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朝代都有史官吗?
在中国历史上,设立史官,记录国家大政和帝王言行,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制度和传统。
商周时代,甲骨文中有"作册"、"史"、"尹"等字。金文有"作册内史"、"作册尹"的记录。据王国维在《观堂集林》中考证,"作册"和"内史"是同样的官职,其长官称"尹",都是掌管文书、记录时事的史官。
春秋时期,"君举必书",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史官。"大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礼记·玉藻》说是"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可见,史官的分工和职责是十分细致、明确的。
秦汉以后,史官的名称繁多,职务各异,但史官的设置却一直保留下来。秦有太史令,汉置太史公,唐设起居郎,还有兰台令、柱下史、著作郎、左右史等等,历朝历代都有史官。
唐朝刘知几著《史通》,对古代史官建置的起源与演变,有详细记述。他认为史之为用,是"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的大事。假如没有史官,就会善恶不分,是非不辨,功过不清,结果是"坟土未干,妍媸永灭"。因此他说:"苟史官不绝,竹帛长存,则其人已亡,杳成空寂,而其事如在,皎同星汉。用使后之学者,坐披囊箧,而神交万古;不出户庭,而穷览千载。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若乃春秋成而逆子惧,南史至而贼臣书。其记事载言也则如彼,其劝善惩恶也又如此。由斯而言,则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其可缺之哉!"其实,对于"史之为用",历代帝王心里也很明白。不过,他们设置史官,沿用"君举必书"的春秋传统,并不考虑什么彰善瘅恶、激浊扬清的问题,目的只是为自己树碑立传,流芳百世。《史记·孟尝君传》载:"孟尝君待客坐语,而屏风后常有侍史,主记君所与客语。"侍史记些什么?后人不得而知。大概是记述他"好客自喜"的善举,总不会让侍史记述他在路经赵国时,只因赵人出观,笑称他"乃眇小大夫",便击杀数百人的罪行吧。
《史记·廉颇蔺相如传》载有秦赵二主鼓瑟击缶的故事,很有意思。在"完璧归赵"以后,秦王怀恨在心,连续两次伐赵,杀了两万多人,然后又要与赵国和好,约赵王在渑池相会。见面后,秦王趁机羞辱赵王,便在酒酣耳热之际对赵王说:"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奏瑟。"赵王鼓瑟之后,秦御史立刻记入史册:"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蔺相如看了,心里不是滋味,便以牙还牙,对秦王说:"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奏盆缶,以相娱乐。"秦王怒,相如进缶跪请。秦王仍然不肯击缶,相如便威胁说:"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相如立刻要赵御史记录在案:"某年月日,秦王为赵王击缶。"这样,我为你鼓瑟,你为我击缶,双方就扯平了。
历代帝王对于史官们载言记事,都是字斟句酌,斤斤计较。至于"君举必书",却是有选择、有条件的。有了功绩,做了好事,当然要大书特书。就是没有功绩,没干好事,也要虚构一些载入史册;或者"假人之美,藉为私惠";或者颠倒黑白,把坏事说成好事。总之,"自称我长,相谓彼短","略外别内,掩恶扬善"(刘知几:《史通》),凡是对自己有利的事,"必书"无疑;凡是对自己不利的事,万万不可见诸史册。帝王们或多或少都会干一些坏事,那些贼臣逆子、淫君乱主,干的坏事就更多,但是干归干,举归举,要载入史册,传之后代,是绝对不允许的。"秽迹彰于一朝,恶名披于千载",有哪一个帝王愿意把自己的"秽迹"载入史册呢?所谓"君举必书",不过是一句假话。
史官们就不同了。他们对于"君举必书"的态度颇为认真。中国古代的史官有"秉笔直书"的好传统,成为后世史官竞相继承的品藻和史德。他们都知道"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夫所谓直笔者,不掩恶,不虚美,书之有益于褒贬,不书无损于劝诫"(刘知几:《史通》)。因此,对帝王们的言行,随时都要记录下来,不管你"举"得对不对,都要"直书其事"。那怕把屠刀架在脖子上,也要说真话,不说假话。"宁为兰摧玉折,不为萧敷艾荣",绝对不能"兰艾相杂,朱紫不分"。
帝王和史官,一个要"自称我长"、"掩恶扬善",一个要"直书其事,不掩其瑕";一个要文过饰非,一个要"君举必书";一个要为自己树碑立传,一个要对后人"申以劝诫"。两种目的,两个标准,南辕北辙,形成两种力量的尖锐矛盾和较量。较量的结果,常常是权力压倒亢直者,屠刀强过笔杆子。在封建君主专Zhi下,史官们屡遭厄难,原因就在这里。
二
历史的辩证法是这样:歪曲历史的暴虐者,他们生前的万般风光是以死后接受历史的审判为代价的;而秉笔直书的史官,他们生时遭受的厄难却常常获得历史赐予的花环。
"晋之董狐,书法不隐";"齐之南史,直书崔弑"。这是我国几千年来传为美谈的两个故事,也是古代史官"秉笔直书"的两位先驱者。
董狐,是春秋时期晋国晋灵公在位时的一个史官。晋灵公年纪很轻就继位为国君,不但幼稚,而且骄横。例如他在高台上用弹弓射击行人,以此取乐;他的厨子因为煮熊掌煮得不合他的口味,他一怒之下竟然把厨子杀了。对晋灵公的胡作非为,国相赵盾屡次谏诤,可是晋灵公不但不听,反而要杀赵盾。在这种形势下,赵盾只得逃出都城,到外地避难。这时,赵盾的同族赵穿举兵杀死灵公,然后把赵盾叫回都城,另立晋成公为国君,赵盾继续担任国相,主持国政。对这一件事,晋国史官董狐认为,杀死灵公的真正责任者应该是赵盾,所以就直言不讳地在史册上记下:"赵盾弑其君"。赵盾见了,大为吃惊,解释自己并无弑君之罪。董狐说:"你身居相位,出去既没有走出国境,回来也没有惩办凶手,这弑君的罪名,不是你是谁呢?"赵盾无可奈何,长叹曰:"呜呼!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左传·宣公二年》载有这段故事。于是,孔子对董狐称赞道:"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不过,孔子也称赞赵盾,说道:"赵宣子(即赵盾),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境乃免。"孔子的评论是否正确,姑且不论。但无论如何,后来人们称赞正直的史官,就叫做"董狐";把直书其事的文笔,赞为"董狐之笔"。
有人提出问题,董狐之"书法不隐"固然值得称赞,但他并没有遇到什么麻烦。为什么?刘知几说:"夫为于可为之时则从,为于不可为之时则凶。如董狐之书法不隐,赵盾之为法受屈,彼我无忤,行之不疑,然后能成其良直,擅名今古。"(《史通·直书言》)按照刘知几的说法,董狐擅名今古,有赵盾成其良直,是为于可为之时。如果不是赵盾"为法受屈",恐怕董狐就凶多吉少了,这似乎有点道理。史官的直书其事,确实需要有一个较为宽松的客观环境和让人说话的条件。不过,尊重客观事实,直书其事,是史官的责任。在"不可为之时",是不是就不为了呢?齐之南史,就是在"不可为之时"而为之的不怕死的史官。
春秋时期,齐国的大臣崔抒与齐庄公为争夺美女发生矛盾。崔抒借机杀了齐庄公,立了齐景公,自己做了国相。对此,齐国太史记道:"崔抒弑其君"。崔抒不愿意在历史上留下弑君的恶名,下令把这个太史杀了。继任的太史还是这样写,又被杀了。第三个太史仍然这样写,也被杀了。第四个太史照样直书其事,崔抒感到正直的史官是杀不绝的,只好作罢。这时,齐国另一位史官南史氏,听说接连有三位太史因实录国事被杀,惟恐没有人再敢直书其事,便带上写有"崔抒弑其君"的竹简向宫廷走去,中途得知第四位太史照实记录没有被杀,就回去了。《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了齐太史"身膏斧钺"的事迹,齐南史的不畏强暴,秉笔直书,几千年来被誉为中国古代史官的典范。
有了董狐、南史这样的光辉榜样,中国历代的史官就更加懂得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增强了秉笔直书的胆气。不过,在高度的中央集权制度下,帝王的意志和尊严是不容侵犯的,真正秉笔直书的史官并不多见。因为任何一个帝王,即使是极英明的帝王,也不会喜欢像董狐、南史这样的史官,不会允许史官把自己做过的坏事记录在案,传之后代。他们手中的权力足可以控制史官的行为,决定史官的命运。所以,正直的史官从来命运多蹇,就像刘知几所说,他们或"身膏斧钺",或"取笑当时",或"书填坑窖",或遭秘密杀害而"无闻后代"。然而尽管如此,直书其事的史官仍然不绝如缕,中华民族的历史还是要写下去。
三
在史官的厄难史上,我们不能不首先说到司马迁。
司马迁是董狐、南史这类史官最杰出的代表之一。正因为如此,他不可避免地要经历厄运的磨难。司马迁的时代,是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在位的时代。可是就在这样的汉家盛世,司马迁却因为替人说了几句好话,便蒙受一场千古冤狱,遭受了令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司马迁历时十余载发愤著书,写出了涵盖从黄帝到汉武帝三千年历史的鸿篇巨著《史记》,可是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史记》却被视为"谤书"。现实对司马迁是不公正的,历史却对司马迁作出了高度的评价。刘向、杨雄称司马迁为史之良才,鲁迅把《史记》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历史终于还了司马迁一个公道。
司马迁出生在一个史官世家,他的父亲司马谈就是汉朝的太史令。司马谈一心要写一部继孔子《春秋》之后记录"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的史书,可惜壮志未酬身先死。司马迁继承父亲的遗志写《史记》,不幸到了公元前98年,写到第七年的时候,一场大祸突然落在他的身上。
当时,在与北方匈奴的战争中,汉朝大将李陵奉命率领五千步兵出击,直捣匈奴单于的大本营,杀得敌人胆战心惊。后来,匈奴方面增加八万多骑兵将李陵部队包围,李陵在没有援兵、孤军奋战、矢尽弦绝、伤亡惨重的情况下,被迫投降了匈奴。消息传到长安,满朝官员都指责李陵辱国。汉武帝询问司马迁的意见时,司马迁直抒己见,认为李陵转战千里,英勇奋战,实在是因为敌强我弱,后无援兵,不得已才暂时降敌,相信他会寻找机会再立一份与其失败相当的功劳来报效朝廷。退一步说,即使他后来什么事也没有干成,那么以前他的赫赫战功也足可以抵罪了。
司马迁的直言,触怒了汉武帝,以为他是"诬罔主上",下令将他关进监狱治罪。第二年,谣传李陵帮助匈奴练兵以对付汉军,汉武帝信以为真,下令将李陵的母亲、妻儿全家处死,司马迁也被判为死刑。汉朝的法律规定,死刑可以出七赎罪或者改为宫刑。司马迁两袖清风,没有钱赎罪,但他要活下去,只好接受残酷的宫刑。
李陵事件,对司马迁是极为严重的打击。他所遭受的宫刑,不仅使肉体蒙受了巨大痛苦,也给他带来了无比的耻辱。由于宫刑是对人体那个神秘敏感的器官施刑,是一种不把人当人看待的酷刑,所以受宫刑也就因其人格受辱而为人们所不齿。何况司马迁是为了活命而主动请求改为宫刑的,这就更加遭到当时很多人的鄙视和辱骂。然而那些看风驶舵、落井下石的势利小人们哪里知道,司马迁是为了完成一部恢宏的历史著作,为了实现一个远大的人生理想才忍辱负重的?这是司马迁心灵上一种难言的隐痛。
司马迁的受辱,本来就是一桩冤案,可是当这个冤案永远也无法平反的时候,他心里该蒙受多大的委屈和痛苦呢?当年,司马迁为李陵辨诬,如果说这只是一时蒙冤,日后还有希望说清楚的话,那么随着人们的推波助澜,司马迁蒙受的已经是不白之冤了。因为无论如何,到后来李陵毕竟是"投降"了。这个"事实"证明了司马迁的辨诬是"错"的。可是,李陵是在什么情况下才"投降"的呢?李陵被俘后,汉武帝立刻把他的全家下了狱,在听到传言说是李陵为匈奴训练部队时,又不问青红皂白地把李陵全家通通杀光。到后来查清为匈奴训练部队的不是李陵而是李绪时,已经被杀的人还能再活吗?直到这时李陵才深感汉武帝刻薄寡恩,一气之下"投降"了匈奴。从此,李陵留下了骂名,司马迁的冤案也就再也说不清楚了。这桩历史公案的罪人究竟是谁呢?这种不白之冤和巨大耻辱将司马迁逼向了死亡的边缘。但是司马迁不能死,他发现了一个辉煌的"重如泰山"的人生目标,他决心以最大的隐忍精神完成《史记》的写作。可是,隐忍比耻辱更加痛苦。在写作过程中,司马迁几乎每天都在痛断肝肠地想着这种耻辱。他在《报任安书》中说自己"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然而,司马迁终于以顽强的意志战胜了当时关于"君子不生于大辱"的观念。他从历代前贤发愤著书的事例中汲取力量,使自己奋发振作起来。他在《报迁安书》和《史记·太史公自序》中两次用同一段话来激励自己。他说:"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足,《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在司马迁身上,中国史官的坚毅精神又一次大放异彩。
不错,司马迁的厄难,不是因为秉笔直书,而是由于忠言直谏;不是导源于著作《史记》,而是起因于李陵事件。然而,秉笔直书的史官,也是忠言直谏的诤臣;李陵事件的因果,磨砺了一个史官的人格。司马迁的杰出之处就在于,他能够在蒙冤受辱之后把一切灾难、耻辱、痛苦和困厄转化为发愤、抗争、信心和力量,能够以清醒的头脑思考他所面临的生灵涂炭的苦难现实。这样,他的人格和精神就获得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升华,《史记》的主题和内容也由此得到进一步深化。在司马迁的心灵经过这次洗礼之后,在他的人格经受巨大考验之后,一部"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便诞生了。
四
司马迁去世500年以后,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公元450年),发生了一次骇人听闻的崔浩《国书》血案,在史官的厄难史上给人们留下了一道永远抹不去的心理阴影。
崔浩,字伯渊,出身于清河望门大族,父亲崔玄伯是北魏道武帝、明元帝时期的重臣,他自己在北魏前期历史上立有大功,深受太武帝拓跋焘的宠信和器重。公元429年,崔浩奉太武帝之命修撰北魏史书--《国书》。后来,太武帝又命崔浩监秘书事,综理史务。但是,到了太平真君十一年,《国书》修成之日,崔浩突然被太武帝处死了。崔浩被杀的原因就是:"实录"。
在太武帝命崔浩修撰《国书》、综理史务的时候,他曾经叮嘱崔浩要"述成史书,务存实录"。话虽如此说,到了真正"实录"以后,他就翻脸不认人了。崔浩却是很认真的,他召集一些文人按照古代史官"秉笔直书"的精神修撰《国书》,书成之后,自己非常满意。但他过高地估计了太武帝对自己的信任,竟然有失检点,同意著作令史闵堪和郗标的建议,在京都郊外大路旁将这部《国书》刻石立碑,占地130步,让人们自由浏览。在这部史书中,崔浩实录了拓跋部的早期历史和入关前后的经历,甚至把拓跋人自己都秘而不宣的事情也实录了下来。拓跋人看到崔浩的《国书》竟然如此"备而不典",把本该忌讳的历史在显眼地方公开出来,极为震怒和惶恐,连忙报告了太武帝。太武帝知道后大怒,当即下令追查严惩,于是一场大祸从天而降。
崔浩的"备而不典"究竟是什么呢?据史学家周一良先生研究,崔浩的《国书》实录了前奏符坚灭代(北魏初期称代)时,生擒了代君拓跋什翼犍,并将后来成为北魏开国之君的拓跋圭流放到蜀国的事实。这是拓跋氏不光彩的历史。同时,《国书》还实录了拓跋氏的婚姻关系。原来,什翼犍的儿子是献明帝拓跋寔,献明帝和贺后所生的儿子是拓跋圭。献明帝死后,什翼犍娶贺后为妻,也就是公公娶了儿媳妇。符坚生擒什翼犍的时候,因为不熟悉内情,错把拓跋圭当作什翼犍的儿子,结果爷爷变成了父亲,镒颖涑闪硕樱殖隽舜笮啊F涫担蔽和匕鲜匣适业幕橐龉叵挡⒉幌窈鹤迦四茄厥勇桌碇刃颍⒍备镜氖卤静蛔阄妗5牵搅颂涞弁匕响馐保ナ芎鹤逦幕跋欤嘶溲云涫隆4藓扑赖煤芄帧A傩糖埃?被置槛内,送于城南,使卫士数十人溲其上(往头上排泄小便),呼声嗷嗷,闻于行路。"不仅如此,"清河崔氏无远近,及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皆浩之姻亲,尽夷其族。其秘书郎史以下尽死。"(《北史·崔浩传》据史家考斑点,这次杀戮共死了2000远销人。难怪事隔300多年以后,唐朝的大文学家韩愈作为史臣一想到崔浩的《国书》血案,还心有余悸,感叹直笔太难(《答刘秀才论史书》)。
像这样的史学大案,在清朝还发生过一次,这就是清初牵连最广、钉戮最惨的"庄氏史案"。
顺治十八年,浙江乌程(今湖州)南浔镇双目失明的富户庄廷龙有感于太史公"左丘失明,厥有《国语》"之说,也想效法前贤,著书立说,正好他的邻居家中藏有一部明代天启年间做过内阁大学士朱国桢草拟的明史稿本,他的父亲庄允诚便用1000两银子买下来作为儿子著书立说之用。庄廷龙招募宾客,在朱国桢原稿基础上,增补内容,润色文字,编成《明史辑略》一书。庄廷龙不久去世,其父为实现亡子遗愿,决定刻印此书,同时又聘请了十多位名人参与校阅,以示重视,由于朱国桢的原稿在明亡后颇多犯忌之处,满清皇朝得到此书如临大敌,严加惩处。庄氏一家被满门抄斩,已经死了的也被掘墓戮尸。除此以外,凡是与此书有涉的人,包括作序者、校阅者、资助者,就连刻字、印书、卖书、买书、藏书、读此书者都一并处死,有人根据祸及700家的记载推算,认为被杀掉的至少在1000人左右。
清初诗人陈恭尹有诗云:才生文字即风波,鬼哭虽然吏亦歌。三尺龙泉方寸印,不知谁较杀人多。
可怜庄氏并非史官,却也遭受到了史官的厄难。
五
应当说明的是,在我国历史上,并不是所有的史官都能秉笔直书,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史官都会遭受厄难。
刘知几说:"古来惟闻以直笔见诛,不闻以曲词获罪。"在刘知几那个时代,他已经深切感到"近古良直,却如披沙拣金",所以一再感叹"世途之多隘,实录之难遇","古之书事也,令贼臣逆子惧:今之书事也,使忠臣义士羞。若使南、董有灵,必切齿于九泉之下矣。""史之不直,代有其书"。为什么?刘知几认为,追根究底是因为孔夫子在称赞董狐书法不隐的同时,又提出了"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谬论。刘知几指出:"盖子为父隐,直在其中,《论语》之顺也。略外别内,掩恶扬善,《春秋》之义也,自兹已降,率由旧章,史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虽直道不正,而名教存焉。"有了"子为父隐"的伦理观念,有了"为长者讳"、"为尊者讳"、"为君亲讳"的道德标准,那些曲笔阿时的利禄之徒就有了歪曲历史的理论根据。他们或者"舞词弄札,饰非文过";或者"由首臆说,威福行于笔端";或者"事每凭虚,词多乌有";或者"假人之美,藉为私惠";或者"诬人之恶,持报已仇"。刘知几认为这些人都是"记言之奸贼,载事之凶人"。应当"肆诸市朝,投畀豺虎"。
当然,每个朝代都有专门记载当朝历史的专门机构,也难免有些内容是子虚乌有的,出于避忌当朝的风俗与皇帝,有些事是不宜真实写出来的,所以有史事记载中的文字还有弦外之音,当今我们称为暗笔,需要我们后来的读者去细心领悟
是的,但从唐朝开始就形同虚设了,从唐朝 唐太宗 开始就不停地改历史。
有,他们都给历代皇帝纪传,记载皇帝的史诗
都有
史官们是怎样了解当时的历史细节的?
细心的小伙伴们会发现,在朝堂中还有这样一位官职,他们是负责记录帝王或者大臣的重要言论。正是因为有他们,我们才能有评价古人的资料。但是我们也会好奇,有些历史资料明明写了是密谋,那么史官又是怎么知道具体聊天内容的呢?这其实跟当时的史书记载方式多样,将这些方式结合起来,再加上史官的自由发挥,自然可以还原当时的情形。
一、生活起居录
我国古代从商朝开始,就有专门的人负责记载统治者的言行和重大的活动。甚至连统治者骂人的话都会记载下来。而且还专门设置起居舍或者起居郎等官职来负责编写帝王的一言一行,为了保证记载内容的可靠性,这些官职都是世袭制度。所以就有人评价中国的古代是一个帝王将侯的历史,因为一般人如果没有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史官是不会记载的。
二、后人编录
史官记载事件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当时的人并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有多厉害,所以并没有留下著作。不过他的子孙或者学生为了感激他所做的事迹,而把他的言行记录下来,其实论语就是这种现象。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要通过史官脑补,比如带兵打仗的时候,会有战前对话,或者叫阵等行为。这个时候史官不可能在一旁记载,所以史官就会根据别人所说,或者背景以及人物的性格来自己补充,主要作用是为了突出人物形象。
三、史官难做
所以古时候的史官,不仅是一位按照事实记载事件的官职,更需要强大的想象力。所以也有人说一个优秀的史官,必然也是一位绝佳的小说家,具有强大的构建故事的能力。所以史官之所以能事无巨细的记载历史,跟他们的记载方式有很大的关系。
史官是通过起居注官来了解发生在皇帝身上的事情,至于其他的事情,史官是通过走访知情者来记录当时历史的细节的。
对于古代的一些历史细节古代的史官也是通过阅读书籍和通过了解民间故事总结来的,然后记载书籍进行分析整理,也就是我们后来了解的古代历史。
对于古代的一些历史细节古代的史官也是通过阅读书籍和通过了解民间故事总结来的,然后记载书籍进行分析整理,也就是我们后来了解的古代历史故事
古代史官是怎么详细记录历史到当朝的每一件事情的?
比如司马迁的<史记>,他们怎么写得那么详细,直到每个人公开的和私下的话?总不可能时时待在身边、或者全都听别人说吧。每一个朝代都设有“起居注官”,就是记录当朝皇帝每天所做的所有事情的官员。每天他们都会一直陪伴在皇上身边(晚上他们当然还是要出宫去的,剩下的工作由专门的太监记录),记录皇帝一天的所作所为。都要用心填写,写错了就是犯了大罪。每一个月他们都会将记录的皇帝起居注重新装订成一本书,叫“XX皇帝起居注”等皇帝死了,下一位皇帝还要用上一位皇帝的起居注编写上一位皇帝的“实录”叫“X(朝代)XX(皇帝的庙号)实录”,比如“清太祖实录”、“清太宗实录”等等。等到这个朝代被下一个朝代所取代,下一个朝代的皇帝都要用上一个朝代每一位皇帝的实录编写上一个朝代的正史,比如明朝修元史,清朝修明史。历史就是这样因一朝一朝的更替,被众所周知的。
就比如。早年的历史教材是由"郭沫若"主编.现在的历史教材是由"翦伯赞"先生主编.不同的主编,历史的观点也是不同的.
历史上一些事件的细节,就象夫妻吵架一样,事后谁也说不清.我们知道事件结果就可以了,看史书,别叫真儿,太较真儿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我们知道<<史记>>是反映那一段历史的最好的一部作品就足够了.
祝你好运
这跟汉语古文和现代语言的文体表现形式有关,"X曰"和译成白话文后就给人的感觉不一样了,X曰不仅仅是说,更重要表现的是形式或文体格式,译成现代汉语
给人感觉写得那么详细,直到每个人公开的和私下的话都出现,身临其境一样.
关于古代史官的问题
传说中创制了文字的仓颉,据汉代普遍的说法,即是黄帝时期的史官。史官制度在周朝变得相当完善,《周礼*春官》之“宗伯”属下即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等史官。史官的主要职责是记载君王或部落首领言行、官府军政大事,以及代拟命令和公文,同时负责对它们的管理。据姚名达从文字学角度的分析,以为史乃“秉笔执简之人”,相当于“现代之书记员”,所以“各种衙门皆有之”。史官秉笔执简的结果就是“书”。rn请问:“宗伯”指的是什么?御史与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到底有什么区别?宗伯
中国古代官名。西周置,位次三公,为六卿之一,掌邦礼。春秋时鲁国亦置,掌管宗庙祭祀等礼仪。后世以大宗伯代称礼部尚书,以小宗伯代称礼部侍郎。
五史分别指: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他们构成了一整套依靠典册执政的职官体系,包括主管全局的大史,辅佐大史的小史、负责内部官僚体系的内史,负责书写、对外颁布法令的外史、总体上而言,他们多是凭借深厚的文化知识积累得以在周政府中任职,属于政事性职官。
金毓黻认为“史官之始,不过掌书起草,品秩最微,同于胥吏……继则品秩渐崇,…然亦不过因诸史之长,而稍崇其体秩。”可见他认为周代史官的地位是很低下的,他进一步引用司马迁之言,称“司马迁自云,常厕下大夫之列”,由此认为下大夫“亦周代大史之品秩也。”笔者认为情况并非如此。从《周礼》中所反映的周代职官系统上看,以“史”为名的官职实为两个系统,一是历来学者在探讨史官时必然提及的《周礼·春官》中的“五史”,另外一个即为分布于《周礼》六官中,几乎每一种官职下均有的“史”。下面将分别对此加以论述。
五史分别指: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他们构成了一整套依靠典册执政的职官体系,包括主管全局的大史,辅佐大史的小史、负责内部官僚体系的内史,负责书写、对外颁布法令的外史、总体上而言,他们多是凭借深厚的文化知识积累得以在周政府中任职,属于政事性职官。《周礼·春官》中具体记载了各史的职能:
“大史掌建邦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
从每一职位的具体职能上,可以发现,它们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利用典册或成文法处理政事。许多学者由于上述诸史职与典册的密切关系,而认为他们的主要工作只不过是负责记录、书写、将文件一式两份以及典籍文书的收藏,从而大大看轻了其在周代的重要地位,但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在文化仅仅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年代,经过长期的历史积累而形成的成文法规、礼秩在政治生活中实际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是为什么史载“夏之将亡,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以谏桀”;“殷之将亡,内史向挚载其图法,出亡之周。”⑾从某种程度上,一国的“图法”往往是这个国家政治统治的象征,亦是其赖以存在的重要基础之一。
五史的重要地位可以从《周礼》得到某种程度的反映。从《周礼》中我们发现位于“春官”的五史与位于“天官”的大宰、小宰、宰夫等职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在此,以大宰、大史,小宰、内史这几种最重要的官职为例说明:
《周礼·天官》曰:
“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以八法治官府…以八则治都鄙…以八柄诏王驭群臣…以八统诏王驭万民…以九职任万民…以九赋敛财贿……”
从这些具有纲领性质的法则中,我们可以推断,大宰的责任主要在于从整体上对国事进行协调,它几乎可以干预从天到民到经济到政治一切事物,但又缺乏具体的职能,大宰多由周朝皇室贵族担任。
与此相对应,大史则不同,他所执掌的事物似乎与大宰相关,但更为具体,操作性更强,
“大史掌建邦之六典…掌法,…掌则。…凡辨法者考之,不信者刑之。凡邦国都鄙及万民有约剂者藏焉,以贰六官,…若约剂乱则辟法,不信者刑之。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颁告朔于邦国。”
除了政事之外,大史也掌握着祭祀的礼法和规范,但已经明显不再是以的巫的身份出现了,相反,在利用典籍处理祭礼的基本事物过程中,其政事性特点是很明显的:
“…大祭祀,与执事卜日,戒及宿之日,与群执事读礼书而协事。祭之日,执书以次位常,辨事者考焉,不信者诛之。大会同朝觐,以书协礼事。及将币之日,执书以诏王。大师,抱天时,与大师同车。大迁国,抱法以前。……”
小宰和宰夫的执掌则有一部分是与内史相关的:
“小宰之职,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以官府之六叙正群吏:一曰以叙正其位,二曰以叙进其治,三曰以叙作其事,四曰以叙制其食,五曰以叙受其会,六曰以叙听其情。以官府之六属举邦治……”
它主要是对各官吏进行多方面的考察,并由治理官吏达到对邦国、都鄙的有效统治。宰夫则“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与此相关,内史似乎是通过对法典的运用、保存、考释来具体实现对官吏的治理和对其它政事的参与,
“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一曰爵,二曰禄,三曰废,四曰置,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以逆会计。……”
他们三者的职责从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一种对应,内史借对法令的熟练掌握,与冢宰之官小宰和宰夫形成权力实施不可或缺的辅助关系。当然,他们亦有各自的职能偏重。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身为礼官的五史,尤其是内史和大史,在处理政事中扮演的角色是很重要的,在政事的具体执行过程中,这些具有深厚的文化积累的史官凭借掌握的“典”“礼”,成为周朝贵族的左膀右臂,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却是无法取代的。一些学者根据司马迁“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的说法去考证禹夏时的巫史重、黎及其后继羲和的使命,借以推测史官职能,并根据他的“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之所戏弄,流俗之所轻。”⑿推断“早期史官的具有代表意义的主要职掌,不应是别的,应就是观象制历。”⒀这一结论不科学的,一方面,“天官”的涵义并非是掌“与天相关的事”,虽然其中包含有祭祀的职能,但总体而言,天官实为主要的执政官:“天官,其属六十,掌邦治,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⒁而在周代,五史实属“春官”,司马迁话中称司马氏家族上世典天官事,恰恰证实了史官在上古职官体系尚不明晰的情况下,身为执政官的重要地位。而另一方面,《周礼》中掌观象制历的另有官在,即“冯相氏”和“保章氏”:
“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会天位。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时之叙”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
其观象制历的职能是很清楚的。
为什么司马迁称太史掌文史星历,但在这里却有所龃龉,是因为,在巫史不分的夏商时代,大史的确是“下帝”沟通天地的重要辅臣,除掌握文书记事外,星相历法也必然是其主要的职责,而且,两者往往是一体的,但由于政治统治的日益复杂化和人们的日益理性化,官吏也出现了人间化和专门化的趋势,在政治制度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职权间必然经历了多次的分化重组,降及周代,史职的变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在这种考察中,倘若以一个固有的模式来加以匡正,就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在五史之中,王国维考证认为“秩以内史为尊,内史之官,虽在卿下,然其职之机要,除冢宰外,实为他卿所不及,自诗书彝器观之,内史实执政之一人,……盖枢要之任也,此官周初谓之作册,其长谓之尹氏。”已有学者对内史的具体执掌进行了较详细的论述⒂,在此不多论。
《左传》、《国语》中亦时见有关太史、内史行使职能,回答天子提问的记载。《国语·周语》卷一,十四篇中,有两篇间接提到史官或引用史官言论⒃,有三篇直接为史官与王的对话录⒄,史官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由此亦可见一斑。
《尚书·牧誓》中有关于御事的记录,武王曰:“我友邦冢君,御事大诰,猷尔多邦,越尔御事,又肆余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酒诰,厥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又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梓材,王其交父,邦君越御事召诰,诰告庶殷越自乃御事,又王先服,殷御事比尔于我有周御事····”由其中“多以邦君御事并称”,王国维认为御事“盖谓诸侯之执政者也”而且因为殷墟卜辞中御事“则称御史,是御事亦名史也。”这里的“御事”与《周礼》中的御史似乎存在某种程度的差距,但并不排除两者间的承袭关系,《史记》载秦赵二王会于渑池,各命其御史书某年某月鼓瑟击缶,金毓黻认为“是时御史虽掌赞书之任,而其职渐尊,比于内史。及其末世,置御史大夫及丞,又遣御史监郡,始当纠察之任。汉以后乃建署设台,比于三公,……”⒅可见御史一职,在漫长的历史中,虽然地位有所升降,而且职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总的说来,其职权相对说来都是比较重要的,绝不是单纯的掌书记事而已。
虽然五史职权各异,但总的说来,他们都在政治生活中充当重要的角色,拥有实权,并凭借深厚的文化基础成为周代统治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就其来源看,他们多属于异姓贵族,如周王朝中的史官大姓,辛氏、尹氏、程氏、微氏等,早在夏商时期,他们的家族就以世代相传的史官身份在政治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武王伐纣后,他们在周朝的文化开放政策下纷纷参与周的治理,《史记·周本纪》记载周“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使“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文王即位后,又“访于辛、尹”,正是广泛的吸收和借用前朝深厚的文化积淀,周代才会有相对的礼仪发达,文化勃兴的局面。对于异性史官在周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胡新生在其《异姓史官与周代文化》一文中有令人信服的分析⒆。
但周代的职官体系中存在着另外一支庞大的史官队伍,他们分布于六官之中的大部分官职下,这些史显然不同于“五史”,他们才是真正的掌书记事的小官,这些“史”的品秩很低,仅与胥吏相当,《周礼》释之曰:“史掌官书以赞治。”郑注云:“赞治若今起文书草也。”《汉书》中提到“大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⒇这里的“史”可能就指的是这些小吏,汉书告诉了我们他们的来源是普通的“学童”,虽然他们可能因为特别优秀而跻身品秩较高的官吏行列,但总体上说来,他们仍属于掌握了文字这一工具的技术性官吏。
从以上对周代两类史官职能、源起等情况的具体分析,可以看到两者是有一定分别的,不能等量齐观,更不可混而言之。总的说来,周代,史官的地位根据其职能的不同而有了分化的趋向,内史、大史等,地位仍是很高的,但六官中的“史”则属于低级官吏。
史官一职在春秋战国以至秦汉间亦发生了变化,不同史职间职能亦有分合,但总体上而言,由于巫史职能的分离与人伦性秩序的的确立,史地位始终是由天事向人事方向发展的,春秋战国间的混乱状态为文化的流布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使王官之学不再为少数人所掌握,这样,过去由于世袭而形成某种文化垄断状态的史官也渐渐失去了其权威性,故而其执掌渐趋单一,地位也日益低下,至汉代,史职中衰,正如同司马迁的感慨那样:“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之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21]
一点想法,就教于大方之家。
宗伯
周代官名。《礼记·春官宗伯》说:“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称为“礼官”。是掌管典礼,宗庙,音乐,占卜,服饰,宗教,史册等事之官。其首官为大宗伯,次官为小宗伯。后世不设此官,但文人多喜用大宗伯以尊称礼部尚书。
关于五史
五史分别指: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他们构成了一整套依靠典册执政的职官体系,包括主管全局的大史,辅佐大史的小史、负责内部官僚体系的内史,负责书写、对外颁布法令的外史、总体上而言,他们多是凭借深厚的文化知识积累得以在周政府中任职,属于政事性职官。《周礼·春官》中具体记载了各史的职能:“大史掌建邦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
从每一职位的具体职能上,可以发现,它们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利用典册或成文法处理政事。许多学者由于上述诸史职与典册的密切关系,而认为他们的主要工作只不过是负责记录、书写、将文件一式两份以及典籍文书的收藏,从而大大看轻了其在周代的重要地位,但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在文化仅仅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年代,经过长期的历史积累而形成的成文法规、礼秩在政治生活中实际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是为什么史载“夏之将亡,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以谏桀”;“殷之将亡,内史向挚载其图法,出亡之周。”从某种程度上,一国的“图法”往往是这个国家政治统治的象征,亦是其赖以存在的重要基础之一。
五史的重要地位可以从《周礼》得到某种程度的反映。从《周礼》中我们发现位于“春官”的五史与位于“天官”的大宰、小宰、宰夫等职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在此,以大宰、大史,小宰、内史这几种最重要的官职为例说明:
《周礼·天官》曰:
“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以八法治官府…以八则治都鄙…以八柄诏王驭群臣…以八统诏王驭万民…以九职任万民…以九赋敛财贿……”
从这些具有纲领性质的法则中,我们可以推断,大宰的责任主要在于从整体上对国事进行协调,它几乎可以干预从天到民到经济到政治一切事物,但又缺乏具体的职能,大宰多由周朝皇室贵族担任。
与此相对应,大史则不同,他所执掌的事物似乎与大宰相关,但更为具体,操作性更强,
“大史掌建邦之六典…掌法,…掌则。…凡辨法者考之,不信者刑之。凡邦国都鄙及万民有约剂者藏焉,以贰六官,…若约剂乱则辟法,不信者刑之。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颁告朔于邦国。”
除了政事之外,大史也掌握着祭祀的礼法和规范,但已经明显不再是以的巫的身份出现了,相反,在利用典籍处理祭礼的基本事物过程中,其政事性特点是很明显的:
“…大祭祀,与执事卜日,戒及宿之日,与群执事读礼书而协事。祭之日,执书以次位常,辨事者考焉,不信者诛之。大会同朝觐,以书协礼事。及将币之日,执书以诏王。大师,抱天时,与大师同车。大迁国,抱法以前。……”
小宰和宰夫的执掌则有一部分是与内史相关的:
“小宰之职,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以官府之六叙正群吏:一曰以叙正其位,二曰以叙进其治,三曰以叙作其事,四曰以叙制其食,五曰以叙受其会,六曰以叙听其情。以官府之六属举邦治……”
它主要是对各官吏进行多方面的考察,并由治理官吏达到对邦国、都鄙的有效统治。宰夫则“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与此相关,内史似乎是通过对法典的运用、保存、考释来具体实现对官吏的治理和对其它政事的参与,
“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一曰爵,二曰禄,三曰废,四曰置,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以逆会计。……”
他们三者的职责从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一种对应,内史借对法令的熟练掌握,与冢宰之官小宰和宰夫形成权力实施不可或缺的辅助关系。当然,他们亦有各自的职能偏重。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身为礼官的五史,尤其是内史和大史,在处理政事中扮演的角色是很重要的,在政事的具体执行过程中,这些具有深厚的文化积累的史官凭借掌握的“典”“礼”,成为周朝贵族的左膀右臂,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却是无法取代的。一些学者根据司马迁“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的说法去考证禹夏时的巫史重、黎及其后继羲和的使命,借以推测史官职能,并根据他的“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之所戏弄,流俗之所轻。”推断“早期史官的具有代表意义的主要职掌,不应是别的,应就是观象制历。”这一结论不科学的,一方面,“天官”的涵义并非是掌“与天相关的事”,虽然其中包含有祭祀的职能,但总体而言,天官实为主要的执政官:“天官,其属六十,掌邦治,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⒁而在周代,五史实属“春官”,司马迁话中称司马氏家族上世典天官事,恰恰证实了史官在上古职官体系尚不明晰的情况下,身为执政官的重要地位。而另一方面,《周礼》中掌观象制历的另有官在,即“冯相氏”和“保章氏”:
“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会天位。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时之叙”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凶。……”
其观象制历的职能是很清楚的。
为什么司马迁称太史掌文史星历,但在这里却有所龃龉,是因为,在巫史不分的夏商时代,大史的确是“下帝”沟通天地的重要辅臣,除掌握文书记事外,星相历法也必然是其主要的职责,而且,两者往往是一体的,但由于政治统治的日益复杂化和人们的日益理性化,官吏也出现了人间化和专门化的趋势,在政治制度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职权间必然经历了多次的分化重组,降及周代,史职的变化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在这种考察中,倘若以一个固有的模式来加以匡正,就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在五史之中,王国维考证认为“秩以内史为尊,内史之官,虽在卿下,然其职之机要,除冢宰外,实为他卿所不及,自诗书彝器观之,内史实执政之一人,……盖枢要之任也,此官周初谓之作册,其长谓之尹氏。”已有学者对内史的具体执掌进行了较详细的论述⒂,在此不多论。
《左传》、《国语》中亦时见有关太史、内史行使职能,回答天子提问的记载。《国语·周语》卷一,十四篇中,有两篇间接提到史官或引用史官言论⒃,有三篇直接为史官与王的对话录⒄,史官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由此亦可见一斑。
《尚书·牧誓》中有关于御事的记录,武王曰:“我友邦冢君,御事大诰,猷尔多邦,越尔御事,又肆余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酒诰,厥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又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梓材,王其交父,邦君越御事召诰,诰告庶殷越自乃御事,又王先服,殷御事比尔于我有周御事····”由其中“多以邦君御事并称”,王国维认为御事“盖谓诸侯之执政者也”而且因为殷墟卜辞中御事“则称御史,是御事亦名史也。”这里的“御事”与《周礼》中的御史似乎存在某种程度的差距,但并不排除两者间的承袭关系,《史记》载秦赵二王会于渑池,各命其御史书某年某月鼓瑟击缶,金毓黻认为“是时御史虽掌赞书之任,而其职渐尊,比于内史。及其末世,置御史大夫及丞,又遣御史监郡,始当纠察之任。汉以后乃建署设台,比于三公,……”可见御史一职,在漫长的历史中,虽然地位有所升降,而且职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总的说来,其职权相对说来都是比较重要的,绝不是单纯的掌书记事而已。
虽然五史职权各异,但总的说来,他们都在政治生活中充当重要的角色,拥有实权,并凭借深厚的文化基础成为周代统治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就其来源看,他们多属于异姓贵族,如周王朝中的史官大姓,辛氏、尹氏、程氏、微氏等,早在夏商时期,他们的家族就以世代相传的史官身份在政治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武王伐纣后,他们在周朝的文化开放政策下纷纷参与周的治理,《史记·周本纪》记载周“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使“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文王即位后,又“访于辛、尹”,正是广泛的吸收和借用前朝深厚的文化积淀,周代才会有相对的礼仪发达,文化勃兴的局面。对于异性史官在周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胡新生在其《异姓史官与周代文化》一文中有令人信服的分析⒆。
但周代的职官体系中存在着另外一支庞大的史官队伍,他们分布于六官之中的大部分官职下,这些史显然不同于“五史”,他们才是真正的掌书记事的小官,这些“史”的品秩很低,仅与胥吏相当,《周礼》释之曰:“史掌官书以赞治。”郑注云:“赞治若今起文书草也。”《汉书》中提到“大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⒇这里的“史”可能就指的是这些小吏,汉书告诉了我们他们的来源是普通的“学童”,虽然他们可能因为特别优秀而跻身品秩较高的官吏行列,但总体上说来,他们仍属于掌握了文字这一工具的技术性官吏。
从以上对周代两类史官职能、源起等情况的具体分析,可以看到两者是有一定分别的,不能等量齐观,更不可混而言之。总的说来,周代,史官的地位根据其职能的不同而有了分化的趋向,内史、大史等,地位仍是很高的,但六官中的“史”则属于低级官吏。
史官一职在春秋战国以至秦汉间亦发生了变化,不同史职间职能亦有分合,但总体上而言,由于巫史职能的分离与人伦性秩序的的确立,史地位始终是由天事向人事方向发展的,春秋战国间的混乱状态为文化的流布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使王官之学不再为少数人所掌握,这样,过去由于世袭而形成某种文化垄断状态的史官也渐渐失去了其权威性,故而其执掌渐趋单一,地位也日益低下,至汉代,史职中衰,正如同司马迁的感慨那样:“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之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
中国古代的史官记录的历史都是真实的吗
众所周知,研究我国古代历史大多需要参照许多的古代史籍,而这些史籍又是统治者之下的史官负责编写记载的.我想知道的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史籍的这些史官作者们在书写历史时,都会秉承力求真实的态度吗?会不会因为统治者施加了某些压力而使得某段历史时期的史籍留下错误的信息呢?是人都有情感,我们不可能像冷冰冰的机器一样完全摒弃情感去记录历史,所以我想像司马迁那样几乎可以做到不悖离历史的史官肯定不多,但是历史上的史官都知道一个很重要的原则,记古难记今,因为他们作为后朝人可以论证的去看待上一朝的是是非非,记录的时候也比较客观,可是对当朝的对错作为当局者的他们也许真的不能做到很客观……也许也会有迫于统治者的压力,出现留下错误的信息,这也难免,毕竟作为皇帝,有至高无上的生杀大权么!
但是我相信绝大多数史官都还是站在真实这一方的,因为他们被赋予了历史的使命,这是他们存在的最基本的原则和理由。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
满清编篡二十四史时,曾对金以来的史料进行过大量修改,又通过文字狱毁灭了大量民间的原始书籍,如部分永乐大典、天工开物、武经总要等都失传了。又如污蔑明有十万太监(故宫总共才9999.5间房,去了皇室成员、宫女、办公室,根本不可能住下)、张献忠在四川杀人一亿(当时全中国才多少人口?),以及清帝对史料记录的随意性(皇帝是绝对不能看实录的,更不能改,因为史笔如铁。第一个看实录的皇帝是李世民,李世民弑兄夺嫡,逼父退位,名不正言不顺,所以他看了实录。但他毕竟不敢改,只是另找人大大的美化了他一番,因此二十五史里面独独唐史是两部,而且截然不同。第一个改的就是朱棣,朱棣靖难起家,名和言比李世民还不如,所以他改了实录,亲生母亲不要,把马皇后当了亲妈,但他后面的明朝皇帝没有改的,倒不是不想,是不敢,一大帮文官死死的盯着,随便说说也就算了,真要动了歪脑筋,给骂个狗血淋头绝不夸张。清朝就大大不同了,皇帝是主子,官员一律是奴才。看看《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一类的书,皇帝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这个就不要记档了,那个就从档里抽出来吧。”这个档是什么?实录)。
是的。史籍上错误的信息太多了。史籍著者们出于种种自觉不自觉的目的,会抹杀一些真相。
并不都是真的,有些事件史官们不敢记录实情,只能按照皇帝的要求或是某某原因来记录假的.后人只能用考古发现来正实历史的真假.
只能说是大部分是真实的,肯定有不少虚假的东西。这就要看你的识别能力。
文章标题: 古代史官一般站在朝堂的那里
文章地址: http://www.xdqxjxc.cn/jingdianwenzhang/111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