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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仁祖的庙号争议

时间: 2021-08-30 15:38:57 | 作者:Anavrin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6次

李朝仁祖的庙号争议

仁祖李倧薨后,群臣拍马屁,认为这个遭遇“丁丑下城”与“三田渡之辱”的国王“功光祖宗,德被区宇”, 所以庙号应当称祖。而作为嫡次子即位的孝宗(早死的昭显世子有儿子,但仁祖以“国有长君为福”而强行册封次子李淏为储)为彰显正统,也需要推尊其父,所以双方一拍即合。最初拟的庙号是“烈祖”,结果有人挑刺说:南唐僭伪小国之君徐知诰的庙号也是“烈祖”,不合适。于是再议,有人提议用“宪祖”,这回是孝宗觉得不满意,打回重议。最后有人提议用“仁”字,并提出李朝已经同时有世宗与世祖,所以尽管有了仁宗,但再多一个仁祖也没啥,孝宗大喜而从之,认为这个字选得太好了: “感激之懷,私切于中,只自涕泣而已。”当然也不断有人力谏称仁祖的功业不配称祖,但都被孝宗打了回票。

孝宗 1卷, 卽位年(1649 己丑 / 청 순치(順治) 6年) 5月 20日(戊寅) 1번째기사

이경여의 유배지의 가시 울타리를 철거시키도록 하다

○戊寅/命撤李敬輿圍籬。

【태백산사고본】

【영인본】 35책 366면

【분류】 *사법-행형(行刑)

孝宗 1卷, 卽位年(1649 己丑 / 청 순치(順治) 6年) 5月 23日(辛巳) 1번째기사

인조의 묘호와 시호를 의논하여 정하다

○辛巳/改上大行大王廟號曰仁祖, 諡曰憲文烈武明肅。【正己攝下曰肅。 餘皆見上。】大臣以下啓曰: “議謚之日, 群議皆以爲, 祖有功, 宗有德, 古之禮也。 大行大王功光祖宗, 德被區宇, 尊之爲祖, 實合古禮。 謚法, 烈字之解有三, 而秉德尊業之稱, 允宜於廟號。 僉意詢同, 以烈字議定矣。 今聞, 議者謂: ‘南唐主徐知誥有此號, 今於大行王用此字, 似未合宜。’ 臣等與諸宰博議, 則或云: ‘凡謚法, 字同而義各異, 上可方昭烈之烈字, 何必下比於南唐之烈字乎?’ 或云: ‘旣有不合之議, 則及今稟改爲宜。 祖宗朝謚號中, 如有可改之字, 則稟改有例。’ 請更議以啓。” 上從之。 又啓曰: “臣等更考謚法, 反覆商確, 群議皆以爲憲字, 合於廟號, 就謚號中文字上去憲字, 改以景字於武字上, 降用烈字爲當。 請依此改定。” 答曰: “仍用前定廟號無妨, 更議以啓。” 又啓曰: “烈祖二字, 竊取《詩》、《書》所稱及漢昭烈之號字義, 允符於大行大王功德, 而說者乃謂, 南唐號僭祚促, 今不可用此謚。 竊念仁字, 最合於大行大王廟號。 謹考《通典》, 歷代帝王之謚, 父子同稱者, 亦或有之。 我朝世宗、世祖之稱, 豈亦本乎此歟? 且考明朝之制, 旣有仁祖, 又有仁宗。古今典禮之可據, 旣如此, 而周公君父之同謚, 尤可爲後世法。 以此斷而議之, 則今日廟號, 捨此無他, 請改以仁字。” 上從之。 又啓曰: “廟號旣以仁字改定, 謚號中仁明二字, 請改以明肅。” 答曰: “此乃萬世之公論, 孤不敢私焉。 廷臣之誠, 至於再三, 感激之懷, 私切于中, 只自涕泣而已。”

【태백산사고본】

【영인본】 35책 366면

【분류】 *왕실-의식(儀式) / *왕실-궁관(宮官)

孝宗 1卷, 卽位年(1649 己丑 / 청 순치(順治) 6年) 5月 23日(辛巳) 2번째기사

심대부가 묘호가 적당치 않음을 간하였으나 논의하지 않다

○應敎沈大孚上疏曰:

臣竊聞, 大行大王廟號, 以祖字議上, 已經稟裁。 在臣子崇奉之意, 固無所不用其極, 則宜其有是議也, 或恐其有所未安於義理, 而不允於正論也。 夫以大行大王功德之盛, 受此名號, 似無容議, 而抑臣之所聞, 則有異於此。 自古祖宗之稱, 非有所優劣也。 創業之君, 獨得稱祖者, 以其爲一代開創之主, 而子孫祖之也, 於歷代太祖、高祖之類可見, 而其餘繼體之君, 則雖有大功、大德, 而俱不得稱祖。 此從古以來, 不可破之定理也。 惟漢之光武, 以宗室遠裔, 撥亂於王莽纂竊之後, 群盜蜂起之餘, 而光復舊物, 祀漢配天, 雖名中興, 實同創業, 故上無所壓, 自爲子孫垂統之祖而稱祖, 其理亦固當然也。 乃若皇明太宗, 雖除建文之難, 而實繼高皇之體, 其始未嘗稱祖。 至嘉靖十七年, 追號成祖, 當時頗有識者之議。 至如我世祖大王, 親受魯山之禪, 上繼文宗之統, 而廟號猶以祖稱, 則臣所傳聞, 固有未及者。 宣祖大王有光國格天之大功, 而議號之日, 擬以祖字, 尹根壽以無義例, 上箚而止。 厥後許筠、李爾瞻輩, 造僞搆虛, 擬功光國, 請上尊號於光海。 光海愧於獨當, 更發稱祖之論, 時無文獻老成, 爲國盡言如尹根壽者, 而其事遂行, 此皆未安於義理。 臣嘗痛恨於當時君臣, 義理不明, 徒知崇奉之爲尊, 而不知上累乎盛德, 俑此無例之例也。 惟彼五代南北之君, 或以子繼父, 或以弟繼兄者, 亦多稱祖, 不顧誣禮之嫌, 苟侈一時之號。 其屯難之世, 妄作之事, 尙何足論哉? 是以繼體之君, 則雖有功有德, 爲百世不遷之廟, 而亦皆爲宗而不爲祖。 如周之武王, 開創垂統, 而只爲世室, 此則爲宗之驗也; 唐之太宗, 化家爲國, 而廟號稱宗, 此則不爲祖之驗也。 漢文、唐玄, 殲呂、韋之亂; 晋元、宋高, 興板蕩之餘, 亦可謂一時之中興, 而爲其臣子者, 皆不敢以祖號加之者, 以無義例也。 故尤袤之言曰: “高宗雖有中興之功, 而纉徽宗父子之統, 廟號自當稱宗, 不當同於光武。” 此不特當時之正論, 自是萬古之定論, 而非有損於高宗者也。 故歷考前史, 其跡可徵, 所謂以功稱祖, 以德稱宗者, 其義蓋不外此, 而俱爲不遷之廟, 非宗貶於祖, 而祖加於宗。 故曰太宗、曰中宗、曰世宗、曰高宗, 廟皆稱宗, 而其爲不遷, 則固自若也。 亦何待於冒越禮之嫌, 亂繼統之義, 而稱不當稱之祖號, 然後方爲不遷之廟, 而增盛德之光輝也哉? 惟我大行大王誕降初, 大被聖祖所嘉異, 屬托之意, 已見於肇錫之日。 卒能戡定禍亂, 復正倫紀, 奉承慈敎, 遂陟大位, 追隆所生, 典禮旣行, 則以聖繼聖, 自有統緖。 廟則不遷, 號則稱宗, 夫豈有歉於聖上顯親之孝乎, 有歉於群臣尊上之義乎? 今若不揆義理, 不師古昔, 踵無例之例, 而仍用祖號, 則不但事非經據, 大違禮義, 恐於元宗以上列聖之廟, 不免有凌壓之嫌, 而大行在天之靈, 亦將踧踖不安於冥冥之中也。 夫如是, 則其所以尊顯之者, 適所以加大行以非禮, 而來百世之譏豈不惜哉? 我中宗大王蕩平燕山之穢亂, 復開文明之至治, 而不稱以祖, 只稱以宗, 此非今日之所當仰法者乎? 微臣識見孤陋, 職卑言賤, 當諒闇煢疚之秋, 論已定莫重之議, 煩聒猥越, 罪合萬死, 而第以殯殿上冊之日, 祇在不遠, 失今不言, 後悔無及, 則其所以報先王, 忠殿下之職分, 蓋無所施, 而抱恨於平生, 不止於煩猥之爲未安也。 封章屢日, 將上復已, 而終不能已也。

答曰: “自古通行之典, 勿爲謬執己見, 橫生妄議也。”

【태백산사고본】

【영인본】 35책 366면

【분류】 *정론-정론(政論) / *왕실-궁관(宮官) / *역사-고사(故事) / *역사-전사(前史)

孝宗 1卷, 卽位年(1649 己丑 / 청 순치(順治) 6年) 5月 23日(辛巳) 3번째기사

부수찬 유계가 묘호에 대한 재고를 간하였으나 허락치 않다

○副修撰兪棨上疏曰:

大行大王功烈格天, 至仁覆下, 億兆仰戴, 垂三十禩, 不意仙馭上賓, 弓劍莫攀, 窮山僻海, 莫不奔走而悲號。 今日臣民之所當仰報罔極者, 惟是褒揚聖德, 垂示萬世者而已, 則廟號徽稱擬議之際, 安敢有一毫之未盡, 以貽天下後世之竊議乎? 頃日廟堂、館閣之臣, 再三獻議, 克定美號, 其字義之包涵廣大, 可謂至矣。 其於大行大王鴻功盛烈, 庶幾允叶, 臣民之喜, 曷有其極哉? 然臣區區愚見, 不能無小疑焉。 何則, 夫聖人制爲謚法, 以盡孝子忠臣追慕之至情, 苟或於情文之間, 微有嫌礙, 則恐非奉揚先志, 聿追來孝之意也。 我祖宗旣有仁廟, 今日廟號, 復用仁字, 雖云前聖、後聖, 道同揆一, 而豈無別嫌之義也? 自有謚法, 歷周、漢、唐、宋幾數千年, 未有廟號之疊出者。 若使祖孫同德, 竝用一字, 不害義理, 則自周以下, 一廟之內, 賢聖之君, 何故無前後同謚者乎? 惟皇朝淳帝、昭皇, 同用一字, 未知有何經據, 而當時如三楊輩所議典禮, 實多後來之疵議, 又安知不爲此等而發也? 伏願聖明, 勿以煩複爲嫌, 更詢廷議, 以歸於至當, 不勝幸甚。 昨日應敎沈大孚投進封章, 以議祖宗之稱, 而聖批殊嚴, 不許容議。 大孚身在近密, 有懷必達, 固其職也。 況其所論, 實非無據, 其說已盡於原疏, 臣不敢更有所贅。 其所謂宗非貶祖, 祖非加宗等語, 非大孚之言, 古人已有言之者。 禮貴得中, 論不厭講, 竊恐聖批, 不當如是峻斥也。 新化之初, 中外拭目, 王言一出, 不無缺望。 臣固知聖意之所在。 以爲莫重莫大之禮, 不可人人輕議, 而亦有聖明之所難言者, 故不得不爾也。 雖然, 國家之事, 無大無小, 苟有容議之地, 群臣隨其所見, 盡言不諱者, 寔盛世事也。 設有論議之大於此者, 而臣下皆觀望不言, 則是豈朝廷之福也?

答曰: “公議已定, 勿爲紛紜也。”

【태백산사고본】

【영인본】 35책 367면

【분류】 *정론-정론(政論) / *왕실-궁관(宮官)

孝宗 1卷, 卽位年(1649 己丑 / 청 순치(順治) 6年) 5月 23日(辛巳) 4번째기사

사간 조빈이 묘호 문제를 다시 의논할 것을 상소하다

○司諫趙贇上疏曰:

臣竊聞, 頃者以廟號, 進言者有之, 其曰祖號未安者。 漢、唐、宋繼世之君, 皆無祖號, 惟光武一人而已, 宋高宗議謚之日, 朝廷皆欲稱祖, 獨尤袤曰: “漢之光武, 上無所承, 今大行繼徽宗之統, 不可稱祖。” 夫孝宗豈不足於誠孝, 而斷然從袤說也? 於義有大不可焉耳。 其曰仁字未安者, 祖孫疊謚, 果未妥當。 恭惟聖朝廟號, 旣有世宗, 又有世祖, 今之論者, 以此爲據。 臣不敢知世祖大王議謚之際, 孰主張, 是果無後世之譏議乎? 古人亦嘗論祖宗朝嘉謨善政, 未克遵守, 至於疵政秕令, 則執以爲先王故事之失。 臣不敢知世祖朝善政嘉謨, 今皆擧行乎否, 何以非萬分的當之廟號, 遽先遵用乎? 然則今之爲說者, 不過曰有懷必達, 冀無過擧也。 殿下如以言路爲念, 則其不可用者, 置之可也。 一言之間, 摧沮斥絶之已甚, 臣不敢知所以然者, 乃公耶, 私耶? 惟我太廟, 已有三祖號, 今日又稱祖號, 則是一廟之中有四祖焉, 逼尊相壓, 亦已未安, 此則世祖議謚者之過也。 至於宣廟之稱祖, 出於曩時群小之導諛, 今豈宜復蹈其轍乎? 臣恐殿下於公私之際, 察之未精, 其所好惡, 反爲私意所牽而然也。 伏願殿下, 必反諸己, 惟公是務焉。 程子曰: “公者, 仁之理。” 言仁必由公做出來。 《傳》曰: “爲人君, 止於仁。” 今殿下受艱大之業, 撫億兆之民, 其不以仁爲之德乎? 夫欲仁, 則不可外公而他求也。 殿下今日之事, 雖曰觀過知仁, 然於新化, 受病大矣。 伏願殿下, 惕若焉。 今之世道, 私意滔天, 公道響絶。 殿下雖以至公御下, 猶懼不曁, 況可以好惡, 有所輕重哉? 臣深爲殿下惜之。 臣請推演仁之說, 爲殿下獻焉。 朱子之言曰: “仁者, 全天理之公, 而無一毫人欲之私者也。” 程子之言曰: “仁之道要之, 只消道一公字。 公而以人體之, 故爲仁。” 葉氏解之曰: “仁者以天地萬物爲一, 其理公而已。 能至公無私, 而體之以人, 則其寬平溥博之中, 自然有惻怛慈愛之意。” 然則公則仁矣, 私則不仁矣。 苟仁矣, 遇事接物, 常存寬平溥博之心, 而施措之際, 惻怛慈愛之意, 油然而生, 自無遽好遽惡之病。 故程子曰: “只爲公, 則物我兼照, 故仁, 所以能恕, 所以能愛。” 又曰: “擴然而大公, 物來而順應。” 夫如是, 則豈有喜怒之過中, 而不得其正哉? 人君之德, 必以寬平溥博爲之本, 惻怛慈愛爲之用, 故自無傾危泛溢之歸矣。 公私之分, 所繫極大, 是非拂于天理之公, 而好惡循於一己之偏, 則國之治亂, 於斯決矣。 雖有百臺諫, 將安有所補哉?

答曰: “爾以不念言路爲言, 不覺嗟歎, 更切瞿然。 勿以予爲受病而不言, 懋陳治病之道。”

【태백산사고본】

【영인본】 35책 367면

【분류】 *정론-정론(政論) / *왕실-궁관(宮官)

文章标题: 李朝仁祖的庙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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