天子之间并无从属关系。而欧洲各级封建领主之间的供赋更像是租税,经济意义十分明显。内容以农牧产品为主。封建领主的日常生活主要就是靠直接农民的地租和下级领主的供赋来维持的。领主之间主要是经济从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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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周的采邑与封国的关系

  正因为周人的采邑制在立国之前已经初步形成,故在武王伐纣获胜,占据了殷商王朝统领的广大东方地区时,就推而广之,顺理成章的变成了对新拓国土管理的基本制度。同时,也成为周王朝对全部国土进行统治管理的有效措施和主要方法。绝大多数周王的子弟,以及仕于王朝的同姓和异姓的贵族,特别是那些有功之臣,都可能有机会得到周王或上司的赏赐,从而获得属于自己的采邑。

  除了周初武王、成王的大量分封外,西周时期的受封者在文献记载中比较明确的还有一些,如穆王时期的祭公谋父、造父,宣王时期的郑桓公友、秦非子等。

  《史记·周本纪》载祭公谋父是周穆王时的大臣,曾阻谏征犬戎。《集解》引韦昭曰:“祭,畿内之国,周公之后,为王卿士。谋父,字也。”《正义》引《括地志》云:“故祭城在郑州管城县东北十五里,郑大夫祭仲邑也。《释例》云‘祭城在河南,上有敖仓,周公后所封也’。”应在今河南郑州市以北。

  郑桓公友初分之郑也在畿内。《史记·郑世家》载:“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周宣王庶弟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索隐》:“郑,县名,属京兆。秦武公十一年初县杜、郑是也。”《周本纪》所记相同。《集解》引“徐广曰:‘年表云母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一般认为地在今陕西华县境内,但现在也有在陕西凤翔境内的说法⑤。

  与前两者有所不同,造父、非子均不是周室王族子孙,而是异姓他族。《秦本纪》记载造父因善驭,为周穆王驾八骏“千里救乱”有功而“封赵城”为赵氏,地在今山西霍县,成为战国赵国的始祖。因为非子为周王室“主马于千渭之间,马大繁息”之功,周孝王“分土为附庸,邑之秦,”地在今甘肃清水境内。并得以复氏继祀。在此基础上,秦人逐步发展为西垂大夫,以至后来始国并成为诸侯。

  金文的记载就更多。如《墙盘》所记微氏家族为殷遗民,归周后武王命周公为之舍寓于周。《宜侯矢簋》所记周康王在宜,将虞侯改封于宜地,赏赐土地人民,以及弓、矢诸物,而称宜侯矢。

  据有关历史文献和金文资料,我们还能发现这样的一个事实,即西周时期许多人或家族的采邑并非仅有一处,而可能存在两处甚至多处。也就是说一个人因为功绩的大小,或者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等原因,往往有初封,以及后来的益封或改封,本人或其家族成员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分别获得采邑。

  《礼记·王制》所说“方伯朝天子,皆有汤沐之邑于天子之县内”虽可能并不尽然,但从《左传》记载郑与鲁易枋、许田的故事,还是能看出确存在这样的事实。《周本纪·索隐》:谓“枋是郑祀太山之田,许是鲁朝京师之汤沐邑,有周公庙,郑以其近,故易取之”。《正义》杜预云:“成王营王城,有迁都之志,故赐周公许田,以为鲁国朝宿之邑,后世因而立周公别庙焉。郑桓公友,周宣王之母弟,封郑,有助祭泰山汤沐邑在枋。郑以天子不能复巡狩,故欲以枋易许田,各从本国所近之宜也。恐鲁以周公别庙为疑,故云已废泰山之祀,而欲为鲁祀周公,逊辞以求也。”《括地志》云:“许田在许州许昌县南四十里,有鲁城,周公庙在城中。枋田在沂州费县东南。”说明鲁在国境外还有受赐的采邑,并建有周公庙,郑也有靠近泰山的采邑。名称虽是“汤沐邑”或“祀田”,其实际也是采邑的性质。但到东周由于王室衰微,无力进行巡狩和祭祀泰山等重大活动,诸侯们为了就近管理的方便,就可以互相易换了。估计这些田地的范围可能也不是很小,不然就不值得要当作重要的事记载下来了。

  再如秦非子初为附庸,受封采邑于秦。至其四世孙庄公破西戎,为西垂大夫,周宣王增加赐予其先大骆所居地犬丘,地可能在今甘肃礼县东北部⑥。以及《大克鼎》载周王赐给克的康、匣等多处田地,宜侯由虞改封于宜等均可对此说明。还有郑桓公徙民洛东,虢、郐献十邑而居之等。

  无论是在灭商之前,还是在西周建立以后,以上例证体现的都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王室所有制。分配形式则是周王据具体情况赏赐采邑,呈现的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社会图景。正好可以印证《国语》记载周襄王所说的,“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

  虽然,从三年《卫盉》、五祀《卫鼎》等铜器铭文可以了解到西周中期已经出现了土地交易的现象。但参加交易的人员有王室大臣,说明其活动仍要得到王室的认可,并不是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还不能认为当时已经存在实际意义上土地私有或买卖问题。宣王十八的《吴虎鼎》是西周晚期的标准器,记载吴虎在接受其先祖或同族的土地时,不仅有大臣参与四至勘界,还有周宣王重申的厉王命令,就是最好的证明。毕竟当时地广人稀,一直到西周晚期周王室仍有田地可以赐人。甚至到了春秋中期,《左传》还记载周襄王曾赐四邑之地给晋文公。

  这些赐田的性质,主要是作为姬周王族和异姓贵族的采地,即采邑。从理论上讲,各级贵族只拥有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并无所有权。所以,一旦有过错,王室就有权予以追夺。故武王去世后管叔、蔡叔挟武庚作乱,被杀或被迁,即是其例。后蔡叔子胡率德改行,又得复封于蔡。

  不过,像这样的例子,在整个西周时期也还是比较罕见的。绝大多数封地均成了各家私产,子孙传袭,世代继承,文献和金文中常见的西周及东周世族就是这样形成的。这些家族在其采邑上建起了宗庙,形成都邑,多数后来进一步发展为大小不等的封国。正如《史记·外戚世家》所说的“家化为国,不变其姓”,这也是我们的文化传统中将国称为“国家”的历史根源。但在西周却没有称其为国的证据,只有赐某人以“某田”或“采”,邑名后缀以国是晚出的说法。所以,周代封国实始于周天子分赐的采邑,因采邑及封国曾受过周王的册命,从礼制讲还是周天子统属,故其封国之君主,仍是王臣。

  在封国之内,国君同样也可以把土地分赐给自己的子弟、属臣,作为采邑。《史记·郑世家》载郑桓公“东徙其民雒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时在西周灭亡前两年,虢、郐有邑献郑,可以说明之。再说,周初封鲁的殷民六族,封唐叔的怀姓九宗等,也不大可能都居于一邑之内,很难想象让其都邑外方百里封地的范围,不设置任何进行控制经营的居址邑落。所以,西周诸侯国内无采邑的认识呵能是有些偏颇。但这类采邑并不称国,而只称邑,受赐者只是采邑主,属于封国之大夫,一般不是王室的大臣。由此就可以明白《礼记》所说“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的道理所在了。

  而如果是封国内的采邑,由于没有得到周天子赏赐册命,即使发展壮大,富可敌国,势并诸侯,但仍不会被视之为国。其主人仍为封国之卿士,要跻身国君的行列,尚需要周天子的册命认可,否则就难以得到世人的承认。所以,《秦本纪》载周平王是在秦襄公等诸侯的护送下东迁的,岐、丰故地已根本无力恢复,但他仍可堂而皇之地封秦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甚至到了战国之初,韩、赵、魏三家已将晋国土地瓜分殆尽,原来的宗主国国君晋幽公反朝于三卿,但还需要天子名义上的册封,有了周威列王的赐命才得为诸侯⑧。可见周天子为天下土地之主的观念,确实是根深蒂固的。

  作为天下共主的周天子,分封之制虽说是为了“公侯伯子男,各有宁宇”,但实质还是为了巩固屏护姬周王朝的统治。《左传·定公四年》所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的话,是再清楚不过的了。由于周天子不断赏田赐采,以至到头来无地可赐,结果则是权威丧失,其统治也就难以为继了
采邑制不能世袭,分封制可世袭。
采邑制以服役为条件,分封制没有条件。

周公旦是被封在鲁国还是周国啊??

不是周国的话,那么下面这段话从何而来?rnrn“因为周公旦的采邑在周,他的次子的采邑也在周,故他的次子的子孙,后来姓周。”rnrn我看过的材料也说周公被封在周国,还有周国是周朝时期的诸侯国么?rn请看下面:rn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4136762.htmlrn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4050334.html?si=3
鲁国

(1)<史记> 卷四 <周本纪第四>:
"封弟周公旦於曲阜,曰鲁。"

(2)<吕氏春秋> 仲冬纪第十一:
"吕太公望封於齐,周公旦封於鲁,二君者甚相善也。"

(3)<史记>卷三十三 <鲁周公世家第三>:
周公旦者,周武王弟也。自文王在时,旦为子孝,笃仁,异於群子。及武王即位,旦常辅翼武王,用事居多。武王九年,东伐至盟津,周公辅行。十一年,伐纣,至牧野,周公佐武王,作牧誓。破殷,入商宫。已杀纣,周公把大钺,召公把小钺,以夹武王,衅社,告纣之罪于天,及殷民。释箕子之囚。封纣子武庚禄父,使管叔、蔡叔傅之,以续殷祀。遍封功臣同姓戚者。封周公旦於少昊之虚
曲阜,是为鲁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
周朝分封给卿大夫或王室子弟的采邑,与周姓却有直接关系:
一是西周周公旦的采邑。周公旦因辅佐武王伐纣灭殷有功,封于鲁(今山东省西南部),但他本人没有就封,由他的长子伯禽就封于鲁。他本人留在镐京,辅佐武王与成王,他的采邑在周,故称周公。召公爽,封于燕(今河北省北部),他本人未就封,留在镐京辅佐武王与成王,召公的采邑在召。因为周公旦的采邑在周,他的次子的采邑也在周,故他的次子的子孙,后来姓周。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5672064.html
周朝建立前,周公就有自己的采邑,就是周(是周文王的祖父周太王所居之地。也是周朝的发源地,今天的陕西宝鸡周原遗址,)周朝建立后,周公的几个儿子都被封为诸侯。分别是鲁侯、凡侯、蒋侯、邢侯、茅侯、胙侯、祭侯。

《左传》:"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所以准确的说,鲁国是周公长子伯禽的封国,

可以参考一下这里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40408.html?si=1
据东周列国志记载,周公的弟弟召公封于鲁,而召公令其子去鲁国。所以说周公封于鲁是不对的。没有具体的资料说周公封于哪,因为周公是公爵,高于一切诸侯,甚至高于同为公爵的宋国,所以历代周公都入朝抚政。但根据周平王东迁洛阳时说的,可以推测周公封地应该是镐京以前的京城丰都。
鲁国

(1)<史记> 卷四 <周本纪第四>:
"封弟周公旦於曲阜,曰鲁。"
文章标题: 周公旦长子封鲁、世代为侯,次子世代为周公、为王卿士,这反映了什么价值观
文章地址: http://www.xdqxjxc.cn/jingdianwenzhang/167750.html
文章标签:世代  周公  次子  长子  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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