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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后的科举考试与明朝前的科考制度有什么不同

时间: 2021-11-24 17:02:06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6次

明朝后的科举考试与明朝前的科考制度有什么不同

明朝科举制度有发生什么变化

形式上更规范化制度化.
考试内容是四书五经,文体是死板的“八股文”,所述观点必须遵循朱熹《四书集注》的观点,不能有自己的见解.
影响上的变化,“八股取士”虽然加强了君权但禁锢了人们思想,使读书人脱离现实,缺乏实际能力,阻碍了社会文化的发展.
其一,完全实现了科举与空前完备的官办学校教育的紧密有机结合。尽管科举与学校结合的趋向,早在科举制确立和发展之初的唐代就已出现,如中央各学的生徒成为科举考生的主要来源之一,就是其具体表现。宋代以后这种趋向仍不断发展。但自唐至元,在科举与学校关系日趋密切的同时,又始终存在着科举与学校的矛盾,表现为时而重科举,时而重学校,宋徽宗甚至还一度取消科举,而完全以学校考选取代之。只是到了明代,科举与学校才真正牢固而有机的结合起来。具体表现在三点上:一是科举成为官办教育的轴心和导向,无论是国子监,还是府州县学教育,都完全以科举为导向;特别是洪武二十六年制定的府州县学教官考核法,专以科举成绩和通《经》与否作为考核教官称职与否的依据,更在制度层面上把府州县学教育完全纳入以科举为中心的轨道。二是官办教育成为科举广阔而坚实的基础,不仅其教学内容完全以科举考试科目为中心,而且科举考生也以学校生员为主体,明后期甚至几乎完全来源于学校,从而,使科举考试真正成为以学校教育为基础的考试;这就为统一考试内容、文体形式和考生的知识结构、思想素养等提供了前提条件;不仅有利于考试制度本身的发展和完善,而且对于朝廷加强对天下士子乃至全社会的思想控制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官办教育成为科举的重要补充,表现为学校不仅成为科举落第者的收容站,而且学校功名及其入仕途径成为科举功名的重要补充;从而大大缓解了社会矛盾,进一步增强了科举与学校的互补性、适应性、吸引力和控制力。
其二,形成了五级考试体系。在宋、元科举三级考试的基础上,明代又形成了五级考试体系。首先表现在增加了“科考”,即正统九年奏准,在乡试之下增加由各省、直提学官主持的“科考”,作为科举的最低一级考试:规定除“在京吏员、承差人等”由所在衙门保勘和礼部考送外,各省、直的应试生儒,只有科考中式,方能获得参加乡试的资格。其次表现在自永乐二年开始增加了在殿试之后从二、三甲进士中选拔庶吉士的考试,以培养和储备高级人才故明代科举的考试层级应为科考、乡试、会试、殿试和庶吉士考试五级制。这不仅进一步提高了科举考试的难度和规范程度,而且为提高选才质量提供了条件;成为明代对科举制度的重要发展之一。
长期以来,一种流行观点认为,“童生考试”是明代科举的最低一级考试。但实际上,它只是决定童生也即未入儒学的士人能否成为府、州、县学生员的考试,与科举考试虽有一定联系,但并无直接关系,因它并不是参加科举必经的一级考试。自明初至明末,各省、直都有许多未入儒学的士人以“儒士”身份参加乡试的例子,而他们之所以具有参加乡试的资格,就是因为参加科考中式,而非童生考试中式;对此,《明史·选举志一》也有如下记载:“士子未入学者,通谓之童生,当大比之年,间收一二异敏,三场并通者,俾与诸生一体入场,谓之充场儒士。”其中“三场并通者”,也即科考中式者。所以,只有“科考”才是决定生员和社会上的“儒士”能否获得参加乡试资格的考试,是科举考试体系中的最低一级考试。
因五级考试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主要表现在“层级选拔”上,即下一级考试成为上一级考试的前提和基础,故称之为“考试体系”。五级中,有两级属于为上一级考试举行的确认应试资格的考试,这就是确认参加乡试资格的“科考”和确定参加殿试资格并实际上决定能否获得进士头衔的会试,其它三级,即乡试、殿试和庶吉士考试都是确定功名的考试,中式者分别获得举人和一、二、三甲进士及庶吉士的头衔。
其三,形成了空前完备的功名体系。在健全的科举层级考试体系和官办教育体系基础上,明代形成了由状元、榜眼、探花、庶吉士、二甲进士、三甲进士、举人、监生、岁贡和生员等科举和学校功名构成的层级功名体系。考中举人尤其是进士以上的科举功名固然是每个士子所艳羡的目标;但考不上也不是没了出路,还有监生以下的学校功名供其竞取。每级功名都与一定的资格、社会地位和待遇相联系。其中,进士以上的功名仕途最为优越;举人、监生也都有选官资格;岁贡只要通过由翰林院主持的“廷试”,既可获得监生身份入监肄业,又可直接充选府、州、县学教官;最低等的生员,虽不能直接选官,但所着服装等级已在平民百姓之上,且能享有“除本身外,户内优免二丁差徭”的优待。由上可知,明代功名之多样、层次之合理、体系之完备、待遇之优厚,都是前代不能企及的,不仅显著扩展了科举和学校的包容性和适应性,而且大大提高了其吸引力。
其四,科目的高度单一和考试的高度统一。“科目单一”是指沿宋、元之旧,明代科举取士只设进士一科。“考试统一”是指各省直乡试与会试在考试的场数、内容、出题及答题依据等方面都完全统一。如考试场数,乡、会试皆为三场。又如考试内容,乡、会试皆为“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每道二百字以上;《经》义四道,每道三百字以上;未能者,许各减一道。……第二场,试论一道,三百字以上;判语五条,诏、诰、章、表内科一道。……第三场,试经史策五道;未能者,许减其二;俱三百字以上”。第一场的出题与答题依据,皆为“《四书》义主《朱子集注》;经义《诗》主《朱子集传》,《易》主程朱《传》、《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春秋》主左氏、公羊、榖梁、胡氏、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永乐后又规定统一以《四书五经大全》和《性理大全》为宗。成化后,《经》、《书》义考试的答卷文体也空前统—,考生一律要用“八股”文体答题。科目的高度单一与考试的高度统一,是唐宋以来科举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不仅是出于人们所熟知的适应统治者加强思想控制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出自考试制度本身追求客观公正的内在要求。这一局面的形成,既为统一阅卷标准、减少作弊进而提高考试录取的公平性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使科举取士走向了僵化。
其五,防范和惩治作弊的制度达到了空前严备的程度。如为防范作弊,而实行了考官回避制度,锁院及内、外帘官隔离制度,考生入场搜检制度,巡绰监考制度,考卷弥封、誊录和对读制度,使用异色笔答卷、誊录和阅卷制度,考官会审落卷制度,填榜前提调、考官和监临官共同核对朱、墨卷制度;乡试后解送和复查中式考卷制度;总之,对可能出现作弊的每一个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可谓周严细密。至于惩治作弊,也远比前代严厉。如考生作弊,前代一般处以“罚科”,即取消其参加下科或下几科考试的资格;明代自嘉靖后,则例处“枷号”,即身负重枷“于礼部前”示众一月,然后发为民;万历后,又定为“重枷三个月,发极边烟瘴地方充军”。官员作弊,不论职位高低皆严惩不贷,甚至涉嫌作弊者也处以罢官。如弘治礼部侍郎程敏政、嘉靖阁臣翟銮就皆因涉嫌科场作弊而罢官。上述措施基本保证了明代科举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进行和客观公正原则的实现。诚如万历进士谢肇淛所说:“二百年来,法度之至公至慎者,独此一途耳!”
其六,取士地域的广泛性空前增强,并得到制度的切实保证。主要表现为宣德后实行各省直乡试按定额录取和会试分南、北、中卷按比例录取制度;而无论确定各省直解额,还是划分南、北、中各卷的录取比例,都始终贯彻了在主要依据各地科举实力的前提下,对边远落后地区给予充分照顾的原则。如陕西、云南、四川、广西四省的解额,与内地省份特别是与江西、浙江、福建等省的差距,要远远小于二者在科举实力上的差距。而按南、北、中卷地区录取比例分别为55%、35%和10%的规定,可知北卷、中卷地区比洪武、永乐间的实际录取比例都提高了近一倍的幅度;南卷地区的录取比例,则下降了二十一个百分点。所选庶吉士也是广泛来源于全国各个省、直。这既保证了各地区享有政治资源的相对平衡,又优化了官员队伍和统治集团成员的地域组合,不仅有利于实现各地人才素质特点的互补,而且对巩固统一、增强全国尤其是边远地区对朝廷的凝聚力和促进文化教育相对落后地区的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七,创建了进士观政制度,对于新进士历练和熟悉政事以及提高其行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对此,颜广文《明代观政进士制度考略》有详述,此不重复。
其八,明中叶后形成了中央和地方要职几乎全部由进士占据,及“非进士不得入翰林,非翰林不得入内阁”的局面。科举功名成为决定士人地位和朝廷政治资源分配的主要因素。弘治四年,礼科给事中王纶所言:我朝科举之法最为尽善,“取之有序,进之有等”。就反映了明代科举功名等级与任官等级完全对应的特点。这既是明代科举发展到鼎盛阶段的产物,同时也在铨选中把形式公平原则贯彻到当时所能及的最高水平。
明朝开始科举只考八股文,限定了答题模式,僵化了人的思想.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明代朱元璋洪武三年,诏定科举法,应试文仿宋“经义”。成化年间,经多名大臣提倡,逐渐形成比较严格固定的八股文格式,八股文的格律形式就此形成了。顾炎武《日知录》中说道:
“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于明宪宗成化年间(1465~1487),如《乐天下者保天下》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中间过接四句,复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结。如《责难于君谓之恭》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责难于君’四股,中间过接二句,复讲‘谓之恭’四股,复收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若题本两对,文亦两大对,是为两扇立格,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般,其次第之法,亦复如之。故人相传谓之八股。长题则不拘此,亦有联属二句四句为对,排比十数对成篇,而不止于八股者。”
所以八股文让很多人读死书,思想没有那么开阔了,实际中国的思想,文化,科技,等是从宋朝开始断代。

明朝科举制度的变化有哪些?对后世有什么影响?

明朝科举制度的重要变化以及对后世的影响有:
1、在科举制度中,将乡试中的举人一级固化,使得这一层级的读书人享受不少的政治经济特权。宋代举人只是参加京城会试的一种资格,会试完之后就不再起作用,而明清以后的举人在地方上享有的特权使得他们成为乡绅的主力,对后世地方绅权发展影响巨大。
2、明太祖以朱熹对四书的注解为钦定标准,以八股为文字标准,对明清以来读书人思想的僵化产生很大影响。

比较明朝时期的八股取士制度和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有什么不同?

八股取士 明朝选拔官吏沿用科举制度。科举考试只许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文体严格限于八股文,应考者不能发挥个人见解。明朝统治者用“八股取士”来禁锢知识分子思想。考中做官的,很多成为皇帝的忠顺奴仆。 明朝的科举考试分三级进行。省级考试叫乡试,及格者称为举人;举人到京参加会试,合格者称为贡士;贡士再参加皇帝主持的殿试,考中者称为进士。进士的前三名分别称为状元、榜眼和探花。中举的知识分子,都能享受一些特权,可以免除差役和税粮,进士都有官做。但是,这些人很多是没有真才实学的迂腐儒生。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1)考试内容不同:隋唐科举重考经书背诵理解和诗赋、时务策的写作,对文学水平和治国治民的见解要求较高;明清科举考试范围是四书五经,文体是死板的“八股文”,所述观点必须遵循朱熹《四书集注》的观点,不能有自己的见解。(2)影响不同:隋唐科举能选出真才实学的人才进入各级政权,有利于社会发展,使人才不断更新;;明清科举“八股取士”使读书人脱离现实,缺乏实际能力。(3)作用不同:隋唐科举当时使社会文化繁荣,人才辈出;明清科举“八股取士”虽然加强了君权但禁锢了人们思想,阻碍了社会文化的发展。 说明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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