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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可能实行计划生育和限制纳妾吗

时间: 2021-06-19 09:07:55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0次

在古代可能实行计划生育和限制纳妾吗

古代有计划生育吗?

1、古代是没有计划生育的。在古代人的平均寿命比现在短很多,清朝时人均寿命33岁,民国时期只不过35岁,目前我国的人均寿命已达75岁。可见,现代中国人的人口平均寿命已大大超过古代人。因此,增加人口反而是当时民族延续的历史使命。所以不会有计划生育。
2、古代的人素来有“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思想。只要条件允许,就会可劲儿生。况且古代生产力低下,没有足够的人口就很难生存。据史书记载,唐朝时人均可耕地曾达到30几亩,少的时候也有十七八亩。耕地这么多,而生产工具却很落后,因此没有足够的劳动力是绝对不行的。此外,战争频繁也使中国人口减少。
寿命短、战争、地多劳动力少等因素,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古代中国实行的是鼓励国民生育的“计生”政策。战国初期中国总人口仅1000余万,到秦始皇统一六国时,全国人口翻了一倍,达2000万人左右。当时东周王室衰微,诸侯国争霸,战争连连,死亡巨大,可人口不减反增,就是当时各诸侯国实行鼓励多生的“计生”政策的结果。这一时期,“计生”政策实施最坚决的,当是越国。在吴越之战中,越国被吴国打败,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实施强国战略,其中一条重要的举措就是鼓励生育,增加国内人口。后来,越国能打败吴国重新崛起,虽然原因很多,但与此“计生”政策的实行不无关系。封建时代鼎盛时期的唐代,则把鼓励生育当作一项基本国策。
像现在由当局主导推进的计划生育在古代是从来没有的。
现代计划生育是通过晚婚、晚育、优生和少生,对人口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的过程。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
由于寿命短、战争、地多劳动力少等因素,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古代中国实行的是鼓励国民生育的“计生”政策。
战国初期中国总人口仅1000余万,当时诸侯国争霸,战争连连,死亡巨大,各诸侯国实施强国战略,其中一条重要的举措就是鼓励生育,增加国内人口。封建时代鼎盛时期的唐代,则把鼓励生育当作一项基本国策。
不过,并不是人越多越好,在我国古代,也出现过人口过多的时期。
到了宋代,有学者估算中国人口总数首次过亿。经过百多年战乱人口锐减,明朝建立后又大增,到明万历六年,中国的人口数量为6069.2万,在此之后有些人主张控制人口增长但并未实行。到清朝乾隆年间,全国人口突破3亿大关。虽然忧心忡忡,后果“甚可虑”。但采取的措施还是开辟土地,进行人口迁徙,并且减轻赋税,厉行节约,使物尽其用,禁止土地兼并,等等,没有实行官方控制人口的国策。
中国人不同于世界上任何民族的一点就是:多子多福。
使劲儿的生,娶好几个老婆,生的满地都是!
富有的老头子死了,把家产平分给几个儿子,家道没落了,沦落成为贫民。
在中国没有传承百年以上的家族。
中国人还发明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族谱”,要继承“香火”,那就生啊-------------!
于是,中国人创造了很多的“生育神”---送子观音、打狗张仙、送子娘娘,等等。
三尺肠子空着二尺半了,也是一个劲儿的生!
终于,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国-----只是人口大国。
有,不是有“灭人道、存天理”的说法吗,古代是通过减少性关系来实行计划生育的,当然也有避孕套,用鱼漂等物件做成的。
古代没有计划生育的。
古代人口少,政府还鼓励生小孩。人口多是一个国家强盛的表现,以前打仗失败了还要赔一定数量的老百姓给胜者。人口是生产和军事力量的直接保障。我国建国后才开始计划生育的。

在古代,从法律上讲,在哪些情况下,女人有权禁止老公纳妾,哪些情况下不得禁止老公纳妾

如果每个朝代规定不一样的话,可以分别说
老婆不同意就一直不能纳法统意义上的妾。妻的权利是很大的,除非妻子不能生育,特别是不能生子。但是呢!如果妻子一直阻止丈夫纳妾,就是妒忌。从法统上,丈夫就有了休妻的权利。
女人有小孩了的情况下,任何时代都可以禁止老公纳妾,尤其是唐朝,即使已经纳了的都可以赶出去。

女人没有小孩的情况下,任何时代都不能禁止老公纳妾,尤其是清朝,甚至可能会因为无出而被赶出家,被老公休掉。

整体上来说,妻子在婆家地位比较高的时代是汉唐,比较依附婆家的是宋以后
法律没规定。但是纳妾是正房原配说了算的,不是男人说了算的。如果无后,原配也应该组织男人纳妾。戚继光是个最好的例子。
只有明代的驸马不能够纳妾
法律上没权力,除非是公主,能用皇权压制.

古代纳妾有什么条件 可以随便纳妾吗

事实上,历朝历代并不提倡平民纳妾,而且还有所限制,这点倒是可以从《明会典·律例四》中得到旁证:“民年四十以上无子听之。”
也就是说,老百姓纳妾需要满足两项条件:一是四十岁以上;二是没有孩子。由此可知,政府对平民纳妾是有限制的。
准确地说,娶妾其实是作为对王公贵族的一种酬佣,一种福利。
答:养得起

古代人纳妾要具备什么条件

中国古代的纳妾制度是非常严苛的,一般普通人是无法进行纳妾的。只有达官显贵方能如此,但是妾并不是想纳就能纳的,历朝历代都有明律规定。

妾,指小妻,侧室,俗称小老婆。古代重男轻女,允许男子讨小老婆。官宦和豪富之家妻妾成群。男子纳妾视为荣耀,所谓“大丈夫三妻四妾”。

为妾者虽有明媒聘娶,但只能坐小轿进门,受大老婆管束,受人鄙视。民国时期虽然规定一夫一妻制,但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各种变相的多妻制仍然存在。

官宦和豪富之家看见穷家小户的女儿稍有姿色,便纳为妻妾。若明纳不成,则纠结强徒抢亲,供其淫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那些摆在面上的理由其实很多情况下并不被遵守,基本就是有钱就能纳妾。

古代纳妾制度 中国古代纳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中国古代的纳妾制度是非常严苛的,一般普通人是无法进行纳妾的。只有达官显贵方能如此,但是妾并不是想纳就能纳的,历朝历代都有明律规定。

妾,指小妻,侧室,俗称小老婆。古代重男轻女,允许男子讨小老婆。官宦和豪富之家妻妾成群。男子纳妾视为荣耀,所谓“大丈夫三妻四妾”。

为妾者虽有明媒聘娶,但只能坐小轿进门,受大老婆管束,受人鄙视。民国时期虽然规定一夫一妻制,但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各种变相的多妻制仍然存在。

官宦和豪富之家看见穷家小户的女儿稍有姿色,便纳为妻妾。若明纳不成,则纠结强徒抢亲,供其淫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有钱啦年
中国古代可以三妻四妾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可是,古代男子如何纳妾?妾的地位是怎样的?男子可以随便纳妾吗?纳妾需要经过谁的同意?
在中国,妾的出现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一千多年的殷周时期。以后,随着阶级名分制越来越趋向规范、严格,作为夫妻关系中妾的奴属地位更加固定化。一直到中国最后一个皇帝被推翻,西方的新文化、新思想的不断流入、传播,与人类文明格格不入的纳妾制,遭到人们的谴责,这才趋向没落。
一、妾的发展历史
妾又称“侧室”、“小妻”、“姨太太”、“如夫人”等,由某种类似婚姻契约而形成,为正妻之外具有类似婚姻关系的女性。中国古代的纳妾制度起源很早,是随着原始社会的夫权制的产生而出现的。如我国的大汶口文化(前4300——前2500)就出现了丈夫与妻妾合葬的现象。
中国有句古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说的就是中国皇帝的纳妾现象。传说周文王就有后妃24人。秦始皇灭六国后,曾将原六国宫中与各地挑选出来的佳丽上千人,全部收入阿房宫中。到了汉朝,汉元帝宠幸3000宫人,东汉桓帝蓄美5000。到了晋炎帝时,后宫美女竟然超过了1万人。隋场帝的后宫虽然只有5000人,加上各地的行宫,宫女人数也超过1万。最高记录的保持者还要数唐明皇李隆基,当时从都城皇宫到各地行宫的宫女人数竟达万之众。

宋代以后,帝王们的后宫妃妾开始减少。这并非说明帝王们不再好色,而是他们较以前的帝王们更务实了。据纪晓岚记载:明代熹宗在天启元年派人到天下各地选拨了5000名年少美女进京面试,第一关为检验形体,只有1000人过关,有4000名佳丽被淘汰,第二关检验“私处”,结果只有300人过关,第三关进宫“实习”,一个月后,只有50人被封妃缤,方能得到皇帝的宠幸。
除了帝王广纳天下美色之外,中国古代的民间也是纳妾成风。如《红楼梦》中的平儿、香菱都属于小妾。就连以刚正不阿著称的海瑞,也在年过花甲之时,买了两个年轻的小妾,以至妻妾争宠,导致两妾同时自杀。“举杯邀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样的佳句已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唐代大诗人李白也是一位一夫多妻制度的“执行者”。李白性情豪放,风流调悦,洒脱不群,酒色二品最为钟情。据考证,李白不仅娶妻四次,而且小妾多得难以计算。李白也在自己的诗句中充分表现过,如“余亦如流萍,随波乐休明。自有两少妾,双骑骏马行”等。清末红顶商人胡雪岩更是妻妾成群。
在明代,法律上还明文规定:凡男子年满40而无后嗣者,得纳妾。这是因为中国有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娶上几个小老婆,都是为了给祖宗延续香火。这也给中国古代男子纳妾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注脚,使纳妾变成了一种堂而皇之的行为。当然,纳妾现象只是体现在富裕人家及官宦人家的,贫苦百姓一日三餐尚无着落,又何谈三妻四妾、“双骑骏马行”呢?在封建统治时代,一边是“朱门酒肉臭”,妻妾成群,而另一边则是“路有冻死骨”,一生无力娶妻,孤独而亡。所以这里可以看到,纳妾只是少数人的特权,而对於广大的平民百姓来说是不能纳妾的。
那么就是在少数可以纳妾的人中间,在古代社会的前期,也是有明显的等级之分。而且有关的朝代,还规定了官员纳妾的数目。比如说按照西晋的制度,西晋曾经发布过命令,它规定,王公一级的可以置妾八人,郡一级的公侯可以置妾六人,一品、二品官员置妾四人,三品、四品官员置妾三人,五品、六品两个人,七品、八品只能纳一个妾。再比如唐《六典》规定了唐朝的制度,按照唐《六典》的规定,在唐朝亲王的妾的数目是十二个,郡王以及一品官十个,二品官八个,三品官六个,四品官四个,五品个三个等等。那麼这些妾都是国家承认的,而且都是有一定的名分名号,一定的特权的。按照明朝的规定,从明朝的《万历会典》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它有这样的规定,它规定亲王可以纳妾十个,而郡王在结婚之后,如果二十五岁还不生育,可以纳妾两个,如果三十岁还不生育,可以再纳两个,也就是郡王一级纳妾四人,到此为止,另外不同级别的,它也有不同的规定,至於民间的百姓,按照明朝的法律规定,只有到了四十岁无子,才可以纳妾。
二、妾的地位
纳妾不是娶妻,纳妾不是正式的婚姻,妾不是男方的正式配偶。但是纳妾也要经过一定的程式,主要有两个要点,一个就是纳妾往往也有媒人从中说和,第二个就是纳妾往往也要订立一个文书,但纳妾订立的这个文书不叫书,而叫做契,它实际上是一种买卖的契约。这种买卖关系,注定了妾在封建家庭中的低贱地位。
在家庭中,虽然妻与妾的职责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儿育女,但是,妾对于家主来说近似奴隶。而对于婢女和仆人来说,妾虽然应该是主子,然而,妾在家庭中的权利却是很受限制的,十分卑微。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隶;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对于妾,丈夫可随意处置,或打骂,或遣逐,甚至把妾杀了,《唐律》、《宋律》也只是处以流刑。《清律》处罚更轻,只是“杖一百,徒三年”。但如果妾打骂丈夫,则处罚得比妻打骂丈夫严得多,“骂夫,杖八十”。如果打夫,“不问有伤无伤,俱徒一年或一年半”。
在家中,妻可以使唤妾,打骂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为,妾犯妻与妾犯夫同罪。因此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实际上与奴隶无异。但是,一般来说,为夫家生育过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权利往往会随之提高。此外,视门第、家主的教养等的不同,妾的权益也因之而异,往往在妻、妾与丈夫之间产生一种微妙的关系。

到中国近代社会,不管是清末的政权,中华民国的北洋政府,还是中华民国的南京政府,也就是国民党政府,都是承认纳妾的合法性。比如在袁世凯时期,纳妾之风愈演愈烈,袁世凯不仅一人拥有妻妾16人,这其中还有姐妹和姑侄。在国民党政府的法律里面,它专门有一条解释,它说纳妾不是婚姻,因此纳妾不是重婚,这就给这些个国民党的达官显贵娶姨太太创造了一个法律的依据。按照近代有的资料记载,在有些地区,纳妾成风,它把纳妾看成了是一个财富的象征。
在我们今天看来,纳妾制度是极不公平的,是对女性极为残酷的,是不人道的,是用无数女性的血泪写就的。但是,自纳妾制形成以来,却盛行数千年,根深蒂固,绵延不绝,这又是为什么呢?从根本而言,纳妾制其实是一种原始社会形态。在很久很久以前,男人出门狩猎,女人在家住守,猎到食物后,要先让男人吃饱,剩下的女人才可以吃。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生则令纳妾现象更为制度化、普通化,皇帝可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殡妃,百姓也可以三妻四妾。夫权统治是封建社会的相应产物和特征,纳妾制度正是附合了封建帝王专制的需要,才得以延续下来,直至新中国成立,纳妾制度才被废除。
文章标题: 在古代可能实行计划生育和限制纳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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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纳妾  计划生育  实行  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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