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是怎么看待信仰的?他们是怎么区分信仰与迷信的?
什么是信仰?到底该怎么去理解信仰?信仰等于迷信吗?大部分中国人不信教,原因就是中国人习惯把信仰信宗教等同于迷信,那么外国人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rn他们为什么这么理性的搞科学,又能相信上帝的存在。这个问题从小就困扰了我,直到经历了很多事后,我才有些感悟了,但仍然不是很清晰的理清楚。rn我现在认为人为了生存,为了解决一些问题,需要努力奋进,需要把自己看得很伟大,需要激励自己,需要理性分析问题,进而得到一些科学解决方案和知识规律;rn但人又因为自我生存生活的需要,需要把自己看得很渺小,这世界的存在与来龙去脉本来就是很复杂的,每个人都只是这星球的亿万生命的一个个体而已,把身心托付给上帝,内心会更加平静,身心会更加舒坦。杰出的美国科学家几乎全都不信基督教
很多基督教徒无中声有,说美国的科学家都信上帝,但是具有关资料报导,发现一个真相那就是:“杰出的美国科学家几乎全都不信基督教!”
吃惊吗?杰出的美国科学家几乎全都不信基督教!
基督徒们传教的时候喜欢用谎言骗人,利用人们的思维误区误导别人。比如,有个基督徒说:“大部分近代举世闻名的杰出科学家都是基督徒.他们怀着他们怀着敬畏上帝的心,从事科学研究,创立了一个又一个科学理论”,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喜欢用铁的事实说话。
进入正题之前,先讲一个基督徒们利用人们思维误区的例子。看了我的反基的帖子之后,很多基督徒的第一反应是:基督教流传了两千年,有那么多绝顶聪明的人(某某著名科学家等等)都信基督教了。难道就你比他们都聪明?
这是一个巧妙利用人们思维误区的典型例子。我们来剖析一下。这里隐含的逻辑是:因为基督教流传了两千年并且有那么多绝顶聪明的人信了基督教,所以基督教不
会错,是真理。真是这样吗?好,如果基督教真的是“真理”的话,那么,按照基督教信仰,基督教是“唯一真理”,佛教/伊斯兰教就都是谬误了,对吧?那么,
我们也可以同样反问:佛教/伊斯兰教流传了几千年而且有那么多绝顶聪明的人信佛教/信伊斯兰教,佛教/伊斯兰教会是谬误吗?由此可见,这种逻辑是讲不通
的!
现在进入正题。
基督徒们传教的时候,有时候会列举长长的一串科学家的名字,告诉你这些科学家都信了基督教。言下之意:你看,这么多优秀的科学家都信了基督教,基督教还能
有什么问题吗?你还犹豫什么?(题外话:很多时候,这串科学家的名字当中有谎言。比如,我见过有些基督徒把爱因斯坦列为信基督教的科学家,还有些基督徒撒
谎说达尔文后悔创立进化论,临终前信了基督教云云。这些都是早就被戳穿的谎言。有兴趣的同学们请自己做点功课。)
好,假设基督徒们列出的这一串科学家都信基督教好了。基督徒们忘记了一点:有杰出的科学家信基督教不假,但是有多得多的杰出的科学家不信基督教啊!
如何确定一个杰出的科学家们的信仰呢?科学的方法是:直接对科学家们的思想作调查,而不是看科学家们还是婴儿的时候他们的父母有没有为他们“受洗”!很幸
运,最权威的科学杂志之一的《自然》(Nature)杂志就做个这样的调查!(题外话:不知道《自然》杂志是一本如何权威的科学杂志的人们,麻烦你们自己
多点功课。)
《自然》杂志发表了一篇论文,涵盖了1914年,1934年,1996年,以及1998年所作的调查,这些调查结果显示:美国科学家当中,信基督教的比例
正在大幅度较少,而美国科学院院士当中,到1998年,信“神”的比例只有7%!!!而1914年的时候,美国科学院院士中心“神”的比例还有27%左
右。随着科学的发展,这个比例下降的够快吧?美国科学院院士中心“神”的比例大幅下降到了7%,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当然,即使只有7%的美国科学院院士
信“神”,那也是长长的一串名单!呵呵!
《自然》杂志的这篇论文发表在(Nature 394, 313 (1998)),英文原文见:
http://www.nature.com/nature/journal/v394/n6691/full/394313a0_fs.html
中文的译文,网上可以找到。我们附一份译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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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的美国科学家几乎全都不信神
自本世纪初以来,人们就一直在争辩美国科学家的宗教信仰问题。我们最新的调查发现,在顶尖自然科学家中,不信神的比例比以前都多--几乎全都不信神。
最早研究这个课题的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詹穆斯·H·路巴 (James H.
Leuba),他在1914年做了里程碑式的调查。他发现,在1000名随机选择的美国科学家中,有58%表示不相信或怀疑神的存在,在400名“大”科
学家中,这个数字上升到了接近70%。20年后,路巴用有些不同的方式重复了调查,发现这两个数字分别上升到了67%和85%。
在1996年,我们重复了路巴在1914年的调查,并向《自然》报告了我们的结果。我们发现,在1914年以来,美国科学家一般地没有多少变化,有
60.7%表示不信或怀疑神的存在。今年(1998),我们很接近地模拟了路巴在1914年第二阶段的调查,调查那些“大”科学家的信仰,发现信神的比例
是前所未有的低--只有大约7%。
路巴把“大”科学家不信神或疑神的比例高的原因,归于他们具有“超级知识、理解和经验”。类似的,牛津大学科学家彼特·阿金斯(Peter
Atkins)在评论我们1996的调查时说,“你很显然能够是一个科学家,并具有宗教信仰。但是由于科学和宗教的知识范畴是如此不合,我不认为在更深刻
的意义上,你能够是一个真正的科学家。”这样的评论导致我们重复了路巴第二阶段的研究,对“大”和“小”科学家的宗教信仰做最新的比较。
我们所选取的“大”科学家群体是美国科学院的成员。我们的调查发现,科学院的自然科学家几乎一致地否认超验事物的存在。不信神和不信永生的比例,在科学院
生物学家中分别为65.2%和69.0%,在科学院物理学家中分别是79.0%和76.3%。剩下的人当中,大部分对这两个问题都持怀疑态度,很少有相信
的。我们发现,科学院的数学家具有最高的信仰比例(14.3%信神,15.0%信永生)。生物学家具有最低的信仰比例(5.5%信神,7.1%信永生),
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则稍微多了一些(7.5%信神,7.5%信永生)。
重复路巴的方法有些困难。对一般的调查,他从标准工具书《美国科学界人士》(AMS)中随机地抽取科学家名单。我们用了这部书的现有版本。在路巴的时
候,AMS的编者在词条中标示出“大科学家”,路巴就据此鉴定他的“大”科学家。AMS不再有这样的标示了,所以我们就把科学院的成员做为我们的“大”科
学家,在早期的AMS,这个身份也是“大科学家”的标志。我们的方法要比路巴的方法产生了一个更杰出的样本,这或许可以解释在我们的被调查者中存在着极低
的信仰比例(如果前面引述的路巴和阿金斯的评论是正确的话)。
在1914年的调查中,路巴把他那简略的问卷邮寄给了随机抽选出来的400名AMS的“大科学家”。它询问被调查者是否相信“一个能与人类进行智能和有感
情的沟通的上帝”和“个体的永生”。对每一个问题,被调查者可以选择回答确信、不信或怀疑。我们的调查包括了完全相同的问题,也要求匿名答复。
路巴把1914年的问卷送给了400名“生物和物理科学学家”,后者除了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还包括数学家。由于科学院成员的人数相对较小,我们把我们的
问卷送给了这些核心学科的全部517名科学院成员。在1914年,路巴收回了大约70%的答卷,在1933年则超过75%,而我们在1996年的调查收回
了60%,对科学院成员的调查则收回了稍多于50%。
正当我们整理调查结果的时候,科学院发行了一本小册子,鼓励在公共学校教授在美国科学界和某些保守的基督徒之间一直存在冲突的进化论。这本小册子想让读者确信,“科学对上帝是否存在的问题持中立立场”。科学院院长布鲁斯·阿尔伯兹(Bruce
Alberts)说:“有许多非常杰出的科学院成员有着非常虔诚的宗教信仰,同时也相信进化论,他们中的许多人是生物学家。”我们的调查结果与此不同。
LZ想表达这样一个意思:
1)外国人看待信仰,为何不像中国人的文化那样持贬低态度。
2)从中国文化看外国人,为何他们能将信仰和科学这两种事物相协调。
对于2),LZ给了自己的推想。主要是围绕生存这个低级驱动来讲的。一方面需要加强人的【自我】(当然提问者就是暗示宗教和自我一般是对立的)同时加强人的理性(理性同样是和宗教对立的);另一方面,需要在哲学上让自我落脚于一个庞大的世界观,态度上屈服于一种更大层面的安排。
我想,所谓的理性和宗教的【协调】问题,主要是无法理解2)的前半部分。另一方面呢就是1),即我们的文化圈怎么看待宗教,也是一个让人困惑的事情。
我觉得,基督教是发端于西方白人社会内的一种宗教,而西方白人的文化最终依赖其发达的科技,从而在世界上占有主导地位,从而其宗教也就借助其现实的强势,给异国文化一种强势的输入感。而脱胎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宗教,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没有一个强势的阶级去继承和承载它们,所以,在中国没落的时候,它们就只有作为旧社会迷信落后的产物一同被埋葬了,且这种感觉随着中国人对麻木落后的中国农民和愚蠢的统治者的整体印象,定格在群体的潜意识里。
西方人给人感觉是很强调自我的,处理问题也比较持理性和实用主义的态度,也正是靠着这种态度,他们取得现实的强势。但是,西方的正统宗教,并不是就没有理性缜密的态度了。在西方的历史里,宗教一直代表着文化和技术上的最先进成就。引入现代科技,撼动了以宗教为基础的权力阶级,他们想要摧毁的,也只是这个权力阶级对宗教的利用而衍生出来的愚民性的东西。
宗教并不只是属于封建社会,它也可以属于中产阶级,属于被科技统治的社会,并随着时代而改变它的外貌和外延。科技可以塑造我们周围的环境,但无法改变“环境”的实质,所以,无论科技有多发达,人们处理问题的方法有多理性,那也只是针对物质层面,始终都会有宗教存在的意义和空间。
外国,尤其是西方国家,自古至今就有信仰基督教的传统,在他们看来,一个人必须要有信仰,上帝是什么,上帝不是迷信,上帝是他们心中指导自己,心灵的寄托。什么是迷信,迷信不是中国人说的所谓的那些传统的习惯习俗,民间崇拜的神,而是盲目的相信某事,这才是迷信,盲目的相信一个人,一个事,这就是迷信。中国人现在道德滑坡,我个人觉得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我们没有信仰,我们在心中没有畏惧的力量,所以,可以肆无忌惮的干些没有道德事情。总而言之,我觉得,一个人,一个普通人,要有信仰,这个信仰不是说就一定是神,可以是法律,可以是道德,可以是科学
广义的信仰,是指对某种主张、主义的信服和尊崇,并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外国人,信仰基督的多,信仰其他宗教的也不少。不过也并非都有宗教信仰的,有些人也是非常理智的。这里仅就不信仰基督教的外国人怎么看待迷信,复述他的理由:
今年一月份,有一个会写中国字的德国人上这个“知道”挑战许多中国的宗教徒(网上ID是“上帝与数学”)。他是信仰黑格尔的。说他们德国人是非常不喜欢基督教的。理由有三个:
1在历史上,上帝只不过是工具,教会利用上帝来达到控制思想,集权等不可告人的目的。
2一般只有无助的人才信神,有独立思想的神会信自然神论,泛神论,但不太会信基督。
3因为耶稣是犹太人!
后来我问他:是他们日尔曼人都不喜欢基督教还是只有少部分人不喜欢?
本来还想追问他:在他喜欢的人中,有马克思也是犹太人。怎么却拿耶稣是犹太人来说话,有矛盾呢?
他再没有回答,私信他也没联系上,其实他是个不错的人,有思考能动脑子!
我先从佛教的角度去说这个问题。佛教是一种思想教育,佛教中讲述了很多关于因果关系。他是万物生长世界维系的方式关系。这个关系是在佛教中提及很多。例如因为你问问题,所以我答问题。这么简单的道理就是佛教中提及的因果关系。以此类推到无数的事件,人生的每一秒的变化,也都是由于因和果的关系发生着变化。佛教中修行提升内在的境界其实在佛教中叫清净无为,在加上众生平等利益众生。说的简单很多,对这样的人修行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叫罗汉,在继续修行到一定更高层次的叫菩萨。等等。当然我说的过于白话文了,事实比这复杂。
迷信,和我说的真正的佛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问题。迷信属于还没弄懂佛教是什么。
在佛教里,只有两种类型。一个是迷信,一个是正信。不分外国人,还是中国人。无论那个国家的人都会存在迷信佛教,和正信佛教。如果您愿意继续讨论一些问题可以继续。
另外佛教不是中国的。
在我认为佛教并不影响科学。
上帝,是西方的主流。对此并不了解。方式方法上存在差异不做评论。佛教讲的是众生平等,生命平等,不要乱杀。造杀业的同时也是因果的循环等待的是被杀。这个是世界的定律,觉得不真实你可以等到实现的日子,但很可怕。
我死心塌地的信佛了,可不是迷信。我可以藏的非常深,可以和身边的景色一样的颜色。因为佛教是修心的。不是修外表另类怪异,也不是那些另类神龟的崇拜者类型的。弄得乌烟瘴气,迷信神怪的样子。
为什么有些人喜欢拉黑那些和自己意见不合的人?
相信很多人都会遇见这种情况,在交友平台上聊天,只要出现两个人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Ta就把你拉黑,甚至删了你,你会觉得有一丝挫败感,我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和你不是很熟悉,没有顾虑
因为在聊天平台上,你们认识时间并不是很久,而且你们的认识可能源于一个兴趣爱好和话题,但人和人的不同之处有许多,你们在聊天时一旦出现了分歧,而你们又没有很牢固的感情基础,并且对你没有很深刻的了解,就有可能把你拉黑,而且他不会有任何负罪感。
2、对意见不同的人产生排斥心理
也可以举一个例子,人们交朋友的话会找和自己差不多的人,比如相同的爱好,共同的兴趣或者性格上有些类似,当然还有别的情况,为什么我会说这个例子,是因为,你们两个在聊天产生分歧时,Ta会感觉你们两个不是一类人,从而产生排斥心理,让后拉黑你,拒绝了以下的聊天和进一步接触。
3、认为自己的意见是对的
你们聊天或者讨论时,之所以意见不同大多数是因为你们的想法和思考问题的切入点不同,但Ta如果认定自己的想法和观点是对的,而且不想和你继续讨论,那么解决问题的最快的方式就是把你拉黑。
我觉得也许拉黑别的虽然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还是根据情况来考虑,毕竟会给被拉黑的人带来很不好的感受!
因为看到那些人在自己的列表里会觉得很不开心,所以就把他们拉黑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会再跳出来,然后大肆宣扬自己的观点,还要摆证据什么的,巴拉巴拉一大串,而且还不知道他的证据是不是对的,就抓着一点不放,说半天。
看到这种人就觉得特别烦人,每个人观点不同,他却总是想要用他的观点说服我。说服不了就一直打持久战,天天来给我洗脑。咦,想想就可怕,赶紧拉黑赶紧拉黑。
还有一些人是觉得懒得和那些人再讨论,不想再把时间浪费在这些小事上,拉黑多干脆。
还有一些人呢,自己的观点是错的,看到别人和他观点不同,他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干脆就把人家拉黑了。
因为他很怕别人拿出证据,证明他的观点是错误的,反驳他让他没有面子,所以他就先下手为强啦。
如果他不拉黑人家,到时候被人家说服了,改了自己的意见,那么到时候多尴尬啊。为了防止自己意见改了,赶紧拉黑。
还有一些人,刚争辩以后,发现大家意见不统一,就赶紧拉黑了。没必要和一些三观不同的人再争辩了,各有不同,道不同也不相为谋。
而且有些时候争吵的太激烈了,事后还是觉得好生气,赶紧拉黑泄愤。拉黑完,看到对方躺在黑名单列表,感觉好开心啊。
像我,我就喜欢把那些和我争吵过的人全都拉进黑名单,让他们全进小黑屋,哼。
其实意见不合没啥,重要的是不要惹人烦。
因为这样可以避免一些无谓的争吵,也可以不给自己添堵啊!毕竟我们很难让别人站在我们的立场来看待问题的,更何况还是网络上的一些陌生人。
就拿我自己来说,之前网上曝出的薛之谦的渣男事件。开始的时候我也和很多网友一样处于吃瓜状态,但是事实,证据慢慢的浮上水面的时候,我就开始站在李雨桐一方了。但是这个时候就会有人觉得薛之谦是正确的一方,虽然大多都是粉丝在这样怼。
后来我就在微博下面发表了一条支持李雨桐的言论,结果就来一堆薛之谦的粉丝抨击我。这个时候我只能去拉黑他们,因为我完全没有办法改变他们的观念,反而会浪费时间做一些无谓的争论,更重要的是我也不想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人。
当两个人意见不合的时候,双方都想去转变对方的观点,所以无论说再多,都是徒劳的。而且本身我们看待问题的时候所处于的立场就不相同,更加没必要去和对方争论了。所以还不如直接拉黑了对方,免得吵到最后变成谩骂。
从以前的qq到现在的微信,微博或者其他的社交软件,它在保持我们和同学,老师,朋友的联系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提供给我们大量方便的同时,也有很多问题应运而生。
不管你是和什么关系的人沟通,都会有或多或少的矛盾与摩擦,每个人都有自己家庭背景,生长环境,教育基础,以及不同的人生经历,这些东西导致我们有了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等!但这并不是人与人交往的障碍,反而让我们更加了解彼此,感情达到了一个更高的台阶。
但在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一些人,我们无法和他正常的交往,继续保持交谈,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实在无法继续相处 。并不是不同的想法或做事方法,我们允许存在不同的个性,但是他们以个性标榜的自私,蛮横无理,才是导致无法正常交往的根本原因。你做事有理有据,充分考虑到大家每个人的感受,合理规划,遇到事情大家一起讨论,一起解决,集体至上,但身边总有一些人以自己为中心,丝毫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严重时候影响到了整个集体!致使大家都很生气!
我想,并不是我们一开始就把他拉黑的,因为在一个集体里,总要给彼此留个面子,但是交流又根本无法继续,也没有必要,不会有任何结果的前提下迫于无奈才把他拉黑的。
我们没有必要一直都去容忍别人,迁就别人却委屈自己,如果三观真的太不同,又不愿意互相尊重,理解,那么交往也不是一定必要的事情!
所以,喜欢拉黑那些和自己意见不合的人,这件事情本身并不是一个喜好,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
说明整个社会病态了,容不下别人的声音,一言不合就封口,这是自闭啊。争论出真知。敢于面对和互相探讨针锋相对都是有促进作用的,有不同声音就封闭。
为什么即使有科学的答案人们也会相信迷信(伪科学)?
据我观察,当一种新现象发生时,人们往往既相信科学又听信迷信,这是为什么? 首先说明一点,迷信≠伪科学。
对事物的一种痴迷信任状态、无条件的相信。比如相信烧香还愿、相信巫婆神汉能治病等行为,都是迷信行为。
伪科学则不同。伪科学是指把没有科学根据的非科学理论或方法宣称为科学或者比科学还要科学的某种主张,例如炼金术、占星学等。
明明有科学的答案,可人们还是相信迷信,这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根源的。
在历史上,因为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不了解自然,因此诞生了最原始的自然神灵迷信。比如将雷电看成是神灵在半空中敲锣打鼓、将刮风看成是风神张开了口袋、将山里的地震看成是闪身发怒的。
在资本主义工业大生产出现之前,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发展,一直相对缓慢。这就造成了人类对自然的认识程度不高。
因为自身生产力水平的低下,相对于人力无法比拟的自然之力,人们对自然界产生了最原始的迷信:认为一切自然现象皆有神灵在推动。
随着生产力发展,人们认识自然的手段原来越多。以前的错误认识,开始被现实所改变,但正是因为生产力的进步,让别有用心的人,开始利用其掌握、相对于绝大多数人都先进的技术手段,开始认为制造迷信手段。
比如某些掌握化学知识的人,开始利用所掌握的化学知识,来进行“捉鬼”。其本质却是利用明矾、黄苓的化学性质,让所谓的鬼的影像呈现出来。
迷信产生的历史原因,除了生产力水平发展的制约和别有用心的人(比如江湖术士、江湖骗子、巫婆神汉)的有意引导之外,统治阶级利用迷信来麻醉人民、以便于从思想上统治人民,也是迷信产生的重要根源。
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当其为统治阶级服务时,其宣扬的观点和内容,无不掺杂进了迷信的私货。
比如死后世界的说法,无论佛家还是道家,都为人类虚构出来了天堂和地狱。在导人向善的幌子下,默默实现着其麻醉人民的目的。
除了历史原因外,迷信还有其现实根源。
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迷信者大有人才。明明有科学的答案,可人们依然迷信某些谬误。迷信的现实根源主要是科学知识水平低下。这就造就了相当多的人,没有独立的思考力和判断力,是非不分、真假不辨。
此外,经济发展水平低下,也是迷信思想产生的原因之一。比如有人病了,却没钱看病,不得不寄希望于巫婆神汉,或者江湖游医。
因为他们不知道科学是什么。(思考题:科学是什么?)中国教育只传授科学知识(物理、化学),老师却从来不和学生说科学是什么(科学是方法,不是知识),反而将科学教条化(你们一定要用科学指导行为),而且还在科学中混入了非科学(政治),人自然不知道为什么要信仰科学。
求采纳
因为未知,举个例子,关于人类的死亡,现代医学可以说是科学了,但人类为什么死亡,细胞死了,细胞为什么会死亡。
人类可以凭借科技提升寿命的平均值,能否提高到两百岁。
描述一些西方的迷信
。。。西方人的种种迷信
还有一样东西与帽子的威力相似,那就是伞,但是伞似乎更加复杂。在到西方人家里去时,有一件事是绝对禁止的,那就是在屋里或任何有遮盖的地方打开伞,因为那会给那座房子里的人带来性命之灾。在欧洲,人们相信,在晴天打开伞会带来雨。但是美国人的看法正好相反,为了阻止下雨,出门时只要在胳膊下夹一把雨伞就行了。在西方国家,去剧院看戏时,如果不小心把伞忘在提台词者的桌子上,那么最好不要再去拿回来,因为那表示你“耍阴谋”,而且那天的演出就要失败。美洲人还相信,两个人都打着伞相遇,将会遇到不好的事情,要化解厄运,就得划十字和在伞上吐唾沫。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观点是,一个男人走路经常带着一把伞,他就是一个工作严谨的人,而且会死得很荣耀;相反,经常把伞忘在家里,表明他是一个在生活中对重要事情漠不关心的人,而且非常容易忘记自己的诺言。
除了帽子和伞之外,另一个令人烦恼的东西就是鞋子。每次出门,西方人最忌讳的就是先穿左脚的鞋子。这是一个自古流传下来的迷信,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罗马帝国奥古斯都皇帝,有一天,他没有按照正确的顺序穿鞋子,结果遇到了他手下的士兵造反。在中世纪,人们相信,先脱左脚的鞋子,会防止牙痛。按照犹太人的说法,不能穿着一只鞋子迈步,因为那会使一个亲戚死亡。日本人相信,在早晨10点钟之后首次穿刚刚买来的新鞋子会遇到灾难。在走或跑时不小心甩掉一只鞋子,就应该严密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忘记系左脚鞋子的鞋带,表示那一天运气不好;而如果迷迷糊糊地两只鞋带都忘了系,则表明那一天是一个轻松的日子!西方人最忌讳的是一只鞋带是黑色的,一只鞋带是棕色的,因为黑色象征着死亡,而棕色象征着棺材。
理发也是一个问题。如果在月亮逐渐变圆(上弦)的时候理发,会增进身体健康,最好是在月圆前3天的清晨理发;如果在月圆后14天(朔日)理发,身体会逐渐衰弱。在法国普瓦图地区,人们相信,在5月份理发会遇到很多危险,小孩子会变疯。在莱茵河地区,人们认为,要避免在复活节前的星期五理发,否则新长出来的头发会有四种颜色:红色、黑色、棕色和白色!法国的朗格多克地区的人相信,星期五理发可以防止流鼻涕。普遍的观点是,秃顶是聪明的信号。但也有一部分人说,无毛的动物(如蛇等)或者脱毛的动物(如老鹰等)比毛全的动物狡猾、凶狠,而男人脱发也不是好事,因为头发与男性和潜在的生命力有关。西方人相信,若要避免秃顶,应该把每次剪下的头发集中起来全部烧掉,或者,最好是干脆剃光头。在美国,抚摸秃顶会带来幸福,但如果走在路上遇见一个秃顶女人,则预兆会生病或贫穷。美国人相信,抛掉一个带着头发的梳子,会造成秃顶。
在吃饭方面,西方人认为碗是最重要的东西。英国人最忌讳吃摞在一起的碗里的饭。对于刚刚买了彩票的人来说,无意中打破了碗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而如果在聚餐时打破了碗,那将会给所有来客带来幸福。特别是在婚礼时,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打破碗,对新婚夫妇都是好事。生活在法国布列塔尼地区的人,喜欢把打破的碗放进捕虾笼子里,希望能够捕到很多虾。
在食品方面,最让西方人操心的是盐。他们相信,谁把盛盐的杯子或罐子倒扣过来,就会遇到坏事,倒出去的盐粒有多少,这样做的人就会流多少眼泪。倒扣盐杯也是将要发生争吵的信号。希腊人相信,从左肩上方撒出去一把盐,会避免不好的结果。在丹麦,不小心把干盐撒到地上,预示着有好事发生;而如果是湿盐,则预示着坏事。在英国,如果一个年轻女子准备餐具时不在桌子上放盐杯,意思是说,她已经不是处女了。在中世纪,若想知道即将出生的婴儿是男是女,人们把干盐放在母亲的胸部,如果盐流下去就生女儿,否则就生儿子。人们把盐放在正在熟睡的孕妇床头,如果孕妇睡醒时先叫男人的名字就会生男孩,先叫女人的名字就生女孩。美国人相信,谁吃一口盐而面不改色,他就会长寿。在病人的床头放一碗盐粒,能帮助病人尽快康复。对于出生时体弱的婴儿,人们在他的摇篮上放一袋盐,以增加他的成活率。从前波斯人有向孕妇头上撒盐的习惯,那会使她生出的婴儿更漂亮。而美国人相信,在出远门的人衣服里缝上盐,会使他不太想家。
西方迷信中的猫:在西方,作为宠物(pet),猫比狗更讨人喜欢。因为猫安静、机敏、干净、独立性较强,需要的空间少,它既可以住在城市公寓(apartment house)里,也可以住在有小院的平房里,而狗则不同。但不管猫有多少优点,黑猫是谁也不敢养的,因为在西方,黑猫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是被人畏惧和讨厌的。黑猫与传说中的巫婆(witch)有关。巫婆是一个面目可憎、气势汹汹的老太婆,她头戴黑毡帽,怀抱一只大黑猫,骑着一把飞帚。由于黑猫总是不离巫婆左右,所以它被视为不吉利的象征。直到今天,还有人认为黑猫主凶,如果一个行人看见黑猫在他面前跑过,他就觉得会大祸临头。传说中的黑猫有九个灵魂,巫婆具有变九次黑猫的魔法,杀死一只黑猫,她还可以变八次。英语中有这样一条谚语:A cat has nine lives.意思是猫有九命,泛指某人或某物的生命力很强,这与黑猫可变九次不无联系。
在西方,除了有黑猫不吉利的迷信之外,还有关于猫的其它迷信。如果猫静静地在人身边坐着,那意味着平平安安,顺顺当当;如果猫在人身上蹭来蹭去,那意味着这个人将有好运气(good luck);如果猫跳到人的腿上,那意味着吉星高照,官运、财运亨通;如果猫从人身边跑开,那意味着他的秘密将很快被泄露。
英语与西方动物迷信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英美等西方国家是一个花花绿绿的世界,那里由于科学技术异常发达,人们很少甚至不相信迷信,不相信有鬼有魂有神有怪,但正如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着的,有些西方人在相信科学的同时,也相信上帝的存在,譬如有些人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即人类是由类人猿进化而来的,也相信上帝用泥土造人的传说,这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但确是事实!
在西方至今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迷信,这些迷信在或多或少地在影响着人们的言与行。科学一直没有停下前进的脚步,西方迷信自产生的那天起也一直畅通无阻,直至今天还一帆风顺,将来也会一路走好,迷信之所以如此受欢迎,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来自人人期盼好运、害怕灾难的社会心理,此外,人们的价值观念、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等等都会给迷信的产生造就良好的土壤。有些西方人迷信天,迷信地,迷信大自然的一切东西,其中就包括对动物的迷信。今天,就让我们来看一看西方人对普通的动物迷信到了一个什么地步。
1.对猫(cat)的迷信。
对西方人来说,猫是一种让人喜欢让人忧的动物。西方人喜欢猫,视猫狗为最亲密的宠物之一。翻开猫的档案,就可以知道,人类大约是在9,000年前开始豢养猫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老鼠太多,但9,000年之后的今天,老鼠的数量大幅度减少,而猫的数量却一直在增加,并且还没有停下来的势头,是不是很奇怪?现在的猫几乎不吃老鼠,而改吃专门的宠物食品了,如今衣食无忧的猫看见老鼠也懒得去捉,有的猫甚至自出生之日起就没有见过老鼠的影子,以至于见到老鼠就吓得跑!“宠”得老鼠不知如何是好!彼情彼景,乐得大鼻子的西方人笑出声来,连连夸奖:这个可爱的小娇娇!所以,当西方人听说中国南方人竟然敢吃猫肉时,眼珠子差点儿掉出来!中国人真大胆得残忍!可别惹着他们!打死“大鼻子”,他也不会尝一口猫肉的,那无异是在吃自己的同类!
西方人是真的喜欢猫,喜欢得不得了,但是有一种猫西方人见了就害怕,躲之唯恐不及,那就是黑猫(black cat)!黑猫之所以令人生畏,不是因为它一袭神秘的黑衣,而是因为它“交友不慎”,黑猫总喜欢与可怕的巫婆(witch)狼狈为奸,助纣为虐。西方人眼中的巫婆与中国人眼中的巫婆,其形象大不一样。西洋巫婆头戴黑尖帽、身披黑斗蓬、眼冒妖光、面目可憎,她常骑一把破扫帚,身边跟着一只黑猫,喜欢在月明星稀之夜,飞过天空,去干坏事。也许是因为猫常与巫婆呆在一起的缘故,所以西方人认为猫能未卜先知、有心灵感应,猫还能看见幻影。
不仅如此,还有传说讲,黑猫还能跟魔鬼撒旦(Satan, the Devil)说话,并能与之和睦相处,而魔鬼撒旦也常变成黑猫的样子去干坏事,所以,西方人说黑猫主凶,如果某人看见黑猫从面前跑过,那无疑是见到了魔鬼,不久倒霉事儿就很有可能来找上门来。凡事总有例外,也有人喜欢黑猫,那就是海员的妻子。英国约克郡的人认为,只要海员的妻子养一只黑猫,那么出海的丈夫就不会有任何危险。自然,海员也喜欢猫,最受海员欢迎的是三色猫和黑猫。他们认为,如果船上有一只猫,就是一种吉祥之兆, 如果把猫赶走,厄运就会降临。所以,每当船只要沉没时,海员都不会把猫留在船上,而是想方设法让它逃命。海员还认为猫与暴风雨关系极大,说猫尾有疾风,观察猫尾的一举一动,就可断定天气的变化。如果猫躺着,尾巴朝东,就预示有雨;尾巴朝西就会艳阳高照;如果猫在甲板上跑来跑去,并且不时地往桅杆上蹿跳,就会有风暴。所以英语里有to see how the cat jumps 或to wait for the cat to jump的表达方式,意思是“见风使舵;随机应变;观望形势然后行动”。英国小说家高尔斯华绥(John Galsworthy, 1867-1933)在《银匙》(The Silver Spoon)里有这样的描写;
There’s nothing for it but to wait and see how the cat jumps.
(眼前只有静待,看看事态如何发展。)
西方的迷信还说,猫有九命(A cat has nine lives.),也就是说猫的生命力特强,不会轻易被弄死。在英语里,“A cat has nine lives.”表示“某人的生命力强”。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在经典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Romeo and Juliet, act III, sc.1)第三幕第一场中有这样的台词:
Tybalt. What wouldst thou have with me?
Mercutio. Good king of cats, nothing but one of your nine lives; that I mean to make bold withal, and, as you shall use me hereafter, dry-beat the rest of the eight.
(泰:你要我跟你干吗?
迈:好猫精,听说你有九条性命,我只要取你一条,留下那另外八条,等以后再跟你算帐。)
也许就是因为“猫有九命”,所以,海员们在打牌时,都要想方设法偷偷摸“九”下猫尾巴,据说这样就可以牌运亨通。
2. 对渡鸦(raven)的迷信。
渡鸦是乌鸦(crow)的一种,因长得黑不溜秋,叫声粗厉,爱吃腐肉(carrion)而没给西方人留下什么好印象。据《圣经》(The Bible)上讲,开天辟地之后,上帝用泥土造了亚当(Adam)和夏娃(Eve),不久他俩就因偷吃禁果(Forbidden Fruit)而被赶出伊甸园(Garden of Eden)。从此以后,亚当和夏娃的后代在世界上繁衍生息,常常为各自的利益发生冲突,甚至互相残杀,上帝大怒,决定毁掉人类,就让天下唯一的义人诺亚(Noah)造了一叶方舟(Ark),让诺亚全家人及各种动物的公母上了方舟,上帝让天降大雨,以洪水灭世,大雨一直下了40天才停,诺亚打开方舟的窗户,放出的第一只鸟就是渡鸦,想让它看看外面的情况如何,谁知这只负心的鸟一离开憋闷的方舟,就再也不愿回去,诺亚等不到消息,就只好再派鸽子(dove)到外面看看水退了没有,鸽子很守信用,不久,就飞回来了,嘴里还衔着一片橄榄叶(olive leaf),诺亚由此断定外面的水已退,所以,鸽子和橄榄枝(olive branch)就成了和平的象征。而那只不守信用的渡鸦从此就没了好名声,以至于西方人不喜欢它,甚至有些怕它,为什么?这得从渡鸦的食物谈起。
渡鸦不仅长得难看,而且吃的东西也很不干净,它最好的一口就是腐肉,所以,它专往有死尸地方飞,可以说,在古时候,哪里有死人,哪里就有渡鸦的影子,你说谁还喜欢它?迷信说,如果渡鸦在某人家出现,那可不是个好兆头,预示着这家里的某一个人离死亡不远了,为什么?因为爱吃腐肉的渡鸦在外面等着呢,你说恐怖不恐怖?
渡鸦虽然令人讨厌,但可不能随便把它们杀死。不信请读渡鸦与伦敦塔的故事。说起伦敦塔,那可是历史悠久。1066年,“征服者威廉”即“威廉一世”(William the Conqueror, 1028?-1087)成为英国国王,他于1078年开始下令兴建伦敦塔(Tower of London),到他死后十年也就是到1097年伦敦塔才竣工。伦敦塔占地18英亩,900年来曾作为要塞、皇宫、监狱、天文台、动物园、军火库和档案储藏室等等,不少王宫贵族被关进伦敦塔并在此被害,所以,伦敦塔被称为“血腥塔”(Bloody Tower),有位历史学家称伦敦塔为“世界上最悲惨的一块地方”。但就在这里,有一种鸟谁也杀不得,那就是渡鸦,渡鸦之所以成为伦敦塔永恒的主人,就是因为英国人的迷信。传说自建塔之日起,渡鸦就一直栖息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伦敦塔成了监狱,犯人死后常被狱卒从城墙上扔下去,成群的渡鸦就飞过来饱餐一顿。查理二世(Charles II, 1630-1685)在位期间,伦敦塔曾一度被用做天文台观测站,那时的渡鸦多得不得了,妨碍了观象台的工作,天文学家要求国王赶走渡鸦。于是,国王下令把所有的渡鸦都斩尽杀绝,不料,宫廷里的天文学家又说,等伦敦塔一只渡鸦也没有时,伦敦塔将会倒塌,不列颠君主国的命数也就尽了。国王当然害怕这样的结果,于是下令只保留6只,其余的统统干掉。至于为什么只留6只,就无从知道了。从此以后,那6只渡鸦的子子孙孙就幸福地生活在伦敦塔里的草坪上,其中仍有6只被看塔人精心饲养,每一只渡鸦每周可以领到10便士的津贴,这些渡鸦养尊处优,悠然自得,个个都“高寿”,其中一只叫James Crow的竟活了44年才寿终就寝。如果你有机会到英国去,在伦敦塔你就会看到6只吃得肥肥胖胖的渡鸦,由于害怕它们飞走,(那样的话,不列颠王国就会灭亡。)所以被剪短了翅膀,以至于它们飞起来像鸡一样地笨。如果你手里没有任何渡鸦爱吃的东西,想与渡鸦合影留念那简直是痴心枉想,渡鸦会狠狠地看上你一会儿,然后事不关己地走开!
保守的英国人认为,栖息在村落附近的乌鸦不仅有权享用主人家的残汤剩菜,还有权吃到肉!如果你是一位英国人,如果你和乌鸦是邻居,除了要与这些其貌不扬、叫声粗厉的黑邻居和睦相处外,还有义务保护它们,给它们提供“荤菜”,说不定哪天,乌鸦会从远处叼一块肉来报答你呢!
3. 对信天翁(albatross)的迷信。
信天翁是中国人不太熟悉的一种海鸟,它的翅膀张起来能达3米,信天翁喜欢跟随船只远行,尽管它们的出现会预示恶劣天气和狂风的到来,但寂寞的海员们还是欢呼雀跃地欢迎它们。
19世纪英国“最具浪漫主义气质的”的“湖畔派”诗人(Lake Poet)柯尔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 1772-1834)在他的代表作《老水手之歌》(The Rhy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中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一条船到达赤道后被风暴刮向寒冷的北极,一个老水手残酷地射杀了一只跟随船只的无辜的信天翁,结果遭到许多奇怪的报应。海上突然狂风大作,继而平静得可怕;船上淡水耗尽,船员们“一个个倒地死去”,只剩下老水手一个人“孤独,孤独,多么孤独,茫茫大海就他一人。”精神上的折磨与肉体上的痛苦使老水手明白了这一系列灾难与不幸都是因为自己,他对自己残害动物、乱杀无辜的行为后悔莫及,为了赎罪,他把信天翁的尸体挂在脖子上(put the albatross around his neck),跪地祈祷。顷刻之间,一股神奇的力量将船送回了他的家乡。基于此,在英语里,人们用an albatross around one’s neck(挂在脖子上的信天翁)来表示“提醒某人不要再干错事的警物”,后来albatross 转义为“沉重的负担;挥之不去的心病;无法摆脱的苦恼”,如:
The person who has killed another person has an albatross round his neck for the rest of his life.
(杀人者终生负疚。)
It is his albatross to be involved n the scandal.
(与这一丑闻有牵连,是他无法摆脱的烦恼。)
根据英国旧时的迷信,信天翁身上附有死去海员的灵魂,杀死信天翁就违反了海上禁忌,海员要受到报应,船只就会遇难。所以,杀死信天翁的老水手非常害怕,并深深地忏悔,就是因为他的及时悔悟,才免去一死,并得以回到家乡。因此,西方人认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射杀信天翁。
4. 对羊( lamb)的迷信。
在西方人的眼里,羊特别是小羊羔是温顺、胆小、柔弱的,岂不知就是它们这些善良的天性,常使得自己身陷囹圄,西方人才得以以强凌弱,看来善良也是一种错。在西方人的迷信中,羊是献给上帝的祭品,是可以任意宰割的。
在基督教(Christianity)中,上帝是万能的,他老人家虽然“从不偏待人”(God treats all.),但对于动物却并不是如此。可以说,上帝是很喜欢羊的,特别是羔羊,因为它温顺听话,一切都按照上帝的旨意去行事,耶稣·基督(Jesus Christ)就是上帝的“羔羊”(the Lamb of God),所以耶稣·基督被称为the Lamb。在英语里就有“God tempers the wind to the shorn lamb.”(上帝让风轻柔地吹向剪过羊毛的羊。)的说法,意思是“上帝会照顾倒霉者;不会再有更多的麻烦。”由此可见,上帝是很照顾和怜惜羊的,但在与人相比较的天平上,上帝还是把砝码偏向了人的一方。同样是生命,人的生命似乎要比羊的尊贵,难道只是因为人比羊强大?上帝为了考验子民犹太人亚伯拉罕(Abraham)对自己的虔诚,让他把自己的长子杀死祭神,亚伯拉罕满口答应,正当他举刀要杀自己的亲生儿子时,上帝派天使制止了他,并让他杀死一只羔羊来代替,这就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只“替罪羊”。从此以后,到每年的赎罪日,犹太教的最高祭司(the highest Priest)就把双手按在被选定的一公羊头上,对上帝历数本民族一年来所犯的种种罪孽,这样一来,罪孽就都转移到羊身上,然后,把这只“替罪羊”驱赶到旷野之中去受逃亡之罪,在英语里这只被驱赶的羊就是scapegoat,后来,人们就用scapegoat来表示“代人受过者或牺牲品”,如:
That senator became the scapegoat for all his party’s problem.
(那位参议员成了自己政党所有问题的替罪羊。)
亚伯拉罕的后裔耶稣·基督诞生后,认为犹太人已经误入歧途,是一群“迷途的羔羊”(lost sheep),他要求犹太人悔改,但没人听他的,为了替犹太人承受所有的罪过,耶稣被钉在了十字架上,血枯而死,成了犹太教的“替罪羊”。耶稣死后三天复活,于是西方就有了“复活节”(Easter)。关于“复活节”的来历有好几种说法,但基督徒把耶稣的复活与太阳的升起以及他们灵魂的再生联系起来。在“复活节”那天,西方人总要吃羊肉(lamb)和火腿(ham),在美国和欧洲各国,烟熏或烧熟的火腿作为好运的象征一直是复活节传统的主菜。
基督教的圣书《圣经》(The Bible)里还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富人和穷人,富人
有许多羊,而穷人只有一只小母羊羔(ewe lamb),穷人视其为最心爱之物,待它如同亲女儿一般。一天,富人家里来了客人,他不愿杀自己的羊羔,就偷杀了穷人的羊羔来招待客人。穷人悲痛欲绝,因为他失去了最心爱之物。所以,在英语里,人们用ewe lamb来表示“最钟爱的独生子(女);最心爱、珍视的东西”。当然,富人的行为是应该受指责的,但这个故事也从侧面告诉人们,如果穷人的羊羔多的话,他就不会那么伤心。不管怎么说,羔羊在西方人的眼里是可以任意宰割的,只要他的主人愿意。
看来,西方人对羊的迷信是有历史的,是有据可查的,我们不禁要问,劝人为善的基督
教为什么总以“替罪羊”为人们的罪孽大开方便之门?这也许就是因为人非神圣,犯错难以避免,英语里有一句名言说的是“To err is human, to forgive, divine.”,意思是“犯错人皆难免,宽恕实则超凡。”人犯了错,就会遭受良心的惩罚,但还要挣扎着活在这个纷繁复杂、多灾多难的世界上,如果不为自己犯过的错误找个借口,那还怎么继续活下去?时间久了,还不都跑到精神院去了?看来宗教也有其非常好的一面,有的时候,宗教确实是一剂良药,它会听你的忏悔,饶恕你所犯下的所有过错,给你一个安定、平和的心态。如果我们不信宗教,是不是应该相信点儿别的什么,人总得有点儿信仰,否则的话,这日子该怎么过?
5. 对兔子(rabbit)的迷信。
西方人是很喜欢兔子的,这一点可以从英国儿童文学作家卡洛尔(Lewis Carroll, 1832-1898)的名著《爱丽斯漫游奇境记》(Alice’s Adventure in Wonderland, 1865)的受欢迎程度看出来。《爱丽斯漫游奇境记》本来是写给小朋友的,岂不知成年人也竞相阅之。该书描写了一个叫爱丽斯的小女孩,她在梦中追赶一只可爱的小白兔,不慎跌入兔洞(rabbit hole),洞中稀奇古怪,宛如仙境,于是爱丽斯就有了许许多多奇怪的经历。此后,rabbit hole就表示“充满稀奇古怪、不可理喻之事物的地方”。如;
Still, visiting the labs is a little like falling down Alice’s rabbit hole, with looking-glass
weirdness and wonder at every turn.
(不过,访问这些实验室仍有点像掉进了爱丽斯的兔子洞,在每个拐弯处都有像哈哈镜中一样的古怪奇观。)
在西方人的眼中,兔子是神秘的,这神秘不仅来自卡洛尔的“兔子洞”,还因为兔子的天性使然。兔子跑得飞快,转眼间就没了踪影,让你无处可寻,即使找到一个兔子洞,也很难捉到它,因为“狡兔三窟”。在西方人每年都要过的“复活节”里,大人们常常把“复活节彩蛋”(Easter eggs)埋在花园或藏在屋里,小孩子们会在复活节周日的早晨高高兴兴地把它们找出来,大人们哄小孩说彩蛋是小兔子(Easter bunny)送来的。这个匿名的神秘的小兔子就像圣诞老人一样给小孩子带来礼物,不过不像圣诞老人那样只把礼物送给听话的孩子,小兔子不会忘记每一个朋友,不管他有多淘气,所有的小孩子都非常喜欢复活节小兔子。在复活节,孩子们还喜欢吃兔子糖(candy bunnies),听复活节兔子的故事,以及小兔子是如何用别致的小篮子把复活节彩蛋带给他们的。
在这样的习俗下,还有谁不喜欢兔子?还有谁敢去滥杀兔子?兔子是多产的动物,因而成为天然新生命的象征。兔子是神秘的,善跑的,也许就是因为兔子飞快的奔跑速度,才使兔子得以逃避被捉的灾难,才得以有好运气,所以,西方人认为兔后足(rabbit foot)能避邪,拥有兔后足或四叶苜蓿(four-leaf clover)会给人带来好运。
6. 对马蹄铁(horseshoe)的迷信。
迷信的西方人常在门口挂一马蹄铁,认为这样会带来好运,有的人还喜欢挂两块马蹄铁(double horseshoes ),祈望好运连连。为什么马蹄铁能避邪呢?下面就告诉你原因。
据神话传说,魔鬼撒旦(Satan, the Devil)常以各种面目出现,有时变成一只黑猫,有时又乔装成好人的模样去骗人和害人,有一次,他乔装打扮之后去找以钉马掌为生的邓斯坦,请求为他的独腿蹄子钉个铁掌。邓斯坦一眼就识破了魔鬼的身份,在钉掌时故意把钉子钉得很深,疼得魔鬼哇哇大叫,请求饶命。邓斯坦同意放过他,条件是从此以后撒旦再也不许踏进门上钉有马蹄铁的房子,撒旦只好同意,而且还很讲信用,从未食言过。所以,马蹄铁就成了避邪的圣物。
关于马蹄铁,还有一种说法。古罗马神话里的战神叫马尔斯(Mars),他凶狠残暴,兵器样样齐全,在所有的兵器里,以铁器居多,所以,马尔斯代表铁,传说,他能使用铁器降服魔鬼撒旦,所以,撒旦一见到铁就浑身颤抖,赶紧溜走,所以,人们在家门口钉上马蹄铁,以吓走魔鬼。所以,马蹄铁成了英美人心中的圣物。
7. 对牛(bull)的迷信。
西方人对牛的迷信由来已久,《圣经》里就有崇拜“金牛犊”(Golden Calf)的记载。摩西(Moses)率以色列人走出埃及,摆脱了埃及的压迫和奴役,行走至西奈山,摩西上山去接受上帝的十诫(Ten Commandments)。众人在山下迟迟不见摩西下来,十分恐慌,以为摩西抛弃了他们,就要求摩西的哥哥亚伦(Aaron)为他们造个神来崇拜。亚伦把众人妻子儿女的金首饰收集起来,铸了一只金牛犊,以色列人欣喜若狂,围着金牛犊唱歌跳舞欢呼,把金牛犊作为他们的新神。摩西从山上下来,见以色列人膜拜的是金牛犊而不是上帝,大怒,就把金牛犊熔化,磨成粉末,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并依照上帝的旨意,让他们杀自己的兄弟、同伴和邻居,以示惩罚。当日,被杀的百姓约有3000人。在现代英语里,golden calf表示“金钱;物质享受”。
虽然金牛犊被毁,但它的威力却留在西方人的脑中。在西方的传说中,牛是强壮有力、神威无比的圣物,所以,西方金融市场的投资者把“牛”(bull)引进股票市场,盼望“牛”的神力能使他们“财运亨通”。在股市上,“牛”指的是那些预计股票行情看涨而买进股票试图从中获利的投资者,这样的人也叫“多头”即“买空者”;“牛市”(bull market)指“上涨行情、多头市场”,也就是说,投资者预期股票会上涨,于是大量买进股票,其他人也竞相购买,造成股市上
大蒜瓣可以防僵尸,椿木可以楔进吸血鬼的心脏将他们杀死。独角兽的角可以解毒。
十字架 太阳光制服吸血鬼
独角兽的血解毒
为什么西方人总是要编造宗教、历史呢?为什么西方人总是喜欢装文明人呢?
因为他们历史太短,所以自卑,只好编造这些好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1、关于编造宗教和历史,请列出事实来具体说明
2、西方人建立了现代文明,所以他们的确是“文明人”
文章标题: 为什么相信西方历史的人喜欢拉黑迷信西方伪史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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