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7-16 10:26:52 | 作者:智囊智囊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7次
译文
乾道四年,人民都吃不上饭了,朱熹向州府求救,借到常平米六百石来赈济灾民。
夏天从社里的谷仓借米粮,冬天加利息偿还。如果歉收则免除一半利息,大饥荒时则利息全免。
十四年后,六百石米全数还给州府,尚有储米三千一百石,做为社仓,不再收利息。
所以虽然遭到歉收,人民也不担心缺乏粮食。于是下诏,推行朱熹的社仓法。
[冯评译文]
陆九渊说:“社仓固然是为农民的利益着想,然而要常年丰收,这种制度才可保持长久,如果不是可常年丰收的田地,一遇到歉收,则社仓的米只有借出而没有收入,来年播种时缺少种子,仍然没有办法施救。不如同时设立一个平籴仓,丰收时买入米粮,防止价贱伤农的祸害;歉收时出售米粮,以防止富家屯积粮食,抬高价格来获取暴利。把买进来的米粮分存两个仓库,其中一个仓库的存粮保留起来,不随便使用,以为歉收的年头所用,用这种方法来替代动辄匮乏的社会,显然比较实用。”
顺从人民的方便,是社仓法;强制人民听从的,则是青苗法。是因为前者主张利民,后者主张利国的缘故。
当今官吏积存谷物的方法,也是师从于社仓的遗训。然而所存积的粮食只是存在于纸上的假数据,一半已被负责官吏据为己有,一半变成朝廷非正常调用的钱粮来源。一碰到荒年歉收,除了摇头叹息没有一点办法,还不如把谷物留在民间的好。唉!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说:
“当今地方首长的真正德政,当务之急是将各项赃款及罚银,督促各府县隶全数购买谷物。犯徒刑、流放以下的罪犯,准他们用谷物来赎罪。大致上大县每年要买谷一万石,小县要买五千石。两直隶巡抚之下有一百个县,则每年就有七十多万石谷物。累积三年之后,就有两百多万石了。如果遇到一个县有水旱灾,就向无灾害的县通融借贷,来年丰收补还,则各地百姓就免于流离逃难,而朝廷对那些供应政府财政支出的重点税收地区,也永远不需忧心荒年歉收的问题。没有比这个更大的德政了。”
原文
乾道四年,民艰食,熹请于府,得常平米六百石赈贷。
夏受粟于仓,冬则加息以偿;歉,蠲其息之半,大饥尽蠲之。
凡十四年,以米六百石还府,见储米三千一百石,以为“社仓”,不复收息。故虽遇歉,民不缺食,诏下熹“社仓法”于诸路。
[冯述评]
陆象山曰:
“仓固为农之利,然年常丰,田常熟,则其利可久;苟非常熟之田,一遇岁歉,则有散而无敛;来岁秧时缺本,乃无以赈之,莫如兼制平籴一仓,丰时籴之,使无价贱伤农之患;缺时粜之,以摧富民封廪腾价之计,析所籴为二,每存其一,以备歉岁,代社仓之匮,实为长便也,听民之便,则为社仓法;强民之从,即为青苗法矣,此主利民,彼主利国故也。”
今有司积谷之法,亦社仓遗训,然所积只纸上空言,半为有司干没,半充上官,无碍钱粮之用。一遇荒歉,辄仰屋窃叹,不如留谷于民间之为愈矣。噫!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云:
“今之抚按有第一美政所急当举行者;要将各项下赃罚银,督令各府县尽数籴谷;其有罪犯自徒流以下,许其以谷赎罪。大率上县每年要谷一万,下县五千。两直隶巡抚下有县凡一百,则是每年有谷七十余万,积至三年,即有二百余万矣。若遇一县有水旱之灾,则听于无灾县分通融借贷,俟来年丰熟补还,则东南百姓可免于流亡,而朝迁于财赋之地永无南顾之忧矣。善政之大,无过于此!”
补
乾道,宋孝宗时期的年号。
朱熹,南宋时期著名的理学家。他是唯一一个不是孔子亲传弟子而享祀孔庙的。他是理学的集大成者,被后世称为朱子。
蠲(juan,一声,捐),这个字最近经常出现,通“捐”。
陆象山,即陆九渊,讲学于象山书院,所以也被称为象山先生,陆象山。他是南宋著名的哲学家,“心学”的开展鼻祖,与朱熹齐名。
何良俊,明朝文学家,戏曲理论家。因为仕途不顺,就归隐了。
感
明里暗里又嘲讽了王安石一把。
王安石的问题就是事是好事,但是一旦实践以后就可能由好事变成坏事了。
理论和实践是两码事。
能把自己的想法贯彻实施的人,一般被称为“明于实务”。
王安石确实不是一个“明于实务”的人。
从这几个故事也可以看得出,所谓用“丰年”的收成去填“灾年”的坑,这并不是一件新鲜的事,早在战国时期就存在了。
但是,两千年后先进的明朝廷,也不能把这件事干的很好。
到底是政策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呢?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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