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6-08 12:27:47 | 作者:东东爱学习 | 来源: 喜蛋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97次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和监察谏议制度
1、选官制度
(1)世卿世禄制
是西周至战国时期官职世袭的制度。这一制度决定了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的现象,官职被限定在贵族范围内。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世官相袭的制度越来越不适应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兼并的社会形势,于是开始出现用立军功授官爵的制度,世卿世禄制逐渐被淘汰,但其影响是深远的。
(2)察举和征辟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朝主要采用“察举”和“征辟”两种方法来选拔官吏。所谓“察举”,是地方长官在其辖区内,定期考察、选拔人才并推荐给朝廷。这些被推荐的人,经过考核授予不同的官职。“察举”之外,皇帝和高级官员也可以征聘有名望和有才能的人来做官。由朝廷征聘为朝廷官员的,称为“征召”,由高级官员征聘为自己属官的,称为“辟”,或称“辟除”,因此称为“征辟”。
(3)九品中正制
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分为九个等级,作为政府选用官吏的依据。中正指有名望的推荐官,人才的等级由他们来评定。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正式设至九品官人法。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西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
(4)科举制
隋朝建立、唐朝完善并为后代沿用的选拔官吏的制度。南北朝时世族门阀已日趋腐朽。隋朝时,隋文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开始采取了分科考试的办法。隋炀帝时又置进士科,科举制逐渐形成。唐朝前期,科举制进一步得到发展和完善。唐代的科举分为制举和常举两种,制举由皇帝特旨召试,应举科目范围广泛,应试者身份不限,中第者可获出身或官职。常举每年举行,科目比在隋朝时有所增加,但考生主要集中在明经、进士两科,应考者主要是各级学馆学成的生徒和不在学的士子。中第者可获得出身,通过吏部考核,才能正式做官。明经科考以帖信为主,进士科始以试策为主,后又加试帖经、杂文,天宝年间始试诗赋。进士科应举人多,而录取数少,士人举子将考中进士比喻为“登龙门”,一旦及第,往往宦途便捷,飞黄腾达。进士科在选官中的独特地位使其日益为士林举子所重视。武则天时创立武举,但地位不甚重要。唐代科举制从应举资格、考试内容、录取原则、审核手续、放榜期限、等第品定、获取出身等都有较严格的规定,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它通过考试方法体现的平等竞争精神,有利于广大庶族地主进入仕途,扩大了统治基础,成为唐以及后世选官的主要导向。
2、监察谏议制度
(1)古代监察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2)谏议制度的演变
谏议制度的演变可分为两个阶段:自汉至宋为建立和发展阶段,元朝为搁置阶段,至明清则变质。
1)秦汉时期,谏官初为加官,此类谏官在秦代多为武将,汉代谏官身份各异。东汉时,谏官成为定制。
2)六朝时,进谏的使命由门下省承担。
3)唐朝时,唐太宗极为重视谏议制度,此时的进谏使命由门下省和中书省承担。
4)宋朝诸帝对谏议制度继续予以重视。
5)明清时期,皇帝加强个人专制,谏议制度遭到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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