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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王朝对土家族实行屯兵镇压,与土司制一定的军事独立权有矛盾吗

时间: 2021-08-08 09:05:55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4次

历代王朝对土家族实行屯兵镇压,与土司制一定的军事独立权有矛盾吗

什么是土司制度,什么是流官制度

土司制度,通俗来说,就是在当地选官管理当地事务。
流官,就是相对土司的,由中央委派,到地方任职,并且有一定任期,任期一满,便会调任,到另外一个地方任职。
土司制度容易造成当地官员一人为大,而流官就无法在当地培植势力。。
在永乐年间,西南的土司造反,被镇压后,明成祖遍开始了“改土归流”,撤销土司制度,推广流官制度。到了康熙年间,平了三番之乱后,为改土归流扫除了阻碍,提供了有利条件,改土归流才真正大规模的进行。。
"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用来解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政策,其义在于羁縻勿绝,仍效仿唐代的"羁縻制度"。政治上巩固其统治,经济上让原来的生产方式维持下去,满足于征收纳贡。因此它是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压迫少数民族的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土司制度,开始于唐代的"羁縻制度",形成于宋代,繁荣于明代,崩溃于清代,结束于20世纪初,长达一千多年。(参考黄现璠著《壮族通史》 )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各民族统治阶级互相联合、斗争的一种妥协形式。在土司统治下,土地和人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土司各自形成一个个势力范围,造成分裂割据状态,从而使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产生仇恨和战争。

贵州的改土归流始于明代,高潮却是在清朝前期的雍正年间。督抚大员鄂尔泰等人的改土归流建议为雍正皇帝采纳,是有其深刻历史原因的。这集中表现在:在经济上,土司制度下的领主经济阻碍了封建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在政治上,土司享有各种特权,拥有军队,私设监狱,相互争杀,严重妨碍中央集权;而土司、头人为非作歹,奴役土民而造成的民族内部矛盾也日渐突出,不利于统治的稳定;在交通上,土司区域尤其是“化外之地”梗阻着“开江路以通黔粤”、连陆路以通川楚达云南,不利于中央王朝对边疆的控制、治理等。

雍正时期的改土归流,前奏是对乌乃、乌撒等土司的改土设流,重点则是对湘黔边,以雷公山为中心的地区及广顺、定番(今惠水)、罗甸交界处的开辟。

"......广西地区的“改土归流”,自明代中叶以后便逐步开始。它是在土官与封建王朝的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况下产生的。这个矛盾,唐、宋以来就长期存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土官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需要。广大人民不断的反抗斗争又动摇了土官制度的统治。与此同时,土官又日益与封建王朝闹对立,反对封建王朝对它的管辖。这种有损于封建王朝国家统一的行为,明王朝自然是不能容忍的。于是“改土归流”是势在必行的了。
开始改流时,一般采取两种办法:一是从上而下,先改土府,后改土州。二是抓住一切有利时机进行,如有的土官绝嗣,后继无人,或宗族争袭,就派流官接任;土官之间互相仇杀,被平定后,即派流官接任;有的土官犯罪,或反王朝被镇压后,"以罪革职“,改由流官充任;有的在土民向封建王朝申请“改土归流”时,王朝以所谓从民之意,革除土官世袭,改为流官。总之,封建王朝遇有机会,立刻抓紧改流......。"(摘自黄现璠著《壮族通史》 )

清朝 雍正年间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实行流官制的政治改革。元朝开始实行的土司制度,弊病很多,土司对内残暴统治属民,对中央叛服不常,骚扰与之接壤的汉民,土司之间也不断发生战争。为了解决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据的积弊,明清两朝的统治者大多主张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即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取消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康雍乾时期,清朝国力强盛,雍正帝又是锐意进取的君主,因此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的条件已趋成熟。

雍正四年(1726),云贵总督鄂尔泰数次上疏,全面阐述改土归流的必要,奏请立即推行。他建议对不法土司用计擒为上,以兵剿为次;使其自动投献为上,勒令纳土为次;既要用兵,又不专恃用兵。以武力相震慑,力争以政治手段解决。他要求调整云、贵、川等省边境的不合理的行政区划,以便统一事权,使地方官相机行事。雍正帝对此甚为赞赏,令其悉心办理。同年五月,首先平定贵州长寨土司的叛乱,设立长寨厅(今贵州长顺)。不久,清廷将原隶属四川的乌蒙、镇雄、东川三土府划归云南。鄂尔泰派游击哈元生领兵摧毁了叛乱的乌蒙土知府禄万锺、镇雄土知府陇庆侯的势力,改设乌蒙府(后改称昭通府,今云南昭通)、镇雄州。云贵改土归流的巨大声势,很快冲击到广西地区。五年,清廷以威慑力量革去泗城土知府岑映宸的职务,在其属南盘江以北地区设置永丰州(今贵州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划归贵州统辖。雍正帝为使云贵广西的改土归流事务得以统一筹划,特于六年底任命鄂尔泰为云、贵、广西三省总督。同年,命贵州按察使张广泗在黔东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张广泗带兵深入黎平府古州(今贵州榕江)、都匀府丹江(今贵州雷山)苗、侗等族村寨,设厅,置同知,理民事。与云贵广西接界的湖南、湖北、四川等省的土司,本来就靠近内地,势力有限,在形势压力下,纷纷请求交出世袭领地及土司印信,归政中央。于是在各该省长吏经营下改设村县。在废除土司世袭制度时,对土司本人,根据他们的态度给以不同的处理。对自动交印者,参加赏赐,或予世职,或给现任武职。对抗拒者加以惩处,没收财产,并将其迁徙到上述六省以外的内地省份,另给田房安排生活。在设立府县的同时,添设军事机构,如云南增设乌蒙镇、昭通雄威镇、普洱元威镇,贵州增加古州镇、台拱镇,广西另设右江镇,湖广添永顺协、永绥协等。清政府在改土归流地区,清查户口,丈量土地,征收赋税,建城池、设学校,原来土司只交纳很少的贡赋,而将残酷掠夺属民所得的大量银两尽收于己。改土归流后,变革赋役方法,废除原来土司的征收制度,与内地一样,按地亩征税,数额一般少于内地。土民所受的剥削稍有减轻。改土归流的地区,包括滇、黔、桂、川、湘、鄂六省,其中贵州省改土归流的地区之广,大约相当于原设府县的面积。改土归流所涉及的民族很多,有苗族、彝族、布依族、侗族、瑶族、水族等。云南、贵州改土归流的目标,到九年已基本实现。

改土归流后,部分上层土司不甘心失败,时刻图谋复辟。而有些清军在新地区肆行抢掠,有的流官不善于经理,骤然增加赋税,兴派徭役,自身又贪赃勒索。加之新设营汛部伍大多从邻近地区抽调而来,致使原来地区力量空虚。这不仅使原土司有了叛乱的口实,也给了他们以可乘之机。十三年春,贵州古州、台拱地区苗民上层鼓动百姓发动叛乱。叛乱者深入丹江、黄平、凯里等厅州县,雍正帝派兵镇压未果。乾隆帝继位后,任命张广泗为七省经略,于乾隆元年(1736)平定叛乱,清廷下令取消新区赋税,按当地习惯审理民事纠纷,以巩固对改土归流地区的统治。雍正朝的改土归流还只是在西南少数民族的部分地区实行,未改流的地方还不少。(据,《清史稿》中华书局1986版,第十三卷,志九十五,食货一之户口田制,三四八二页有,乾隆二十二年“甘肃番子土民,责成土司查察”,可引为佐证。)即使改流处,也还保留原土司的残馀势力,他们仍能不同程度地控制原来的属民,但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制度,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的统治,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土司制度是指:地方少数民族首领 元朝始置,经中央任命,用于封授给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部族首领,土司的职位可以世袭,但是袭官需要获得朝廷的批准。
流官制度:简单的说就是官员流动制度了。也就是说当地的官员必须进行数年一次的变更。
我同意上面说的,流官制度取代土司制度是历史的进步,解决了边防问题加强了中央集权,同时也加强了民族间的交流,促进了西南地区经济的发展。
土司就朝廷任用当地人当官管理当地人,流官是朝廷派人到该地区管理

湘西赶尸和苗人下蛊,现实中土司制度下的湘西民俗有什么?

“盈盈湘西岸,秋至风霜繁。”;“ 石回环踏不穷,连柯接叶掩苍空。行人身在碧波底,只少游鱼拨尾红。”诗人用寥寥数笔就将我们带进了一个水波荡漾,山明水秀意境之中。它是屈原创作《离骚》的圣殿,是沈从文魂牵梦萦的故乡。沱江在它的背上流淌,凤凰古城穿过四百的历史尘雾直到今天也依旧鲜活。

延续八百多年的湘西土司制度

湘西的土司制度是我国封建王朝为了统治“夷狄”,通过分封可世袭的地方首领官职,来防止“夷狄内侵”的一种政治制度,是一种少数民族的产物。

朝廷分封彭氏为首领,当地人尊称为土司。土司在当地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换句俗语来说就是土皇帝。土司制度始于五代终于清朝,在我国存在近八百年,统治了我国西南近两百万平方千米的土地,其王朝疆域之辽阔,古城之繁华无不令人折服,清朝贡生彭施铎在《竹枝词》中惊叹到:“福石城中锦作窝,土王宫畔水生波,红灯万点人千叠,一片缠绵摆手歌。

1. 走过湘西土司制度的“一生”

在元代之前,中国并未确立土司制度,但早在隋唐时期,中原朝廷就设立羁縻州郡,以羁縻政策来管制南方蛮夷,《新唐书卷四十三》“树其酋长,使自镇抚,以达其以夷治夷”。后由元朝的土官制度发展演变,再经过明清的完善,才一步步形成较为完备的土司制度。

土司王彭士愁是湘西土司制度的缔造者。唐朝末年,群雄割据,彭士愁与楚王马希范争霸,溪州之战金鼓连天,战旗猎猎。土司王骁勇善战,威名远扬。

尽管彭士愁在溪州之役中失利,被迫与南楚签订盟约,但因他威望颇高,楚王无法,不但不能杀之而后快,反而要授予他溪州刺史一职。这就相当于朝廷变相的承认了溪州这个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自治政权,因此也造就了土司制度的进一步确立。

土司王彭士愁和楚王签订盟约

唐宋时期土司依附于中原朝廷,听从封建王朝的调遣。朝廷甚至准许一些土司收制一定数量的土军,土军依附于土司,并被纳入国家军队系统,中央政府对其进行管理,必要时受朝廷调遣外出征讨。所谓“无事则荷末而耕,有事则修矛以战,军无远戍之劳,官无养兵之费”。因此土军在历史上是朝廷抵抗外敌的一大助力。

明朝的土司制度沿袭元朝之制度,凡是结族归附之人,皆授官并加以重用。明代时期,土司与朝廷的关系甚为密切,土司制度也更为完备。

明朝后期至清朝初期,土司势力渐强,对政府的威胁与日俱增,若置之不理恐会有分裂的风险。土司的管辖区内的内部矛盾也接连不断,当地发生多次暴乱。土司作为地方的权利中心,极尽享乐主义,土司生活奢侈糜烂,统治手段凶残暴虐,使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甚至达到了“取其牛马,夺其子女,生性”的程度。

清政府为削弱土司制度的封建割据势力,于是推出了“改土归流”的政策,政府在西南地区大规模废除土司制度,设立流官治理改革。最后,清廷大军压境,土司制度就此瓦解。

2. 南方蛮夷的绵绵仇怨

旧时南方蛮夷地区有“打冤家”的恶习,这是少数民族内部结症之所在,两家之间会因丝栗之嫌隙大打出手,打死打伤已是习以为常。被杀之家举族为仇,你来我往至死方休。有仇未报者,则植树标识,父父子子,世世代代历久不忘,报仇后乃伐树削迹。古语有言:“ 苗家仇,九世休”,可见其恨之绵长,其怨之深远。

虽说南方蛮夷有械斗之习,但其目的并非是将对方置于死地,而是通过这种暴力的方式调整其社会关系,维持资源和利益之间的相对稳定。朝廷正是抓住了蛮夷社会的这种症结,对土司提供保护,并以此作为交换让土司对朝廷奔走效力。这为朝廷提供了一个牵制与干涉南方蛮夷社会的契机,而南方蛮夷社会中,因为争夺资源和家族矛盾引发的战争也因中原朝廷的干涉和调节而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在土司统治期间,土家族人与外界交流频繁,这促进了少数民族之间语言、文化、民俗传统上的互通和融合,从而形成了独具少数民族特色的湘西土司文化。

古老且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

湘西的民俗文化是湘西少数民族世代生活实践的传承,是独具特色的文化明珠。湘西约有四十多个少数民族,其中人口最多、范围最广的当属土家族和苗族,因此,提到湘西的民俗文化主要指的便是土家族和苗族。

1.民族的语言

土家族的语言分为毕基语和孟兹语,土家语言没有文字,只靠口耳相传。现存使用土家话的人极少,随着普通话的普及,许多的民族语言都逐渐消失了。

苗语原本没有文字,但在二十世纪初汉族的一些知识分子为了发展苗族教育、翻译圣经、记录民间故事乃创制了方言文字,但由于苗族内部体系复杂,语言差异极大,一时难以统一。

2.民族的服饰与饮食

服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民族的特色和传统,湘西的民族服饰带有民族特有的图案,色彩绚丽,对比强烈。苗族的服饰以红蓝为主调,妇女穿着披肩,腰系彩带,绯红的褶裙下配绣花布鞋,男子头戴绣花平顶帽,身穿带有彩色绣块的长袍。

土家族衣着相对素雅,以红白蓝为主,上窄下宽,色调和谐美观。湘西少数民族崇拜图腾,因此会绣制吉祥图案趋吉避凶。我们甚至可以从衣服的刺绣上了解到少数民族的文化地理与宗教信仰。

湘西少数民族的饮食多是纯天然的食材,其中野生食材较为健康,独具特色,例如蕨菜、竹笋、虫蛹、蚌蛙、野兔等等。苗族和土家族有用腌制和熏制的方法制肉的习惯。湘西少数民族菜系多以酸辣香为主,有“无椒不成菜”之说。湘西有许多名菜:麻辣子鸡、湘西酸鱼、湘西熏肉等。

湘西腊肉

湘西地处亚热带,四处环山,生物资源及其丰富,但是土地多乱石,耕种条件极差,因此只能靠山吃山,烹饪手法和烹饪器皿都极具原始特色。

3.依山傍水吊脚楼

吊脚楼是湘西少数民族的传统建筑,它既贴合自然又符合民族的审美。实用且美观,从房檐到屋脊无一不体现出少数民族的智慧。房屋的前排悬空,属于典型的干栏式建筑,分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层或放置杂物柴草或圈养家畜。吊脚楼古色古香、依山傍水,已经成为了湘西的一大特色。从高处向下望去,吊脚楼错落有致,鳞次栉比,完美的和自然结合到了一起。

据悉,吊脚楼在中国已经有四千多年的历史,湘西多山多水,河谷地势低湿气极重,吊脚楼的设计可以很好的防潮防湿,防止毒蛇和蚊虫。人们会在走廊的栏杆上刻上代表吉祥意义的图案,屋内的装饰也都富有民族特色。

吊脚楼

吊脚楼符合湘西少数民族“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观,吊脚楼内部的房屋分布也充分体现出了长幼有序的伦理观念。

苗族对于图腾的崇拜,这不仅体现在服饰上,同样的,也在建筑中有所表现。因此苗族的吊脚楼内部装饰多与这些民族图腾有关。

土家族有“人有人魂,屋有屋魂,人魂脱体人必遭殃,屋魂不善必遭祸患”的说法,房前屋后,处处皆有神灵。因此土家族吊脚楼的正房中都贡有神位。

4.歌曲曲艺与舞蹈

湘西少数民族热情好客,能歌善舞。湘西州素有“歌海”之称,以歌叙事,以歌言情,苗族谚语云“汉人离不开书,苗人离不开萨”,“萨”在苗语中有“民歌”的意思。因此湘西的少数民族留下了许多流传至今的歌舞曲艺。

土家有哭嫁的习惯,凡苗族女子出嫁要唱《哭嫁歌》,以此来表达对于封建时期包办婚姻的控诉。女子一般要哭唱七天到一个月,直哭到声音嘶哑。除此之外还有土家族打溜、土家族山歌、永顺渔鼓等等,都极具土家特色。

土家族的摆手舞源自一种古老的祭祀仪式,表现风格多变——有粗犷原始的“祭祀舞”,有渔猎生活的“狩猎舞”,还有专供取乐的“宴会舞”等等。

苗族的鼓舞在苗语中“宝龙”,也是源于一种祭祀活动,鼓舞分为花鼓舞、猴儿鼓舞、男女子单人鼓舞等等。苗鼓在苗族更是被看为是民族的圣物。苗族还有许多风格独特的古老舞种,如接龙舞、绍巾舞,现都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湘西的苗歌历史悠久,“五腔十调”,优美动听,苗人将历史、爱情、宗教、生活等统统编入苗歌,传唱至今。

5.湘西特有的节日

在中国传统节日的基础上,湘西少数民族也有许多自己所特有的节日。如土家族的“土家年”。土家人会在新年的前一天过年,成为“过赶年”。明朝初期,倭寇侵犯中原,明宪宗派遣湘西土军卫国抗倭,圣旨到的那天正是过年的前一天,因此土家人决定提前一天过年。后来,土家子弟奋勇杀敌,被御赐了“东南第一功”的牌匾,土家人为了纪念这一弟子,于是就有了“土家年”。

土家年

苗族也有苗年,龙船节等节日,场面浩大,热闹非凡。

总结

土司制度在我国延续了近八个世纪,先后经过了五代、宋、元、明、清。在这漫长的岁月之中,传承并繁衍出了自己所特有的民俗传统与文化。从衣食住行到歌舞曲艺,湘西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早已自成体系。

土司制度之在中国之所以成功并长久的存在,是由于政府抓住了南方地区少数民族内部的结症,把握住了支撑南方蛮夷内部平衡的那一杆称,并将土司势力为己所用。尽管明朝后期土司渐渐脱离掌控,但土司势力确实为我国抗击倭寇和其他入侵势力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如今土司制度已经消亡,但是土司制度留存下来的民俗文化却依旧灿烂,它们已经成为了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血肉,显示出了自己特有的生命活力。

参考资料:

1、《湘西老司城民俗文化留存现状调查》

2、《民俗与音乐:土家族土司音乐双重维度研究之一》

3、《土司制度与元明清三朝治夷》

他们的语言与我们的完全不一样,其次就是他们的饮食和服装文化,他们会在衣服上面刺绣一些图案趋凶避忌,主要吃野生食材,主要住在吊脚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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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接近彝语支,没有本民族文字,通用汉文。土家族主要分布在湘、鄂、渝、黔交界地带的武陵山区。湖南省的土家族主要分布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永顺、龙山、保靖、古丈等县,张家界市的慈利、桑植等县,常德市的石门等县。

湖北省主要分布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来凤、鹤峰、咸丰、宣恩、建始、巴东、恩施、利川等县市,宜昌市的长阳、五峰两县;重庆市主要分布在渝东南的黔江、酉阳、石柱、秀山、彭水等区县;贵州省主要分布在黔东北的沿河、印江、思南、江口、德江等县。



扩展资料

土家族主要从事农业。织绣艺术是土家族妇女的传统工艺。土家族的传统工艺还有雕刻、绘画、剪纸、蜡染等。土家织锦又称“西兰卡普”,是中国三大名锦之一。

土家族爱唱山歌,山歌有情歌、哭嫁歌、摆手歌、劳动歌、盘歌等。传统舞蹈有“摆手舞”、“八宝铜铃舞”及歌舞“茅古斯”。乐器有唢呐、木叶、“咚咚喹”、“打家伙”等。

礼仪主要有:见面要互相问侯,家有来客,必盛情款待。若有是逢年节到土家人家里做客,主人还会拿出雪白的糍粑去烤,待烤得两面金黄开花时,吹拍干净,往里灌白糖或蜂蜜,双手捧给客人。

有的地方给客人吃糍粑还有些讲究,即把烤好的糍粑给客人后,客人不得吹拍火灰,要接过就咬,这时主人会抢回去吹打拍净,蘸上糖再给客人。

土家族节日:土家族民间非常重视传统节日,自年始至年终,可谓月月有节。正腊月间的年节(过赶年)、元宵节,二月社日、花朝节,三月寒食节、清明节,四月初八牛王节,五月端午节,六月初六向王节,七月乞巧节、女儿会、月半节,八月十五中秋节,九月初九重阳节,十月初一“寒衣节”等等,都是较为重大的节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土家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家族

土家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有民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接近彝语支,没有本民族文字,通用汉文。

土家族主要分布在湘、鄂、渝、黔交界地带的武陵山区。湖南省的土家族主要分布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永顺、龙山、保靖、古丈等县,张家界市的慈利、桑植等县,常德市的石门等县;

湖北省主要分布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来凤、鹤峰、咸丰、宣恩、建始、巴东、恩施、利川等县市,宜昌市的长阳、五峰两县;重庆市主要分布在渝东南的黔江、酉阳、石柱、秀山、彭水等区县。

扩展资料:

族称

土家族自称“毕兹卡”、“密基卡”或“贝锦卡”,意为“土生土长的人”。

历史上,土家族先民被称为“蛮”或“夷”。宋代以前,居住在武陵地区的土家族与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称为“武陵蛮”或“五溪蛮” 。宋代以后,土家族就单独被称为“土民”或“土蛮”等 。改土归流后,随着汉族移民的增加,“土”、“客”、“苗”往往对举,以对武陵地区的土家、汉、苗三族进行区分。

“土家”作为族称,是在较晚时期出现的。民国时期的《咸丰县志》将土司后裔的“支庶之家”称为“土家”,而将当地汉族移民称为“客家”

春秋战国时期活动在渝东、鄂西、湘西的巴人,汉魏时期演变为“五溪蛮”;五溪蛮分布生活于武陵山区的酉、辰、巫、武、沅五溪地带,生存绵延千年至宋代,民族特征稳定.

这支以巴人后裔为主体的五溪蛮融合少数民族和部份汉族,经历漫长的岁月,逐步形成了土家族。

土家族在中国五十多个民族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土家族有802.81多万人,集中散居在湘鄂渝黔四省市毗邻的武陵山区和湖北宜都以上的长江沿岸。

其中主要在湘西的保靖、永顺、桑植、永定、古丈、凤凰等县区,鄂西的长阳、五峰、恩施、利川、来凤、鹤峰、咸丰等县市,渝东的石柱、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等县区,黔东北的印江、德江,沿河等县。

扩展资料

1、土家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世居毗连湘、鄂、渝、黔的武陵山地区。土家族人自称为"Bifzivkar",汉族对“毕兹卡”的称呼为“土家族”。

2、土家族有四个支系:毕兹卡、孟兹、廪卡、南客;北支土家族,分布于湖南省湘西州、张家界市,湖北省恩施州、宜昌市,重庆市渝东南,贵州省黔东北,自称“毕兹卡”、“毕基卡”、“密基卡”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家族

土家族现有人口570.4万。土家族主要分布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及四川省和重庆市。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意为“本地人”。
土家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无自己的文字,长期以来使用汉文。
土家族信仰祖先崇拜,道教也有一定的影响。
土家族历史悠久,约2000多年前就定居在今天的湘西、鄂西一带。其族源说法不一,一说是秦以后定居在湘鄂川黔交界的巴人后裔;一说是巴人与汉人融合而成。
土家族多住木屋,木屋中间的房间祭祖迎客,左右两间为“人间”,是起居饮食的地方。“人间”用壁板隔成前后两小间,后为卧室,前为伙房。较富裕人家,在正屋边配上吊脚楼,楼台腾空,楼上一般作“姑娘楼”,是姑娘们活动场所,也是主人陪客人聊天的地方。
土家族服饰多以自织土布为衣料,青蓝两种颜色较常见。土家族喜欢在衣边、头巾上镶五彩刺绣,质朴与华美搭配,十分别致。古书记载,土家男女服饰皆为一式,而今土家族服饰女装多为短衣大袖,左开襟,镶边筒裤,男装多为对襟短衫。
土家族最喜欢吃糯米糍粑。做糍粑时,先将糯米浸泡 、蒸熟,然后捣烂、压成圆形,风干几日,泡在坛中半月换一次水,经久不坏。吃糍粑时用文火烤熟,蘸上芝麻糖粉或酱豆腐,此外团馓、腊肉、油茶汤也是土家族风味独特的食品。
“西兰卡普”是土家族著名的传统工艺,又称“土家织锦”。它是以棉纱为经线,采用通经断纬,反面挑纹的方法,在古老的斜织机上织成的,其工艺独特,质地厚实,色彩斑斓,与蜀锦、壮锦并称为三大名锦。
傩戏是集戏剧、说唱、诗词、音乐、舞蹈为一体的综合 表演艺术,源于土家族祭神还愿的仪式。其舞蹈造型夸张,唱词通俗风趣。它与土家族“梯玛跳神”、“毛古斯舞”等都是古老的傩文化现象,至今还存活在湘西许多偏远山乡,被人文学界与史学界誉为“活化石”。
土家族摆手舞是一种祈求幸福、酬报祖先的舞蹈。它表现了土家族人的生产、生活、战争、神话传说等内容。
社巴节是土家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届时,男女老少唱起“摆手歌”,跳起模仿农事活动、卫国征战的“摆手舞”,祭祀祖先,祈祝新年。土家族还有赶年节,那天是腊月二十九,比传统的春节提前一天。
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意为本地人),有自己的语言,土家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接近彝语支。大多数人通汉语,目前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聚居区还保留着土家语。没有本民族文字,通用汉文。崇拜祖先,信仰多神。
土家族人口
土家族是中国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湘鄂川黔毗连的武陵山地区。即湖南省西部的凤凰、泸溪、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古丈等县;湖北省西部的来凤、鹤峰、咸丰、宣恩、利川、恩施、巴东、建始、五峰、长阳等市县;贵州省的印江、镇远、思南、铜仁、松桃等市县;重庆市的酉阳、秀山、黔江、石柱、彭水等县。解放后,党和国家制定和落实民族政策,1957年1月3日中央统战部代表中共中央发出文件,正式确定土家族为单一民族。全国土家族人口有50余万人(1957年资料),其中湖南34万多人,湖北近20万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党的民族优惠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对武陵山区的湘、鄂、渝、黔民族地区群众恢复为土家族成份。现今土家族人口802万人(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仅次于壮、满、回、苗、维,在全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排第六位。
土家族主要从事农业。织绣艺术是土家族妇女的传统工艺。土家族的传统工艺还有雕刻、绘画、剪纸、蜡染等。土家织锦又称“西兰卡普”,是中国三大名锦之一。
土家族爱唱山歌,山歌有情歌、哭嫁歌、摆手歌、劳动歌、盘歌等。传统舞蹈有“摆手舞”、“八宝铜铃舞”及歌舞“茅古斯”。乐器有唢呐、木叶、“咚咚喹”、“打家伙”等。
礼仪主要有:见面要互相问候,家有来客,必盛情款待。若有是逢年节到土家人家里做客,主人还会拿出雪白的糍粑去烤,待烤得两面金黄开花时,吹拍干净,往里灌白糖或蜂蜜,双手捧给客人。有的地方给客人吃糍粑还有些讲究,即把烤好的糍粑给客人后,客人不得吹拍火灰,要接过就咬,这时主人会抢回去吹打拍净,蘸上糖再给客人。
1957年9月成立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983年12月1日,成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97年改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984年11月设立四川省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1987年 湖北宜昌市的五峰县设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后来还有潘家湾土家族自治乡。
日常食俗 土家族日常主食除米饭外,以包谷饭最为常见,包谷饭是以包谷面为主,适量地掺一些大米用鼎罐,煮或用木甑蒸而成。有时也吃豆饭,即将绿豆、豌豆等与大米合煮成饭食用,粑粑和团馓也是土家族季节性的主食,有的甚至一直吃到栽秧时,过去红苕在许多地区一直被当成主食,现仍是一些地区入冬后的常备食品。土家族菜肴以酸辣为其主要特点。民间家家都有酸菜缸,用以腌泡酸菜,几乎餐餐不离酸菜,酸辣椒炒肉视为美味,辣椒不仅是一种菜肴,也是每餐不离的调味品。豆制品也很常见,如豆腐、豆豉、豆叶皮、豆腐乳等。尤其喜食合渣,即将黄豆磨细,浆渣不分,煮沸澄清,加菜叶煮熟即可食用。民间常把豆饭、包谷饭加合渣汤一起食用。土家族平时每日三餐,闲时一般吃两餐;春夏农忙、劳动强度较大时吃四餐。如插秧季节,早晨要加一顿“过早”,“过早”大都是糯米做的汤圆或绿豆粉一类的小吃。据说“过早”餐吃汤圆有五谷丰登、吉祥如意之意。土家族还喜食油茶汤。
节庆、礼仪食俗 土家族民间十分注重传统节日,尤其以过年最为隆重。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杀年猪,染成红、绿色,晾干而成),做绿豆粉、煮米酒或咂酒等。猪肉合菜是土家族民间过年、过节必不可少的大菜。每年农历二月二日称为社日,届时要吃社饭。端阳节吃粽子。糯米粑粑是土家族民间最受欢迎的食品之一。重阳节打粑粑,女儿“坐月”送粑粑,修房上梁抛粑粑。节日里馈赠亲友,一般也都是互送粑粑。除糯米粑粑外,还有高梁粑粑、小米粑粑、包谷粑粑等。腊肉是土家族的上等大菜。冬至一过,将大块的猪肉用盐、花椒、五香粉腌制好,吊挂在火炕上,下烧柏树枝田,烟熏而成。有的户腊肉存放两三年。切成块状的腊肉,肉质紧凑,呈殷红色,喷香诱人。逢年过节或亲朋临门,满桌的菜肴中,正上方必摆腊肉。土家族十分好客,平时粗茶淡饭,若有客至,夏天先喝一碗糯米甜酒,冬天就先吃一碗开水泡团馓,然后再以美酒佳肴待客。一般说请客人吃茶是指吃油茶、阴米或汤圆、荷包蛋等。湖南湘西的土家族待客喜用盖碗肉,即以一片特大的肥膘肉盖住碗口,下面装有精肉和排骨。为表示对客人尊敬和真诚,待客的肉要切成大片,酒要用大碗来装。无论婚丧嫁娶、修房造屋等红白喜事都要置办酒席,一般习惯于每桌九碗菜、七碗或十一碗菜,但无八碗桌、十碗桌。因为八碗桌被称勺吃花子席,十碗的十与石同音,都被视为对客人不尊,故回避八和十。土家族置办酒席分水席(只有一碗水煮肉,其余均为素菜,多系正期前或过后办的席桌)、参席(有海味)、酥扣席(有一碗米面或油炸面而成的酥肉)和五品四衬(4个盘子、5个碗,均为荤菜)。入席时座位分辈份老少,上菜先后有序。土家族的饮酒,特别是在节日或待客时,酒必不可少。其中常见的是用糯米、高梁酿制的甜酒和咂酒,度数不高,味道纯正。
祭祀食俗 土家族过去迷信鬼神,崇拜祖先,每逢年节都要大敬祖先,初一、十五也要进行小敬。祭祖的食品有猪头、团馓、粑粑、鸡鸭和五谷种等。有的在每餐饭前,先用筷子夹少量的菜插在饭上敬默一会儿,表示请已故先人先吃,然后自己才开始食用,农历六月六日为祭土王,每个村寨都要设摆手堂,将猪头、果品等祭品放摆手堂前。十月朔日祭冬,宰鸡鸭设筵宴客。此外,土家族还敬灶神、土地神、五谷神、豕官神,在修房造屋时祭鲁班,祭品除酒鲁班,祭品除酒肉外,还要一只大公鸡。
典型食品 土家族人最爱吃粑粑(糍粑)腊肉、油茶等食品,此外还有:合菜,土家族逢年过节最常吃的菜,时常同包谷烧酒一起上桌;团馓,土家族风味小吃,用糯米饭加工后炸制而成,常用来泡水当茶为客人洗尘;绿豆粉(米粉),用大米绿豆等原料制成;油炸粑,又名油香或“灯盏窝”,是以大米、黄豆为主要原料炸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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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历史由来】
土家族的先民与古代巴人有直接的渊源关系。但其来源,目前说法不一,一说为古代从贵州迁入湘西的鸟蛮的一部;另说是唐末至五代初年(910年前后)从江西迁居湘西的百艺工匠的后裔。史籍中将湘鄂西一带土家族称为“土人”、“土民”等,清末地方志中开始用“土家”名称。
今天的羌族正是古代羌支中保留羌族族称以及最传统文化的一支,与汉族、土家族、藏族、彝族、纳西族、白族、哈尼族、僳僳族、普米族、景颇族、拉祜族、基诺族等为兄弟民族,皆出自古羌。
历史上封建领主经济从五代(907~979年)起就有一定发展,直至清朝雍正(1723~1735)年间“改土归流”时,逐渐过渡到地主经济。新中国成立前社会经济处于封建地主经济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社会改革,与苗族联合建立了2个自治州。
2 0 0 0 多年前,他们定居于今天的湘西、鄂西一带,与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称为“武陵蛮”或“五溪蛮”。宋代以后,土家族单独被称为“土丁”、“土民”等。新中国成立以后,根据土家族人民的意愿正式定名为土家族。
对于土家族的源流,一直以来史学界存在许多争议,但大多数学者认为土家族是古代巴人的后裔。他们普遍认为,西元前400至600年,是巴人的国土巴子国(今重庆市)最兴旺的时期,但到西元前316年,巴子国却被秦国所灭。巴子国灭亡前后的一段时期,巴人开始从重庆一带往东迁移。从西元1300年开始,这一带的居民逐渐被统称为“土家”。
巴人演变成土家族的论据:
1、巴人和土家族族称发音相同。土家族自称“比兹卡”, 其中“比兹” 是名称本身,“卡” 等于“族” 或“家”。而古代与中古的巴人, 自称中也有带“比” 的音节,如地名方面,巴人曾经活动过的区域内有:湖南的白抵城、百曳滩,湖北的百节峒、北佳坪、白脊山、柏子山、白雉山,贵州的必际县,重庆的百节、柏枝山, 以及一些带有“鳖” 或“别” 的地名如“鳖县” 等。在人名、姓氏、族称方面,在巴人活动过的区域或历史中,有:胚氏、“斑子” 与班氏、“复夷”、比足齐、必际、鼻息等。
2、巴人和土家族均生活在一个多虎的环境且都有白虎神崇拜。巴人与土家族生活过的西南和中南地区, 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虎的环境,这在古籍《山海经》、《汉书》、《华阳国志》、《南齐书》、《蛮书》、《谈苑》、《虎荟》等古籍中,比比皆是。
巴人自称白虎后裔,有白虎神崇拜。《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说: “廪君死,魂魄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 《华阳国志》记载,汉初的“板檐蛮” 又称“白虎复夷”。东汉繁长、张祥等题名的碑里列有两个“白虎夷王”,名叫资伟与谢节。入晋以后, “板檐蛮” 又有“弓弓头虎子” 的称号。南北朝末叶,鄂东长江沿岸的巴人中有自称属于“虎蛮”部族的。樊绰《蛮书》卷十说: “巴中有大宗,廪君之后也。……巴氏祭其祖,击鼓而祭, 白虎之后也。” 可见,从西汉初年到唐代, 巴人或自称为“白虎夷”,或“虎子”、“虎蛮”。
3、巴人和土家族语言中有相同的词汇。这就是:虎称“李” 和鱼称“娠隅”。巴人与土家族都有虎称“李” 的词汇。巴人称鱼“娠隅”这个字例,与今天土家族的同类称呼相通。
4、巴人和土家族姓氏的相同据《世本》和《华阳国志·巴志》载,廪君之巴有五姓,而板檐之巴有七姓。关于巴人姓氏的研究,是与其起源、演变和融合有关的重要内容,因而历来学者均较为注意。潘光旦先生在其著作中,对巴人五姓与七姓的发展及下落作了详尽的考述。关于前五姓,他说:巴,除了廪君自己姓巴名务相以及战国时代有一个巴蔓子而外,作为一个姓氏,似乎没有在巴人区域里流传下来.而在汉人的区域里,却出现了一些姓巴的人-樊,有些带樊字的地名,如樊口、樊城等,或许与巴人的樊姓有关;可以和樊氏一起说到的是范氏和繁氏。瞫,直接以瞫字为姓的人,文献无证,但和在音读与形象上相同或相近的姓,如覃、潭、谭等,则尽有其例,它们都或多或少与巴人及其后裔土家人有关。相,据传后来演变为土家族的大姓向。郑,今土家人中亦有存在。
【土家姓氏】
《摆手歌》中有很多土家族人名,他们是:雍尼、布所、日客额、地额额、匠帅拔佩、洛雨、墨比卡巴、春巴嬷嬷、墨贴巴、傩贴巴、依窝嬷嬷、头嘎、西朗等。其中雍尼、春巴嬷嬷、依窝嬷嬷、西兰是女性,头嘎是中性人物,可男可女。他们都有自己的一份职业。雍尼、布所是繁衍人类的始祖(相当于汉文化中的傩公傩母),日客额、地客额是土家族先民中见义勇为的两个能人,匠帅拔佩是土家族先民中的英雄,洛雨是射日勇士,墨比卡巴是土家族先民中的大富豪,春巴嬷嬷是婴儿的守护神,墨贴巴是土家族先民中至高无上的天神,傩特巴是土家族先民中的吝啬者,依窝嬷嬷是土家族传说中造人的始祖,西兰是土家族先民中的织锦能手。
《梯玛歌》是土家族巫师梯玛唱的原始巫歌。其中也有些土家语人名。他们是:梯玛、春巴涅、巴沙、择土拔普、巴列查七等。他们各有一份职业,梯玛是土家族做法事的巫师,春巴涅、惹巴涅是土家族传说中追赶太阳的两姐弟,巴沙是土家族传说中的命运之神,择土拔普是土家族先民中得高望重的长者,巴列查七是土家族先民中十分能干的女人。
关于土家族田氏的来源:容美土司先祖叫——墨施什用,“墨施”在土家语中称为“天王”之意或“首领”之称,随着容美土司逐步与汉文化交融,由“墨”到“天”,再由“天”到“田”,墨→天→田,就是容美田氏的真正来源。
其他的土家族姓氏(向、彭、覃、冉)亦可考证由当地巴人先祖所演化。
在渝东地南、黔东北及湖南凤凰、龙山,有一个较大的姓氏——杨氏。民族自称为:“廪卡人”(字辈为再、正、通、光、昌、胜、秀)杨氏是现今当地土家族的。“彭.白.李,田,冉,杨、谭、向“所谓八大姓之一.在秀山杨氏人口尤多.光绪《绣山县志》卷13《土官志》即云:“于时种落豪长杨,田.彭、向称大娃,而杨氏尤强.‘现令仅秀山一地,此杨氏的人口即达6万以上。关于杨氏的来源,根据当地方志与《杨氏族谱》记载皆谓系唐末诚州刺史杨再思之后。但有的又根据《杨氏族谱》上记载:“再思父居忠,以隋宗室避唐隐于播州,即古黔中夜郎故地也,①从而推断杨氏出自古代巴族。根据调查研究.杨再思系侗人,川黔边杨氏即为杨再思后裔.无疑应源于侗族.但杨氏源于侗族,并不排斥其为现今的土家族的一个组成部价。
思南田氏,分布于黔东、黔东南、湖南凤凰一带。其先田佑恭,是由蛮人首领而归顺朝廷,而不是招服蛮人的世族,史载:“皇朝平蜀,思州不预,大观元年蕃部长田佑恭愿为王民,始建思州,而夔路化外州郡凡十,而思居其首[18]。”墓志铭有载:“元符二年,以善干蛊授教练使”。“善干蛊”意为能继承父业,教练使也不是宋朝官制。田佑恭遗言:“吾自入仕仅五十年,历事三朝”,说竟达五十年,夸耀时间之长,显然不会超过五十年,否则说:“五十余年”更见其长。佑恭卒于绍兴二十四年(1154),元符二年(1099)距此达五十五年,而且绍兴为高宗年号,依次上推为钦、徽。而元符为哲宗年号,不说历事四朝。都证明“入仕”始自大观元年(1107),则元符二年尚是蛮夷首领,教练使为蕃部自设长官;还有,田佑恭自称“素不读兵书”,或本不识汉字;其汉礼习自“客夏大均”[19],或只识夷俗,均说明田佑恭本为蛮人而不是客居蛮地的汉人
最早记载土家族人名的典籍是《论语》。《论语》中有位楚狂人叫接舆,因为接舆的老祖宗是土家族祖先之一的彭铿,所以接舆为土家族人名是没有多大问题的。接舆这个人名结构与土家语人名结构一致,汉人绝不会取这样的人名。
到了汉代,土家语人名逐渐见于史册。有一位活动于东汉建武年间(公元25—57年)的娄中(今桑植、慈利一带)精夫(土家语“好汉”的意思)相单程,系东汉充县车革(土家语地名,在今湖南省桑植县廖家桥村)人。他曾与大名鼎鼎的伏波将军马援争战而被载入《后汉书》和《资治通鉴》等史册。
随着社会的发展,土家族人名受汉文化的浸润,在取名的格式上,逐渐向汉语人名格式靠拢,形成了三字格:姓名=姓+字派+名;或者是二字格:姓名=姓+名。土家族中的仿古人名。在中古时期的土家族人名中,有一部分几乎原封不动的仿古人名。如在五代时期,湖南省龙山县有两位土家族酋首,一位叫惹巴冲,另一位叫春巴冲。土家语人名中的冲、送、宠、踵都是同一音节的不同记音。其意思是“好汉”。有的人说,“冲”、“送”、“宠”、“踵”的意思是酋首或官,很值得商榷,因为土家语将酋首或官员称之为“嘎麦”,至今尚未发现土家语中的冲、送、宠、踵是酋长和官员的有力证据。而惹巴冲和春巴冲就是仿用《梯玛歌》中的惹巴涅和春巴涅。本来春巴涅是女性,由于春巴冲对春巴涅十分崇拜,他不管女性与否,还是照仿不误。
土家族人名由原来无姓发展到有姓,到后来还有自己的堂号和家谱,基本上汉化了。土家族常常把表示“小”的土家语嵌入人名中表示爱称。土家语中的“俾”就是小的意思。如小伙子,土家语称之为“阿可俾”;如小姐,土家语称之为“阿打俾”。凡是土家语人名有小的爱称,常常加“俾”为后缀。土家语人名加“俾”为爱称在中古时期十分盛行。如:明朝容美土司第七代土司叫白俚俾 。他姓田,不姓白。“白俚俾”是土家语,意思为小孩子。他虽然是庶出,但从小被父母溺爱,使他个性恶性膨胀,长大以后弑父兄,夺取土司王位。还有明代保靖大喇司两江长官司的一个长官叫彭药哈俾,其中“彭”是姓,“药”的土家语意思是排行末尾的小孩子,“哈俾”就是父母对他的爱称了,直到今天在土家语地区还沿袭这一取名方式。在土家语地区“四佬俾”、“壳哈俾”、“务卡俾”、“安哥俾”等爱称比比皆是。
汉文化对土家族的影响最早可以追溯到五代。当时的江西彭氏主政湘西后,汉文化源源不断涌了进来。原来湘西土家族地区没有姓氏的酋首吴撮冲、惹巴冲、春巴冲等退下了历史舞台,代之而起的彭、田、向、覃等大姓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历史舞台,他们一上台其势力就浩浩荡荡不可阻挡。这些大姓的头面人物粉墨登场,成了割据一方的土司霸主。迫于权势,原来没有姓氏的土家民众纷纷附姓彭、田、向、覃等,因此,一连串的汉语人名出现在土家族的历史册簿中。
与此同时,根据人类学的互渗律,各种文化之间是相互渗透的。汉文化浸润了土家语人名,土家语人名也有一种反渗透的能力。如上文所说,江西籍的溪州刺史彭仕愁,他还有个土家语人名墨夫送,他的大臣向宗彦的土家语人名叫涅壳赖。到了明代,土家语人名出现土、汉结合的情况,如两江口土司叫彭药哈俾、彭大虫可宜,保靖宣慰使彭南木杵、南谓州土司彭驴总可宜、彭始祖俾、彭惹郎送、彭慨主俾,白崖峒土司张麦直踵,百福司土司向坐海乐俾、漫水土司向墨贴送、卯洞土司向喇喏、向那吾等等。有的土司和土家族头面人物完全是土家语人名,摆脱了姓的束缚,说明仍有历史遗存。如南谓州土知州恕律、始主俾、惹即送,上溪州土知州墨直冲,麦着黄峒土长官墨和冲、答谷踵、答洛踵,驴迟峒土长官达迪,尔莫踵、麦贴踵,田家峒土长官麦依送、麦和送、麦答送、梭亚等等!只有这样才能过的很好!知道吗?
]【服饰】
土家族妇女传统服饰土家族女装为短衣大袖,左袄开襟,滚镶2~3层花边,镶边筒裤;男装为对襟短衫。“过赶年”,即提前l~2天过年,是其重要节日。土家族男子穿琵琶襟上衣,缠青丝头帕。妇女着左襟大褂,滚两三道花边,衣袖比较宽大,下着镶边筒裤或八幅罗裙,喜欢佩戴各种金、银、玉质饰物。
[编辑本段]【民居】
土家族爱群居,爱住吊脚木楼。建房都是一村村,一寨寨的,很少单家独户。所建房屋多为木结构,小青瓦,花格窗,司檐悬空,木栏扶手,走马转角,古香古色。一般居家都有小庭院,院前有篱笆,院后有竹林,青石板铺路,刨木板装壁,松明照亮,一家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园宁静生活。
现在的土家族大多居于木质吊角楼,一般是“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 依山的吊角楼,在平地上用木柱撑起分上下两层,上层通风、干燥、防潮,是居室;下层是猪牛栏圈或用来堆放杂物。房屋规模一般人家为一栋4排扇3间屋或6排扇5间屋,中等人家5柱2骑、5柱4骑,大户人家则7柱4骑、四合天井大院。4排扇3间屋结构者,中间为堂屋,左右两边称为饶间,作居住、做饭之用。饶间以中柱为界分为两半,前面作火炕,后面作卧室。吊脚楼上有绕楼的曲廊,曲廊还配有栏杆。 从前的吊脚楼一般以茅草或杉树皮盖顶,也有用石板当盖顶的,现在,鄂西的吊脚楼多用泥瓦铺盖。吊脚楼的建造是土家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第一步要备齐木料,土家人称“伐青山”,一般选椿树或紫树,椿、紫因谐音“春”、“子”而吉祥,意为春常大,子孙旺;第二步是加工大梁及柱料,称为“架大码”,在梁上还要画上八卦、太极图、荷花莲籽等图案;第三道工序叫“排扇”,即把加工好的梁柱接上榫头,排成木扇;第四步是“立屋坚柱”,主人选黄道吉日,请众乡邻帮忙,上梁前要祭梁,然后众人齐心协力将一排排木扇竖起,这时,鞭炮齐鸣,左邻右舍送礼物祝贺。立屋坚柱之后便是钉椽角、盖瓦、装板壁。富裕人家还要在屋顶上装饰向天飞檐,在廊洞下雕龙画凤,装饰阳台木栏。 土家人还在屋前屋后栽花种草,各种果树,但是,前不栽桑,后不种桃,因与“丧”“逃”谐音,不吉利。 吊脚楼有很多好处,高悬地面既通风干燥,又能防毒蛇、野兽,楼板下还可放杂物。吊楼还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优雅的“丝檐”和宽绰的“走栏”使吊脚楼自成一格。这类吊脚楼比“栏干”较成功地摆脱了原始性,具有较高的文化层次,被称为巴楚文化的“活化石”
宗教信仰】
土家族处于原始宗教崇拜阶段。有祖先崇拜、自然崇拜、英雄崇拜、图腾崇拜等多种形式。其祖先崇拜为土王、八部大神、向王、向王军,这些都是土家早期的祖先神,认为其灵魂可以庇护本民族的繁荣昌盛。建有庙、祠堂,定期祭祀。对自然崇拜,认为万物皆有神。日、月、星、辰、雷、雨等等。另外还信仰梅山神、梯玛神。狩猎时要拜祭。“阿密麻玛”、土地神、岩石神、火神、水神等等。图腾崇拜其内容则是崇拜远古时期的英雄,或祖先。如土家族信仰"白虎图腾"。传说八部大神是喝虎奶长大的,其先祖是虎。“虎”又是英雄形象,传说白帝天王三兄弟被 皇帝毒死后,变成三只白虎,坐在金殿宝座上。皇帝惊恐万状,只好封他三兄弟为白帝大王,并立庙祭祀,三只白虎才离开。人死后变虎,虎也可变人。敬祭白虎,各地都有白虎庙,有的家里神宪上供有白虎神位,以求保佑平安。
受汉族影响在宗教方面,主要迷信鬼神,崇拜祖先。这些神不是他们自己的神。过去有巫师驱鬼。有的地方信道教。每逢年节都要大敬祖先,初一、十五也要进行小敬。祭祖的食品有猪头、团馓、粑粑、鸡鸭和五谷种等。有的在每餐饭前,先用筷子夹少量的菜插在饭上敬默一会儿,表示请已故先人先吃,然后自己才开始食用,农历六月六日为祭土王,每个村寨都要设摆手堂,将猪头、果品等祭品放摆手堂前。十月朔日祭冬,宰鸡鸭设筵宴客。此外,土家族还敬灶神、土地神、五谷神、豕官神,在修房造屋时祭鲁班,祭品除酒肉外,还要一只大公鸡。
白虎崇拜:白虎在土家人的心目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土家族自称是“白虎之后”。相传,远古的时候,土家族的祖先巴务相被推为五姓部落的酋领,称为“廪君”。廪君率领部落成员乘土船沿河而行,行至盐阳,杀死凶残的盐水神女,定居下来。人民安居乐业,自然廪君也深受人们的爱戴。后来廪君逝世,他的灵魂化为白虎升天。从此土家族便以白虎为祖神,时时处处不忘敬奉。每家的神龛上常年供奉一只木雕的白虎。结婚时,男方正堂大方桌上要铺虎毯,象征祭祀虎祖。 除了进行宗教式的虔诚敬祭,土家人的生活中也随处可见白虎的影子。其意用虎的雄见来驱恶镇邪,希翼得到平安幸福。

清代出现的土司制度,是为了实现大一统做铺垫吗?

土司制度是最值得研究的政治制度之一,它始于蒙古执政的元朝,在明朝时期开始完善,最终在清朝时期被废止,它是一项由少数民族开始实施,适应于主体民族之外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制度,它因地制宜地解决了地域多样性发展,从元朝时期的“土流兼制”,明朝时期的“卫司分立”,到清朝时期的“卫司合一”,土司制度在时代中的流变,最终经过清朝“改土归流”的革新,形成了以“政治制度”与“政治符号”相结合的土司制度。

清朝提出因俗而治

清朝入主中原定都北京后,就制定了对边疆各族进行招抚的政策,并不时的警戒各领军统帅加以抚恤,以示朝廷怀柔之意。

顺治五年规定: 各处土司,原应世守地方,不得轻听叛逆招诱,自外王化。凡未经归顺,今来投诚者,开具原管地方部落,准予照旧袭封。有擒执叛逆来献者,仍厚加升赏。已归顺土司官,曾立功绩,及未经授职者,该督抚按官通察具奏,论功升授。--《清圣祖实录》卷四十一

在清朝连续不断的招降下,各地的土司纷纷归附,其中贵州贵阳府、安顺府、都匀府、镇远府、思南府、思州府、黎平府等大大小小数十个长官司都在顺治十五年进行了归顺,并被准许世袭。

同年12月,清军进入云南后,顺治帝再次晓谕云南各将:““云南远徼重地,久遭寇乱,民罹水火,朕心不忍。故特遣大军,用行吊伐。今新经平定,必文武各官同心料理,始能休养残黎,辑宁疆圉。

云南府、大理府、临安府、楚雄府、姚安、澄江、广南、顺宁、缅宁、曲靖等府也都在顺治十六年前后进行了归附。

为了争取西南区各土司的支持,清朝开始实施因俗而治的理念,开始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在中原地区推行的民族同化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始了变通。清初顺治二年,全国实行剃发制度,若不按规定进行剃发者都以军法从事,然而此命令,在西南少数地区却并没有完全执行。

顺治十五年,王弘祚在《滇南十义疏》中,提出“除汉人士庶衣帽、剃发遵照本朝制度外,其土司各从其俗,俟地方大定,然后晓以大义,徐令恪遵新制,庶土司畏威怀德,自凛然恭奉同伦同轨之式矣。”

清朝的“改土归流”革新

清朝土司制度的重要特点就是“卫司合一”,不论从明朝的《土官底簿》还是《明史.土司传》,西北地区都没有被列入土司,说明明朝并不认为西北地区属于土司地区,西南土司与西北羁縻卫所是有区别的,因而明朝在卫所与土司上有分立的,但进入清朝后,西北地区也有了土司的称呼。明朝羁縻卫所的官职是靠战功晋级,而到了清朝,卫所战功升职制度改为土司世袭制度,卫司合一使得清朝的土司急剧增加。

清雍正时期,开始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但在“改土归流”地实施中,因地域的多变与复杂性,并没有进行到底。

1.顺治、康熙朝的小规模改土归流

在清朝统一全国的进程中,出于地方政权稳定之需,小规模的改土归流实际已陆续进行,尤其以贵州省为甚。

在清军进入贵州之时,贵州黎平府辖下的赤溪湳洞司杨鸣鸾、分管三郎司杨世勋等都得以承袭。康熙43年,石阡府苗民长官司改土归流,康熙45年,都匀府凯里司杨氏土司以土酋大恶案改土归流,入清平县。

顺治15年,贵州马乃土司龙吉兆,私造兵器,收养亡命之徒,联合鼠场营龙吉佐、楼下营龙吉祥,攻打广西泗城州土寨,安南卫之阿计、屯水桥、麻衣冲、下三阿、白屯等寨等处,云贵总督赵廷臣多次招命都不听从。同一时期,水西土司安坤因领洪承畴军队进入贵州而没有得到表功而心生怨恨,联合土司罗大顺,攻打云南;土司安重圣是水西土司安坤的外甥,水西土司反叛时,安重圣即联合自己的妻兄郎岱土司陇安藩暗中相助,使得清朝坚定了武力平叛改土归流的决心。此叛乱到康熙四年才最终平定。

清朝初年云南在吴三桂治理下,经营多年,土司相对贵州而言比较安分,较重大的改土归流在清初并不多见,但较小的改土归流仍有多起。

湖广地区位于中原与西南地区之间,是进入西南地区的通道起点,因此清朝仅在康熙年间进行过一次小规模的改土归流。五寨、筸子坪两个长官司是清朝管控苗疆地区的前沿据点,康熙39年为了加强对苗疆兵力的控制,将镇筸参将升为总兵,沅州镇移驻镇筸。镇筸参将原来一直驻扎在五寨长官司司治之处,设立镇筸镇后,就与拥有自治权的五寨长官司同城,形成了一个地方有两个军事指挥中心的局面,显然不利于统一调度,因此康熙46年,巡抚赵申乔奏请裁革,废掉两长官司,不准袭替,增加通判,吏目各一员;康熙48年,改为凤凰厅。

2.雍正时期大规模“改土归流”

从清朝初年“改土归流”的规模情况来看,清朝并没有对各大土司有明显地改流迹象。但康熙20年平定“三藩之乱”、康熙21年统一台湾,消灭葛尔丹势力,控制天山南北,稳定了北方政权后,清王朝必然要对土司们进行清算,此时清朝的统治已经稳固了,必然不能容忍王土之外,还有一块拥有士兵的自治地区。此时,“土司制度”已经成了构建“大一统”国家的主要障碍。

雍正四年春,云南总督鄂尔泰提出:“云贵大患,无如苗蛮。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无事近患腹心,有事远通外国,自元迨明,代为边害”。

鄂尔泰提出云南、贵州的治边策略:其改流之法,计擒为上,兵剿次之。令其自首为上,勒献次之。惟制夷必先练兵,练兵必先选将。诚能赏罚严明,将士用命,先治内,后攘外,必能所向奏效,实云贵边防百世之利。--鄂尔泰《云南、贵州的治边策略奏疏》

雍正四年,改土归流从滇川黔开始,先将东川平定后,再进乌蒙、镇雄,当时乌蒙土府禄万钟、镇雄土府陇庆侯的兵权分别在禄鼎坤、陇联星手中,禄鼎坤归降后,惟禄万锺制于汉奸,约镇雄兵三千攻鼎坤于鲁甸,被鄂尔泰所败。后将乌蒙改为府、镇雄改为州,都归云南管辖。

之后,四川雷波土司、阿卢土司、沙马等先后改土归流。在西南地区改土归流中,贵州的抵抗最为严重,也最为惨烈。

根据《圣武记》记载:“尽歼首从,勒缴弓弩四千三百余,毒矢三万余,皮盔皮甲刀标各数百”,“乘威招服黔边东西南三面广顺、定番、镇宁生苗六百八十寨,镇宁、永宁、永丰、安顺生苗千三百九十八寨”

湖广行省的土司是当时所有土司中势力最强的一支,兵多地广且能征善战,明朝时期就以抗倭、平叛、援辽而声名显赫,且传承数十代,历史悠久势力强大。

雍正五年七月初九日,署理湖广总督傅敏上疏曰:“湖南桑植、保靖二土司肆虐一方,汉土苗民均受荼毒,土人不时拥入内地,迫切呼号,皆愿改土归流

七月初九日,傅敏再上“改土归流奏疏“:臣等伏查彝陵乃诸土司前路,九溪乃诸土司后路,臣等着量密饬彝陵镇总兵官整饬营兵伍预备。但事关重大,乃仰请皇上密谕杜森敬谨办理,就近镇压。至其后路,议调衡州副将周一德暂署九溪协事,整顿兵马,以备不虞,并澧州、永定两营听其节制,严饬防范,则诸土司皆不敢动,而容美无所施其技矣。--傅敏《改土归流奏疏》

雍正5年12月,雍正颁布上谕:

向来云、贵、川、广,以及楚省各土司,僻在边隅,肆为不法,扰害地方,剽掠行旅,且彼此互相仇杀,争夺不休,而于所辖苗蛮,尤复任意残害,草菅人命,罪恶多端,不可悉数。是以朕命各省督抚等,悉心筹划,可否令其改土归流,共遵王化......今幸承平日久,国家声教远敷,而任事大臣,又能宣布朕意,剿抚兼施......一视同仁,所当加意抚绥安辑,使人人得所,共登衽席,而后可副朕怀也。但地方辽阔,文官武弁,需员甚多,其间未必尽属贤良之辈。且恐官弁等之意,以为土民昔在水火,今既内附,已脱从前之暴虐,即略有需索,亦属无伤,此等意见,则万万不可。着该督抚提镇等,严切晓谕,不妨至再至三,且须时时留心访察,稍觉其人不宜苗疆之任,即时调换,并严禁兵丁胥役之生事滋扰,务俾政事清明,地方宁谧,安居乐业,共享升平。倘有不遵朕旨,丝毫苛索于土民地方者,着该土司立即参劾,重治其罪,即系平日保举之人,亦不可为之容隐。

这段上谕用词严厉,明确表达了如有不听从,就会使用武力解决的意思。在强大的兵力威慑下,湖广各土司无奈地交出权力,对于不识实务的保靖宣慰司彭御彬流放于辽阳,而暴力抵抗地桑植宣慰司向国栋流放于河南,整个湖广地区所有拒不服从归流的都受到了流放处罚,自此,湖广行省的土司无一留存。

土司制度是为治理主体民族之外的少数民族而设计的一种制度,但它并不是少数民族的传统政治制度,而是中央制度下,一种纳入国家统一官职序列“因俗而治”的管理制度。

清朝声势浩大的“改土归流”并非为彻底废除土司制度,而是只对构成清王朝疆域统治有一定威胁的土司进行取缔。

土司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土司制度
华夏经纬网 2021-04-06 15:40:55 字号:小 大

  唐、宋时期,在鄂西民族地区推行和完备的羁縻政策,到宋、元交替时期,逐步发展为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既是集历代王朝治理经验之大成,也是在宋代羁縻政策的基础上直接发展而来的。鄂西土司制度随着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实行改土归流而消亡。

  鄂西土司制度的源流及其特点

  宋朝的羁縻制度,是一种松散的统治制度。各羁縻州与宋王朝实际存在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到宋王朝衰微、统治力量削弱时,各羁縻州酋长开始不服从宋王朝的控制。“宋室既微,诸司擅治其土,遍设官吏,……威福自恣”(同治《来凤县志》)。加之宋代在鄂西土家族设置的六个羁縻州所统辖的地区不大,相当一部分地方仍为各强宗大姓所占据,他们同羁縻州的豪强趁宋朝衰弱而纷纷崛起,各据一方。如“施州卫所属覃田二姓,在宋元未分之前,其势甚盛,颇为边患。”(道光《施南府志》)在元朝统治施州之后,又叛服无常。元王朝为笼络这些豪强,遂广置土司,进行绥抚。到了明代,鄂西设置三十一个土司。明王朝为加强对土司的控制,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改施州为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以管辖控制诸土司。同时又实行大土司管辖小土司,形成层层控制管辖的隶属关系。

  土司制度与羁縻州政策的区别在于由松散的统治变为严格的控制;在承袭、纳贡、征调等政策方面,土司制度均有严格的规定,从而加强了对鄂西民族地区的控制。鄂西土司制度的特点表现为:

  全面实行土司统治

  在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之地,明王朝往往采用流、土分治之法;而在施州这类民族聚居之地,则是一概“统以土司”。

  采用“卫所、土司”相结合的军事建制

  明代土司职衔,分武职与文职两种。武职为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蛮夷司诸种,隶兵部武选,省都指挥领之;文职为土府、土州、土县诸种,隶属吏部验封,省布政司领之。鄂西地区土司建制只设武职。除土司之外,朝廷还在边缘地带,设置卫所,驻扎重兵。明王朝在鄂西地区采用“卫所、土司 ”相结合的军事建制,其目的在于强化对这一民族地区的控制与统治。

  用高职官衔实行笼络

  鄂西地区设有四个宣抚司、九个安抚司。据明朝官制,宣抚使为从四品,安抚使为五品,均高于或相当于知州(从五品)的品秩。这是由于鄂西地区土司,地介川、黔、湘之间,又处“溪峒深阻”之地,明王朝才不惜以高爵予以笼络。除对土官授以实职外,还对有影响的土司或在战争中有功的土司,授以虚衔,以示其宠。无论实职之高、虚职之宠,都是为了“易为统摄”,“奔走唯命”(《四裔考·序》)。“假重爵,命威制,服属其势”(《蛮司合志》)。

责任编辑:雷葳
"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用来解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政策,其义在于羁縻勿绝,仍效仿唐代的"羁縻制度"。政治上巩固其统治,经济上让原来的生产方式维持下去,满足于征收纳贡。
文章标题: 历代王朝对土家族实行屯兵镇压,与土司制一定的军事独立权有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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