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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道德经:常与善人

时间: 2021-06-09 15:27:32 | 作者:李白有话说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102次

李白的道德经:常与善人

原文:

和 大 怨 , 必 有 余 怨 ﹔

报 怨 以 德 , 安 可 以 为 善 。

是 以 圣 人 执 左 契 , 而 不 责 于 人 。

有 德 司 契 , 无 德 司 彻 。

天 道 无 亲 , 常 与 善 人 。

翻译:省略翻译,读者自行百度。文字只是载体,它用来传达信息。这个传达过程很容易就产生误解,参考李白之前“轮回的秘密”系列文章,有具体阐述。为了方便表达,增加一段朱元璋的注解“君能释天下之大怨,则坐朝堂而布大道。修明政刑,释无辜,刑有罪,赈贫乏,而中税敛,欲使民余又不尽其所有,则怨解而平,上帝可亲矣”。

(贴一段网友对李白上一篇道德经内容的理解)

正文:在道德经的另外章节,老子有原文“报怨以德”,儒家孔子有“以德报怨,何以报德”。研究道德经的人,常常喜欢笼统的说老子的哲学有矛盾论、有阴阳论,特别喜欢用“福祸相依”来佐证。同样是那些人,他们根据需要又会常常拿“报怨以德”来批判老子,说老子消极,是一种回避现实的态度。这些人呢,从“表象”上看,他们运用老子的思想炉火纯青,但从本质上来看,他们根本就居心不良。规律就是规律,它就在那里,不会因为什么而改变。但一个人如果运用规律的出发点有问题,它的结果就必然引出“好”与“坏”。

为什么李白说读道德经,不要拘泥文字,因为文字本身就是一个陷阱。你通过文字去明白一个道理的前提是你默认了“文字”的合理性。也就是你首先就在“文字”规范的条约下去追求道理。而道理本身,它不是文字。就像你学数学平面几何,三角形的内角和是180°,你首先就默认了他们给你的那个东西是三角形。

当你选择了通过阅读书籍去获取知识,你就钻进了一个由“文字”规范的世界,如果你不能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那么就很难跳出这个世界。获取知识的途径有很多,读书相对来说是一种既简便又效率高的途径之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要去明白的最终还是那个“义”。所以,当你反复的阅读道德经,你慢慢进入那个世界之后,你就会明白,它讲的那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既不神秘,也不复杂。当你能模糊感觉到它存在的时候,你就不会太在意它的表达方式了,所以道德经的文字对你来说,已经不是特别重要了,错一两个字,或者有一句两句话意思搞不明白,完全不影响整本书阐述的道理。

就像《红楼梦》,当你站在历史的角度去看作者的写这本书的主要表达,你就会知道它其实有很清晰的脉络,虽然旁支复杂,而且整本书到底是多少回,作者有没有一个人写完,至今都争论不出个结果,但根本不影响你所站在的角度去看这个本,你能看到它的脉络,就会知道它讲的故事,然后,具体的细节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所有的细节,只不过是为了辅助脉络的表达。

这一章,老子说得已经很明确了,报怨以德并不能解决问题,是达不到“善”的。这就要求人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去处理发生的事情,有时候你觉得你是在行善,其实很可能是助纣为虐;有时候你也许认为别人是冷酷无情,其实很可能是别人良苦用心。譬如,你面对一个伤害你的人,你无条件选择宽容,选择原谅,你觉得你是善良的,其实很可能原本可以扼杀他滋长的暴力,在你的宽容催化下,就成了纵容,然后你的善良就成为了助长罪恶的一种养分;当你看到别人对已分手的恋人,不闻不问,你认为是冷酷无情,其实很可能是因为别人知道要断个干净,藕断丝连只会让他们都走不出过去,都无法拥有新的开始,不闻不问只是为了更好,而选择的良苦用心。

这一章的主要两个字就在“执”和“责”。有了“执”,才能名正言顺的去“责”,而拥有“执”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去“责”。这个才是最重要的,最关键的,也就是一念成魔或者成佛里,那个“念”的初衷了。这是一切现实生活中,人的行为背后最根本的两个不同出发点。虽然只有这两个不同的出发点,但它呈现出来的表象却是千变万化的,各种各样的。所以李白经常会说,不要在意那些细节,不要被表象所迷惑,要去发现背后的规律。因为表象千变万化,如果不牢牢抓住那个规律,一个人就算有再厉害的大脑,也无法去面对无穷的表象,无法对每一个表象都去剖析一番。譬如,其中之一的表象,就是“权利”,为了方便读者能更好的理解到这个“权利”,李白这里引用一段电影台词:

这是《辛德勒的名单》里的经典台词,出现在一个德国将军想随意射杀犹太人,辛德勒与他对话时候。这个德国将军就是“执”,他拿着枪,手里就是握着集中营里人生命的“权利”,他拥有这个权利的目的就是“责”,这个就是不同,而辛德勒告诉他,还有一个选择,那就是你把“责”放弃。一点都不复杂,但因为表象非常具有迷惑性,所以又容易使人困在里面。譬如说,现实中常常会遇到的问题:你爱我吗?你愿意为我去死吗?你证明给我看看好吗?你如果真的爱他(她),可以为他(她)去死,你就不要死给他(她)看。你若死了,这个“爱”就没有意义了,因为这根本不用去证明,为了证明而证明,就已经不是证明了。

就像我们有时候为了激励孩子好好学习,会跟他说“你要考多少多少分,如果考不到,就惩罚你如何如何”,我们拥有这个惩罚的“执”,所以也必然会有实施惩罚的那个“责”,但,我们是为了“责”吗?显然不是,我们并非要惩罚孩子,我们要的其实就是让他知道会有惩罚,而去好好学习,如果他没有去好好学习,在单独的这个事件里,惩罚其实已经没有意义了。

(网友理解的内容,故意分开发的,没有为什么)

我们的法律,其实也一样的,目的就是为了约束你不要去做一些事,并非为了在你做这个事以后对你进行处罚。如果你去找漏洞、你钻空子,也许你能够找到规避法律处罚的方法,但其实你一开始的“念”,就已经背离了法律本身。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里呈现出来的表象就更多、更触目惊心、更刺激人们对道德、对人性的直观感受了。诸如父母与子女对簿公堂,通过法律去约束那个孝;夫妻之间一纸诉状,让法律裁决财产分割。这些,都是“执”和“责”,在现实生活中,影响人的行为,因为最根本两个不同出发点,引出来的具体表象。

其实从太祖建国至今,那些所谓的“左”、“右”,都是概念,如果撕开概念的面纱,去看它最根本的两个不同出发点,就能清楚的知道哪个是伪装,哪个是真身

社会发展到今天,它并非是某个人、某一群人的造成的,所以如果整个社会风气不好,那么这种责任肯定是要所有社会成员来一起承担。在这种环境下,没有无谓的无辜者。参考李白轮回的秘密系列“共业”篇,有具体阐述。而如何逐步解决这样的社会问题,在道德经这一章里,老子也给出了方向,那就是与人为善,而要怎样去与人为善,才是真的“善”,就必须放到具体的社会环境与事件中去思考。同一个事情,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场合,不同的背景里,它是有不同的历史意义,我们要的,就是符合当下的那个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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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管是“执”还是“责”,都是方法和手段,在这两个背后的,还是那个东西,也就是我们每个人的内心,心才是主位。主位之外,还有太极,太极之上,是无极。而老子的“道”,又是什么呢?

文章标题: 李白的道德经:常与善人
文章地址: http://www.xdqxjxc.cn/jingdianwenzhang/108825.html
文章标签:道德经  哲学  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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