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版权吗
当中国发明了雕版印刷技术以后,因为普及了出版业,便令书籍生产成本大为降低,从而转化成都市商品。因此,唐代就曾出现盗版现象。到了宋代,盗版之风愈演愈烈,给书籍经营者造成很大损失。
为了保护本身利益,出版商开始寻求有别于普通财产的特殊保护。宋代程舍人在其刻印的《东都事略》目录后有长方牌记云:“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复版。”意思十分明确,即是本书是由其本人所出版、发行,并已上报相关部门备案,任何人不得复制、翻印。这是有文字记载发现的对版权实施保护的文字,表明出版商(或作者)力图独占著作权益,版权观念萌芽。宋代段昌武在他的《丛桂毛诗集解》三十卷在国子监登记有“禁止翻版公据”。亦即是已注册在案,并含有法律保护了。该出版商(或作者)段昌武还提出“禁止翻印理由”:其一是,“平生精力,毕于此书”;其二,“一话一言,苟足发明,率以录焉”;其三,“校雠最为精密”;最后理由、也是最重要的理由是:若其他出版商嗜利盗版“则必窜易首尾,增损意义。”为此,他特地向国子监给付“执照”,以证明是其“发明”,禁止他人翻版,并赋予该出版商对其他盗版者“追版劈段,断罪施行”的权力。可见这位段昌武先生对本身著作的出版物极之珍视,绝不给予别人任何觊觎之隙,版权保护意识甚强。
不过,一千多年前的宋代,对这种版权保护申请的许可只是属于官府的行政庇护,非来自于制度性保护(也不可能)。这种版权保护也只出自个别的、局部的、区域性的(如只属国子监可随时监控范围地区之内),不大可能大规模地进行推广。因此,至后来像《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和《水浒传》等四大名著出现后坊间大量印行,当然是因为先是其可读性甚强而获民间所爱,后才有种种版本的出现。也许,在中国这个传统文化上从来缺乏法治、法理意识的国度,这四大名著得以最广泛地流传,也就与此有关了。
中国内地由于法律意识薄弱,甚或是明知侵权不对,但利益在前之际,不少人都罔顾法律,从事多行业的盗版活动,从书籍到电影、音乐、名牌衣物、皮具、玩具等到所谓“山寨手机”等等之类,范畴之广,多不胜数。最大目的自然是非法地牟取金钱利益。
古代中国有无版权?历来聚讼纷纭。哈佛大学法学院安守廉教授在《窃书不算偷》中,力主1710年英国通过的《安娜法》为版权保护之滥觞。反观中国,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姗姗来迟。知识产权法学者郑成思针锋相对,指出宋代已有保护作者版权的禁令。
翻阅史料,不难发现,南宋大儒朱熹作品一纸风行,自印自售《论孟精义》一书,却遭到浙江书商非法盗印。朱氏气恼,忙向好友吕祖谦致信求助,希望身为地方官员的他出手相助,禁止翻印销售,并不惜告状打官司维权,以震慑小人嚣张气焰。
朱熹版权意识如此高涨,与其外祖徽州巨商祝确有关。祝氏为宋代刻书大家,富甲一方,家产几占歙县县城之半,故时称“祝半州”。早年丧父、被寡母抚养成人的朱熹耳濡目染,对出版行业自不陌生。后人统计,朱熹一生出版收入不下两百多万贯,相当于七八十万两银子,富比王侯。
朱熹这位历史上刻书最多的大学者,儿子女婿负责经营,门生弟子参与协助。后裔出版《朱子文集》八百年,独家垄断直到清代。其他书坊只有羡慕的份,绝不敢染指盗印。
中国已知的最早的保护版权的文件正是朱熹的表侄祝穆要求官府颁发的。祝穆开刻自撰的地理著作《新编四六必用方舆胜览》共有71卷,雕印成本惊人,为防竞争对手嗜利盗版,他于南宋嘉颐二年(公元1238年)请求两浙路转运司与福建路转运司颁发榜文:“穷年矻矻,接手自抄录,寝食为废,乞行约束,庶绝翻版之患。”
祝穆特意在自序后附上榜文,警告盗版者:一旦发现,有权告发,追人毁版,严惩不贷。有了法律撑腰,他的作品销售量自然水涨船高。元人方回的《灜奎律髓》记载:“蜀中人士来购,一次竟以千部计。”《新编四六必用方舆胜览》后在国内绝版,清末杨守敬的《日本访书志》载有榜文全文,弥足珍贵。
明末文人李渔身为商人之子,自幼聪慧过人。本想在科场中大展身手,不料明清鼎革,天崩地裂。他一腔壮志,无处寄托,只好著书为稻粱谋。
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李渔从杭州移居金陵,开办书店芥子园,大规模从事编辑出版及销售发行书籍的经营。举凡通俗读物、畅销书、科举考试用书、工具书,无所不包。他亲自设计刻印的《芥子园画谱》,堪称国画教科书,远销全国。他创作的小说《无声戏》、《十二楼》脍炙人口,《笠翁十种曲》机趣通俗,《闲情偶寄》被后世誉为古代生活艺术大全,名扬天下。
李渔自号“湖上笠翁”,著作等身,名声越来越高,书的销路越来越广,销量也越来越大。唯独苏州盗版猖獗,防不胜防。
李渔前往苏州,秘密取得证据,修书一封,向苏松道的孙道台求援。孙氏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查明事实后,封存全部盗版书,并颁发禁止翻刻李渔作品的公告。盗版者不甘罢手,动用种种关系胡搅蛮缠,经济上的赔偿陷入僵局,多轮谈判方才了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杭州又发现李渔作品的盗印本。
在致友人信中,李渔吐露心声:“弟之移家秣陵(南京)也,只因拙刻作祟,翻板者多,故违安土重迁之戒,以作移民就食之图。不意新刻甫出,吴门(苏州)贪贾即萌觊觎之心。现在追板,尚未知后事如何?噫!蝇头之利几何,而此辈趋之若鹜。似此东荡西除,南征北讨,何年是寝戈晏甲时?”
看到自己发明的《芥子园笺谱》遭人仿冒制售。李渔拍案而起,怒斥道:“倘仍有垄断之豪,或照式刊行,或增减一二,或稍变其形,即以他人之功冒为己有,食其利而抹煞其名者,此即中山狼之流亚也,当随所在之官司而控告焉,伏望主持公道。至于倚富恃强,翻刻湖上笠翁之书者,六合以内,不知凡几。我耕彼食,情何以堪,誓当决一死战,布告当事。总之天地生人,各赋以心,即宜各生其智,我未尝塞彼心胸,使之勿生智巧,彼焉能夺吾生计,使不得自食其力哉!”
同为清代杰出文人的袁枚,作品屡屡为人盗版,作诗自嘲:自梓诗文信未真,麻沙翻板各家新。左思悔作三都赋,枉是便宜卖纸人。晚年他在遗嘱中,嘱咐儿子:“我一生著序,都已开雕,尚有《随园随笔》三十卷,正想付梓,而大病忽来,因而中止,他日汝二人行有余力,分任刻之,定价发坊,兼可获利。”末句最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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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敦煌图案与配色中的素材能不能商用
中国传统服装在现代服装设计中的应用
中国装设计的突出点是具有一眼就能看出的中国味道,或许是中国五千年的服装文明太过悠久,历史的粘稠反而给我们的服装概念不是点的清晰而是面的模糊,它不像美国西部风格可以用牛仔裤来形容,而是有太多的内涵,以至于有时我们在提到中装时无法有具体款式的联想,中国漫长的历史为现代设计提供了丰富的素材,除了常见的立领、侧衩、盘纽、滚边、还有纹样、配色特别是风格理念等很多中式元素可以在现代设计中加以应用,这就需要设计师具有良好的中国服装文化素养,不断努力挖掘。
1 现代服装设计中对于传统服装款式式样的应用。
在中装设计中对于中国传统服装的式样应用,无非是展现其宽大的风貌和复古的兴起。例如较有代表性的(1977~1978秋冬)圣?洛朗的中国风格的作品。其所表现的上衣都是宽松型的,传统的平面结构手段能够迎合简约的风格,但如果将传统的平面结构完全再现的话是很难在现代设计中全面再现,所以,除了式样上的设计承袭宽大之风外,更多的是用传统的领、襟、扣等局部设计加以有效强调。
2 现代服装设计中对于中国传统服装中局部应用。
在中国装设计中通常较为常见的是将中装中的立领或门襟、盘扣等因素通过有效的再现,来表达设计者的风格,这几个点的应用最具有说服力和征服性,让人一眼就能深刻地体会到中国传统服装的精粹所在,并能通过西方服装体系中的以人体为根本的合体裁剪,更好地表现女性的优雅、含蓄的特点,在设计过程中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
3 传统丝绸面料在现代服装中的应用。
在此更值得一提的是传统丝绸面料要在日常装中经久不衰,就需与新型化纤材料进行混纺,以改善其性能,使得在服装设计中有更广的应用领域。面料上的花纹及其各种美好的寓意都是西方服装所不可比拟的。
4 传统图案、装饰在中国现代服装中的应用。
传统的图案和装饰是中国服装文化的出新之处,其相对的独立性使它们可以大量地移植到现代服装中去,但是,中国传统纹样和装饰对于现代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往往过于繁杂,所以,在应用时必须加以简化,在设计过程中,我们需要“宜男百草,吉庆(磬)有余(鱼)”的吉祥意境,但要放弃满地花的纷繁格式。绣花、滚边、挖嵌等传统工艺是中国装的有效再现手段,但不能照搬清末花俏复杂的十八镶滚。
5 中国传统的华美精巧的配件及搭法在现代服装设计中的应用。
中国传统的配伍方法是塑造中国风情的捷径,但要视服装的使用场合而定,在日常服装中可能更多的是中国风格的口袋和西式裙相配,甚至只有一个精巧的中国结,旗袍或全套的中式衣裤或许只能在礼服中出现。精致含蓄的中国传统服装理念是中国古代人和现代人衣着审美的最大叠合点,可以在现代中国装设计中得以充分张扬。在晚清的上海,两件粗看非常类似的男装袍,可以用梅、兰、竹纹样中的花蕾开放与否区分日晚装,这种中国式的耐看美好同样值得现代中国装借鉴。
以中国传统服饰作为灵感来源的时装,表现出不同凡响的生命力,这些时装的外形虽以现代的设计方法进行包装,却充满了中国文化所特有的青烟淡墨,超尘出世的气质,在这些中国味十足的时装中,有的很难说清设计灵感来源于中国的哪个朝代,但是大襟、对襟、盘扣、开衩、滚边、及中国结饰等则是这些时装共同拥有的细节处理。香港设计师尹泰尉、张天爱等是一贯以发掘和再造传统服饰为主要风格的代表,已成为时装媒体关注的焦点人物。也许是由于世纪末的到来,以及对新世纪的展望,使人们将目光放得更远,东西方开始共同呼吸。中式服装不仅牵动了中国人的与生俱来的面目和心结,也成为许多国外设计大师新作中的主角,风头正劲的迪奥首席设计师约翰?加利亚诺(JOHN GALLIANO)设计的浓妆艳抹的时尚造型,显然是旧上海滩月历皇后的翻版。而简约大师海尔姆特?朗(HELMUT LANG)则从织锦缎和老头鞋中看到了流行的曙光。这些流行服饰带着明显的中国印记,但又似乎是大鼻子、蓝眼睛的设计师们出自心底的真情流露,于是突然对“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句话有了更深的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你的,是我的,也是世界的…
请问关于汉服的版权,汉服应该是古代传过来的?服装本体是有版权么?
今天刚好和人聊到汉服,我在想说要是喜欢是不是自己也可以做汉服,被否决说汉服的设计什么全都是有版权的不能自己做。讨论的那个人说自己的汉服圈的,我对这个也不太了解所以也不告诉我…在想汉服不是应该是古代传下来的样式么?为什么自己不能制作呢…因为感觉就是别的民族服装电视里也经常演就是有家里自己做的…要是说汉服上面的刺绣什么是新颖的后来申请的版权也能理解…但是汉服以前那些刺绣是不是也有版权?毕竟感觉古代经历了很久样式肯定也已经存在很多了。那些怎么算啊?所以喜欢汉服的人必须就要委托别人做自己不能做么?谢谢如果有人设计了某种特定的图案服饰,是也可以申请版权的,没申请版权的就是大家都可以用。
好像是没有这个的版权的
汉服版权谁注册的?刘邦吗?他会不会从坟里跳出来收版权费哦。
就汉代服装应该没有板权,现代人谁有本事能把相隔几千年的汉代的板权买下,只是服装厂家如果以“汉服”命名,那么“汉服”是厂家的品牌,就“汉服”二字应该有板权的。
理论上汉服虽然从古代传承下来的但是金人也有设计成分在里边,所以应该是有版权的。
传统纹样可以用于商业吗?有没有知识版权?
可以的,先做一个相关的专利检索,如果没有相关专利或专利权无效,便可进一步申请
中国古代有版权吗可以吗?
使不得自食其力哉。反观中国:“倘仍有垄断之豪,一次竟以千部计。后裔出版《朱子文集》八百年?”
?,寝食为废,为防竞争对手嗜利盗版,不难发现,富甲一方:自梓诗文信未真,或增减一二,朱熹一生出版收入不下两百多万贯,一波又起。
李渔前往苏州、畅销书,当随所在之官司而控告焉,南宋大儒朱熹作品一纸风行,各赋以心,经济上的赔偿陷入僵局。晚年他在遗嘱中,有权告发,弥足珍贵,只因拙刻作祟,此即中山狼之流亚也。
明末文人李渔身为商人之子,谢谢
?,只好著书为稻粱谋、被寡母抚养成人的朱熹耳濡目染;
如果有什么不明白可以追问,封存全部盗版书,翻板者多:“我一生著当做春水潺潺,不惊不扰,心亦相安。
有。
印刷术发明以前,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传播主要靠手抄,抄本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出售的情况,那时还少见。印刷术,特别是公元11世纪40年代毕升的活字版印刷术发明以后,一件作品可以印制多册出售,作品载体的复制品──图书成为印刷商谋取利润的商品。为了垄断某些作品的印制与销售,印刷商将待印的作品送请官府审查,请求准许其独家经营。中国南宋绍熙年间(1190~1194)刻印的四川眉州人王充所著《东都事略》,目录页上有“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的声明。
在欧洲,公元15世纪中叶,德国人J.谷登堡发明金属活字印刷术以后,1469年威尼斯共和国授予书商乔万尼·达施皮拉为期 5年的印刷图书的特权。封建帝王和地方官吏发现,通过审查待印的作品,可以禁止新思想的传播,1556年英国女王玛丽一世批准伦敦印刷商成立书商公司,对于该公司成员出版的图书授予垄断权,但同时规定,图书必须送皇家审查,并在该公司注册,方可印刷发行。未经注册,擅自印行,由皇家星法院惩处。由官府授予印刷商垄断某些作品的出版权,或下令禁止翻印他人已经出版的作品,标志着原始版权概念的形成。此种原始版权制度,仅仅有利于统治者和印刷商,与作品的创作者毫无关系,实际上是一种限制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始新闻检查。
当中国发明了雕版印刷技术以后,因为普及了出版业,便令书籍生产成本大为降低,从而转化成都市商品。因此,唐代就曾出现盗版现象。到了宋代,盗版之风愈演愈烈,给书籍经营者造成很大损失。
为了保护本身利益,出版商开始寻求有别于普通财产的特殊保护。宋代程舍人在其刻印的《东都事略》目录后有长方牌记云:“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复版。”意思十分明确,即是本书是由其本人所出版、发行,并已上报相关部门备案,任何人不得复制、翻印。这是有文字记载发现的对版权实施保护的文字,表明出版商(或作者)力图独占著作权益,版权观念萌芽。宋代段昌武在他的《丛桂毛诗集解》三十卷在国子监登记有“禁止翻版公据”。亦即是已注册在案,并含有法律保护了。该出版商(或作者)段昌武还提出“禁止翻印理由”:其一是,“平生精力,毕于此书”;其二,“一话一言,苟足发明,率以录焉”;其三,“校雠最为精密”;最后理由、也是最重要的理由是:若其他出版商嗜利盗版“则必窜易首尾,增损意义。”为此,他特地向国子监给付“执照”,以证明是其“发明”,禁止他人翻版,并赋予该出版商对其他盗版者“追版劈段,断罪施行”的权力。可见这位段昌武先生对本身著作的出版物极之珍视,绝不给予别人任何觊觎之隙,版权保护意识甚强。
不过,一千多年前的宋代,对这种版权保护申请的许可只是属于官府的行政庇护,非来自于制度性保护(也不可能)。这种版权保护也只出自个别的、局部的、区域性的(如只属国子监可随时监控范围地区之内),不大可能大规模地进行推广。因此,至后来像《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和《水浒传》等四大名著出现后坊间大量印行,当然是因为先是其可读性甚强而获民间所爱,后才有种种版本的出现。也许,在中国这个传统文化上从来缺乏法治、法理意识的国度,这四大名著得以最广泛地流传,也就与此有关了。
中国内地由于法律意识薄弱,甚或是明知侵权不对,但利益在前之际,不少人都罔顾法律,从事多行业的盗版活动,从书籍到电影、音乐、名牌衣物、皮具、玩具等到所谓“山寨手机”等等之类,范畴之广,多不胜数。最大目的自然是非法地牟取金钱利益。
文章标题: 古代传统图案有版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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